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哎呦,他唱完了没有?我肚子笑得都抽筋了!我真是服了他了,唱国歌都能跑调!”
这位五音不全的人就是我的同学陈博涛,他长得非常黑,高个子,给我们的第一感觉就是从哪个非洲村儿里跑出来的,所以大家都叫他“村支书”。刚才是我们的音乐考试,他把所有的歌都唱了一遍,结果不是跑调,就是忘词,把我们笑得肚子疼了半节课。
不出我们所料,他的音乐成绩确实是全班倒数第一,得知成绩后他还是不服气,看着他气得傻乎乎的样子,弄得我们又把肚子笑疼了一次。
但这次音乐成绩似乎没有影响到他对其他学科的热情,下午的每节课他都傻乎乎慢条斯理地发表自己的见解,虽然大部分都是错的!
下午放学后,他又受到了几个同学的侮辱,这次他可真急了!两只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大!眉毛立着!双手紧握拳头冲出了教室,不过他生气的样子也傻得可爱,又逗得同学们大笑了一阵。
随后,奇怪的事发生了,放学后,在操场上再也找不着他了!好像莫名其妙的失踪了似的!真是搞不懂他!
一个星期后,音乐补考时间到了,同学们都捂着肚子准备大笑,结果他的歌声让大家目瞪口呆,不但不跑调,不忘词,而且还唱出自己的感受,同学们眨眨眼,摇摇头,以为自己在做梦,他唱完后,全班同学鸦雀无声,就连老师都无话可说,补考成绩全班第一,取得了A++的好成绩,这是不管哪届学生都是从来没有过的啊!他一点也不骄傲,我又仔细地从头到脚地看了一遍他,发现他一点也不傻!我终于明白了一句名言:“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从此我们不再叫他“村支书”,而改叫他“许三多”。对,他就是我们心中的第二个许三多,我们再也没有嘲笑过他。
后来,我们采访过他,问他是怎么进步这么快的,他认真地说:“那当然是许三多的至理名言了!不抛弃,不放弃!”原来,这一个星期他一直在刻苦练习!
“不抛弃,不放弃!”这6个字一直印在我心中,我再也不会瞧不起他这样可爱的人,他永远是我心目中的许三多。
上帝给谁都不会太多
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必定会给你打开一扇窗。
——题记
朋友,你是否埋怨过自己相貌不如别人美;气恼过自己生活不别人好;烦愁过自己好运不如别人多。总之自己便是那万幸中的不幸。其实,上帝是公平的,给谁的都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有一位黑人女孩和母亲去美国商场买衣服,那位白人店员却傲慢的说:“此处只供白人试衣,你们黑人只能去地下室储藏间试穿。”这为母亲挺身而出,冷冷地说:“我的女儿如果不能在着儿试穿,我们将换一家店购衣。”店员为了留住生意只好让她进了试衣间。
对于这些歧视和不公母亲和女儿说:“辛蒂,你的家庭是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上帝是公平的,只有你自己努力才能改变你低下的社会地位。”
这位黑人女孩便是美国国务卿赖斯。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欢乐和痛苦,你所拥有,也许恰恰是别人所缺少的。与其为自己没有的伤心,倒不如为自己拥有的而开怀。
从小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的海轮凯乐的遭遇公平吗?但也正因为这种不公才让这个世界多了一位杰出的人。2003年的“非典”让很多本应是幸福的家庭失去了欢声笑语,对于他们来说这公平吗?但是不正因为这使得中国人们的心灵彼此拉近了吗?
只有在顺境中感恩,在逆境中依旧心存喜乐的人才会抓住上帝给的机遇,为自己打造出辉煌灿烂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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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年初十,我们一家、姐姐、妹妹,还有姑父一起去广场玩,随后便发生了这样一件事。这天阳光明媚,火辣辣的太阳照耀着大地。我们沿着广场的道路走呀走,突然我们觉得没什么好玩的,于是,我们就到“一百”、“福华百货”还有“金茂大厦购物中心”转了一会儿,看了看衣服啊,裤子啊什么的……我们又回到了广场上。刚到那儿,我就看到了一群人围观在一块地上,便对着妈妈兴奋地说:“咱们也去凑个热闹怎么样?”妈妈爽快地答应了。我挤进了人群中,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人在地上写了许多字:祝福您身体健康,全家幸福,工作顺利……我仔细端详着这些字:所有的字,字迹工整。我再抬头一看,那位写字的人。啊!他——他是一位残疾人。他失去了双手,却能写出一笔好字,真是让别人觉得不可思议。我想他一定练了好几年字了吧!也不知道妈妈是啥时候挤进来的,突然严肃地对我说:“他一下用嘴咬着笔杆写字,一下用脚趾夹住笔杆写字。他虽然没有手却比你写得还漂亮呢!”说罢,就从包里拿出了三块散钱,让我扔给他,硬币落在了地上发出“咣铛”声,他连忙说了声谢谢。我想:他真有礼貌呀!如果他也读书,一定很有出息,是一位不错的人才呀!但老天为什么不让他拥有像我们健全人一样的双臂呢?我想他没有双臂还这么认真地学习,那我又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地去学习呢?如果他也有双臂,他一定能写出比现在更漂亮的字。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以他刻苦练书法的精神为榜样,让我也刻苦学习起来。您真是我的好榜样,您刻苦练习书法的行为永远印在在我的心中。6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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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在小学混天混日子的混到了六年级,到了从小学毕业的年纪,他的成绩还是一如既往,没有起色,他的家长为此烦尽了心,到最后见此情形,也不由有了放弃的心。他自己见此情形,也就更放任自己继续堕落下去,他每天抽烟喝酒,他——真的还是一位未成年的儿童啊!他的父母看见了这种情形,更是失望之至,有了生二胎的决定,他知道这个决定,眼神充满了痛苦,“呵呵,哈哈啊”他不由得向天长笑,他恨,他恨别人,当然,他也恨自己,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绝望,他甚至有轻生的念头,但却,还没燃烧起来,便熄灭掉了,他没有勇气,他没有勇气面对死亡,面对心魔,面对......他一人独自走在夕阳下,看着远处被打碎的灯,被碾死的猫,被摧毁的建筑,一股绝望之情,又不由而已的增长起来,看着远处残破的夕阳,眼角流出淡淡的泪痕,眼神又彷惶起来,他,绝望的蹲在地上,像一个小孩子一样,痛苦不已,他还在恨,他还在恨......————————————————————————————————————————————————————————————如果,我有读者,请不要忘记“他”还是个孩子4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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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是一个追梦少年,富有自己独特的想像和眼光。学习还算佳,人们都说他是一个“淘气包”,可认真起来也别有一番追求上进的感觉。让我们来欣赏他身上发生的趣事吧。他从老家福建来到北京,嘴里有浓重的乡音。在同学们团体中的笑声总是因他而起。有一次,老师让他用牛奶造句,他脱口而出:“妈妈买的流来真好喝。”全班哄堂大笑。每天早晨,他看见老师、校长的就说:“老师(校长),林(您)好!”老师们常常捂嘴偷笑。他在老家就爱打篮球,有一次竟在班里和同学们进行了“抢球比赛”,比赛十分激烈,把班里的课桌椅都打翻了。一些女生告诉了班主任。班主任立刻赶来,他不小心失手了,球弹到墙壁上有反弹到了刚进门的老师头上,重重得砸了一下,那次老师差点昏过去。为了这事,他没少挨父母责骂。不过他也有一个优点,想像力算的上第一。在今年的一个想像作文比赛,竟拿了一个银奖,为学校增添了不少光彩。他还骄傲而幽默的说:“其实我滴优点还是蛮多的哩!”我吧这篇文章交给了老师,老师说他真像我。像我就是我!4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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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这种无力感和颓废感伴随了我多久,每每睁开眼,我都不再被激起任何冲动。一遍又一遍地回顾起曾经的日子,似乎高考就在一瞬间决定好了我整个人的价值。这是一件好事么?以前一遇见我必定对我施以冷嘲热讽的叔叔如今闭上了嘴。以前在背后用尽各种污言秽词骂我的不熟的阿姨也开始说出“这姑娘又聪明又懂事儿,挺好的呐”这种话。这是一件坏事么?往日的挣扎与涅槃的痕迹全都被突然地一掌抹去,全世界只遗留下怅然的我,不顾一切的人也开始学会皱起眉头。也开始有嫉妒和咒骂的话语,细细绕绕起来想要勒住我激烈跳动的心脏。他们确实也做到了,我不再为此愤怒或是悲伤。但或许,我也难以为很多事所起伏了。曾经的世界摆在少年的跟前,他能满不在乎地凭借无知与愚昧轻蔑它。现在少年终于走到了世界跟前,却开始显现出他的孤独与渺小。我常常看见曾经那个不把一切放在眼里的自己,他狂妄又自大,对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屑多顾,讽刺世界的愚蠢,却也自由勇敢,热烈而真实。如今我依然放不下那一丝孤傲,却也开始学着去原谅,也开始忍受身边出现愚蠢的人,对那些事冷眼旁观,甚至……也能惺惺作态地露出赞同的微笑。我望着我,他也不作声地看着我,冲我灿烂地笑着,我却比谁都慌乱,走不近他也抓不住他。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对我放弃那些追求已久的东西的报复,但我知道,我求不到,也回不去了。每一个走在成长路上的人,都在一边嘲讽着谩骂着世界,一边埋下头愤恨地向前走着。无力,只是世界可怜你。继续走吧,沉默着走吧,背离那些被厌恶的自以为是,走向这个堆满垃圾的世界。呵!这可恶又可怜的命。我在慢慢溺亡于这个世界时抬起头,看到那个凌驾于空的少年,他依然轻蔑又讽刺地笑着,不属于这个世界也不属于谁,只属于他自己。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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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拥有一张轮廓分明的脸。还有纪凡希的海洋气息,有黎明的帅气,但没有吴尊花一般变化多端的性格,有明道丑小鸭的感觉,也有周杰伦的随意。他就是我们班新来的实习老师——关凌。小学作文 om他50字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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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他今天的天很蓝,唯一的缺憾就是有大朵大朵的云彩,我讨厌这样的云彩。我喜欢没有一丝瑕疵的天空,那样纯洁的心,我找不到了,可我却不止一次的见过那样的天空。偶尔看看天,也没想什么,就是寂寞,就是孤单。忽然想起昨天的那个梦,我梦到了那个男生,那个我一直单恋的男生。很奇怪的是,我并没有想他,或许是下意识里,害怕,害怕他会走,害怕他不会回来,害怕以后失去他唯一的联系。我很想念他,我承认,很想念这个坏坏的男孩子。可我就是喜欢他,一直一直,没有间断。哥哥的确让我有了些传言,也的确觉得哥哥很好,可真的没有那份感觉了,最初的,见到他就害羞的感觉。呵呵,说起来真是不好意思。看了饶雪漫的《我不是坏女生》以后,发现自己对过去变得坦然了。以前是从不这样直接的说出这份感情的,我一直是个骗自己的傻小孩,嘿嘿。我一直喜欢他,从六年级开始,现在初一结束,总有两年了。昨晚梦到的他,很帅,有孙悦的那种帅,而且还在打球,呵呵,真是孙悦上身了。他不帅,那只是我的想象,也没什么气质,其实也不是什么好孩子,成绩也不大好。不过当时年少,就是朦朦胧胧的感觉,让我喜欢上他。高高的。一开始很喜欢,后来也逐渐淡了些。但,后来,我又做了一个梦。梦到他下了车,一直在跑,我一直在追,却怎么也追不上,路上也问别人,别人说我喜欢他,我还不承认。这就是我的写照,我不愿承认喜欢他,因为自己的爸爸妈妈都在学校当老师,并且自己的成绩还是很好的。不过因为他,心神不安的,所以快毕业时,成绩很差,差到退后到第五名以后……初中。我有了他的QQ号,放暑假时我就骂他,说他,但后来我这个几乎从不骂人的小丫头,终归是骂不过他的。后来我放弃了,他就逗我说我想你你想我吗什么的。其实我想说的是想,可就是不能说出来。这就是矛盾所在,一直以来,两年以来的矛盾。再后来,学校里传言他爷爷嫌他花钱多,养不起了,要他退学,回大连打工。说实话我挺震惊的,不过倒是学会了伪装,不会像六年级时的傻傻的样子。我装的满不在乎的样子。其实我是多么的害怕他的离开啊!如果他离开了,我会想念的……可现在我再也不会因为谁而影响学习了,再也不会。这次暑假,他很久没有出现。我在他灰色的QQ里,胆战心惊的留下一句话:Imiss you 后来他上线了,让我陪陪他,我否定了,我去睡觉了。也许我会失眠,可我很快就睡着了,一如既往的做了没有意义的梦。那是我们最后的联系,最近都快忘记他了,竟然会梦到他,我个笨蛋!呵呵,不过这次的梦,也要了我一两个小时的不安。我的不安也只能持续这么一点时间,最多也就是这么一点。走就走吧!就当是个回忆或者怀念。就当他是我的天真保存者,那就好了!不走也好,我们已经没有谣言了,人对谣言的兴趣又能持续多久!就让他留在记忆力吧!PS:绝对没有一点章法和修饰,这就是经历的叙述。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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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开qq群,发现他在问我的名字,还打了我的qq号码。呵呵,群里的人我一个都没有加,他们又怎会知道我姓甚名谁呢!他还在询问我的名字,我突然很想告诉他,可仔细想来,如果我告诉他我名字就没意思了,这样他逐渐对我冷淡,如果不告诉他,那么他对我的兴趣越来越浓。想到这,我决定不告诉他了,等跟他混熟了再告诉他,不是?“你到底是谁啊?不说我删了哦!”他威胁道。“我不说,我不说,就不说。”我调皮地说。“你是xxx吗?”他问。“我是不是告诉你的。”我回复。“算了,不说就不说。”他还发了一个无奈的表情。“这就对了嘛!”我顽皮地说。“星期一记得穿白色那件衣服哦!”我提醒道,生怕他忘记了。“知道了。”简单的回复却让我兴奋半天,“欧耶,又可以看到他穿白色衣服的样子了。”我高兴得跳起来。我去看他的详细资料,生日11.12。离现在没有几天了,我那天的时候一定会在凌晨送上祝福,那天我一定会在他抽屉里偷偷放个礼物盒。问题来了,送他什么呢?蛋糕?卡片?想来想去还是没有想到送他什么好。“对了,可以送他一个手表,男生应该都喜欢手表吧!”我拍手叫道。我去淘宝看了几种不同款式的手表,他应该喜欢白色的手表吧!我想。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他应该喜欢的,结果却要40多元,好贵啊!今天是4号,也就是说还有九天的时间,快递应该三天就到了。那么五天赚40多,那么也应该够了。我算好了,就去问他。“这个手表好看不?”我发了那个手表的照片。“好看啊!”他一会儿就回复了。“那你喜欢吗?”我小心翼翼地问。“喜欢啊!最近的手表都有点坏了,过段时间我还想买一个新的咧。”听到他说喜欢,我更加的努力了,每天出去帮忙就可以赚到一点钱,再加上写作文的,应该很快就可以买了吧!我都可以想象他看到手表时的笑容了。嘿嘿,想想就更开心了,加油吧!努力攒钱买礼物。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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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们都到海边去了。我为左眼发炎不曾去。我独坐在前廊,偎坐在一张安适的大椅内,袒着胸怀,赤着脚,一头的散发,不时有风来撩拂。清晨的晴爽,不曾消醒我初起时睡态;但梦思却半被晓风吹断。我阖紧眼帘内视,只见一斑斑消残的颜色,一似晚霞的余赭,留恋地胶附在天边。廊前的马樱、紫荆、藤萝、青翠的叶与鲜红的花,都将他们的妙影映印在水汀上,幻出幽媚的情态无数;我的臂上与胸前,亦满缀了绿荫的斜纹。从树荫的间隙平望,正见海湾:海波亦似被晨曦唤醒,黄蓝相间的波光,在欣然的舞蹈。滩边不时见白涛涌起,迸射着雪样的水花。浴线内点点的小舟与浴客,水禽似的浮着;幼童的欢叫,与水波拍岸声,与潜涛呜咽声,相间的起伏,竞报一滩的生趣与乐意。但我独坐的廊前,却只是静静的,静静的无甚声响。妩媚的马樱,只是幽幽的微辗着,蝇虫也敛翅不飞。只有远近树里的秋蝉,在纺妙似的垂引他们不尽的长吟。在这不尽的长吟中,我独坐在冥想。难得是寂寞的环境,难得是静定的意境;寂寞中有不可言传的和谐,静默中有无限的创造。我的心灵,比如海滨,生平初度的怒潮,已经渐次的消翳,只剩有疏松的海砂中偶尔的回响,更有残缺的贝壳,反映星月的辉芒。此时摸索潮余的斑痕,追想当时汹涌的情景,是梦或是真,再亦不须辨问,只此眉梢的轻皱,唇边的微哂,已足解释无穷奥绪,深深的蕴伏在灵魂的微纤之中。青年永远趋向反叛,爱好冒险;永远如初度航海者,幻想黄金机缘于浩渺的烟波之外:想割断系岸的缆绳,扯起风帆,欣欣的投入无垠的怀抱。他厌恶的是平安,自喜的是放纵与豪迈。无颜色的生涯,是他目中的荆棘;绝海与凶献,是他爱取自由的途径。他爱折玫瑰;为她的色香,亦为她冷酷的刺毒。他爱搏狂澜:为他的庄严与伟大,亦为他吞噬一切的天才,最是激发他探险与好奇的动机。他崇拜冲动:不可测,不可节,不可预逆,起,动,消歇皆在无形中,狂飚似的倏忽与猛烈与神秘。他崇拜斗争:从斗争中求剧烈的生命之意义,从斗争中求绝对的实在,在血染的战阵中,呼叫胜利之狂欢或歌败丧的哀曲。幻象消灭是人生里命定的悲剧;青年的幻灭,更是悲剧中的悲剧,夜一般的沉黑,死一般的凶恶。纯粹的,猖狂的热情之火,不同阿拉伯的神灯,只能放射一时的异彩,不能永久的朗照;转瞬间,或许,便已敛熄了最后的焰舌,只留存有限的余烬与残灰,在未灭的余温里自伤与自慰。流水之光,星之光,露珠之光,电之光,在青年的妙目中闪耀,我们不能不惊讶造化者艺术之神奇,然可怖的黑影,倦与衰与饱餍的黑影,同时亦紧紧的跟着时日进行,仿佛是烦恼、痛苦、失败,或庸俗的尾曳,亦在转瞬间,彗星似的扫灭了我们最自傲的神辉----流水涸,明星没,露珠散灭,电闪不再!在这艳丽的日辉中,只见愉悦与欢舞与生趣,希望,闪烁的希望,在荡漾,在无穷的碧空中,在绿叶的光泽里,在虫鸟的歌吟中,在青草的摇曳中,夏之荣华,春之成功。春光与希望,是长驻的;自然与人生,是调谐的。在远处有福的山谷内,莲馨花在坡前微笑,稚羊在乱石间跳跃,牧童们,有的吹着芦笛,有的平卧在草地上,仰看交幻的浮游的白云,放射下的青影在初黄的稻田中缥缈地移过。在远处安乐的村中,有妙龄的村姑,在流涧边照映她自制的春裙;口衔烟斗的农夫三四,在预度秋收的丰盈,老妇人们坐在家门外阳光中取暖,她们的周围有不少的儿童,手擎着黄白的钱花在环舞与欢呼。在远处的人间,有无限的平安与快乐,无限的春光,在此暂时可以忘却无数的落蕊与残红;亦可以忘却花荫中掉下的枯叶,私语地预告三秋的情意;亦可以忘却苦恼的僵瘪的人间,阳光与雨露的殷勤,不能再恢复他们腮颊上生命的微笑,亦可以忘却纷争的互杀的人间,阳光与雨露的仁慈,不能感化他们凶恶的兽性;亦可以忘却庸俗的卑琐的人间,行云与朝露的丰姿,不能引逗他们刹那间的凝视;亦可以忘却自觉的失望的人间,绚烂的春时与媚草,只能反激他们悲伤的意绪。我亦可以暂时忘却我自身的种种;忘却我童年期清风白水似的天真;忘却我少年期种种虚荣的希冀;忘却我渐次的生命的觉悟;忘却我热烈的理想的寻求;忘却我心灵中乐观与悲观的斗争;忘却我攀登文艺高峰的艰辛;忘却刹那的启示与彻悟之神奇;忘却我生命潮流之骤转;忘却我陷落在危险的旋涡中之幸与不幸;忘却我追忆不完全的梦境;忘却我大海底里埋首的秘密;忘却曾经刳割我灵魂的利刃,炮烙我灵魂的烈焰,摧毁我灵魂的狂飚与暴雨;忘却我的深刻的怨与艾;忘却我的冀与愿;忘却我的恩泽与惠感;忘却我的过去与现在。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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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经的回忆,从脑海的深处被深深的抛弃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你听,风又吹了,雨又停了看,雪又下了,花又开了可是你不是你,我不是我我每次发出的信息,风儿你吹到他耳边了吗回应呢或许剩下的几万天也不会有了蓦然回首我的思绪不再慌张你也不会再一样曾经,曾经……只有曾经,没有现在时针在走,人也在走你的前方是怎样的是荆棘仙境还是地狱天堂你,随风飘走,飘向远方我则还在途中,只惜等你的心早已不辞而行我不想再追赶那颗真挚无悔的心只想远远的看着你的背影逐渐消失于夕阳青春是一本书我们含着泪一读再读初一:李梦婕2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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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爸爸回家两个多月后又出去外地打工了,他又得过着一个人的生活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生活环境已经让他受不了了。于是,他便开始去交朋友。对于一个自己独来独往几年的人来说,交朋友并非是简单的事。可是他想摆脱那种生活环境就必须交朋友。于是,他强迫自己进入别人的世界;强迫自己主动与人接近、沟通;强迫自己欢迎别人进入自己的世界;强迫自己从狭小的天地走出来,融入到大家庭里。第一次交友他感觉好极了!他第一次体会到交友的乐趣;体会到交友能使人精神振奋,使生活更有意义。交友之后,他的日子过得快乐极了,再也不孤僻了。他把心中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向他的朋友倾诉了。而且,把自己以前为什么不交友的原因也跟朋友说了。大家都为他感到可怜,但却为他终于肯融入到这个大家庭而感到高兴。他的朋友还经常邀请他到家中吃饭、玩耍。交友之后,他变了,彻底变了。原来内向的他,如今已经变成了外向、活泼、热情、大方的他了。他再也不会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发呆了;再也不会沉默不语了。而且他还非常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活动、比赛,并屡屡获奖。交友之后,他的学习也直线上升,经常和第一名交上好朋友。从此,他的老师、同学都对他刮目相看了。(未完待续)45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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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清明前的最后一场雨在夜里听得格外清晰,雨声与时针的“滴答”声竟是如此契合,催使我在这雨夜陷入无边无际的回忆。而最先从记忆中跃出的便是那个人。第二天,起程上路,去见那扇朝思暮想了三年的锈铁门。回到许久未见的老新村,亲切的气息顿时溢满鼻腔,无论是老槐树初芽的清香,还是街边摊位的吆喝,都带着质朴自然的味道,和他一样。而当我踏上最后一级台阶,看见那扇如约而至的铁门是,我感到此时的我,离他很近很近,而思绪亦开始飘飞。那是原来我家的对门,三年未至,门上的锈蚀又严重了许多,暗色的锈红在门面上肆意蔓延,开出许多盛大的花。曾经住在这儿的他,已在地下长眠了三年。在有关他的所有记忆中,都只存在有老年的形象——谢了顶,那敞亮的头顶光光的,好像夏日阳光照耀下的一泓泉,随时都能溢出水来。那时的我,保留着小学生调皮的个性,俨然一个男孩子。放了学,我总找他家的小孙子打弹珠,斗尺,坐在楼道废弃的花盆上翻纸牌。临近傍晚时分,他会慢慢踱出来,把拐棍抬高又重重地敲敲地面,“野孩子,吃饭了。”语气里分明带着些许的怒意。可一抬头,对上的却是半眯着眼的他,嘴角展开了清晰的皱纹。我拍拍尘土起身上楼,却在门口被他拦住。“啧啧啧,你看看,脏的什么样子,妈妈看见还不打?”于是下一秒我就被牵进了隔壁家的厨房,他会看着我洗净手擦干脸,满意地笑着,向我怀里塞进一个热腾腾的包子,才让我回家。寒暑假时,我也曾每天中午饭后就去楼下的凉亭里找他,看他一个人对垒棋局,听他讲他年轻时的故事。我从他口中得知了他逝去一载的老伴,是一个女教师,他们在支教的途中相识最终走到一起。每每提及老伴,他的话总是怎么都说不完。有时记性不好,他常重复已讲过的事。那时的我对于情感还似懂非懂,却不知为何地愿意一遍遍地听,观察他闭眼回想时的鱼尾纹,嘴角微微的颤动。在不经意间捕捉到他眼底隐隐的泪光时,心中涌过一阵心痛。离开他是在搬家之后,很少再回去了。再后来,他过时了,他的儿子念及我们这一户是多年的邻居,特地打听了住址送了白糕来。我先是愣住,然而又想起他说过的希望在下面与老妻相见的话,便释怀了。至于说我为什么对他念念不忘,我想我也道不出所以然。但是我却又没法忘记他,他是那么普通的老人,而又是因为我们之间那特殊的两代的友谊,他又变得不普通了。从他的身上总能嗅出质朴自然的味道,而在他之后,我也再未与其他老人如此亲近。“缘分让你遇见他,又没法再忘记。”他这么说过。低头看向铁门的右角落,我曾画在上面的那个老人依旧笑着,只是白粉笔勾勒的线条被侵染进了锈色。俯身轻抚过那陈旧的笔记,灰尘飘扬起来,吹的眼睛微微泛红。泪光迷糊中,那张笑脸更加灿烂。文章写完后,不止一个人问过我,他是谁。我淡淡一笑,他是我心中有着唯一位置的人,不会与任何一个名字重复,所以只是称呼为:他。——后记1000字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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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_“傍晚的月亮,踩着花开的田野,我无端感觉,你在等我,所以我来了。”在这座孤寂的城,总有下不完的雨。清风一览道无意,亲浅地、亲浅地拂着,在时光的长河中荡漾起银白色的波光。他的温柔,兜兜转转寻寻觅觅,后来与我不期而遇。夜晚偷偷爬到房顶,四周是影影绰绰的灯光,青草与遍地的野花香味飘然扑到鼻子里,苍穹中繁星点缀着小城的夜,有蟋蟀不住的鸣叫。今晚我不去寻星星,就看着你,看着你,静静的。看着秋夜渐凉,白墙黛瓦,错落着悠悠小巷。时光像秋日里的雾,深夜积攒,一遇朝阳,他便不见了,如此浅薄。我不会退缩,走着很长很长的街路,踩着他的影子,一步两步。想要素手揽风,细捻旧时月色,行走浮世苍茫,在晴明的日色里,蓦然重逢,别的话也没有,只轻轻道一句,“好久不见。”看他挂在枝头会挥舞着,挥舞着,花影轻轻摇动,心里依然觉得亲切而欢喜,且愿一生这样葱郁着繁茂着,经秋不调。他说,别忘了我。我怎会忘了你,挂在星河,在深深的脑海里,一直温暖发光。他跌跌撞撞寻寻觅觅,将岁月捻成光环。守望秋的心语,寄以相思的明月,多不容易,找到我。十月的流光,你可灿烂了秋的吟唱。在秋日里的某个黄昏,门扉轻掩着,痴痴地,看窗外无声的花事,调落着。秋风轻掠,吹皱一湖池水。三两飞蝶嬉戏,送落月阳满秋。他问,你听见叶归树的爱语吗?它们推开空气的挽留。尘音世俗,山水可以相忘,星月可以对皎。唯独,对你相念不可忘。花海不语,在十月的流光中嫣然一笑,和水欢欣流淌,上面铺满了我的思念。我将捕梦网挂在窗前,想让它捕捉花的梦幻,看它能否牵住晚风的衣角,在我的身旁多待一秒,织出带秋的裙衣。他的梦啊,飘摇着,飘摇着。看闲淡的游云,看季节的转角,看我溢香的裙角是否荡漾出一片素韵情怀。“他穿过街口,有冬雪白头,衰于艳阳最好的火候。"7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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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自从加入庞大的追星女孩行列后,我才发现偶像真的是一种神奇的物种。其实以前我对偶像并不感冒,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有这么多狂热的追星行为,例如什么私生饭、追车,潜入明星家里等等,但是在今年过年期间让我对偶像有了180°的大转弯,在过年期间,我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跟父母大吵了一架,我哥来安慰我,我反而哭的更厉害了。在QQ上发了好几条泄愤的动态,摔打娃娃等一系列幼稚的发泄行为后,我躺在床上,打开手机。点开微博来刷,一连串看了好几个视频,但都不是我喜欢的,那不仅没有让我变得更开心,反而更烦躁了,随手又刷了出来个视频,心里打算看,如果这个还不能勾起我的兴趣就关手机睡觉,刚开始看过去就觉得这个小伙子蛮帅的,结果看完那长达15分钟的采访,才发现这个小伙心里有蛮多想法的,这是一个非常想在音乐上做出成就的人,后面我点开了他的超话,才知道他叫张艺兴,是一个以“脚踏实地谋发展,努力努力再努力”为座右铭的人想把音乐做出中国的人,我当时就觉得这个小男孩好不一样,开始对他产生了兴趣。我在这之后几天内就像那种疯狂的追星女孩一样,但这股热情也就仅持续了几天,没过多久,就开学了,照例,在开学没多久就会有一次开学考,然而因为我在过年玩的有些嗨,导致成绩暴退,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这个成绩传到我父母中免不了又是一顿骂,心里既难过又无可奈何,在我沮丧的时候,脑中突然想起了那次采访想到那句“脚踏实地谋发展,努力努力再努力”变瞬间充满了动力,开始拿起笔,解析错题,这种劲头一直持续了一个月。我发现考试的题我都做得差不多了,做起来得心应手,等几天后成绩公布,我发现排名不仅回到原来还进步了几十名,父母听到这个成绩后也夸了我。我现在虽然成绩较差,但我还是有在努力的提升,而且我觉得人在世上应该追一个偶像,是精神食粮。7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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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傻傻的,人缘挺好的一个人。我以为,他只是我的一个过客,可是,却没有想过,他,也可以深入我的内心,让我无法将他的身影挥去。我们是在初中认识的,那时的他,和我一样,谁都不是谁的谁。随着时间的渐渐推移,我也是偶尔地想起他,没有过多的停留。太多的偶尔,也就让我开始离不开,他带给我的那种感觉。很甜,很美好。远远地看到对方,微笑,招手,嘴里嚷嚷着傻子...这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习惯。没有过多的语言,我习惯了这样的见面礼。有时候,会上瘾。习惯了叫对方傻子,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直到到了高中,为分班祈祷的我们,也在为结果伤心着。是的,虽然没有在同一个班级,但是,他说过,他会继续努力地收集我们的微笑。也许,隔壁班的现状,会让我更加轻松地过,我也是应该习惯没有他在的日子了。以后,还有更漫长的路等着我走,没有他在我的身边,我应该更好地过,不是么?我们俩拥有的回忆太多太多,我会很努力地将它们收藏。曾记得,是他陪着我看那最蓝的天空。没有鱼的天空,也很美。听着歌,记得吗?那首歌,我好喜欢的,还记得它叫《幸福特别甜》。曾记得,在我和好朋友闹别扭的时候,是他,要我主动去和她和好。然后,安慰我的,还是他。曾记得,考试失败的时候,是他,要我继续努力,给我勇气。曾记得,今年的寒假,在KTV和我对唱的是他,说我唱歌走调,又老要我唱给他听的也是他。曾记得,在KTV里,我喝醉了,扶着我的是他。曾记得,我在海边写下的名字中,他的名字,写得最深刻,最触动。......现在,我上着qq,然后,隐身,看着好友一个个上上下下的,等的,就是他。当我有什么开心的,或者是伤心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他。我想,我会很用心地讲这份感情,进行下去。7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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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是个怪人。不像其他老人一样总爱遛遛弯,下下棋,或是侍弄些花草,日子过得轻松自在。他总是忙忙碌碌的,跑东跑西,跟居委会大妈似的揽下各种事。谁家和谁家吵架了,他急急忙忙赶过去调解,一番话说得合情合理,让双方都不禁汗颜;新搬来的人家装修,他帮着搬东西,爬上爬下累得大汗淋漓却不提自己的辛苦;小区里的灯坏了,他自掏腰包买来灯泡装上去,搬梯子时风风火火的劲头一点不输年轻人……他似乎永远也闲不住,总是有许多事去做。虽然,年事已高,但身子骨还算硬朗。有他在仿佛能解决一切麻烦。然而,这都是一段时间以前的事了。那个雨夜,邻居家的孩子走丢了。他得知后,匆匆披上外衣便出来找。雨下得很猛,砸在地上噼哩啪啦的响,风来势汹汹地刮起来,树叶互相推搡,哗哗作响,他叫着孩子的名字跑在最前头,不知在那具算不上强壮的躯体里,怎会蕴含着如此巨大的能量。他不知疲倦地奔跑,几乎找遍了整个小区。终于,在潮湿阴暗的地下停车场里,他找到了缩成一团的孩子。他笑了,如释重复,雨珠顺着他花白的头发流进眼里,他视野中的一切渐渐模糊,深深的无力感涌上来,他倒下了。出院那天,医生告诫他要静养,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忙里忙外了,他点头答应着,内心却不以为然。他依旧热心肠,在别人争吵时急急忙忙赶去劝架,却被对方气极时的一掌推倒,踉跄跌坐在地上,关切声嗡嗡如群蜂。他避开众人眼神仓促逃走,像打了败仗的士兵,垂头丧气地回了家。此后,便很少再见他“多管闲事”了,他开始坐在那棵苍老的梧桐树下抽烟,目光随着轻飘飘的烟雾望向远处的天空,收回视线时他常轻叹一声。有时他也会看看身旁这棵与他同病相怜的梧桐树,稀疏泛黄的的叶子在他眼底映出一种难以言说的哀伤。听人说他后来渐渐养起了花鸟,也和些老伙计一起遛遛弯,日子渐渐轻松自在。如今他该算是幸运罢,只有他自己知晓。7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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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初春,刚刚脱下厚重的棉袄,换上轻便的春装,在鸟语花香的季节,播下希望的种子,用汗水尽情浇灌着这片土地。而他……只是默默地坐在那儿,一言不发。他是一个成绩不太理想的男生,初次见面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竟是羞涩。别人在他面前指指点点的,他只好低着头羞答答的走开,做自己的事。其实我很讨厌他,因为他的心思让人捉摸不透,又是阴,有时雨……但是,我对他的憎恨并不完全是他的心思让人捉摸不透,还因为听多了别人的风言风语,对别人的遭遇在心里抱打不平。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可时间却无法改变我对他的恨,反而一天天我的恨在蔓延,直到那天……那天,已经放学了,同学们陆续地从教室离开,因为我发烧了,爸妈来接我。教室里只剩下了我和他,教室里鸦雀无声,似掉一颗针都听得见。或许是因为我对他有一种厌恶感,不想和他呆在一个地方,多和他呆一秒钟,感觉空气都是浑浊的,到处弥漫着难闻的气息。所以,我借故出去走走,我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打着节拍,过了一会儿,我笑着坐下来,有一种释放感。我感觉外面看起冷飕飕的,我就想回教室,于是我便漫步回教室,一边嗅着扑面而来的花香,一边欣赏着这春的美景。正当我准备跨入门槛时,不知怎么回事儿,眼眶湿润了:我看到了他正拿着扫把一丝不苟的扫着教室,到处扫得一尘不染,特别是把我那一块扫的非常干净,他弯了弯腰捡起我那天丢弃的钢笔,笑了笑道:“这么好一支钢笔,怎么扔了?我帮她放回抽屉里吧!”我在心里暗想:我这么对你,你还……我的眼眶湿润了,我呆呆地站在门口,一时间竟不知所措。我想我错了,大错特错!原来,一直是他任劳任怨默默地做着这些事。突然,我内心深处最纯净的心灵被触动了。我哭了,真的哭了。初春,是一个感动的季节。重庆大渡口区钢城实验学校五年级:赖筱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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