城市消失在诗里
我喜欢但丁、惠特曼、泰戈尔、埃利蒂斯、帕斯。其中最喜欢的还是洛尔迦和惠特曼。有一段我天天读他们的诗,把他们的诗带到梦里去,有些诗是一生读不尽的。
我喜欢外国诗有一个过程,很小的时候我就读普希金的童话诗《小飞马》。那时我不关心什么是诗,只想多知道些故事,另外再多翻到几页彩色插图。我发现惠特曼时笑了半天,我想他可真会胡言乱语。洛尔迎的诗,我们家也有,放在书柜的最下层,我把它抽出来时,看见封面上画着个死硬的大拳头,我想也没想就把它塞回去,那个大拳头实在太没趣了。
认真开始读外国诗是在十多年后,我先读了些浪漫派的诗,感触不深,我觉得他们有些姿态是作出来的。真正使我震惊的是西班牙和它的那个语系的文学——洛尔迦、阿尔贝蒂、阿莱桑德雷、聂鲁达。他们的声音里有一种白金和乌木的气概,一种混血的热情,一种绝对精神,这声音震动了我。
我是个偏执的人,喜欢绝对。朋友在给我做过心理测验后警告我:要小心发疯。朋友说我有种堂·吉河德式的意念,老向着一个莫明其妙的地方高喊前进。我想他是有道理的。我一直在走各种极端,一直在裁判自己。在我生命里总有锋利的剑,有变幻的长披风,有黑鸽子和圣女崇拜,我生怕学会宽恕自己。
我喜欢西班牙文学,喜欢洛尔迦,喜欢他诗中的安达露西亚,转着风旗的村庄,月亮和沙土。他的谣曲写得非常动人,他写哑孩子在露水中寻找他的声音,写得纯美之极。我喜欢洛尔迹,因为他的纯粹。
惠特曼和洛尔迦很不相同,他是开放型的,是广大博爱的诗人,他无所不在,所以不会在狭窄的道路上与人决斗。他怪样地看着人类,轻微地诅咒而更加巨大地爱着人类。他的诅咒和热爱如同阳光。对于他——惠特曼来说,对于他干草一样蓬松的胡须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解的,没有年龄,没有什么千万年的存在之谜。那些谜轻巧地像纸团,像移动杯子一样简单——灵魂和肉体是同一的,战绩和琐事、田野和人、步枪子弹和上帝是同一的,生和死是同一的,都是从本体上生长出来的草叶。
他像造物者一样驱动着它们,在其外又在其中,只要他愿意,随时能从繁杂的物象中走出来,从法规中走出来,向物化的生命显示彼岸。他说:那里是安全的。他说:宇宙自身就是一条大路,为旅行的灵魂安排的许多大路。他说:你一出生就在这条路上。他说:为了让灵魂前进,一切都让开路……一切具体的东西,艺术、宗教、政府。
惠特曼是个超验的人,他直接到达了本体,到达了那种“哲学不愿超过、也不能超过的境界”。他留给人类的不是一本诗,而是一个燃烧着无尽核能的爱的太阳。
我读惠特曼的诗很早,感应却很晚。我是个密封的人。一直到八三年的一个早上,痛苦的电流才熔化了那些铅皮,我才感到了那个更为巨大的本体——惠特曼。他的声音垂直从空中落下,敲击着我,敲击着我的每时每刻。一百年是不存在的,太平洋是不存在的,只有他——那个可望不可及的我,只有他——那个临近的清晰的永恒。我被震倒了,几乎想丢开自己,丢开那个在意象玻璃上磨花的工作。我被震动着,躺着,像琴箱上的木板。整整一天,我听着雨水滴落的声音。
那天我没有吃饭,我想;在诗的世界里,有许多不同的种族,许多伟大的行星和恒星,有不同的波,有不同的火焰。因为宿命,我们不能接近他们。我们困在一个狭小的身体里,困在时间中间。我们相信习惯的眼睛,我们视而不见,我们常常忘记要用心去观看,去注视那些只有心灵才能看到的本体。日日、月月、年年,不管你看到没有,那个你,那个人类的你都在运行,都在和那些伟大的星宿一起烧灼着宇宙的暗夜。
我喜欢古诗、刻满花纹的古建筑,殷商时代的铜器;我喜欢屈原、李白、李贺、李煜,喜欢《庄子》的气度、《三国》的恢宏无情、《红楼梦》中恍若隔世的泪水人生。
我就活在这样的空气里,我不仅喜欢读古诗,而且喜欢摹一些画送给朋友;我不仅喜欢古诗,而且喜欢在落叶中走,去默想它们那种魂天归一的境界;我常闭起眼睛,好像面对着十个太阳,让他们晒热我的血液。那风始终吹着——在萧萧落木中,在我的呼吸里,那横贯先秦、西汉、魏晋、唐宋的万里诗风;那风始终吹着,我常常变换位置来感知他们。
学习古诗,历来就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悟其神;一种是摹其形。我以为前者是大道。穿越物象才能到达本体,忘其形才能得其魂。这个道理非常简单,可惜许多死于章句的人都不这样想。他们喜欢研究服装上的纽扣,把外衣当贵宾,他们迷信古律古声,似乎唐诗是靠平仄对仗作出来的,他们的这种偏见造就了明清以来的大批诗匠,直到现在还有遗风。殊不知至人无法、大象无形,李白屈原又有多大程度上仰仗了格律呢?形式本身只应当是道路,而不应当是墙。伟大灵魂的前进本身就创造了最好的诗的形式。
我以为创新本身就是最好的继承,创新是传统精髓,就是传统生命力最好的证明。传统在我们身上生长、挣扎、变得弯曲,最后将层层叠叠开放出来,如同花朵。
我有些相信艾略特的说法。传统不是一个单向的过程,一个对象,而是一种关系,一种能动的结构,不仅古人使今人存在,而且今人也使古人存在,他们相互吸引、排斥、印证,如同化学中的可逆式反应或天宇旋转双星。
诗人首先要具备的条件是灵魂,一个永远醒着微笑而痛苦的灵魂,一个注视着酒杯、万物的反光和自身的灵魂,一个在河岸上注视着血液、思想、情感的灵魂,一片为爱驱动、光的灵魂,在一层又一层物象的幻影中前进。
他无所知又全知,他无所求又尽求,他全知所以微笑,他尽求所以痛苦。
人类的电流都聚集在他身上,使他永远临近那个聚变、那个可能的工作,用一个词把生命从有限中释放出来,趋向无限。使生命永远自由地生活在它主宰的万物之中。他具有造物的力量。
除了这个最重要的条件外,无疑还需要许多其他条件,使灵魂生长和显示。需要土壤、音乐、历史、道路、浓烈而纯美的民族之酒,需要语言,没有一种在大峡谷中发出许多回声的语言,成功是不可能的。
最后,我想还有些纯客观的条件不仅对于大诗人,而且对于小诗人也适用,就是要有食物、要有安静的空间和时间来进行他们的工作。
我习惯了农村,习惯了那个粘土作成的小村子,周围是大地,像轮盘一样转动。我习惯了,我是在那里塑造成型的。我习惯了一个人向东方走、向东南方走、向西方走,我习惯了一个人随意走向任何方向。候鸟在我的头顶鸣叫、大雁在河岸上睡去,我可以想象道路,可以直接面对着太阳、风,面对着海湾一样干净的颜色。
在城里就不能这样。城里的路是规定好的,城里的一切都是规定好的。城里有许多好东西,有食物,博物馆、书,有信息,可就是没有那种感觉,没有大平原棕色的注视,没有气流变幻的《生命幻想曲》。城里人很注意别人的看法,常用时装把自己包裹起来。
我不习惯城市,可是我在其中生活着,并且写作。有时一面面墙不可避免地挤进我的诗里,使我变得沉重起来。我不能回避那些含光的小盒子和溶化古老人类的坩埚,我只有负载着他们前进,希望尽快能走出去。我很累的时候,眼前就出现了河岸的幻影、我少年时代放猪的河岸。我老在想港口不远了,我会把一切放在船上。
我相信在我的诗中,城市将消失,最后出现的是一片牧场。
城市消失在诗里
我喜欢但丁、惠特曼、泰戈尔、埃利蒂斯、帕斯。其中最喜欢的还是洛尔迦和惠特曼。有一段我天天读他们的诗,把他们的诗带到梦里去,有些诗是一生读不尽的。
我喜欢外国诗有一个过程,很小的时候我就读普希金的童话诗《小飞马》。那时我不关心什么是诗,只想多知道些故事,另外再多翻到几页彩色插图。我发现惠特曼时笑了半天,我想他可真会胡言乱语。洛尔迎的诗,我们家也有,放在书柜的最下层,我把它抽出来时,看见封面上画着个死硬的大拳头,我想也没想就把它塞回去,那个大拳头实在太没趣了。
认真开始读外国诗是在十多年后,我先读了些浪漫派的诗,感触不深,我觉得他们有些姿态是作出来的。真正使我震惊的是西班牙和它的那个语系的文学——洛尔迦、阿尔贝蒂、阿莱桑德雷、聂鲁达。他们的声音里有一种白金和乌木的气概,一种混血的热情,一种绝对精神,这声音震动了我。
我是个偏执的人,喜欢绝对。朋友在给我做过心理测验后警告我:要小心发疯。朋友说我有种堂·吉河德式的意念,老向着一个莫明其妙的地方高喊前进。我想他是有道理的。我一直在走各种极端,一直在裁判自己。在我生命里总有锋利的剑,有变幻的长披风,有黑鸽子和圣女崇拜,我生怕学会宽恕自己。
我喜欢西班牙文学,喜欢洛尔迦,喜欢他诗中的安达露西亚,转着风旗的村庄,月亮和沙土。他的谣曲写得非常动人,他写哑孩子在露水中寻找他的声音,写得纯美之极。我喜欢洛尔迹,因为他的纯粹。
惠特曼和洛尔迦很不相同,他是开放型的,是广大博爱的诗人,他无所不在,所以不会在狭窄的道路上与人决斗。他怪样地看着人类,轻微地诅咒而更加巨大地爱着人类。他的诅咒和热爱如同阳光。对于他——惠特曼来说,对于他干草一样蓬松的胡须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解的,没有年龄,没有什么千万年的存在之谜。那些谜轻巧地像纸团,像移动杯子一样简单——灵魂和肉体是同一的,战绩和琐事、田野和人、步枪子弹和上帝是同一的,生和死是同一的,都是从本体上生长出来的草叶。
他像造物者一样驱动着它们,在其外又在其中,只要他愿意,随时能从繁杂的物象中走出来,从法规中走出来,向物化的生命显示彼岸。他说:那里是安全的。他说:宇宙自身就是一条大路,为旅行的灵魂安排的许多大路。他说:你一出生就在这条路上。他说:为了让灵魂前进,一切都让开路……一切具体的东西,艺术、宗教、政府。
惠特曼是个超验的人,他直接到达了本体,到达了那种“哲学不愿超过、也不能超过的境界”。他留给人类的不是一本诗,而是一个燃烧着无尽核能的爱的太阳。
我读惠特曼的诗很早,感应却很晚。我是个密封的人。一直到八三年的一个早上,痛苦的电流才熔化了那些铅皮,我才感到了那个更为巨大的本体——惠特曼。他的声音垂直从空中落下,敲击着我,敲击着我的每时每刻。一百年是不存在的,太平洋是不存在的,只有他——那个可望不可及的我,只有他——那个临近的清晰的永恒。我被震倒了,几乎想丢开自己,丢开那个在意象玻璃上磨花的工作。我被震动着,躺着,像琴箱上的木板。整整一天,我听着雨水滴落的声音。
那天我没有吃饭,我想;在诗的世界里,有许多不同的种族,许多伟大的行星和恒星,有不同的波,有不同的火焰。因为宿命,我们不能接近他们。我们困在一个狭小的身体里,困在时间中间。我们相信习惯的眼睛,我们视而不见,我们常常忘记要用心去观看,去注视那些只有心灵才能看到的本体。日日、月月、年年,不管你看到没有,那个你,那个人类的你都在运行,都在和那些伟大的星宿一起烧灼着宇宙的暗夜。
我喜欢古诗、刻满花纹的古建筑,殷商时代的铜器;我喜欢屈原、李白、李贺、李煜,喜欢《庄子》的气度、《三国》的恢宏无情、《红楼梦》中恍若隔世的泪水人生。
我就活在这样的空气里,我不仅喜欢读古诗,而且喜欢摹一些画送给朋友;我不仅喜欢古诗,而且喜欢在落叶中走,去默想它们那种魂天归一的境界;我常闭起眼睛,好像面对着十个太阳,让他们晒热我的血液。那风始终吹着——在萧萧落木中,在我的呼吸里,那横贯先秦、西汉、魏晋、唐宋的万里诗风;那风始终吹着,我常常变换位置来感知他们。
学习古诗,历来就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悟其神;一种是摹其形。我以为前者是大道。穿越物象才能到达本体,忘其形才能得其魂。这个道理非常简单,可惜许多死于章句的人都不这样想。他们喜欢研究服装上的纽扣,把外衣当贵宾,他们迷信古律古声,似乎唐诗是靠平仄对仗作出来的,他们的这种偏见造就了明清以来的大批诗匠,直到现在还有遗风。殊不知至人无法、大象无形,李白屈原又有多大程度上仰仗了格律呢?形式本身只应当是道路,而不应当是墙。伟大灵魂的前进本身就创造了最好的诗的形式。
我以为创新本身就是最好的继承,创新是传统精髓,就是传统生命力最好的证明。传统在我们身上生长、挣扎、变得弯曲,最后将层层叠叠开放出来,如同花朵。
我有些相信艾略特的说法。传统不是一个单向的过程,一个对象,而是一种关系,一种能动的结构,不仅古人使今人存在,而且今人也使古人存在,他们相互吸引、排斥、印证,如同化学中的可逆式反应或天宇旋转双星。
诗人首先要具备的条件是灵魂,一个永远醒着微笑而痛苦的灵魂,一个注视着酒杯、万物的反光和自身的灵魂,一个在河岸上注视着血液、思想、情感的灵魂,一片为爱驱动、光的灵魂,在一层又一层物象的幻影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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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电流都聚集在他身上,使他永远临近那个聚变、那个可能的工作,用一个词把生命从有限中释放出来,趋向无限。使生命永远自由地生活在它主宰的万物之中。他具有造物的力量。
除了这个最重要的条件外,无疑还需要许多其他条件,使灵魂生长和显示。需要土壤、音乐、历史、道路、浓烈而纯美的民族之酒,需要语言,没有一种在大峡谷中发出许多回声的语言,成功是不可能的。
最后,我想还有些纯客观的条件不仅对于大诗人,而且对于小诗人也适用,就是要有食物、要有安静的空间和时间来进行他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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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里就不能这样。城里的路是规定好的,城里的一切都是规定好的。城里有许多好东西,有食物,博物馆、书,有信息,可就是没有那种感觉,没有大平原棕色的注视,没有气流变幻的《生命幻想曲》。城里人很注意别人的看法,常用时装把自己包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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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在我的诗中,城市将消失,最后出现的是一片牧场。
[Other Voice]
1993年中国诗坛的最大事件莫过于顾城之死。每一个朦胧诗的爱好者都感到分到的震惊,谁也难以将一个写下了大量优美诗篇的童话诗人与一个残忍地用利斧劈死爱妻的杀人犯联系在一起。但事实不幸就是如此,令人们困惑不已。然而,这一事件的意义也许不在于褒贬顾城本身。抽象的诗人世界 关于顾城,王安忆有那么一段极为精当的评论,她说:“顾城的世界是抽筋剥皮的,非常非常抽象,抽象到只有思维。……生活在如此抽象的世界里,是要绝望的。假如我们都很抽象地看世界,都会绝望。我们不会去死,因为我们对许多事情感兴趣,我们是俗人。”
There is no answer to the world.
here is only happen.
人可生如蚁,而美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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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枪声消失在可可西里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吉祥物里的‘迎迎’,是一只美丽的藏羚羊。我总是在想象着成群的藏羚羊在可可西里辽阔的草地上奔腾、嬉戏...那是多么美丽的风景啊...但现在,我只能对自己说:“原谅我的无知...”当地一声枪响响彻云霄时,那草原上奔跑着的一个个精灵们霎时间变成了一具具被剥了皮的冰冷的尸体。那无比浓重的血腥味在空气中慢慢的弥漫开来...偷猎者冷酷的枪口,瞄准的一个有一个无辜中有无辜的生命...为什么呢?只因它们身上的皮毛价值连城,便可以无缘无故的贪婪的、残忍的捕杀它们吗?!那么,假如有一天连我们的人皮都值钱了的话,人们也应该互相撕扯、残杀吗?!现在,藏羚羊是国家一级的保护动物,可还是有无数的不法分子想要偷偷猎杀它们。于是,那冰冷的枪口,又瞄准了守护者可可西里的英雄...我总是很天真的在想:那些美丽的藏羚羊在那湛蓝的天空下的碧绿的草地上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成群结伴的玩耍,总是在笑着...我多么希望有一天,当我说出这句话时,不会被人嘲笑,不会被人笑做无知...那么,就请让枪声消失在可可西里吧!!40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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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消失的城市记忆一座城市是有记忆的,它的记忆是关于过去的点点滴滴。从我的居所到办公的地方,有两条路可供选择,一条稍微近点,是一条新修的笔直而气派的马路;另一条穿越一片老房子,七弯八拐的,当然距离也要远出许多。若不是有急事赶时间,我的脚步一般都会不由自主地迈向后者,为的是去轻轻地触摸一下这座城市的记忆。那里有一片老房子,那里有我努力向往的一种生活状态。老房子静静地伫立在那里,沉默不语,宠辱不惊,任时光水一般地流逝,像一个胸有沟壑的智者。它没有说话,它不会说话,但它什么都说了。它的古老,它的沧桑,甚至它被世风俗雨冲刷的痕迹,胜过千言万语,抑或本身就是一堂博大精深且精彩绝伦的演讲。看得出来,老房子还在顽强地保持着当年兴旺的姿态,不是一间两间,也不是一栋两栋,而是一大片一大片,屋挨屋,屋连屋,绵延数里。清一色的明清建筑,青砖绿瓦,飞檐斗拱,有些破败,有些寂寥,在历史的灰尘中透着淡淡的哀愁。在这里居住的都是些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也是地道的城里人,好多年就这么安于现状地生活着。这么多年来,这个城市涌入了不少的外地人,也附带地引进了不少时尚的生活方式。但这与他们无关,他们习惯了一种生活,便懒得去适应另一种生活。他们不为别的,只为自己活着,活得清醒而明白。起初经商,做点小买卖,勉强维持生计。后来,随着城市的发展,许多人纷纷进厂当了工人。再后来,在一轮又一轮的工业企业改革中,他们又陆续下岗了,失业了。从繁忙的工厂车间回到清静的家中,他们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失意,那么苦闷,那么失魂落魄。相反,他们把生活过得很闲适,很洒脱,换句话说,也很懒散。年轻的男女开始变得吊儿郎当起来,没日没夜地搓麻将、打纸牌。当然,他们玩的很小,输赢都不重要,他们要的是那份与金钱无关的刺激。年纪大一点的,除了含饴弄孙外,就是侍弄花草。虽没有空坪隙地,没有一方水塘,更没有半亩园地,但他们自有办法。家家门前屋后的小小空间都得到了最有效地利用,满是花草,千篇一律的草绿花红,有了花草,房子就有了精神,就有了惹人怜惜的模样。栽的最多的还是杜鹃花,蓊蓊郁郁,枝繁叶茂的,宛如一块碧绿的水彩,让人的心都禁不住跟着绿了。偶尔,也有种几簇竹子的,长势都不错,在一方窄窄的天地里折腾出无限的生机,水灵劲儿十足。屋是典型的窨子屋,散散落落有很多间,进进出出有数重,一个门里往往住着好几户人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好几户人家可能有一些血缘关系,沾亲带故的,也可能没有。但不管怎样,他们相处是其乐融融的,东家的饭熟了,西家也不会不好意思,碰上了就吃。西家弄了什么好吃的,也会慷慨地分上一份给东家端去,让他们分享分享。这家有什么急事儿,大家会不请自到,比自家的事儿还急呢。当然,邻里邻居的也有发生矛盾的时候,那场面绝对是够热烈和刺激的了。有几个骂街的泼妇在小巷里是出了名的,什么话都骂得出来,而且骂得有板有眼,手舞足蹈。不过,骂一骂也就算了,过不了几天,她们好像忘记了那不愉快的一幕,重又和好如初了。不是我矫情,在这个日益现代化的城市,留住记忆的东西是愈来愈少了。一样的马路,一样的高楼大厦,一样的街心花园,一样的绿化带……城市的“克隆”技术泛滥成灾,几乎让人们的神经处于麻木状态,感觉不到一个城市的特别之处了。十天半月前,我还只是听说这片老房子要拆迁,现在这片老房子已经完全被夷为平地。每次经过这里,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曾经有过的一片老房子,以及居于其中的人们超然物外、怡然自乐的生活。但我的脚步只能就此打住,我的思维也只能就此打住,因为这一切的的确确已不复存在了。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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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在夏天摘要:哈哈,为我好?这个暑假我只想自由自在地玩,吃了睡,睡了吃,就这样。我的手指在玻璃窗上划动着,总也抹不掉自己的影子。我突然想,要是哪天没有人管束我,我就像夏风一样悠闲自在了。对!谁也看不到我!谁也看不到我……空气里弥漫着茉莉花的味道,知了在不知疲倦地摆弄着嗓子。在那个烈日炎炎的季节,我懒洋洋地伏在凉椅上。门咯吱一声推开了,她急促地走了进来:“你要不要去上特长班?报名今天就截止了。”我把脸转了过去,漫不经心地回答:“不要!”她愣了一下,刚才脸上的欣喜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高跟鞋在地板上反复走动,她甩下一句话:“我是为你好……”回答她的是门关的声音。哈哈,为我好?这个暑假我只想自由自在地玩,吃了睡,睡了吃,就这样。我的手指在玻璃窗上划动着,总也抹不掉自己的影子。我突然想,要是哪天没有人管束我,我就像夏风一样悠闲自在了。对!谁也看不到我!谁也看不到我……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又一遍。当然这儿只是玩玩而已,当我累得张不开嘴时,我就只好妥协:“原来我是不会消失的。”夏天就这样一天天地溜走,暑假还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我本来以为我的暑假,我的夏天就会这样过去,做梦也没有想到,那个说着玩的愿望,竟然真的与我邂逅了!我在睡眼惺忪的早晨,看到镜子里我的脸渐渐开始变淡,就像空气般一触即化。我狂喜地跳上床,哇!我要消失了!我要自由了……日历飞掉一页又一页,到七月末时,最后的颜色已经淡化,我终于“成功”地消失了。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那是属于我的自由活动时间。我像一阵风一样飘进厨房,开始了“蓄谋已久”的计划。钟表吧嗒吧嗒地摆动着,我已经大汗淋漓。我把厨房翻了个底朝天,如果被妈妈看到,她的表情一定是吃惊的。我看着辛苦“工作”了几个小时的“战果”,又迫不及待地瞧瞧墙上的挂钟――离妈妈下班还有两个小时。我坐在藤球椅上,望着天花板,喃喃自语:“这个夏天也会像我一样消失吗?……”“喂!要下来玩儿吗?”我家的大门被敲得咚咚地响,八成又是打球缺人手,跑来我家“征兵”的。我从窗户飘到院子里,感觉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我拍住那个人的肩膀:“我加一个!”谁知道那个人嘀咕了一句:“没人啊。”我提高音调:“我要加一个!”这下总该听到了吧,我想。那个人转身,我连忙拥上去,哪想到他扛起球拍――走了!我气得咬牙跺脚,但马上反应过来:“我现在不是消失了吗?对啊!别人看不到我的。”我扭头走向院子,但是院子的铁门被锁得严严实实,对了,因为我是从窗户飘下来的嘛!我蹲坐在大门前,望着十字路口……十分钟――不见那个熟悉的身影;二十分钟――不见那个熟悉的身影;一个小时――还是看不见妈妈。太阳已经落下去,在等待的一个多小时里,竟没有一个人走过来问我。我像一个被世界抛弃的人一般,谁也不在意我。空气很闷热,形形色色的人从我面前走过,他们中有中年男子、贵妇人、邮递员、当然还有母亲和小孩。我想到了小时候,因为贪玩而弄丢家里的钥匙。那个时候邻居的老爷爷、老奶奶们心疼地看着我,他们给了我糖果,还打电话给爸爸妈妈……“汪!汪!汪!”邻居家的狗在院子里吠着,打断了那种幸福。我突然笑了笑:“现在我比狗还可怜。”天空的最后一抹黄昏已经退去,熟悉的高跟鞋声愈来愈近,我抬头,她已走到门前。门开了,我跟着进了去。她一进门就呼唤我的名字:“徐栩,徐栩……”我飘到她身边,竭力喊道:“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她当然没听到。我开始责备我自己,每次她一进门我就不耐烦地扬手:“在这儿呢,走不丢的!我已经不是小孩了。”她没有找到我,急急忙忙地打着手机。我看到她是满怀焦急地拨着号码,但接过电话后,脸色就越来越难看。我突然明白,在这个世界,即使我消失了,只有爸爸和妈妈会在乎我。然后,我眼睛开始模糊,妈妈的脸在扭曲、扭曲……当我再次看到阳光时,我发现已经是三十一日的六点了。我在镜子里望到自己那张熟悉的脸,看来夏天已经回来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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凋谢在城市两个乡下来的男孩,坐着轰隆隆的火车,走近了这个世界。刚一走出火车,便被火车站的候车厅给吓住了,那些豪华的设施,让他们的眼睛都瞪大了,发出了“哇”的一声,惹来别人不屑的目光。可当他们走出这儿,却是更加的惊讶,大城市里的繁华,是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从小生活在小城镇里的他俩,总以为家乡是最美,最富裕的,不料,却与此有天壤之别,真觉得自己是井底之蛙。于是,两人便拿着大包小包,在这一条条街上乱逛起来。城市里的人们大概对如此的行头已不陌生,只是眼神总有几分蔑视,让他们挺不自在,便尽快找到学校,来到宿舍。而这座学校的宿舍,也让他俩大开眼界。几天后,便开学了。通过几天的了解,已大概知道学校附近的街道。上课了,总以为会好过些,不料,其他同学却总看起来那么别扭,他们与自己的语言、衣着、思想总是那么格格不入,于是两个男孩十分烦恼,便相邀一起去买了些与这个城市相协调的衣服,观察着这个城市中人的一言一行。一个月来,终有了些适应,也有了些朋友,更有了大城市人的气派,唯一不同的,便是思想。曾经能说会道的他俩,在这儿,常只有聆听别人的份,根本插不上嘴。男生们也常把时尚、流行挂在嘴边,直叫人望尘莫及。而更让他们不解的是,那天的情景。那天,几个同学相约去买些生活用品。路上,看见一个偷钱的小偷,男孩正要大叫,却被身旁的同学制止。男孩惊奇地望着他,毫不犹豫地喊道:“抓小偷!”“抓小偷,快来抓小偷!”人们仅仅被他的大嗓门给一惊,回过头来,可看了看却又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各干各的事,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像刚看了小丑的表演似的。而被偷者这一回头,发现了小偷,可想捉,人早已跑了,他便只是望着那小偷,大摇大摆地走了,一副力不从心的样子。倒是男孩挺热心,朝远去的小偷追去,小偷回头一看,竟呆了,心想:竟有人敢追上来。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使劲往前跑。男孩凭着儿时在乡间小道上狂奔的劲儿,追上了小偷,将他推倒在地。小偷被这一摔,似乎激怒了他,他不知从哪儿抽出一把匕首,在男孩面前一晃,趾高气昂地爬了起来,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似乎这样就会吓倒男孩。却不然,男孩喘了口气,向小偷逼近,这小偷大概没遇到过这样情形,慌了,拿起刀子便乱捅起,被男孩轻松地抓住了双臂,刀一落,小偷便软了,嗷嗷地叫疼,男孩放开了他,他只好乖乖地交出了钱包,正当男孩接钱包时,小偷便乘机溜走了。当男孩将钱包交给被偷者时,那人接过钱包,竟然面不改色,一句轻描淡写的“谢谢”,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好像别人是理所应当地为他服务。男孩很是气恼,从此之后,便不再打抱不平了。他回去之后,又将这事一字不差地告诉了另一个男孩,那男孩听后,沉思了一阵子,最后挤出一丝勉强的笑。从这儿开始,两人的关系开始疏远了,最后因一次调班,便断绝了来往。时光飞逝,几年后的一天,两个男孩又相见了,只是相见的地点,有些让人意想不到。那是一座黑暗的监狱。一相见,四目相对,都流下了两行清泪。那位曾经打抱不平的男孩,已经因抢劫罪走进了监狱,而另一位,已经是一家大公司的老板,西装革履面对青色布衣。当然两人的境遇不同。那失去自由的男孩,也曾经那么质朴,可那件事后,他变了,他变得和城市中的人一样自私,甚至结交一些狐朋狗友,越陷越深,走上了这条不归之路。也许只是一念之差,这朵美丽的花朵便凋谢了,被这座迷幻的城市给埋入了深层,永远垂下了它的头。城市中有无数这样的花儿,如此凋谢的花儿,永远照不到清晨那束最温暖的阳光。泪眼中,一朵艳丽的花儿,凋谢在城市中。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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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吧,消失吧,消失……“少卖老吧,你离老还早着呢!”杰尼怎么能明白呢?年轻就是需要热情和活力的,可是我单单缺少这些,不是老了是什么?我们坐在池塘边上,虽是个人造的池塘,可也还真的像模像样地长了很多芦苇,再算上暖暖的夕阳,气愤营造得蛮可以了。我们做在池塘边上,久久地沉默着。我望着池面出神,面前似乎是一片壮丽而宁静、碧蓝无边、像光滑的大理石一般的海。在目光所及的远处,海和淡蓝色的云水天相接;波涛反映着融化的太阳,出现一片片火焰般的金光。远处连绵的群山,在晨雾里隐现。懒洋洋的波浪亲切地朝脚边爬过来,舔着海岸金色的海滩……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杰尼说最好能找点好玩的。我提议先去吃一顿,然后看动感电影。杰尼不知道什么叫动感电影,很想见识一下。“我得先回家拿钱。”植物园离家有一段距离,到楼下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我下意识地抬头看窗户,忽然发现妈妈正在焦急地朝外张望着!我拉了拉杰尼:“喂,我妈正在担心我!”“担心什么?”杰尼顺着我的目光也看见了妈妈。“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啊!”我忽然觉得自己很残酷,舒舒服服地过了一天,这么晚了还合计着看电影,妈妈却挂念着我是否平安!“不行,我得回去。”“你不看电影拉?”“不看了,我得先回家。以后补偿你好吗?”我一边说着就往家里跑。“你不能回去!”“为什么?”“你妈妈看不见你!”对啊,我怎么忘了?我消失了啊!这可怎么办?我忽然愣住了,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杰尼,你说……”我低着头数着地上的落叶,不敢抬头看杰尼那双明亮的眼睛。要是真的恢复了,想再有这样的机会,还要等一年啊!我好想就这样快乐地生活下去啊,可是现在想想真的不现实,要是我真的“消失”了,爸爸妈妈非报警说我失踪了不可。那要惊动多少人啊!“杰尼,这样不太好……我是说……”“那你就直说吧,到底想怎么着?”“我想恢复原来的样子。”我抬起头,直视着悬在半空中上下漂浮的杰尼。“我知道你会这样的……好吧,没说的。”杰尼大度地笑了笑,“喂,找个安静没人的地方,我好把人变回来。”那是宿舍楼后面的一片小小的草地,朴素安静,抬头便能看见天。这跟被高楼切割成一小片一小片的天不同,虽然面积也很有限,但是完整,让人觉得在这里会拥有一些自己的东西。灿烂的星空大方地分了不少星星到这里,使我习惯地抬头时,看到了星星点点的一片,很是高兴。“就在这里。”杰尼却不答话,从绿帽子里拿出了那根亮闪闪的银色小棒,挽了挽袖子,摆出大干一场的架势。“杰尼,我……会想你的。”忽然觉得鼻子酸酸的,声音都有点变了。“嘿,干什么干什么?告诉你,别哭啊,我可不吃这一套!”他鼻子哼了哼,不屑一顾的样子。我赶忙抽抽鼻子,收起哭腔。杰尼要走了,得给他个好印象。“恩,这就对了!”杰尼满意地看着我,“站好,我要开始了。”忽然不知从哪里飘来了许多灰色的云,掩住了漂亮的星星。我有些紧张,站得笔直。银色仙棒轻轻舞起来了,许多亮晶晶的粉尘像下雪一样从天而降,包围着我们。晶莹的魔法粉尘落在我的头上、身上,发出奇异的噼噼啪啪声,我觉得全身像被阳光拥抱着一样暖融融的……一道金色的光束忽然从天而降,罩住了杰尼。“小姑娘,现在你已经是正常人了。我也要走了,明年再见吧!”杰尼扶了扶帽子,笑着对我说。我忽然意识到什么,急得大叫:“不,你等一等!”“不能再等了,这是规定,你恢复了,我就必须马上离开。”杰尼的身体慢慢地升了起来,通身闪着金色的光芒,“再见了!你是个可爱的小姑娘,祝你快乐!”我不顾一切地冲过去。“呼”的一下,金色的光束像丝带一样被天空扯了上去,杰尼也随着被带走了,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带在原地动弹不得。天空中又响起了那浑厚而低沉声音:“再见了,再见了,再见……”天空灰色的云开始亮了许多。一阵风吹过,云慢慢地淡了,像被扯碎的棉絮,一丝一丝地散去,银色的月亮立即从云缝中钻出头来。多像杰尼的小银棒啊!我觉得眼睛一热,一滴泪顿时淹没了那刺眼的光华。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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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一个城市里_2000字在某一个城市里住着这么一对小夫妻,男的名字叫张浩,女人名字叫李田,他们两个原是在一个工厂打工,两个人从认识,到热恋三年才结为夫妻,结婚时他们两个都才有26岁,刚结婚后两个人在工厂赚的那工资用于生活方面也还宽松有余,而在一年后迎接来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后家庭开支就有点大了,在两个人觉得压力倍增赚的那工资不怎么够花的情况下,他们商议了一下决定双双辞职下海做点小生意,在辞职以后两个人跑遍了所有的市场,认真地分析了每一个行业哪一行好干,投资风险不太大,还无需太多资金后,他们最终选择了餐饮行业,经过一番考察两个人挑选了一处还算是位置不错的门面做起了餐饮的生意,张浩这人能吃苦耐劳,有着经商的头脑,里里外外可以说是一把好手,李田温柔贤淑,不好言语,总是在丈夫的身后默默的支持着他,他们饭店在两个人的悉心经营下也逐渐发展了起来,来吃饭的回头客也多了很多,在几年后,看到饭店日渐效益大好的张浩有一天晚上又同李田商议到;媳妇,现在的饭店虽然盈利也可以吧,只是房子有点太小了,就总共容纳那么几个人,想要多赚点钱是不太可能的了,咱们能不能再开家分店,那样我们的收入还会多一点的,李田在听完丈夫的话后说道;我没有什么意见,只要你想干的事情我都会支持你的,就这样两个人又在别处选好了店址开起了一家分店,时光匆匆,一晃几年而过,由于经营有道,两个人的分店越开越多,开到了几十家,看着自家的存款越来越多到了几千万的张浩,想到自己这些年来总是忙于生意,对于外面的花花世界从也没有出去好好的看看,如今也可以说是事业有成了,也该出去好好的玩一下,放松一下自己了,于是拿定主意的他从此后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出去和自己的一些酒肉朋友到那些风花雪月的场所去消遣,乐得是逍遥自在,随着在外面接触的漂亮女人多了,而一回到家却看见自己那位面黄还不喜打扮的妻子后,心里面就有了那种厌恶的感觉,在家里也不怎么去搭理李田了,终于有一天,张浩在外面遇到了一个长的非常漂亮,让他一眼就魂绕梦牵的女人,这女人的名字叫;吴倩,才有28岁,未婚,高学历,打扮也很时髦,经过多次接触后,总是喜欢攀附那些有钱人的吴倩最终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和张浩在一天去开了房,随着两个人的交往的时间长了,张浩对这吴倩也有了感情,而对家中的那位妻子再也了无挂念,心中也有了要与李田离婚的念头,最终他还是决定找一个适合的机会和李田把事情给挑明了,早点结束这段自己认为已经没有了感情的婚姻,于是在一个闲暇的时间段,他和李田说道;李田,有一件事情我要和你商议一下,不过在你听后千万要挺住,要怨也是怨我,是我对不起你,在我们一起生活的这些年里,我们家从贫穷到现在的富有,都是你一直在默默的支持着我,给了我无私的帮助,你是一个称职的好妻子,我很感激你为我做的所有,只是现在的我觉得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了什么感情存在,像这样的婚姻我不想在维持下去了,还请你好好的考虑一下,我们不行离婚吧,李天在听完丈夫的这些话后有点懵了,坐在沙发上的她呆呆的看着面前的张浩,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一样,到现在的她才发现自己的丈夫真的变了,变的不再让她那么的熟悉,那么的亲切,李田没有多说什么,嘴里只是重复着一句话;为什么,为什么?难道我们就没有缓和的余地了吗?张浩最后坦言道;我就直接明明白白的告诉你吧;我在外面已有了自己喜欢的女人了,这婚是离定了,无奈的李田在听完丈夫的如实相告后,眼中含着泪水的的她只能说道;既然你已经下定决心了,那咱们就离吧,在协商后,李田分得了一部分财产,而这些财产对于她来说却包含了这些年来自己辛辛苦苦所有的付出,以及那心中难以叙述的痛楚,而张浩在离婚后不久就与那个吴倩领了结婚证,并隆重的举行了一场婚礼,再婚后的张浩继续的做着餐饮的生意,而那吴倩却是一个只懂得花钱的主,从来不管自家那些餐馆的生意,每天在外那是大把大把的消费,什么贵买什么,什么好玩玩什么,还爱好上了赌博,而且赌瘾是越来越大,无奈的张浩只能事事都由着她,一天天的过去了,张浩那些年来赚的所有财产都被吴倩给挥霍一空,最后房子也被吴倩给抵押了出去,所有的店面也都转让给了他人,当吴倩看到张浩为自己再也拿不出钱的时候,有一天她终于对张浩开口道;这样的穷日子我不想再和你过下去了,咱们还是离婚吧。张浩听见吴倩这么的无情的话语后,说道;这些年来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我是真心的爱你的,你难道就这么的无情,连一点商议的余地都没有了吗!吴倩只说了一句;离婚吧,毕竟我比你还小着十几岁,你要是想拖不离婚咱就拖着好了,张浩在听闻后无奈的只有点头同意,长叹了一口气后说道;离就离吧,这也是我自找的,再次离婚后的张浩找到他以前那些一个个的酒肉朋友想让他们帮忙给凑点资金再干他那熟悉的餐饮行业,可那些朋友还没等他开口借钱就都回道;我现在的资金也很紧张,真的无法帮你,你还是找别的朋友问问吧,心凉透的张浩这时才有了悔恨的滋味,悔恨自己当初怎么就那样的无情,抛弃了自己的结发妻子,又娶了一个那么无情的女人,悔恨当初为什么不睁大眼睛却结交一些值得真心相交的朋友,而去结交了这么一帮唯利是图的酒肉朋友,想想一切都已晚了,这一切皆因自己造成的,也怨不得他人,走投无路的他想到了自己的前妻李田,本实在没脸见前妻的他却因为生活所迫最终决定去找到了前妻开的饭店,而当再次在饭店门口外看见正在忙碌的前妻的时候却突然发现前妻长的比以前他见过的所有女人都是那么的漂亮了,而前妻的身边也多了一个非常体贴的男人,有点羞愧的他连忙转身要离去,而这时李田却一眼看见了他,并喊道;是不是张浩啊,既然来了就进来坐坐吧,羞愧的张浩回过身来走进了李田的饭店,看见身上穿着有点邋遢的张浩,李田问道;你最近生活的怎么样,怎么看你这一身穿着会是这样啊,张浩叹了一声气后回答道;本来真是没脸再见你的,我真不知自己会沦落到今天这一步,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实在没有办法了才想起到你这儿来想寻求一点帮助的,当他把自己这几年的经历说完之后,李田听闻;没有再多问什么,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张银行卡,对张浩说;这里面有二十万,你先拿着做点小生意吧,就不用还我了,密码是咱女儿的生日,张浩含着感激又悔恨的泪水用颤颤巍巍的双手接过了那张卡,觉得那张银行卡在自己的手里是那么的重,重的都好像有点拿不动,羞愧的他对李田说道;这些钱就当是我借你的吧,你的情我会一辈子记在心里的,然后默默的离开了饭店,到了另一个城市又做起了餐饮那一行的生意,虽然以后自己的生活也有了点改善,但直到多少年后心中对李田的那份歉疚却始终挥之不去,一直深深地烙在了心底……初二:吉宗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