疤
邓布利多说过:“伤疤今后可能会有用处。”这是我读《哈利·波特》时看到的,第一次读时,觉得没什么——毕竟哈利的疤有特殊意义的。但现在,我却明白这道理。
记得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因迷恋那威风凛凛、全身银红的奥特曼,每天中午,都会脱去鞋子,这在爷爷家那宽阔柔软的大木板床上,把床头的大箱子当多怪物来打。在我眼中,那大箱子就像一只凶恶的大怪兽,见着奥特曼——身怀绝技,硕大无比的我,只得任我踢打,而床呢?就是一个高楼林立却只到我膝盖的城市战场,又是给我欢乐的游戏殿堂,在我作对5513后的愉快天地。
一天中午,我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玩起了“奥特曼”游戏。不过今天我当的是怪兽,“咚咚”地来摧毁“房屋”。我把床上的两层被子立起来当楼房玩了起来。“轰!轰!轰!啪嗒!咚!”我唾沫横飞,有节奏地喊着,故意把脚踏得很雄壮,手握成拳头打去“刷啦!轰!咚!”“楼房”沉缓地倒了下去,像一棵百岁榕树被偷伐了一样。一抬脚,又把另一幢“楼房”踹到了。“哈哈哈哈哈!”我像电视中的怪兽一样仰头咆哮起来。
奥特曼来了!“咚”地一声,我倒下了。谁知前膝未着地,就不小心向前扑去,头前膝着“床”,已一下子向前冲了大半步,手又没扶,向前伸,“哗啦啦啦啦”地一声脆响,我这怪兽的右爪一下打向有玻璃门的立柜上。霎时间,碎玻璃“啪啪”地一头扎向瓷砖,粉身碎骨;还有些在右手边上。至今我还心有余悸;剩下的要么在柜子里,要么在床上,或是轻轻地夹在铁皮框上,摇摇欲坠。忽然我感到自己右手背上有隐隐的刺痛,翻来一看,啊,血!我立刻慌恐地不能自制,一只铁爪紧紧地攫住了我的心,右手像松鼠一般垂着,刺痛也被恐惧抵消了,只剩下“愣”。我甚至不知我在干什么,头脑昏胀,仿佛都不会思考了。
这时,门开了。从大人的神情看,我似乎犯下了滔天大罪——小舅两眼瞪得圆圆的,嘴半张着,一个劲“叨叨叨”地把我说个不停。他脸发紫,与平时那慈和的兰州人截然不同,大舅随在后面,面色严峻,气呼呼地望着;我二姨平时总怜爱地给我买奥特曼玩具,此时却怒视着我,一秒钟后又默默地给我拿鞋穿,却不知为何。
真的,我不敢直视大人们,因为现在我却比刚看到血是更害怕,我撇撇嘴,想哭,却见不到眼泪,只剩下抽噎声和委屈的目光,对地板上的玻璃倾诉。
后来,我便记不清了,好像只有三秒钟,我就被背下了楼,乘上去兰医的出租车。
注视着右手背上的浅疤,我终于明白了那话的意义——这对于每个人来说,自己的疤都有自己的故事和哲理,看着它,它仿佛告诉我——不要调皮,否则不仅是你,别人也会为这疤而痛苦的——我的亲人。
疤
因琐事气氛闹得有点僵的饭桌上,没有交谈,只有筷子与碗碰撞的声音。17岁这个年龄的性子带着点自傲与偏激,好话尚听,听多听腻的话总听不过五局就会偏激地顶撞。木筷与瓷碗碰撞的声音,与心跳声同步,当叛逆的火苗平息下来的时候,转头移向父亲,目光触及手背那条淡淡的疤后,又讪讪移回目光,嘴里的饭菜索然无味。
家里与寻常人家反着来,在厨房忙碌的并不是母亲而是父亲。母亲工作的忙碌,使两个孩子的伙食都落在了父亲身上,并不擅长烧菜的父亲只能自己在摸索中得到经验而谈,本就粗糙的手又多了厨房里避免不了伤害所留下的疤痕……
那年,看着忙里忙外的父亲,硬生生把自己挤近狭小的厨房里,想要去帮忙。无暇顾及我的父亲让我去拿下橱柜里的瓷碗,仰望了下对于身高还是有些距离的橱柜,又屁颠屁颠地跑出去搬了张小板凳回来,踩着小板凳勉强够到碗的边沿,却因重心不稳而向一旁倒去,父亲转身的那一刻接住了下坠的我,而后的瓷碗破碎声飘入耳中,却不想碎片受冲击力直直向我飞来,父亲用他的手掌盖住我的脸。一片黑暗中我听到父亲的倒吸声。其身后竟发现父亲的手背被瓷片拉开了一道口子。此后的岁月中,伤愈合了,却留下岁月抹不去的疤。
一直觉得父亲就像屏障一样,把所有的伤害都阻挡在外,我只看见他面对我时的强颜欢笑,却看不见那背后披满的荆棘。
作为女儿本该对父亲是善解人意的,却在父亲一次次的容忍下在他心底划上那么一道说深不深说浅不浅的疤。被世俗同化的世故总会抱怨自己的父亲没有其他人的父亲好。
深夜的晚上,困苦于作业太多来不及做完,父亲带着一杯白开水敲门而入,看见奋笔疾书的我,只道:“作业很多吗?”被公式,符号冲昏头脑的我,未经深思,脱口一句便说:“你看不懂的,看不懂的,别烦我。”日光灯下那站着的身影僵了僵,沉默了许久,将水杯放下便掩门而去。深夜寂静,等反映过来父亲本身文化水平不高,才发现无言一句竟已留下一道伤痕。
父亲身上都有着岁月怎么也冲刷不掉的疤痕,那是为他怀中孩子所忍受的疼痛。
沉顿间,我抬头看向父亲
“爸”
“怎么了?”
“今天菜很好吃。”
“不好吃才怪。”
看着父亲淡淡散开的微笑,只想说父亲,谢谢。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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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你绽放在我的心室壁上,如蔷薇般一瞬开满墙。青春里偶尔一阵狂妄的风,和着你如蔷薇般的气息,散漫在我的世界里每一个小角落;岁月里偶尔一米柔软的光,照在你阴郁的影上,印刻在我脑海的记忆深处。青春匆匆离场,岁月渐渐无光。一曲疼痛,我无处安放。我在慢慢长大,试图用时光的力量将你淡化。——题记不说再见的再见林左走了,在暮春时候。悄悄地,无声无息,没有一句再见。那天,午后的阳光异常温暖,窗外的栀子花盛开到极致。方小贝在手术室外呆呆地坐着,红肿又呆滞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手术室外的红灯。身旁是林左的父母和他的姐姐。她的耳边一直回荡着林左的那句话:你要好好地活下去。手术前,林左拉着她说,假如我离开,你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她忍住泪水坚定无比,不会的,不会的,你会好好地跟我回到学校里,考上大学。林左用力扯出一丝微笑,点了点头。便进了手术室。尽管医生说成功的几率不会太小,可她还是担心得要死。她只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了。方小贝看着那刺眼的红灯,突然窒息到不能呼吸。红灯终于熄灭了,走出来的医生眼睛一些湿润,一脸苍白。医生的嘴唇还在蠕动着,可说了什么,方小贝一点也不知道。只是林左的父母早已嚎啕大哭,悲痛欲绝地扑打着白床单上的林左。那一刻,方小贝只知道,她的世界崩塌了,连一点轰隆隆的声音都没有。洪水,地震,火山,冰雪暴,仿佛这一切通通都被摁下了静音键。她的头开始很疼很疼,心也疼得厉害。方小贝躬下身子紧紧地抱住自己,蜷缩一团在地上,冷得瑟瑟发抖。林左微笑地闭着眼,他逃离了病魔,逃离了痛苦。甚至,也逃离了她。她记得,那天在病房里,林左告诉她,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不说离开。是,不是说好了,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吗?你如此狠心,我要像白然仇视莫醒醒的离开一样仇恨你的离开。方小贝把头低下深深地埋在膝盖里,泪水和血腥味充斥了她的整个口腔。她不停地咬破嘴唇似乎也感受不到一点痛楚。头太痛了,心太痛了。无以复加。林左被火化了。她没有去参加他的葬礼。她恨他。火化后,林左的妈妈悲痛地带他回了上海,她多想去留住他,可她,又有什么资格。他带着对大学的希冀,对她的留恋,悄悄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连一句再见也没有。而他,才十九岁,花一般的年纪。林左的离开就像一把有毒汁的匕首狠狠地剁着方小贝的心。一刀有一刀,一刀又一刀,一刀又一刀。她的心都已经被剁得粉碎,黑乎乎的,还有没散尽的血腥味。那年暑假里,方小贝一个人躲在黑暗里,瘦了十几斤。如果星星不孤单第一次认识林左时,方小贝就有着异样的情绪。那不是青春期里孩子该有的情绪。她感觉,他们是不一样的,他们又有着太相像的模样。像彼此相望的两颗恒星。孤单着。方小贝是个勇敢又坚强的孩子,泪全藏在深不见底的黑夜里。这是林左给方小贝的留言。方小贝在视频面前乐呵呵地轻笑开来,也许你错了呢。林左也笑了,露一口洁白的牙齿,说,方小贝你的眼睛骗不了我。那一瞬间,方小贝的鼻子泛酸,眼里泛泪。心底一道道深浅不一的伤疤疼痛开来。方小贝告诉林左,其实她在学校里孤僻到一个朋友也没有,她总是害怕阳光,喜欢安静,喜欢散步,喜欢一个人听歌。讨厌所有人的热闹和笑声。她是一个极度矛盾的个体。她心里有很多疤,没完没了的痛个不停。她多想某时某刻就此死去,可她还有梦,还有疼她的妈妈。对了,方小贝还是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她的父亲,早就跑得无影无踪。方小贝说着说着就哭了,泪水泛滥成灾。方小贝说,她恨这个世界,恨她的爸爸。很恨很恨。林左听了难过得不能自已,可还是笑了笑,露出一口小白牙,方小贝啊,你是我妹妹该多好,我要拼尽全力去疼爱你。林左说,其实他也是一个孤单的男孩。他也害怕被抛弃,可是父母还是把他弃在这座南方的小城里。一个人买菜,吃饭,过一个人的生活,偶尔的小病痛也只能一个人扛,同样孤僻到朋友少之又少。他说,方小贝,以后你要做我最好的朋友,比亲人还亲的那种。一辈子。方小贝说,好。可是林左忘了告诉她,他是个有病的孩子,先天性心脏病。他十八岁。一年以前,林左在论坛认识方小贝。他们为一个小问题而闹得面红耳赤最后彼此言和,并承认对方都是对的。后来,方小贝说,其实我能赢你,我比你偏执。他说,也不一定,我也很固执。两个固执到极致的孩子,而成了最相近的亲人。对,亲人。以后的每天方小贝都要跟林左一起聊qq、接视频、玩网游、扮演陌生人的一切幼稚游戏。方小贝每次跟林左接视频所有的情绪都瞒不了林左。而他,总像个大男孩般笑着,露出一口小白牙。问,方小贝,你又怎么了呀?他说,你就不怕我是个骗子,把你骗到了再卖入深山大林去。她莞尔,哈哈,不怕不怕。那是一段在网络里建立起来的友谊,那是两个孤单的孩子沉甸甸的快乐。方小贝想,假如父亲还在身旁该多好,假如他就是我亲哥该多好。假如每颗星星都不孤单,该多好。青春影片,不会倒带那半年,是林左休学后最快乐的时光。有时,他甚至想,如果没有病魔的伴随,我一定会飞到方小贝的北方城市里去,做她的亲哥哥,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给她温暖的疼爱,然后,亲眼看见她入婚礼的殿堂,幸福得一踏糊涂。林左想着就轻轻地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可是,就在那天,一切都破碎在宿命的安排里。他心脏病突发,住了院。他的父母和姐姐都赶回了南方的小城。那天,是暮春时节三月十八日。林左已经有很久没有上网,方小贝甚至已经等得生了气。一天,两天,三天。。。。。。后来林左终于上了线,视频里,林左躺在白色的床单上,脸苍白无比。方小贝突然慌了神。林左知道已经瞒不了她,他说,他要动手术了。她吼着问他怎么了。林左告诉她,其实他一直都有病,先天性心脏病。他不愿他担心难过。他多想他们流着相同的血液,那样,他就可以给她想要的一切美好。他说,小贝,假如我离开,你要好好活下去。方小贝眼里早已噙满了泪,她发疯似地扑打着键盘,不会的,不会的,你不会离开我的。。。。。。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哥哥,你还没有考大学。。。。。。那一晚,林左没有睡,方小贝哭了一晚。所有的欢笑都潜藏着悲痛的离别,所有的疤痕都会不段更新。方小贝的疤被时光重叠,拉扯,沁出了血红色的汁液,脓水。他像被命运早已钳住的蜂蝶,没有自由。痛苦挣扎仍逃不出宿命的安排。然后,像是被强制分开的同伴旅者,向北,向南。巨大的背包和浓厚的孤单伴着他们一步又一步地向前走。方小贝说,林左,等着我,我来找你。方小贝在家里拿了三千块钱,辗转了两天两夜,独自一个人在火车上吃睡。然后就站在了林左的面前。那一刻,她觉得一切都值了。林左的脸苍白得不行,但在见到方小贝时还是吃了一惊。林左说,你真是个傻孩子。方小贝指着窗外,你瞧,栀子花开得多美丽。方小贝陪林左吃饭,给她削苹果,给他读泰戈尔诗集,给他轻轻哼唱歌曲。林左说,方小贝,叫我哥哥。方小贝说,好啊,等你好了,我就天天叫你哥哥。林左笑了,露一口小白牙。方小贝,我们要做一辈子朋友,不说离开。方小贝也笑了,哥,好。林左在29日动手术。方小贝知道后一个人还是跑去厕所痛哭得颤抖。29日的那天,他就离开了。那天,太阳暖得一塌糊涂,栀子花开得妖娆妩媚。那天,方小贝失去了整个世界。那天,方小贝没了声音。再见很久很久以后,方小贝爱上了阳光,爱上了旅行。她去了很多很多个不知名的远方。她想,她一定要去一个远到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去寻他。方小贝给林左写了一封信,地址是天堂:你给我的永远,转眼就成了你没说出口的再见。再见,真的能否再见?我亲爱的男孩,天堂里的生活会不会孤独?会不会有幸福掺杂快乐?我在这方国土里,将思念化成泪水。被阳光蒸发干净的水汽,你能否嗅见那些热思念?我最好的朋友,我最爱的哥哥,我恨你。一个人去的远方,我恨你一个人孤单的旅行。假若来世真的再次遇见,我要狠狠的打你,再扇你几个大耳光,再倒在你的肩头任泪成歌,所以。。。。。。下辈子,一定要第一眼就认出你。方小贝写着写着就哭了。她倔强着不让泪落下来。她仰着头轻声说,我仰头望见的蓝天啊,请你一定要写下我此刻的笑容。让善心的天使邮差,捎往天堂。她说,再见。林左,再见。那些刻骨的疼痛,关于青春深浅不一的大小伤疤。我用心铭记。 再用时光的画笔将你涂抹干净。未来还有很多冒险的梦,你再也不能让我疼痛。-----后记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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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农村的孩子喜于见到五彩霓虹灯,城市的孩子乐在听闻清亮蛙声。对于生在农村,长在城市的我,农村更是熟悉的新天地。亲戚家杀猪,无论关系远近都招来热闹一阵。车内,长辈轻叹时光流逝,物是人非,唯有我看着一幢幢高楼退出视线,一棵棵绿树闯进来,心中无限欢喜。想起很久前,哥哥在旧时的柴灶下,掀开厚柴灰,递过一个红薯给我,那味道仿佛至今还在嘴边。打开车门,低矮的屋檐藏不住高壮的芒果树,宽敞的院坝中早已铺好桌椅,大人们围坐欢谈。大嗓门的主人迎上来:“哟!来了呀!快进来,别光在门口站着。这是······”一番介绍,他似乎才发现大人们身后的我,指着一黑皮肤的小胖子说:“壮子,带妹妹和你们一起玩。”农村小孩不认生,大家不一会儿就熟络了。我们在院内跑窜躲藏,尽情享受着“藏猫猫”的乐趣。这一轮换我找,可那些孩子像凭空消失了般。见我手足无措,好心的大婶叫我去厨房看看。我悄悄的走进厨房,隔着穿梭忙碌的大人们仔细搜寻,终于发现宽大的灶台后有动静,我离“猎物”越来越近。“我捉到你们啦!你们在干嘛?”“烤红薯呀,待会儿就要用用大锅炒菜啦,炭灰刚好用来烤红薯。走,我们过会儿再来。”留下摆好的红薯,游戏继续。红薯好了没啊?我去看看吧!趁着躲藏的空隙我溜进厨房。老旧的灶台没有排烟装置,大锅內正翻炒的红烧肉溅出闷人的油气,连炒菜的人也躲得老远。我飞快地缩到灶台背后,用火钳扒开灰的一瞬间,手上传来钻心的疼,可以听到“嗞嗞”的响声,“哇”的一声大哭,有大人向我冲过来,提着我出了厨房。滚烫的油还在手上沸腾,有人找出牙膏抹在那块被烧的位置。那群小孩竟盯着我笑出声来,我底气不足地瞪回去,结果大人递过来的烤红薯。明亮的日光灯下,只听得见笔尖与纸间沙沙的声响。合上手中的书,抽出下一本练习,瞥见虎口处那个钱币大小的疤痕,不禁忆起这件可笑的往事,想起那单纯莽撞的童年。7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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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手腕上有一个阴影,那是一道疤给我留下的痕迹。那天,我和宿舍里某位女同学发生了争吵,女生的狂野一展无遗,她开始在我身上抓,她的指甲很长,自然也留下了一道不浅的伤痕,当时出了血,虽然不怎么疼,但我却异常生气,一脚踹在了她肚子上,没穿鞋。事后我也很后悔,不该这么鲁莽,可已经都做了,还能怎么样,我故作无所谓,女生没有反击,而是捂住肚子缩在了床上。我当时还在气头上,没怎么搭理女孩,害认为女孩就是娇气,就是矫情。我自顾自的包扎伤口。眼角的余光瞥向女孩,却看见她正一脸恨意地瞪着我,眼睛里简直能喷出火来。我毫不示弱的回瞪着她。两道目光相汇,再次擦出愤怒的火花。眼看又要吵起来,宿舍长赶忙过来拉住我和女同学,”都是一个宿舍的,吵什么吵?“宿舍长瞪着女孩,又转头看向我,”你也是,不轻点儿。真当xx是你啊,怎么都没事。“又看向女孩,”你和她吵什么吵,不知道她的脾气啊?“经过宿舍长的调解,我们才慢慢消了火气。女孩翻身下床去吃饭,我继续包扎伤口,血淋淋的伤口有些渗人。宿舍长也才发现了这道伤口,有些歉意的看着我。后来,我和女生绝交了,再也没理过谁,再后来,我们换了宿舍。伤口是好了,可我和她两个心灵上的门,却永远对彼此上了锁。5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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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大人说人生如戏,我说全靠演技那你们说,我这种人,是否活不过第一集人世间冷暖交融,而我却从未体验过暖还记得那个女孩对她妈妈说妈妈,那个人的眼睛真好看像星星一样而我就是那个眼睛的主人或许是因为我无知因为我冷淡应为我不问世事可这真的好么答案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啊你们问我经历了什么呵呵我是一名孤儿在你们抛弃我的那一刻我便已经注定此生生出来是个窝囊废死了也没人立个碑可我不甘心啊我真的不甘心不甘心此世我将一事无成于是我努力,拼搏靠着自己的手爬刀山爬到那万人瞩目的顶尖他们看到的只有那辉煌的一刻而看不到我为了爬上来所在身上留下的那抹不去的累累伤疤我这一路走来再看看自己的眼睛看不到星星看到的只是万丈深渊2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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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疤暑假里的一天,我上完兴趣班,到学校门口等妈妈。我们班的苏敏哲碰到我,拉住我的手,飞快地转圈。突然他的手一松,我就重重地摔到地上,头撞到了水泥地面,顿时起了一个大包,像乒乓球似的。我痛得“哇哇”大哭,苏敏哲也吓坏了。严校长看见后,把我送到医务室。范老师帮我把伤口消了毒,我才止住了哭声。这件事可把我的全家人都吓坏了。妈妈和外婆特别叮嘱我,叫我不要吃酱油,生怕留下疤,我答应了。从此以后,凡是红烧的菜我一律不吃。过了几天,我的伤好了,没有留下疤痕。爸爸、妈妈、外婆这才松了一口气。200字 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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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中的一句话_作文风雨中的一句话导读:本文是关于初一作文风雨中的一句话,感谢您的阅读.人生如四季,风雨雷鸣,变幻莫测,有时,可能会在暴风雨的冲淋中迷失自己的方向.但是只要把握住自己,才会迎来灿烂的阳光.我曾在学习的十字路口徘徊许久,终不能下决心该走哪条路,可是,在我学习生涯中的导师的一句话,便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那时,我上小学.可是,不知为何原因,刚迈入小学课堂的我,便出奇的厌恶学习.一听到老师讲课,就打哈欠,并且有一阵倦意袭来,接着,便与周公相会去了.有一次上课,"娇姣同学,你起来回答一下,天上为什么会出现彩虹?"老师竟然把我硬从周公那儿拉了回来.我站了起来,揉了揉朦胧的睡眼,呆呆地看着老师,这时,不知谁冒出了一句:"彩虹仙子偷吃蟠桃,触犯天条."未经大脑允许的我,竟鬼使神差地说了出来.同学们哄堂大笑,老师怒视着我,我意识到了"战争"前的那种紧张气氛.果然不出我所料,下课后,老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狠批了我一顿,现在的罪状又罪加一等了,任课老师们对我视而不见.虽是这样,可我依然没有改变,依然我行我素.直到勉强上了六年级以后,班主任换了.新班主任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一身的现代化气息,给我们这个穷乡僻壤的小学校增添了色彩.她任我们的英语老师,与她相处一阵,感觉她非常善良与和蔼.尤其是她那一口标准流利的英语,让人叹为观止.有一次上课翻译单词,由于她的教学风格异样,课前没有通知我们预习,所以没有一个人举手.意外中,她竟叫到了我,我机械般的站了起来,逼不得已下只能蒙了.她要我翻译的是"爱屋及乌",这时,我想起大姐曾教过我,答案为"loveme,lovemydog."但也不能肯定,我还是说了出来,我等待着老师的批评,可没想到老师却说:"you'reright,verygood!"这是我上小学以来第一次听到别人对我的表扬,心里美死了.突然间,觉得学习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啊!从此,学习的兴趣高涨,不管是在什么时间,不学习的话,总觉得有点空虚.有时,半夜醒来,也要学点,困了再睡.就这样,一天又一天,反反复复,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在期末考试中得到了不错的成绩.任课老师们都大跌眼睛,对我刮目相看.这自然得归功于我的那位英语老师,是她,在我迷茫时为我照清了方向;是她,让我明白了自己的价值;也是她的那句话,让我找到了自信的支点.更让我明白了:要注重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有时,一个不经意的细节便会改变你的一生!9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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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疤按照家族的规矩,每个人过生日都有两次,一次是阴历,另一次是阳历。14岁的生日来临了,这是很难得的一次,因为难得一次生日还没放假,能与同学一起庆祝,不在是在家孤零零地度过。同学也很热情,都说送生日礼物给我,和我庆祝生日,但这一天,我是以泪来结束,因为承诺不再兑现,诚信再次失去。这种泪的味道很熟悉,这种泪流下的感觉似曾拥有。它把我带到了那个我努力把它忘掉,却怎么也忘不了的记忆中去,那一幕……那是十三岁的生日,恰好,那天正是小学的毕业典礼。嘻嘻哈哈、快快乐乐的六年小学生活要结束了。面对相识了六年的小伙伴,大家都有万分的舍不得。在那榕树下,我们十几个好朋友互相击掌为盟,在毕业典礼那天交换礼物,作为相识了六年的这份友谊的永恒的记载与纪念。当大家知道我还是在当天生日时,还说为我庆祝生日。但毕业典礼那一天,我永不能忘记。当我把一份份精心选购的礼物放在好友的桌上时,我隐约看到了他们空空的双手。那天,我收到的只有三份礼物,但我送出的近二十份。我并不是舍不得金钱,哪怕他们送的只是一张卡片,只是一张白纸上写的一句问候的话,我也会满足。但没有,只有三个人兑现了当初的承诺。回到家,妈妈看到我空空的手,带着嘲笑似的语气说:“真么样?不听妈妈说是不是碰钉子了?我都说了,只有你这么天真,还在说什么要遵守承诺。”我伤心极了。难道,他们都忘记了当初在榕树下的击掌为盟了吗?有不少好友都与我考上了同一所初中,他们都说忘了带礼物,上初中后补上。但多少次的见面、碰头、聊天,但这件事在他们眼里却像是不曾发生过。仅是一年的时间,同样伤心的事却发生两次了。诚信失去了,不再能补回来。我流泪了,正是这种味道,也正是这种感觉。泪的苦,把我从记忆中勾了回来。14岁的生日还有一次,我不想还是以泪来结束,我真的不想再回去那段记忆中去了。毕竟我的心,真的已经伤得很重了在我的心上,永远的留着这么一道疤,它永远永远都将会是血红的。因为我相信,这今后的生活中,还会遇到礼物与诚信。我该拿什么来止血呢?礼物,给了我这种感受,诚信,给了我这种感觉。礼物与诚信,我永忘不了。8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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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给我的启示万象更新的春天带着生命和希望,步伐轻盈的来了,我校的春季运动会也顺利的开幕了。校园里欢歌笑语,彩旗飘飘,一片热闹的景象。200米田径赛场上,只听裁判员的号令枪‘砰’的一响,运动员们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像终点飞去。突然很有希望夺冠的‘045’号运动员的鞋子掉了,就见她赶紧弯腰穿上鞋子,又奋力的向前追去,最终跑了个亚军。像这样掉鞋子的事在下午100米的竟赛中也同样的发生了。可是这位运动员却放弃了比赛,没有听从旁边鼓劲同学的勉励,在大家的惋惜声中离开了。同样的事情不同的结果,让我很受教育,我觉得做事情应该坚持不懈,就应该向‘045’号运动员一样有永不放弃的精神,才能有成功的希望,不应该半途而废。250字 三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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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的魅力一年一度盛大的运动会开幕了,欢笑和汗水再一次撒满整个赛道,让我们的青春岁月再一次充实。无论是田赛,还是径赛,对运动员都有着极高的要求,所以他们都是各班的精英。即便有输有赢,但他们都是生活的英雄。100米:是速度与激情的拼搏。站上起跑线是一种选择,离开跑道是一种勇气,冲过终点线是一种胜利……在那风驰电掣的十几秒,有多少人比起眼睛,咬紧牙关,将一年以来所有的训练成果转现出来,使自己在下届运动会上也能如高手一般从容不迫。200米:一个小小的弯道却令“无数英雄尽折腰”,在我们眼中,那只是短短100米的弯道,而在运动员的眼中,那100米也是人生的一大弯道,你是否有勇气全力冲刺那多出的100米?你是否有详尽的战略去完成比赛?你是否能跨出探索人生的一大步……400米:独一无二的中长跑漫长的300米和最后100米的冲刺,让人不得不心生畏惧。竭尽全力的“拉锯跑”和不管不顾的冲刺,看着就令人头皮发麻。1500米:令人畏惧的两圈半当真正的勇士站在起跑线上,当目光坚定地看向远方时,看台上的观众从不会吝啬他们的掌声和欢呼声,因为对于某些人永远不可能完成的1500米,在运动员眼中却是殊死拼搏的几分钟。运动员们地奋力拼搏,不仅挣得了自己的荣誉,更为班级争取了荣誉,我对他们敬上做崇高的敬意。500字 高中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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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的魅力生命在于运动,人们把最宝贵的生命之关键归结于运动,可见运动的魅力如此之大.想一想,定格在人们脑海里的是这样一些画面刘翔冲破终点线,刹那间发出的那一声呐喊;姚明腾空跃起投出篮球的那份自信;贝克汉姆踢出会拐弯的香蕉球时的那份潇洒!除了这些运动明星,让我们感觉跟亲切的是我们周围的同学运动时的雄姿.一个月前的篮球联赛,让我们欣赏到了一场有一场的精彩的比赛,每一个班每一个同学都在热情高涨的投入.一个个身影总是在不经意间在我眼前晃动,或是队员在赛场上奔跑,有着十分熟练的动作,有着团结合作的精神,或是场边围观加油的同学们声音响彻整个球场!在这些身影上折射出运动的魅力,运动使人兴奋、使人健康,运动丰富了我们的课余生活.运动不仅是一种形式,它吸引人更多的是它融入了一种精神,即奥林匹克精神,无论是运动明星还是同学们,在运动中都追求着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这一理念,这场篮球赛为这种精神做了完美诠释,无论是胜是负,每位同学脸上洋溢着依然是灿烂的笑容.因为这场篮球赛拉近了同学们的距离,运动还催人奋进,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密切、更亲切.运动还有着锻炼人们的意志,增强体质等诸多好处,我们应该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亲身体会运动的魅力,下星期是我们学校运动会,运动会的项目丰富多彩,在以往传统的比赛项目里,还加入了拔河这一集体项目,拔河不仅体现双方实力,更多的是看大家的合作能力.20x50米接力也是集体项目,不仅要快,而且要稳,挑战性极大,项目有跳高、跳远,比高度比远度更比技术,还有女子800米、男子1500米长跑,看似艰难,其实只要咬牙坚持,完全可以全程跑下,更重要的饿是我们的意志,由此变得更加坚强.校运会的举办并不是为了选拔人才,而是一个促进友谊、团结,发扬奥林匹克精神的活动,只要你自信都可以参加.因为,运动场上没有败将,只要你参与其中你也会成为运动明星.可以说校运会给了我们一个展现自我、挑战自我、感受运动魅力的机会,希望同学们踊跃参加,让青春的汗水激情挥洒,让我们整装待发,跟上运动之旅的步伐,到运动场上体会运动的魅力吧!750字 高中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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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最大的好处健康、快乐和远离疾病是运动最大的好处,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多采多姿,也可以让紧张忙碌的心情得到短暂的放松。我最喜欢的运动是跑步,可以让体力充沛的我得到释放。每当在学校上体育课的时候,和同学一起练习跑步,不仅可以让同学之间的感情更融洽,还可以让我静下心来,为一天的学习而做准备。每当星期假日时,最喜欢和家人一起去运动,这是最幸福快乐的时光,家人的身体也可以越来越健康,也增进了家人之间彼此的感情,使生活变得更幸福。运动好处多,大家要常爱护自己的身体,要时常多运动,这样子身体才会变得很健康。200字 小学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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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疤的故事作文疤的故事我额头有道疤。疤的位置在额头正中间,丑得明显,这道疤陪我也有段时间了。刚有的时候特别懊恼,好好的脸偏偏被这一道疤给毁了,于是总想着用头发遮一遮,母亲似乎也明白我的心情,每天都记得帮我擦芦荟胶。渐渐地,我反而习惯了它的存在。关于这道疤的来历,是有些自作孽的。那时候临近期末,学习时间紧张,偶尔的空闲时间就显得愈加珍贵,尤其是吃饭时间。餐厅到教室的那段短短的距离正好是放松的机会,于是我就完全放开身心,蹦跳得朝教室前进。然后,就只听“砰”的一声,额头狠狠撞在了门的上沿,身子也一个腾空摔倒在地上,脑子里是一片空白,反射性地摸摸额头,是血。突如其来的自由落体,使我全身痛得无法动弹。额头上的伤口像喷泉一般,不断的喷涌着鲜血,染红了头发也染红了教室地板。脑子一阵一阵的发晕,只听见周遭吵吵闹闹的,然后就被送往了医院。在医院等待的,还有一位惊恐万分的母亲……焦急似火的母亲一手紧紧拉住我的手,一手帮我按住伤口,没了平时的那般沉着冷静,反倒像只迷茫的小鹿,不知所措地不停地询问着急诊医生。开始缝织伤口,虽然额头上早已打了麻药,可是第一次在头上动“刀”,害怕与莫名的疼痛油然而生。医师在额头上一针一线地缝,是那样的清晰。害怕与紧张使我拼命咬着下嘴唇,手指紧紧抠着裤管,仿佛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好受些。突然一双手紧紧握住了我,那是母亲的手,带着手心的温度和无言的安慰。母亲的爱,给了我莫大的温暖与安全感,我渐渐地放松下来。时间似乎变得格外漫长,缝好后,我重重地松了一口气,却听到母亲也放松地说了句“终于好了。”原来紧张的不只有我自己,也许母亲比我更加担心,更加忧虑,却还要故作冷静给我安慰。看着母亲又在不停询问医生的身影,突然觉得额头的伤口也没那么疼了。默默望着镜中的自己,一道丑陋的伤疤从此与我相随……有人说我会恨它,但我不会,因为它总能让我想起母亲为我担忧焦急的身影,让我在感受到母亲浓重的爱意的同时也暗下决心,要让自己变得更加成熟稳重。母亲会慢慢变老,而我会逐渐成长,脱去稚嫩的模样,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再让母亲为我担忧而为她撑起一片天地。那道伤疤就是一个永恒的见证。一道伤疤就是一次成长……我额上有道疤,其实我还蛮喜欢它的。9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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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疤我的痛我这辈子最爱的人除了爸妈就是弟弟了,但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也是弟弟。弟弟今年三岁了,却连话都说不清楚,我不知道这其中是否有我的原因!那年放假时,我除了写作业就是和他玩。记得那时他还不到一周半,有一次爸爸妈妈在整修我家的台阶,所以便让我照看弟弟,我非常的不情愿,因为那时屋里的电视上正演着我喜爱的电视剧,可能弟弟看到爸爸妈妈修台阶感到很好奇的缘故,我让他上屋里去玩时,他偏偏不肯执意要到外面去玩!可我在屋外看着他,却又对屋内的电视念念不忘,想着电视里的故事情节,“幕后主凶到底是谁啊……”最终自己赢不了心中的念头,我一会便往屋里跑一趟,妈妈问我什么原因时,我便撒谎说是喝水,看表啊等等!剧中的情节也太扣人心弦啦,所以我在屋内停留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正在我注视着电视时,忽然听到屋外“哇”的哭声,等我关了电视跑出去时,眼前的景象让我惊呆了!弟弟趴在地上,下巴上的鲜血不断溢出,我赶紧跑过去把他抱起来,这时正在拌水泥的爸爸妈妈也闻声跑了过来!妈妈一把夺过我怀里的弟弟,目光中充满了关切和疼爱,一边急切的询问是怎么一回事,一边检查着弟弟的伤势!爸爸厉声问我:“他是怎啦,你不是看着吗?”“我……我不知道。”“你怎么不知道。”“我进去喝水啦!”我的声音因为害怕和心虚而颤抖着且越来越小,小得几乎连我自己都听不见!“快把孩子抱到屋里去吧!”妈妈非常焦急地说。在屋里,妈妈小心翼翼的擦着弟弟的伤口,爸爸给他撒上药粉。听着弟弟一阵阵哭声翻涌而来,心里特别不是滋味,看着爸爸给弟弟上药,自己却无能为力,心中更是惭愧。我非常担心的问:“弟弟的伤口深吗?”“你怎么没看好弟弟呢?应该是磕到了砖头,恐怕要留疤了,唉!”妈妈心痛的对我说。我本以为爸爸会狠狠的“收拾”我,但不知为什么他们什么都没说,只是让我看到他们一脸的痛楚,仿佛摔倒的不是弟弟而是他们自己,这更使我自责。我多希望爸爸能狠狠的“收拾”我,让我的心可以平静一些啊!这件事已经过去两年了,可是每当我看到弟弟下巴上的那道疤时,我便心如刀绞,我悔恨自己做事的不认真,悔恨自己连电视剧的诱惑都难以抵挡,每每这时就更加的使我无地自容!我不知在心底里说过多少次:“弟弟,对不起,哥哥很爱你。”正因如此所以我要走好以后的人生之路,不让遗憾再次留在心底!9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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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生活作文:暑假,那道疤吃完了饭,一窝的小麻雀就开始“欢叫”了。“老姐,你干嘛每年都去昆明啊,也不陪陪我~~”高一暑假生活作文800字:暑假,那道疤知了在树上不停地叫唤着,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这炎热的天气告诉人们,夏天来了;告诉身为小学生的我们,暑假就要来了。收好假日作业,一步一步地往回家的路上走着。低着头,漫不经心的盯着地上那一点一点缓缓向前的脚尖,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抬起头,看见大家都好高兴啊。是啊,所盼望的暑假来啦,又有几个是不高兴的呢?但不巧,老天却让我不幸的成为了其中的一员。每年的暑假都让我高兴不起来,因为我那最最亲爱的表姐就要去昆明了,今年。也不例外。放假的第二天,表姐回来了,我和表姐他们足足玩了一整天,等到妈妈回来后,早已是“夕阳近黄昏”了。妈妈满面春风的走进了厨房,不一会儿,一道接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就端了出来。有“糖醋排骨”、“清蒸桂花鱼”、“炉面”等等等等,这,可让我们这些饿了一天的小贪吃鬼憋不住了,举起筷子,管他三七二十一的开怀大吃了起来。吃完了饭,一窝的小麻雀就开始“欢叫”了。“老姐,你干嘛每年都去昆明啊,也不陪陪我~~”我搂着表姐的手,撒起了娇。“我要去昆明学跆拳道和游泳啊,你不是也要去补画画,都不在家。”表姐也学起我来,嘟起了嘴。“哦,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呃,好饱啊,我也不知道诶,可能8月26号或27号吧``````.”表姐很不雅地打了一个饱嗝,说道。“那么晚啊,我补课也就一个月嘛,你去那么久~”“诶诶,我也一个月啊,只不过是各一个月罢了,呵呵~”“嘿,你俩干嘛呢?”正在我和表姐聊得起劲的时候,妈妈凑了一句,“辰8月29号生日,巧不巧,你们等辰生日过后就要上学了,到时候``````”妈妈越说越带劲,我和表姐只能笑笑就作罢,可是一想到表姐就要走了,我就不知道怎么了,明明表姐每年都会去的啊,为什么我总是舍不得``````也许,这会是我暑假生活中的一道疤吧。7月4日,明天,我永远也忘不了。明天,表姐就要坐上飞机,飞上那我所倾往的天空,飞到那四季如春的昆明了;明天,表姐就要离开我们,回到她爸爸妈妈的身边了。心中,不知是什么感觉,但我知道,表姐一定很开心,因为,她很快就可以见到她的爸爸妈妈了。暑假生活的一道疤,必定是我开心暑假的一道显眼的疤。高一暑假生活作文800字是不是对同学们有所帮助呢?希望同学们的作文水平都能有更大的提高!9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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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义——《刀疤豺母》读后感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在生机勃勃的盆栽上,我正踏上一条幽径,沐浴着徐徐春风,进入树林深处,享受着独一无二的好晨景,好心情。忽然,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兔子,有那么一瞬间恍神,想起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本书……在一片无边无垠、一碧千里的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为首的是一直脸上挂着一条刀疤的母豺。对于生活在尕玛尔草原的人们来说,豺,无疑是最可恶的动物。强巴自打遇上三年前的那件事,更是对金背豺群反目成仇……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多么希望自己的生活里的一切问题都能如同《刀疤豺母》这本书里的情节一般,有了问题就去寻找解决的方案,还自己最初的生活状态,,而不再是为了利益尔虞我诈,不肯善罢甘休。这些自认为聪明能干的“大人们”啊,你们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我晃过神来,想要抚摸那只兔子的时候,兔子却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抖落肩上的一片绿叶,继续在这绿色、清新的山荫小道上越走越远。我哼着歌,慢慢的回想着刚才所想的,散步在这朦胧的山色之中……9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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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期末征文]故乡的耻辱之疤_900字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的歌声多么响亮,在我土生土长的故乡,有一块曾被战争践踏的地方。砰砰砰…这场耻辱之战就从这枪声中拉开了序幕,一声声的枪响,震撼着人们的心弦,英勇的游击队战士誓死抵抗,死死地守护自己的家园。敌人的炮火像连珠炮一样,一颗接着一颗,全都轰炸在战士那健壮的身躯上、胸膛上。可这炮火的驱动并没有使战士们逃离,反而增加了他们保家卫国的信念。前一波倒下了,后一批又涌上来了,正是因为战士们前赴后继的精神,才换来了如今我少年的幸福,我故乡的繁盛,我国家的富强。心中的愤怒与敬佩让我再一次来到这令我心痛的地方--英雄纪念馆。走进纪念馆,一个耸立于高空的纪念碑就猛然出现在我的眼帘,它静静地伫立在园中,显得那样安详,那般沉重,我不敢再向前去,因为我害怕那不争气的混浊之物--眼泪会惊扰了这安静的乐土。我远远地瞻仰着它,心中波涛汹涌,仿佛当时的场景又重演了一番。我平复下自己的心情,慢慢向前移去,再次抬头仰望它时,它还是那么的庄重,严肃。‘人民英雄永垂不朽’这八个金灿灿的大字被牢牢地刻在了那青墨色的石碑上,我怀着敬畏感恩的心围着它转了一圈,并敬了一个正式得不能再正式的礼。再往前走,绕过这些青葱的松树便可以看到那战士的墓碑,望着这一个又一个战士的坟墓,我的心就悄然地流下了泪,不一会便又潸然泪下,不过在这眼泪中除了悲痛还有几丝骄傲,那是为我们民族有这样的英雄而骄傲。曾经斗志昂扬,本该享受世界的他们,却因为先前清政府的昏庸无能,当时日本的无耻进攻,而长眠于祖国母亲的怀下。亲爱的人民英雄,你们的奋勇让我们的心中又多了一份斗志,少了一份颓废;点燃了一份希望,浇灭了一份失望;涌出了一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之心,隐退了一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糊涂想法……故乡啊,故乡,你是我心中最美好的地方,这块耻辱之伤已在我心中结疤,我绝对不会将它忘记,而是将它铭记在心,成为我前进的动力。初二:姜晨雨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开头简洁自然,结构清晰,心理描写真实,体现出作者良好的语言驾驭能力;文章很有说服力,也发人深思,从写作上来说,情节生动,读起来深受教益。美中不足的是,文中又出段落篇幅比较长,阅读效果不是很好,容易产生视觉疲劳。作者需将该段落做些合理的细化,分为较短的几段,整体内容感觉不错,继续努力吧~点评老师:苏璐璐9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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