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1200字以上

心情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夏风轻轻一吹,我们像蒲公英般离散.却还未懂得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甚至倔强的以为,那是理所当然的.直至只剩下这10来?痰氖奔洌?颐鞘祷奥昧?-----珍惜.

前请提要;

【4.20】

今天,星期一HO~是我和W同桌的第三天,我突然发现,不仅是W讨人厌,嘴巴臭.还有一个比W更讨厌上100倍的人…p.真的,他很讨厌,有时甚至比W还讨厌.不!我应该早就发现的.在我刚转到这个班时就觉得的.(不仅是我,全班女生都这么觉得,所以他才有了‘人渣’这个绰号)总之很讨厌他们,所以终于忍不住气,在放学后跟760“诉苦”,也可以说是投诉!不!我本来就是要投诉他们!(看~害我语无伦次)总之呢,向760投诉了,他们上课总是说话,话题又恶心~(真的好恶心,说那种很色的话题,又讨论我们班的女生,谁长得不好看什么什么的,长得恶心.差不多女生都被他们讲了,你们看,两男生在上课时间讨论这些东西,这还是男生么??晕倒吧!)严重影响到我了.我不想再和W同桌了等等话语…

【4.22】

科学课,中午,日记被偷看了.是W,看他似乎很生气,还说什么,原来如此,我和P会分开是你告的密!你有种!等着瞧!我最讨厌人家在背后重伤我!(妈呀,我就只说了讨厌,我说他讨厌怎么了,这是事实吖!)我听他这口气,回了句,哼!我说你什么啦!我说你什么啦!/你敢说没咩?还说我耍赖喔/就算是又怎样,你就那么小气,被女生说说都不可以!----上课了.科学课上,他突然扔给我一团纸,这这,字写得不好先不说,就说里面的内容吧,貌似什么挑战书,话语呀不堪入目!!我一气扔了回去!此后的‘战况’还在继续…他时不时一句粗口,我骂了回去.就这样不停对骂.到被老师训斥才停下…之后,终于换了同桌.

【5.30】

5月尾了,不知不觉,离毕业的日子更近了些.

很久没写日记了.潜意识里有点害怕掺杂着讨厌.呵~真奇怪!自从被W看到我的日记的内容,也无心再去写了.也许W表情上没什么‘委屈’.但从‘硬硬地’口气中似乎听出什么;哼!P,你知道吗?我告诉你!这个人在日记里写我们什么好贱的!/哼!你有种!/记不太清楚,自己的大概.说到那件事W都会哼一下.切!什么嘛!还哼我?!…也许吧,我的做法也绝了点(我承认我在日记骂了他们不少).可能吧,我的做法也伤害了他们的一点点自尊.可是这个时期的男生,也应该好好绰绰他们的锐气!哼!想法,行为幼稚不堪!

我不是说成熟的男生就好.只是,我们都不是1,2年级的小女生,小男生了.是毕业班的学生了.我讨厌男生那仲死缠烂打以表示LIKE的小动作.(比如B对于L的like,全班人都看得出.虽然L有BF了,可B还是喜欢惹L,想让她注意他呗~)LIKE一个人,大大方方说出来不行么?作为90后,应该更大胆的表达自己的LOVE吖!其实,幼稚也是一种可爱.或许,以后的日子,我再也不会看到这样的我和你.我们都会变得虚伪(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读这两个字)…所有男生都变得不再幼稚,我相信,到时候你们AND所有GIRL~会更有刚去表达自己的FEEL!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BOY and GIRL

难道真的要失去,才懂得珍惜?!

这个夏天,快离开的我们,也许,故事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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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真希望时间就此定格.但又岂能如我所愿呢?唯有好好的珍惜罢了.

明天就是6.1节了.或许对一些人来说没什么值得纪念的,但对于我,我们来说是不同的.这是小学生涯最后一个儿童节.更是我人生中最后一个儿童节.开幕仪式,漫天的彩带,闪烁的彩片.向我诉说着这一切的开始,一个美好的开始.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心中莫名高兴,却掺杂这一丝伤感.我不再是那个小小傻傻的我了,我会慢慢地变得不再幼稚,变得…虚伪吗?这个词让我心颤.其实也没什么的,我不否认,我现在也开始虚伪了起来.这,只是保护自己的一种保险吧.

在周围,很多的人,我辨别不请他们的面孔,唯有自己也带上面具.

突然嘴角弯起一个弧度,自嘲.

大家随便评论,我不介意,文是写出来给大家看的,看不惯的,尽管给我投诉吧.我没关系.这本来就不是作文,我也没说是作文.怎么说呢?算是一种以日记的方式写的文吧.主要的是写自己的感觉.自己也觉得写得烂,感觉乱乱的.

“象牙塔”里的爱情

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诱惑的夜,欲望的眼,青春的爱情鸟飞来又飞去。这些浮出海面的“人鱼公主”,演绎出了一个个惊心动魄又耐人寻味的爱情传说……

恋爱中的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明明知道有些爱情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但还是会义无返顾地去爱。也许,在她们看来,爱情的过程比结果更为重要。

我是一片云

多年以后,依依仍清晰地记得大二时的那堂现代文学课。那是一个暮春时节的午后,依依原本想趁着春天大好时光“逃课”出去玩。可是,听说从那堂课开始将由一位新老师来上,很可能会点名。依依觉得挺不开心,只得无可奈何懒懒地和同伴们一起去上课了。

当秦先生第一次出现在教室门口的时候,依依的心猛地一动。秦先生长得酷似“徐志摩”。依依是一个喜欢文学,很情绪化的女孩子。上中学的时候,依依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中,从同学那儿借到一本徐志摩诗集。在那个静谧的夜晚,依依把志摩的诗集压在数学课本下,静静地翻读着。在依依年轻的心里,渐渐爱上了这位半个多世纪前已经在空难中逝去的浪漫诗人。因为喜欢徐志摩,依依似乎比以前更喜欢文学了。依依高考的那一年,大学中文系已经失去了八十年代的辉煌。依依却打定了主意要读中文系。然而,进大学一年多来,依依有的只是失望。第一堂课上,老师就告诫他们:“中文系不是一个培养作家的地方。”再看看周围的男生,几乎都是报考其他系分数不够而被调剂过来的。因为学非所爱,那些男孩们的学习热情普遍不高。在依依看来,他们全然没有一点她中学时代想象中的“中文系才子”的风华。

然而,秦先生的出现,重新唤起了依依心底美好的想象。秦先生看上去不过三十几岁,年轻英俊,风度翩翩,潇洒倜傥。秦先生的声音富有磁性,听起来很动人。这堂课,依依不禁浮想联翩,她想到了当年在北京大学的讲台上,风神潇洒的“新月派”诗人徐志摩。

打那以后,依依特别想上的就是周四下午的“现代文学”课。不知为什么,依依特别盼望着秦先生的出现。偶尔,在校园里遇到秦先生骑着车匆匆而过,依依会情不自禁地叫他一声:“秦老师好!”秦先生朝她亲切地点点头。显然,秦先生在众多的学生中并没有特别留意依依。

依依开始神经质地到处打听有关秦先生的掌故。她是多么渴望了解他啊!宿舍里的同学都知道依依特别“崇拜”秦先生,也都帮她到处打听秦先生的情况。渐渐地,秦先生的背景渐渐的明晰起来了。秦先生当时三十一岁,刚从北京一所名牌大学中文系博士毕业,被邀请到这所大学来任教。秦先生已经结婚,妻子是他上研究生时的同学。现随他一起来到这所大学外语系任教。他妻子刚刚获得一个机会去美国一所大学当访问学者。不知为什么,依依听到秦先生已经结婚的消息时,心里觉得非常难受。依依不可回避地发现:自己爱上了秦先生。

因为喜欢秦先生,依依开始疯狂地喜欢起“现代文学”课。依依的心里有个梦想,她要引起秦先生的注意。也许,真是“苍天不负苦心人”。经过几次课程论文,秦先生注意到了依依。因为,依依的每一篇论文都写得非常漂亮。在论文的评语里,秦先生写到:“见解独特,望继续努力。”

直到有一天,依依终于鼓起勇气,在一堂课后叫住了秦先生:“秦老师,听说你家里有许多书,我现在正在做一篇论文,能到你家里去看看书吗?”

秦先生稍稍迟疑了片刻,便欣然答应了。说心里话,秦先生确实也喜欢这个年轻漂亮又聪明灵慧的女学生。

秦先生的书房布置得有些中西合璧的味道。两杯清茶,一曲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海边的阿狄丽娜》。海阔天空地聊着聊着,两颗心渐渐走近了。临出门的时候,依依不禁朝卧室里望了一眼,看到了秦先生和他妻子大幅的结婚照。依依的心里一沉,但马上又恢复了平静。

从此,依依成了秦先生家里的常客。她甚至包揽了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洗衣、买菜、做饭……夜深人静之时,红袖添香共读书。书乐陶陶,文趣妙妙。可是,好日子不长,秦太太不久将结束访问回国。秦先生开始为此感到伤脑筋。没想到,依依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理智和冷静。这种超常的理智态度连见多识广的秦先生都没有想到。

“秦老师,你放心好了!我以后不会再来了!”依依头也不回地走出秦家。在黑色的夜幕下,依依忍不住热泪盈眶。

时间慢慢流逝过去了,平静得如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秦太太也是什么都没有觉察到。只是,从那以后,依依从一个有些懒散的学生变得异常勤奋起来。

一年后,依依以优异的成绩考到秦先生就读过的那所北国名校读“现代文学”方向的研究生。深秋时节,秦先生收到了依依从北京寄来的信。信里有一枚火红火红的香山红叶。一张精致的小书签,上面写着几句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欣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芒

人们总认为,大学爱情不甚牢靠。因为它们经受不住严酷现实的考验。然而,困难是客观存在的。克服困难靠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为了追求属于自己的美好爱情,年轻人,请拿出你的勇气来!

人在天涯

晴晴是在学校的邮局里,第一次遇到韩国男孩金志军的。志军不光有一个中国人的名字,而且,长得跟中国人一模一样。当他用生硬的中文向晴晴请教信封上一个中文地名的正确写法时,晴晴才意识到他是一个韩国留学生。于是,晴晴热情地指导他写完了信封。

志军感激得连声说“谢谢”。晴晴觉得,这是一个中国女大学生应有的礼貌。志军接着又用十二分期望的神情问晴晴:“你的普通话说得真好!你能做我的汉语辅导老师吗?”

晴晴那时正上大学三年级,功课相对比较轻松。志军的请求,对她而言,有些突然,但她还是答应了。毕竟,她在心底里也对这个微微笑着的异国男孩有好感。

从此以后,每周两次,晴晴总会抱着厚厚的汉语词典出现在留学生楼。有时候,他们学累了,也会停下来边吃东西边聊天。晴晴对志军的理想和抱负也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志军是跟家里吵了架才出来的。他的父母希望送他到美国学经济;而志军却心仪于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他下定决心要到中国来学画画。志军在这所大学里已经学习了一段时间,达到汉语中级水平。他希望尽快把语言障碍克服掉,然后转到一所著名的美术学院去学中国画。

晴晴常常饶有兴趣地欣赏着志军挂在墙上或是随意摆在桌上的那些国画作品。晴晴曾经指着一个长须飘飘,正喝着酒的长者图问志军,那上面的人是谁?

志军煞有介事地说:“那是李白啊!不是说,李白喝一杯酒就能写一首好诗吗?”

看着志军一脸认真的样子。晴晴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晴晴看得出来,志军实在是一个难能可贵的喜欢中国文化,并有志于将来为传播中国文化而努力的留学生。

从那一晚开始,晴晴决定给志军通讲一遍中国文学史。第一天讲的是“诗经”。其中的句子是难懂且拗口的。晴晴耐心地一句句讲解着。她相信,志军一定能懂。在讲第一首《关雎》的时候,晴晴的脸微微地红了。她抬起头,发现志军也正深情地看着她。

晴晴和志军开始谈朋友时,几乎每一个熟悉她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们劝告晴晴,这份感情似乎不可靠,你应该从现实考虑。许多人问她,你一点都不懂韩语,志军也只懂得一点汉语,那你们怎么交流?晴晴说,仅靠一点有限的中文和英文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彼此间心灵的默契。就这样,一向性格随和温柔的晴晴,谁的话都没有听。她继续和志军发展着关系。

有一段时间,志军回国去度假,于是,在晴晴班的信箱里,就不断会有“海外飞鸿”。有一次,晴晴的同学在她的草稿纸上发现了这样的话:“你住汉江头,我住汉江尾。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

志军是独子,他学成后必须回国。三年后,当晴晴毅然决定去韩国时,同学们已经不再觉得惊异。相反,大家开始佩服起她的勇气来了。毕竟,那是一个对她而言,人地生疏、语言不通的国度。人世间的缘分啊,有时真是很奇怪。美好的爱情也许就在你的身边,就看你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把握!

人们说,情意无价。可是,在某种情况下,为了实现某种“交易”,爱情也会被某些人作为一件商品轻易“出售”。可是,你想过吗,这样的代价未免太沉重。你“出售”的是什么?那是一生的幸福!

人生的无奈

清婉秀丽的雯雯是某省属重点大学新闻系的高才生。这几年,“新闻系”无疑是文科中的热门专业,大家都削尖脑袋往里面钻。可是,招生人数的一扩再扩,加上毕业的学生们又不愿到地、市一级去,其结果便是形成了省城新闻单位的人员“超饱和”现象。而雯雯所读的是省属高校,每年只有一定数量的留省城名额。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找不到单位,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那么,所有的档案将被退回原籍。雯雯来自于农村,老实巴交的父母没有任何的“关系”可以利用。如果回去,雯雯很可能只能到镇一级政府去当个“小公务员”。聪明漂亮、心气颇高的雯雯哪能接受这种残酷的现实。

大四的时候,雯雯和同学们一起来到省报实习。从走进省报舒适的办公大楼的第一天起,雯雯就感到了一种沉重的压力。省报的人员数早已“超编”。但是,实习生们,还是坐了满满一屋子。而且,其中许多人都来自于名牌大学,又是男生。可以说,雯雯在这里毫无竞争优势。

不久后的一天,报社里分消夏用品。那天,采访部杜主任正巧不在。雯雯一看是个同领导搞好关系的好机会,就自告奋勇地要给杜主任送去。雯雯就是在那一次认识了杜主任的公子——杜科。杜科只有中专毕业,靠着老爸的关系进了一家外贸公司。也许是长期“养尊处优”的缘故,杜科显得有点儿提前“发福”的迹象,小小的年纪,“啤酒肚”倒已经挺起来了。杜科显然对这位漂亮的小姐很热情,把她让进了宽大,且装修豪华的客厅。

雯雯似乎预感到什么,但她没有拒绝。为什么?这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作为大学里的“校花”级人物,雯雯曾拒绝了多少英俊且才华横溢的男生们的“追求”。可是,面对杜科,她却无法拒绝。

很快,人们发现,雯雯已经成了杜科公开的女朋友。他们公然地出入在一些社交场合。杜主任什么也没有说,他只是微笑着关注情况的发展。雯雯的那些好友们不止一次地劝过她。雯雯只是说,人生原本有许多的无奈。

分配结果出来了。雯雯如愿以偿地留在省报当记者。她是这一届整个年级分配得最好的一个。后来,她又知道,这一年,省报就留了她一个人。

工作不到半年,雯雯便和杜科结了婚。在隆重盛大的婚礼上,昔日的同窗好友们不禁想起了雯雯曾经说过的话:人生原本有许多的无奈!

在很多时候,金钱与地位是诱导人堕落的魔鬼。感官上的一时满足,可能会在你心里留下永远难以愈合的伤痕。为了一时的轻率,你可能要用一生的时光去追悔!

凋零的玫瑰

秋秋认识李总经理的那段时间,同班的刚正在追求她。刚的追求方式带有浓郁的“校园色彩”:情书、情诗、玫瑰花……刚曾经说过:“我要每天送一枝玫瑰花给秋秋,直到她答应我为止。”说实在的,秋秋也蛮喜欢刚的。刚活泼,聪明,是那种讨人喜欢的“阳光男孩”。可是,女孩子总归有些骄傲,秋秋一直都没有表露过对刚的特别好感。

秋秋是在参加同学的生日晚会时,认识某咨讯公司李总经理的。李总年届四十,曾留学国外,举手投足之间流露着成熟男人的魅力。李总请秋秋跳舞。当她得知秋秋是学外语的时候,;立刻表示希望请秋秋翻译一些外文资料,并许以高薪。这对家境清贫,以做家教维持生活的秋秋而言,无疑是发了一笔大财。

从此,在周末的傍晚,李总会按时开着小车来接秋秋。他带着秋秋到处去兜风,去各种高档的精品屋买衣服;去她从来没有去过的夜总会、酒吧、娱乐总会。在衣香鬓影间,在轻歌曼舞里,秋秋投入了李总的怀抱。

在一个秋凉如水的晚上,李总把秋秋带到了他在郊外的豪华别墅。他温情脉脉地告诉秋秋,自从离婚后,她是他遇到过的最动人的女孩。从此,秋秋不回学校过夜的日子越来越多。在同学眼中,秋秋从“灰姑娘”变成了“白雪公主”,出手大方,衣着鲜丽。然而,秋秋也分明感觉到自己和同学们疏远了,但她并不在乎。在许许多多的场合里,别人也搞不清楚,秋秋究竟是李总的什么人。女秘书?情人?未婚妻?

又一个堕落的夜。秋秋偎依在李总的身边。她问李总,将来怎么办?李总摸摸她的头说,等你明年毕业了,我们就结婚。秋秋听着,满意地笑了。

也许是出于一种善良的动机,李总公司的一位老职员把李总尚有妻女在香港的事悄悄透露给了秋秋。秋秋当即觉得眼前一黑,她似乎掉进了万丈深渊中去了。想到李总平时对自己的款款深情,她怎么也不会相信李总在欺骗她。

很快,这事在李总那里得到了证实。末了,李总意味深长地对秋秋说,我不会让你吃亏的。

那一夜,李总被人请出去谈生意了。秋秋一个人哭得很伤心。她突然间有一种心力憔悴的感觉。仿佛一夜之间,她就“老”了。她感觉到身上的活力正在一点点离她而去。正如,她那最可珍贵的,随风飘逝了的少女时代。

秋秋又回到学校里来了,朴朴素素地过她女大学生的生活。刚已经找了同班的另一位女生做女朋友。在推开宿舍门的那一瞬间,秋秋发现,在自己的床头,还放着刚许久以前送的红玫瑰。不过,那花瓣早已凋零了,一如她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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