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生_2000字
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 泪眼倚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撩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 ------蝶恋花 老琴师调弦的时候,燕娘踟躇在座上,不知是唱还是不唱。老琴师终于调好了琴弦,撩拨几下,发出清脆的裂帛声。 燕娘唱的是一曲蝶恋花: “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 座上听客是一位年逾半百的老先生。燕娘一唱,老先生便情不自禁地附和着曲调唱起来。 在得月楼中,燕娘的唱工是拔首的,因此她已是年近三十的半老徐娘了,却仍能在这得月楼中占有一席之地。 老先生是新进的一名进士老爷。听说考了三十多年的科举,今日才得榜上列名。朝中主事见他年事已高,便只派了个礼部的闲职与他。 老先生来这得月楼,点名要找一位“燕娘”。叶娘是跟着“妈妈”来到东边靠街的这一厢房的。她以为又是一个慕名而来的听客。 老先生一见燕娘,便直摇头,口中念道:“不是,不是……” “妈妈”一听,忙笑道:“大老爷,这位的确就是我们得月楼里唱曲唱得最好的燕娘,绝对不会唬您!” 老先生一摆手道:“不是,不是。妈妈我说的是三十年前,就是在这得月楼里唱曲最好的那名燕娘!” ‘妈妈’听这老进士竟谈起了三十年前的那些陈年旧人,早已不耐烦了,低沉了脸,含糊其词:“您眼前这位燕娘才是我们得月楼这些年来最红的那位姑娘,不信您就听听```绝对不会让您失望的```”糊弄一番,便扭着腰身带门而去,留下燕娘和老进士尴尬的杵在那里。 少时,燕娘欠身坐下,见老先生还在暗自叹疑,便徐步走到桌前,端起酒壶,盈盈地一抬手臂,给老先生斟了一杯酒,道:“先生,听妾身给您唱一曲吧!” 老先生饮尽了杯中之酒,还是叹气,并不应她。燕娘放下酒壶,回头示意老琴师拉琴。老琴师拨弄了一番,燕娘正唱起半个高调,老琴师的琴弦竟崩松了。燕娘陡然一降,把刚升上去的高音硬生生地止住。 “…… 撩乱春愁如柳絮, 悠悠梦里无寻处。 ……” 一曲唱完,老先生平静下来,示意燕娘上前来坐。 老琴师便抱着琴退了出去。 “燕娘,你的曲唱得真好!”老先生夸道。 燕娘轻嗔一声“先生过奖了” 老先生摇摇头,“这不是过奖,你可直比得上当年的燕娘了。” 燕娘来到这得月楼多年,却从没听说过这里曾也有过一个唱曲好的燕娘。 “燕娘当年正值二八芳华,是这得月楼里最红的红娘子。”老先生兀自回忆起。“老生当年还是不名一文的穷书生,只能只能在堂上远远地看一眼燕娘风姿,靠在雅阁外侧耳听听燕娘曲声。” 燕娘又斟满一盏酒,双手递给老先生。“那位燕娘一定是很美了?得先生您这么多年还惦记着!” 老先生擎着酒杯,回味其中。“美!的确是美!神曲天籁,翩影惊鸿,简直是消魂断肠啊!我赴京赶考坚持三十多载,都是为了有朝一日能衣锦荣归,堂堂正正地点一次燕娘之名,真真切切听一回燕娘之曲。可是如今物是人非,这得月楼也不是当年之景了。燕娘、燕娘、如今你到底去了哪里呢?” 燕娘见老先生这番光景,竟令她又想起了离去多年毫无音信的查生。 初识查生时,燕娘也正值芳龄。那时的燕娘正是得月楼名噪一时的红娘子,倾慕者数以万计,独那画船舫的穷酸书生查生进入了她的芳心。 那年得月楼花船斗妍,燕娘扮的是相国千金崔莺莺。一袭红纱,绫罗珠翠,当真是花容月貌,倾国倾城。 夜里回到楼中,便有人拿了一幅画来,说是赠给燕娘的。燕娘展开画卷一看,正是白日里自己着莺莺装,画船献舞的样子,惟妙惟肖,生动逼真。上题一诗: “小家含萧碧绿妆,画船工艳计无裳。旦见仙子绛殊色,燕赵歌舞竟退场。” 燕娘要见那赠画之人。 得见,是一清眉小生。燕娘问他:“这可是你画的?” 那布衣小生就是查生,是河中画船舫上的一名小画匠。那日画船斗艳,一见燕娘便对她倾心不已。便自学了西厢里的张君瑞自上门来,献了那一幅自作丹青,表明心迹。 燕娘同这楼里所有的女子一样,毕生的愿望就是能遇上一位真心诚意的官客,脱籍归家,托付终生。但她也深知风月之客多薄幸的道理,逢场戏好唱,真心话难诉。不过她还是选中了查生,以他的痴情,燕娘想,她是可以托付终生与他的。 燕娘有时也会想,如果那一日,她不是扮作崔莺莺,而是其他的谁呢!查生会做张君瑞吗? 燕娘细数了自己的身家,算了算,查生再凑些,便可齐了赎身的钱。但查生夜中来时,打破了燕娘的计划。 查生对燕娘说:“燕娘,你再等等我,我要上京去赴考,高中之日一定回来迎娶你。” 燕娘问他:“若不中呢?” “我一定会中!”查生说。“若不中,我怎能给你绫罗绸缎、香车宝马、安家乐居。我怎能让你跟着我受这等贫苦生活呢!” 燕娘说:“我不要这些,只要能与你双宿双飞,一生一世,粗茶淡饭又何妨!” 但查生还是上京了。燕娘把准备赎身的银两都把予了他带着上路,并嘱他一路顺风。 查生站在船头,说:“燕娘,等我!” 燕娘一等便等尽了芳华,掐指一算,这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查生一去九年音信全无。 燕娘安慰了一下那位老先生,想问他些什么,开口欲言时却又停了下来。 老先生已微有醉意,他说:“燕娘,你那只蝶恋花唱得好,再给我唱一遍吧!” 燕娘放下手中酒壶,清唱起来: “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 泪眼倚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撩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 老先生已醉倒,梦中仍喃喃地唤着:“燕娘……燕娘&你在哪里……” 燕娘望向窗外,远山近巷,一切依旧。天际飘浮着片片晚霞霓影,将这天地映成一片橙黄。 街上行人渐少。 燕娘倚着窗木,轻轻叹道:“查生,查生,你在哪里?”
卖河风波_800字
我是一条快乐的小鲤鱼。我跟水族村的村民们在这条河里已经生活好久了。妈妈说,我们家刚搬来时,村里只有几户人家。后来因为这儿草肥水美环境又好,村里的居民才逐渐多了起来。每天能生活在这样干净美丽的河里,与小伙伴们一起玩耍、嬉戏,我感觉自己真幸福啊! 可是前不久不知怎么了,河面上忽然飘来了许多白色不明物体,而且还夹杂着一股浓郁的难闻气味。听大人们说,离白色不明物体住得最近的黄鳝大叔已经被熏得病倒了。水族村的村长甚至已经提醒村民暂时先不要出门,等白色不明物体过去了再说。几天过去了,可情况依然不见好转,白色不明物体没见减少,水里还流来了少量的黑色液体。村里病倒的村民数量又增多了。怎么办呢? 现在整个水族村人心惶惶。隔壁的鲫鱼阿姨着急的对妈妈说:“家里的粮食已经不多了。这样下去拿什么给孩子充饥呀!”“是呀,村长总让我们等,可是要等到什么时候呢?”虾伯伯摸着胡须担心地说。“我看呐,与其在这条河里等死,不如集体搬迁呢!”爸爸皱着眉头说。“对,搬家吧!”“是啊,我们现在就去找村长。”“走……”大家对爸爸的意见一致表示赞同。“爸爸,我爱这里,我不想离开这儿……”我拽着爸爸的胳膊伤心地说。爸爸只是无奈地摇摇头,什么也没说。 村长接受了大家的提议。但他说:“这么好的河,遗弃了实在可惜。不如卖了它。”于是,水族电视台播放了卖河的通告。 几天后,一只乌龟过来买河了。他在村里转了一圈,摇摇头说:“这条河水域是很宽,可是太臭了。我不能买。”说完,头也没回就走了。两天后,一只天鹅也过来看河了。他边看边说:“这河怎么了?怎么有股怪味?我说你们为什么要卖呢。”村长刚要解释,天鹅早已飞走了。之后又来了几批买河的动物,可结果都一样——扫兴而归。“既然他们都不愿意买河,那我们只能先搬离这儿了。”村长无奈地对大伙儿说。 就在大家准备搬离时,头顶的水面忽然传来了“哗哗”的声音。原来是附近的人类正在清理河面的白色物体呢! 现在,我们生活的河水重又恢复了往日的容颜:清澈甘甜,碧波荡漾。对了,村长在水族电视台重新发布了一条通告:“感谢人类给我们营造了美丽的家园。这条河,我们不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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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_2000字“你站在血泊里,鲜血从你眼中流出,低着头,我看不见你的脸。似乎在笑,也好像在哭,夹织在一起,听不真切,很是空洞。”他说“不止一次了。你就站在那。我想走近你,却无法挪动丝毫。血水还在蔓延,流至我的脚尖,似冰一般刺骨,如有了生命一般。向我身上攀爬。第一次血只爬到我小腿部我便被惊醒了,而后次数越来越多,血也愈发侵蚀的更高了。为什么会这样?”他问我。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只有沉默。“为什么,我梦到的人是你?”他问我。“喝点水吧。”我递给他一杯水。“操!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你总是逃避所有问题!”他发疯似的打掉我手中的水杯,站起身朝我怒吼。“你到底在隐藏什么!”水浸湿了墙面,杯子滚落至墙角,房间里除了光线,便只有沉默了。“你说啊!”他拉起我,拽着衣领,“爸妈到底怎么,他们为什么要抛弃我们!为什么我梦中的那个人是你!”他似乎想要强调什么,随之拳头迎面而来。鲜血从嘴角溢出。他似乎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吃惊。“够了吗?痛快了吗?”我看着他。抹去嘴角的血,“如果你还记不住那我就再跟你说一遍,爸妈在你还不记事时就死了。车祸。至于那个梦,吃点药吧,只是个梦而已,会好的。”我捡起地上的杯子放在茶几上。“车祸。我不相信,你一定在隐瞒什么。”他好像一瞬间被抽走了所有力气,软坐在沙发上喃喃道。“那只是你感觉的而已。过去的事不要再去想了,多去陪陪女朋友吧。”我说。真的能不再去想吗?我想元华呆在那没有应声。“我走了。”看着外面已高挂的月亮,才知道时间已经不早了。冷冽的空气弥漫在城市的每个角落。很冷,我紧了紧衣领,缩着脖子继续走。至于去哪儿,我也不知。只想走走,让夜风吹散又已爬上心头的往事。十岁那年,七岁的元华被母亲送回老家了,我被留在了这里,原因是父亲不让我走。他酗酒成性,我说的是父亲,整日喝得昏沉无所事事,并且时常还会打我和母亲。因此,家里的温饱就只能靠母亲那微薄的月薪了,其中一半还要给他买酒喝。常常我和母亲都没钱吃饭,只能去荒地里找野菜或者去集市捡烂菜叶,如果实在没饭吃,母亲会把我留在家里独自一人去找吃的,没回找回来的都是好东西,例如板块饼或半碗粥之类的。有时会有吃剩下的烧鸡带回来,但往往回来时身上都有一两处淤青,她极力隐藏,但又哪瞒得过我呢。母亲很坚强,至少在我面前是这样,至于背地里流了多少眼泪,想必肯定不会少。他回到家,酒气熏天,手里还拿着一瓶未喝完的酒,摇摇晃晃的倒在椅子上,低着头,光线把他的影子撕扯的扭曲。那时母亲还未下班。今天他回来的很早。“你过来。”他低着头口齿不清的对我说。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过去了,我不想让他生气。“你很怕我?”他抬起头看着我。光线只照亮了他的一半脸,另一半隐藏在黑暗里看不真切。显得格外诡异。酒气熏的直让我发晕。我没有回答他。我害怕他到一时语滞。我真希望他能忘了我的存在。“你知道我为什么爱喝酒吗?”他抓住我的胳膊,凑上前问我,我甚至可以看见他眼角的眼屎,“我很痛苦你知道吗,野种?他能给我快乐。”他摇了摇酒瓶。“所以我如今很快乐。”他的手愈发的紧了,痛得我不禁咬牙。“但你也要快乐呀。”他故作温柔的话语让我恶心。“你知道我想干什么吗?”他手里突然有了一把水果刀,是桌子上的。刀刃的闪光让我眼前一晃,只觉眼睛一阵刺痛,泪水流了出来。原来是害怕的哭了。“我想你开心啊。”他说道,随即一道血红的刀痕在我胳膊上出现。“你笑啊!你笑啊!”他歇斯底里的说道。恐惧占据了心头,泪水越涌越多。我要死了吗?鲜血缓缓流下,尽显疯狂。“混蛋!”一声尖叫是母亲。那个熟悉的身影,快步过来,推开了那个酒鬼。我躲在她背后,似乎只要有她在我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水果刀掉落在地上,母亲出于防卫捡起了它。酒鬼坐在地上,他那张在阴影里的脸正在微笑。“你疯了吗?他可是你的儿子啊!”母亲用布捂住了还在冒血的伤口。“婊子,是你疯了吧。他才不是我儿子。”他看着我笑道。视线似一把利剑。“他是野种,他是你和别的男人生下的野种。”他狞笑着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你在胡说什么!”母亲尖叫。“被我说中了吧,女人。你不用去向我隐瞒什么,因为我不在乎,我只在乎你的钱,我至今还没让你滚就是因为你还有些用处。至于他”他看向我,“这个野种,真是该死啊。”母亲被气得浑身颤抖,而他却盯着我眼睛发光。啪的一声,酒瓶碎了,他把瓶嘴握在手中,而破碎的地方此时却闪烁着诡秘的白光,似乎正在渴望着什么。母亲被他推倒在地,我与他中间再无隔阂,巨大的阴影笼罩了我,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他看着我,“为什么那么严肃呢?”他按住我的肩膀,力量大的似乎想把我直接拍死,右手后弯,准备刺入我的肚子。肠胃在搅动,感觉很怪异。我是要死了吗?为什么?为什么!一声怪叫,却不是我发出的。睁开眼时,酒鬼已与母亲厮打起来了。血水从酒鬼的腿部往下流,地板上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血泊。劫后余生的感觉让我瘫坐在地上,脑子一片空白。“婊子!贱人!你去死吧!”他咒骂道,声如雷霆。他双手扼住了母亲的脖子,手上青筋暴起,咬牙切齿的看着曾经发誓要守护一生的女人。母亲面目通红,一双眼睛恐惧的看着他,双手乱抓着他背上的衣服,双脚在地上乱踢。当然,毫无用处。我该怎么办?我想。正当此时,一闪寒芒在我眼中闪现了一下。是那把水果刀。此时他刀刃上沾满了鲜血。我爬过去捡起它,刀在晕黄的光线下显得异常诡异。双腿在颤抖,手也是,甚至握不紧手中的刀。步步艰难。我想走快,但那是已不是我能控制的了得。仅有几步了,他就在那里,母亲已经死了,手无力的垂在一边,头发散落在脑后,但酒鬼却依然还在发疯。她解脱了。我想。不知为何看到母亲的样子让我平静了下来。或许没什么可怕的,杀了他为母亲报仇,如果我死了还有母亲陪着我。我不会孤单的。我想。我不会。他好似入了魔,双手依旧丝毫不放松,就连我也未发现。双手握刀,高举过头顶,白光闪烁在刀尖上,我看着他,他的阴影依旧笼罩着我。“喂。混蛋。”我叫他。他缓缓转过头,他的眼睛看着我的眼睛,平静,两人都是。噗的一声,是刀插进头颅的声音。鲜血如泉涌,染红了半面墙,染红了我的脸。血从我的眼睛流下,我分不清他是血还是眼泪。这回忆对我来说如噩梦一般。并未因时间的沉淀而变淡模糊,反而更清晰,更恐怖。“我该告诉他吗?他会变得像我这样吗?”我喃喃道。弟弟李元华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我不想让他为了过去的事而伤神,所以才编出了出车祸这一假话。“以后再说吧。他最近的事已经够多了。”我打消了最初的想法。一条街就一人,还有一家夜间营运的便利店。进去了买了一包烟。打开,抽出一根,坐在马路沿上,点燃,猛吸着。夜晚的风似乎特别多,飘向空中的青烟随风一吹,便不知飘往何处了。初一:王怡浩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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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重生!_2000字形体?能力?任务!我眉毛一挑。“形体?能力?任务。是什么?”他深吸一口气。“形体。觉醒成九颜之前的身体只是一个空的躯体。那里面的灵魂只是一个没有思想的。是有人操控的。而觉醒之后便拥有自己的形体。形体也是根据自己的能力而幻化的。能力啊。待会再跟你讲。这次你觉醒九颜前。发生了很多事情。比如说五界之战就是我。弄丢了那九只宠物。嘿嘿。别怪我。所以。你就有点特殊。必须加上了找寻九只宠物。还有呢。这九只宠物掉落在很多时空。所以呢。。你知道的。”我听他讲完这么一大段话。只晓得自己以后会很难活。我颤抖着说。“那能力呢。黑天使是什么。”他想了一会。“呃。黑天使既不是堕天使也不是战天使。是一种很特殊的存在。只有两种可能。战天使和堕天使结合。但堕天使在冥界。很难上到天界。不过也是有可能的。还有一种。天生的。如果是天生的话。那他的能力就是未知了。天生的黑天使是很罕见的。那不成你是天生的。?”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我。“嘛。也没什么。反正你就是黑天使。黑天使的形象是两双翅膀。其中一边为黑色。”一边黑色。一边白色。还是不错的。“你说天生.黑天使的能力是未知。对吗?”他淡淡撇了我一眼。“恩。像你这种人。还是未知。唉。算了。天生的。哦。对了。每代九颜都有一件专属的武器。要你自己幻化。”武器。原来还要武器的。我不经问起。“怎么幻化?”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不会幻化。连自己的形体都没有。“这倒是。忘了跟你说了。幻化啊。幻化是什么来着。”我狠狠瞪了他一眼。用眼神威胁他。他顿了顿。“呃。幻化就是集中意念。默念幻化。”“这鬼都晓得。我说细节。”“就是这些。我平时都是这样的。我都不记得了。你先试试。不行再说。”我无语地看了他一眼。我闭起眼睛。心里想着幻化。幻化。可还是没什么感觉。忽然。听到一声惊呼。我猛地睁眼。却是一片白色的光芒。这时。有一个人影在面前。是一位女孩。咦。这不是我原来的身体么。有点不对。“就是你吗。呵。”前面的人应突然发话了。这不是我的形体么。“我。我怎么了。”我奇怪。“原来就是你。罢了。我也不奢求什么。我本不该出生在这个世界。现在离开也是可以的。但是。在我走之前。可以请你帮我一个忙吗。帮我守护我哥哥和霓清姐姐吗。他们是在我来到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了。”我愣了愣。“可以是可以。可我见不到他们啊。”她笑了。“怎么见不到呢。只要走出这个山谷就可以了啊。”这是我才想起来。我是被人扔到了这里。幽谷。原来仙山和哥特式城堡也是幽谷里的。我望着她。“你。不是一个没有思想的灵魂么。怎么会。”她望着我。眼里深不可测。“唉。还是跟你说吧。我本是西海君的一位女儿。出生时却遭绑架。被人移了躯体。所以我必须得这样生活。不过现在。你来了。我也就解脱了。我只想让你守护他们。可以吗。“我微微一笑。她立即展露了笑容。明眸皓齿。一数米光罩着她。嘴边淡淡的梨涡。我突然感到头一阵眩晕。眼前随即又出现了那位紫头发的少年。他抬起眸。瞳猛地一缩。嘴微启。我疑惑地望着他。“怎么了。”“你。。唉。。我都不知怎么说了。。你自己看看吧。”随之他幻化出一面镜子。啥。不知怎么说。难不成丑到极点了。。我纠结着要不要过去。我磨蹭着走过去。一看。我也惊了。镜中一女子静静地站着。一头银发垂至地。神圣不可触摸。一双柳叶眉。嘶。眼睛。纯白!镜中女子眼一缩。我不是不想描写这镜中的女子。这实在是太让人无法用语言表达。说妖媚吧。又透露着淡淡的端庄。说端庄吧。手足之间又有一丝桀骜。“呃。。我。。是不是看错了。”我迷迷糊糊的指着镜中的女子。“哪有错。。是你幻化的。如果你不想要。你可以换回原来的身子。当然。。这身子也会消失。怎么你选吧。呵呵。选好哦。。”我此时心里受了刺激。动都动不了。哇瑟。。我貌似干得不得了的事了。。怎么会这样。这真是我幻化的。如果是这样。既然是我幻化的。那就是我的。我为什么不选。“就要这具。”突然有一种邪恶的念头在我心中滋生。呵呵。。有了这具身子。呵。。“好了好了。来看看你的武器。”说完。他手一挥。突然。眼前一亮。我瞪大眼睛。还以为会看到什么惊世武器。结果虚空一片。我顿时愣住了。这是什么情况。紫发男也僵住了。好久才望着我。感叹道。“真不知你是福是祸。这种情况不是没出现过。你武器啊。是任何东西。就是说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你的武器。”什么。换个意思说。我就是没有任何武器。。什么嘛。“好了。黑天使.九颜。你逗留很久了。要不然你会灰飞烟灭的。好了。加油活下去呦。别再死了。说不定你还会见到我呢。拜拜”随着他一声拜拜。我的思绪才回了过来。他的人影已经消失了。我双手握拳。暗想。如果穿越了。那么就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就当在现世已死。创世主给了你重生。抓住这次机会。好好活。不仅要好好活。还要活在最高峰。。想玩。我已经回到这具身子上。我微微微眯了眼。现在正打得火热。蓝衣女正指挥着冰龙在战斗呢。没人注意到我的身子已发生了变化。幸好幸好。但是。我即使醒来了。但我怎么赤手打它呢。。我苦想着。突然。一个黑乎乎的身影到了过来。我眼一闭。并没有在我身上。而是落在旁边。我微睁开一只眼。原来已经被龙杀死了。阿弥陀佛。愿你可以轮回。我哀悼着。但只见那龙脚步咚咚的朝着这方向来。莫不是他发现我还有呼吸。果然。它一直咚到面前。嗅了嗅我。在之后。抡起爪子。我睁大了眼。诶诶。龙龙。别这么敏感嘛。我连滚带爬地站了起来。不顾形象。也不顾台上所有人惊诧的目光。“那女的还没死?怎么可能。”“你看。这女的好美啊。我都为她担忧了。”“嘶。没注意到。她这么。。唉。祸水。”其中最惊讶的还是那位六宫主。他早已呆坐那。他关注到那女子不仅活了。还换了一幅身子。我不形象的狂奔。那龙明显怒了。大吼一声。我站住了。背对着它。转过身。“那女的傻了么。可惜了这一副身子。”“嘿。看。她好像动了。唔。又好像没动。”我低着头。咬牙切齿的。一字一顿的说道“千。代。铭!”突然眼前一片火光。从火中淡淡走出了一位男子。我抬起头。同时对上他惊讶的眸子。“慕嫣然。你。没事就行。你竟然召唤了我。呵。没事。”我惊讶着。望着他向我走来。微微笑着。嘴唇轻启。“怎么不是你召唤的么。怎么了。”他走上前。全然漠视身后那头龙。摸了摸我的头。我回了神。我竟然召唤了他。“我。我。召唤了你?”“是啊。那时。我就听到你心中的呼唤。我就莫名其妙的到这里了。你说不是召唤是什么。还有。你竟然换了样子。恩恩。真不错。比我还好。”“我。我之前。不该这么说你。。对不起啊。那么。现在。帮我干了那头龙。”“成您的愿。”我刚说完。他似一道火向那头龙猛冲过去。一头火红的发在空中肆意飘荡。一双墨眸。眼中满是放荡不羁。他手中一团火。幻化成了一把剑。那古铜色的剑身。饱含了沧桑。台上的人仿佛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他身上。望着这位被召唤出来的男子一刀一刀将头龙杀害。一头龙便这么死了。尽数消灭。化作点点星光消散。火光中。红发男子持刀站立。嘴边一抹笑。“呵。”我感觉得到全场观众都将目光聚集到他身上。他转过身。缓缓向我走来。伸出手。温柔地说道:“来吧。。”我愣在那。全场静寂了几秒。突然爆发了。不断的喊着。“放她自由。放她自由。”自由么。好呀!初一:杨雪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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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_2000字晚晴允诺有空一定让浩来小屋,给小姐妹们验证验证爱情。晚晴说如果浩过不了小姐妹们这关,她要好好考虑下月底的订婚一说。晚晴向来相信雨娟的眼光三个朋友中数她眼睛最毒心眼儿最软。雨娟和红头发一直催促着晚晴,晚晴总笑着说你们急个啥劲儿啊比自己订婚还要用心。晚晴答应周未请浩来小屋。这可忙坏了另两个配角儿,雨娟和红头发把小屋从里到外刷得蹦儿亮,然后总结性的发了话,卫生突击至此为止,下面要讨论的话题是——拿什么招待晚晴未来的夫婿呢讨论半天,达成统一口径让浩买单全体开往得月楼。不管婚事成与不成先订了包厢再说。周未事宜安排停当,这晚晚晴穿件宝蓝色套装很是清雅,那身段儿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嫌瘦真是拿捏得恰到好处。雨娟的长发随风飞扬,她那豪爽的个性让她整个人儿动感十足,似乎下一秒她就有可能在马路中跳起踢踏舞。红头发还是那个夸张的发型那副夸张的耳饰,三个女人推搡着挤入出租车直奔得月楼。晚晴说浩会在得月楼大厅等候大家,本来浩说要亲自过来接,但被会议耽误只能在大厅恭候女士们。车上晚晴粉色的脸盈盈的眸子直直望着雨娟和红头发:“你们到时不要为难浩,我和他真心相爱。在海南他非常照顾我。我对他非常有感觉。你们千万不要太为难他。”雨娟和红头发甩给晚晴两双白眼儿:“瞧你那出息劲儿!”说了一小会儿话车便停在了得月楼前厅门外。晚晴抢先下了车小鸟般扑向等候在大厅的男人,远远看见那个高大的男人似乎正微笑着张开双臂给了晚晴一个满怀,随后两人相拥着出来迎接雨娟和红头发。车内两位女士倒是感觉有些害羞迟迟不肯露脸儿。浩和晚晴相视一笑浩说:“两位女士请了,我已在此等候多时。两位,请吧!”雨娟伸出脑袋长发盖住大半的脸儿,红头发跟着跳出车外,雨娟甩甩长发看向那个男人,心想我倒要仔细看看这个男人有怎样的魅力,能够短短数日让晚晴甘心相随半月,而且下月底还要准备订婚。雨娟甩起的长发刚披落到肩突然就呆怔住了。她错鄂的望着红头发,那红头发眼睛盯着浩嘴巴张得老大定格不动。让人无法接受的还有浩,他眼神惊恐的慌乱的躲闪的不知如何是好。雨娟很快回过神她热情的应答:“那我们先去包厢吧,你看这外面风刮得。”红头发马上附和着于是一行人在领班带领下进入包厢,浩礼仪性的走在最后。雨娟有意无意中回头看到浩不停的抹着额头。晚晴那晚始终赖在浩的怀里腻歪,浩些微怯怯笑着拥着晚晴热情招呼着雨娟和红头发:“随便吃些,想吃什么点什么,你们是晚晴的好朋友也是我的朋友。一家人!”雨娟和红头发低头猛吃嘴上连连称谢。平时吃不太多的两个女人,今天真是怪了埋着头猛吃惹得晚晴娇声直笑。饭后浩带着晚晴去散步雨娟和红头发终于相对呆呆立于街中,雨娟鼻子酸涩闷声问红头发:“今天有没有感觉奇怪?”红头发连珠炮的炸开了锅:“浩是丽的老公,天啊,那天我们在丽的别墅看到的,浩是丽的老公!晚晴这个笨女人真是傻瓜,居然跟了一个有老婆的男人。这将如何是好啊?雨娟你最聪明你快想想办法阻止他们!”雨娟说我能有什么办法,我无力回天而且事情都到了这个地步让我如何想办法。晚晴两个最好的姐妹拖拉着在街上晃荡谁也不想回到小屋面对晚晴,恨不得这条街永远走不到尽头。街的尽头就是红头发和晚晴合租的小屋。晚晴的两个好姐妹在街上来回晃了三遍最后雨娟建议说直接告诉晚晴吧,免得纠缠下去等晚晴自己醒来伤害更深了。雨娟和红头发在小屋等着晚晴,直到拂晓也没等回。红头发说别等了估计和浩在一起我们自己睡去吧。无语。次日清晨,晚晴面如桃花晃进小屋大声宣布我爱浩浩也爱我,请姐妹们帮忙在月底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向同事朋友们宣布这个消息。晚晴那两位好姐妹面面相觑同时一个计划浮上雨娟心头。她点头应允然后拉着红头发说快些上班去吧,下班在办公室等我,我有重要的事情和你说。娟一上班就笼络的跑去找丽:“丽,今天第一百货特价,一起去买衣服吧。你老公是老板,上次去你家发现你老公的西服可是有些旧啦。今天要不要一起去给你老公买套西服呢?我顺便买条裙子,约上你老公一起去省得我们逛累了没人请客买单。我可是好久没吃大餐了!”丽当下二话没说给老公拔着电话发着嗲,然后冲着雨娟挤挤眼睛,一切搞定。雨娟和丽约在第一百货进口处不见不散。雨娟急急打电话给红头发让她赶快去找晚晴然后在第一百货进口处等。丽粘在老公身上整个身体都挂在老公胳膊,扭着小腰儿和等在第一百货的雨娟招呼着。浩又一次看见雨娟,这个在外摸打滚爬的男人这次非常镇定,阔气的许诺雨娟今天你陪我老婆逛街,一会儿我带你们去吃大餐。雨娟的眼神越过丽的肩膀远远的看向后面,她如蚂蚁般来回的踱着说等会儿等会儿,那个红头发也说要来的,你看看你看看这个人总是磨蹭。近日最幸福的晚晴姗姗来迟了,雨娟说晚晴今天第一百货特价,所以让红头发约你出来,我们一起逛逛买些衣服。丽,向你介绍这是我朋友晚晴,晚晴这是我同事丽!丽抢着话题接着说:“这是我先生浩,他开公司的,经常去香港台湾出差,生意非常忙!今天难得有空带我出来买衣服。”丽炫耀的故意往浩身上更贴一些,浩倒似触了电扭捏的别过了头。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雨娟不易察觉的挽着晚晴的胳膊。晚晴抽身非常用力的抽出胳膊,然后愣愣的盯着浩。丽投过鄙视的一眼,心想这个丫头听说我老公是老板,羡慕的走不动路了。于是丽依偎着浩说我们进去吧别在门口傻站了,象没见过世面似的让别人笑话。晚晴拒绝雨娟挽着自己,她无声的跟在最后。雨娟和红头发长叹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担子,两个女人相视而笑开心重又回复在她们的脸上。“晚晴你看这件衣服非常……啊,晚晴呢?”红头发惊慌的大叫,雨娟的神经“腾”全部绷了起来。两个女人把第一百货里外搜索一遍无果,拨打晚晴电话……回复……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待续)初一:吴优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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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_2000字曾经最爱的你风华正茂是我心中的擎天柱如今最爱的你白发鬓勃是我心中的精神支柱你为我耗尽了青春年华而十三年过去了我却还是年少无知无能为力我知道我无法帮你做什么看着你坚毅的背影看着你紧皱的眉头看着你苍老的面容看着你粗大的手掌我知道我只有努力学习不断祈祷时间最慢些让我能好好看看你不断希望时间再快些让我能为你做些什么亲爱的你感谢你为我付出的一切我将铭记于心永不忘记初一:吴燕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50字 初一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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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_2000字今天的天空很蓝,就像刚被洗过一样。亮的有些扎眼。我伫立在机场的二楼,看着飞机尾翼上的鲜红色的标志渐渐飞离我的视线,眼泪便顺着脸颊打在衣襟上,赌气似的用力嚼着一块蓝莓味的口香糖。再见啦,小z。好友轻快的话语在耳畔回荡着。回家的路上,下起了雪。刚在机场大巴里坐下,母亲来了电话。“喂,小夏!你那边下雪了吗!”妈妈的声音很急切,隐约能听见后面有嘈杂的汽笛声。“嗯,不用担心的,本来我以为今天天气会暖一些呢,不是很冷的,妈妈你放心好了。”我竭力想向母亲展露出一幅“一切正常”的景象。“呃,妈妈今天就不回家了,妈妈要去参加单位的聚会。真的很抱歉。小夏自己去买点饭吃吧!再见!嘟嘟嘟嘟嘟……”一连串的响声后,我点了下屏幕,有些怅然若失的偏过头,注视着郊外的风景。今天是周末。我打开电脑,单击了几下一个以小猫头部作为图标的应用,光标转动了几下,游戏的界面就呈平铺状出现在桌面上。我剥开一块葡萄味的口香糖,放入口中,右手熟练地点动着鼠标。今年14岁的我,就读于某市c中。学习不算太好也不是很糟,脾气还可以,但是会莫名的情绪化。甚至可以说,对待每个人都很平和,跟每个人的关系都还不错。但真正能算得上朋友的人只有两个:栗子和萝卜。一周前,栗子在出门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到,腿部骨折住院。三天前,萝卜告诉我,她要去加拿大,去那里读书,一年后会回来。今天我去机场,就是为了送萝卜。萝卜临上飞机前,很用力的捏了捏我的手,把一只漂流瓶塞给我——那是我们小学的时候,三个人一起凑钱买的。里面洒满了细细碎碎的金粉。瓶身上有我们三个当年的笔迹:栗子工整,一丝不苟的字迹,萝卜带着弧钩的字迹,还有我的,饱满的,竖拉得很长。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勉强能看出写的是:‘栗子、萝卜、小z。12年春。’周围用银色的金属笔圈了一个圆圈,笨拙的涂着两三颗星星。“你留着吧。”萝卜对我说。“真可惜啊,”她笑着说。“没办法参加学生会的竞选了。”这是一款养成游戏,我在里面养了两只猫。一只布偶,叫萝卜。一只折耳,叫栗子。荧屏背后的萝卜和栗子还和往常一样,愉悦的撒着娇,晃荡着求食。很讽刺的是,现实世界里的萝卜和栗子,一个还躺在医院里,一个远在他乡。正准备关掉电脑,妈妈来了电话。简单问了两句吃了饭没有,就挂上了。我戴上耳机,闭上眼睛趴在桌子上。就这样一直睡到第二天。“路夏,该你了。“英语老师兼班主任的声音很好听,有点儿高,:”第二十三页第六题。“这节习题课在对作业,走了不过三十秒的神,就被老师叫了起来。“萝卜——正——在收获?”念完题,我懵了一下。“呃,呃这个题应该翻译成……呃Thecarrotsarein,inharvet……”我的脑海里,慢慢浮现出萝卜的面容:并不出众的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笑起来时有些呆。然后是栗子,鼻子有些塌,看起来有几分内敛……“路夏!”下课后,我听到老师在叫我。“过来一下。”我跟着老师来到了走廊。“路夏,黎微拜托我告诉你一件事……”老师咬了咬嘴唇,这是她犹豫的表现——我不明白是什么事能让她犹豫这么久。“其实黎微她,患了‘再生障碍性贫血’。”老师说出了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专有名词,听上去很严重的样子。“她去加拿大,是去治病的。而且,这种病很难治。所以,想开点,路夏。”老师的语调难得的温柔,用手给我挽了挽凌乱垂下的头发。我站在走廊里,很久很久。回到家中,毫不意外的发现母亲因为加班没有回来。三下五除二的写完了作业,抬头看表,九点多。习惯性地写好条子,讲明为什么作业没有签字。“路夏是我教过的最奇怪的学生。明明成绩不坏,很擅长展示自己,优点也很多。但好像总是提防着别人一样。就像把自己用壳包裹了起来。跟大家关系都很好,可就是没有朋友。而且,路夏也总是很孤单的样子。”不擅长交际的自己,在小学被老师这样长谈过一次。在那不久,我试着去深交别人,最终和栗子以及萝卜成为了亲密的朋友。已经习惯了与栗子和萝卜相处的自己,在那两个人突然不在的时候,那个被遗弃很多年了的壳重新包裹了自己。人其实是很孤单的生物。睡着之前,我很幼稚的想着。医院里的消毒水的味道异常的刺鼻。我在经过了医生同意后,进入了栗子的病房。“小z。”栗子看上去很有精神,一见我进来,问道“合唱队的主唱是谁担任?”车祸前,栗子是校合唱队的队长兼主唱。她那天出门,是为了参加合唱队的紧急训练——不久之后的全市中小学歌唱大赛,在晋级省,国家,国际。“是黄蕾。”我实在不能告诉她,合唱队已经暂停训练的真相。“太好了。”她闭起眼睛笑了起来。“小z,你知道吗,医生说我的伤口溃烂了,可能要截肢。”“怎么……”“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和你们一起上课了,话说,坐轮椅唱歌没关系吧。”栗子很平静地说着。“大不了装上假肢我……”“别说傻话了,一定会好起来的,一定。”出了医院的门,我飞快地跑向学校。栗子和萝卜的愿望,由我来实现。“老师!”我急切的敲着门。现在,音乐老师应该还没下班吧。“怎么了?”老师正在收拾着东西,看我急匆匆的走进来,报告都不打,很吃惊的样子。“老师,我想担任合唱队的主唱。”三年级的时候,我是小学里的合唱团成员。一次长时间的排练后,嗓子嘶哑的我回到家中端起杯子里的东西就喝了个干净。早已忘记了杯子里的是什么,只记到后来被抱到医院去洗胃,嗓子险些坏掉。后来慢慢恢复了,也渐渐患上了舞台恐惧症。我试着给老师哼了两句《雪绒花》,在老师赞赏的目光中,我知道我成功了。第二天,我决定竞选学生会,成为其中的一员。半个星期后,我成为了宣传部的一员。十天后,合唱队重新开始排练。每天的工作和排练,让我内心中的壳逐渐消退。性格也开朗了许多。两个月后,马上要比赛了,我在后台换着演出服。听见有人叫我,就急步走了出去。栗子微笑着坐在台下,朝我挥了挥手:‘加油哦’。一时间,眼泪又流了下来。我赶集去补妆。演出到了高潮部分,我用余光瞥见到会场的门开了半边,一个人缓缓的走了进来。萝卜瘦了不少,但眼神还是神采奕奕的,笑容灿烂。一曲结束,台下爆发出热烈真挚的掌声。我再也忍不住了,冲下台去,紧紧搂住两位好友。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破不开的壳,有的只是坚硬的壳。但无论怎样厚重的壳,一定会破开,然后,化茧成蝶。初一:赵语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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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2)_2000字放学。果然,还是他们三个老油条,还有,苏怡!?虽然我不是那种偏心的老师,但是对着一个成绩向来很好的女同学,我却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批评她了,但是有一点我是确定的,我非常生气。非常!“苏怡,你怎么了?”我阴着脸,想我此刻的表情应该是极其不悦的吧。所以才把兰天那个混世魔王也震得一动不动。“老师,对不起,我昨晚上睡着了,没有做作业,所以才……”“所以你就抄作业,利用老师对你的信任?”苏怡低着头,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也许女同学确实比男同学更有优势一点,不管怎样严厉地批评她们,还是得考虑到她们这个年纪的自尊问题。我扶了扶额,真的好累啊,本来每个同学都是平等的,结果我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你回去吧,把作业认认真真地给我补上,我暂时不会和你家长说。念在你是初犯,希望你好好反省,明天把作业交上来,还要一份一千字以上的检讨。如有下次,苏怡,我想你清楚的,苏老师向来最讨厌什么样的学生。好了,回去吧。”处理好苏怡的事之后,我承认,我确实有点心力交瘁了。我真的不愿相信苏怡会做出这样的事来,是我布置的作业太多了吗?不,不会,全班大部分人还是做完了的啊。难道,还有许多人的作业也是抄的?哎,虽然很累,但是我始终相信,我做的一切一切,绝对是对他们有益的。现在当了老师,才明白当初我当学生时把老师看得不屑一顾是多么地愚蠢。但是他们现在正处在这样的年纪,本就会藐视一切,天大地大也打大不过他们现在的心高气傲。“苏老师,你还好吧?”我抬起头,是兰天,我们班的“叛逆分子”,每次要么不交作业,要么心情偶尔好了就直接抄。但是这孩子诚实,做了什么就会承认。不过,我还是很头疼他的。鉴于他的家庭情况,有时候我也挺可怜他的。但是正是由于特殊的家庭情况,不是更应该好好学习吗?“你们三剑客,真是一条裤子一条心啊。能不能有一次清查作业的时候没有你们啊?”“苏老师,我也不想的。关键是我一看见数学作业,就想起老师那张如花似玉的脸,然后我就想入非非了,哪还有心情做作业啊。”兰天嬉皮笑脸的,那张帅气的脸上洋溢的是我最喜欢的青春。兰天又是那种每个班都有的一说话就引得全班大笑的人,每次我批评他,慢慢地就被他引到别的地方去了。然后我就哭笑不得了呗。“算了算了,老规矩,100个俯卧撑。还有,教室的的卫生,这个星期就麻烦你们了。嘿嘿,别想落跑,我会随时来抽查的。”待会儿还和赵晔有约,我也确实没什么时间和他们耗。“知道了知道了,你一定还忙着和赵老师约会吧?别把时间浪费在我们这了,赵老师一定还等着你呢。”我条条黑线,虽然兰天话特别多,但说的从来没一句话是让你舒服的。而且消息还特别灵通。整天上蹿下蹿,知道的能不多吗。不过我也很奇怪,三剑客的另外两位今天也有点太沉默了吧。我望向他们两个,都是一个望向一边。吵架了?管它呢,他们也这么大了,该自己处理的事我是绝对不会管的。再说还有兰天嘛,这个活跃分子。兰天成绩是不太好,但正是因为这样,这孩子的人际关系处理得确实是不错的。等他们三个做完俯卧撑后,我就急急忙忙跑向校门口。赵晔一定等很久了。“赵晔!”果不其然,赵晔是靠在校门口的,就那样,双手插进裤兜里,眼神延伸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呵呵,也许对于高中的女学生来说,这可能真是一幅秀色可餐的画面。但是我都出社会工作了,就会觉得这么这么地……扯。“走吧。”赵晔还是那副样子,没什么太特别的表情,声音是那种清清凉凉的,很好听。公交车上。赵晔一上车就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了。本来我也喜欢靠窗的,所以很自然地绕到他后面的座位去了。可是,他却在我即将要坐下时一把把我拉住,直接甩到了他旁边的座位上。那力度之大,扣得我的手腕生疼。我吸了几口凉气,赌气般地不看他。他也不管,就那么死死地握住我的手腕。就好像……不抓紧,我就会……逃。也确实,我的确逃过。那是上次赵晔过生日的时候,我们正在上大四。我,赵晔,黎寒,还有卿橙是在大学里玩得很好的朋友。我经常说,我们像四人帮一样。但是,正是因为是四个人,人太多了呢。要保持四个人的友情,就得放弃两个人的爱情。而我正是那个放弃了爱情保友情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其实我是并没有什么恋爱经历的人,却总是不愿意相信爱情是必须的。所以即使是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理工学院,我还是没有恋爱。不过,想到当初那群理工男如狼似虎的眼神,确实让我心惊胆战了很久,很久……所以当黎寒和我告白时,我只是比起其他不熟悉的男生,稍微委婉地拒绝了他。只是不知道他为了和我告白是忍了这么久的,那种压抑很久的感情一经释放,威力确实是吓人的。回忆到这里,其实我已经很不想继续再想下去了。那是我每晚每晚的梦魇。那件事刚发生没多久的那段时间,好像都有点精神失常了。真是讽刺呢,多亏了她啊,让我平平淡淡的生活不止掀起了一场涟漪,简直就是大风暴啊。小时候幻想的轰轰烈烈的爱情,虽然没有实现,但是,轰轰烈烈,确实,做到了。不过换成她的角度来看,我才是故事的反派。可能也的确是吧。高二:苏萱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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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撼苍生_2000字第九章变故黑影悄然落下,身体轻盈,独脚站立在应潭中央,周围折断的树,崩坏的山石,无不让她产生怀疑,“这里发生了什么?”黑影不解的说道,从声音听出她是个女子黑影将双指在眼睛上一划,黑烟眼睛顿时发出金光,眼前浮现出了白云天与白龙较量的场面。“龙儿!”黑影顿时愤怒起来,白云天尽然动用混元之力,让他心中很恼火,随之便从左手的戒指中取出了一个白色的长笛,长笛奏响,万籁俱静,突然湖中荡起水纹,随着笛声的高涨,波纹变成了一个漩涡,漩涡中一条白龙从湖中升腾,白龙闭着眼睛,遍体鳞伤。黑影停止了吹奏,走到白龙面前,左手汇聚光团,放在白龙身上,“还好,只是伤及一点静脉,以龙族回复能力半个月就能完好无损了,不过那持枪少年,我绝对不会放过他。”黑影皱着眉头道,潭上,一人一龙伫立在中央,十分宁静。蛮荒战场自从取得湖心草后,为了让叶翔更好修炼,林誉带着叶翔来到了充满杀戮气息的蛮荒战场,蛮荒战场的蛮荒气息很适合修炼。山顶上,叶翔盘坐在地上,意识已经进入空灵,周围环绕着生生不息的源力,林誉站在旁边默默看着叶翔,他想从叶翔身上找到奇迹。五年了,陪伴叶翔五年了,虽然整体没有争斗,但日子也过得逍遥自在,他喜欢上了这个孩子,不是因为叶翔是寻的转世,二十从叶翔的勤奋和坚韧的心喜欢上了他。忽然叶翔周围的源力变成了紫黑色,在叶翔身上乱窜。“这东西,这东西是要潜入识海吗。”林誉深锁眉头。识海中“好纯洁的身体,如果占据,老朽的实力一定能重见天日!“一团黑源冷笑道,嘴里不停吸收着叶翔的精气,随着精气的吸收,空灵境界被打破。叶翔清醒过来,立即潜入了识海中。”你是谁,怎么进入我身体的。“叶翔大喝道,二话不说,便将背上的鬼月剑拔了下来,有手持剑,剑指黑团。”小娃娃到是敏感,老朽是这战场上幸存的生灵,想借你身体一用。“黑团严肃面对这叶翔,面对只有浑天境的叶翔,他是毫不畏惧的,心中满是轻蔑”如果我要把你赶出去呢?“叶翔握紧手中之剑,神色逐渐变得冷淡”你个浑天境,有何能来,让老夫夺取,也是一种荣耀。“黑团一阵冷笑,笑着带着狂傲。狗屁,夺取别人身体,还要别人当做荣耀,傻逼才觉得是荣耀呢,臭老头。叶翔心中暗骂,神情显得不爽。识海外林誉摸了摸下巴,眼睛不停盯着叶翔身边的黑团,他能感受到黑团那神秘莫测的力量,已经能与他匹敌,”不知这对于叶翔是一场浩劫还是机缘。“林誉挥了挥衣袖摇了摇头”小轮回剑术,月轮式!“叶翔挥舞着手中的鬼月剑,蓝白色剑气在空中纵横飞舞,直逼黑团。”哼,就让你明白什么叫差距!”黑团冷哼,说完,便在前方聚集源力,黑色的源力,让叶翔不禁打起寒颤,,实力的压制太强了。“蛮荒道法,天荒!”黑团迅速向叶翔冲去“月轮式”叶翔也迎面而上“轰,两招交锋,震撼识海,三息时间,叶翔被黑团狠狠震飞,倒在地上口中直吐鲜血”强,不是一般的强,比老爸还要强。“叶翔气喘吁吁的说道”小娃娃,怎么了,一击就残了?看来你的身体终究是我的了。“黑团显出喜悦之色,慢慢逼近伤残的叶翔。外界,叶翔本体出现了冷汗,林誉大惊失色:”出事了。“说完,林誉钻进了叶翔世海中”小娃娃,真不错。“黑团一阵冷笑,叶翔现在连站都站不稳,别说是逃了、”灵魂吸······“”住手!”空中林誉汇聚火焰向黑团砸去。“你是谁!”黑团非常愤怒,到嘴的小肥羊,要被人阻止,心中那面引起怒火“林誉,这小孩是我徒弟,我劝你推出去,以你现在的实力,我虽然要花费些时间,但打败你足够了。”林誉霸气侧漏的傲立着,手中燃烧了穹炎。“哼,狂妄。林誉,天炎族小子,没想到长这么大了,我与你父亲算是旧识,奉劝你一句,别多管闲事。”黑团更加狂妄嚣张,完全不把林誉放在眼里“哦,你认识我,你到底是谁。”林誉警惕道“须弥。六剑荒尊。”黑团高傲的说着。“千年前失踪的六剑荒尊。”林誉惊奇道,旁边的叶翔虽然不认识,但从林誉的神情来看,对面一定是个很强的绝世高手“哼天炎小子,怎么想离开了?”黑团取笑道“怎么可能,你的实力已经没当年那么强大,我为何怕你。”林誉不屑说道,手中火焰更加旺盛“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就给我去死吧。”“那还请前辈赐教。”两人大战一触即发......初三:夏季特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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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在汉字的发展史中,查寻中华文化的足迹。查·甲骨文·文明初始常常思索,汉字的祖先是谁。也许是一个农夫吧,一个懂得中药疾苦与山水寡淡的智者,在原始蛮荒的风尘中,灵感乍现,便悟到将鸟兽虫鱼刻于甲骨。也许是一位樵夫吧,偶然见到一叶梧桐,看它身世飘零却仍能晕染一页丹青,一册山河,于是悟到炎黄春秋,大地悠悠……后来几经查询,便知道了仓颉其人,为了各部落方便交流,便创造了甲骨文。许慎在《说文解字序》里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际,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又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顿时心生感慨——华夏五千年的文明呵,原来你起源于此!你已经贯通了象形、会意、形声、指事、假借……你从甲骨中萌芽,在汉字中蓬勃,你会将你的枝干,穿过时间的尘埃,延伸到我手里么?查·大小篆·音律与统一继续向历史深处查寻文明的足迹——春秋乱世与大篆字体。百家争鸣,这是文字与文化的巅峰,也是音乐与器物的繁茂。诗经中的“鼓瑟吹笙”“钟鼓乐之”飘渺而来,曾侯乙编钟的袅袅余响,穿过历史的长河,在“宫商角徵羽”的感染下,文字已不再单调,多了韵律,多了悠扬,化为高山流水,余韵悠长。“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秦朝的车轮辗过六国疆土,伴着随之而来的“书同文,车同轨”的政策,一种新的字体——小篆在历史中诞生。查《说文解字》,其中称:“秦始皇帝初兼天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又称“皆取自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中华的文字与文化,在史上首个统一多民族王朝的带领下,不再是有局限性的言语,也不再是青铜、甲骨上的纹样,统一使它广泛流传,音律使它喜闻乐见。短暂却强盛的秦朝,以法治国,虽有焚书坑儒之举,然汉王朝的“独尊儒术”,使中华文化在汉字的推动下,进入了崭新的时代。查·隶楷草·繁茂与发展蚕头燕尾,一波三折,变圆为方,改连为断。为了书写更快,又一颗文化的新星——隶书,逐渐为世人所接纳。查过《说文解字》,对此字体如此解释:“初有隶书,以取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自此,中国的方块字初见雏形,而更加灿烂的文化——隋唐,更加工整的文字——楷书,也在此基础上粉墨登场。关于楷书,清朝刘熙载《书概》曰:“楷无定名……世以为楷,是书可为楷也。“翁方纲说:”变隶书之波画,加以点啄挑,仍存古隶之横直。”在文字发展的基础上,文明也逐渐发扬光大。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有“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失意,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壮景,有“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的细腻。“贞观”与“开元”两大盛世,将中华文明由发展推向繁茂,而洒脱与奔放的草书,也带着中华民族的一份傲骨与不羁,为人称道。特意查过草书,最有名莫过张旭。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提到他的草书,“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而有动于心,必于草书挥毫发之。”华夏的文化,在字体的变化中,无疑也走过了汉赋文学的端庄,建安文学的脱俗,与李杜文学的洒脱,完成了文化与时代的史诗。悟·字形大美·文明不灭一字一世界,一形一王国。从殷墟发现的甲骨文,到端庄的楷体,洒脱的狂草,他们是中华文明的载体,忠实地记录了中华文明的光辉历程,照亮了华夏人民前行的道路。上下五千余年,兴亡千百万事,大概光风霁月之时少,阴雨晦冥之时多。汉字与中华民族共同经历磨难与辉煌,成就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迹。纵使近乎毁灭,汉字也总能带起一片文化,从而复兴一个民族。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文明能走向世界,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能无数次入死地而后生!汉字不灭,中华文明不灭!查文字起源,观历史长卷,感汉字文化之发展,悟中华文明之璀璨!1200字以上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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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撼苍生(三)_2000字第三章:选技,拔剑凌云四人来到一座楼阁外,只见门上高高挂着一个牌子,牌上写着四个金灿灿的打字“叶天殿”,此阁乃叶家重地,也是存储了三大家族秘技的隐秘场所。进入阁中,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书架,书架上面摆满了卷轴,不过仔细看着这些卷轴,能发现这些卷轴因为时间的推移颜色变得枯黄略显苍老,凌云来到一个黑色的书柜前,从口袋中拿出了一个令牌,对准那个书柜,神奇的是,那令牌尽然发出了璀璨的光芒,慢慢的从凌云手中飞升起来,向书柜冲去,那书柜逐渐变成了一个时空漩涡。“走吧。”凌云说了一声,变先进去了。三位孩童也是点了点头,便也跟着进入了漩涡之中,白光闪过,让三位孩童的视线一边空白,只是一呼吸,周围便变成了一个黑色充满星辰的空间,星辰闪烁着,将三位孩童的目光给吸引住了。凌云看着孩子们的稚嫩的样子,嘴角出现了弧度,空中的令牌逐渐失去光芒,光芒过后,空中浮现出了三本卷轴。“孩子们,别愣神,快来选自己喜欢的秘技吧,按一二三名顺序来选择叶翔你先来。”凌云严肃的说了话,随之便将视线转移到了叶翔身上。“是”三位孩童抱着拳,随声应道。叶翔走到密卷前方,叶翔用手点了点第一个卷轴,那卷轴就自动卷了出来:“灵阶上级,幻灵兽眼,能控制比自己弱的灵兽,只能维持一个时辰,等级越高,时间越久。”“好强”叶翔赞不绝口,然后变点击第二个:“灵阶上级,小轮回剑术,此剑术讲究一个快字,幻化千变,威力惊人,擅长快速解决对手。”第三个:灵阶上级,森罗万象,吸取植物之灵气,聚为一点,然后成光束爆出,威力巨大。叶翔很犹豫,因为每个技能都非常的厉害精湛,不过幻兽灵眼是专门控制灵兽的,对于他不适合,森罗万象,聚气太慢,也不适合,小轮回剑术,已速度称奇,“就是这个了。”叶翔拿了小轮回剑术说道。“恩,将卷轴全部打开吧。”凌云说道。叶翔将卷轴一开,那文字如烟雾流水般流入了叶翔大脑,脑海渐渐浮现剑术。“果然奥妙。”叶翔笑着说道。之后叶信选择了森罗万象,叶茗选择了幻灵兽眼。随后,凌云将孩子们送回了家中,叶翔盘坐在床上参悟剑术。“无剑演练,光凭参悟,是不够的。”林誉拍了叶翔肩膀一下。“也是,可是我不知道哪里能弄到好剑。”叶翔摸了摸脑袋说道。“跟我来。”林誉说完,便拉起叶翔再次来到了荒蛮战场,林誉纵身一跃,便跳到一座山顶上。山顶上阴沉沉的,让人毛骨悚然,在那中间,矗立着三把散发无穷源力的剑“拔剑吧,先拔第一把。林誉说道。“明白。”叶翔来到第一把剑旁边,此剑果然好剑,只见那剑散发着紫色的光芒,剑刃非常锋利,劈山凿石,不在话下,剑柄也环绕着紫色之气,也充满着死亡的气息。叶翔双手搓拳,然后变拔了起来,半个时辰之后,叶翔双手通红,可地上却一个裂缝都没有,叶翔累的急喘气,林誉也只是摇了摇头,本来他就对叶翔没半分信心,毕竟叶翔才五岁,一个五岁男孩要拔出此等妖剑,还是不可能的。“给我出来!”叶翔暴跳如雷,急躁起来,只见叶翔身体尽然变透明了,如雨水般透明。“寻!,不对,叶翔,他觉醒了雨神血脉,太坑了。”林誉目瞪口呆的说道。“卡擦”那剑的下面的地面全部都破碎开来,叶翔双脚一蹬,双手握剑,剑被拔了出来。“厉害,不亏是我兄弟转世。”林誉拍了拍手掌笑着说道。“师傅,这把剑怎么这么轻啊。”叶翔挥动着手中的剑,疑惑不解道。“此剑名为鬼月,剑如幽灵般轻盈,貌似正适合你的小轮回剑术。”林誉笑道。“师傅,实在好剑啊。”叶翔爱不释手说道。“走我们回家。”说完林誉便带着叶翔回到家中。叶翔兴奋的跑向了练武场,去学习剑术,他仿佛看见,一个强大的自己正在等着他……初三:夏季特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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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撼苍生(五)_2000字(各位实在抱歉,上次写的小说第四章我打成了第三章,希望各位能见谅)第五章:五年过去,岁月如梭。时间说走就走,想抓住,却永远抓捕回来。不知不觉五年就这么过去了。一月气节,大雪纷飞,练武场上堆满了厚厚的白雪,皎洁无暇,在雪中,一位俊逸少年,披着一头乌黑的头发,舞动着手中的剑,十分潇洒,招招剑气咄咄逼人,蓝白色剑气化为弧线斩断停留在空中的雪花,少年穿着白色布衣,雪花飘落在衣服上,尽然与衣服的白色相结合,少年口中吐着热气。这少年便是叶翔,十岁的叶翔虽然岁数小,但却因为踏入源境,所以比普通的孩子高大,大约十米六五左右,脸上以前的稚气变成了现在的俊逸。“扑通”少年躺在了地上,望向了天空,望着那飘在空中的雪花,脸上浮现出了开心的笑容。“混天境圆满,离混源境只有一步之遥了,哈哈。”叶翔笑了笑说道,接着将鬼月剑拿在手中抚摸着,像一位慈父抚摸着自己的孩子。“翔子,短短五年进步挺大的嘛。”林誉站在叶翔旁边说道,手中燃起了穹炎,伸入叶翔旁边,示意让叶翔取暖。叶翔盘坐了起来,将手伸向了火焰上部,“真是暖和啊。”叶翔显出一脸舒适的表情说道。“果然人间还是比仙界轻松,不用每天去巡逻,观察人间。”林誉笑了笑说道。“给你。”叶翔从腰部解下了一个酒葫芦,向林誉扔去,道:“这可是凤仙楼最上好的凤仙酒,可是我求了那个老板娘很久才求来的。”“你这小子真是孝顺啊,”林誉笑嘻嘻说道,说完便打开了酒葫芦塞,将酒灌入口中,喝完后擦了擦嘴说道:“这酒不错,虽然没有仙酿香醇,但总比你们叶家那梨花酿好多了。”说完,便又饮了一口。“好好,以后有仙酿,就给你喝个够。”叶翔摆了摆手手讽刺笑了笑,说完便站起身子离开练武场,林誉也又缩回了叶翔识海中开始冬眠。叶翔迈着整齐的步伐,向叶家大堂走去,堂中坐着一男一女,正是叶翔父亲叶凌云,母亲白莹。“爹娘我回来了。”叶翔说道。“来,翔儿,坐。”白莹连忙将椅子搬过来说道。“翔子你来的正好,我最近要去闭关,尝试突破止水境,所以不能保护你们母子,所以叶翔,母亲就交给你保护了。”凌云看向叶翔说道。“傻大个,说什么呢,我还没老到要儿子照顾。”白莹看向凌云嘲笑道。凌云笑了笑,便最后亲了母子两一下,便离开了大堂。“母亲,乘着父亲不在,我有事和你商量。”叶翔笑了笑道。“哦,有什么事情,娘肯定帮你。”白莹笑眯眯说道。“我想去应山闯闯。”叶翔说道。“啊,你自己一个人去啊,可是那山上很危险的,”白莹担心道。“放心,我只去十天,十天后就回来。”叶翔笑道。“好,娘批准了,不过你要好好保护自己,别让人欺负你。”白莹摸了摸叶翔手说道。“好的,娘我等会就出发。说完叶翔就跑了出去,在雪地里活蹦乱跳。“好孩子,真是长大了。”白莹温柔的暗道。第二天。叶翔早早就起床,背了鬼月剑便出发了。来到应山脚下,抬头望去,山白雪皑皑,参天耸立。叶翔走了走,走了大约半个时辰,因为早餐没吃,所以便找了个石头做了下来,从衣服里哪了一个包子出来,叶翔开心的吃着,显得很幸福。一声虎叫传来,叶翔立即从石头上站了起来,开始观察四周,可是过了会,只有老虎声音,却没老虎出来,叶翔整理了下衣服,便朝着声源走去。抬头望去,只见一头白色的小虎,躺在地上呻吟,而小虎前方则是三头角狼,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叶翔想起了父亲这句话,心中在犹豫要不要就小虎,心神一动,叶翔抽出了剑。小轮回剑术,月轮式。一道蓝色剑气,将三头狼瞬间斩杀,狼血横飞,叶翔向小虎望去,而那小虎早已经晕倒在地,叶翔抱起小虎,向旁边的山洞走去……初三:夏季特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