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从前的我们1000字

想念从前的我们

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刚踏入新的班级,望着陌生的面孔,我有些恍惚。本想忘记小学的那段时光,然而记忆却如泡沫般越来越多……

在小学,我有4个死党,我们几个坐在一起,哪个男生欺负了我们其中的一个,那他就惨了。

第一个是凡凡,这小丫头英语连“Nicetomeetyou!”都读不出来,瑞瑞嘲笑她英语差,所以她经常用英语说凡凡的坏话,凡凡只有瞪眼的份。凡凡家以前住在小桥庄,她中午就到她的奶奶家去。每天上学强调“来早一点”的是她,每天在家看电视看过头的人也是她。我们总得拖长了声音:“郑——凡!”有一次,我照例去喊她,忽有一人道:“那个‘蒸饭’是你同学吧!”

我心里疑惑:“这‘蒸饭’是哪位?”

思索良久,恍然大悟:原来是凡凡!从此,凡凡便有了“蒸饭”的美称。

一次,上数学课,老师讲到“正反比例”,大家“噌噌噌”把头回过来望着凡凡,坐在她旁边的曼曼推推她:“你又有了一个‘别名’了。”

凡凡跳皮筋挺疯,一跳就笑,而且非常突然,能把人吓个半死,但她只要是笑着跳的,永远不会绊皮,笑声一停,就马上绊皮,准得不得了,真怀疑她是不是笑神的后代。凡凡的口头禅是:“常笑常健康,今天,你笑了吗?”

第二个是曼曼,人称“奥特曼”“大曼”,一开始只是我们这样叫她,后来普遍到全班女生:“大曼,借一下你的ruler。”“大曼,作业作业!”“奥特曼,你来啦!”,如果偶尔在路上碰见,即使父母在身边,也会高呼:“大曼!”

曼曼最爱买一些花花绿绿的本子,上面有漂亮的图案,还有香味,她家这样的小本子一大堆,却总是源源不断地买,几乎每个星期就买一个。有时,也送给我们一点。

曼曼上学来的最迟。一次,她又踩着铃声来了,凡凡小声说:“曼曼慢!”

曼曼回过头:“什么?”

“曼曼慢!”凡凡重复了一次,曼曼这才明白,可凡凡已逃之夭夭了,“别跑!”

第三个是慧慧,她和贾(不是《男生贾里》中的那个贾里哦!)坐一起,贾称呼慧慧“黄小慧”,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慧慧理所当然地叫他“贾大牙”。慧慧的数学很优秀,100分是家常便饭,思维也很独特,想到的东西恐怕我想100天也“挤”不出来。慧慧非常大方,每次不管什么都会分给我们。本来上了初中我们还是可以一起回家的,但慧慧被分到了不同的中学,再加上她骑自行车,也只能各奔东西了。

最后一个,也是我最要好的一个,瑞瑞。也记不请是怎样认识的了,好像是在路上碰见了,她问我燕家在哪,彼此便熟悉了。接着,我俩又成了同桌,经常阴差阳错地把对方的书本装进自己的书包,也经常在北京时间6点整(下午)去交接书本,虽然为此付出了跑得气喘吁吁的代价,却增加了我们之间的友谊。瑞瑞和慧慧常去我家玩,然后在一起疯。说到疯,瑞瑞最拿手,她用脚丫子夹住皮筋跳,我和慧慧在旁边笑得前仰后俯。

8月26号,我的生日,凡凡、曼曼、瑞瑞全来了。大家依然像从前那样疯,谁也没有提到分开的事,但大家心里明白:这,也许是我们最后一次聚在一起。倒是瑞瑞先开了口:“慧慧没有来,不然咱们还可以来个大团聚呢!”说完,她笑了。

现在的我们,还能像从前那样吗?谁能给出这个答案……

福尔斯冒险集

1000字 初一 议论文

初见福尔斯

福尔斯·阿尔弗雷德是一个在美国小有名气的侦探,而我是一个外科大夫,同时也是福尔斯的助手。我自认识他以来我就对他有几分敬佩,但是我有时候对他又有几分无奈。

我是在18世纪的加拿大出生的,我的家人是当时的富豪,由于我在10岁时误杀了我的父亲从而和我的哥哥维克多逃离家园。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和哥哥在深山老林中生活。我们曾参加了二战、美国的越南战争等。

或许,有人会问我:“你是怪物吗?而我会回答:“算是吧,我似乎有一种超能力可以让我青春永驻,在我愤怒时我会从手中长出一双骨爪。”

这天,我无精打采的走在纽约的街头。忽然,我灵敏的鼻子闻到了一丝丝的腐臭味,我循着味道走去发现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我愣住了。不久,我恢复神智后,我拨打了报警电话。过了15分钟五六辆警车挤进了狭窄的巷子中,其中一辆警车上的警官来询问我发现尸体的具体情况。在于警官的对话中我无意间看见了一个衣衫不整的人不慌不忙的走近了尸体。在他行走的过程中我看到他长着一张英俊的脸,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象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警。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再看看他的着装,上身穿着一件衬衣,外面套着一件夹克,穿着一条牛仔裤。这肯定是在逛街时接到案子赶过来的。

经过我的百般说服,警官终于肯让我接触那腐烂的尸体了。其实我的目的不是尸体,而是那个人。我走近他说:“你叫什么?”“福尔斯·阿尔弗雷德。”他用狡猾的眼神看着我。“你是一个侦探?”我试探的问。“是的。”“我听说你可以不和人接触就可以知道别人的职业?”“是的。”“那你可以看出我是什么职业的吗?”“你是一个外科医生,对吧!”“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很惊奇福尔斯的能力,不过他应该没有看出我的超能力。他接着又说:“从你的言行、说话的口吻都证明了你是一个医生。还有,普通人不会主动要求来看这么面目狰狞的尸体的。即使会,那他也会被吓得半死。你说呢罗根?”我惊呆了,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为了弄清楚,我邀请他到附近的星巴克坐坐,福尔斯也爽快答应了。

福尔斯很快的解决了案件,与我在星巴克聊了起来。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的?”

“你胸前挂着的牌子上清楚地刻着‘罗根’。”

“对呀,当时我光顾着你的推理了,没注意到呀!”

“你找我,不会就是为了查证我的推理吧?”

“当然不是,我是来找你商量一件事的。”

“什么事?”

“我想做你的助手,行吗?”

“为什么?”

“你在办案时,总是你验尸、做推理,何不让我来验尸,你来推理?”

“说得也对。好吧,我就先让你做我1个月的助手吧。”

“我谢谢你了!”

在之后的对话中,我与福尔斯交流了一些推理逻辑的事情。

初一:麒麟火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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