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进心田的阳光
每当我遇上困难与挫折时,我总会情不自禁的想起那段往事,那位不知名的老人。
那是一个平常的下午,在最后一节语文课上,老师公布昨天作业的情况。我信心满满,以为老师会表扬我,可没想的是:老师上来就拉下了脸,用严厉的语气说道:“今天,我要特别批评一位同学,她身为班干部,不以身作则,还‘以身试法’。她的语文作业做得极不认真!”我心想:是谁呢?是班长王军吗?还是学习委员杨晓萍?还是……
正在我浮想联翩是,老师终于开口了:“她就是胥欣雨。作为一名班干部,无论有什么原因都要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学习负责!
霎时间,全班五十多双眼睛齐刷刷的向我看来,我的脸热一阵、凉一阵,一直在同学们心中保持良好形象的我,此刻真想用法术把自己屏蔽起来。
老师又用缓和一点声音说道:“为了让全班同学记住这个教训,我决定暂时把胥欣雨的团支部书记职位转交于王军代职,过段时间看胥欣雨的表现后,再做决定。
听到这里,原本极力故作坚强的我,一下子崩溃了,眼泪一下涌了出来,我全身发抖,真想一下子逃出教室。心里一下子充满了对老师的埋怨:为什么要这么当众让我颜面扫地,这下我以后怎么再在班里与同学们相处。其实昨天晚上做作业时,我的肚子一直在隐隐作痛,我一时大意,就想不过一次作业,敷衍一次算了,老师也不一定每回必看的。没想到……
下课铃响了,我迅速收拾好书包,不顾同学的喊声,快速跑出了教室。走在回家的路上,天空像有雾霾一样,阴沉沉、雾蒙蒙的,路旁边的灌木上蒙着一层厚厚的尘土,看不到一点绿色。而我心里也像布满了阴霾,沉重的令人窒息。
我一边踢踏着路上的小石子,一边懊恼着自己,抱怨着老师。突然,“啪”的一声,我踢的小石子一下撞在了一个铁家伙身上,清脆的声音吓我一大跳。
“对不起,对不起。”面对站起身来的老爷爷,我不禁害怕了。
“没事,不过看你像是有事。”老爷爷笑眯眯的说道。
闻声,我仔细一看,是一位修鞋的老爷爷,穿着一件像是皮革材质的大围裙,面庞黝黑,皱纹深的像是嵌到脸上去的,嘴唇周围的短胡须白中加着黑,像针一样硬硬的竖着。但不知为何,一见之下就让人心觉亲切。
“来,闺女,不嫌脏,到我这黑凳子上来坐一坐吧。你虽没注意到我,但我却常常见到你。每天见你回家都是兴高采烈的,今天是怎么了?”
看到老爷爷慈祥的笑容,我便把心里的牢骚一股脑儿倒了出来。
“原来是这样啊。可是,你想过没有,如果你们老师这次纵容了你的错误,你会怎样呢?人就是这样,总是对别人严格,对自己宽容。如果你认为老师因为你是优秀学生就应该包庇你,那你会不会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对作业的敷衍呢?”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心想:是啊,有了第一次的借口,以后就会有许多借口。班里那些老是完不成作业的同学不就是这样一次次宽容自己才养成现在的坏习惯的吗?
“再说,老师说不给你机会了吗?只要你严格要求自己,同学们,老师们一定会再给你机会的。你说呢?”老爷爷语重心长的说道。
是啊,做好我自己,大家就一定会用新的眼光来看我的。我的心里一下子敞亮了许多,那种压抑与窒息的感觉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起身抬头,西边天空出现了一道阳光,照亮了周围的云彩,红彤彤的,煞是好看。
两年过去了,老爷爷早已不再在那里修鞋,但每次经过那个地方;每次遇上困难、烦恼,我就会想起老爷爷,想起来爷爷对我的帮助。我不知道怎样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只好努力的做好我自己,让那温暖的阳光永远照耀心田!
照顾乌龟蛋28天——
序
今天第2节课是自习课,其实原来不是,是因为任课老师出去了。叫别班老是来带课。别班老师不知道怎么教我们,所以,这节课变成了自习课。
这节课座位可以自行调换,洪诗奇的两个好朋友,林蕊娜和许奇奇都做在一个点,于是,洪诗奇就坐了过去,坐在了洪吉财的位子上。当然,洪吉财坐在了别的地方。
后来,施颖也过来了,施颖也是洪诗奇的好朋友。洪诗奇、施颖、蕊娜、奇奇。四个人在班上是出了名的死党。
洪吉财买了一个乌龟蛋,施颖不知道,以为只是鹌鹑蛋。所以不小心把鹌鹑蛋给捏碎了。之后,下课了。洪吉财以为是洪诗奇把乌龟蛋弄破了。
可是,洪吉财没叫洪诗奇赔。其他同学都在嚷嚷说要让洪诗奇赔一个乌龟蛋给洪吉财,洪诗奇心里怪怪的。要是洪吉财死命要洪诗奇赔乌龟蛋,洪诗奇不但不会赔还会大骂洪吉财是个小气鬼。可现在,洪吉财不让洪诗奇赔给他,洪诗奇心里却很难受,虽然不是洪诗奇捏碎的乌龟蛋,可是,洪诗奇仍然很愧疚。
于是,洪诗奇毅然决定买一个乌龟蛋赔给洪吉财。放学后,洪诗奇马上买了一个乌龟蛋。等洪诗奇拿回家时,才发现,今天是星期五,也就是说,洪诗奇要照看乌龟蛋2天。
洪诗奇是个不是很细心的女生,这点,她自己非常清楚。于是,她上了QQ,跟洪吉财说了这件事。洪吉财却说他不要,可是洪诗奇就是不想欠洪吉财,还立下重誓,如果洪吉财敢不要。立马杀了他!洪吉财只好跟洪诗奇说“等你把小乌龟孵出来再给我。”
这一来,可苦了洪诗奇啦!今天下着大雨,而卖乌龟蛋的人则说:“要给乌龟蛋晒足28天的太阳。”洪诗奇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都死死地守住乌龟蛋。把它轻轻地捂在手里,以自己的体温来孵化乌龟蛋。
哎!要连续守28天啊!这28天,可苦了洪诗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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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照进现实有些时候,许多事是不以我们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就想一个人的梦想和他所处的现实之间的差距。如果说梦想是一个人意志和愿望的体现,而现实就是可以那样残酷的把你从梦境中剥离出来,剥离的只剩下一颗受伤的心。也许,许多许多事都不会那么遂愿,甚至与我们的初衷背道而驰。所以,生活中便有了那么多的不如意。每当我们个人的美好愿望被现实击打的支离破碎的时候,我们总是会哀叹,哀叹命运的不公,哀叹生活的不敬如人意,但这就是生活,生活的现实。当更多的是不顺遂之意充满心间时,于是就有了大道如青天,吾独不得出的感慨,这是无奈到的无奈?还是生活的延续?问一问自己,毕竟,明天的太阳依然会升起。面对生活中那么多的坎坷,李白吟哦出“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千古绝唱。李白此时的心绪,也被一语道破……又怎是一个愁字了得?遥想当年,李白怀揣着安天下济苍生的宏大志愿来到了这座在梦里魂牵梦绕的都城——长安。长安的歌舞升平,繁华喧嚣,都让他沉醉,让他信心满怀,想要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实现自己由来已久的愿望,但是表面上华丽光鲜是掩盖不了官场的险恶。受排挤倾扎,但为了自己的宏伟夙愿,这些他都可以忍受,可是他不愿来到皇宫只为唐明皇和他的宠妃一天吟诗作文,在政治撒谎功能丝毫的不到重用,自己空有这一身抱负……是不是他不想?,还是是他没那个能力?也许他真的不该来到这里的,他有些后悔还是失落呢?他失望过、彷徨过、痛苦过、哀叹过、豪饮过也有过开心的时候,可那仅是短暂的停留,他还是当年的他吗?还是时间根本就无从改变过呢?所有该做之事他都没做,所有不该做的事他都做了一遍,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刚开始时的他?还是早已经错过了,迷失的痛也许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梦想和现实的距离总是那么的遥远,只能看却总也触摸的到。终于他还是人不住了,高唱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带着他那份狂放与不羁离开了,离开这座繁华的外表掩盖下的都城。“今朝有酒今朝醉。”有美酒和诗的陪伴还有身么可担忧的呢?于是,饮酒作诗便成了李白后来作为一个诗人的全部。三年,仅仅是三年的时间,到底能改变的是什么呢?难道就仅仅是这三年的时间就让一个曾经满腔热情的人怀揣着的所有梦想都随着长安城的繁华化作一缕青烟飘尽,我不知道该为他惋惜还是庆幸呢?但一个斗酒诗百篇,一生最富有浪漫气息的诗仙李太白,难道真的会在乎这些吗?读李白的诗,就好象是在读一个浪漫的故事,一个关于诗和酒还有梦的历史,豪放又富有激情。我想,他是可以读出一个人心灵的全部历史!……我想,诗人绝对不会是李白的最终梦想,而他也决不会成为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一个游走在梦想与现实边缘的人,也有用他最擅长的方式来聊以慰藉。这就是梦想,你越想让它随着你一步一步的靠近时,它却渐行渐远,最终和你背道而驰,但当你终于哟所顿悟时,才发现自己里梦越来越远了……你可以去努力滴追寻他,但实现梦想的道路注定艰险无比……我们会勇敢吗?我们会失落吗?当梦想的阳光真的瞬间照尽现实,我们会不会还是措手不及呢?李白为自己的梦写一段历史,而我们还是依然坚信,终有一天,我们的梦想照进现实,一切都还美好!!!12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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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心16岁的阳光下,有一颗跳动的心。这颗心很年轻,它喜欢随着时代的节奏跳动。也许,它很幼稚,经不起风雨的摧残,但是,它包含着无数多姿多彩的梦幻气泡。娇艳欲滴的红气泡“好棒!”一件红裙子,往往令许多女孩子心跳。今年夏天流行红色。我捧着梦寐以求的红裙子,高兴得直跳老妈!”中文加英文也无法表达心中的喜悦。可打破我美梦的,却是妈妈的一番话:“看把你高兴的。可是先说好,上课不准穿,不可也不准穿……”“什么!”惊异之后,我开始盘算,红裙子还有几天价值。“老妈,那我什么时候?”“等明年毕业再穿吧!”“啊?”这看似十分平静的话,使红裙子不得不在今年成了观赏品。唉!红色的梦破碎了。晶莹剔透的黄色泡“草木也知愁,昭华竟白头。叹今生……”抱着《红楼梦》边吟边走,体会着林妹妹的凄凉。微风吹过,我轻轻抬起头,痴情的望着远方。“喂!”一声呼唤在耳边忽然响起。“不是想变淑女吧!多愁善感,真有病。走,打球去。”在阿勒的鼓动下,《红楼梦》被甩在一边,球场上却多了一个疯狂的身影。呀!黄气泡真的飞了。天真烂漫的蓝气泡“快走,动画片开始了!”自言自语后,我便从校园里消失了。“多大了,还看动画片,丢不丢人。”一进门,老妈就说开了。可我仍旧看着电视吃着棒冰,听着唠叨。“太好了!小兔变成月亮公主了!”兴奋后,忘不了抱起弟弟,一个劲地亲吻。“妈,我姐怎么了?”弟弟在受到“攻击”后,不解地问。“没办法,你姐比你还小!简直一个疯丫头!”这下可好了,一切都被否定,只好钻进小屋,闭上眼睛读蓝色的确很幼稚吗?永不言败的绿色泡“哈!堂堂班长,也有败绩?”给他来个下马威,看他还狂不狂。“行了,我承认这次不如你。不过,你别高兴,下次超你10分。”到底不一样,输了还嘴硬。“不可能,你要超我10分,我大名倒写!”胜利已把我的理智冲得烟消云散了。“好,你说的,咱们下次再决雌雄!我就不信,你个女流之辈,能在我之上。”看,又摆出那副盛气凌人的架子。可是不管怎么打赌,怎么吹牛,事实就是事实。当我也重蹈他的前车之覆撤时,他幸灾乐祸了:“怎么样?”眼里透着一股挑衅。“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我不屑一顾地回敬他。抬起头,决不在精神上输给他。自古巾帼不让须眉。绿的生命在哪儿都不会低头。若隐若现的紫气泡“呸!什么人!”一进家门,“轰隆”一声,桌子被重击一掌。“又怎么了?”正在做饭的母亲放下手中的活儿。急忙跑过来。“凭什么?看她那态度!”我已怒气冲天。和蔼的妈妈轻轻地问:“谁?”“还不是她,凭着语文课代表,自以为是,傲气十足。”我的肺要气炸了,“别人都说我的文章好,就她!来一句‘什么乱七八糟!’”“行了,我的小姐,原来你的作文标准就是她的一句话呀!”妈妈的话无论什么时候,都包含着幽默。“可我就是不服,难道我的文章非得像她那样?”瞧!又得理不饶人了。一场暴风雨不可避免了吗?别急,再过10分钟,准没事儿。生活,怎么能没点儿“紫黑色?”一碰即碎的粉气泡“喂!你和勒晶鑫什么关系?”跑来问这种问题的只有阿勒。“能有什么关系?我认识他才两个月而已。”极力埋藏心中的秘密,不是我的强项你喜欢他吗?”神秘而直接。“好像有一点儿。”多朦胧的回答,希望她别再问了。“什么一点儿,很多吧!”知我者莫过于阿勒了,还是被她发现了破绽。“你别乱讲!”我已惶恐到了极点,“不打自招了。”“我……”唉,被别人猜透了心事的感觉——好脸红。粉红色很浪漫,很飘渺,也很易碎。这颗心中还有无数气泡,每个气泡都是一个故事,每个气泡都有几分稚气。16岁,年轻的16岁,多梦的16岁,心动的16岁,尽管一切都将随时间流逝而过去,但阳光折射出七色的斑斓和多彩的气泡会凝结成一段段记忆。记忆也许是永远的……初三:装装装装你妈b12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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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进来,抚平了回忆我把字体设为默认,来写我们。那年的我们、友谊单纯的发白,却让人误会。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照进窗来抚平了多少波澜的回忆我想你们阳光照进来、抚平了回忆。<1>记得我爬过你家墙头、去找你玩的勇气。记得你来我家、我妈说让我爸认黑黑的?米鞲啥?樱?蛭?衣杷滴野忠埠凇?/p>记得那年的夜晚特别的温暖,晚自习回家的路上,一路歌儿哼在心底。我问你单车后面的男孩,你是初三的么,他摇摇头,说不是。我说不信,你长得好成熟。引来一片无语。乌鸦飞过……那一年,我们16岁。后来,我们再见,就是二年以后,在高中的校园里,你依旧那么黑,只是当年稚气的脸上多了分成熟。见面,你仍没变的招牌笑容,说声你好,擦肩而过。那一年,我们接近18。一起在街上疯跑的日子你为我耐心辅导数学的日子我骑自行车你在后面追赶的日子你转学一声都不说我很气愤的日子一份蛋糕把你的脸涂的花猫一样的日子你细心的在我的同学录上写下要好好努力的日子我们的小时光只可回忆只可保留只可分享但不允许重来。青春的年华总是那么不经意的错过生命的轮廓在星光点点下一如当初那样泛滥写给、你和我那几年的曾经岁月洋葱。阳光照进来、抚平了回忆。<2>有曾经那么力挺我的他说无论什么时候我都站在你这边在我最伤心难过的时候打过电话说丫头不哭了好好的我有空去看你会给我发好多好多短信会在眼睛红眼病的时候发来信息祝我演讲成功会说丫头我很忙地真地丫头你真赞,真乖~至今手机里那个哥特式的文件夹还在为你存留那封5月25日的信息犹存但是现在我把你弄丢了我狼狈地哭过怎么办就连你我自认为最好的哥们也选择了放弃我这个黄毛小丫头是的总是要学会追求幸福你有你的幸福我不能成为绊脚石看着你们那么努力的爱着彼此那耀眼的光环让我低下了头转身离去可是你知道么至今我仍放不下一切只因为你给过太多的感动太多的温暖胜过爱情胜过亲情不同于一般的友情真的真的很不舍但是为了这么些年的默默守候我还是要认真的说一声谢谢写给、曾经最爱我的老哥壳子。阳光照进来、抚平了回忆。<3>一切都过去了就这样好了我们现在过着简单而又满足的生活再也没有之前的傲气与霸道在这些拼搏与磨砺的日子里仿佛我们的灵气被吞噬的一干二净你说不怕我们是无所不能我的网名随即变为被上帝宠坏的小孩子你的化为我是你亲爱的上帝我汗颜了好久我是被上帝宠坏的小孩子你也不是上帝我仍然以好朋友的姿态活在你身边我们之间有的只是友情永远永远你说对的一辈子的好哥们儿写给很铁很铁的、我们一直走下去的小振振。阳光照进来、抚平了回忆。<4>听着汪苏泷的歌苦笑我苦笑着释怀你给的伤害你苦笑着等待已没有未来故事花开花败都有人去猜你用优雅姿态说你不会回来我不知道是否该苦笑去面对失去了太多也会懂得了很多了解很多看清很多你一直在我身旁不断鼓励我我遇到麻烦你出手相救不知道算不算得上英雄救美但是你够义气这点让我认定这辈子你是个值得交的好哥们儿你总是批判我的审美观过后又会返回来说其实也不是很坏只是你的眼光有待长进弄得我哭笑不得写给很好的朋友、一辈子的哥们续宗宗。山东省临沂市费县第二中学高二:柯柯心1200字 高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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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那是一块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冬天,父亲还坐在那里。低矮的屋檐,背后是红砖土墙。黑灰色的瓦片垂着耳朵,仿佛倾听着什么。父亲通常一个人不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沐浴着阳光,取暖。 一个人是会老的。皱纹宛如屋檐上生满绿锈的青苔,上面摇曳着荒草。老人头发花白。牙齿脱落,身边斜靠着一根锃亮的竹拐杖。那样子像是一部接近尾声的黑白电影里的旧镜头。阳光不老,新鲜的光束里尽情跳跃着生命的尘埃。但父亲不见了。如今,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空落落的,如我空落落的心。泪水爬出我的眼帘,阳光使它格外晶莹,如针芒般的阳光深深刺伤着我。阳光无影无踪地裹走了父亲,又依然照亮那里,如泻地的一摊水银,成为我面前不会消逝的最坚硬的事物之一。 “来!晒晒太阳!”在乡村,尤其是冬天,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窝聚的老人们也最多。冬天里,阳光以一种最温暖、最明亮的姿态涂抹大地。树上尚没有凋零的叶片,通体金黄,兴奋得直打哆嗦。地上,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懒洋洋地,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或是让太阳烤干的牛粪。老人们开始在阳光里打捞着明灭的往事,交头接耳:谁家的猪养得最肥,谁家今年的收成很好,谁家的闺女腊月里要出嫁,谁家的小子又有出息了……他们大口大口饱食着阳光的盛宴,咀嚼阳光,毕毕剥剥,满嘴流油。通常,他们都以为这儿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是人间的天堂。他们的笑声、叹息声、诉说声像是无数把叮当当的小榔锤,把阳光敲成了金子般的碎片,然后乐呵呵地捂在怀里,俨然一个个财主佬。 我想父亲,包括一些老人们,在他们的人生的暮年喜欢坐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太阳底下倾诉,肯定隐藏着某种心灵的秘密:一定是额头皱纹里隐逸着的生命的苦涩需要在阳光下抚慰;内心经历太多,那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或许往事已经堆积得发霉,必须在阳光下暴晒一番;抑或身上流动缓慢的血液必须与阳光勾兑与打通,才会使他们更加舒展、坦荡、明媚。也可能他们想得更远,无边无际的黑正在向他们拥来,他们得赶紧拾掇起一些太阳的金枝,燃烧生命……因为,不仅一颗晦涩的心需要阳光的照耀,一颗纯净的心,也同样需要阳光的映照。最后,阳光收拾走了许多谜底,父亲肉体生命的消逝正如阳光的消逝一样。 “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世上。”这是一位俄罗斯诗人的诗句。写这诗的巴尔蒙特这时仿佛就像一个婴儿,在春天里降生时一睁眼,就看到了温煦的阳光。他身上泛着金黄的绒毛。的确,阳光可以渗透所有的语言,但无法谛听;阳光像一块黄金可以让人贪婪地摄取,但无法永远占有;阳光像一朵鲜艳的花朵,却无法为一个人永远开放。剩下的你只有看看的份了!阳光照耀的日子,生活明净得一览无余,纤毫毕见;阳光进入土地所有事物的内部,使其发酵、膨胀、疯狂和生长。这些人们都可以看到,因此也体会出阳光本身充满的慈祥、温暖、仁爱和平静。果然,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又少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又多了一张陌生而嘶哑的喉咙。那陌生的嘴角牵动乡村的最后一缕阳光,仿佛是在向阳光做永别。 我想,一个阳光铺就的舞台,父亲和他的乡亲裁剪着一块阳光的绸缎,然后紧紧地包裹住自己,就幸福地睡去了。 但丁说:“我曾去过那阳光最多的地方。看到了回到人间的人无法也无力重述的事物。”(《神曲・天堂》)仅仅默念着这一句,我的心绪在阳光下就显得一派苍茫。12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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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田我十分清楚地记得,在这儿盖起排排楼房之前,在这儿铺起钢筋水泥之前,这儿确确实实有过一片田。那是一片广袤的农田。我颇爱黄昏时分到市郊散步。漫步在桥上,向桥下望去,便是那田了。潺潺的小溪流水轻健欢快地在田边奔涌而过,踏着晶莹的鹅卵石,激起灿烂的水花,画出美丽的旋儿,温柔地拨动着岸湄上的纤细鲜嫩的弯草;小鸭崽们成群结队地在田间地头追逐打闹,从黄瓜地到白菜地,又从白菜地到豆角地,总之脚下得闲到处乱跑,有时还一个接着一个地一蹦一声“扑通”地跳进浅滩里洗澡澡,打水仗,扑扇起四溅的水花;比起小鸭崽来,老牛倒是安分得多,我看过狗在地上打滚,但从未瞧见老牛在地上打滚,它们在自己的“地盘”上俯首低吟,往田垄里闲走几步又退回来,深沉得像一个诗人;青蛙是有的,初夏它们就爬出水面来唱歌了,但秋天才是它们大办音乐会的季节,此时它们人最多,声最响,总能引得路人驻足倾听……那田不光是动物们的乐园,也是我们这些生活在喧嚣中的都市人感受自然的好去处。每逢放暑假,我便迫不及待地把沉沉得像装满砖头的书包一扔,也顾不上系好鞋带,飞也似的和伙伴们疯跑到田边的浅滩上打起水仗来。大热天的,头皮晒得都快烧起来了,在水里泡泡,别提有多爽了。不过,真可怜了那些在一边畏畏怯怯看我们降温而不敢下水的小鸭崽们,它们直是哇哇地大叫“热”!待我们玩过瘾,上岸到田里避暑去了,那群快给烤熟了的鸭子便朝浅滩蜂拥而去。哗哗的水声倒把卧在田间的老牛惊醒了,它探起头来,瞧了瞧又躺下了。假如不巧只有我一人出来,坐在菜地旁纳凉或到浅滩边捡几个螺蛳玩也挺不错的。从那田上吹来的风,是如此清润凉爽;那田间的万物,是如此通灵有性;那披上了一层朦胧的青绿的田,在夕阳的红辉下,是如此迷人美丽。“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个什么味儿?我想就是这个味儿!或许美好便是导致毁灭的祸根!终于有一天,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在黎明的一片寂静后发生了。十几个暴徒每人带着十几把匕首,来到了那田,它们简直就是一群魔鬼,从地狱里逃跑出来的,要为它们的越狱成功进行一场盛大祭祀。祭品,就是那田。它们隆隆地叫嚣着驶过农田,刨开无数道伤口,露出鲜红鲜红的血肉。。。。。。开工那天意外地下雨了,好大好大的暴雨。雨水激愤地冲刷着已血肉模糊的农田,那粘稠的暗红色液体溶进了洪流,泄入了咆哮着的小溪,仿佛天上坠落了一滴巨大的含血的泪,以致沿溪数百米都泛红了。施工被迫中止,雨棚中的工人望着那“红流”,出神,无神,直是叹气。那是滋养了人们千秋万世的血液呀!后来,便是一层沙石,一层黄土,一层水泥地铺了上去。再后来又加了一层瓷砖,建了一道河堤,盖起了一排排楼房。最后啊,还有谁记得有过那么一片广袤青绿的农田,除了那些参与屠杀的人,那些目睹屠杀的人以及那些与那田有着深厚感情的人?如今啊,在那不见天日的地下,确乎有一个幽怨的声音在呼唤着,日日夜夜地呼唤着。于是我每逢日落便去那桥上寻觅。可是,它在哪儿呢?12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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