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尾狼人一
泪,止不住的流……落在地上。
滴答,滴答——
“为什么,世间是如此肮脏?连我应有的……都要夺去……”凄凉的声音,地狱般的叫喊。“不甘心……”
……就在这破旧的荒村小屋里……孤夜仰天大叫。
屋旁,林间,一阵骚动……
没过多久,孤夜出来了,拿着箭,赤着带有污血的脚。走着,嘴里嘀咕着……“打猎……打猎……”
“狐。”他轻声呼唤。
林间跑出一只雪白的狐,嘴里,爪上,有着新鲜的血迹。狐的眼里,有怜惜,有凶狠……
“走,去打猎。”孤夜的眼有些茫然,有些失落。
“嗷……”狐轻声呼唤。它知道,只有在孤夜最伤心或最开心时,他才去打猎。
很明显,孤夜不开心。
“你不饿吗?我很饿呢……走,打猎去……”孤夜勉强笑笑。
狐竟有些痴了。它第一次猜不透孤夜的心。
好半天,狐俯下身,让孤夜骑上来。
“因为……狼?”狐开口说话了。那惊天一喊,狐听见了,并且……很不舒服。
孤夜僵了一下,笑笑,“没有什么狼不狼的,还和从前一样,只有我们俩……这个世界里,只有我们俩……”
有些苦涩,狐没有再说话,纵身一跃,跃进林间……
他们俩都不愿回忆,孤夜是痛苦,狐……有些后悔。
是狐杀了孤夜最爱的狼。爱?不可一提……应该让最爱的快乐,管他和谁在一起?
泪,模糊了他俩的眼。
孤夜也不是人,他是混血儿。狐,狼,人三族混血。
外形看来,他是人,却可以与狐和狼对话。三年前,他在打猎的时候救了狼。
一只母狼,修为很高,和狐一样,可以化作人形。
孤夜喜欢狼,狼却喜欢狐,狐……喜欢孤夜……三角恋?
或许……狐不知道自己对孤夜的感情,那似乎只有友谊。只是兄弟。
……
孤夜早已知道,是狐杀了狼,但却无法和狐绝交。
对他们都是伤害。
于是……只有拼命遗忘那根本抹不掉的记忆
“有鼻涕虫在附近……”孤夜扬扬鼻子。“藏起来,狐。”
说罢,他纵身一跃,到树梢间。
狐也跑得没影了。每次打猎都这样。
拔弓,上箭,准备诱饵。
待猎物出现,射。
狐的任务是找蘑菇和背猎物。
嗅觉灵敏的动物从来都会先逃走。没一次失误。
今天,他却失神了。
……嗷唔……————
血溅了一地。狐失去了一条尾,它苦笑,还有八条尾巴呢,不用担心……拼搏后,攻击狐的魔人死了。
……
“狼魂……”魔人嘴里似乎还有音。
狐惊。
它早听说过。
狼族有一种奇特的方法,可以让他人让出身体,让灵魂进入。灵魂结体?
狐在发抖,很怕,很怕……
“我,不会伤害你和,夜。你,是我曾经爱过的人……你怕我夺走你的夜……对吗?”那魔人顶着没有任何生命气息的躯体,嘴里流出狐最害怕的,最熟悉的声音。那“你的夜”三个字,她还故意加重了音。
“……”只有沉默。狐无语。
那不是我的夜,是我兄弟。狐想狡辩,但,说不出口。
“你是爱他?说不出的滋味儿吧?”魔人晃晃脑袋,有些得意。
“我……不知道。”狐有些茫然地开了口。
“你的确不懂,你我都是兽啊,兽不会有思想。”魔人道。
“尤其,兽,不会和人……产生感情。更何况,你们都是男的……”魔人道,有些挑拨离间的感觉……狐没感觉到。
“呵呵,是啊……是……啊。”狐苦笑地摇摇头。“狼,或许……”
“什么?”魔人懒洋洋地道。
“你、我和夜……能不能永远在一起?”狐似乎有些幼稚。
“再让我爱的人杀我一次?”魔人冷笑道。“不知道灵魂的情感是敏感的啊?过多了……容易反弹。”
“我不会杀你……”狐绝望地摇摇头。
“你愿意和夜永远在一起?”魔人道。“有一个方法,你干不干?我的灵魂感应到,夜要魔化了哦……”
“嗯?”狐一惊,这才意识道,夜已经进入暴走状态……
“让你的灵魂成为夜的力量……在必要的时候苏醒,你会成为夜的精神海洋里的一部分,他看见的,他的想法……你都会知道……”魔人的神情有些不自然……
……狐选择了,成为夜的力量……孤夜忽然觉得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由于精神海的清醒他没有继续魔化,而狼呢?因为太着急而灰飞烟灭了……永远消失……
……三年后……
大唐芙蓉园游记
大唐芙蓉园游记
星期天,爸爸带我去大唐芙蓉园,这是我第一次去西安,那里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真是热闹。顺着红色的宫墙走向正门,门口两头石狮威严站立,像是皇宫站岗的卫兵。我们来的真巧,两个宫女正在弹奏琵琶,弹的好听极了,我们还看了杂技表演,他们个个身怀绝技,身手不凡。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鹦鹉表演的识字叼卡,还会叼钱,真好玩。傍晚时我们还看了烟花表演,火树银花空中绽放,偶尔还有降落伞落下来,大唐芙蓉园真是太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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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人物介绍:吉米:青年科学家,因为在调配让自己家永远幸福药水时加错了材料,所以变成了“狼人”。波特:吉米变成“狼人”后帮他策划行踪的“军师”,后来暗中背叛吉米,投靠警察。加德曼:城里的银行老板,吉米抢劫了他的银行。拉德太太:为吉米提供住宿地的旅店老板娘,是吉米的姑妈,自杀而死。艾利:警察,在逮捕吉米时投靠了吉米。米雪儿:吉米所爱的女孩,因为拒绝了吉米的求婚,被吉米报复,最后运用智慧逃了出来,家庭富裕。克拉克:和米雪儿相爱,在米雪儿被吉米软禁时不停地寻找他们,最终和米雪儿结婚。夏洛特:米雪儿的哥哥,是一个勇敢的警长,最后击败吉米。亨利:吉米的大学同学,吉米想拉他下水,后来被吉米干掉。卡特:警察,在与吉米斗争中不幸丧生。实验的错误吉米是一个非常勤奋而又努力的科学家。可他发明和研究的许多东西都不受人好评。于是,他便不愿再为他人工作,他决心要做一样让自己永远幸福的魔力药水。有了这个目标,他便更废寝忘食的工作着。终于,吉米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近。可是,在一次调配过程当中不小心加了一种成分,那种成分就是最危险的一种药物:可以变成“狼人”的药物——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的。可是,吉米却不知道。正巧这时,配方也弄完了,药水调好了!吉米兴奋地端起那黄色的,粘稠的液体,可他却不知道其中包含了多么天大的秘密……他猛地饮下那药水。刚开始一点感觉也没有。可是,慢慢地,吉米浑身奇痒无比,吉米难受地不停地挠身上、手上、脸上、脚上。很快,他的皮肤上长出了一根又一根的灰色长毛,越来越多。他的耳朵缓缓地消失掉,取而代之的是长在头上的两只耳朵,眼睛也逐渐变大……狼人他呆呆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但是,他在最快的时间内冷静了下来。他在想:我应该怎么做?这时,他已经变成浑身是灰色长毛的妖怪了!一个十足的“狼人”!他飞快地拿起一把剪刀,“嚓”、“嚓”、“嚓”。许多毛从他身上掉落,他喜出望外。可正在这时刻,令人吃惊的是:那些长毛又在一瞬间长了出来。吉米失望极了!他又用了刮胡刀来刮,却仍然没有效果。他想了种种办法全都没有用!夜晚早已来临,月亮升起,美丽的月光照耀着大地,也照耀着那位科学家的城堡,照耀着吉米。突然,吉米身上的毛一点点的褪去。吉米又恢复了他以前的模样了!他高兴得跳了起来!其实,那魔力药水已经进入了他的身体,和它的血液融为一体。只有月光升起才能恢复模样,一旦没有月光又将变回狼人。可吉米不知道,他仍然沉浸在喜悦中。但这时,月亮仿佛不给吉米机会一般,缓缓地消失在云堆中。吉米又变回了长毛妖怪。吉米又再一次跌落谷底。他想:我一定要发明出变回人的魔药!就这样,他有动起手来……实验的成功(一)终于,进过千辛万苦,层层考验,变回人形的魔药出现!正处于兴奋状态的吉米脑中忽然掠过一个可怕的想法:既然我可以变来变去,为什么不去吓吓比尔呢?!哈哈,一定会很好玩!想着想着,他穿好便衣、戴上帽子,出发了。他开着车出了那座城堡,来到闹市区。正巧,红灯亮了,他的车和另一辆车并排靠在一起等红灯。在另一辆车中,后座坐着两个男孩子,头都伸出了窗外,好奇地盯着吉米。吉米想逗逗他们,便对着他们取下了自己的帽子,露出了两只狼耳朵!孩子们吓得赶紧将头缩回去,并把窗户摇上去。警惕地看着吉米。绿灯亮了,吉米赶快驾驶着车子,飞奔过了街道……12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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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狗狼人,自称为万物之灵,却将万物迅速地毁灭,独裁的思想不仅是希特勒的专利,而是存在于整个人类中。狗是人的奴隶,虽然勇猛,但改不了它们吃屎的个性,为了人类的一丁点施舍,放弃了自由,放弃了野性,甚至连老主宗狼都不认了。狼是人类的“敌人”,所谓的敌人,就是在人类侵犯它们以后,它们会报复,会寻回自己应得的东西。我老家有条狗,威猛无比,谁要是侵犯了它,就有得受了。但却很听主人的话,我一到那,它必定是第一个来迎接我的。我很喜欢它,经常给它好吃的,它也更喜欢我了。院子对面一家人养有一条狗,是它的妈,它却从来不认。只要它稍微走近我们的房子半步,它的儿子就大吼大叫,仿佛从未见过。我想起了“有奶便是娘”这句话。这可不是它们祖先狼所具有的。这几天,我在家里看《狼图腾》这本书,被蒙古草原狼的集体意识和种族意识深深地震撼了,我意识到,是人,人的性格影响了狗,于是,狗认同了人。为什么人们还夸狗很忠诚?夸,当然得夸!只不过是对人的“忠诚”。这种教育,确实做到了“以人为本”,是奴化教育的成功典范!我想,人类驯化狗,并不是改善它们所谓的“坏处”,而是把人好的坏的净的脏的东西统统搬到狗身上去了。你看,狗对外时是威风凛凛,在家里却是逆来顺受。主人骂,不吭声,主人打,不敢言,一切憋在心里,遇到外敌时才敢爆发,不正象一些上级面前献殷勤,下级面前耍威风的人吗?狗离开了自己的地盘,就不敢再乱吼,不正是仗势欺人吗?六亲不认还不是吃里扒外吗?人对狗的教育,不正是当初日本人对中国的奴化吗?而在蒙古大草原上,却不是这样,人类和狼是独立的两个种族,就象两个国家,互相之间有战争,有交往,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一起维持草原的平衡。狼善打仗组织严密,团队意识强烈,从不打无准备之仗。从踩点、埋伏,到攻击、打围,总是有条不紊。草原人把狼作为老师,学到了狼在几万年时间里总结出来的“狼子兵法”。于是,成吉思汗用几万铁骑,横扫欧亚大陆,闻名一世,使各国国王闻风丧胆,纷纷俯首称臣,打得大宋江山山河破碎。可亏就亏在不会写字上,反被称为“只识弯弓射大雕”。谁说他们只会这个?从狼那学来的兵法,简直可以和汉人引以为豪的《孙子兵法》相媲美。大元的江山绝不是仅凭蛮力就能打下来的。汉人缺少了与狼的生死较量,便也渐渐满足于了现状,于是,用长城把自己围起来,以为这样不与外界接触就是自己的生存之道。而蒙古人却在狼这位老师的带领下,将达尔文“适者生存”的法则发挥得淋漓尽致,同时也在与狼的搏斗中进行了最好的军事演练。在《狼图腾》中,我看到,蒙古的小孩都敢掏狼崽,汉人的小孩却还在妈妈身边撒娇。如此训练出来的人,个个是精兵,蒙古人真做到了“全民皆兵”,能够打败宋朝心高气傲的读书人也就不足为奇了。然而,那只是过去,现在,蒙古草原已风光不再,草地已经基本沙化,牧民们也只好象汉人一样,把牛羊圈起来了。但这并不是草原人之过,因为他们深谙自然环境的法则,从不把狼杀尽杀绝,总会放一些狼走,只有这样,才能使兔子不致太多,牛羊也就有了草吃。蒙古人竟如此朴素地解释了“生态平衡”这个词,倒是草原上的外来户誓将狼群赶尽杀绝,造成草原生态平衡系统失调。这些把自己围起来的人啊,终究是看不远的!于是,狼的天下没有了。少了这位老师,我们终究是会在奴化狗的过程中逐渐奴化自己,还是会找到一位更好的老师?我不知道。但我想,我们应该觉悟了,北京漫天的黄沙不是老天爷的惩罚,是我们自己带来的啊!12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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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零?后当笼中的鸟失去了自由,它便只有想念天空的蓝和飞翔的美。人大概是容易空虚的,所以喜欢天马行空地驰骋在田间湖畔;人又不是神通广大的神灵,总有上不去的山,走不过的路,总有万千不能圆的故事,不能了的情,抵不过时间的洪流生死的牵绊,人便喜欢让思绪替代肉身,任它飞上云端,任它留一段诗情画意在心头。一念,念之百年千年的洪荒宇宙,念之一秒一瞬的精雕细琢。有这一念,快过冥冥自然的行走,慢过一水穿石的喘息,我便拥有超脱尘世的美好和明净。我坐在游船上,水雾缭绕,冷雨搅了西湖的梦,漾着千年的传说。导游指着朦胧中隐隐透出的轮廓说那是雷锋塔那是断桥,心思便忽然变得缥缈,一念间,忽回那日白娘子与许仙相会的斜风细雨之中。相见即是缘,若人与白蛇彼此许了执手偕老的誓言,那么这段爱便更是刻骨。但看看字也知道缘本身就是百转千回的追寻,所以他们阻隔重重。我刚刚与你在断桥相会,分明才看清对方的心意,怎么眼前就多了个法海和尚引来水漫金山。当雷锋塔将白娘子镇于塔底,他们的缘便尽了吗?我看不清雨中雷锋塔的样子,却在一念间看见了白蛇带泪的笑,她说你若等不了我,我便独自守着我们,已是足够。船向前行,我看着远去的塔,又念及时间的转轮旋了若干圈后雷锋塔倒的那天,不知她是否出来寻那遥远的故事了,不知许仙成了什么人,是否还留有一段莫名的记忆,那是一个美得像西湖般澄澈的女子,在雨中撑着油纸伞,她眼睛里的光彩映着一个男子的笑,嘴角上扬,有微微的风吹起她长长裙袂的一角。总是在某个时刻突然浮现这样的景,也许那男子知道这是前世的记忆。怎么又想起了梁祝,或许因为都是相爱却不能相伴的遗憾吧。当梁山伯知道了英台的身份,当他们在短短的桥上十八相送,当一双蝴蝶飞过山水终于相守一生。一幕幕的影像在我眼前闪现,江南是因为有这样的传说才变得如此美丽吧。其实无论白蛇与许仙,或者梁山伯与祝英台,是有情人便十足美好,不管现实怎么样,他们早就在一起了,既是爱着对方,那怎会怕漫漫等待或阴阳两隔。我仍是坐在游船之上,耳边仍是导游的讲解,刚才所有都是一念之间的思绪。有这一念,就算烟雨朦胧,我也看得见千年。念之千古不算远,念之毫厘不算细,不管在哪里,这一念可回远古,可至未来,可在心间缠绕,绕出丝丝缕缕烂漫的情愫,是别的什么也不能做到的。一念,一一怀念,一一思念,一一惦念,有什么不是永恒,有什么不是永远?谁说月儿弯弯像小船明明是躲着地球转到一边谁说平行线不会相交也许有一天突然有了结点喜欢走在凉凉的雨中不要躲开不要避护的伞喜欢把未知的险丢到一边为了实现一个小小心愿九零后的孩子很简单很远也可以倔强地向前九零后的孩子不知道难很累也可以拼命地勇敢谁说不能是这个答案偏偏就要证明出来给你看谁说咖啡不加糖不甜苦涩的香醇缭绕少年的眼喜欢独自看太阳落山眼泪有时流得肆无忌惮喜欢风吹过脸写寂寞的文挂着耳塞抬头看蓝的天有时候也很容易孤单转过头来却还笑得灿烂说着讨厌爸爸妈妈太唠叨还不是把他们放心里面九零后的孩子很认真不管什么踏踏实实地干九零后的孩子心思很敏感珍惜家人朋友给的温暖我们唱自己的歌什么都不怕梦想不遥远在眼前12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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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之谜(1)巧遇作为一个生物爱好者的身份,我参加了丛林历险队。途中我不小心和同伴走散了,于是我在这个丛林中迷失了方向。忽然,我看见一个一身棕色的女子行色匆匆的跑过,我急忙拦住她的去路。她对我的冒昧有点吃惊,像只小鹿似的露出了不安小心的表情。“小姐,请问你有没有看见一群丛林历险队的人?”“没...没看见。”她涨红了脸,又立刻恢复正常,静静的看着我。我觉得她真是个奇怪的女孩“那你知道怎么走出这片森林么?”“不知道。”她淡淡地说。“那我们一起走吧,也刚好有个伴。”我说着,按照直觉走向左边“走吧。”“站住,哪儿不能走,你快回来。”她有些着急。“怎么了么?”“那儿是狼的领地。”“你到底是谁,一会儿不认识路,一会儿又知道那儿有狼。”我敏感的问。凭直觉,我觉得她不是个寻常的女孩。“我.....我是个树精。”她说。“树精?”“恩”(2)狼“那......也就是有狼人了?”我问。“以前有,现在不清楚。”她动了动嘴角,“狼人的领地不可能进入,凡是进入的人都会死。”我饶有兴趣的拿出资料袋,拿着笔准备记录这极有价值的信息“那....狼人和狼有什么共性么?”“狼有很多种,群居的主要分为红狼和灰狼。红狼极为稀少,全世界也仅有300余只。狼的鼻子很灵,在2.5公里内的味道都能闻到。”她说:“还有树狼,树狼是赛跑冠军,全速跑起来比自行车手从山上飞车而下还要快,而且,还是游泳健将的它们,从然你躲到水里它们也可以抓到你。”我一边目瞪口呆,一边只有做笔记的份。“狼的声音响亮、怪异。10公里以外就能听到那令人恐惧的嗥叫。狼的嗥叫是告知猎物到手或是发出危险的警告。大声嗥叫还能帮助迷路的狼找到回家的路。”(3)狼人之谜“讲了这么多,那狼人呢?”我问:“是不是真的像书上那样到了月圆之夜会由人变成狼呢?”“哈哈,哪有什么半狼不人的生物。”她大笑:“所谓的狼人,只是由狼抚养长大的人类而已。说来也奇怪,人类应该是狼的猎物。狼并没有抚养其他动物幼崽的记录,确有不少抚养人类的记录。”“那又怎么样呢?”“狼的戒备心很强,一般不会那么友好对待拥有别的气味的动物,尤其是人类。母狼竟会让人类吸吮它的奶水。还有一处也很奇怪,母狼一般喂养幼崽的时候会把鲜肉嚼碎,再让幼崽把脑袋伸进母狼的嘴里吃食物。这个时候,冷血的狼闻到人类的气味竟然没有吃掉人类。最后一个问题是,母狼会在行走的时候叼着幼崽的脖子,可是一旦叼着人类的脖子可能会不小心吃掉人类。但是,却没有在狼孩的死因中发现致命的狼牙印记,可见母狼的动作多么的轻。在弱肉强食的狼族中,别的狼竟然也没有吃掉人类,这不奇怪么?还有很多很多狼人的疑点:1.人类的嗅觉怎么会和狼的那么相似?狼人却是这样。2.人类的声音并没有狼的那么宽广嘹亮,可是狼人的嗥叫却和狼的那么近。3.狼和人的关系从古至今没有融洽过,马戏团也很少有狼。可见狼的‘忘恩负义’,可是狼人却和狼的关系那么好。这些,没有疑惑么?”“这些......为什么呢?”“呵呵,”她诡异一笑:“这要人类自己发现啊。”“是啊”我感慨万分。“你的同伴在那边。”她指着右边的方向说“耽误你时间了,不好意思啊。”“不不,我要说谢谢才行啊。”我转过身走向右边。“虽然不知道狼人的谜团。”她停了一下,“但有的时候人性不如兽性。”我惊愕地转过身,树精已经不见了。同伴拍拍我的肩,问我去了哪儿。我转过身,看着刚刚树精站着的地方,才发现那儿有一个残破不堪的树桩。12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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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狼在欧洲东部草原分布着一群狼。『狼是群居动物』——因此也会有体弱或是病残的老狼掉队。它们无法跟上队伍,只能顺着队伍的脚印行走,靠着狼群吃剩的食物过活。在众多的狼中,就有一只和我所述说的情况相仿的老狼。老狼有一个孩子,是一只很健壮的小狼。也许是因为小狼很聪明,也许是因为另外某些原因,老狼一直很宠爱小狼,并且提起老狼以前的故事:老狼年轻的时候曾是狼族的首领……她也说过关于小狼母亲的故事,小狼的母亲是一只很漂亮的母狼,它们本来是很幸福很恩爱的一对。一次狩猎中,一个『两条腿』看起来又弱不禁风的动物向它们走来……。出于狼灵敏的本性,狼群迅速躲避起来,但狼王正值壮年,心高气傲。不肯就此罢休,于是不顾众狼的反抗,毅然地出去迎战,当然,母狼也跟了去。狼王没有想到,这竟是他和母狼离别的日子。“那个『两条腿』的动物本来并不厉害,可是它们手中有一把威力无比的‘大管子’只要瞄准谁,谁就会死掉。”每当这时,老狼的神情便变得懊悔起来,它没有往下说。但从它深邃的眼神中,小狼早以看到了答案。昔日的小狼已经变成了一只高大威猛的公狼。老狼也觉得他越来越像自己了,它从公狼身上逐渐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声音。一天,一声巨响打破了它们平静的生活,随后老狼一反常态的狂奔,向那声巨响传来的方向狂奔,并嘱咐它的孩子不要跟来。很久很久,公狼嗅到了一丝血腥味,那,那是……它不敢往下想。迅速地向有血腥味的地方走去。果然,它只看到了老狼的尸体,而老狼教给小狼的最后一课——是勇敢。公狼发出了鸣叫——凄凉、悲哀的叫声,叫声穿过云霄,围绕着整座山。但是它很快就从悲痛中觉醒,它试着过着没有老狼陪伴的日子。它想起来老狼说有一群狼群,同样在这座山上,它试图去找到那个群队,和它们一起生活。于是它开始寻觅,不过很顺利的是它很快就看到了这群狼,它试图走进它们,但是狼群并不接纳它,去撕咬它,攻击它。无奈,公狼只有离别这一个选择。但是,却有一直雌性的母狼跟在它的身后。一直跟着它。不过这是很平常的事情,因为有时候狼群狼数太多时食物不够分,它们很乐意有人离队。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自由。在队伍中,总是要受到束缚,就像鱼被玻璃拢着,猫被人宠着。同样狼也被狼王束缚着。生命被时间分割着。自由有度。在有限的生命里,在有张驰的呼吸里,optimism和pessimism同存。自由就像在扮演着生态平衡这个角色。母狼跟随着这只落魄的公狼,只是尊重自由。它们一起走过,翻山越岭,寻找一个没有狼群的地方,去开始自己的生活。终于,让它们找到了,一个有山有水、物产丰富的森林,但以两只狼的力量,并不足以去攻击一只较强大的动物。这也就意味着它们不能捕食的体形较大的动物。不过狼并不是一种挑食的动物,它们开始捕食一些小的动物以维持生活……。——也许很多年以后,这座山上会有很多的狼……。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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