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活着1200字以上

浅谈活着

1200字以上 高二 应用文

其实我是已经躺下的,可是感觉心里七上八下的,翻来覆去睡不着,感觉自己像是一棵淋了半夜雨的树,福贵的经历则像一把锤正在重重的敲打着我的躯干,泪水则从叶子上不住的流下来。

从被窝里起来穿好衣服,不禁打了个寒颤,来到书桌前,希望能用自己的拙笔写下对《活着》的一知半解,好缓解自己现在复杂的心情。其实,自己先前没有对这本书有太大的的期望,现在的年轻人(传说中的文艺青年除外)嘛对这类书并不是太感兴趣的,我也不例外,只是想用它来打发一下时间,可不经意间像是触动了什么……

这本书的主角——福贵——一个有着喜剧转型的悲剧人物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从一个只知道吃喝嫖赌的阔家少爷变成了一个只有向别人点头哈腰并自己耕种才能养活家人的贫农,从这一转变来说它是带有喜剧色彩的。但是从他后半生的经历来看他的的确确又是悲剧的,输完家产后,爹娘紧跟着也离世了,自己又被拉去当炮兵,艰难回家后凤霞又变成了聋哑,但这不是全部,应为在接下来的时光里他相继看到有庆,凤霞,家珍,二喜还有3岁大的苦根死去,说实话我看到这里真的受不了了,滚烫的泪水已经成注的流下。到这里我想仿用一句泰戈尔的一句话,世界上最悲痛的事不是自己痛苦的死去,而是看着自己的亲人,自己爱的人一个个的离去,心如刀绞。福贵就体味着这种痛苦,我想这是我从这本书中所能体会的最大的痛苦。

如果深一步去挖掘这本书的含义,我们会体会到各种各样的“情 ”,苦难中的亲情——福贵在输光家产后,家珍并没有埋怨,只是跟他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他娘那时却还在心疼他,没怪他却怪他老爹,只对他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而他爹虽气他却也没对他怎么样,只要求让他将债务换成铜钱挑去还债,目的是让他知道“钱来得千难万难”而已。苦难中的爱情——福贵原是个地主少爷,家珍是城里米商的小姐,结合时二人都是富足人家的子女,可谓是门当户对。可当家衰败后仍能同甘共苦,互相扶持,相濡以沫,无怨无悔,共同走完坎坷苦难的一生也实在难得。可谓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苦难中的友情——长根是在福贵家长大的长工。福贵家产卖掉后,长根也被辞掉了。三个月后长根就回来看主人一家,拄着一根枯树枝,破衣烂衫,手挎着包裹,还拿着一直缺了口的碗,看到福贵“穿着粗布衣服满身是泥,呜呜地哭。”长根只是一个专陪福贵,专供福贵奴役的身份卑微的长工。在福贵家长大的他早已将福贵一家人当作是亲人了。遣散后的他无依无靠终沦为花子,却仍会为“少爷”哭泣,更不愿拖累“少爷”一家,让“少爷”养他;而福贵在自家人的生活都无法保证的情况下还和娘商量留下长根。这样的情谊实在难得。长根理解福贵家中光景,不愿成为他的负担,依然选择孤身一人继续往前走;而福贵早已把长根当作大哥,无论生活再苦再难也愿意为长根承受多一份辛累。因为他们觉得那值得!

在分析一下他们各自的命运我们还会发现他们都各自代表着当时社会的一类人,福贵早期当少爷时,吃喝嫖赌,后来他不当了,龙儿接着当,到了土改,惩办地主时,龙二被枪毙了,这就是当时地主阶级的代表,他们的结果——死!后期的福贵,辛勤劳作只为养家糊口,但当时吃饱饭又岂是那么容易,他的家人,农民的代表的命运——死!老全,一个老兵,战场又怎会那么好活命,士兵的代表,他的的结果——死!春生,从士兵变成县长,文革有被惩办,当官人的代表,他的命运——死!二喜,一个普通城市人的代表,他的命运——死!这是个吃人的社会啊!这里没有人能活下去啊!

然而福贵却活了下来,他赶着老牛,在地头高唱“皇帝招我做女婿,千里迢迢我不去。” 他又对着牛大喊"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的好。苦根也行啊……“

写到这里已是深夜,窗外呼呼的刮着风,窗户关得很严,可是我仍然感到一股彻骨的凉……

浅谈流氓刘邦的优点

900字 高三 议论文

品味“鸿门宴”,可管中窥豹而预知楚汉争霸之结局。沛公刘邦何德何能最终夺得天下?《史记》中鸿门宴一段告诉我们:刘邦大胆、粗中有细、理智、有手腕。是故刘邦终是扭转败局,金瓯入手。

一:刘邦大胆。当项伯让刘邦赴鸿门宴时,刘邦很爽快地一声“喏”便答应下来。他不傻,知道这一去则性命多虞,却依旧应承下来,并在次日仅携百骑赶赴有四十万精兵的鸿门,足见其非胆小怕事之徒。

文中有云:“从此道至吾军,不过二十里耳。”这是刘邦在鸿门对张良说的。这说明陪同刘邦赴会的张良并不知近道,进而可知刘邦到鸿门绕得是远道。

刘邦为什么知近而绕远道?

一则说明他并不着急见项羽,至少说没有被项羽的震怒吓得屁滚尿流。他不担心到鸿门晚了惹项羽不开心。二来刘乃项之义兄。近道为山路,去得急了路途颠簸,赶得上气不接下气,岂不灭了自己威风长了他人志气,又使哥哥矮了弟弟几分?多丢人呀!刘邦老奸巨滑,他不这么干。其三,刘邦也是为了留条乏人知晓的小道以供逃命。

由此我们可只刘邦胆大心细。

二:刘邦粗中有细。既说他胆大心细,又怎么说是粗中有细呢?哪粗了?

我们瞧瞧,项羽挥师西进,直到鸿门,离沛公只有二十里路。可刘邦却不知项羽近在咫尺,更不知是来兴师问罪的。足见刘邦情报之闭塞。连自己部下出卖自己,却未能觉察,也实在粗心。

三:刘邦理智冷静。当时楚怀王与诸将约定先入关者可在关中称王。关中是秦王朝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富饶繁荣可想而知。刘邦入关后,按理称王之日指日可待,部下们个个喜笑颜开,但刘并未被胜利冲昏头脑,而是理智地接受了客卿张良的分析与建议,决定向项羽赔礼谢罪。

四:其手腕厉害。刘邦原是沛县一小混混,处世圆滑,曾分文不花上座贵宾席,瞎吹胡扯。他瞅准项羽的弱点,对项点头哈腰低声下气,并奉上白璧,一下子便把怒火中烧的项羽摆平了。其交际手腕不可谓不厉害。只携百余骑赴会,接着仅带张良一文弱书生进危机四伏的军帐,刘邦无疑也对自己的交际手段颇为自信。

显然刘邦适合于做位领导者――他胆大心细、理智,又对交际得心应手。而项羽只适合于做侠骨柔肠的剑客。

突发奇想:让刘项来今世做个小职员,他们又会如何发展?

想必刘邦往上窜得飞快,而项羽就郁闷了。想想,刘邦这样既会送礼又会拍马交际,处世圆滑的职员,哪个上司会讨厌?而项羽这般傲骨不屈,再优秀,上司也要打压一番:“这小子,恃才傲物,狂妄得紧!”

就此瞎划几笔,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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