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你身边溜走的那个人
有些人是可以被时间轻易抹去的。犹如尘土。
一
一个放学的黄昏,骑着脚踏车回家,看到空气中的阳光透过树叶洒在路上,斑斑驳驳,看到穿着裙子探头看小饰品的女生,看到拿着篮球跑来跑去的男生,看到他们的背影,或是寂寥,或是鲜活,你会想起某个人。
曾经打篮球的他,曾经和自己一起骑单车的他,曾经坐在河边钓鱼的他,曾经牵着小狗的她,曾经喜欢吃冰淇淋的她,曾经夸赞自己的她,曾经的他们,现在都到哪里去了。会不会也像自己一样将单车靠在路边倚着高大的香樟树,望着天空想着某个人,还是正在快乐的和别人交谈,还是寂寞地听着音乐。
你会不断地想到他。就想曾经看到他的频率。
可是既然忘不了,当初为什么不留回到原点的机会呢。你们就是这样拼命攻打别人,攻打到自己也伤痕累累。
二
在一个下着雨的晚上,你打开台灯看曾经买的几米的画册,看你最喜欢的《向左走,向右走》,虽然身在隔壁的两个人却因为走路方向的习惯一直没有相遇,在一次喷水池他们有了第一次,也是唯一的遇见,这个冬天冷地让人想哭,他们总是想遇到对方,但总是遗憾没有遇见,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他们选择去旅行。春天来了,两个人荒废的房子中间的那堵墙裂了。
你又哭了。像第一遍一样,你又哭了。
人生总有许多巧合,两条平行线也可能会有交汇的一天。
人生总有许多意外,握在手里面的风筝也会突然断了线。
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中,无助地寻找一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
你看到外面深蓝色的天,听到外面的雨,寂寞缠绕你心。
三
你一直在思考七月与八月的区别,难道仅仅是八月更热,水果更熟,离开学更近,都是所谓的夏天么。
牛皮纸是棕色的,所以觉得古老。太阳是橙色的,所以觉得温暖。
你会想那个人在你心里是什么颜色呢?纯白色吧。
文字是一种让自己寂寞开心的东西,你看到路边的小狗小猫,或是尾随主人的脚步,或是在阳光下打哈欠,路的两边是高大的法国泡桐树和充满想起的洋槐。你想要写下来,通过你的笔尖记忆。
文字是照相机。
四
你会不会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寂寞。在这个残忍的星球里无法喘息。
你会不会想到尘埃的安危,或是某一个过路人的思想。
你会不会和父母说爱。会不会觉得撑开伞就是晴天。
亲爱的孩子。请闭眼。
世界很干净。
五
他们就这么在你生命里消失了,不用一丝力气。
时间像一把锋利的刀,可以将年画雕刻成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也可以让你知道时间会留下怎样的伤痕。
那么亲爱的时间,我们都知道了,我们错了。
看,雨停了。
六
你还会想起几米,你还会想起云朵,你还会想起尘埃,你还会想起某个人。
想要消失的人,请留下。
Dedicated to the one that got
awayfr0myou。
献给从你身边溜走的那个人。
迎春花
当小到刚刚钻出地面,当书木在冬天的睡梦里还门醒来的时候,迎春花就早早地开放了。报告人门春天来了!
迎春花总是一簇一簇的开放在路边,黄色的花朵长在长长的藤上,它的花朵很小,也不像别的花朵那么想,它在路边悄悄地开放,只是为了早早地告诉人们: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了。
我喜欢迎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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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辆车,那个人……每次看到街上一晃而过的老式脚踏车,就会更想他,更想那段令我难以忘怀的童年回忆。小时候,家里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电视,唯一值钱的便是那一辆充满时代感的脚踏车。脚踏车是黑色的,对当时五岁的我来说极其高大,脚踏车的主人就是我的外公。听外公说这辆车他年轻时就有了,是当时最流行的款式。我的童年最大的快乐便是这辆老式脚踏车了。记忆中,外公骑着脚踏车带我去几公里外的集市上赶集。刚到集市,我就被眼前的一幕震撼到了,那里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一双眼睛绝对看不过来。我兴奋地到处逛。外公见周围全是人,便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害怕下一秒我就会被这人海淹没。我们穿过人群,买好所需要的东西,该回去了。我当然还是意犹未尽的,很不情愿地被外公拉到停车的地方,在他给车解锁的空当儿,我老远就瞅到了那个卖糖葫芦的小贩,我忘记了外公的嘱咐,径直朝小贩跑去。待外公解完锁,回头看我却没了踪影。他担心得紧皱眉头马上骑上车去找,一路大喊着我的名字。站在小贩旁没钱的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这一刻才发现自己和外公分开了。我满脸无助地向周围看去,希望能看见外公的身影,然而都没有。我后悔得哭了起来。透过嘈杂的买卖声,我竟听见有人在喊着我的名字,那声音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是外公!我循声看去,远处外公骑着那辆脚踏车朝我过来,阳光下的外公满头大汗,宽宽的肩膀给人一种稳稳的安全感,本来就人高马大的他,那会儿在我心里就更高大了。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但他却一把把我抱在怀里自责地说:“别怕啊,是外公没看好你,是外公的错。”事后,我还心安理得地吃着外公为了安慰我给我买的糖葫芦,满足地坐上车回家。那时候我很调皮,总爱到处乱跑,好几次就差点儿迷路了。外婆无奈之下总将我“囚禁”在家,外公却是向着我的,总在太阳快下山的时候骑着脚踏车带我去兜风。那会儿,太阳收敛了强烈的光芒,将金粉般的太阳光温柔地洒向大地,风不急不躁地吹着,总能抚痒人的心。家乡的景色我自然是不会刻意去欣赏的,因为我知道天永远都是那么蓝,云总是那么白,小河永远都是那么清澈那么绿……一切好像都不会改变。好几次我都在坐在外公自行车后座上睡着了,他总是一只手调整方向,另一只手扶着我,嘴里一遍一遍地说:“小胖不能睡啊,会掉下去的,腿要叉开点,不要被车轱辘卡住了……”记忆中的这句话就如涟漪一般,一圈一圈荡进我的心里、梦里……不知不觉中,十年过去了了,但这一切就如昨天发生的一样。记忆中的老式脚踏车早已没了踪影,外公也已离我而去了。人们常说十年就是一眨眼的功夫,是啊,可为什么我一眨眼,人生中最爱的两样东西都不见了?我很感谢那辆脚踏车和外公,感谢他们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陪我走过了我人生中最快乐最重要的时光……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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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书,那个人时光是被人漠视的珍宝,记忆是尘封的铁盒,往事是难寻的密钥。许多时候,宝藏会被重叠的日子推到最上方。人们总随手一抓就会获得惊喜。而我的惊喜,是那本许久没碰过的书。书被挤在书柜下方,我使足劲将其抽出。轻轻翻开,书页却依旧崭新,如同未开封。雪白的书页,就像记忆中少年的白衫。干净,纯粹。初见琛是回老家过暑假。依稀记得,老家的人们极其热情,那段日子经常有人请客吃饭。我本不喜欢热闹,却明白有些事情不能随心所欲,便乖乖与妈妈同去。人是极多的。我随意找了个位子便坐下了,却不知对面有人。”小妹妹。”我昂首。只那一眼,一个人便刻入生命。叫我的是一个少年。他身着一袭白衫,本是极为普通的颜色,穿在他身上却不知为何极其打眼;约莫十四五岁,却透着超乎年龄的沉静。哦,这是他的眼睛;他正握着一个玻璃杯,那双手指节修长分明。“小妹妹,要喝果汁吗?”温润的声音轻轻扰上了我脑海中的思绪。“不了,谢谢你!”我们就此聊了起来。我知道他叫琛。因我不与他在同一个城市生活,便都觉得对方的生活更有趣,交谈也更加融洽了。老家的日子有些无趣,妈妈便唤琛带我出去玩。琛便答应了。我当然乐意。琛虽只大我三岁,却已有一米八的个头。平白多了个哥哥,自然要出去显摆显摆。我们上了一辆老旧的公交车,没有空调,只得打开车窗。风将我的头发吹的有些凌乱,琛便取笑我。我自然不甘,要去摘他的帽子,他却一下站起来,我便够不着了。下车后我仍然想摘他的帽子,却只为了好玩。他拗不过我,便只得低下头任我将帽子取走。我得到了帽子却像得到了珍宝一样,得意的在他面前甩来甩去。他却极其配合地摆出一副气急败坏得样子。走了大半天,我们进了一家书店。琛与我都是极爱读书的人,便一个猛子扎进了书堆。他突然拎着我到一个店员面前问有没有郭敬明的新书。店员说有,便带我们过去。我思考了半天,问琛郭敬明是谁。他却摆出一副嫌弃的表情说,郭敬明是谁你都不知道还看书呢。我撇了撇嘴。他说,那我送你一本好了。我却还在因他的话而不快,就忿忿道:””不用!”他看出我的小心眼,便哄我说,好拉好拉不笑你了,我认错。我这才点点头。那本书名叫《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当时是极爱读的。两年后的现在,却不喜欢郭的文字了,我却一直没有告诉琛,只怕他知道了会不快。前些日子才知道,琛早就不读那些书了。虽不会与他争执了,可心中不知为何有些失落。我明白了。我们都更成熟了,会觉得从前读的书幼稚,会觉得从前做的事幼稚了。长大是件好事。可我也明白了,没有谁会再包容你的小脾气,没有谁会再低声下气的认错只为哄你开心,没有谁会再纵容你的为所欲为了。许久没有联系琛了。他肯定又长高了吧。下次再见面可不能让他取笑我比他矮。他还会穿那件干净的白衫吗?书静静的,依旧在桌面上摊开着。我合上书,连同那个白衫少年的影子,一起放入记忆的铁盒中,珍藏。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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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那些书窗前的泡桐树开了一年又一年,淡紫色的花儿在枝头散发着撩人的清香,这满树的馥郁淡雅的芳香,带着一丝乡土的气息跨越时空的维度来到我的面前,似乎,在竞争激烈,读书与学识越发重要的城市里,这种安静已是久违了。幼时在县城生活,家旁开着一家书店。店面不大,黑色的瓦,粉黛的墙,颇有烟雨江南之感,漆红的房梁,朱色的门帘上挂着一块匾,上书“未名”二字。依稀记得第一次来到书店是一个炎热的午后,我探头探脑的在书店门口张望,抑或是惊动了正看书的老板,老板轻轻打开了门,微笑着邀我进去,我好奇地跨进门槛,扑面而来的是一阵墨香,启鼻嗅,抬头,正迎上老板那含笑的双眸。我这才开始细细打量起老板。明显已近花甲,双鬓斑白,一张被岁月刻划的苍老的脸上纹理清晰,眼里散发着智慧的光芒,透着丝丝的慈祥,眼角噙着温和的笑,一双手上老茧密布,手里夹着一本刚刚在看的书,很自然地下垂,身上着着一袭白衫,一条军绿的长裤包裹着腿,给人以十分干净的感觉。他领着我来到一排柜前,指了指上面的连环画,轻抚了两下我的头,给我拎来一张板凳,拿起台上的抹布,掸去灰尘,然后又返回了店门口,理了理衣衫,重又静静地坐下看书。他看书的样子煞是文雅,阳光下,睫毛轻轻抖动,向左微微地偏着头,一只手指着书上的字一行一行仔仔细细地阅读,一只手拿着笔不时地在纸上圈圈画画。他时而闭目,时而锁眉,时而合书思考。当我拿着我喜欢的书,走出书店时,突然店外的那棵泡桐树洒下片片花瓣,如紫色的小精灵般在天空中,在我的书页里浅唱、低吟、漫舞,一切都如此美好。然而这样的美好并没有延续多久……时间在流逝,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喜欢踏进书店去品一杯知识的香茗了,他们开始喜欢那如烈酒一般刺激简单的电子阅读了。泡桐树也越发衰败,一如老板的书店般冷落萧条。那是一个阴天,我再一次来到那家书店。跨入门,店老板在默默地收拾书籍,将书一本放进他的书箱里,时不时用袖子擦一擦眼角的泪,身影是如此的单薄瘦弱。半晌才发觉我在身旁,他强露出了微笑,拿起身旁的几本线装书,郑重地递到我的手里,说:“伢儿,这些书你好好地留着,如今,这些似乎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了,但是你千万要记住,学而不思则罔,思考比读书更重要,从书中思,才能获得更多你自己的东西。”蓦然,窗外的最后一朵桐花也落下了,带着老板和他的书落下了,落下了,雨起了。风轻拂,院子里的桐花又落下几串,扑打着我的脸,我轻轻地取出老版的书,摊膝上,找一个空着的椅子坐下。此时,雨似乎小了些,甚至出现了些许阳光,依稀还能够看到店老板希冀的目光:孩子,只要你愿意,随时欢迎你来看书。我朝着店老板点了点头,露出了会心的微笑……1000字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