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消失的城市记忆
一座城市是有记忆的,它的记忆是关于过去的点点滴滴。
从我的居所到办公的地方,有两条路可供选择,一条稍微近点,是一条新修的笔直而气派的马路;另一条穿越一片老房子,七弯八拐的,当然距离也要远出许多。若不是有急事赶时间,我的脚步一般都会不由自主地迈向后者,为的是去轻轻地触摸一下这座城市的记忆。
那里有一片老房子,那里有我努力向往的一种生活状态。
老房子静静地伫立在那里,沉默不语,宠辱不惊,任时光水一般地流逝,像一个胸有沟壑的智者。它没有说话,它不会说话,但它什么都说了。它的古老,它的沧桑,甚至它被世风俗雨冲刷的痕迹,胜过千言万语,抑或本身就是一堂博大精深且精彩绝伦的演讲。看得出来,老房子还在顽强地保持着当年兴旺的姿态,不是一间两间,也不是一栋两栋,而是一大片一大片,屋挨屋,屋连屋,绵延数里。清一色的明清建筑,青砖绿瓦,飞檐斗拱,有些破败,有些寂寥,在历史的灰尘中透着淡淡的哀愁。
在这里居住的都是些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也是地道的城里人,好多年就这么安于现状地生活着。这么多年来,这个城市涌入了不少的外地人,也附带地引进了不少时尚的生活方式。但这与他们无关,他们习惯了一种生活,便懒得去适应另一种生活。他们不为别的,只为自己活着,活得清醒而明白。起初经商,做点小买卖,勉强维持生计。后来,随着城市的发展,许多人纷纷进厂当了工人。再后来,在一轮又一轮的工业企业改革中,他们又陆续下岗了,失业了。从繁忙的工厂车间回到清静的家中,他们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失意,那么苦闷,那么失魂落魄。相反,他们把生活过得很闲适,很洒脱,换句话说,也很懒散。年轻的男女开始变得吊儿郎当起来,没日没夜地搓麻将、打纸牌。当然,他们玩的很小,输赢都不重要,他们要的是那份与金钱无关的刺激。年纪大一点的,除了含饴弄孙外,就是侍弄花草。虽没有空坪隙地,没有一方水塘,更没有半亩园地,但他们自有办法。家家门前屋后的小小空间都得到了最有效地利用,满是花草,千篇一律的草绿花红,有了花草,房子就有了精神,就有了惹人怜惜的模样。栽的最多的还是杜鹃花,蓊蓊郁郁,枝繁叶茂的,宛如一块碧绿的水彩,让人的心都禁不住跟着绿了。偶尔,也有种几簇竹子的,长势都不错,在一方窄窄的天地里折腾出无限的生机,水灵劲儿十足。
屋是典型的窨子屋,散散落落有很多间,进进出出有数重,一个门里往往住着好几户人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好几户人家可能有一些血缘关系,沾亲带故的,也可能没有。但不管怎样,他们相处是其乐融融的,东家的饭熟了,西家也不会不好意思,碰上了就吃。西家弄了什么好吃的,也会慷慨地分上一份给东家端去,让他们分享分享。这家有什么急事儿,大家会不请自到,比自家的事儿还急呢。当然,邻里邻居的也有发生矛盾的时候,那场面绝对是够热烈和刺激的了。有几个骂街的泼妇在小巷里是出了名的,什么话都骂得出来,而且骂得有板有眼,手舞足蹈。不过,骂一骂也就算了,过不了几天,她们好像忘记了那不愉快的一幕,重又和好如初了。
不是我矫情,在这个日益现代化的城市,留住记忆的东西是愈来愈少了。一样的马路,一样的高楼大厦,一样的街心花园,一样的绿化带……城市的“克隆”技术泛滥成灾,几乎让人们的神经处于麻木状态,感觉不到一个城市的特别之处了。十天半月前,我还只是听说这片老房子要拆迁,现在这片老房子已经完全被夷为平地。
每次经过这里,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曾经有过的一片老房子,以及居于其中的人们超然物外、怡然自乐的生活。但我的脚步只能就此打住,我的思维也只能就此打住,因为这一切的的确确已不复存在了。
正当花季灿烂时
沉甸甸的书包装满了,五彩斑斓的梦想与希望,轻盈的脚步,踏上了成长的旋律与节拍。潇洒的挥手,甩甩头,不知不觉我们已迈向了成熟的门榄。成长,我们在春风中尽情的展现花季的风彩。
这个周五班级举行了一次活动“正当花季灿烂时”,对于这次大多由我策划当然帮干部与老师的帮助也是必不可少的.活动,我给予自己的评价是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不管是从时间上内容上一句细节上都出现了过多不必要换的瑕疵,但在最终还是较为圆满的结束了。
这是我想说的主要是我自己。在花季灿烂的时期,我们的内心世界是缤纷多彩的,儿有时也是简单,纯真的。现在的我们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接收着各式各样的信息。记得有一次,父亲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你现在是否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呢,我知道应该会是这样的,因为我也曾经经历过,但你要记住你现在的任务是学习,其他的等你长大就自然明白了,现在不必纠结于知道这些。也是因为你太单纯了,所以你接收的信息比父母要多要快,我希望你不要胡思乱想,想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好吗?”我当时就傻傻的笑了笑。可能父亲说到自己的点上了吧,想的太多,做的太少。这个时期的我,脑中总过滤着许多的事情,有可能是对一个路过的人,做过的事……
现在的我,不懂得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当然你更不想知道这些是什么神奇的东西。只是想拥有一个能陪伴我,倾听我诉说的朋友罢了,当然现在我也拥有了一、两个能倾听我诉说的朋友,但我们之间总是有一些情绪和感情上的小波动,这也可能就是处在花季时的原因吧!
这次活动我是收获的一方面是我在有一方面看透了自己,尽管曾经都有过思考,但这次我看的更清楚更彻底了。从包饺子,盛饺子给同学到结束,我并没有想先为自己如何,而是先为同学老师递上一碗热腾腾的饺子,即使到最后饺子没了,我也不会有过多的不满,反而是十分的充实。换一个角度来说就是先为他人着想?将好的留给他人,坏的留给自己?在与同学游玩时总说上一句,小心点哦? 实际上很累,确对自己说不累,继续忙碌着?一个人走在最后头,看着前方的人,回顾后方的教室?呵呵,我就是这样吧。朋友说,这样有何用,还不如自己先把第一份给吃了,毕竟这是你应得的,还有一些废话你完全可以不说,我不知道如何说你是好?这就是懦弱吧,也有或多或少的唠叨。姐姐说我这是固执,单根筋在扭。姑姑说这是傻,你怎么这么傻哦。我疑惑了,这是懦弱或唠叨?固执?傻?虽然我累,可能有时还会吃亏,但是我很充实啊!这就是我的性格,你们又能把我怎样呢?
在家庭中,因为知道的多了,所以想的也就多了。在情感问题上,影响我最深的是我的三个姐姐,一个在18/19岁 因爱曾离家出走,一个在16岁就经常旷课,夜不归宿,欺骗家人,还有一个学习很好但在思想、行为上却有些混乱。这一切一切,我总有些想不通,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迷于一时,毁于一世啊?
……
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需要探索,关键在于,我们需要取之精华,去其糟粕,同时要不忘根本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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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成长时间悠悠过去,身边的一切仍然依旧进行着,好象一首不变的旋律,永远谱写着无尽头的赞歌,没有华丽音符的拼凑,只是平平淡淡的抒写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偶尔回味起以前的事,全然地回到从前……记得小时侯,妈妈对我说,这棵小树苗是和你一起成长的,如果有一天,你想看看从前,看到它,应该会让你感受到最美好的释怀……那时侯我好象听不懂妈妈的话,似懂非懂得点点头,还装成大人得口吻,说;我知道了!直到现在,我也经历了15个春夏秋冬,虽然不是很长的经历,但是,对我来说却和咿呀学语时仿佛两个世纪,对我来说并不长的时间,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非凡的体验。当我在一次站到小树面前,才发现在我的不经意中曾经的小树苗已经不是从前,时间的冲刷让它少去了以前的幼嫩,增添了几分时间的痕迹。站在它脚下,树阴定定的占有了一大块,啊,它真的长大了,依稀记得当年的影子,已经完完全全的改变了。对!它伴着我一起长大了!树苗长大了,还让我能感受到它学会了很多,至少学会了一个人在风雨中挺立,一个人面挑战,面对困难。可是我又有什么体验呢?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15载,我又有什么收获呢?有了困难我依然找个港湾避风,何是我才会学会迎头面对?记得以前,每当自己取得了一点点成绩,我就欣喜万分。直到现在,我在发觉到,我将所有成绩加起来还比不过小树的一小个坎坷点,哪怕缓冲过一个小辛酸,对我来讲也是需要莫大的勇气。曾经盼望的张大,现在来到身边,又想闪躲,但身边的一切屏障都被自己的任性一个个,毫不留恋的推倒,现在想起,只有无限的后悔。现在无奈又有什么用,为何当初自己那么……只希望老天再给我一份胆量,让我敢独自面对一切。也希望当那份自信到来我身边的那一刻,我一定要好好珍惜,不要让它再从我流失,到后来,不要再给自己留下遗憾,青春没有遗憾!记得以前听过一首歌是这样唱的;“长大不是心变老,是眼泪在打转,还能微笑……”也许这个长大的定义真的下的很好,一个历经风雨得人不知道要面对多少不同的场合,不管是在与人交际中,还是生活中,他们有多少体验,很多都是我们15,16岁未能体验的,所以在我们逐渐认识事物中我们还需要时间,不过,越是能饱受风雨得人,才会得到更大的成功。小树在风雨中张成大树,小孩在困苦中变成大人。时间的轮回不会停止,春去冬来,树的枝头裸露又发新枝;看!小树正在成长,请勿打扰!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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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失在诗里我喜欢但丁、惠特曼、泰戈尔、埃利蒂斯、帕斯。其中最喜欢的还是洛尔迦和惠特曼。有一段我天天读他们的诗,把他们的诗带到梦里去,有些诗是一生读不尽的。我喜欢外国诗有一个过程,很小的时候我就读普希金的童话诗《小飞马》。那时我不关心什么是诗,只想多知道些故事,另外再多翻到几页彩色插图。我发现惠特曼时笑了半天,我想他可真会胡言乱语。洛尔迎的诗,我们家也有,放在书柜的最下层,我把它抽出来时,看见封面上画着个死硬的大拳头,我想也没想就把它塞回去,那个大拳头实在太没趣了。认真开始读外国诗是在十多年后,我先读了些浪漫派的诗,感触不深,我觉得他们有些姿态是作出来的。真正使我震惊的是西班牙和它的那个语系的文学——洛尔迦、阿尔贝蒂、阿莱桑德雷、聂鲁达。他们的声音里有一种白金和乌木的气概,一种混血的热情,一种绝对精神,这声音震动了我。我是个偏执的人,喜欢绝对。朋友在给我做过心理测验后警告我:要小心发疯。朋友说我有种堂·吉河德式的意念,老向着一个莫明其妙的地方高喊前进。我想他是有道理的。我一直在走各种极端,一直在裁判自己。在我生命里总有锋利的剑,有变幻的长披风,有黑鸽子和圣女崇拜,我生怕学会宽恕自己。我喜欢西班牙文学,喜欢洛尔迦,喜欢他诗中的安达露西亚,转着风旗的村庄,月亮和沙土。他的谣曲写得非常动人,他写哑孩子在露水中寻找他的声音,写得纯美之极。我喜欢洛尔迹,因为他的纯粹。惠特曼和洛尔迦很不相同,他是开放型的,是广大博爱的诗人,他无所不在,所以不会在狭窄的道路上与人决斗。他怪样地看着人类,轻微地诅咒而更加巨大地爱着人类。他的诅咒和热爱如同阳光。对于他——惠特曼来说,对于他干草一样蓬松的胡须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解的,没有年龄,没有什么千万年的存在之谜。那些谜轻巧地像纸团,像移动杯子一样简单——灵魂和肉体是同一的,战绩和琐事、田野和人、步枪子弹和上帝是同一的,生和死是同一的,都是从本体上生长出来的草叶。他像造物者一样驱动着它们,在其外又在其中,只要他愿意,随时能从繁杂的物象中走出来,从法规中走出来,向物化的生命显示彼岸。他说:那里是安全的。他说:宇宙自身就是一条大路,为旅行的灵魂安排的许多大路。他说:你一出生就在这条路上。他说:为了让灵魂前进,一切都让开路……一切具体的东西,艺术、宗教、政府。惠特曼是个超验的人,他直接到达了本体,到达了那种“哲学不愿超过、也不能超过的境界”。他留给人类的不是一本诗,而是一个燃烧着无尽核能的爱的太阳。我读惠特曼的诗很早,感应却很晚。我是个密封的人。一直到八三年的一个早上,痛苦的电流才熔化了那些铅皮,我才感到了那个更为巨大的本体——惠特曼。他的声音垂直从空中落下,敲击着我,敲击着我的每时每刻。一百年是不存在的,太平洋是不存在的,只有他——那个可望不可及的我,只有他——那个临近的清晰的永恒。我被震倒了,几乎想丢开自己,丢开那个在意象玻璃上磨花的工作。我被震动着,躺着,像琴箱上的木板。整整一天,我听着雨水滴落的声音。那天我没有吃饭,我想;在诗的世界里,有许多不同的种族,许多伟大的行星和恒星,有不同的波,有不同的火焰。因为宿命,我们不能接近他们。我们困在一个狭小的身体里,困在时间中间。我们相信习惯的眼睛,我们视而不见,我们常常忘记要用心去观看,去注视那些只有心灵才能看到的本体。日日、月月、年年,不管你看到没有,那个你,那个人类的你都在运行,都在和那些伟大的星宿一起烧灼着宇宙的暗夜。我喜欢古诗、刻满花纹的古建筑,殷商时代的铜器;我喜欢屈原、李白、李贺、李煜,喜欢《庄子》的气度、《三国》的恢宏无情、《红楼梦》中恍若隔世的泪水人生。我就活在这样的空气里,我不仅喜欢读古诗,而且喜欢摹一些画送给朋友;我不仅喜欢古诗,而且喜欢在落叶中走,去默想它们那种魂天归一的境界;我常闭起眼睛,好像面对着十个太阳,让他们晒热我的血液。那风始终吹着——在萧萧落木中,在我的呼吸里,那横贯先秦、西汉、魏晋、唐宋的万里诗风;那风始终吹着,我常常变换位置来感知他们。学习古诗,历来就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悟其神;一种是摹其形。我以为前者是大道。穿越物象才能到达本体,忘其形才能得其魂。这个道理非常简单,可惜许多死于章句的人都不这样想。他们喜欢研究服装上的纽扣,把外衣当贵宾,他们迷信古律古声,似乎唐诗是靠平仄对仗作出来的,他们的这种偏见造就了明清以来的大批诗匠,直到现在还有遗风。殊不知至人无法、大象无形,李白屈原又有多大程度上仰仗了格律呢?形式本身只应当是道路,而不应当是墙。伟大灵魂的前进本身就创造了最好的诗的形式。我以为创新本身就是最好的继承,创新是传统精髓,就是传统生命力最好的证明。传统在我们身上生长、挣扎、变得弯曲,最后将层层叠叠开放出来,如同花朵。我有些相信艾略特的说法。传统不是一个单向的过程,一个对象,而是一种关系,一种能动的结构,不仅古人使今人存在,而且今人也使古人存在,他们相互吸引、排斥、印证,如同化学中的可逆式反应或天宇旋转双星。诗人首先要具备的条件是灵魂,一个永远醒着微笑而痛苦的灵魂,一个注视着酒杯、万物的反光和自身的灵魂,一个在河岸上注视着血液、思想、情感的灵魂,一片为爱驱动、光的灵魂,在一层又一层物象的幻影中前进。他无所知又全知,他无所求又尽求,他全知所以微笑,他尽求所以痛苦。人类的电流都聚集在他身上,使他永远临近那个聚变、那个可能的工作,用一个词把生命从有限中释放出来,趋向无限。使生命永远自由地生活在它主宰的万物之中。他具有造物的力量。除了这个最重要的条件外,无疑还需要许多其他条件,使灵魂生长和显示。需要土壤、音乐、历史、道路、浓烈而纯美的民族之酒,需要语言,没有一种在大峡谷中发出许多回声的语言,成功是不可能的。最后,我想还有些纯客观的条件不仅对于大诗人,而且对于小诗人也适用,就是要有食物、要有安静的空间和时间来进行他们的工作。我习惯了农村,习惯了那个粘土作成的小村子,周围是大地,像轮盘一样转动。我习惯了,我是在那里塑造成型的。我习惯了一个人向东方走、向东南方走、向西方走,我习惯了一个人随意走向任何方向。候鸟在我的头顶鸣叫、大雁在河岸上睡去,我可以想象道路,可以直接面对着太阳、风,面对着海湾一样干净的颜色。在城里就不能这样。城里的路是规定好的,城里的一切都是规定好的。城里有许多好东西,有食物,博物馆、书,有信息,可就是没有那种感觉,没有大平原棕色的注视,没有气流变幻的《生命幻想曲》。城里人很注意别人的看法,常用时装把自己包裹起来。我不习惯城市,可是我在其中生活着,并且写作。有时一面面墙不可避免地挤进我的诗里,使我变得沉重起来。我不能回避那些含光的小盒子和溶化古老人类的坩埚,我只有负载着他们前进,希望尽快能走出去。我很累的时候,眼前就出现了河岸的幻影、我少年时代放猪的河岸。我老在想港口不远了,我会把一切放在船上。我相信在我的诗中,城市将消失,最后出现的是一片牧场。[Other Voice]1993年中国诗坛的最大事件莫过于顾城之死。每一个朦胧诗的爱好者都感到分到的震惊,谁也难以将一个写下了大量优美诗篇的童话诗人与一个残忍地用利斧劈死爱妻的杀人犯联系在一起。但事实不幸就是如此,令人们困惑不已。然而,这一事件的意义也许不在于褒贬顾城本身。抽象的诗人世界 关于顾城,王安忆有那么一段极为精当的评论,她说:“顾城的世界是抽筋剥皮的,非常非常抽象,抽象到只有思维。……生活在如此抽象的世界里,是要绝望的。假如我们都很抽象地看世界,都会绝望。我们不会去死,因为我们对许多事情感兴趣,我们是俗人。”There is no answer to the world.here is only happen. 人可生如蚁,而美如神。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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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失在诗里我喜欢但丁、惠特曼、泰戈尔、埃利蒂斯、帕斯。其中最喜欢的还是洛尔迦和惠特曼。有一段我天天读他们的诗,把他们的诗带到梦里去,有些诗是一生读不尽的。我喜欢外国诗有一个过程,很小的时候我就读普希金的童话诗《小飞马》。那时我不关心什么是诗,只想多知道些故事,另外再多翻到几页彩色插图。我发现惠特曼时笑了半天,我想他可真会胡言乱语。洛尔迎的诗,我们家也有,放在书柜的最下层,我把它抽出来时,看见封面上画着个死硬的大拳头,我想也没想就把它塞回去,那个大拳头实在太没趣了。认真开始读外国诗是在十多年后,我先读了些浪漫派的诗,感触不深,我觉得他们有些姿态是作出来的。真正使我震惊的是西班牙和它的那个语系的文学——洛尔迦、阿尔贝蒂、阿莱桑德雷、聂鲁达。他们的声音里有一种白金和乌木的气概,一种混血的热情,一种绝对精神,这声音震动了我。我是个偏执的人,喜欢绝对。朋友在给我做过心理测验后警告我:要小心发疯。朋友说我有种堂·吉河德式的意念,老向着一个莫明其妙的地方高喊前进。我想他是有道理的。我一直在走各种极端,一直在裁判自己。在我生命里总有锋利的剑,有变幻的长披风,有黑鸽子和圣女崇拜,我生怕学会宽恕自己。我喜欢西班牙文学,喜欢洛尔迦,喜欢他诗中的安达露西亚,转着风旗的村庄,月亮和沙土。他的谣曲写得非常动人,他写哑孩子在露水中寻找他的声音,写得纯美之极。我喜欢洛尔迹,因为他的纯粹。惠特曼和洛尔迦很不相同,他是开放型的,是广大博爱的诗人,他无所不在,所以不会在狭窄的道路上与人决斗。他怪样地看着人类,轻微地诅咒而更加巨大地爱着人类。他的诅咒和热爱如同阳光。对于他——惠特曼来说,对于他干草一样蓬松的胡须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解的,没有年龄,没有什么千万年的存在之谜。那些谜轻巧地像纸团,像移动杯子一样简单——灵魂和肉体是同一的,战绩和琐事、田野和人、步枪子弹和上帝是同一的,生和死是同一的,都是从本体上生长出来的草叶。他像造物者一样驱动着它们,在其外又在其中,只要他愿意,随时能从繁杂的物象中走出来,从法规中走出来,向物化的生命显示彼岸。他说:那里是安全的。他说:宇宙自身就是一条大路,为旅行的灵魂安排的许多大路。他说:你一出生就在这条路上。他说:为了让灵魂前进,一切都让开路……一切具体的东西,艺术、宗教、政府。惠特曼是个超验的人,他直接到达了本体,到达了那种“哲学不愿超过、也不能超过的境界”。他留给人类的不是一本诗,而是一个燃烧着无尽核能的爱的太阳。我读惠特曼的诗很早,感应却很晚。我是个密封的人。一直到八三年的一个早上,痛苦的电流才熔化了那些铅皮,我才感到了那个更为巨大的本体——惠特曼。他的声音垂直从空中落下,敲击着我,敲击着我的每时每刻。一百年是不存在的,太平洋是不存在的,只有他——那个可望不可及的我,只有他——那个临近的清晰的永恒。我被震倒了,几乎想丢开自己,丢开那个在意象玻璃上磨花的工作。我被震动着,躺着,像琴箱上的木板。整整一天,我听着雨水滴落的声音。那天我没有吃饭,我想;在诗的世界里,有许多不同的种族,许多伟大的行星和恒星,有不同的波,有不同的火焰。因为宿命,我们不能接近他们。我们困在一个狭小的身体里,困在时间中间。我们相信习惯的眼睛,我们视而不见,我们常常忘记要用心去观看,去注视那些只有心灵才能看到的本体。日日、月月、年年,不管你看到没有,那个你,那个人类的你都在运行,都在和那些伟大的星宿一起烧灼着宇宙的暗夜。我喜欢古诗、刻满花纹的古建筑,殷商时代的铜器;我喜欢屈原、李白、李贺、李煜,喜欢《庄子》的气度、《三国》的恢宏无情、《红楼梦》中恍若隔世的泪水人生。我就活在这样的空气里,我不仅喜欢读古诗,而且喜欢摹一些画送给朋友;我不仅喜欢古诗,而且喜欢在落叶中走,去默想它们那种魂天归一的境界;我常闭起眼睛,好像面对着十个太阳,让他们晒热我的血液。那风始终吹着——在萧萧落木中,在我的呼吸里,那横贯先秦、西汉、魏晋、唐宋的万里诗风;那风始终吹着,我常常变换位置来感知他们。学习古诗,历来就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悟其神;一种是摹其形。我以为前者是大道。穿越物象才能到达本体,忘其形才能得其魂。这个道理非常简单,可惜许多死于章句的人都不这样想。他们喜欢研究服装上的纽扣,把外衣当贵宾,他们迷信古律古声,似乎唐诗是靠平仄对仗作出来的,他们的这种偏见造就了明清以来的大批诗匠,直到现在还有遗风。殊不知至人无法、大象无形,李白屈原又有多大程度上仰仗了格律呢?形式本身只应当是道路,而不应当是墙。伟大灵魂的前进本身就创造了最好的诗的形式。我以为创新本身就是最好的继承,创新是传统精髓,就是传统生命力最好的证明。传统在我们身上生长、挣扎、变得弯曲,最后将层层叠叠开放出来,如同花朵。我有些相信艾略特的说法。传统不是一个单向的过程,一个对象,而是一种关系,一种能动的结构,不仅古人使今人存在,而且今人也使古人存在,他们相互吸引、排斥、印证,如同化学中的可逆式反应或天宇旋转双星。诗人首先要具备的条件是灵魂,一个永远醒着微笑而痛苦的灵魂,一个注视着酒杯、万物的反光和自身的灵魂,一个在河岸上注视着血液、思想、情感的灵魂,一片为爱驱动、光的灵魂,在一层又一层物象的幻影中前进。他无所知又全知,他无所求又尽求,他全知所以微笑,他尽求所以痛苦。人类的电流都聚集在他身上,使他永远临近那个聚变、那个可能的工作,用一个词把生命从有限中释放出来,趋向无限。使生命永远自由地生活在它主宰的万物之中。他具有造物的力量。除了这个最重要的条件外,无疑还需要许多其他条件,使灵魂生长和显示。需要土壤、音乐、历史、道路、浓烈而纯美的民族之酒,需要语言,没有一种在大峡谷中发出许多回声的语言,成功是不可能的。最后,我想还有些纯客观的条件不仅对于大诗人,而且对于小诗人也适用,就是要有食物、要有安静的空间和时间来进行他们的工作。我习惯了农村,习惯了那个粘土作成的小村子,周围是大地,像轮盘一样转动。我习惯了,我是在那里塑造成型的。我习惯了一个人向东方走、向东南方走、向西方走,我习惯了一个人随意走向任何方向。候鸟在我的头顶鸣叫、大雁在河岸上睡去,我可以想象道路,可以直接面对着太阳、风,面对着海湾一样干净的颜色。在城里就不能这样。城里的路是规定好的,城里的一切都是规定好的。城里有许多好东西,有食物,博物馆、书,有信息,可就是没有那种感觉,没有大平原棕色的注视,没有气流变幻的《生命幻想曲》。城里人很注意别人的看法,常用时装把自己包裹起来。我不习惯城市,可是我在其中生活着,并且写作。有时一面面墙不可避免地挤进我的诗里,使我变得沉重起来。我不能回避那些含光的小盒子和溶化古老人类的坩埚,我只有负载着他们前进,希望尽快能走出去。我很累的时候,眼前就出现了河岸的幻影、我少年时代放猪的河岸。我老在想港口不远了,我会把一切放在船上。我相信在我的诗中,城市将消失,最后出现的是一片牧场。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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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在夏天摘要:哈哈,为我好?这个暑假我只想自由自在地玩,吃了睡,睡了吃,就这样。我的手指在玻璃窗上划动着,总也抹不掉自己的影子。我突然想,要是哪天没有人管束我,我就像夏风一样悠闲自在了。对!谁也看不到我!谁也看不到我……空气里弥漫着茉莉花的味道,知了在不知疲倦地摆弄着嗓子。在那个烈日炎炎的季节,我懒洋洋地伏在凉椅上。门咯吱一声推开了,她急促地走了进来:“你要不要去上特长班?报名今天就截止了。”我把脸转了过去,漫不经心地回答:“不要!”她愣了一下,刚才脸上的欣喜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高跟鞋在地板上反复走动,她甩下一句话:“我是为你好……”回答她的是门关的声音。哈哈,为我好?这个暑假我只想自由自在地玩,吃了睡,睡了吃,就这样。我的手指在玻璃窗上划动着,总也抹不掉自己的影子。我突然想,要是哪天没有人管束我,我就像夏风一样悠闲自在了。对!谁也看不到我!谁也看不到我……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又一遍。当然这儿只是玩玩而已,当我累得张不开嘴时,我就只好妥协:“原来我是不会消失的。”夏天就这样一天天地溜走,暑假还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我本来以为我的暑假,我的夏天就会这样过去,做梦也没有想到,那个说着玩的愿望,竟然真的与我邂逅了!我在睡眼惺忪的早晨,看到镜子里我的脸渐渐开始变淡,就像空气般一触即化。我狂喜地跳上床,哇!我要消失了!我要自由了……日历飞掉一页又一页,到七月末时,最后的颜色已经淡化,我终于“成功”地消失了。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那是属于我的自由活动时间。我像一阵风一样飘进厨房,开始了“蓄谋已久”的计划。钟表吧嗒吧嗒地摆动着,我已经大汗淋漓。我把厨房翻了个底朝天,如果被妈妈看到,她的表情一定是吃惊的。我看着辛苦“工作”了几个小时的“战果”,又迫不及待地瞧瞧墙上的挂钟――离妈妈下班还有两个小时。我坐在藤球椅上,望着天花板,喃喃自语:“这个夏天也会像我一样消失吗?……”“喂!要下来玩儿吗?”我家的大门被敲得咚咚地响,八成又是打球缺人手,跑来我家“征兵”的。我从窗户飘到院子里,感觉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我拍住那个人的肩膀:“我加一个!”谁知道那个人嘀咕了一句:“没人啊。”我提高音调:“我要加一个!”这下总该听到了吧,我想。那个人转身,我连忙拥上去,哪想到他扛起球拍――走了!我气得咬牙跺脚,但马上反应过来:“我现在不是消失了吗?对啊!别人看不到我的。”我扭头走向院子,但是院子的铁门被锁得严严实实,对了,因为我是从窗户飘下来的嘛!我蹲坐在大门前,望着十字路口……十分钟――不见那个熟悉的身影;二十分钟――不见那个熟悉的身影;一个小时――还是看不见妈妈。太阳已经落下去,在等待的一个多小时里,竟没有一个人走过来问我。我像一个被世界抛弃的人一般,谁也不在意我。空气很闷热,形形色色的人从我面前走过,他们中有中年男子、贵妇人、邮递员、当然还有母亲和小孩。我想到了小时候,因为贪玩而弄丢家里的钥匙。那个时候邻居的老爷爷、老奶奶们心疼地看着我,他们给了我糖果,还打电话给爸爸妈妈……“汪!汪!汪!”邻居家的狗在院子里吠着,打断了那种幸福。我突然笑了笑:“现在我比狗还可怜。”天空的最后一抹黄昏已经退去,熟悉的高跟鞋声愈来愈近,我抬头,她已走到门前。门开了,我跟着进了去。她一进门就呼唤我的名字:“徐栩,徐栩……”我飘到她身边,竭力喊道:“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她当然没听到。我开始责备我自己,每次她一进门我就不耐烦地扬手:“在这儿呢,走不丢的!我已经不是小孩了。”她没有找到我,急急忙忙地打着手机。我看到她是满怀焦急地拨着号码,但接过电话后,脸色就越来越难看。我突然明白,在这个世界,即使我消失了,只有爸爸和妈妈会在乎我。然后,我眼睛开始模糊,妈妈的脸在扭曲、扭曲……当我再次看到阳光时,我发现已经是三十一日的六点了。我在镜子里望到自己那张熟悉的脸,看来夏天已经回来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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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成长“我不能抗拒长大。”我这样对自己说。就在某一天我突然发现,曾经最熟悉的东西正逐渐离我远去,而我却不知道该做什么。楼下邻居家的孩子还在无忧无虑地做着当年我曾做过的游戏,秋千依然不知疲倦地从最高处落下,又回到最高处。秋千永远在那儿,可上面的孩子却换了一拨又一拨。成长之路,一步一步走来,许多原本以为的美好与纯真,在每天单调的重复里逐渐散去;许多让自己斤斤计较、铭记于心的东西,也在成长这漫长又华丽的旅途中,化为嘴边的一声轻叹。关于书法七岁那年的夏天,妈妈轻轻地握着我的手,我拿起特制的小羊毫,从此开始了与书法为伍的日子。可自从新鲜劲儿过去之后,练书法对于我来说便不是一件特别开心的事了。每天练字的时间都是固定的,姿势、笔锋、力道、间架结构……都着实给我来了个下马威。握着毛笔,反反复复地临摹着字帖上的汉字。两个小时的时间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就是4集《西游记》、6集《多啦A梦》,是游乐场的一次碰碰车。想着楼下小伙伴们的嬉笑玩乐,我心里愈发不是滋味。那时候,小小的我却学会了假借上厕所、口渴喝水、闹肚子来躲避书法练习。三番五次下来,妈妈终究还是识破了我的诡计,好言相劝之后便是一声声严厉的呵斥。于是在哭声、骂声中,我继续拿起毛笔写下一个个那时或许还不认识的墨色方块字。小时候的时钟也永远不了解我的心思,那长长短短的指针在练字时总是悠闲地在钟面上散步。却在难能可贵的10分钟休息时飞速狂奔。那时就给了我关于相对论的初次体验。成长就是有一天猛然发现自己竟然可以流利地写出一手漂亮的毛笔字,那字竟有了行云流水的味道。正在长大的我逐渐了解了楷书的方正有力、隶书的端严峻逸、行书的遒劲飘逸、草书的率意颠逸,于是我在那书法中尽情地挥洒,只是单纯地想写字。没有儿时的不情愿。当我刚爱上练书法时,成长却将它无情地剥夺了。当那个需要妈妈拿着教尺和糖果督促哄骗的小女孩,长成了一个可以自主写下飘逸书法的少女时,我却再也没有太多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去写上一副熟悉的诗句或对联了。只是偶尔还会轻轻拂去笔架上积久的浮尘。整理一下凌乱的字帖与大大小小的荣誉证书。偶尔会将钢笔当成毛笔,自我陶醉地练习。这一点点的牺牲,只为能换来成绩上的进步、老师评优时小小的青睐,抑或是家长在别人面前自豪的表情。也由于练书法,我的童年和其他孩子不同,没有多彩的游戏,有的只是黑白相间的笔墨纸砚。在练习书法的同时,我也失去了许多原本属于孩子的童真和丰富的童年生活。成长,在收获的同时,也在失去。关于理想小时候的理想总是很伟大,伟大到不知天高地厚。那时候的我总是仰着头问妈妈:“妈妈。你说我长大之后是当科学家好呢,还是当文学家好呢?”纯真的眼神里泛着琥珀色的光泽,脸上也笑靥如花,仿佛这问题就跟今天中午是吃饭好还是吃面好一样。小时候的理想很单纯,就是吃饭时想当美食家,读书时想当文学家,跑步时想当运动员,吃药时想当医生……逐渐成长之后,我接触到了越来越多的知识,也了解了这世界的伟大与复杂。小时候的理想在长大后的我看来,也愈发的可笑,想着当初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过,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也渐渐明确了我想要什么,渐渐地确立了我需要长时间为之努力的目标与理想。初二那会儿,我疯狂地爱上了文学。我不断地阅读、写作,希望从中获取更深刻的感悟。那时的我喜欢读余华,喜欢他那贴近生活的描写与幽默的叙述方式。他的幽默不仅仅是一种缓解苦难的方式。也是一种独特的叙述策略。他的文字就像民歌般迁流曼衍,流淌着作者平民化、生活化的平和节奏。在那时,我就暗暗地想,一定要多阅读、多体验,写下更多、更深刻的文字,做一个小小的写作者。再后来,我又喜欢上了周国平、村上春树、托尔斯泰……甚至模仿他们的写作风格,还经常把作文写得意识流一般,任思绪飞扬。可就在作文分数屡创新低之后,我终于放弃。只好又将各种引经据典、主次分明的模范作文一一看过。在拿到高分之后却略感无奈。看着一篇篇充满虚情假意而近乎雷同的文章,我屈服了。毕竟在现实之下,分数才是王道。或许,成长就是一个不断消磨理想又不断树立理想的过程。成长,是让你明白现实与理想的差距,从而迫使你不断做出调整。记得小时候,大人们经常问我们长大后想做什么。那时的孩子,10个有5个说是要当科学家,还有两个想当警察,两个想成为画家,1个想当可以任意布置作业、组织放假的校长。可现在呢?每当被人问起现在的理想是什么时。有多少人会茫然失措?又有多少人能毫不犹豫地说出?我们都知道现实与理想的差距太大,我们只好将心里最纯粹的理想与信念深深地埋藏起来,不愿说出口,怕被人笑话。我们是如此的平凡,我们不知道在成长的旅途中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样的风景与什么样的结果,以至于悄悄地将自己小小的理想埋在心底。关于朋友我始终认为朋友都是莫名其妙交上的,一句投心的话、一个相似的眼神、一封家书般的信件……都会让人瞬间拉近距离,成为朋友。人终归是群居性动物,一个人时会孤单,会害怕;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在家会寂寞。可是有了朋友的陪伴,一切都会与众不同,寂寞的土地也会因为朋友的到来而盛开出美丽的花朵。小时候,大人说,你要找成绩好的同学一起玩,这样可以提高成绩;你要找文静的女孩做朋友,这样可以改改坏脾气;你要找家庭背景好的人到当朋友,长大之后或许可以得到帮助。我咬了咬嘴唇,不明白交个朋友为何还需如此讲究。我有了许多朋友。我和她们肩并肩走在春日的煦风中。这种感觉真好。有时候,朋友真的不要有太多的讲究,不用管她成绩如何,模样是否俊俏,背景是否显赫,只要心灵相通,彼此知根知底,足矣。小时候,我有个“青梅竹马”的朋友。我们会不约而同地跑到院子里,与百花合影,与草木嬉戏。我们会穿梭在大街小巷里、像卖水果的小贩一样大声吆喝:“卖西瓜喽,我们的西瓜甜到会唱歌哦!”我们一起做手工,一起画画。在我被家人责骂时,他会扮鬼脸逗我开心。后来上了中学,他变得优秀,变得温文尔雅。由于课业的压力,他与我渐渐疏远。他进了重点班,拿奖学金,节省出一切时间来学习、看书。有一次,我对他说:“今年院子里的花开得很漂亮呢!”可他却问我:“物理第3题的离心率等于几呢?”原来成长是现实与回忆间无法逾越的鸿沟。小时候的天真无邪、互相游戏,早已化成童年最美好的回忆。高考结束后的暑假,我送他去车站。上车时,我俩相视一笑。他对我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啊。那时我才意识到,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会为了一根棒棒糖和我赌气、千方百计逗我开心的小男孩了。望着他日渐硬朗的轮廓,我想,或许这就是成长吧。不同的时段会有不同的人来填补你的快乐与忧伤。不管今后是否联系,是否见面。那些曾经一起走过的片段,那些与我有过交集的人,那些带给我美好回忆的朋友,不管未来结果如何,我都会铭记,都会深藏于心。我相信,在成长的过程中,会下一场雨。雨帘中,那个扎着两条羊角辫、身着小碎花连衣裙的小女孩的影像逐渐模糊,向前走去的是一个目光坚定、优雅自信的大姑娘。那些遇见的事、许下的诺言、拥有过的梦想,全都随着雨滴落下来,汇入了一条名为“长大”的河流中。成长,就像一个诉说不完的故事,有着多个结局。那些刻骨铭心的篇童,重重叠叠地倚在过去的岁月中,拨动着漫天的杨花……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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凋谢在城市两个乡下来的男孩,坐着轰隆隆的火车,走近了这个世界。刚一走出火车,便被火车站的候车厅给吓住了,那些豪华的设施,让他们的眼睛都瞪大了,发出了“哇”的一声,惹来别人不屑的目光。可当他们走出这儿,却是更加的惊讶,大城市里的繁华,是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从小生活在小城镇里的他俩,总以为家乡是最美,最富裕的,不料,却与此有天壤之别,真觉得自己是井底之蛙。于是,两人便拿着大包小包,在这一条条街上乱逛起来。城市里的人们大概对如此的行头已不陌生,只是眼神总有几分蔑视,让他们挺不自在,便尽快找到学校,来到宿舍。而这座学校的宿舍,也让他俩大开眼界。几天后,便开学了。通过几天的了解,已大概知道学校附近的街道。上课了,总以为会好过些,不料,其他同学却总看起来那么别扭,他们与自己的语言、衣着、思想总是那么格格不入,于是两个男孩十分烦恼,便相邀一起去买了些与这个城市相协调的衣服,观察着这个城市中人的一言一行。一个月来,终有了些适应,也有了些朋友,更有了大城市人的气派,唯一不同的,便是思想。曾经能说会道的他俩,在这儿,常只有聆听别人的份,根本插不上嘴。男生们也常把时尚、流行挂在嘴边,直叫人望尘莫及。而更让他们不解的是,那天的情景。那天,几个同学相约去买些生活用品。路上,看见一个偷钱的小偷,男孩正要大叫,却被身旁的同学制止。男孩惊奇地望着他,毫不犹豫地喊道:“抓小偷!”“抓小偷,快来抓小偷!”人们仅仅被他的大嗓门给一惊,回过头来,可看了看却又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各干各的事,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像刚看了小丑的表演似的。而被偷者这一回头,发现了小偷,可想捉,人早已跑了,他便只是望着那小偷,大摇大摆地走了,一副力不从心的样子。倒是男孩挺热心,朝远去的小偷追去,小偷回头一看,竟呆了,心想:竟有人敢追上来。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使劲往前跑。男孩凭着儿时在乡间小道上狂奔的劲儿,追上了小偷,将他推倒在地。小偷被这一摔,似乎激怒了他,他不知从哪儿抽出一把匕首,在男孩面前一晃,趾高气昂地爬了起来,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似乎这样就会吓倒男孩。却不然,男孩喘了口气,向小偷逼近,这小偷大概没遇到过这样情形,慌了,拿起刀子便乱捅起,被男孩轻松地抓住了双臂,刀一落,小偷便软了,嗷嗷地叫疼,男孩放开了他,他只好乖乖地交出了钱包,正当男孩接钱包时,小偷便乘机溜走了。当男孩将钱包交给被偷者时,那人接过钱包,竟然面不改色,一句轻描淡写的“谢谢”,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好像别人是理所应当地为他服务。男孩很是气恼,从此之后,便不再打抱不平了。他回去之后,又将这事一字不差地告诉了另一个男孩,那男孩听后,沉思了一阵子,最后挤出一丝勉强的笑。从这儿开始,两人的关系开始疏远了,最后因一次调班,便断绝了来往。时光飞逝,几年后的一天,两个男孩又相见了,只是相见的地点,有些让人意想不到。那是一座黑暗的监狱。一相见,四目相对,都流下了两行清泪。那位曾经打抱不平的男孩,已经因抢劫罪走进了监狱,而另一位,已经是一家大公司的老板,西装革履面对青色布衣。当然两人的境遇不同。那失去自由的男孩,也曾经那么质朴,可那件事后,他变了,他变得和城市中的人一样自私,甚至结交一些狐朋狗友,越陷越深,走上了这条不归之路。也许只是一念之差,这朵美丽的花朵便凋谢了,被这座迷幻的城市给埋入了深层,永远垂下了它的头。城市中有无数这样的花儿,如此凋谢的花儿,永远照不到清晨那束最温暖的阳光。泪眼中,一朵艳丽的花儿,凋谢在城市中。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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