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归不归_800字
当归,花白椭圆,羽状复叶,入药微凉。母亲盼他当归,却终盼不归。
——题记
很小的时候,我就经常看到妈妈偷偷地背着我,在角落里翻出零星的旧照,用指腹反复摩挲。那照片上,是一个年轻的男子,阳光而精神,可是,他是谁?妈妈从不言语,只是渐渐地红了眼圈,低声埋头,双肩不住地抖动,像是在隐忍极大的痛苦。我不敢上前,朦胧中,我意识到:有些事,是现在的我所不知道也不会懂的。暗暗地关上门离开,妈妈毫无察觉,一个人的身影在背光的角落逐渐模糊、消失……
那时的妈妈,目光始终停留在旧照上,一动不动,紧咬的双唇哆哆嗦嗦。周遭的空气寒冷而静默,没有丝毫的人气,风,也静悄悄的。妈妈久久地不肯松开照片,入了神似的抓着,却又害怕损伤,小心翼翼地抚摩着,仿佛一旦松开,就会永远失去。时间,定格在那一瞬。妈妈不知道躲藏着的我正如那时的我不明白妈妈的痛。一次又一次,我唯一能做的只是轻掩房门,静静地听着妈妈哭泣得像个小孩却又不知所措。无能为力的感觉席卷了全身,寒而疼的感觉一点点漫了上来,原来,心疼的感觉一点也不好受。
他,是我的亲哥哥。
他,已经走了。而我,却来了。我本不应该到来这世上,只因为,哥哥离开了。终归,我们无缘相见。从一开始就知道,我们兄妹俩永不相遇。从一开始就知道,哥哥是一个远比我懂事、乖巧、有担当、有能力而又孝顺的孩子。旧照上的哥哥,高大阳光又灿烂微笑,点点滴滴地触动了我的心。昔人已逝,存者长思。十二岁的我,突然明白了很多。
我也想念哥哥,同妈妈一样想念哥哥的笑容与温暖。我也期待,现实中的哥哥是怎样的。潜意识里,如果我有一个哥哥,他一定会疼我、呵护我。对妈妈而言,哥哥是她的避风港;对我而言,哥哥是我的向往。我同样明白,妈妈看似放下了,其实只是将内心深处滴血的伤口用砂土掩藏;我明白,哥哥,永远不会回来了……
那一年的火焚烧着,它带走了哥哥的照片,却没带走我们的思念。
彼岸花,三途河畔接引之花。花叶不相存,永不相见。
妈妈盼的当归终究不归。不归的哥哥啊,你在那边可好?
逐梦飞翔_650字
我独自徘徊在寂静的走廊,看着排排桌椅构成的时光。墙壁上的誓言与梦想,萦绕在我的心房。故作坚强的泪光,独自躲在角落里忍受着失落与彷徨。远方,什么模样?只是泪水模糊了星光。
曾经无数次的幻想,梦想破灭后的忧伤。童年记忆中的那颗梧桐树,有着我最初的梦想,见证着我的成长。梧桐下的四季,望着风筝在蔚蓝的天空里飞翔,我的童年可有多少回忆值得珍藏?大树下的夕阳,含着多少未知的惆怅,风掩埋了过往。那无数次挣扎过后的失落与彷徨,宛如时光轻轻带走了斜阳。
时光的愁怅,尘封了过往。手掌心的阳光,慢慢的握,轻轻的放。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又有多少次迷失在路上。看见别人自由自在的飞翔,泪水溢出了眼眶。承认自己不够坚强,还受不了大一点的风浪。孤独后的坚强。
想起童年的时光,一起和伙伴吃的劣质棒棒糖,每个人的眼里都有着清澈的阳光。最终还是和梧桐消失在流年中。校园里的枫树林又一年的飘落,在漫天飞舞的枫叶中,抬起头。仰望星空,发现,星并不远,梦并不远,只要你踮起脚尖。我慢慢寻找着生命的方向,未来还有那么多的迷茫。时光被搁浅在流年的岸边,捡拾起一片枫叶夹入书中。我希望可以不负时光。学校里的阳光,照在我的身上。花香与书香充斥着我的心房。
我要勇敢去追逐梦想,即使再彷徨也要勇敢去追逐信仰。未来有万丈光芒。我们在一起,一样的校园,一样的星光。插上梦的翅膀,即使翅膀断了,心也要飞翔。志远方,梦飞扬。在风雨中狂笑,在寂寞中学会坚强。未来与远方,就在我们拼搏的路上。
一个人至少拥有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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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归不归“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刘彻未央宫的宫门关闭了,留给她的只有那空荡的宫殿和他冷漠的容颜。凄冷的月光洒在地上,像散了一地的细沙,她伸手去碰,却什么也触不到,就像她再也无法那样亲密的抚他的脸。犹记那时,母亲问他:“阿娇好不?”他扬着那样阳光单纯的笑脸立下金屋之誓:“好!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她满心欢喜,恋上了那个小小的少年,身为长公主之女,她只能嫁给未来的皇帝,疼爱女儿的馆陶公主自然尽全力辅佐刘彻登上皇位,她也如愿嫁给了他。于刘彻而言,陈阿娇可谓是他辉煌人生中的一处败笔,只要有她的存在,就时刻提醒着他,这个皇位是如何得到的。十年夫妻,她爱他入骨,他却总是想着如何掩饰这段屈辱,直到遇见那个她——卫子夫。卫子夫的到来让她有了深深的恐惧感,阿彻对她不再理睬,连逢场作戏也不愿。她看着那个女子,一袭白衣,巧笑盼兮,伴在她的夫君身旁,心一点儿一点儿的凉了。她以为他只是一时新鲜,时间久了,还是会回来自己身边,毕竟他们恩爱十年。却不曾想到,他给了那个女子椒房之宠,她眼中期盼的火苗渐渐熄灭,不再有一丝生机。他的离开,让她感觉天都要塌了。阿娇独自生活在偌大的宫殿中,没有他的陪伴,夜晚也是难以安眠的,而那边的他却早已和卫子夫进入了梦乡。阿彻,她不爱你,她爱的是皇后的位子,不是你啊!阿娇的悲伤几人能懂。也许,他那样宠爱卫子夫,只是为了培养自己的势力吧!他还是爱我的,对么?即使他那般伤他,她依然会为他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原谅他也原谅自己。只是她嫁给他的第十一个年头,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孤独,亦有些麻木了,我、而卫子夫怀孕的消息更是让她几近崩溃。“只要朕在一日,阿娇永远都会是朕的皇后,朕定当尽全力护阿娇周全。”那日他的诺言在耳边响起,可那个许下承诺的人呢!他拥着卫子夫在椒房殿里笙歌曼舞,只问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她似乎被他遗忘在了哪个角落,不闻不问。命运总是捉弄人,几月后她居然也有了孩子,那时的她满足的,可是没多久,她便滑胎了。那日她痛苦的亲眼看着那些血。她很痛很痛,她喊着“彻儿”可是他却没来。原来那天也刚好是卫子夫生孩子。呵!老天,你为何这样对我!终于,卫子夫对她下手了。那天,她的宫中第一次来了那么多人,门口的麻雀扑着翅膀离开了这个喧嚣之地。那些人粗鲁的翻着她的东西,那把阿彻为她绾发的梳子被折断,那件阿彻最爱的衣服被扔到地上,那个阿彻用过的杯子被打碎。他们损坏了阿彻留在这儿的一切。她的夫君,她的阿彻对她如此绝情,连最后一点念想也不肯留给她。“啪——”一个人偶被丢在阿娇面前,她一句话还未说,就被两个凶神恶煞的人扭出宫门。她杏目圆睁:“放手!本宫是皇后!”她还在努力的维护着自己的自尊,换来的却是那些人的冷笑。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她痴痴的望着上方那张心心念念的熟悉的脸,她总算又见到他了,可他怎么这么冷漠,是又生气了么?“皇上,奴婢为您熬得银耳莲子粥,趁热喝吧。”卫子夫依旧一身素白,贤惠的为他端来他爱喝的粥。他对着卫子夫温柔的笑,击碎了阿娇最后一丝幻想。他又换上冷冽的表情面对她,开口却是定她的罪:皇后陈阿娇擅用巫蛊之术祸乱宫闱罢居长门宫。她,被废了,被驱逐了。她深爱的人给了她如此残生。她一久居深宫女子,怎会懂得巫蛊之术,他又会如何不知。也许,他需要的就是这样一个合适的理由去毁灭自己这个可以证明他屈辱的证据。阿娇都懂,她永远都不会让他为难,所以在知道自己一定会死的时候,她心平气和,懒起画峨眉,娇俏人不知,一把火烧了长门宫,烧掉了两人之间所有的羁绊。那个她穷极一生追随的少年,从此再无牵连。风往何处吹,故人归不归;酒还剩半杯,她说她好累。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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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不落_800字望着窗外的太阳一点点落下,黄昏的残阳像一个煮了七分熟的糖心蛋黄,一点一点滞到天边,忽地有点红了,似血,又被金黄的余辉洒满,显得是那么光明。余晖似水波一样在大地上荡漾,泛起了些金黄色的涟漪,脑中忽地想起了什么,哦,我想起来了……那天晚饭过后,独自一人在公园间散步。太阳还没落,正懒洋洋的挂在天边,泛着淡淡昏黄,洋溢着一种温暖的气息。这时,不禁注意起在一张长板凳上玩耍的母子来,小男孩有着一头乌黑的发,偏白的圆脸和一对黑色的眼睛,但他那眼睛却黯淡无光,一直睁着,却又不曾眨眼,脑中忽地拂过一个猜想:他,会是盲人吗?小男孩忽然发话了:“妈妈,太阳下山了吗?”在他身旁的母亲愣了一会儿,望着天边正在缓缓下降的大太阳,迟疑了一下,回给小男孩一个大大的笑脸,说:“放心吧,还早得很呢,太阳还高高的挂着咧……”我的心随之一震,感觉被什么东西撕扯住了似的,微微的犯疼。小男孩忽然微微一笑,说:“太好啦,太阳如果能一直陪着我就好啦,我不要黑夜,我怕……”母亲的眼眶明显的红了,有泪水渗在里面,她支撑了一会儿,用笑颜带过,又微笑着说“没事的,妈妈不会让太阳走的,不会的……”夕阳夕下,黄昏下的剪影,那么美,那么美,漫天的金光笼罩着这对母子。太阳使尽了全身力气,绽放出最后的光芒,全世界都被这灿烂的金光包裹着,定格下了这幕最美的风景。小男孩突然伸出了稚嫩的小手,好像在抓什么东西,他忽然笑了,嘴角勾起一个弧度,露出圆润的酒窝,他说:“妈妈,妈妈快看,原来这就是太阳,它好大,好亮,好美……”可在这时,太阳早已不在……原来那就是太阳,是小男孩心中的太阳吧,我想。如果太阳不下山该多好,那个小男孩那样的惧怕黑暗,可现实偏要将他最怕的东西,强加给他,而太阳,则是他面对这样的黑暗时,最坚强的依靠。多希望,日不落,太阳永在,光明永在……初二:林乐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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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发声_800字也许你听到了爱的呼唤;也许你听到了爱的叮咛;也许你听到了爱的宣言。爱的声音是什么?我感受到的爱无声。无声的爱,像棉花糖般甜美;像阳光般温暖;像春风般柔和。轻风微微拂过脸庞,泥土的芳香迎面扑来,麦浪此起彼伏地随着风的轻吟而婀娜起舞。我坐在山坡下的古木青藤上,尽享田园风光。我不禁起了诗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之感油然而生,“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生活被辛勤的农伯伯体现得淋漓尽致。“小娃,来吃个雪莲果吧!”那晶莹剔透的雪莲果徜徉在农伯伯的手里,不禁令我垂涎三尺。从农伯伯手中递过,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一会儿,觉得身上痒极了,乍一看,全身红彤彤一片,挤满了痘痘,头也晕乎乎的,胸闷。我急忙跑回家,把情况告诉爸爸,他正爬在高高的梯上修灯,看我满身通红,皱起了眉,我气喘吁吁地说:“我吃了个雪莲果,似乎是过敏了。”此刻,梯子晃荡了一下,他二话不说,不顾一切地从梯子上连滑带爬地窜下来,牵起我,往车上赶。我的肺竭力地呼吸着,泪水如珍珠串般滴落。他立即弯下腰,蹲下背我。他的背格外的宽厚、结实,我安心的躺在上面,我看见他的黑发中夹杂着几缕白丝,汗珠晶莹地挂在发尖,他的脚步声是那么的仓促,马不停蹄的向前奔。一上车,一个急转弯,飞速行驶着,爸爸平时稳重,开车最妥帖。从反光镜中,那爬满皱纹的脸上,忧虑、焦急之感尽显在那双平时都炯炯有神的眼中。居然堵车了,我越来越难受,这时,爸爸伸过来一只粗大的手,握住我稚嫩的小手,他粗制滥造的手像干死的树皮,还在微微颤抖。这一刻,没有一丝声音,寂静得仿佛世界都酣然入睡了,但爸爸那急促的心跳却怦怦作响。终于,车疏通了,以风一般的速度赶到医院。打起针,挂上氧气瓶,紧张焦虑的气氛终得以缓解,可爸爸的眉,依旧紧锁,眼眶里泛的泪花依旧在徘徊。后来才知,原来我儿时过敏过一次,也差点命丧黄泉。没有一句话的倾吐,但有的是无尽的担忧,无尽的焦急,无尽的爱。爱并不需要声音来表达,而是要用心去感受;它不需要华丽的辞藻去修饰,只需要轻抚与紧锁的眉去表达。爱不发声,但可以用心去真诚的倾听!初二:狮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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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从机场中走出,坐着机场大巴,回到了这座令我魂牵梦萦的古城。巍峨的城墙千百年来不变地守在城周围,城中,大雁塔的钟楼仍是这座城的中心,现代化的高楼与古朴的亭阁相互映衬,这就是我的家乡,西安。回到小时的家,邻居与周围的绿化都带给我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晚上,与三四个童年好友一同出去吃饭,饭桌上,熟悉的羊牛肉味与西安特有的“冰峰”牌汽水唤醒了脑中那最初始的记忆,那段无忧无虑,与同伴在街上肆意奔跑的时光。而现在,当时那群幼儿园的小朋友已快步入高中,仍是欢声笑语,但却少了几分童真与无知。回西安的时候正值中秋节,月是故乡明,虽然明白这月亮并不因地理位置而改变,却仍觉得西安的月更加明亮,更加的圆润。爷爷奶奶虽住在城市,却并未被现代化的气息所感染,坚持要给我们做纯手工的月饼,这月瓶,虽然少了那些勾人食欲的化学成份,却多了几分淳朴,多了几分月饼本来的味道。坐在院落里,这里虽没有南京家中的wifi,没有了花花绿绿的电脑游戏,却为一家人营造了一个适合聊天的气氛,这一年的八月十五,我觉得比起以往更加充实,更加令我印象深刻。因为这一天,有朋友,有家人,不像以往,父母中总有一人有事出差。离开西安的前一天,一家人总舍不得西安,舍不得这里的朋友、美食与一份惬意的生活。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着,看着父母一同读过的大学,看着我出生的那家医院,看着我那曾居住的屋舍,心,仿佛与这片大地联系在了一起,一时间,好想时间静止在这一秒,让我这一个常年在外的游子感受这家乡的乡土与乡韵。晚上,在一个路边的小店中,一同吃着烧烤。羊肉上遍及着孜然与辣椒,在街上霓虹灯的照射下,呈现出一种诱人的光泽,吃进嘴中,则唇齿留香,回味无穷。一架飞机缓缓起飞,巨大的引擎声充斥着耳朵,回首看去,美丽的西安城显得更加古朴、大气,叶落根,想着在家乡西安的那些亲朋好友,心中则在为下次乡做着准备。点评:语言活泼,风趣幽默,令人忍俊不禁。能够选择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的题材,事件的代表性较强。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全文通俗易懂,趣味性强。8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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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归路(一)_800字夏天,难耐的酷暑。蝉鸣声在窗外聒噪不休,叶子都已微微泛黄。地上都快要冒出热气,偏偏还一丝风儿也无。叶却恍若未见,托着腮望着窗外发呆。脚下的书包里胡乱的塞着一两本小说,上头还遮遮掩掩地盖了几本书。桌垫下藏着几张纸,是她百无聊赖之际信手乱画的涂鸦。桌上摊着历史的辅导资料,她从不摊数学或英语,免得爸妈回来又问东问西,她也答不上来。刚初三毕业,她考的并不太好。尤其今年卡的严,风声也紧,拿钱出来都不太可能有高中读。而她的分数刚好够拿到学籍,连普通的高中都考不上。叶却没有像其他家长和学生那样心急火燎,反倒心里有一种诡异的平静,和这炎热的夏日极为不搭。她只担心会是谁送饭回来,是爸还是妈。当然,她希望是妈,毕竟手里还有一堆违禁物品,而且爸的性子和她的太像,喜怒无常的,万一她脑子有时候抽风,和爸对上,又是一阵电闪雷鸣,并且她必输无疑,因为她怕疼,一见到那高高举起的手掌,脾气就先去了一半。嗯,这就像是语和她说的,叫什么来着……哦,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自行车停在门口,车上是一张洋溢着喜悦的中年妇女的脸。叶由衷地笑了,哈,看来运气不错,这下不用担心那些违禁物品被发现了。毕竟,爸在家里的时候,她总是提心吊胆的,那滋味,可不好受。“丫头,你有高中上了。”妈拿出裹得严严实实的饭菜,“Y市高中。”Y市高中?Y高?叶一愣,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小小的吃了一惊。那可是Y市最好的高中呐,不说她,便是班上的第一名,也想都别想。叶的初中在Y市并不有名,近年来更是一年接一年的不景气。其实以叶的小学成绩可以上Y市最好的初中之一,那些老师也来叶的家里看过,但不知怎的被叶的爸妈给回绝了。Y高啊。叶一边搅着蛋花汤一边想,看来她的运气真是好,连大名鼎鼎的Y高都能被她瞎猫逮上死耗子似的碰上。算了不想了,叶喝着蛋花汤,在心里说,其实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反正她早就料到了不是吗?有的时候,她的运气真的好到人神共愤,连他自己都经常被吓到。高二:俞木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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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路_800字启程,在这一条路上我走了好久,可为什么始终都看不见那令人期盼的终点。后来我才明白人生这一条路的终点在离开世界的那一刻,我们到终点了,我们期盼的,遗憾的,喜悦的,悲伤的一切事情都将忘却,我们到达终点了,但我们的起点又来了。在这一条归路中我找不到自己的存在,仿佛自己就是一个局外人,容纳不了。可事实证明我自己就是一个局外人……在小的时候我们渴望无忧无虑,在大的时候我们也渴望无忧无虑,可这种想法是不同的。小时候我希望家长在我有主见的时候放任我去疯狂,在我迷茫的时候给我一个可靠的肩膀,至少这样可以让我看见幸福家庭的曙光。可我始终是一个局外人——在家里我的姐姐承包了我的亲情,我开始坚强,开始勇敢,只能自己想陌生的世界探进,而她却可以无忧无虑,每一样东西都是我和父母为她准备好,一旦我不满这样的待遇,父母总是和我讲道理:“你比较勇敢,你姐笨,你让着她点。(我是这个家里面最小的,为什么事情要我来承担,我也渴望可以被你们那样呵护,但是我忍了)”或者又是说:“你难道也想向她那样子吗?(不,我并不想像她那个样子,我只可求一点亲情)”我的独立已把我的内心封闭,我学会了演戏,我开始饰演另一个自己,那个自己是多么听话,可惜她只是一个替身,真正的那个自己早已被那对只注重两个比我大的兄妹的父母给亲自扼杀了。现在的自己——早已迷失了。长大后我的情绪开始控制不住了,我不再像小的时候那般单纯,我也有心机,我也有那般心思,可你们谁关心过,读懂过那个早已失去光辉的眼瞳。每天被作业、学习、父母、老师,所在的压力欺压着,自己却无法推翻,我把一切都忍下来,但是我不是一个百宝箱,什么东西都可以忍下来,它的容量也是有限的,一旦满了也是会爆发的,我的情绪我自己做主,我的问题我自己解决。我不再需要一个只会忍辱负重,默默忍受的无用之人,我有心智,我有自己,我要找回那个曾被抛弃的自己,没有他们我一样在这条道路上行走,这一条归路是我的主场。我的归路——不再丢失。六年级:慕郗ゞ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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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归故土_8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从嘉兴回来的这段时日,因为车程赶得紧,人便也有点沉慌慌的。等到完全寄身于新学校时,才真正有所宽慰。母亲怕是放心不下,临别时只拣日常的琐屑事儿与我说明白。我只一一点头做清楚,让她放心。前几天便终是一人独飘在来回的道上,因为不爱张扬,便死死地沉下心来,以便颇有感想,或是腾了少有的时间与嘉兴的朋友泣诉,也便于让自己得到应有的慰藉和舒心。秋时的金寨常刮风,东边的,北边的,西边的,南边的。其中又以幽风见多。便是轻荡小舟那般,只见影不见身。如鹅毛、飞絮拍在身上,让人不经以艺术的审视角度玩赏它。在嘉兴,我便一直喜爱风。因为觉得风声给人一种不冥的遐想,即使常有台风或是飓风也不例外。于是再回到这片土地上,我便先爱上了这儿的风,竟还希望以一个风语者的身份读懂它的沧桑和浮世。因为近日闲得慌,早就听说盼桥上能听清风和河的对话。便又只身一个人踱步来到盼桥。盼桥只有我横卧一个身位的宽度,却很长。不巧那日天放晴,河下少有涟漪。便就势散起悠步来。因为河道颇长,在这一片区便很是显眼,也不想逗留多时。记忆中,关于它,父亲时而也与我提起,只是有所不同的是少了些许清凉,多了几分陌落。直白点儿便是,步子里走的尽是寂寞罢了。风走了,也许它只是在等待。而我又回到了这方土地。我知道自己正在启程,或许从未寂寞过。以一个风语者的身份我更愿意释怀自己并称之为故人,一个来自远方的故人。并企盼着从这一刻起读懂它的沧桑和浮世。故乡的桂香以九月最为悦人。小时候,我便一直这样以为。现在长大了,看着桂树儿爬满九月的山头,依稀地吹来阵阵悦人的清凉与沁人的幽香,心头不惊一触——原来故乡的风从未休止过,它们一直都在,开在九月的记忆里,等待着与我邂逅。是的!我的故乡,从未改变。无论是山头的风儿,山头的桂香,都从未改变。唯一改变的只是我——回来了。回到寝室,室友的蛮子话很刺耳,看到我来,便邀我一同坐下,在我用第一句蛮子话向他们问好时,他们笑了,我也笑了,笑得就像风与我说话时一样舒心。柳市中学高二:aaaaqqqq8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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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雪故人归_800字滤干了初遇时弥天爆竹祀火的俗气之后。似乎终渐描深了你的轮廓。十几载韶华,载载盼你。此日终又得见你。你久居于尽是雾凇的丁香城时,该是铺天盖地的卷着太阳砸在身上的吧。然处鲁东时你又全然没了弑灭的豪气,棉柔安静的不成样子。今日契阔相逢时,满目皎皎。恰似位着月白衫子的姑娘将满身纯挚清白,都一股脑的赋于了寰宇。于是我瞧见了混沌污浊尽都隐没消殆,整片天地自此也空灵澄澈起来。像极了我执你手入了片从未谋面的明净画作中。全身都裹着的澈爽气息,早就没了畴昔的恶龊。我侧目望着你,像个遇不得隐晦黯郁的少女,总念着要将所有的不净都冲涤干净。于是心中你的轮廓也愈为柔和雅致。于是我也愈为喜欢你。红瓦青墙成了一撮一撮的雪团子,窗玻璃上也覆了点点梨花儿。你还嫌不够纯洁,又继续洒着大把大把的鹅毛,于是满面缤纷都酿成了个冰砌的雪白屋子。旁人还厌引来酷寒时,我却惊羡于你无瑕的美丽身姿。我实在是喜欢雪天。我也见过如你这般清美更胜芙蕖,花容不败西子的人事物景。却是并未知晓过似你般温柔的姑娘。我知晓你以玉为尘,冰为鉴,映得周身青空泛着透亮晶莹;以冰雪之姿拥抱万物,润泽生灵;以皎色入药,医濯腌臜;以极冰冷的温度和煦众生。我知晓这全是你的温柔。常语少年为赋新词强说愁,我却也着实算是颓唐了一旬。稚时堆砌的词句多了。迷离疮痍早就秽了双眼。开始分不清暮里灯色的悲情欢喜。也连腐朽神奇都看不明白了。却总还记得你。记得我好喜欢你。我总执迷将你看成能把手言欢的生命,也总想着何时能见你撑伞立于白阶下。旁人嗔我被雪迷了心窍,我不驳,也从未苟同。我恋于今日能见你,恋于你制设的清洁世界。纳兰容若言称意即是欢喜。那么你该是我的欢喜,我的称意,我的伊人和明月光。今日见你,恍若隔世。心头怡悦不能言表。总渴你望你,盼你想你,可言思念如潮水了。第十七载,希冀了三回季候,总算熬得再会你,熬得旧雨重逢,熬得夜雪故人归。十七载年光,载载见你。见不够你。我喜欢你。800字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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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静候灵归_800字2015,这个夏天,注定不平凡。2015,8,17,吾王张起灵回归,我想,任何稻米都会很激动,我也是,我还洋洋洒洒的写了整整一本的盗墓笔记的话,可是,写到“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的时候。我沉默了。是啊,小哥用十年换取得,是吴邪的天真,可是…吴邪仍在,却不见天真。我自己也写过写虐段子:2015年8月七号。“吴邪,今天是期限了,我们去接小哥咯。”胖子兴奋的对吴邪说。吴邪拿起一根烟,抽完,说:“你去吧。”胖子一脸不解:“你不是说好去接小哥的吗?”吴邪苦笑:“他守护的是天真无邪,如今只有吴邪,不存天真了。”转瞬又想,既然吴邪不复天真了,那么小哥会抛弃天真吗?答案大家心知肚明:肯定不会。毕竟,小哥会守护任何人。三叔很会描写人,尤其是令人心疼的人,张起灵时让我心疼的角色之一。他永远不懂得什么是睡觉,只懂得闭目养神。他永远不知道疼痛,放血和防水一样。他永远是关心别人的那个,却从来不被关心。他明明是出身在光明下,却永远活在黑暗中。他的生活从来没有宁静过。他只能在失忆和长寿这两个悲哀下轮回。他背负了太多却总是一个人承受。他永远只会给人安全感自己却极度没有安全感。他可以随时将自己改造任何人却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三叔曾经说过,有张起灵的篇幅他写起来总是格外轻松。大家都在说,起灵竟然进了青铜门,再也见不到起灵了,好遗憾。我也很遗憾,但是,不可否认,这是起灵最后的归宿。进了青铜门,他可以不用时时刻刻放血,可以真正的睡一觉,可以不用在照顾他人。起灵,终于可以休息了。如今,十年之期将近,我们也将迎来吾王了,我想,今年的长白山,热闹非凡。最后,以酒敬某些人。第一杯,敬张起灵。第二杯,敬吴邪。第三杯,敬王胖子。第四杯,敬潘子。第五杯,敬解雨臣。第六杯,敬解连环。第七杯,敬阿宁。第八杯,敬黑瞎子。第九杯,敬南派三叔徐磊。第十杯,敬各位稻米。最后一杯,给守护起灵十年的长白山。吾王张起灵,即将回归。初二:雨花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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