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900字

尊重生命

900字 高一 记叙文

刚刚中考完,我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乡下的外婆家。晚上,我就随姨妈到她家睡觉。

姨妈家有一只猫,刚一进门,只见它慵懒地躺在破瓦罐旁,眼睛半眯着,身上的毛都略显棕色,不,准确地说是类似于铁锈那种红棕色,书上说:如果猫的毛发发黄说明它营养不良,也许是因为小主人回来了,猫也起了身,径直向我的小侄子跑去,蹭了蹭他又白又嫩的小腿。侄子已经3岁了,可走起路来还是跌跌撞撞的。他先轻轻抚摸了一下猫,接着他蹲下身子,猫也躺下,它的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侄子也不知怎地竟觉得好玩,慢慢伸向它的尾巴,轻轻捏住,接着使劲掐,猫自然很疼,惊声尖叫,它瞪着侄子,始终没有下口去咬他,见此情景,我有点触动,姨妈说,这只猫对侄子似乎存在特殊的情感,陪着他玩,也不咬他,于是我冲到侄子面前,抓住他那只"作案"的手,轻轻拍了一下,说:"疼吗?",他摇头,我加大力气,掐了他一下,又问:"疼吗?"他点点头,"那么小猫咪,也会疼,你明白?”我接着说,他点点头。“你就别说他了,过一会儿他马上就会忘掉,总要等到猫咬伤他了,才知道这种畜牲不能惹。”姨妈看着我们说。看着姨妈轻描淡写的样子,我心中竟生出了一丝鄙夷。猫虚弱地起了身,我轻轻揉了揉它受伤的尾巴,那毛发都是粗糙的,我摸的一点也不像毛。它似乎有灵性,会意地看了看我,那眼神里透漏着一份感激,同时也是一份悲伤。我忽然想起外婆家的猫,一个个养得珠圆玉润的,肥嘟嘟的,它们的毛发柔软而黑亮,其中的一只还是邻居家的,后来不知怎的就住在了外婆家,再也不肯回它原来的家。再看看这只猫,我忽然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带它离开这儿。

甭说是动物了,就连在国外植物的生命也是受到尊重的。

曾经有这样一件事:一个移居海外的中国人在海外买了属于自己的别墅,花园很大,但是也很空旷,到了夜晚,就黑漆漆的一片,于是这个人就准备在自己的花园里装上一些灯,这样既能够观赏到窗外的美景,也能方便外出。第二天,他就去小区的电路管理处申请电路,那些人专门带了仪器,进行精密的测量,测量完毕以后,那些人说申请无效,那个中国人很好奇,那些人告诉他,小草也需要休息的空间,你不能够因装灯,而影响到小草的生活。

弗洛姆曾经说过: 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进程中的伴随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正所谓生命诚可贵,我们不仅要珍爱自己的生命,更加要善待别的生命。

尊重生命,敬畏尊严

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人不仅需要衣食住行,在物质上有基本保障,更要活得有尊严。一些有傲骨的人,在肉体和尊严相冲突时,选择了尊严。古代齐国,就有宁可饿死,不食嗟来之食的故事。商朝的佰夷叔齐饿死不食周粟。诗人陶渊明,也不为五斗米折腰,宁可卸甲归田,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独自过上“种豆南山下”的清闲日子。

尊重生命,敬畏尊严,这不仅是对自己要求,也应当是对待他人的要求。有的人,对自己的尊严看得很重,不允许他人有半点轻侮,但不懂得尊重他人。在“高贵者”面前,他可以曲意相迎,在“底下人”面前,则摆出一副高傲的姿态,根本没意识到他人也有尊严。一个贵妇人在清晨遛狗的时候,让狗随意大小便,清洁工好意提醒她,她横眉怒目,竟大言不惭地说:“你有什么资格说我的狗,我的狗比你值钱多了!”在这个“贵妇人”看来,清洁工不如其狗,是不值得享有尊严的。

其实尊重是相互的。你尊重别人,别人也会尊重你, 文学家屠格涅夫遇见一个乞丐,他想上前施舍,乞丐感激地伸出双手。但作家翻遍口袋,却没找到一分钱,于是尴尬地握着乞丐的手说:“兄弟,不好意思,我忘了带钱。”这时,乞丐非但没有责怪,反而激动得流下泪说:“你能叫我兄弟,让我和您站在同一条线上,已经让我感激不尽了。”这就是尊重的力量。如果那位贵妇人,出于摆阔,丢给乞丐100元,目光里却露出鄙夷,我想乞丐为了生存,即使收下了那100元,嘴上说一声谢谢,心底里也是不会感激的。

最近看了几则城管暴力执法的消息,感到不是滋味。从延安城管踩踏商户的头部,到广东女小贩遭城管掐脖,再到前几天湖南临武瓜农遭城管用秤砣击头致死,引起社会纷纷的关注和谴责。城管怎么啦,为什么暴力执法的事件屡禁不绝?原因当然可以说出一大堆,但不尊重他人生命,不敬畏他人的人格尊严,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

城管执法的对象,都是一些社会弱势群体。在某些城管人员眼里,他们随意设摊、乞讨,影响市容,不讲文明,是无所谓尊严的,不需要、也不值得去尊重。他们在执法的时候,态度粗暴,行为粗鲁,没收、驱赶、谩骂、动武,无所不用其极,有人戏称是“鬼子进村”。就拿临武的瓜农来说,家里种了几亩地的西瓜,没有人来收购,只能自己拉车去城里卖。当许多人坐在空调房里喝茶还感到闷热的时候,瓜农为了生活,站在马路上,烈日炎炎,无遮无盖,生活之艰难,可想而知。他们也是人,是我们的兄弟,他们最起码的生存要求,应当给予理解,他们的人格尊严,应当得到尊重。但我们有些城管人员,缺乏起码的理解和尊重,没收的西瓜,连收据也不开,稍有不满,就拳脚相向,人倒地了,还说他装死。我们能这样对待一个手无寸铁,老实巴交的农民兄弟吗?能无视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吗?

我丝毫不反对城管执法 ,对城管执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给予充分的理解。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城镇商业的日趋繁荣,城管人员在整治城市的文明和次序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们的执法行为应当得到尊重,暴力抗法应当得到制止。问题是,城管在执法时,要不要让那些弱势群体有一个起码的生存环境?他们的人格尊严要不要得到起码尊重?他们的生命要不要得到起码关爱?

社会上,对师长的尊重,对专家的尊重,对地位显赫人士的尊重,这是多数人能够做到的,难的是对乞丐、小贩、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尊重。有些人,对自己的宠物关爱备至,看到清洁工昏倒在马路,却不屑一顾;有些人,对上司恭恭敬敬,对下属颐指气使;有些人,对“上层人士”笑脸相迎,看到衣冠不整的民工,就侧身掩鼻,骂他们“乡下人”这种带着浓厚功利色彩的所谓“尊重”,不是真真的尊重,而是心灵的扭曲。

对人尊重,是不分强弱和高低贵贱的,包括对待犯人和俘虏。我军历史上就有优待俘虏,不虐待俘虏的传统,这是一种高尚的道德观念,是仁义之师取得胜利的精神力量。而美国大兵对俘虏却是百般的凌辱,甚至在尸体上小便取乐。他们凭借实力,在战场上取得了胜利,在道德上却为正义的人类所不齿。我们即使对一个犯了死罪的人,也要保证其基本的权利,如死前让他吃饱,让其与亲人见上最后一面,让其留下遗嘱,等等。有个死刑犯,临终前提出要求见亲人最后一面,监狱却没有满足他的合理要求,这是对人的基本权利的漠视,是不可取的。

有人说得好,如果生命是一座庄严的城堡,那么尊严就是支撑穹顶的梁柱;如果说生命是一片茂密的森林,那么自尊就是并肩而立的群木,如果说生命是一列奔驰的火车,那么自尊就是伸向远方的铁轨。

一个人要有尊严,一个民族要有尊严,一个国家要有尊严。尊重生命,敬畏尊严,这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是人间和美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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