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城市可以不死
有人爱山,有人爱水,我却爱城。
同爱城的人中,有人爱都市,有人爱小镇——这于我都是无所谓的。我爱的是一个城市的灵魂。
城市亦是可以被人格化的。科技可以赋予一座城市以它所愿意的任何外表,正如人可以选择任何他喜爱的衣装。但这样的城市是不真实的。我想到了帕斯卡尔。在空间和时间的轴上城市和人都被湮没为一个质点,但如笛卡尔所言“我思故我在”,若有了思想和灵魂,一座城市亦可以包含整个宇宙。而城市的灵魂,便是城市中的人。
忘了在哪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爱一个城市的程度,与这个城市的书店和历史成正比。”我是极赞同的。高尔基之语曰“不阅读的人没有灵魂”,依然如雷一般敲打着我。排斥阅读和思考,便如阿伦特所指出的,是将人置于自然属性的压力下,满足于物质消费,成为生存必然性的奴隶。马克思把劳动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必要条件,而我以为阅读和思考是人成为公民的必经之路。
没有公民,城如何称为城?
而历史则是公民气质的源泉。不是建筑的历史,而是习惯的历史。一个城市从他诞生的那一天起,便因为它的居民们而有了生命。居民的话语、故事,他们订立的法,他们的为人处事构成了城市的血液;到了现在,成了代代相传之后的道德律例和价值判断,体现出来的便是人的性格。如中国北方人的豪爽,南方人的细腻;又如巴黎的浪漫和激情、柏林的严谨,这是城的历史性,一座城无法磨灭的印记。
写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触摸城市的提法是不够恰当的。触摸是物质上的。在横店或者好莱坞,你能够触摸到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但那城是死的。城市的血液、生命和灵魂,是被摩天大楼、汽车和飞机忽略为质点的人。我爱我的家乡,因此我感受到他:他的呼吸和脉搏,与我的是一样的。
四川的地震如此强烈,几乎毁了汶川城。但汶川的人还在,他们只是暂时的离开。只要他们还选择成为公民,选择继续书写汶川的历史,这座城市的生命就还在。一个人放弃了阅读思考才会死去,一座城忘记了历史才会是灭亡,汶川还没有死。
合作——打扫房间
从小,老师就教导我们要有合作精神,一个集体只有大家相互合作才能取得进步。如果大家都不肯合作,那么,只有永久失败。
星期六,我约了好朋友来我家玩,到我家后,妈妈让我打扫自己的房间。我开始求妈妈,但是妈妈面不改色,叉着腰,我只好放弃。朋友走了过来,不约而同地说:“我们来帮你吧!”我听后,沾沾自喜。妈妈说对:“这怎么行呢?”我说:“不是我求她们的,她们可是一厢情愿。”妈妈只好点了点头。
来到房间,我们分好了工,我拿起一把扫帚,往有垃圾的地方扫,来回地扫动,我一边扫一边往后退,把垃圾扫出去。过来一会儿,地面变得一干二净。晓晓拿来一块布,走到水龙头前,小心地拧开水龙头,用力地搓洗起来,等到洗出来的水不脏了,再把水龙头拧紧。接着把布拧干,来到房间,往物品的脏的地方擦,越是脏就越擦地大力,当擦玻璃时,就小心翼翼,等我们做完了,小倩拿起拖把直奔洗水池,她拿了个洗水桶,拧开水龙头,把桶对正水龙头下,等水满了半桶之后,再关水龙头,把拖把放入水中,浸湿了之后,再把水桶提到房间,把拖把拿出,挤完水后,开始拖地,她紧握拖把柄,来回拖,一前一后地拖动,先从里面拖,一边拖一边往后倒退。过了几分钟,终于拖完了。这时,我的房间一闪一闪,十分干净,空气非常清新。我打开窗,一股凉爽的风吹了过来,我的心情非常舒畅,坐在床上舒服极了,我兴奋不已。整个下午,我们快活地玩,楼下能听见我见我们的欢笑声。
合作,才能使人成功,合作,拥有这种精神的人才是真正快乐,最值得交朋友的人。
相关推荐
-
理想不死800多年前的一个夜晚,年老的诗人陆游咳嗽着从床上坐起来,点燃灯火,他的目光投射到很久以前:想当年金戈铁马,诗人也曾吞吐日月,但最终壮志难酬。此时此刻,失地未曾收复,而自己已经垂垂老矣。800年后,我端坐在电脑桌前,仍能够听得到诗人苍老的咳嗽声与怦怦的心跳。我突然想到了一句话——“理想不死”。陆游写作此诗后的第705年,一个憔悴的女子被兵丁押解着走上刑场。她曾逃脱婚姻的桎梏,只身远渡扶桑。只为追寻真理。她,就是秋瑾。四年后,辛亥革命爆发,大清王朝寿终正寝。1907年秋天,山阴县令李钟岳遇到了自己人生最大的难题。秋瑾被捕后,被押解到绍兴府衙门。面对秋瑾的浩然气概,绍兴知府将其转到山阴知县李钟岳那里,这本是典型的官场“踢皮球”的把戏。但,颇有不同的是,李钟岳是秋瑾的同情者。或者说,李钟岳是革命的同情者。面对审讯,秋瑾只写了“秋风秋雨愁煞人”几个字,再不多言。秋瑾就义以后,李钟岳因无法保护秋瑾,自觉有愧。不久上吊自杀。他的死让很多人感到震惊和意外。我想,他的死,除了说明李钟岳同样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之外,再无别的解释。孙中山先生曾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他还说:“我辈既以担当中国改革发展为己任,虽石烂海枯,而此身尚存,此心不死。”中山先生的教诲,让人想起温总理的答记者问。在滚滚红尘之中,深陷物欲的泥淖,重温理想主义者的只言片语,令人心潮澎湃,难以平息。500字 高一 散文
-
君山不死酒据说,君山上有美酒数斗,如能喝到,可以不死为神仙。武帝得知后,就斋居七天,派了栾巴带童男童女数十人到山上求之,果然得到了仙酒,就带回来给武帝喝。武帝未喝之前,东方朔就偷偷地喝光了。于是武帝大怒,下令推东方朔出去斩首。东方朔就说:“假如酒有灵验,你杀我,我也不死;要是没有灵验,这酒有什么用呢?”武帝想了一下,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才笑着把他放了。东方朔在当太中大夫时,昭平君娶了武帝的女儿夷安公主为妻。这昭平君是武帝妹妹隆虑公主的儿子,平日飞扬跋扈,经常犯罪,所以隆虑公主很不放心。在病重临终前,拿出金千斤钱千万,为儿子预赎死罪,武帝答应了。果然,昭平君自母亲死后,更加骄横,竟然醉杀了夷安公主的傅母(古时负责辅导、保育贵族子女的老年妇人)。按汉代法律,应是杀人偿命,但朝中大臣都不敢问斩,因为隆虑公主曾预赎过死罪,而且皇上又同意了的。于是将此事奏请武帝,由他亲自裁夺。武帝说:“我妹妹已故,只有这么个儿子,死前,又嘱托过我。”讲到这里,他泪流满面,叹息良久。又说:“但法令是先帝制定的,我不能因妹妹而违反先帝的法令,否则,我有什么面孔进高庙见祖先?何况还要辜负天下万民。”于是下令廷尉斩了昭平君。斩了昭平君,武帝十分悲痛,左右大臣也为之伤心。此时,只有东方朔没有哀伤的表情,反而拿了一杯酒,为武帝祝寿。他说:“我听说圣明的君王治理国政,赏赐不避仇人,杀戮不择骨肉。这就是古书上所说的‘不偏不党,王道荡荡’。这两件事,是五帝所推重的,也是三皇所难以办到的。现在陛下却做到了,这样,天下的老百姓都能各得其所。这是值得庆幸的事。我手捧酒杯,冒死再拜,祝皇上万岁。”武帝没说什么,就起身进入宫内。到了傍晚,武帝召见东方朔说:“《传》曰:看准时机后再说话,别人不人讨厌。今天先生给我祝寿,认为是看准时机了吗?”东方朔马上脱下帽子,磕头请罪道:“我听说快乐过分就阳溢,哀伤过分就阴损。阴阳变化就心气动荡,心气动荡就精神分散。精神一散,就邪气侵入,消除愁闷最好的是酒。我所以用酒向皇上祝寿,是表明陛下刚正不阿,用它来替皇上止哀的。我不知忌讳,罪该死。”武帝听了,觉得很有道理。以前,东方朔曾喝醉了酒,闯入宫殿,而且在宫殿中小便,宫中值巡发现了,弹劾他大不敬。武帝就下诏,免去了他的官职。现在,通过这件事,又恢复了他的中郎官职,并且还赏给他一百匹帛。900字 高一
-
不死的草爸爸买回来一盆草,我问爸爸:“买草干嘛?”爸爸却兴致勃勃地说:“这是含羞草。来,你碰碰它的叶子。”“难道能点草成金吗?”爸爸得意地说:“当然能。”我伸手碰它一下,叶子一瓣瓣收拢,茎也慢慢地垂了下来,就像死了一样。草的生命力不是很强吗?这草怎么像嫩豆腐似的,碰也碰不得。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它,不一会儿,它的叶子渐渐舒展开来,茎又竖挺起来,真是奇怪极了,这是为什么呢?爸爸告诉我一个传说,从前有一个人做了亏心事,由于无脸见人,于是就变成了一棵草。只要别人碰它一下,就会羞愧地收拢叶子低下“头”。传说只是人们的想象,其中一定有科学奥秘,我终于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找到了答案。这种现象是“膨压作用”造成的,它的叶子受到刺激作合拢运动,随产生一种生物电,又将信息传送到其他叶子,其他叶子也合拢起来;待刺激消失后,叶子会重新张开,又恢复了原状。从此我对含羞草产生了兴趣,每天为它浇水,让它晒太阳,观察它的生长情况。含羞草越长越高,叶子越来越多。有一天,它居然结出一个个小花苞,后来又开了淡红色的花。看着含羞草在风中轻轻摇动,那婀娜多姿的情态,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直到冬天来临,含羞草终于枯萎,真的死去了,我非常难过。爸爸说:“生老病死,这是大自然的规律,谁也抗拒不了,草也是一样的呀!”他的话说得没错,可是我想随着电子显微镜的发展和基因科学的普及,我们完全有条件去认识植物的基因的排列次序、空间结构等,并用一种特殊的手术刀切割酶,对基因进行剪裁和移植,让含羞草成为不死的草。我将跟随书本步入这神奇的科学殿堂,让想象成真。550字 高一 状物
-
如果,屈原不死(看到这个题目时,颇觉可笑。想起最近读的书里的话:屈原为什么非死不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是否且心安理得,荷尔德林为什么非疯不可,卡夫卡是否找到了真实可靠的信念……如何回答呢?让陶渊明和荷尔德林对话?让曹雪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争辩?现实总是现实,屈原终究死了,而我也迫于现实不得不下笔。)如果屈原不死。他或许和渔夫一样泛舟万顷之上,欣赏月出于东山之上的恬淡,经历侣鱼虾而友麋鹿的自然,体悟“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遗世独立,“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独钓一江秋。”或许,也会时而想起从前的自己,从前的梦想,从前的楚国。那眸子里的色彩,或许也是难以摆脱一两分的感慨与痛苦,折射出些许却又深沉的无奈与悲伤。这当是所有寄情山水,故作逍遥的道家隐士的群象:“眼极冷,心肠极热。眼冷,故是非不管;心肠热,故感慨万端。虽知无用,而未能忘情,到底是心肠牵住;虽不能忘情,而终不下手,到底是眼冷看穿!”如果屈原不死,那是何等折磨!他焉能忘却曾经“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誓言,他怎能背弃“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话语,他如何面对他父亲“肇赐余以佳名”的殷殷期望。一日肠九折,曲尽愁不断。梦中楚民啼,醒后枕泪寒。或许便如此在无可奈何的悲伤与强作笑颜的无奈中度过余生。高一:钟思敏450字 高一 议论文
-
学不可以已学不可以已古人云:“活到老,学到老。”意义大概就在此罢。知识,是我人生开路的一把利剑,披荆斩棘,义无返顾;知识是渡海的一艘航船,冲风破浪,勇往直前;知识是我痛苦时的一剂良药,驱除百病,健骨强筋;知识是人生中的法宝,赐予我智慧,予给我力量。知识是人们一生中所必须追求的。知识,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也学不完的,是让我们受益终身的法宝,人们不可以停止学习,更不能不学习,它是我们开启智慧宝库的钥匙。不学习的人,只会越活越愚,“愚愈愚,圣愈圣。”没有知识的人,脑中是一片空白的,在当今这个知识社会中,不学习的人,只会慢慢“衰亡”,从这个社会上“消失”。做人要有上进心,面对我们学习的东西,应“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善于观察周围所有的事物,增长自己的知识面,扩大自己的见识。中国历代许多名人都是活到老学到老的。著名音乐家贝多芬失聪后,仍不懈努力的学习着,至死终于完成了震惊世界的《第九交响曲》;我们伟大的主席曾说过:“凡物长宜放眼看”,目的就是警告我们目光不要太狭隘,应放眼去看世界,去认识世界,去学习我们永远也学习不完的知识。曾经有一个刚出生就具有过目不忘本领的小孩,长大后他就凭借自己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来炫耀自己,不思考问题,不去研究,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头脑渐渐退化了,不在聪明了。这个例子足以证明,人生不能停止学习,我们学得越多,头脑才会越聪明,反之,头脑的机制将会退化。马克思主义教导我们,事物是联系的,变化的,发展的,我们应该根据世界的不断向前发展而不懈地去学习。一百多年前康德曾说过:“世上有两样东西是让我们为之震撼的:一是我们头脑上的星空,一是人间的知识法则,可想而知,知识对于人类来说是何等的重要,所以人们不可以停止学习,学习是不可以停止的。”北师大燕化附中张龙指导教师高怀立650字 高一 演讲稿
-
如果回忆可以死音乐浮动着旋律昨日的昨日不可回倾哭着悲伤的回忆向往事轮回朝暮的青春向未来憧憬着泪水洒满昨日的回忆悲伤的忘却如果回忆可以死消逝的快乐不会再怜痛刻骨铭心的青春不会再触动伤痕累累的回忆不会再想起如果吧!回忆可以死心不会再累初二:董姣10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
有一种感情可以不死感恩:对别人所给的帮助表示感激。词典上是这样释义的。感恩这话题该是已经有着很久远的历史了,从我开始上学开始便开始学感恩,因为感恩是一种无比美好的感情。而且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挚无比的感情。可是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时代,怕是很少有人会去注意它,包括我们这些学生。提到学生,首先会想起的就是老师。可是大部分人提起老师首先想起来的就是老师怎么怎么不好,怎么怎么批评他,有怎么怎么样的缺点。可是大家忘了那重要的一点,那是我们的老师啊。是朝夕相处的老师啊,是我们遇到了困难首先想到的人啊。我们怎么能那样呢?或许需要扪心自问。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回到了乡下,当起了一名乡村教师,或许是很普通的职业。那里条件太差太差,以至于教室着了大火都没有器具可以救活。学生们被困在教室中,手足无措。而正是那个单薄的老师,一次又一次的往返于教师与外面,就出一个个的学生,可是在这位老师最后一次进入教室的时候,教室塌了,就这样,老师与最后一位学生被淹没在大火中……不懂得感恩师恩的学生,怎么能够称之为学生?是老师教给我们知识,是老师教会我们做人,是老师每天看着我们上学再目送我们回家。可是有许多学生却不理解老师的一份心,不懂的老师到底是在为了的是谁,不懂得拥有老师的幸福。除了父母之外,只有老师能够包容你原谅你,长大之后犯了错误连个原谅的人都不再会有了,我们有什么理由恨我们的老师呢?有什么理由不爱我们的老师呢?又有什么理由不对我们的老师心怀感恩呢?写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感恩老师并不只是停留在我的文章中,停留在话语中。而是应该以实际行动表现出来。让老师们感到我们的一份份热爱,一份份真情,一份份对于拥有老师的幸福的赞美。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初三:张文嘉65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
只要不死,就可以笑得猖狂冬天,刚训练完从学校出来。寒风凛冽的路上空无一人。父母不接我,只好一人等车。想着今天发生的那个事其实觉得自己挺娇气无能的。总是遇到点什么事就找老师父母说理,要不然就是哭。于是就总在安慰着自己,别人也跟我一样受过这些委屈。其实有时候挺看不起那些娇生惯养的人,人生当中别人宠你爱你惯了,也没经历过什么挫折,所以在学校也很自私,也不会为一棵花草的死而在乎。最终走到社会上往往清醒的人才能成功。有些人,明明坚持不住了,却还要硬挺着,微笑着说:我很好。永远都是一个面具,永远与你身边的人隔着一条鸿河,看似亲密,却用不可能理解。包括最亲密的人。可是逞强又会怎样呢,永远只会越孤单越孤单,看着别人微笑,自己假装微笑,可是因为泪已流干用微笑来代换?渐行渐远的时光,你就打算如此耗费,不顾一切?初一:雨婧澜300字 初一 散文
-
人·不死假如我不同于其他人,我将永远不会死,那将是一种怎样的生活……假如我不会死,我将孤独一生。我的亲人、朋友,除我之外的每一个人,都会有离我而去的那一天,而我将承受多少悲痛,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人在我面前死去。每一个对于我很重要的人,都会让我感到一次又一次地心痛,一次又一次的心痛,早已经麻痹了心灵。久而久之,我究竟还会不会拥有朋友呢?也许那时的我,已经受够了生离死别的场面,过着远离人境的孤独生活……假如我不会死,我将空虚一生。尽管我不会死,但是时间在走,时代在变。而我的思想模式仅仅适合于我的那个时代。科技在飞速发展,生活在飞速改变。那时的我一定不适应那个时代的生活,没有乐趣,根本不会有充实的生活。那时的我,一定不会盼望着明天的来临朝阳的升起;明天对于我,只是一个没有目标、希望的生活。也许那时的我,已经不愿意再融入其他人的生活,过着远离人境的孤独生活……假如我不会死,我将惨戚一生。在人类的世界里,新陈代谢的基本状态是存在的。到了那时,没有人会认识我,没有人来关心我,更没有人需要我的关心。那时,我的心,早已冰冷成了石头。即使我被人发现了这个秘密,我会得到幸福的生活吗?答案是否定的。如果那样的话,我将被当成怪物,进行这项那项都说不出名称的检查、研究。也许那时的我,已经开始怕起了我的“同类”,过着远离他们的孤独生活…………现在的我,并不像小时候那样看着《西游记》,也总想想神仙那样长生不老了。我发现,死亡其实并不应该被惧怕,它有时候带来的并不是绝望……死……在永久的时候……将是一个美好的字眼……550字 初一 散文
-
一个人的城市一个人的城市,一个人流浪,在孤单的边缘徘徊,在痛与不痛的边缘决裂,然后才知道一个人的孤单。嘈杂的城市只是为了衬托我的孤独,美丽的街景只不过是拉长了我的影子罢了。孤单在蔓延,随着我的心一起成长,但它却比我的心成长的更快,然后吞噬我的心。这座城市还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虽说没有人离开这座城市,但他们已远离了我。曾经美好的回忆亦远离我。它不属于我,便永远也强求不来。信任也好弥补信任也罢。看似与我相关,可心却不在乎。成天的压抑让人突然间觉得好累,然后一个人静静的望着天。耳边的音乐却在告诉我孤独与寂寞。天空蓝的晕眩,闭上眼,让孤寂深入心底,紧紧抓住。一座城市,一南一北,谁会在乎这座城市的距离?不过是一南一北相隔着罢了。可楚生在乎。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座城市,这座让我觉得孤寂的城市。去一个会让我快乐,让我忘记一切的地方流浪。这儿不是我的归宿,那么就让我一个人去流浪吧。一个人的城市,一个人的故事,一个人的日记,一个人哭泣。文章引用自:350字 高二 散文
-
可以不见我一直告诉我,我可以。但是我也没有办法不告诉我,我不可以。不可以。 我不可以穿着裙子上街,我不可以把一条牛仔裤穿上一个月,我不可以超过我那个成绩超好人品极差的同学。 我可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把荆藏和或者狄仲卿骂上一整天,我可以飙一天的歌直到嗓子再也喊不出来,我可以一边看电视一边上网一边写作业一边吃面包一边听歌。 但是我从来没有想到,如果一天我老了,什么都不见了,什么都不可以了的时候,我到底应该怎样生活怎样去爱我身边的那些人。 我曾经喜欢过两个男孩子,但是现在,我和他们都是很好的朋友而已。我有几个很好的同性朋友,我们几个可以手拉手在黄昏的时候对着太阳一起唱歌,很不和谐的歌声,但是我们可以很快乐。 在班主任跟我们说到同学们之间的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时,我可以偷着笑。我同学说我思想不健康,这么小就去想那些事情,我可以笑,很放肆的笑。我喜欢听王心凌那种欢快的歌,也喜欢王菲的忧伤,我同桌说我善变,我说他呆板,11岁了还喜欢奥特曼。 有时候几个好朋友在一起,骂班上的男生,说某个男生是人妖,说我的同桌如果是女的的话肯定迷到不少男孩子,还举例说他睫毛长眼睛大樱桃小嘴什么的。 有时候我们几个一起看超级女声,我喜欢周笔畅和黄雅莉,她喜欢谢雅雯和赵静怡,那个女孩喜欢孙艺心和黄景。当某个人被淘汰的时候,我们当中的某个人也会哭,眼泪划过眼角的时候,我们真的觉得自己很幼稚。 我们都可以,但是,我们总有一天会分开,她要去国外,她会去北京,她去念一中,我会去附中。也许十几年或者几十年后的同学会,我们会指着他说:“你是那个比女生还漂亮的男生”、“你是那个‘黑指甲’”、“你是那个某某暗恋了6年的男生”、“你是非周杰伦不嫁的学生会主席”。我们哭过,我们笑过,但是时间会带走一切,直到,┄┄可 以 不 见。700字 五年级 叙事
-
爱到死,爱不死爱到死,爱不死“我们太相爱了,早就打幸福的身边走过去了”。——题记《春之雪》,这是一个很疼的故事——凌仓聪子忘我地爱上了那个叫做松枝清显的心智不成熟的男人,最后却不得不为自己的选择做出代价,为了自己的执着剃光了头发远离了红尘,只为兑现永不相见的诺言。只剩下清显的无能为力,聪子不止息的哭泣。《胭脂扣》——这个叫如花的女子被爱点燃,死了半个世纪还在等待,生命离开了她的身体,爱情却留在了这里。她本是青楼女子,却与富家十二少一见倾心,可他们的爱情注定没有结果。既然不能缠绵悱恻地活,干脆就轰轰烈烈的死吧,毁灭后的重生必有更好的风景。于是如花选择了死,可天意弄人,决然死去的如花并未等到十二少的到来。苦苦等待的如花决定用下一世七年的寿命换取七天的光阴去寻找十二少。可当她终于找到了那个娶妻生子潦倒度日,苟延残喘老态龙钟的十二少后,她却发现了自己再也找不到爱十二少的理由了。《37度2》——女主角Betty与工人Zong疯狂******并发现自己的男人可以成为一个作家。但寄出去的稿子就如同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于是Betty在狂躁中划伤了出版商的脸。当她以为自己怀孕了,找到了新的寄托时,却在医院白纸黑字的诊断书中陷入了更深的绝望,撕破了Zong买来的婴儿服,剪乱了自己的头发,看着迷失心性的Betty,Zong在那个夜晚亲自结束了Betty的生命。看完这些,你有何感想?聪子与清显的爱情悲剧,如花痴痴地在奈何桥边苦苦等待半个世纪,Betty和Zong几近疯狂的爱,最后却要亲手结束爱人的生命。还有《花开半夏》,里面充满心酸的姐弟恋令我感动了很久,很久——如风早早放弃学业,亲自杀死了强奸姐姐如画的男人,毅然加入黑社会,为别人走私毒品······都只为姐姐能够过得开心,过得快乐,有辉煌的未来。“爱到死,爱不死”,真正的爱会超越生与死的界限,超越时间,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淡化,它会永远是恋人心底最美的一道风景线,永远留在恋人心中。700字 初三 书信
-
如果可以不留恋时间过的好快啊。眨眼间,我已经是初二的学生了。在这美丽的青春里,有他们的陪伴似乎多了那么多的繁华。时间依旧在流逝,怎么办,寒假来了是不是就预示着我们的同窗情到此结束了呢?对不起,其实我也舍不得你们。一年半了,仿佛我们的相遇就在昨天。在我的脑海里我还清楚地记得,刚上初一的那个九月一日我便认识了你们,那时候我们彼此都是那么的陌生却没想到会有今天的我们。还记得吗?我们一起拥有过的美好初一,曾经从我们青春里穿过的校运会。那时候的我们算是好运吧,刚向初中生活就遇上了累人而快乐的校运会。大家为了班级的荣誉,踊跃的参加各种项目,积极的训练,谁也不愿落后。那时候我算的上很笨吧,蠢脑袋想都没想就爽快的报了女生800米的项目。当我醒悟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取消了,跑步对我来说真的是个恐惧的东西。当时班级的荣誉在我的脑海里转啊转啊,我只好下定决心好好的锻炼为班级争光。可是不管我多努力我还是输给了别人,那天我使劲的说“对不起,对不起。”泪都下来了,我还以为你们会责怪我,没想到你们反而百般温柔的态度对我说,“没事的,重在参与不是吗?你已经付出了你的努力了。”从那开始,我开始慢慢的相信你们。还记不记得,我们集体抱着一起哭?那天的校运会很无情,让我们输的彻底。本来很好的六人七足的集体项目,因为慌张而错失的冠军的宝座。我们明明练了很久很久很熟很熟了,可还是失败了。面对失败,我们遭受的打击很大。于是就坐在操场上上演了一场哭的戏,嘻嘻。哭完过后,我们便笑了,我们失去的是冠军,得到的是彼此的信任,不是吗?再一次在校园里闲逛,终于回过神。看,操场上的像不像一年前的我们?在奔跑的我们?我们共同拥有的太多了,不是吗?对不起,请原谅我中途的离开。我们的班级我会一直牵挂着的,倒计时三天可不可以不留恋?让我不要哭着离开好吗?初二:李琪700字 初二 日记
-
学不可以已心理专家说过:知识就是你在学了,看了好多书之后,又都忘了,只剩下那记得模糊的一点,而只有那一点,才是你最终拥有的知识,那么怎么才能够让自己剩下的那一点知识变得更多拿。那就要求我们不断学习,充实自己,不停地向大脑补充精神食粮。俗语中不是有:“学无止境,活到老,学到老”这样的话吗?这都是要告诉我们:学不可以已。人的大脑就像蒸汽机,要不断的向里补充原料,如果这原料停止供应,那么蒸汽机就不具有它的意义了,就将成为一个毫无意义的摆设。小的时候总是听说“脑袋是越用越聪敏的,就像是海绵,你吸收的越多,它的体积就会越大,你拥有的就会越多。”人的人生是短暂的,如果要这短暂的生命里去探索无限的知识,那么就应该抓紧每一分每一秒,永不停止地学习。相反,那些本有些天赋的人,正因为间断了学习,而终悔恨地死了。古时有一位富翁给他的儿子请了个私塾老师,请他教儿子识字,私塾老师才教小富翁一天的时间,小富翁就认为自己竟学会了所有东西。就要求父亲辞掉了家庭教师,停止了学习。这一天,富翁叫小富翁给他的朋友万兄写了一封信,小富翁迫不及待地抢信到书房去写了。可是许久不见他出来……不久,小富翁就拿着一叠纸出来了,还得意地对父亲说你这朋友怎么姓这么一个姓。富翁拿过纸一看,上面竟写满了一篇篇的“一”字。这个小故事就是讽刺那个小孩,只不过仅仅学会了写“一”,就停止了学习,最后竟成为人们的笑话。这样就好象瞎子摸象,才摸到了大象的一条腿,就说它是柱子。学习也是这样没有止境的,不要刚学会了一点,就停止前进,学习没有止境,我们只有不停的学习才能够离那个“境”越来越近。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而这仅是要我们不停止地去积累,去学习。“学不可以已”这就是要我们孜孜不断的获取知识,做到“活到老,学到老”。后记: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700字 初三 议论文
-
我可以说不我可以说不,从小父母就教育我说尽量不要拒绝别人,因为这会给别人留下一个坏印象,所以从小到大我都尽量不拒绝别人,能接受的尽量接受,不能接受的想办法接受,虽然这让我交到了许多好朋友,但是也让我养成了逆来顺受的性格,但这次我要说“不”!因为我可以说不!我从小就喜欢打排球,自从四年级进入排球队我就深深喜欢上了这种充满挑战的运动,我从五年级参加比赛一直打到初三,拿了不少奖,但是距离第一名还是有些距离的,可是就在初三上学期一次市级比赛中,打破了这种僵局。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们背着球袋来到了太仓市高级中学去和各个学校的同学们切磋切磋。第一场,我们六人迈着稳健的步伐走进场内,对手的人都比我们高,但我们的斗志一点也不低,随着裁判一声哨响,一个下手发球直接发我们后排,我预判着球的球路,正准备打的时候,一传手跳起来抢了一下,结果我没来得及补,失了一球,我们心里都有点不舒服,结果对面士气高涨,直接改为上手发球,我了个天哪,太嚣张了,但是人家有嚣张的资本,一下就把比分拉开了,我们就像打了败仗一样一片颓然,这样我们输了第一局。教练把我们叫过去,让我们放开了打,多走动,多加油,不要有心里负担,输了就输了,没事!我们上场后队长喊着“一!二!三!”“加油”我们发球时为了稳我们都用下手发球要接球说一声“我来”就不会发生抢球这种情况,这局我们一15比21赢得了张场比赛的胜利。第三局开始对面教练示意让我过去,我以为要猜拳选场地就过去了,他们把我围住悄悄的说等等比赛的时候让我“失误”一下他们可以让我毕业后进入好的学校,我听后十分震惊,我心中想着父母的教诲再想想我们打到决赛的不易我大声地说出了不!我们赢得了比赛的胜利,不仅赢在技术上,赢在心理上,更赢在精神上。我可以说不,在自己的底线面前任何利益诱惑都必须坚守,我守住了,你呢?!700字 初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