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壁青苔半壁薔薇
心灵是翔之于青山绿水的一行白鹭,是栖之于草尖树叶的一粒阳光,是折柳送别时回首复回首的依依琴声,是孤灯苦读时默默倾听大师遥远而亲切的呼唤。
对于智者,心灵是肉体之树结出的鲜美之果,不仅自己收获,更给世界一份发现的惊喜。对于愚者,心灵是结痂在肉体之内的一坨锈铁,不知道打磨擦亮,只是不断地添加所谓“营养”,其结果不外乎遭受腐蚀,肉烂灵无。对于善者,心灵是一勺引人入胜的青菜豆腐汤,虽然清淡朴素,却能医好患者的浊重尘气、贪欲权癖。对于恶者,心灵是地狱里一场假面之舞,他的白天是老鼠般的紧张恐惧,他的黑夜则是悉悉索索的阴谋。
松下听琴,月下听箫,涧边听瀑布,山中听梵呗,那是从心灵里探出了一双善悟的耳朵,听微知著,遍地清音,俯耳可拾。
见贤思齐,你就拥有一颗向善向美的心灵。见云知雨,你就拥有一颗聪慧科学的心灵。见好就收,你必定是给人生的退路准备了海阔天空。
前行者的心灵,最堪折服,航灯一样耀亮在时代的波峰浪谷。他以孤独为福,以寂寞为秤,称出了生命的最佳质量。
后来者的心灵,是真正裁决评判一个人功过是非的标尺。当它欣然容纳这个人的影子,他就如高山仰止;当它极力排斥,他就会烟消云散,直化为粪土糟糠。那么,后来者的心灵,难道不是一面历史的坦荡明镜?
“结庐在人境,耳无车马喧”,是大隐的恬淡情怀,“赏花对佳人,醉月对韵人,映雪对高人”,是学者诗家的高风流韵,“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该是真性情者的爱情之花恒放,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当属家国之思、命运之憾的擎天宣言!
自由的心灵来源于独特的哲思。心灵是个体之魂,心灵是知性的体操。自由的心灵并非等于醉生梦死、奢华如梦,当卡夫卡穿着灰色制服站在破旧的城堡眺望雾蒙蒙的欧洲天空,他的心灵获得了最大高度,因为它浸染了思考的力量。当梵高开枪对准自己,是一颗心灵对黑暗世俗的绝命反抗,梵高获取了心灵的最大宽度。
给心灵加料,加些鸟语、花香、露滴,以完成一颗空明之心的塑造。给心灵加压,加上事业、追求、理想,成功的辉煌指日可待。给心灵减负,减掉欲望、贪婪、丑陋,还世间一份渔樵互答的本真自然。
能邂逅女人之芳心,并走进它的深处,可算经典的浪漫。那里有晓风垂柳,绿杨轻烟,情丝千缕。能抓住男人的雄心,并追随它浪行天下,又是爱情的诗酒年华,婚姻的琴瑟和鸣,可算绝妙的浪漫。
心灵是无限广阔的原野,心灵是放牧人生的草场,心灵是飒飒春雨的天籁,心灵是簌簌白雪的宁寂,心灵是一抹嫩色的蓓蕾,是一杯醒世的女儿红。心灵在,岁月不老。
席慕容说:“心灵是一棵会开花的树。”爱迪生劝谕世人:“重视心灵,就是关爱自身。”人人都知道要为自己而活,人人都愿意活出自我。那么,请找准心灵的位置:它不在高渺的青冥,不在庸俗的隙缝,不在金钱的袋口。它,别在有情人的胸前;它,诗意地栖居于大地。
半夏流年
执黑子,执白子,那一局棋即使是残局,我也要把它下完,不负前人,不负来者。
——题记
在朋友的抱怨时曾经和她半开玩笑说道:你要去相信现在的日子即使苦了些,累了些,可等你到了人生的另一个新的阶段,你就会发现原来现在的这段时光是最美的时光,现在的我们也是最好的我们。
时光惰懒的流动着,像一条长河而我们便是那河旁会开花的树,在绚烂的夏天开出一朵朵大小不一的花朵儿,夏风吹过树梢将我们从树梢上带走,花瓣带着几缕还未消散的残香在空中转几个圈,飘飘然的落至水面,是水承载着落花,亦或者是花伴着流水,就这样彼此开始去见证不一样的人生…….
“下辈子,如果有下辈子,你想做什么?”
“不知道啊,反正是不想在做人了,做人太累了!”
我们开着莫名奇妙的玩笑,脸上是不属于我们这个年纪的惆怅,我们正值青春却如同饱经风霜的老人,感慨着人生无常。
“不过要是真的有下辈子的话那我就做一块石头好了,什么都不用去想,静静的躺在水潭里,晒着太阳,多惬意多美好啊!”
“好啊!那你下辈子做石头吧,我下辈子就做一块美玉好了”。她一挑眉,眉间的惆怅一扫而光,眼里出现一抹笑意,我愣了愣半响才反应过来。
“什么美玉啊!你故意的吧,我做石头你就变美玉了?”两个人闹做一团,心中那一抹阴云也在玩笑中不见了踪影。
是时间健忘还是我健忘?不知一次的想起过“流水账”这个词语,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生活也被我过成了流水账,到了即将临近终点的时候,回眸再看曾经走过的三年,无论是开心还是难过,无论是怨恨还是感动,那些情绪曾经属于谁?它们都被时间蒙上了一层雾,让我看不清,那些曾经丢失的习题本又会在将来的哪个时间,哪个地点被我重新找回,当作珍宝存放在那些美好记忆的大匣子里。
三年,五年亦或者七年,那时的我又独自飘零至何方,是否啊还记得那些黑与白所交织的流年,是否还记得也曾有那么多个瞬间被我悄悄的收藏,是否还记得那时害怕却又无可奈何的离别。
有些话放入心间,沉入海底,有些事情被时间给擦拭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就失掉了最初的模样。
即使一切的一切都将沿着它原来的轨迹所行驶,我无力改变,就如同一局棋,我执黑子而时光执白子,一步落,一步错便是满盘皆输,留下步步惊心,在沿途彼岸我也能笑着去面对,笑着去看那些我曾经走过的青葱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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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青苔我曾为竹的气质所倾倒,也曾为兰的性情所征服,我喜欢柏的苍劲,也爱草的顽强,我是多么喜欢这具有灵性的事物啊!而今,我只想将所有的情感倾注于那不引人注目的小小青苔。今年的初春,阳台一个潮湿的角落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松软的泥土里,刚刚悄悄地萌生了一小丁点儿的嫩绿生命!它轻柔地覆在泥土上,是那样微小,似乎只要轻轻一压便可结束它的生命。啊,多么可怜的绿色!别的花草都长在雨露充足、阳光明媚的地方。而青苔,却偏偏要在墙角生长,为阴冷的墙角做装点。但是,我错了。青苔是那样热爱生命,那里可以生存,它们就在哪儿萌发。它们甚至不渴望一丝阳光的照耀,一滴雨水的滋养。一场春雨过后,青苔,只要有一个生命萌发,接着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成千上万个!一簇青苔可能小得让人意识不到它的存在,但成千上万簇青苔挨在一起,就组成了一个绿色的整体!它们自豪地向人们宣告它们的存在。是啊!阴冷的角落谁装点?唯有它!坚硬的岩石谁披装?只有青苔!从来没有人留心过它,更没有人赞颂过它,但它只是默默地、默默地将绿色播撒!在我们生活中,也有千千万万个“青苔”。它们每天日复一日地工作着,为城市中的“岩石”、“角落”默默地装点着,是那样无私,是那样顽强,是那样默默无闻……啊!青苔,你不曾有过小草的嫩绿,却有着小草的顽强。你不曾有过青松的挺拔,却有着青松的无私。你不曾有过雪梅的芳香,却有着雪梅的傲骨。你不曾有过……啊!青苔,我心中的绿洲!5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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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壁蔷薇,寂寞如我—— 半壁蔷薇,寂寞如我。三月的天气如同一缕袅袅上升的青烟般飘忽不定,温热的夏风慵懒的卷起半城春色,陡然间便是姹紫嫣红。推开窗,掬一弯晨曦,扬起漫天烟雨。我刹那迷离,一如微风挽起你的发。指尖缭绕的墨香和着你的韵律,希冀寻到一丝青春的余烬。透过时光凝视那一双灵动的秋水,字里行间都镌刻着难言的寂寞。于熙熙攘攘中从容来去,随意的挥霍着在我看来百无聊赖的时光。蔷薇依旧盛开,绚烂满眼的空白。夏日明快的主调,连绵阴雨也覆灭不了,你笑着诉说平凡的美好,可是那无忧的纯真背后,总掩藏着同样的寂寥。伸手握住阳光,温暖梦幻,如细丝纤柔般令人怀念。百花丛中,你绯色的身影徜徉在斜风细柳里,竟是我往后余生里的守望与缱念。予青春以华裳,示岁月以沉默。折一束花,沏一杯茶,读一本书,这瞬间的满足,幸福竟如此简单。一刻宁静便是一方乐土,你恬淡的微笑,我安然的沉醉。迎着湛蓝的天空,目送白云飘向远方,任凭水光遮了我的眼。你清浅的回眸一望,朝花覆雪般令我留恋,而后垂眸陌路,江湖两忘。就算赋予万物以思念,也难以企及那人的心上。彼岸月柔风雅,包围你的绝世芳华。我将所有桀骜,揉碎在依稀有你的十丈软红里。君不见夜色微凉孤影横窗 ,风吹残灯两茫茫。费尽思量,且试红妆。月华浸透薄裳,西楼遥望,你暗弹胭脂泪,就算倚遍栏干,依旧是身隔天涯,恨别千山。承载的太多,结果也只能是陨落。命运早已做好了伏笔,只等时机一到,便将我们狠狠地攥进掌心。或许开始就错了,可我还要自欺的继续下去。入夜,漠漠轻寒,独自吟唱。华灯初上,那些过往,掩在现实之外,徒留下那句‘我在听雨’萦绕耳畔。雨打花碎,两败俱伤。所谓如花美眷,其实稍纵即逝。 如果一朵花从不曾绽放,那它的枯萎就没有任何意义。我提一盏月光,在这里理所应当的守望。美好的东西总不愿被打破,哪怕只是诱惑,我也情愿沉沦。我不愿被救赎,是真的不愿。如果非要救赎不可的话,那么,我只要你,给我一个答案。我执笔倾入半生的余墨,你却用淡漠绣成静美的绝色。信手拈来的承诺,可笑如手中的一捧流沙。一个转身,就当做是对过去的告别了吗?我一时间不能自己。是了,沧海桑田,那些少年情怀,早已湮灭在了岁月里。我心中一种莫名的悸动,为时间无法洗礼的我,为那个时候最美的你。那时的你,也会如我一样,泪流满面。依旧等待,明知不可为的等待。我无法面对此生执念,被你轻易的随手湮灭。夜色荼蘼,染尽思念。我将悲伤浸透在黑暗里,将你给的温柔一饮而尽。自己亲手埋葬了美好,又怎么能怪回忆的不眷顾?半壁蔷薇,寂寞如我。我把思念收藏进时光,修心养性,等待你踏着脚下纷扰的历历红尘,缓步轻舞,不倾城,却倾尽我的一生。越回忆,越无力。将轻狂埋葬于岁月,任思念沾染上绝望。执一把伞立于烟雨时的茫然,你可曾放下?宿命既不能改写,索性顺了它罢。又是初夏,陌上花开如海。沿着宿命指引的去路,一如当年,只是再也没有了当时心绪。暮然回首,一抹绯红透过时光,袭入我的心间。我会一直静候在时光里,期待你如夏花,而我曾淌过你最温婉美丽的年华。10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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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的暑假生活人物介绍※薇薇:大家眼中的乖乖女,每次考试总是名列前茅,是班里的中队长,喜欢弹琴、画画、看书、看电视……最喜欢淡紫色,最爱吃妈妈做的饭,最喜欢玩跳皮筋。※妍妍:薇薇的好朋友,爱好和薇薇差不多,最喜欢看《笑猫日记》,和薇薇在一个英语辅导班。※搞笑老爸:薇薇的爸爸,总能在薇薇不高兴的时候,用千奇百怪的动作逗薇薇开心。※Ms huang:薇薇和妍妍的英语老师。嘘——安静!薇薇的暑假生活开始喽!(前序:“22日上午,天空会出现五百年一遇的罕见日全食……”薇薇全家人都坐在电视旁看着新闻。“耶——明天有日全食啊!老爸,你说,怎么观看日全食啊?”搞笑老爸捋了捋“胡须”,缓缓地说:“你明天上英语辅导班的时候,带着几张X光片,在观看的时候,透过X光片,就可以把日全食看得清清楚楚了。”)上课的时候,薇薇虽然身体在教室里,但心早就飞到外面去了,她一心想着要挑一个最好的观测点来观察太阳的变化。终于挨到下课了,薇薇迫不及待地拿着X光片跑到楼顶,在一块向阳的地方,把X光片放在眼前,抬头望去。“(⊙o⊙)哇!好美啊!”薇薇望着眼前的景象,不仅发出了赞叹。棉花糖似的白云围着金色耀眼的太阳,使太阳变成了一个“小月牙”。金色的“月牙”若隐若现,像是在跟我们捉迷藏。妍妍这时也跟着Mshuang上来了,她们手里各掂着一只望远镜,在平台上支了起来。“你们快看,太阳变成月亮了!”妍妍惊讶地大叫。Ms huang说:“这只是日偏食,在我们这儿看不到日全食……这次日食长达六分钟,而且是五百年一遇,同学们可要把握好这次机会哦!”说完,老师在照相机镜头前放了一张X光片,照下了这奇妙的景色。“快看快看,天上有一只超大的钻戒!”薇薇把X光片从眼前拿下来,对其他同学们喊道。妍妍纠正她,说:“天上怎么会有钻戒,那只是太阳的一小部分啦!”Ms huang放下手中的照相机,对她们俩说:“这叫做贝利珠,当窄窄的弯月形的光边穿过月面上粗糙不平的谷地时,就变成一系列的小珠子。这些光斑称为“贝利珠”。贝利珠是日全食开始或结束时太阳光从月面边缘的山脉缝隙中透射而出形成的,持续时间只有一两秒钟。明白了?”“明白了!”薇薇和妍妍异口同声地说。“过来看看我刚才拍摄的贝利珠。”Mshuang兴奋地叫道。观赏完贝利珠图片,细心的薇薇发现太阳不见了,原来有太阳的地方变得更加耀眼,旁边本来洁白的云彩被阳光照射得通红,她再次惊叫起来。可不久后,薇薇又发现刚刚“失踪”的太阳又回来了,光线也不是那么耀眼了。Mshuang解释道:“日全食没有了,一会儿就会恢复原来的样子。走吧,该上课了。”薇薇听了,又望了一眼天空中的太阳,这才跟着老师依依不舍地下了楼。这次观测日全食让她又学到了许多知识。10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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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薇我叫雪薇。似雪的蔷薇。可惜我不配这名字。我手上已经沾满太多鲜血,那些被我杀死的亡灵会在地狱诅咒我的。第一次的杀人是在联合国的少年集训营中,被杀者是一个来自美国上流社会,有着新雪容颜的少年,一张俊美的脸美丽得让女人都会嫉妒。卡瓦诺夫家族的少年,即使是在联合国的少年集训营中,依旧是白种人的社会。他就斜斜地倚靠墙角,与另外一些贵族少年少女们,微勾的嘴角,在嘲笑着我的卑微。当天晚上我从集训营的军火库里取出一把手枪,伯莱塔我就这样走进他宫殿式的房间,看着厚厚的波斯地毯和白色的天鹅绒沙发靠垫发呆。那一刻我觉得我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我拿着枪,抵住他金黄色微卷的短发。“你和你的母亲一样。只配活在肮脏的下水道的老鼠。”他轻启的嘴唇,吐出这样肮脏的言语。我看着他灰兰的眼睛,说,“道歉。”他并没有接下我的话,而是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一张十万美金的支票,递给我,“算是我给你的赔偿,作为我刚才实力的话语的赔偿可以吗。”他正在施舍一个正在拿枪指着他的人。就像,施舍一个乞丐一样。在白种人的社会上,那个拥有新雪容颜的少年不卑不坑地看着一个拿枪指着他的人。我扣动了扳机。一颗子弹卷着火舌穿过他所谓“高贵”的心脏。我不认为贵族的命会比较值钱。我被告知取消了集训营的资格。被SSI的人带走了。那个高挑的女人把我带到房间里,久久凝视着我的眼睛。不语。她说“你将成为SSI新的幻术天才,你将成为SSI的成员。”她离开的时候轻轻地说了一句,“就像你的母亲一样。”我走进盥洗室,里面的芬香让我很不习惯。摊开手,淡淡的腥味。沾染了卡瓦诺夫家族大少年的鲜血。我只是觉得一个人很害怕,很快,这个世界就会抛弃我,全世界都会不要我。我把手在水龙头下不停的擦着,想要洗掉上面的血迹。可血迹可以洗掉,洗不掉的是心底的罪恶。从此我便向那个女人学习幻术,学习杀人。每一个鲜活的生命在我面前倒下,我可以保持依旧面无表情。就像一个魔鬼。我的确不配这个名字。真是讽刺。我没想到我会亲手杀死我最爱的人。我看着他的瞳孔在我面前涣散,在我面前倒下。我依旧无动于衷。那个男人曾经是SSI的高级管理,但是因为出卖了SSI的机密而被我们抹杀。在他面前我可脱去杀手的冷漠,换上小女生的任性。因为他可以容忍我的任性。但彼此都很厌恶叛徒。于是约定背叛的一方将会死在另一方手下,只能够舔拭彼此嘴角甜美的鲜血。我说“我让你美丽地死去,你应该感谢我才对呀。”对不起。我只能这样来解释我的罪行,解释无情的命令。中国有一首古诗,妈妈在我笑得时候摇着摇篮,一字一句地念给我听。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我回头看我的过去,却发现我已不记得什么,无所追忆,仅此惘然。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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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薇我很久以前就喜欢花。喜欢花中君子的兰花,富丽堂皇的山茶,十里飘香的桂花……而我最喜欢的却是那血红色的蔷薇。最初注意蔷薇,仅仅是因为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沧月的武侠小说〖血薇〗。但后来,我却真的喜欢上了蔷薇。蔷薇又名白残花,有很多种颜色:乳白、鹅黄、金黄、粉红、血红、紫黑等。其中黄蔷薇可称为上品,但我的最爱仍是血红色的蔷薇。我永远忘不了那次雨中赏薇的感受。那时去年五六月份的一天下午,放学后,下着蒙蒙细雨。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视觉被一道耀眼的光芒刺中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簇探出院墙的血薇花。那血红色的蔷薇在如烟细雨的笼罩下,显得格外妩媚、妖娆。那冷雨中的血薇花,颜色是那么清丽,不含一点杂质,红得那么耀眼、那么灿烂、那么理直气壮。在雨中显露出一种伶俐、高洁的气质。那血薇真的好美,我忍不住想摘一朵带回家。可手还美碰到花瓣就被刺了好几下,我连忙收手。意识,我竟忘记蔷薇也是有刺的。或许是生活的需要,也或许是血薇与生俱来的一种无情、冷漠和孤寂。也正因为如此,血薇的红色中又多了几分残忍。我想她的内心深处也一定是孤寂的,也一定会有一处柔软的地方作为开启心灵的钥匙,也一定需要有人去关心它,照顾它。有时,也竟会傻傻的想: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一朵血薇,在一个角落里默默的开放。雨停了,一切如常。但那次的感触会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也会使我更加不可救药的爱上血薇。我很久以前就喜欢花。喜欢花中君子的兰花,富丽堂皇的山茶,十里飘香的桂花……而我最喜欢的却是那血红色的蔷薇。最初注意蔷薇,仅仅是因为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沧月的武侠小说〖血薇〗。但后来,我却真的喜欢上了蔷薇。蔷薇又名白残花,有很多种颜色:乳白、鹅黄、金黄、粉红、血红、紫黑等。其中黄蔷薇可称为上品,但我的最爱仍是血红色的蔷薇。我永远忘不了那次雨中赏薇的感受。那时去年五六月份的一天下午,放学后,下着蒙蒙细雨。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视觉被一道耀眼的光芒刺中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簇探出院墙的血薇花。那血红色的蔷薇在如烟细雨的笼罩下,显得格外妩媚、妖娆。那冷雨中的血薇花,颜色是那么清丽,不含一点杂质,红得那么耀眼、那么灿烂、那么理直气壮。在雨中显露出一种伶俐、高洁的气质。那血薇真的好美,我忍不住想摘一朵带回家。可手还美碰到花瓣就被刺了好几下,我连忙收手。意识,我竟忘记蔷薇也是有刺的。或许是生活的需要,也或许是血薇与生俱来的一种无情、冷漠和孤寂。也正因为如此,血薇的红色中又多了几分残忍。我想她的内心深处也一定是孤寂的,也一定会有一处柔软的地方作为开启心灵的钥匙,也一定需要有人去关心它,照顾它。有时,也竟会傻傻的想: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一朵血薇,在一个角落里默默的开放。雨停了,一切如常。但那次的感触会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也会使我更加不可救药的爱上血薇。我喜欢破碎的一切,因为它们是破碎的也是永久的。一朵花的美丽在于绽放,而绽放也正是花心的破碎啊!!10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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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龙她心底的梅花,就如乔琪点香烟时绽开在嘴上的火花,在那凛冽的寒夜里,只开一瞬便谢了,随之而来的又是寒冷与黑暗。这梅花鎏金银发夹出自民国时期,并不贵气,但有动人的镂空图案:两朵梅花盛开在枝头,花瓣单纯地舒展着,像两张略带期许地望向远方的少女的脸。我猜,当年戴它的女子,应是十六七岁的女学生,穿着与同学一式的蓝衫校服,唯一可供她展现自己那点扮美小心思的道具,便是发际这一处饰物了。说到蓝衣素服的女学生,我想起张爱玲在《沉香屑第一炉香》里对葛薇龙的描写,“她穿着南英中学的别致的制服,翠蓝竹布衫,长齐膝盖,下面是窄窄的裤脚管,还是满清末年的款式……在竹布衫外面加上一件绒线背心,短背心底下,露出一大截衫子”。现在在香港街头,偶尔还能见到穿“翠蓝竹布衫”的女学生,因为香港有几所教会学校和女子中学仍将这种旧时校服款式保留了下来。这种长布衫其实就是直落裁剪、不收腰的旗袍,天凉的时候,现在的女学生也会在布衫外加绒线背心,不过下面没有“裤脚管”了。而且,那些女学生的头上经常会别发夹,无论她们的发型是长辫子还是齐耳短发,只是发夹的材质通常不会是银的了,造型也不再如此古典。如果张爱玲继续细描薇龙出场时的肖像,多半会写到她的发夹。这种梅花发夹也是适合薇龙的。张爱玲这样写她的相貌:“她的脸是平淡而美丽的小凸脸,现在,这一类的‘粉扑子脸’是过了时了。她的眼睛长而媚,双眼皮的深痕,直扫入鬓角里去。纤瘦的鼻子,肥圆的小嘴。也许她的面部表情稍嫌缺乏,但是,惟其因为这呆滞,更加显出那温柔敦厚的古中国情调。”“平淡而美丽”中流露出的“温柔敦厚的古中国情调”也正是这对发夹给我的印象。薇龙温柔敦厚的外表下有颗不怎么安分的心。故事的开端,她对未来满怀期盼,也对爱情有若干憧憬。她懂得用一点浮华装饰自己的青春,尤其在意识到自己的美丽之后。就像这对发夹,有纯朴的姿态,却又不免染上了鎏金的虚荣。薇龙步入姑母的半山豪宅,原本是为取得求学的资助,但在那宛如《海上花列传》中长三书寓的氛围中,她却抛弃了初衷,最后迷失在****乔琪乔的爱情游戏里,乃至甘愿就此沉沦。故事的末端,薇龙早已脱去翠蓝竹布衫,换上了一及品蓝闪小银寿字织锦缎的棉袍”,与乔琪去逛湾仔的新春市场,在一爿古玩摊子上看中了一盆玉石梅花。不知道张爱玲在这里写玉石梅花是否有意。“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或指薇龙对身陷风尘终感遗憾?薇龙终于没有买到玉石梅花,拉着乔琪离开,面对满街火树银花,心里却落寞非常,“在这灯与人与货之外,有那凄清的天与海——无边的荒凉,无边的恐怖。她的未来,也是如此”。她心底的梅花,就如乔琪点香烟时绽开在嘴上的火花,在那凛冽的寒夜里,只开一瞬便谢了,随之而来的又是寒冷与黑暗。1000字 高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