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落里的那个他
对于雨露的滋润,大地总以美丽回报。教室角落里的他,不是父母,却胜似父母,我们拿什么回报。
在初中的时候总有那样一个人,他总是在我们的身后,在教室最后的额那个角落里默默付出着。为的只是上课时的一片安静,求的只是同学们获得更多的知识。
角落里的那个他,总是充当着监控器的角色。
我们上课了,他总是时不时地抬起头,扫视着每一个角落,从左边到右边,从右边再到左边。只有当他看到所有的同学都端正的坐着,认真地听课,专心做笔记的时候,他才放心的又把头低下,忙碌着他自己的工作。
角落里的那个他,总是带着一对顺风耳。
从初一开始我们班就是一个巨大的家庭,足足有七十几号人,每天要批改的作业可谓是堆积如山,但他总能按时批改完。因为那个身影,教室最后的那张桌子也充当着办公桌的角色。他总是在那里忙着批改作业。只要在上课时任何同学发出噪音,他会立刻把目光集聚,盯向噪音的来源,有时候还会走到同学面前来警告。同学们再也不敢发出任何声音了。
角落里的那个他,总是把“汗水”掩埋。
上课的时候,我也会偶尔不听话的我偷偷的往那个角落看看,那个身影总是在忙碌着。我总觉得那个身影总是有用不完的精力。但就算是不细心的同学也偶尔会听到他咳嗽的声音,毕竟,那个他不是”金刚“,他也会生病,他也会感到劳累,但谁也没有听到他的一声抱怨。
角落里的额那个身影,因为是他——我们最经敬爱的班主任,才会在同学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才会让同学们牢记那个身影。
角落里的那个他,不是光芒四射的太阳,却把仅有的光辉洒向我们;他不是雷锋,却为我们默默地做了一大堆;他更不是”永动机’,却在那个角落坚持了三年。在我们不知道的日子里,不知他还会坚持多久。
那个身影不再只是在那个角落里的,早已住进了我们的心里。
同学们最近发了一条关于他的说说,被转载了七十多次,无不体现了同学们对他的思恋。
角落里的那个他,将永远住在我心里。
角马
火红的太阳烧灼着大地,大地上裂出了几条深深的裂痕,这里已没有了河水,叫骂们在这里也无法生存下去了,于是角马的领导者带着它的角马家族,奔向了远方.这支队伍长达数百米,从高空往下看,乌黑的一条"道"在广阔的土地上,慢慢的向前延伸,他们紧紧地靠成一团,没有一只角马离开队伍.
因为他们明白,现在的食物缺乏,路上肯定回杀出"程咬金",将它们其中离开队伍的那一个,作为"程咬金的晚餐.正因为它们明白这一点,所以它们才团结在一起.不出所料,路程刚开始没过多久,两,三只狮子对它们发起了进攻,可是角马们并没有慌张,而是团结一心,对抗敌人,由于角马们的团结,狮子们无功而返.这条路好漫长,不一会儿,它们又渴又饿,几乎快要倒下来了,可又是什么使它们坚持了下来?角马们紧靠团结,在这条既漫长,有似乎无止境的道路上行走着,看来上天是仁慈的,过了没多久,它们来到了一条小河旁,可是,它们却分批的却喝水,不争不抢,没在喝水的角马们,在巡视,看看周围有没有危险,喝水的角马也不放松警惕,其实危险正在向它们靠近。
小河里暗藏了几只鳄鱼,鳄鱼们紧紧的盯着岸边,却不露出任何风吹草动.突然鳄鱼们发出了进攻,幸运的是只有一只角马难逃厄运,其余的角马们又开始了它们的旅程.前方的路是什么样子,它们不知道;前方又会有怎样的危险与困难,它们也不知道,只是一直向前奔走……终于快到达目的地了,可是还有一个大问题摆在它们的面前,前方是一条大河,它们需要渡过这条河.这条河里面藏的鳄鱼可不单单是那么几条,而是几十条,甚至上百条.这么大的危险,角马们并没有退缩,似乎它们抱着一丝希望,有似乎它们又抱着一种"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心态去渡这条河.它们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它们也同样不知道,河的对岸是否就是草原……
总之,它们抱着一种九死一生的心态去渡这条河.又是一场血战.当鳄鱼考靠近角马时,角马们用蹄子踩它们,尽管这样只是徒劳,但是它们还是奋力去踩.一小部分的角马牺牲了,大部分的渡了过来.角马的领导者带领着它的家族,又踏上了这条漫长的旅程,去寻找生命的绿洲.前方究竟有什么困难,它们不知道,但是它们从未放弃过,从未退缩过,因为它们知道,只要团结,坚持就一定会成功,只要不放弃,幸福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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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那个角落此时已至深夜,浓浓的夜色中,唯有月亮略显暗淡的光泽,与零星的微光,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之上,如这宁静的夜晚一般,显得格外孤独。夏夜的暖风拂过脸颊,空气中也蕴含着几分燥热,马路上偶有汽车来往,总是呼啸而过,留下一阵飘飞的尘土,道路两旁,刺眼的路灯下,零星的路人或是匆匆走过,又或是在路边注目等待。路边的一排排商店也不复白日的热闹,紧闭着店门,唯有招牌还亮着彩灯。只有几家烧烤店的老板正百无聊赖地做在店门口看着手机,我甚至清晰地听出其中一个老板手机上正在放着中国诗词大会,还和身旁的人调侃着什么,成了这深夜刺耳的热闹。走到路口处,一个路边摊吸引了我的注意,几个年轻人在一张简陋的餐桌上喝着啤酒,吃着下酒菜,个个满脸通红,流露着醉意,互相说着什么,不时传来一阵大笑。周围摆着几张同样简朴的餐桌,有的已经被打扫干净,桌面整洁,说不上一尘不染,但也算干净,有的可能是还未来的及打扫,桌上摆满了剩菜剩饭,甚至还传出阵阵诱人的香味,啤酒瓶被三三两两地丢在地上,使污浊的地面显得更加脏乱。一张桌旁,一个约莫四十多岁的男人正在打扫着餐桌,男人胡子拉渣,眼神中透着一丝浑浊,脸上无喜无悲,却又透着一丝沧桑。当那桌的年轻人叫唤时又立刻挂上一幅笑颜,有些泛黄的牙齿龇了起来,前去招呼。在这瞬间的变脸中,我隐约看到了生活的无奈。男人和几个年轻人交流了几句后,穿过了停在路旁的几辆汽车,来到一辆三轮车前,车后是一位差不多年纪的妇女,我猜测两人可能是夫妻,车上摆满了锅碗瓢盆及各种食材,一旁还摆着几瓶调料。男人向妇女交代了几句便走开了。妇女的脸上有着些许皱纹,眼神有些暗淡,看人都带着陌生,朴素的衣服上还沾着些许油渍,脸上带着几分疲倦,手上娴熟地操作着厨具。这对夫妻也许是因为没有自己的饭馆,迫于生计才不得不在深夜才来到这个路口摆摊,由于这个地方在晚上也会变成广场舞大妈们的领地,所以他们的也只能在寂寥无人的深夜,招呼着不多的外出吃夜宵的人们。这时,从马路对面走来一个大妈,她与妇女也许是熟人,两人交谈了几句,我听得那大妈说了一句:“又这么晚啊。”妇女则是略显无奈地说道:“没办法啊。”简简单单的几个字,道出了生活的无奈,为了生计,在大多数人都已熟睡的时候,他们却不得不在路边摆摊,燥热夏夜里,他们依旧在为了生活而操劳,夜深人静之时,他们确还为了不多的酬劳而忙碌着,不知何时才能收摊。寂静的深夜,是一天中最为安详的时刻,在这城市的角落,却依旧有人在忙碌着。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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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他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一生存了好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那个他,瘦瘦高高,似一根竹竿,饱经沧桑的脸上显露出一道道岁月的痕迹,一对有神的大眼,高挺的鼻梁,一口洁白的牙齿,透着知识分子的书香气息。小时候我最崇拜他。他修长的手总能写得一笔好字。敞亮的堂屋里,干枯的艾草遮挡着一张又旧又薄的淡黄色宣纸,上边写着“读书三代善人多”。没错,那就是他写的。每当过年过节,谁家结婚或孩子满月时,我家总得热闹一番。老老小小捧起大红纸,笑盈盈地递给他。他端坐在那张起了裂缝的书桌前,提起一支被他捏得光滑顺溜的毛笔,伸进一方小小的砚台里饱蘸浓墨,轻轻在砚台边缘刮去多余的墨水,然后三指握笔,运气凝神,龙飞凤舞写了起来。每次一气呵成后,他总会微笑着再欣赏几秒,显然已是陶醉其中了。长大了一点,他的呵护与关爱总带给我感动。记得那是姑姑搬家的大喜日子,全家老小都被请去喝喜酒。屋外响起了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好看的烟花在空中绽开一张张笑脸。我独自在外玩得不亦乐乎。突然,一个炮仗炸开来,狠狠地弹在我的肩上,疼痛马上蔓延开来,我蹲在地上小声呜咽着。这时,一双温暖的大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原来是他。我趴在他腿上,嚎啕大哭起来。他将我领进家,拿出一小瓶药油,轻轻地涂抹在红肿的伤口上,并说:“下次别再贪玩了,要保护好自己!”望着他慈祥的面容,我的泪水再一次夺眶而出。九岁那年,国庆节那天,我永远铭记着这个日子。当我看见他那苍白的面容,听到他那急促而又微弱的呼吸,触摸到他冰冷的双手时,我听到了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要好好学习……”他睡着了,永远永远地睡着了。没有太多的悲伤,也没有太多的泪水,只是好好学习的这颗种子,开始在我心中悄悄萌芽。那个他,就是我的爷爷,我心中永远的那个他。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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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里的故事“铃铃铃”,闹钟唱着欢快的歌将我唤醒,迷迷糊糊地起了床,却不曾注意到书桌上的一个角落,文具们正静悄悄地回到各自的房间。原来,每到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时,书桌就变成了文具们的舞台。细细的铅笔,缓缓地推开一道门缝,眨动着眼睛,探出头来,左看看,右瞧瞧,迅速地缩回房间。待几秒后,又伸出来,侧耳听一听,随后回头激动地说道:“伙伴们,小主人睡着了。大家快出来吧!”话音未落,陆陆续续从房间里跑出来一个个小家伙。今天讨论的话题谁的功劳大,这下原本就不安静的舞台,一下像炸开了锅。钢笔跳到中间,叹了口气,抱怨道:“哎呀,你们知道吗?现在我可天天累死了。主人基本上一整天都把我不离手,墨水蹭蹭的下。”边说边瞟了眼铅笔,“你们舒服了吧?”“说得有多厉害似的,还不得靠我?”一道含着不屑腔调的声音传了过来,大家一看,一身黑衣的墨囊蹲在暗影里,钢笔似乎想辩解,嘴刚刚张开,又慢慢合上了。“有什么好争的,功劳大的肯定要数我了。”夹杂着得意高傲的声音响了起来,“每次主人写错字,还不是我来改。一点痕迹都没留下,而且把纸变得更白。”涂改带边说边挤到中央就这样,好好的讨论渐渐变成一场争吵,大家七嘴八舌,你一言,我一语。表白声,夸赞声,指责声不绝于耳。一旁的橡皮实在看不下去了,分开身前面红耳赤的铅笔和钢笔,几步走到中间,摆了摆手,严肃地大声说道:“别吵了!我们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工作,只要做好自己的,就是在做贡献,都有功劳,无需争大小。”听着橡皮的话,大家静默着,不由得点起了头。一缕阳光洒在书桌上,窗外大地驱散了寒夜,温暖无处不在。清风拂过,树叶“沙沙”地歌唱,枝头的鸟儿唱着属于自己的乐谱,和着叶的旋律。阳光所到之处,一切变得生机勃勃,舞台上的小伙伴们,沐浴在晨曦中,有序地走回各自的房间,等待着一天工作的来临。7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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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里的尘埃他,静静地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那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个子不高的他没有同桌,只有角落里的扫帚和最后面窗台上的灰尘终日与他为伴。不善言辞的他在校的大多时间都静静地坐在那个角落里,目光呆滞地盯着从未被人打扫过的窗台……一天下午,数学课上。冬日的一缕阳光懒洋洋地透过教室后面的窗户,射到角落里,也射到了他的身上。数学老师拿起粉笔在黑板上疾速地写了道“五星级”的难题让大家做。他没有放弃思考,习惯性地将头靠在臂弯里,任凭手里的笔机械地画着各种几何图形。时间一分一秒地从一个个紧锁的眉头和转动的笔尖上跳过去。教室里静极了。奇迹终于出现了!不知何方神灵暗中相助,他竟然找到了解题的捷径。他环顾四周,本班素有“数学王子”之称的欧阳嘉伟眉头依然紧皱,笔尖依然转动。他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但接连数次的检查一次又一次地告诉给他:你真棒!他抬起头,渴望老师用惊喜的眼神将他从角落里发现。但老师的眼睛却不曾有一丝的懈怠,总是直直地盯着那几位佼佼者。长时间的沉寂过后,老师似乎对她的“得意门生”们有点儿不耐烦了,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他们身上挪开。实在不敢举起很少举起的手,他用焦急的目光期待着老师的提问。但他所在的那个角落又是那么遥远,那么偏僻……他,再次放开了紧攥的拳头,悻悻地低下头,再次仔细地比较了一下自己的答案。他发现自己的答案远比黑板上的方法简单得多。他又有点如坐针毡了,企盼的眼神再次盯住了老师,他在期待着机会的来临。这次他非常幸运,因为老师正微笑地望着那在窗台上不停浮动的灰尘。老师的眼睛往他身上一瞥,一怔。“你,有什么事吗?”“……就……就是……那道题……”“噢,那道题没听懂啊,没关系,请坐吧!”他茫然地坐在了那里,像角落里一粒永远不会引人注目的尘埃……7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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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里的光芒角落里总有读书人在绽放光芒。热潮卷席着大地,蒸发着人们的抗拒。寒气遍布的土地,萦绕着人们的恐惧。无论是哪种天气,嬉戏操场的学生都万分无奈。夏,大片的人影在阴处浮动;冬,成片的学生在跑道上跃动。唯独角落,不论何时都有背影撞进瞳里,那里或许有光,也有秘密……上课前夕,我们赶忙扔下作业,捧着球,看着表地奔向操场。于我而言排球是唯一擅长的运动,凑着凉快坐累了就起身练练身手。随着手中的球一次次被拍打过头顶,眼上的眉跟着频率时起时落,那看起来便是脸的惊叹句子。弱不禁风的排球多次被风掳走,这次它又被毫无征兆地被带到了操场的角落。本想让那边的同学帮忙传下,但一眼望去尽数都背对着我。想想还是算了,兴许他们在忙。不过那里好像总是被些许学生不分季节,不管炎寒地占据着,这倒是激起了我的好奇心,难不成角落里还有发光的金子。为了一探究竟,我悄悄地迈步走向我的球——那神秘角落,定眼一看白纸黑字的作业尽收眼底,我条件反射地就将嘴弯成了“0”形,捧着球不知所措地站在那,任由不可思议冲击着。老师不是规定不能带作业的吗?以前不都发生过没收作业的事吗?……一个接一个的问号飘荡在脑海。细看他们的校服,居然全都是初一的学弟学妹。我不禁低头轻声一笑,伸手顺了顺被风吹乱的头发,心想:对于学习来说这是种多么难能可贵的精神,他们有着令所有人都可谓的勇气,在他们面前我似乎都失去了自称学姐的资本。就这样我在他们身后沉默了许久,思索了良久,同时也静静地被角落里的光芒笼罩了宛若世纪般长久。待我缓过神来,愈加攥紧了手中的球,转身喘了口粗气,随后便挺胸昂首地走入风中……此后,角落里总多了我在那不分时间地享受金灿灿的光芒,在那点亮专属自己的微光。角落里的光芒,由有梦想的人绽放,被我看见,也被积极向上的人传承。7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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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里的光芒我的家还需要经过一段胡同,胡同的小过道是用青色的砖平铺而成。但小贩们的三轮车把道路堵得水泄不通,叫卖声此起彼伏,四周凌乱的的摆放着各种东西,垃圾随处可见,整个胡同弥漫着一种令人无法忍受的臭味。而不知哪天起这个胡同人来人往,许许多多的城里人往这里边跑。普通的光芒不断发散,不得不使我驻足。胡同的西南角开了一家理发店,开始时没有人看好这家店,因为实在太角落儿,这个胡同又太偏僻。我心不甘情不愿的,被母亲拉去胡同里剪头发以前对这个胡同避之不及,每次经过都飞快的跑出去。到了理发店,店面不大,有两个剪头发的座位还有七八条凳子供客人坐,经验着店的是一位胖女人手指头上粘满了五色的染发剂。店里很是简陋,但却收拾的井井有条,店里也坐满了客人,大多都是银发资深的老人。胖女人一人经营着这家店,显得格外忙碌,但她依旧一边唱歌一边帮客人剪头发,在她身上我发现了光芒的种子。胖女人接了一通电话,便快速扒完碗里的饭,和客人们说了一声,便带上剪头发的工具出门去了。我满肚子的疑惑,听旁边的人讲他们都以及以为常。原来胖女人是去帮一位老大爷剪头发了,老大爷应该满头银发,走路也已虚度着拐杖,胖女人便会上门去帮这些老人剪头发。胡同里这样的老人,还有很多再到后来,便开始到另一个存在另一个村。不管多远的路程只要打胖女人电话,她都会去。我不禁被她的善良打动。她的美名也渐渐远播,她的老一辈们都是剪头发的,原来这是他们家族的事业。这事情,便惊动了电视台越来越多的城里人也开始到这家理发店里来剪头发。不仅是因为价格便宜,还因为她四周善良的光芒。还好不迟,这份被忽略的光芒,终被我发现,并深深印在我的心里。夜晚,我又走在这条胡同里月亮忽隐忽现胖女人骑着电瓶车出去。旁边的路人,高声问着:“又去剪头发呀?”胖女人“嗯”了一声,便越行越远……700字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