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剑问世
一日,在梦中忽得一剑,看那造型,长短适宜,刀锋极利,剑气逼人;嗅之,一身古香,吾料应是远古遗留之稀有名器。故大喜,如此宝物,非价值连城不可。遂带回家中,夜寐;拥其而卧。
次日天明,耐不多时,以布裹之,行街寻买者。
走至街旁,视不远处即有当铺,遂前往,径入内。见掌柜立一旁,赏架上古董,不晓来客。吾故作声,掌柜移视之,见有客,忙前道:“不知贵客驾临,多有失礼,望请原谅。实是彼瓶甚是迷人哉!”吾回道:“无妨,掌柜如此重物,定有其因。不过,汝有一物定胜此物。”“哦,不知何物?烦示之可否?”
吾退布之,待布穷剑现,锋芒四射,直煞双眸,问之:“此物如何?”窥见此剑,未大惊,而笑言:“吾以为是何物也,一铁而已。”闻其言,大不解,竟视宝物为铁,吾怒道:“汝实不识货也!”掌柜道:“客请息怒,此物不值。若不信,可另寻别处问之即知。”吾道:“汝莫悔也?”言毕,拂袖而去。掌柜于后一声:“好走。”
吾继而前行,怒之未消,倏而,望见又一当铺。急行至铺内,于掌柜道:“吾有一物欲当之。”不待其回话,亮出剑来。掌柜视之,道:“此物不足以当也。”忙问:“为何?”答道:“此乃一铁,无何价值。”吾步出铺外,面无生气;归至家,明日复来。
第二日,吾复行街,不料连访数家当铺,此剑屡遭冷落,皆言其一文不值。心有不解:“为何名剑无人垂涎,见者皆言其为铁,莫观其可工艺精也?”惑之,返回之。
途至半道,见一人独扛巨木,令吾惊叹不已。故寻思:“此人定有拳脚,手中剑无人买之,于自身亦无用也,不如赠之与之,发挥其用。”遂向之前行,呼道:“壮士,壮士,且留步!”
其顾之,即落木,应道:“兄台有何事乎?”吾道:“呵呵,扰壮士行事,请谅之。实是在下见得壮士神勇,独挑巨木而无半点喘息状,令人佩服。故吾有一物欲予壮士,望笑纳之。”壮士道:“无功不受禄,何以白手他人之物?”吾道:“实不相瞒,此物乃在下今日拾得,本欲当之,却无人求之,遂欲赠有用之人,方不堕之。”壮士道“若是如此,且问何物也?”吾即亮出之。
壮士视之,笑道:“此物于吾无用也?”忙问:“何以言无用也?壮士这般好身手,定是练武之人。常言道:好马配好鞍,勇士配好剑。如若驾驭之,定……”壮士道:“吾不晓使剑作甚?”吾道:“此乃利器,于其身可防身;于战中可杀敌,怎不晓其用?”壮士道:“与人无争,夜不闭户,无须防身;国之无外患,亦无内患,无敌可杀。”语毕,离去。吾一怔,正欲行。倏而壮士呼道:“此物可教打铁处,定有其用。”
依其所言,寻至打铁铺,师傅问道:“不知有何事可效劳足下?”吾遂举剑,道:“此剑有用乎?”师傅笑道:“有用,有用,怎地无用也?”听其言,大喜过望,果如彼士所言,此剑于此有用也,故复问之:“不知,有何用也?”“呵呵,且交与吾手,明日来取便知。”遂呈剑,归之,待天明。
红日初升,速下榻,径至打铁铺。巧见师傅于前行事,问之:“师傅,剑可完工?”师傅道:既完工,待取之来。”少顷,师傅呈一犁状铁器上来。吾忙问:“此非吾物,莫错取也?”师傅道:“正是此物,足下无疑。”复问之:“既便如此,造此物有何用也?”师傅道:“于农田作事可用之。”吾笑道:“岂非‘铸剑为犁’乎?”师傅道:“正是也。”
此时,梦醒,吾感言之:“如此太平盛世,心向往之。”
拿去主意
“拿来主义”是鲁迅的一篇杂文的题目,现在已成为引进、吸收外来文化的一个专用名词,同样重要的是“拿去主义”,虽然未经鲁迅述及,却也值得一提。
在“文化热”中,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呼声越来越高。可是在有些同志的心目中,所谓“交流”,就是指“拿”,至于“拿去”,对不起,意识不强,也许是没有考虑。这实际上是单向流程,而不是双向流程。“来而不往,非礼也。”中国人是礼仪之邦,总不能光拿人家的啊!
有些同志认为我国的民族文化落后、陈旧,对是否有输出价值和竞争能力表示怀疑。其实,这些同志未熟谙西方的心理和行情。须知东西方文化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互为补充,不可代替,从而构成世界文化整体。中国文化,诸如长城、秦始皇兵马俑、汉代墓葬中的金缕玉衣、唐诗、宋词、《红楼梦》等等闻名世界,这是众所周知的。即使是未被我们重视的所谓“糟粕”,西方人的评价也常常出乎意外。例如老庄哲学和《易经》,我们认为是完全过了时的东西,而目下在西方却大为走运。许多科学家对目前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无法进行概括,他们找来找去,终于在老庄的“道”和《易经》的爻象中找到了合适的语言,并给以很高的评价。这里说明一个问题,具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传统文化,毕竟是一座内容丰富的宝库,我们大可不必妄自菲薄,说得一无是处。
但是,历史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如果我们拿出去的永远是一些陈年百代的古董、祖传的遗物,那也不能使我们今天的炎黄子孙脸上增光。对西方读者来说,他们既想了解中国的昨天,当然也想了解中国的今天和明天。所以拿出去新的文化成果,才是今天中国人的光荣职责。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近几年来,西方学者对中国当代文化艺术有了较多的关注,就以文学方面来说,王蒙、冯骥才、谌容、张贤亮、王安忆等作家的作品已陆续有了各种译本,被介绍到西方,有的还有专著论述,成为新一代的汉学家的研究课题。但也应该承认,我国当代文化在西方的影响还是有限的,要在国际上占一席之地,赢得声誉,看来还要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
推出中国当代的文化产品,当然必须顾及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如果不能反映八十年代中国的风貌,如果“拿去”的和“拿来”的是一样货色、一副面孔,人家是决不会报以青睐的。所以对热衷于“拿来”的同志来说,切忌以照搬为能事,以模仿为时髦。否则,“拿来”容易,“拿去”就困难了。正如一位来自美国的汉学家所说:“中国作家切不可费力去迎合西方读者的品位,要完全为中国读者而写,写出中国自己民族的特色,写出西方没有的风格。这样,才能引起西方读者更强烈的兴趣。”
“拿来主义”是我们所要提倡的;“拿去主义”也是我们所要强调的。中国的文学家、艺术家、文化人应该有勇气,有志气,广泛吸收、消化外来的营养,发展自己的优势,努力攀登文化高峰,拿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先人的优秀成果,贡献于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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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神沈无崖开心地蹦了起来,说:“好小子,乖乖。我竟然也收了一个徒弟是轩辕魔体的,我的福气不小啊!” 然后他又拉着轩辕无敌说:“来,我来教你奇功。” 内功分作内力、剑力、霸力、仙力、圣力、神圣力、神之力、超神力、开天神力、混沌神力。而武功分做凡功,气功,魁功,瑞功,奇功,灵功,仙功,圣功,神圣功,神功,混沌神功,一般人都把唯一的混沌神功——混沌天经和神功排在一起,而真正的神功只有七种,分别由七个人来继承,而混沌天经则要由盘古他自己来传。连盘古修练混沌天经才到了第五个境界就可开天创世了,他的功力也才到了开天神力。混沌天经和混沌神剑,盘古会在梦中传送,而功力传承则要等到飞升到另一界才可传承。魔体也有境界,魔头,妖魔,恶魔,煞魔,血魔,邪魔,神魔,魔王,夔魔,魔仙,魔圣,魔尊,天魔,散魔,之后便飞升到另一界。白镜轩用力一拍沈无崖的肩膀,说:“且慢教功,我问你,三弟呢?” 沈无崖摇了摇头,他的神情淡黯了,略带忧伤地说:“三弟他……他遇难了!” 白镜轩一惊,说;“老弟,你别开玩笑了,三弟可是得到剑神风蜀的真传,在这一界他的修为是最接近剑神的啊,就是火云邪神也奈何不了他啊!” 沈无崖说:“他是被神域的人给杀了的。” 白镜轩倒吸一口冷气说:“神域来人了?” 沈无崖说:“没错,而且来的还是一个天神啊!” 神的修为分为神、小神、大神、主神、天神、古神、尊者、王尊、仙尊、天尊、帝尊、圣尊、混沌神尊。盘古现在的境界就是传说中的仙尊,而混沌神尊这个境界是所有神都想达到的境界。但是天下只容有一个混沌神尊,更何况能达到神就不容易了,整个神域只有千把个神,达到尊者境界的才只有五个人而已,他们都已无法突破本身的境界了。 他们分别是药尊神农,战尊刑天,光尊女娲,冥尊阎皇,还有仙尊盘古。 白镜轩压制不住心中的伤感,大哭起来。原来白镜轩的三弟是传闻中的奇才,号称“风云剑”的风岱,他是蜀山派的得意弟子。在这一界中有五大门派,分别是蜀山派、光华门、剑冢、天绝宫和罗刹教。 蜀山派的风玄和剑冢的独孤魔都是剑圣级别的高手,而光华门的李见方则是一个准剑圣。由于蜀山派的风蜀是这几年来第一个飞升到神域的人,所以蜀山派的声望是最高的。 而剑豕的独孤求败是在二十年前飞升的,所以声望相对小一些。 我不知道,神域这次来人的目的正是为了我,盘古下令要把他唯一的弟子——我带回神域,所以,这次为了我,神域连四大古神都派出来了。白镜轩对沈无崖说:“二弟,你可是蜀山派长老级的人物,而我也是剑冢的大长老,我们只要调动出两派的全部人马,我就不信还打不过一个天神!”10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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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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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剑一我不是一个杀手,真的不是。十年前,也就是我八岁那年,趼叔从路边把我带到了火枫岛。火枫岛的枫叶很红,像血,所以我叫血剑。十年,枫叶红了十次,也落了十次。我的“天绝剑”练成了,趼叔也一下子老了。你可以离岛了,目标是冼剑心,研叔说。无泪梦魇,也就是冼剑心,一年前以一招“梦魇剑心”击毙剑圣“君玉剑”而名动江湖的少年奇才。每次,红枫飘落时,都会有一个高手来和我过招。这一年是研叔亲自和我比,枫叶在我们的剑下旋转。当一千零一片枫叶落地时,我的泣天剑响了,那历利的剑声划过整个火枫岛。研叔倒了,倒在地上,我收住剑,他胸口的伤不深。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铺我下来。趼叔的伤已经痊愈,他抚了我的头发,像小时候。我背着泣天剑转身离开了火枫岛,身后是一片白茫茫的雪。二“听说江南巨富刘典被人杀了,一剑致命。”“谁干的?”“像冼剑心的招式。”“是击毙剑圣‘君玉剑’的那招么?”“不,冼少侠那招‘‘梦魇剑心’说什么也轮不到刘典那王八吃啊。”“就是,刘典TMD赚的净是昧心钱,冼少侠干得好!”“嘘!小声点,隔墙有耳,是不是冼少侠还说不上呢。”在趼叔的安排下,踏入江湖后我杀了第一个人,而有江湖盛传我的剑式像冼剑心。雪,在我脚下沙沙作响,前面就是天鹰堡了,我的第二站。……鲜血染红了白雪下的天鹰堡,当泣天剑最后划过天鹰堡堡主的胸膛时,我见到他了,无泪梦魇。在我收剑的那一刻,他赶来了,很俊秀的脸,眼前垂下的头发在风雪中飘着,一身玄黑色,还有那翻动的披风。很快,雪在我们身上积起了薄薄的一层,我们出手了,在同一刻,奇怪的是我们的招式竟然一模一样。“你为什么冒充我杀人?”“我有吗?”“你到底是谁?”“你不需要知道!”他收手了,我也停了。我没有把握能赢他,也许我根本不打算赢他,尽管他才是我真正要杀的人。其实没有你我也一样会杀了刘典和天鹰的,只是你早了一步。他笑了,很豪爽。剑风扬起的雪花还在飞扬,他身影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三趼叔对我很失望,派人来问我为什么不杀了冼剑心。我说,时机未到。下一个任务是趼叔对我的处罚:三天内杀20个成名人物,而且是该杀的。西风凛冽,雪花伴随我执行任务的整个过程。我想起了火枫岛的枫叶。就在我泣天剑刺向第二十个刻杀的人时,她出现了,全身素白,像雪一样的颜色。她飞向泣天剑,我收住,却依旧划断了她眼前的一根黑发。你为什么救他?我抱剑而立。我不是救他,而是要亲手杀了他报仇。她展开身形,很轻盈,很美。该杀的终究该杀,一声不吭地栽倒在雪地。我说,我还要去找另一个来完成任务。她说,她还要继续去报仇,四个只杀了一个。我们走在了一起,原来她叫紫靛,很像我在火枫岛反复梦见的那个女孩。雪地里她很动人,我第一次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10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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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亮剑有一支被日军称为“野狼”的部队,它位于晋西北的一座小山坡上。它是中国部队的精锐,中国部队的豪杰。这就是二野—386旅独立团。这是一支传神的部队,这个部队有个“火种”,就是李云龙。他的脸庞黑庞黑的,像黑洞一般的眼睛就像一把刺刀,似乎要把敌人撕个粉碎。也正是这么一个严肃的军人,身上却有着无数的令人钦佩的品质。1939年李家坡上。一支拥有着无数精锐装备的日军联队向毫无防备的李家坡袭来。当晚,这支联队将这支破破烂烂的军队拦了下来。此时,独立团危在旦夕。这位团长下令,全体上刺刀,战士们个个上了刺刀,战士们个个上了刺刀,准备冲锋。在矮小的工事上,这位团长在火光中大喊一声:“冲啊!”便单身冲了上去。双方都杀红了眼,好一场混战。那些死去的亲人在火光中闪烁,战士们“疯”了,看到这样的气魄,日军也火了,开始用机枪扫射。此时,在山坡上,阪田上尉正在观战,他看了看战前的工事不禁轻叹一声:“这是一支什么部队啊!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好了战前工事,这个人是谁?”突然,他听到了一声怪异的咆哮声之后,他就被炮火炸死了。这可是一支刚组建的部队啊!这一场战斗,使独立团只剩下了一连.二连。战场上,战士们还是保持着搏斗时的动作,仿佛时间在一瞬间凝固了。这,不禁让人陷入沉思。1939年的冬天,日军收缩兵力,派出了特种部队专家——山本一木大佐。这个可恶的土匪,来到赵庄就放火烧杀,用毒气残害村民,李云龙的老婆也被捉住了。这下李云龙可火了,他开始“大闹天宫”,准备打县城,为得就是救老婆,日军开始支援,四面八方的战争打响了。甚至连土匪.国民党也受到了牵连。开始打县城了,战士们一个个倒在了血泊中。山本一木向李云龙提出将自己的性命与他老婆交换,李云龙却看着,一动不动。此时此刻,秀芹大喊:“团长,如果你还是团长,就开炮吧!我秀芹一个人不值那么多战士的生命,开炮啊!别让我瞧不起你!”团长一挥手,大喊:“开炮。”五六发炮弹呼啸着冲向城楼,无数碎片满天飞舞,这可恶的土匪消失了。他终于保住了弟兄,却失去了老婆。这么一个爱兄不惜妻的丈夫,你说,难道还不令人佩服吗?也在同时骑兵连被包围了。那位英勇的连长毫不畏惧,三次想突围,但还是不成功,但是他们亮剑了,他们努力了,他们的心里只有“狭路相逢勇者胜”七个字,这七个字坚定了他们的信念,死,也得死在冲锋的路上。我的眼前,出现了一片火光,火光里,战士们又拿着大砍刀与敌人拼杀起来。这是什么?这就是我们的军魂,我们国家进行了22年的武装斗争,从弱小逐渐走向强大,我们靠的是什么,我们靠的就是这种军魂,靠的就是我们的军队广大战地指导员的战斗意志。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是我们敢于亮剑,我们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人。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是我们国家军队的军魂。剑风所指,所向披靡。独立团就是这样!1000字 一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