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薇
我叫雪薇。
似雪的蔷薇。
可惜我不配这名字。我手上已经沾满太多鲜血,那些被我杀死的亡灵会在地狱诅咒我的。
第一次的杀人是在联合国的少年集训营中,被杀者是一个来自美国上流社会,有着新雪容颜的少年,一张俊美的脸美丽得让女人都会嫉妒。
卡瓦诺夫家族的少年,即使是在联合国的少年集训营中,依旧是白种人的社会。他就斜斜地倚靠墙角,与另外一些贵族少年少女们,微勾的嘴角,在嘲笑着我的卑微。
当天晚上我从集训营的军火库里取出一把手枪,伯莱塔
我就这样走进他宫殿式的房间,看着厚厚的波斯地毯和白色的天鹅绒沙发靠垫发呆。
那一刻我觉得我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我拿着枪,抵住他金黄色微卷的短发。
“你和你的母亲一样。只配活在肮脏的下水道的老鼠。”他轻启的嘴唇,吐出这样肮脏的言语。
我看着他灰兰的眼睛,说,“道歉。”
他并没有接下我的话,而是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一张十万美金的支票,递给我,
“算是我给你的赔偿,作为我刚才实力的话语的赔偿可以吗。”他正在施舍一个正在拿枪指着他的人。
就像,施舍一个乞丐一样。
在白种人的社会上,那个拥有新雪容颜的少年不卑不坑地看着一个拿枪指着他的人。
我扣动了扳机。一颗子弹卷着火舌穿过他所谓“高贵”的心脏。
我不认为贵族的命会比较值钱。
我被告知取消了集训营的资格。被SSI的人带走了。
那个高挑的女人把我带到房间里,久久凝视着我的眼睛。不语。
她说“你将成为SSI新的幻术天才,你将成为SSI的成员。”她离开的时候轻轻地说了一句,“就像你的母亲一样。”
我走进盥洗室,里面的芬香让我很不习惯。
摊开手,淡淡的腥味。沾染了卡瓦诺夫家族大少年的鲜血。
我只是觉得一个人很害怕,很快,这个世界就会抛弃我,全世界都会不要我。
我把手在水龙头下不停的擦着,想要洗掉上面的血迹。
可血迹可以洗掉,洗不掉的是心底的罪恶。
从此我便向那个女人学习幻术,学习杀人。
每一个鲜活的生命在我面前倒下,我可以保持依旧面无表情。
就像一个魔鬼。
我的确不配这个名字。
真是讽刺。
我没想到我会亲手杀死我最爱的人。
我看着他的瞳孔在我面前涣散,在我面前倒下。我依旧无动于衷。
那个男人曾经是SSI的高级管理,但是因为出卖了SSI的机密而被我们抹杀。
在他面前我可脱去杀手的冷漠,换上小女生的任性。
因为他可以容忍我的任性。
但彼此都很厌恶叛徒。于是约定背叛的一方将会死在另一方手下,只能够舔拭彼此嘴角甜美的鲜血。
我说“我让你美丽地死去,你应该感谢我才对呀。”
对不起。
我只能这样来解释我的罪行,解释无情的命令。
中国有一首古诗,妈妈在我笑得时候摇着摇篮,一字一句地念给我听。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回头看我的过去,却发现我已不记得什么,无所追忆,仅此惘然。
雪蝶
雪蝶,是雪中的蝴蝶吗?
如此纯洁,如此晶莹,如此美丽。像六角形的魔花,像仙女撒下的碎玉,向宫中的玉树琼花,飘飘洒洒,随风飞舞着,多像翩翩起舞的蝴蝶呀!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仔细一看,却又深信不疑。雪花——冬天特有的蝴蝶,多美呀!刚开始,空中只有一只、两只,渐渐地,她们呼朋引伴,卖弄婀娜的身姿,肩并着肩,手拉着手,像赶集似的,奔涌而来。一群姐妹玩闹着,说笑着,像和谁捉迷藏似的,天地间顿时热闹起来,让你眼花缭乱,疑心自己走进了百花园。这些美丽的小银蝶不停地飞舞着,像和你嬉戏、玩耍。我情不自禁的伸出手去,想捉住她。她轻轻地落在我的掌心,我欣喜地想触摸她,但,他立刻又变成了奇怪的小水珠,湿漉漉的,凉丝丝的,舒服极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像是闻到了山谷里幽雅兰花的清芬,玫瑰浓郁的芬香,旷野清淡的气息,立刻精神了百倍。极目远眺,万里江山好像变成了雪蝶的世界,她们挤挤挨挨,层层叠叠,将整个世界装扮成更加妖娆,更加抚媚。
望着空中飞舞的雪蝶,我不禁想到:她们融入大地母亲的怀抱,不断孕育,待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可以变成甘露滋润土地、树苗……
多好啊!小伙伴们在雪地上与雪蝶共同飞舞、嬉戏,在这白皑皑的雪地上留下了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这种境界,既叫人惊叹,又叫人舒服,再在那里,都让人留恋。
再抬头,银白色的雪蝶仍然在漫天飞舞,为柳树披上纱衣,为松柏更换白袍……整个世界俨然成了银装素裹的童话世界,充满了诗情画意。如果没有四季的轮回那该多好啊,我愿与雪蝶飞舞在这美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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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薇我很久以前就喜欢花。喜欢花中君子的兰花,富丽堂皇的山茶,十里飘香的桂花……而我最喜欢的却是那血红色的蔷薇。最初注意蔷薇,仅仅是因为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沧月的武侠小说〖血薇〗。但后来,我却真的喜欢上了蔷薇。蔷薇又名白残花,有很多种颜色:乳白、鹅黄、金黄、粉红、血红、紫黑等。其中黄蔷薇可称为上品,但我的最爱仍是血红色的蔷薇。我永远忘不了那次雨中赏薇的感受。那时去年五六月份的一天下午,放学后,下着蒙蒙细雨。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视觉被一道耀眼的光芒刺中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簇探出院墙的血薇花。那血红色的蔷薇在如烟细雨的笼罩下,显得格外妩媚、妖娆。那冷雨中的血薇花,颜色是那么清丽,不含一点杂质,红得那么耀眼、那么灿烂、那么理直气壮。在雨中显露出一种伶俐、高洁的气质。那血薇真的好美,我忍不住想摘一朵带回家。可手还美碰到花瓣就被刺了好几下,我连忙收手。意识,我竟忘记蔷薇也是有刺的。或许是生活的需要,也或许是血薇与生俱来的一种无情、冷漠和孤寂。也正因为如此,血薇的红色中又多了几分残忍。我想她的内心深处也一定是孤寂的,也一定会有一处柔软的地方作为开启心灵的钥匙,也一定需要有人去关心它,照顾它。有时,也竟会傻傻的想: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一朵血薇,在一个角落里默默的开放。雨停了,一切如常。但那次的感触会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也会使我更加不可救药的爱上血薇。我很久以前就喜欢花。喜欢花中君子的兰花,富丽堂皇的山茶,十里飘香的桂花……而我最喜欢的却是那血红色的蔷薇。最初注意蔷薇,仅仅是因为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沧月的武侠小说〖血薇〗。但后来,我却真的喜欢上了蔷薇。蔷薇又名白残花,有很多种颜色:乳白、鹅黄、金黄、粉红、血红、紫黑等。其中黄蔷薇可称为上品,但我的最爱仍是血红色的蔷薇。我永远忘不了那次雨中赏薇的感受。那时去年五六月份的一天下午,放学后,下着蒙蒙细雨。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视觉被一道耀眼的光芒刺中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簇探出院墙的血薇花。那血红色的蔷薇在如烟细雨的笼罩下,显得格外妩媚、妖娆。那冷雨中的血薇花,颜色是那么清丽,不含一点杂质,红得那么耀眼、那么灿烂、那么理直气壮。在雨中显露出一种伶俐、高洁的气质。那血薇真的好美,我忍不住想摘一朵带回家。可手还美碰到花瓣就被刺了好几下,我连忙收手。意识,我竟忘记蔷薇也是有刺的。或许是生活的需要,也或许是血薇与生俱来的一种无情、冷漠和孤寂。也正因为如此,血薇的红色中又多了几分残忍。我想她的内心深处也一定是孤寂的,也一定会有一处柔软的地方作为开启心灵的钥匙,也一定需要有人去关心它,照顾它。有时,也竟会傻傻的想: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一朵血薇,在一个角落里默默的开放。雨停了,一切如常。但那次的感触会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也会使我更加不可救药的爱上血薇。我喜欢破碎的一切,因为它们是破碎的也是永久的。一朵花的美丽在于绽放,而绽放也正是花心的破碎啊!!10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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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龙她心底的梅花,就如乔琪点香烟时绽开在嘴上的火花,在那凛冽的寒夜里,只开一瞬便谢了,随之而来的又是寒冷与黑暗。这梅花鎏金银发夹出自民国时期,并不贵气,但有动人的镂空图案:两朵梅花盛开在枝头,花瓣单纯地舒展着,像两张略带期许地望向远方的少女的脸。我猜,当年戴它的女子,应是十六七岁的女学生,穿着与同学一式的蓝衫校服,唯一可供她展现自己那点扮美小心思的道具,便是发际这一处饰物了。说到蓝衣素服的女学生,我想起张爱玲在《沉香屑第一炉香》里对葛薇龙的描写,“她穿着南英中学的别致的制服,翠蓝竹布衫,长齐膝盖,下面是窄窄的裤脚管,还是满清末年的款式……在竹布衫外面加上一件绒线背心,短背心底下,露出一大截衫子”。现在在香港街头,偶尔还能见到穿“翠蓝竹布衫”的女学生,因为香港有几所教会学校和女子中学仍将这种旧时校服款式保留了下来。这种长布衫其实就是直落裁剪、不收腰的旗袍,天凉的时候,现在的女学生也会在布衫外加绒线背心,不过下面没有“裤脚管”了。而且,那些女学生的头上经常会别发夹,无论她们的发型是长辫子还是齐耳短发,只是发夹的材质通常不会是银的了,造型也不再如此古典。如果张爱玲继续细描薇龙出场时的肖像,多半会写到她的发夹。这种梅花发夹也是适合薇龙的。张爱玲这样写她的相貌:“她的脸是平淡而美丽的小凸脸,现在,这一类的‘粉扑子脸’是过了时了。她的眼睛长而媚,双眼皮的深痕,直扫入鬓角里去。纤瘦的鼻子,肥圆的小嘴。也许她的面部表情稍嫌缺乏,但是,惟其因为这呆滞,更加显出那温柔敦厚的古中国情调。”“平淡而美丽”中流露出的“温柔敦厚的古中国情调”也正是这对发夹给我的印象。薇龙温柔敦厚的外表下有颗不怎么安分的心。故事的开端,她对未来满怀期盼,也对爱情有若干憧憬。她懂得用一点浮华装饰自己的青春,尤其在意识到自己的美丽之后。就像这对发夹,有纯朴的姿态,却又不免染上了鎏金的虚荣。薇龙步入姑母的半山豪宅,原本是为取得求学的资助,但在那宛如《海上花列传》中长三书寓的氛围中,她却抛弃了初衷,最后迷失在****乔琪乔的爱情游戏里,乃至甘愿就此沉沦。故事的末端,薇龙早已脱去翠蓝竹布衫,换上了一及品蓝闪小银寿字织锦缎的棉袍”,与乔琪去逛湾仔的新春市场,在一爿古玩摊子上看中了一盆玉石梅花。不知道张爱玲在这里写玉石梅花是否有意。“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或指薇龙对身陷风尘终感遗憾?薇龙终于没有买到玉石梅花,拉着乔琪离开,面对满街火树银花,心里却落寞非常,“在这灯与人与货之外,有那凄清的天与海——无边的荒凉,无边的恐怖。她的未来,也是如此”。她心底的梅花,就如乔琪点香烟时绽开在嘴上的火花,在那凛冽的寒夜里,只开一瞬便谢了,随之而来的又是寒冷与黑暗。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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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壁青苔半壁薔薇心灵是翔之于青山绿水的一行白鹭,是栖之于草尖树叶的一粒阳光,是折柳送别时回首复回首的依依琴声,是孤灯苦读时默默倾听大师遥远而亲切的呼唤。对于智者,心灵是肉体之树结出的鲜美之果,不仅自己收获,更给世界一份发现的惊喜。对于愚者,心灵是结痂在肉体之内的一坨锈铁,不知道打磨擦亮,只是不断地添加所谓“营养”,其结果不外乎遭受腐蚀,肉烂灵无。对于善者,心灵是一勺引人入胜的青菜豆腐汤,虽然清淡朴素,却能医好患者的浊重尘气、贪欲权癖。对于恶者,心灵是地狱里一场假面之舞,他的白天是老鼠般的紧张恐惧,他的黑夜则是悉悉索索的阴谋。松下听琴,月下听箫,涧边听瀑布,山中听梵呗,那是从心灵里探出了一双善悟的耳朵,听微知著,遍地清音,俯耳可拾。见贤思齐,你就拥有一颗向善向美的心灵。见云知雨,你就拥有一颗聪慧科学的心灵。见好就收,你必定是给人生的退路准备了海阔天空。前行者的心灵,最堪折服,航灯一样耀亮在时代的波峰浪谷。他以孤独为福,以寂寞为秤,称出了生命的最佳质量。后来者的心灵,是真正裁决评判一个人功过是非的标尺。当它欣然容纳这个人的影子,他就如高山仰止;当它极力排斥,他就会烟消云散,直化为粪土糟糠。那么,后来者的心灵,难道不是一面历史的坦荡明镜?“结庐在人境,耳无车马喧”,是大隐的恬淡情怀,“赏花对佳人,醉月对韵人,映雪对高人”,是学者诗家的高风流韵,“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该是真性情者的爱情之花恒放,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当属家国之思、命运之憾的擎天宣言!自由的心灵来源于独特的哲思。心灵是个体之魂,心灵是知性的体操。自由的心灵并非等于醉生梦死、奢华如梦,当卡夫卡穿着灰色制服站在破旧的城堡眺望雾蒙蒙的欧洲天空,他的心灵获得了最大高度,因为它浸染了思考的力量。当梵高开枪对准自己,是一颗心灵对黑暗世俗的绝命反抗,梵高获取了心灵的最大宽度。给心灵加料,加些鸟语、花香、露滴,以完成一颗空明之心的塑造。给心灵加压,加上事业、追求、理想,成功的辉煌指日可待。给心灵减负,减掉欲望、贪婪、丑陋,还世间一份渔樵互答的本真自然。能邂逅女人之芳心,并走进它的深处,可算经典的浪漫。那里有晓风垂柳,绿杨轻烟,情丝千缕。能抓住男人的雄心,并追随它浪行天下,又是爱情的诗酒年华,婚姻的琴瑟和鸣,可算绝妙的浪漫。心灵是无限广阔的原野,心灵是放牧人生的草场,心灵是飒飒春雨的天籁,心灵是簌簌白雪的宁寂,心灵是一抹嫩色的蓓蕾,是一杯醒世的女儿红。心灵在,岁月不老。席慕容说:“心灵是一棵会开花的树。”爱迪生劝谕世人:“重视心灵,就是关爱自身。”人人都知道要为自己而活,人人都愿意活出自我。那么,请找准心灵的位置:它不在高渺的青冥,不在庸俗的隙缝,不在金钱的袋口。它,别在有情人的胸前;它,诗意地栖居于大地。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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