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与电磁学
我过十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一套迪宝乐电子积木。它采用正规ABS塑料制成,全铜纽扣连接,电路图全是彩色立体显示,有太空大战、无线电收音机、门铃、电扇、闪光灯等1300多种玩法,而且拼装快捷。我爱不释手,一有空就在上面拼拼拆拆,从中获得了无穷的乐趣。通过亲身实践和仔细观察,我明白了许多电学知识,其中,电磁现象最令我感兴趣。
一、吸铁石与磁控
有一次,我用电子积木拼了一台电扇。后来,我把电键换成了干簧管,拿起磁铁靠近干簧管。当磁铁接近干簧管时,电扇便开始转动;再离远一点,电扇停了;再靠近,电扇又转起来。哈哈!电扇成了磁控电扇。我觉得很有趣又迷惑不解,立即将指导手册翻到“原理解释”这一页。原来,干簧管在磁铁的引力下,可以当开关用。干簧管是一个密封的玻璃管,内有两块互不相连的铁片。当磁铁靠近干簧管时,铁片被磁化,两块铁片就吸合在一起,电路接通,让电流通过,所以干簧管可作为磁性开关使用。
二、电动机与磁力
飞碟游戏也挺有趣。飞碟底端安装着一个小电动机
,接通电源,电动机立刻转动起来,带动飞碟旋转。电动玩具汽车里也安装了电动机。电动机为什么能够转动呢?原来电动机里有磁铁和线圈,转动电动机的小轴时,磁铁和线圈发生相对运动,线圈里的磁场会发生变化,产生磁力;同时在线圈内产生微小的电流,利用这个微小的电流能够带动小轴连续不断地转动,不停地产生磁力,电动机就不停地工作。
三、磁场与喇叭
自从有了电子积木,我们家就热闹极了。时而上演太空大战,时而警铃大作,一会儿消防车来了,一会儿炮声隆隆。原来设计师把事先录制好的太空大战声、警车声、消防车声、机关枪声、坦克声、音乐等几种声音储存到集成电路内,并封装好,只需要外接电池、导线、喇叭和开关就能将声音播放出来。生产电子积木的叔叔阿姨们真是聪明!
那么,喇叭是怎么回事呢?我逐一将喇叭换成了发动机、电容器、导线等,都没播放出任何声音来。为什么播放声音就必须使用喇叭?妈妈告诉我,没有它,就不能将电信号转换成声音信号。喇叭又叫扬声器,是一种典型的将电信号转换为声音信号的换能元件。当有电流通过喇叭内部的小线圈时,小线圈产生随音频电流而变化的磁场。这一变化磁场与永久磁铁的磁场产生相吸和相斥作用,导致小线圈产生机械振动并且带动纸盆振动,从而发出声音。
四、进入电力时代
《中国少年科学》向我解释了许多电和磁的现象,带我走入了一个神奇的电力时代。
1820年丹麦物理学家奥斯特发现了电流的磁效应。在这之前,人们一直认为电和磁毫无关系而分别研究。奥斯特的发现开创了电磁学的新时代,在后来的一段很短时间内,大量的电与磁的新奇现象发现了,一系列重要的电磁规律找到了,应用广泛的电磁铁出现了。
既然电可以产生磁,磁可不可以产生电?1822年,31岁的英国物理学家法拉第开始了把磁转换成电的实验。经过10年的不懈努力和探索,
法拉第终于发现了磁铁同导线相对运动时,导线中有电流产生。法拉第的发现,为电磁学奠定了基础。就在发现电磁感应现象后几天,法拉第就制作出一台直流发电机,他的发现为人类开辟了一种新的能源,电力时代的大门由此开启。工厂里的各种机床,灌溉农田用的水泵,海洋上游戈的轮船,家庭中使用的洗衣机、电风扇都因为动力而有了生命。
五、生活中离不开“磁”
说到电,我们都很熟悉,因为生活离不开电。但说到磁,我们就要陌生一些。其实,在我们家里,录音磁带、磁盘、收音机、电视机、电话和电冰箱里都有磁性材料。还有,电磁悬浮列车也是利用磁铁“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原理使车辆浮在轨道上方,减少摩擦力来提高速度的。医院里的磁疗仪和磁共振断层扫描仪用上了磁性材料。工业更是离不开磁性材料,如发动机、发电机、变压器、电表等。军事上,磁性水雷、地雷、电磁炮也都含有磁性材料。
刚才说的,都是含磁性材料的物品。那看不见、摸不着的电磁波,更是时时围绕在我们身边,如无线电报、电视广播、有线电视、雷达、移动通信、卫星通信、遥感、遥控等。有一次,我按照图示拼装了一台收音机,展开天线,打开开关,收音机立刻播放出了悠扬的音乐节目,收音机收到的声音是由电台通过电磁波送来的。除了这些信息领域应用外,在能源、材料、医学、交通、制造、环保以及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电磁波也有很多应用。
科学家们把研究电和磁的科学统称为电磁学。
电磁现象使我知道了磁性材料和电磁波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若是没有它们,我们就没有今天这应有尽有的幸福生活。电磁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方便。
善良的心
茫茫的大千世界中,又许许多多的人,可是谁又能敢说,自己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呢?
我读过一个感人的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小松鼠,大家都不愿意和它一起玩,因为他长的实在是太丑陋了,它的右眼睛上竟然像熊猫一样,长了一只黑眼圈,漆黑一片,它水汪汪的眼睛光彩都黯然失色,被掩盖了下去。小松鼠很伤心,有一次它来到一片清澈见底的小河,河上竟然漂浮着一颗亮闪闪的东西。小松鼠走上前去,废了好大力气,才把那颗亮闪闪的东西给捞了上来,突然发现这是一颗珍珠。这时候,小河上爬上来了一个老乌龟,它说:“这是一颗绝世珍品的珍珠,它是可以许愿的!”小松鼠惊奇地看着老乌龟,它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可以许愿!
就在它快要许愿的时候,一个老奶奶哀叹着倚在一个大石头旁边,眼睛都没睁开,垂头丧气的样子。小松鼠问她:“老奶奶你怎么了?这么怎么不开心啊?”老奶奶邹着眉头说:“哎,我的眼睛瞎了,看不见了!”小松鼠突然想到了它的珍珠,说道:“我希望老奶奶的眼睛看得见!”于是,珍珠突然发挥了它的神效,老奶奶的眼睛竟然看得见了。她惊喜地说:“我看到了我看到了!”小松鼠以为她看到了它丑陋的样子,正准备慌忙地逃跑时,老奶奶说道:“我看见了一只世界上最美的小松鼠!”小松鼠虽然还是没有恢复它的眼睛,但是它感觉它很“美丽”!
茫茫的大千世界中,善良的人或许有,但是也只有缪缪少数,只要善良的人每天都有,那么我们的世界就将更加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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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作文“?”与“!”——纪念一棵树男生寝室和女生寝室两栋楼中间,有着一排不起眼的高树。说它们不起眼,并不是因为它们太小。刚来学校的新生们,在宿舍楼前转悠时,一般是不会去看那一排树的,因为树后面就是异性的宿舍,所以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小小的避讳。渐渐地就习惯了用眼角的余光去看它们,知道那里有一排树,日子一长,习惯了它们的存在,也就令它们显得不起眼了。今天我又一次走过那条路,总觉得那里有一些不一样?今天的阳光真明媚啊。一直到小路的尽头,宿舍门口,最明亮的地方,我顾不得什么避讳,向旁边看去,才怔住了。宿舍门前的那一颗树被砍掉了。那一地的木屑,在深色的泥土上显得十分惨烈,惨白的横截面几乎让人看不见年轮,我蓦然想到初中学的课文《那树》。电锯吱吱呀呀的啃咬着它的踝骨,它却无可奈何。它会不会不想就这么离开?也对,一棵树怎么可能会有想要移动的念头呢?它喜欢周围的小树,喜欢学校的人,可是现在它就要走了。可能到最后连留在原地的树根也会被挖去吧。上午的天气很好,阳光却没什么温度。这时候学生们都在上课,不知道那些会互相嬉笑,或者只是沉默的背着书包回到寝室的学生们,发现它不在了会是什么心情?是感慨不再有它的枝叶遮挡住他们的阳光了吗?应该会有人感到可惜吧。会有人想起它吗?会有人会为它的离开感到伤心么?还是为它的消失而感到高兴?我在想些什么呢?其实我是有一些难受的。最开始的惊喜,在低下头发现散落一地的森森骨粉时瞬间荡然无存,留下的只是深远绵长的悲伤与感慨。我以为即使是移树,也不过是把它连根移走,再放到另一个地方安家,我没想到学校竟然决定将它斩断,可能是因为挖树更加的耗费资金。但我心里还是有什么地方在牵扯着我,一下一下的,隐隐的作痛。想想脚下的地板砖下面,更深的土地里,可能还留着它庞大的根系,犹如被埋在泥土中的残缺的尸首。我突然想哭,想要对着那惨白的树墩诚心跪拜。我不知道我在愧疚什么,可能是因为作为一个人类,我的同胞将它如此杀害,也可能是因为这么久以来从未好好看它一眼,直到它走了才假惺惺的难过一阵。但我确实是难过,就像小说看到最后主人公死掉了一样。它的生命篇章就此终结。可是小说的主人公还有人为他伤心难过,可是作为一棵树,一棵不起眼的平凡的树,它生命的消亡,又有谁会为它难过,有谁会记得它呢?我还记得,虽说不敢保证能记住它一辈子,但我至少不会就这么轻易的忘记。即使是再平凡的一棵树,也是会有人为它伤心的。它为我们开辟出一抹浓荫,夏天里带来清凉的好心情,怎么会就这么轻易的让人忘记呢?每一棵平凡的树,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它是土地与人类的联系,它是自然用来告诉人类生命之意义的使者。即使最后消亡于世,它也会用脚下站过的那一片肥沃稳固的土地,告诉这个世界它曾经留下过痕迹!现代的高楼一栋一栋地建起,带着远古时代湿润水汽的风被水泥墙拦起,平凡的自然在人类越发大开的“脑洞”中被绞碎吞没,古朴的生命,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亿万年之久的最初的规律,渐渐在我们的脑海中被淡忘。牛汉说过,人不能忘本。如果我们一味的追求领域上的发展,在时间的道路上与生命之本真渐行渐远,在飞翔的过程中剪断了风筝线,等待我们的一定是迷失在茫茫夜色中孤独痛苦的死去!那树桩,不知学校何时会让人将它移走。我想和它道个别,但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它。我只有写下这一段文字,来表达我对它的纪念。那条路的确显得更开阔了,但倾洒下来的阳光却时不时晃花我的眼睛。1200字以上 初中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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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子书亲爱的孩子,你终有一天会在十余年后呱呱坠地。你将以你自己的方式和这个世界道第一声好—天知道你的第一句话会说什么呢,是“妈妈”“爸爸"还是咿咿呀呀的稚嫩可爱的独特音调呢,但不管怎样,作为你问好的回礼,妈妈和这个世界会选择在将来的日子里一直爱你,一直默默地祝福你守护你,直到妈妈有一天不得不离去。妈妈希望你能够在未来迷茫的时候,可以参考一下当妈妈和你一样大时的妈妈的想法,那或许会对你有一丝小小的启迪。所以妈妈写了这篇文章。送给某一天十八岁的你。终会有一天你到了妈妈现在这个年纪,说起来妈妈现在还是个十八岁的小姑娘,妈妈和其他的年轻人一样,会拿大把的青春用来迷茫与彷徨,好在上天待我不薄,妈妈在放逐自我的日子里又有幸找回了初心。妈妈在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选择了休学自己在家复习,妈妈刚收拾行李回家的时候一直在想自己是不是太冲动了,毕竟妈妈的成绩不错,在学校里只要按部就班的学习就会得到一个差强人意的院校,但是妈妈的心很高,妈妈不喜欢差强人意。当初还在学校念书的时候,每天下晚自修的时候就已经十点钟了,而妈妈又是走读的学生,所以妈妈总会独自面对有星星摇曳的黑色天空,冬天的晚上冷的异常,妈妈会挺起身子快步穿过黑夜,妈妈曾经试过缩着身子,但那样不仅会更冷,而且妈妈多想的大脑会把曲着身子和懦弱联想到一起,妈妈不喜欢懦弱,所以妈妈选择勇敢一些去面对。妈妈想,或许和生活相处也是一样,勇敢并不是说你要气呼呼硬碰硬地去和生活讨一个说法,火冒三丈的要去找生活单挑,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如今像一个语焉不详的孩子,其实妈妈是想说你不必和谁抗争,更不必和自己,与其说“勇敢”倒不如说“不卑不亢”。著名表演艺术家秦怡曾说过:“人呐,活在世上能有一百年吗?你能恨一个将要走的人吗,我觉得在世上的时候大家就要和谐,其实很多事都是小事。”孩子,妈妈并不是一个偏执绝对的人,但是妈妈认为这句话说得很对,做人就是要和谐的。妈妈是经过这些独处的日子后燥热的心才慢慢的沉淀,初心才开始浮现的,妈妈原本也非常的燥热,心气非常高,我那时候对外界宣称我是非北大不考的。现在想来,那时候真真是为了虚名去的,是佛学中所说的“攀缘”或者说“强求”,其实随缘更好一些,得之我幸,弗得我命,最重要的是,天空中不仅仅是有我飞过的痕迹,而是有我尽全力飞过的痕迹。妈妈现在并不像当初看的那么重了,也不想证明给谁看,妈妈希望能够先取悦自己,再去取悦别人。现在想和你讲讲妈妈的初心。妈妈第一次真正关注北大这个院校,是因为妈妈一直想要找一个学术氛围浓厚的地方去修社会学,心理学,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与其做一个成功的人,不如做一个有价值的人”,妈妈正是这么想的,妈妈希望自己虽然是贫瘠的走进知识的象牙塔,但是能够充实的从象牙塔走出,回归到社会底层去,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毕竟妈妈也是出生于底层收入水平的家庭,看着那些七老八十的老奶奶们还去拉难以想象的笨重的板车,走街串巷的收废品,在大中午的马路边,吃着有馊味的饭再搭配两三根黄不拉叽的菜叶,妈妈真的是感到心如刀绞,那是怎样的一种愧怍与难过啊,你将来会懂得的吧。但是妈妈在学校里日复一日增加的压力下,妈妈的初心变了质,妈妈变得越来越功利,情绪越来越被成绩左右,北大似乎也只是一个为了衬得自己更加光耀的名号,似乎也只是作为一个有面子的理想存在。我如今真是感谢当初的那场冲动,让我得以静下来审视自己,慢慢的找回了本心,如今,妈妈的心很安定,说来也很难想象,如我这般有强烈竞争意识的人如今听见一些刺激我的“朋友们的进步”,心中并不觉得很急躁,因为妈妈知道自己只是以自己的方式去迎接高考的到来,并且也是为迎接更广阔美好未来的到来做准备。妈妈很喜欢龙应台的一句话——有些人在跑一千米,有些人在百米冲刺,而你却在清晨漫步,你会觉得自己被社会淘汰了吗?不,不会的。妈妈不怕黑夜,不怕寒冷,但是妈妈怕如此美好的青春年华被生生浪费,而它绝不会再来,妈妈只觉得浪费青春会让人感到心痛。许多人都说成功的人是在用青春在换成功,我倒觉得青春并不是作为一种交换的东西,奋斗让青春更加美好,成功则更证实了奋斗让青春更美好,更有意义。所以我们理应去选择度过一个有意义的韶华,不是吗?时间如白驹过隙,我们是浪费不起的。孩子,妈妈恐怕是有些啰嗦了,最后妈妈想送给你几句话——孩子,你有权以你自己的方式长大,你做事不必强求,但是要尽全力。1200字以上 高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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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朋友寄书来时,外面有风,雨雪正飘,那天最冷。快递说包裹破了,需亲自签收,我住在很远的另一个位置,裹着大衣出门,回来时,路已结冰。于书,我还是爱的,那种纸质的质感,草木叶浆的清甜,是安宁亦是雅致。在世间漂行,忙碌过疲惫过,相对于霜花书卷炉火的日子,我更喜欢睡觉。一直认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睡眠,因为只有休息和梦才是属于自己的,在崇山峻岭里漫游,在碧叶青草上匍匐,素手摘月,海底捞针都无人管。人,一旦连梦都被典当了,才是真正的一无所有。静日时长枕书眠,这样的安闲,实是难得。窗前,爬山虎垂下的丝绦,漾起一帘绿浪。醒来时,水面的波光折过米色窗纱,筛满一墙的碎金,人躺在波湾里,手边摊开的书亦是凌乱的,光与影在上面跳动,金色的小鱼一尾尾游进纸里。书与我是一种陪伴,需放在随手可及的地方,几上、床头甚至是地板上,我打着赤脚走过。时光是白色蚕丝睡衣上滚落的珠子,圆润柔和。那些合着的精灵在纸房子里睡觉,我不寂寞,它们也不孤单。空气里有细微的呼吸,是我的亦是书的,无需分清。喜欢睡前看书,在每一天,很多年我靠它催眠。昏黄的台灯下,海在掌心上温柔流过,鱼吻静水,我在一朵白莲里闭关。白天的烦乱悄然褪去,花隐窗前,合着眼,睫毛上有露珠滚过,我能听见来自深海的胎音和每一朵微距绽放的舒缓。梦和月亮一起浮出水面,干净洁白。云朵上的村庄、摇篮、炊烟、牧羊的女孩、坚实的后背,我趴在上面睡得香甜。书橱里的书不多,但够读,每一本都残留着我的温度,它们整齐地排列着,簇拥在一起。一本就够我摆弄很多年,看了又看,它们是我的老朋友,甚至是亲人。里面的每个人物我都喜欢,是长在心底的树,一天天清喜阴凉起来;每个字亦是熟悉的,被我深情的目光熨烫过,妥贴安稳。我一次次地放下,拿起,翻开,一直重复着这样的动作。躺在床上,有五彩霓虹透过粉紫色的窗纱,忽觉得还是睡在沙漠里,荒芜而又干涸,一切是死的,静到可怕,除了我,不再有任何生命的迹象。我必须起身邀请另外的一个朋友入住,与之对话。书!一种发不出声音的语言,一种隐形的生命,默默地游弋在每一个角落,是一个房间真正的温度,如寒夜里捅开的炉火,不管主人在与不在。文字亦是文字,请不要告诉我作者是谁,还有后面的布景。翻到哪页亦是哪页,久了,入心了,不管在哪里遇见,跳两行,就知道它是谁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味道,白天鹅在湖中起舞,黑白琴键按下的音符,永不相同。最好的文字还是曹雪芹和张爱玲的,洗白的蓝布大褂里面裹着一袭锦绣,不经意吹起一角,就足够惊艳。一层层不经意拨开,一遍遍消遣,从不厌倦,值得一辈子去阅读。读书,是一种改变。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确实,读书可以引领人走向更智慧的彼岸。不读书的人,一生迷茫,莽莽撞撞,永远在云里雾里徘徊,只能在晚年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后悔;读书的人,书是心中永恒的明灯,引领自己时时清醒,步步睿智,最终走出完美人生!读书,更是一种需要。人可以一天不睡觉,一天不吃饭,但决不能一天不读书!欧阳修晚年自号“六一居士”,其中的一个“一”就是拥有“一卷经书”,可见大文学家对书的需求。就像苏轼说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一样,书不但可以让人消遣时光,也可以将知识的雨露撒向读者心田,更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其实,每一本书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书香。书香不是花色,一眼灼人,却如梅花,暗香浮动;书香不是风雨,油然而来,沛然而去,却是高天,底色常青。让我们捧起手中书,抿一口清茶,感受悠悠岁月,品味淡淡书香, 与书一起,谛听时代的足音,追寻生命的履迹,发现社会的真实,感受文字的魅力。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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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与丑,善与恶读完了《巴黎圣母院》这部世界名著,文中的丑与美,善与恶,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印象。《巴黎圣母院》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的浪漫主义长篇小说代表作,发表于1831年,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并透过这种描写深刻地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表现了雨果的人道主义。她,爱斯美拉达,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她对这场虚幻的爱情的忠贞不渝,最终也使她被伤害得太深太深。她不但有一个完美无缺的躯体,也有一颗高尚纯洁善良的心灵。当诗人格兰古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死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用种种卑劣手段想强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斯美拉达宁死不从。当克洛德最后一次在绞刑架前让她选择时,尽管这时候她已经知道她所爱的人弗比斯还活着,她也找到了失散十五年的亲生母亲,非常想活下去,但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远远不如你呢。”他,卡西莫多,一个又驼、又瞎、又跛、又聋的丑八怪,先是遭到了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遗弃的弃儿,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美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邪恶势力和命运捉弄面前,强悍的卡西莫多,最终被撞的头破血流,拥抱着爱斯美拉达的冰冷的尸体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卡西莫多是以爱斯美拉达的迫害者的身份,最初出现在爱斯美拉达的面前的,他奉命在深夜去抢劫爱斯美拉达。当卡西莫多因为抢劫失败,被皇家卫队逮捕,被绑在烈日下的耻辱柱上受鞭打示众时,他渴求围观的人群给他一点水喝,却无人理睬。眼见着他快要晕死过去的时候,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勇敢地给他水喝的人,正是那位曾经想要抢劫的爱斯美拉达。爱斯美拉达的以德报怨深深震撼了外表畸形丑陋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的内心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强烈爱心和感情。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将爱斯美拉达从死刑架上抢救了出来,但是,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只能通过死亡的方式跨越了这条鸿沟,我想那可能就是唯一的方法了。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但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克洛德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邪恶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美拉达,也毁灭了自己。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包烂瓤的弗比斯队长,他外表英俊文雅,骨子里却粗鄙龌龊,酗酒说粗话是他的爱好,拈花惹草玩弄女性是他“自豪”和“自信”的特长;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兰古瓦,一个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尊严、责任的家伙。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格兰古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美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悲剧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对比推倒了及至。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所以,人不必为了自己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责任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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