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路(一)_800字
夏天,难耐的酷暑。
蝉鸣声在窗外聒噪不休,叶子都已微微泛黄。地上都快要冒出热气,偏偏还一丝风儿也无。
叶却恍若未见,托着腮望着窗外发呆。脚下的书包里胡乱的塞着一两本小说,上头还遮遮掩掩地盖了几本书。桌垫下藏着几张纸,是她百无聊赖之际信手乱画的涂鸦。桌上摊着历史的辅导资料,她从不摊数学或英语,免得爸妈回来又问东问西,她也答不上来。
刚初三毕业,她考的并不太好。尤其今年卡的严,风声也紧,拿钱出来都不太可能有高中读。而她的分数刚好够拿到学籍,连普通的高中都考不上。
叶却没有像其他家长和学生那样心急火燎,反倒心里有一种诡异的平静,和这炎热的夏日极为不搭。她只担心会是谁送饭回来,是爸还是妈。当然,她希望是妈,毕竟手里还有一堆违禁物品,而且爸的性子和她的太像,喜怒无常的,万一她脑子有时候抽风,和爸对上,又是一阵电闪雷鸣,并且她必输无疑,因为她怕疼,一见到那高高举起的手掌,脾气就先去了一半。嗯,这就像是语和她说的,叫什么来着……哦,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自行车停在门口,车上是一张洋溢着喜悦的中年妇女的脸。叶由衷地笑了,哈,看来运气不错,这下不用担心那些违禁物品被发现了。毕竟,爸在家里的时候,她总是提心吊胆的,那滋味,可不好受。
“丫头,你有高中上了。”妈拿出裹得严严实实的饭菜,“Y市高中。”
Y市高中?Y高?叶一愣,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小小的吃了一惊。那可是Y市最好的高中呐,不说她,便是班上的第一名,也想都别想。
叶的初中在Y市并不有名,近年来更是一年接一年的不景气。其实以叶的小学成绩可以上Y市最好的初中之一,那些老师也来叶的家里看过,但不知怎的被叶的爸妈给回绝了。
Y高啊。叶一边搅着蛋花汤一边想,看来她的运气真是好,连大名鼎鼎的Y高都能被她瞎猫逮上死耗子似的碰上。算了不想了,叶喝着蛋花汤,在心里说,其实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反正她早就料到了不是吗?有的时候,她的运气真的好到人神共愤,连他自己都经常被吓到。
高二:俞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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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红尘_1500字
月光照在监狱的窗外,像是撒满了盐。
乔楚坐在硬邦邦的床上,双手环膝。她身体消瘦,最小号的囚服穿在她身上也有些空荡荡的。
乔楚瑟缩在角落里,脑海中不断响起昭觉来看她时说的话:
“乔楚,他是爱你的。”
“他卖掉了79号,把钱赔给了徐晚来。”
“他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每一个字都仿佛一把尖刀,扎得她鲜血淋漓。
无论她在昭觉面前表现得多么平静,无论她如何暗示自己,她都绕不开那人——闵朗——她唯一爱过的人。
她那么爱他。
可是她毫无经验,所以才爱他爱得那么糟糕,糟糕到差点就杀死了徐晚来——闵朗曾经最爱的姑娘,也是他永远都忘不了的姑娘。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吧。
闵朗连79号都卖掉了。那是见证了她的卑微和爱情的酒吧,也是见证了他和徐晚来的青春与互相折磨的酒吧。
他很快会有自己的新生活,而她,虽然暂时身陷囹圄,但长久以来一直折磨着她的事情,都正在被时间的风一点一点吹散。
当乔楚再次坐在探视窗口前时,和她隔了一层玻璃的人,不再是叶昭觉,而是,闵朗。
闵朗犹豫了很久,终于踏进看守所的大门。
那天,昭觉给他打了个电话,“闵朗,我去看了乔楚。”
他突然觉得,他应该去见见乔楚。
看见闵朗的第一瞬间,乔楚想逃。
但她只是温顺地坐下,低头看着他的手。
这是两只罕见的美丽的手,细长纤巧,不同寻常,肌肉绷紧,色泽白皙,指甲没有血色,修成秀气的弧形,泛出珍珠色的光泽,依稀还能看出上次见面时玻璃扎进去留下的疤痕。
闵朗抿了抿唇,开口:“乔楚,我来看看你。我很快就要离开了。我是孤家寡人一个,没什么好担心的,唯一让我放心不下的,就是你。
“乔楚,你抬起头来,看看我,下次再见面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他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微笑。
奶奶去世以前告诉他,告别的话要笑着说。
乔楚缓慢而呆滞地抬起头来。
她皮肤苍白得像一张纸一样,头发剪短了很多,看上去更瘦了,被铐着的双手青筋毕现。
闵朗有些难过。
他想起那年除夕,在昭觉的陪伴下,乔楚第一次出现在79号。她穿一袭青花旗袍,只化了淡妆,很少说话,也很少笑,眼里却闪耀着夺目的光彩,她是那晚女孩们中的翘楚。
而现在,她坐在这里。二十几岁的人生毫无生机,说不准什么时候会腐烂发臭。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都是因为他。
闵朗准备说点什么,却被乔楚打断,“如果,你想说对不起的话,就算了吧。我们之间,是公平的。你们带给我的伤害,都被那场火烧尽了。在那晚,一切就结束了。我很开心,再也不用忍受你的摇摆不定了。”
她很平静,像是在陈述某天晚餐的内容。
长久的沉默。
闵朗和乔楚无声地对望着,仿佛时间就此凝结了一般。
乔楚还有很多话想说。但她什么都没有说,她觉得自己就快要走出来了。闵朗这个劫,她就快要跨过了。
那场大火,不仅烧毁了徐晚来的工作室,也烧毁了那个为了爱情欲生欲死的乔楚。她觉得,如今这个平静的自己才更像一个完整的人。
闵朗也一样。
他们没有打破寂静。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是一生中最后一次这样的亲近,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探视时间到了,乔楚木然地起身往回走。
“乔楚,”闵朗叫住她,像是挣扎了很久一样,“我心里有过你。”
他转身,阳光透过高高的窗户照进来。已经是秋天了,阳光还是刺眼得让人想哭。
乔楚回头,看见闵朗被韶染成金色的背影,露出微笑,两行清泪从她的眼中无声地滑落。
曾经的一幕幕都如同电影放映一般在眼前闪过。
她经历的所有,赤贫的童年,灰暗的青春,破碎的爱情,都画上了一个句号。
滚滚红尘,人如鸿毛,命若野草,卑贱又骄傲。
她以为自己是一座孤岛,遇上了另一座孤岛,但其实,他们都只是小小的尘埃,风一吹,就散了。
从此以后,对于命运,她再无期待。
高二: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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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_800字我背负着行囊,开始了我的旅程。回望过去的足印,我走过了无数风风雨雨,任前方的路有多么的遥远,我没有停下,我坚持;无论前路有多么的艰辛,我没有退缩,我依旧坚持。多少日日夜夜,最终还是看到了希望的曙光。——题记母亲的十月怀胎后的一朝分娩,我来到了这个世界。当我的第一声啼哭,我看见了父母脸上欣慰的笑容,我的小脚丫有劲的舞动着,在这个有生命的空间,我将要用这双脚去开始我的旅行,尽管一路都有坎坷,满是荆棘,但我不害怕,因为这一路都有父母的陪伴。金色的阳光下,我奔跑着,依旧是光着脚丫。夕阳下,我看见了外婆弯曲的背。童年的快乐,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外婆的背和外公的扁担都随我一起成长,我已不再是襁褓中的婴儿,我走过了我的童年,记下了生命最初的篇章。“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穿着母亲为我买的新鞋,背上父亲送我的新书包,口中念着李白的《静夜诗》。我读书了,那时的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看着那漂亮的学校,虽离家较远,但我依旧很开心,那条路,我渐渐熟悉了。在母亲的督促声中,在老师的鼓励声中,在父亲充满希望的眼神中,我做完了一堆又一堆的练习,六年的小学生涯结束了,我凭着自己的努力顺利升上了梦寐已久的中学。我经历了,在无边的知识海洋里,我也学会了,我永远都不会后悔,知识让我的生活很充实。时间的脚步没有因我的成功而停止,它走着,并且不会等我,既然如此,那只有我去赶它。我不想荒废我的时间,我有我的理想,有我的未来。在我生命的第是八个春夏秋冬来临之时,我将临来我一生最关键的一刻,路就在前面,希望就在路的那一边,我不要就在这一步停止,父母老师亲人的期盼,同学的约定,自己十多年来的付出,我为自己加油。脚下的路不是我一个人的,但是在它上面有我走过的足迹,那是一个又一个的烙印,早已深深印在了我的心中,时刻都鼓励着我向前进,相信黎明的曙光最终会属于我。没有荆棘,我不会知道什么是困难;没有坎坷,我不知什么是艰辛,唯有经历了,才会更加努力。8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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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_800字小时候,每每听到路这个词都一脸的憧憬,家里的长辈屡屡提起,也向往起来。略微长大了,我渐渐地为那些屏幕中的刀光剑影中荒废了学业。那时,对路也存了些许莫名其妙的惶恐,我脚下的路真的是我应该走的路吗?我一遍又一遍的走过前人早已走狗的千万遍路。天上繁星点点,月儿早已扯过乌黑的轻纱遮住不堪的脸,那乳白色的光芒照在我的脚下反而是我更加迷茫。那条路是繁华的,太多的人与我同行。但路上的人没有一个面带笑容,只是用僵硬得像是外骨骼似的冰冷的脸来回绝别人的猜疑。充斥在我耳边的只有烦躁的心声,面前又浮现出烦躁而又生硬的表情。于是,我知道,这条路是不快乐的。走得快了,光点一点一点的从我的身后消失,那些繁华,那些烦躁,那些冰冷,那些僵硬也一点一点的消失在我身后。我又一次遇上了分岔口。我站在分叉口的面前,心中突然充满了对未知的仿惶。我怀着恐惧向前走了几步。巨大的改变使我惊慌失措,即使面前的人脸上都充满的欢愉,小小的屏幕里仿佛连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能让人欢乐的世界。但是父母,老师的失望终究稍许破坏了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我突然想到赫拉克勒斯,这个宙斯的私生子以及他早年遇到的那一条十字路口。道德和享乐的话尤然在耳。享乐她说:”不用害怕,我不会让你的身体和精神受到重负,相反,你将享受到人们梦寐以求的幸福而不用付出。“但是道德的话却让我有更多的感触。她说:”你要收获,就必须播种,你想要战斗得胜,就要熟知战斗的技巧,你要身体强壮,就必须要通过辛勤的锻炼。“多么巨大的反差?多么背道相驰的人生态度?脚下星光点点,我一遍又一遍地作出了抉择。最后,我退后了几步,终于又回到的分岔口,我一步,一步的走回了预定的道路。虽然那条路上遍布荆棘,而另一条路上一路平坦,但我不会遗憾,因为我看到了路的尽头。荆棘后面遍布鲜花,而平坦最后只有魔鬼!正如赫拉克勒斯的选择,所以他是英雄。属于我的路,我已经找到了。初二:江泽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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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_800字像是十九世纪的伦敦,空气中逸着水滴。黑夜里,一个光点。我朝着它拼命跑去,跑到那里,是一支蜡烛。又发现一个光点,无奈于黑暗,于是继续前行。宛若夸父逐日般不断地追下去,无止无息,追赶无数的光点…… ——题记 晃晃悠悠,四面环墙,我扶着墙壁向前走着。雾夜迷途,深陷于无头绪状态。忽见前方闪烁着五彩光,有“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瘫痪的神经就被拉向那处。是一个花园,满片草地栽着艳丽的花。真美,诱惑着我。罂粟花吗?花红色,粉色,白色……像是亚当与夏娃的禁果。我直立身子,走进花圃中的小屋,那里又是一番新的景象,灯红酒绿的。这种斑斓的色彩,让我忘乎所以,沉浸于麻木当中。很放松,但不属于我的领地。我反复思索,后又沿途回去。 一切又归于昏暗,又看不清前方的路,但心中多少安分了些。这条路,自出现以来就持续的延伸着,没有尽头。布偶的世界,很让人舒心。我和它们畅谈,但那毕竟是没有生命的东西,总觉得自己的生命也即将褪去,消失在这个世界里。于是,我又逃了出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忽然了解了自己的处境,仿佛在无人度越的海上扬帆前进,大海的波涛,在永远的捉迷藏中相互追逐。 终于,又站在下一个分支点上。进了一个弥漫着书香但又忧伤的世界。目光停留在一个可怜的背影上。高觉新,这个被迫停留在封闭的社会里,一面阿谀奉迎,一面感时伤世的人。要效仿他吗?活在一个封闭的世界里?思考着我那未知的前方。“一个人若执意向北方走,那他永远不会到达南方。” 犹豫的世界,忧郁的世界…… 慢慢的,觉得这个社会尔虞我诈。“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该到何方呢?回到那案牍劳形的木屋,突然发现,在这月夜焚香,挑灯夜读的生活中,反觉得心安。这样的世界,古铜三弄,淡淡的苦,淡淡的悦。 回头看着那条我思索过许久,分辨过许久的路。心中莫名。人生,有驰马奔腾的阳光大道,也有小路泥泞的林荫,也有驿站。驿站,驻足就好,不便久留。 追逐中,人生也走到了尽头,在那边缘之上,依然是一支蜡烛,周围仍是黑暗。只是,蓦然回首,才觉自己的一生一直笼罩在淡淡的光明之中。完结那天,我纵身一跳,站在了第二个黎明上……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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