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那个人
难忘那个人
记忆如电影片段般在我们的脑海中一段一段闪过。随着时间的匆匆流逝,我们将有些片段匆匆忘掉。然而一些微不足道的片段,却深深地烙印在了我们的脑海中。
思绪不禁回到了那个炎热夏天的正午。烈日当空,照得沥青地面滚烫滚烫的。我穿着短袖短裙,正急着要去上课,但一辆出租车也没有,我正担心得直捻衣角。
一阵急促的刹车刹车声促使我抬起头,一辆出租车刚好停在对面。我迅速摆着手招呼他过来,急忙钻进出租车。
我坐到后面位子的一边,以免被阳光晒到。敞开的窗户使我心生凉意,虽是潮湿温热的夏风打到我的脸上,但却异常舒服惬意。我看了看表,舒了一口气。
“请问你到哪里?”一个年轻小伙子的声音传来。“XX路。”我头也没抬地说,简单地交待他几句,便继续观看窗外的风景。对于这种景色,我一直都是看不腻的。
岁着窗外景色一点一点地变化,我的思绪也开始混乱起来:今天要发的英语和数学成绩;作业是不是全部完成了?是不是全部都签名了?……我突然想起来今天还有英语的默写,立刻拿起书本背诵起来。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我也渐渐开始困倦起来。我看看表,发现已经过去了将近20分钟了。像被电到似的,我差点腾地跳了起来。果然,窗外的景色已经很陌生了。“你开错了!”我抱怨道,似乎马上就要大发雷霆了,“这不是XX路!”我的心跳加快了,开始后悔搭上了这两出租车,不然其他出租车也能准时到达补习班;开始担心我永远也无法到达那了!我可能永远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他的背影微微一颤:“真是抱歉,我……,我还是个新手……,不是很认得路……”我不满地哼了一声:“原路返回吧!”小伙子没再说什么,只是小心翼翼地转动方向盘。
处于愤怒,我开始仔细地打量这个司机的背影。他的衣领不自然地向里翻折,袖口和肩膀的衣服皱巴巴的,裤子勉强卷到膝盖。他的脖颈满是汗珠,是衣服都湿透了大半。我抬头看了看正午的烈日,看着他的努力与我之前的冷淡,我不禁有些羞愧于歉意。
我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从车前的反光镜看见他努力地神情与自信。
“抱歉,如果有下次机会的话,我一定不会再弄错了。”他半开玩笑地说。我抹了抹额头,对他产生了深深的歉意。
又一阵急刹车,到站了。我慢吞吞地坐起身交给他钱。当我下车从副驾驶座的车窗子拿找零时,我看见了他的面孔——自信、乐观、爽朗的微笑。
似乎理应是人生最快乐、自由的时候。但他艰辛着,因成为一位出租车司机而要经历着夏天满头大汗,冬天寒风刺骨的时间。
一张满是汗珠的脸庞,一颗负责的心,一个疲劳的背影,一个平凡的职位,都如同电影的高潮部分,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脑海中,成为我人生道路的路标,指引着我向负责、自信不断前行。
上海杨浦区上海市同济初级中学初二:蓝羽爱雪
难忘那个冬天
六年的小学生涯一晃就过去了,回首往事,岁月的长河冲淡了我的许多记忆,但是有一个冬天,我至今难以忘怀。
那是上二年级的时候了,我被语文老师任命为语文小组长还不满半个月。
那年冬天天气很冷,刚进腊月就下了场大雪,银装素裹的世界吸引着我的视线,也诱惑着全班的同学们,下课铃一打,同学们就都离弦的剑一样冲了出去,我由于坐在了里边,等我刚想飞奔出去的时候,语文老师叫住了我。她叫我找两个同学到她的办公室,说是他们的作业写的不好。我万般无奈地点点头,等我回头一瞅,同学们早跑光了。唉,我只好来到操场上,在那茫茫人海中仔细地搜寻了,雪白的操场上,五彩缤纷的人群在我眼前迅速地穿梭着,我睁大了眼睛一圈圈地在操场上啊,可这两个人就像施了隐身术,死活不肯出现,终于,小小的我抵挡不住那白雪的诱惑了,看到大家热火朝天地打雪仗、堆雪人,我扔下恼人的找人任务,加入到了他们的行列,不知不觉,老师交代的事情完全飞到了九霄云外去了。
尽兴地玩到上课铃响起,就在往教室跑的路上,那件飞到九霄云外的事情突然又飞回到了我的脑袋里。这节课上语文!我急忙赶回教室,可是已经晚了,老师已经站在教室门口了!她叫住了我,问那两个同学在哪儿?我支支吾吾地说了半天,才告诉老师没找到。老师看看表,严肃地说:“下课20分钟,你有工夫玩雪就没工夫找人吗?找不到也要告诉老师一声啊!这么不负责任还行啊?以后注意点,好了回座位吧。”我胆怯地抬起头,望见了老师那张严肃的脸,她正盯着我的衣服,原来我衣服上全是残留的的雪片。
这件事过去好几年了,我至今没有忘记老师那镜片后向我投来的严肃、责备、焦急的目光,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懂得了责任的含义。那件事虽小,却暴露出了我做事情时的不负责任。接下来的几年,我再也没有将老师交待的事情置于脑后过,不仅如此,我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养成了用心、负责的好习惯,所以后来我曾屡屡受到过老师的表扬。
老师那犀利的目光时时刻刻提醒着我责任的重要,用心做事的重要,那是我记忆中最真实、最生动的一课。
忘不了,那个冬天。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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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那个人每当我看到一个卖冰棍儿的小贩,心中总会荡起一阵阵感激之情。那一次,我和张鑫去二中打羽毛球。打了不一会儿我们就口干舌燥了,忽然,远处传来了一阵阵叫卖声,“卖冰棍儿,卖冰棍儿,好吃的冰棍儿,只要5角!”我们一听到有冰棍吃,就立马飞奔过去了。刚准备买时我搜了搜口袋,“呀,糟了,我忘带钱了!”我对张鑫说。“怎么办,我也没带钱!”这时,我看到垃圾桶旁有一张1元的纸币,我马上把它捡了起来。乍一看,原来是一张半截的。那时我被饥渴冲昏了头脑,把那张半截的纸币折了又折,让人根本看不出那是半截的。我把那张纸币送到了小贩手里,那时我真怕他认出那纸币是半截的,还好他连看都没看就把纸币塞进了口袋。吃完冰棍儿后,张鑫问我几点了,我一看,“我的手表不见了!怎么办呀,那可是我舅舅从外地带给我的手表啊,价值几百元呢!”这时,身后传来了一阵喊声:小朋友小朋友!我想:怎么办?难道他看出了纸币是半截的?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啊!我转过身去,准备被他骂个狗血淋头,可他却说:“这是你的表吧?”我看了确实是我的。我正想向他道谢并告诉他那张纸币是半截的他却早已离去……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是那么高大,仿佛在哪里看过…4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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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个人那是期末考试的前几天。天阴沉沉的,豆大的雨粒掉落在地上,溅起了一朵朵水花。我虽然打着伞,可鞋子和书包都湿透了,此时的我,就像一只“落汤鸡”。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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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辆车,那个人……每次看到街上一晃而过的老式脚踏车,就会更想他,更想那段令我难以忘怀的童年回忆。小时候,家里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电视,唯一值钱的便是那一辆充满时代感的脚踏车。脚踏车是黑色的,对当时五岁的我来说极其高大,脚踏车的主人就是我的外公。听外公说这辆车他年轻时就有了,是当时最流行的款式。我的童年最大的快乐便是这辆老式脚踏车了。记忆中,外公骑着脚踏车带我去几公里外的集市上赶集。刚到集市,我就被眼前的一幕震撼到了,那里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一双眼睛绝对看不过来。我兴奋地到处逛。外公见周围全是人,便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害怕下一秒我就会被这人海淹没。我们穿过人群,买好所需要的东西,该回去了。我当然还是意犹未尽的,很不情愿地被外公拉到停车的地方,在他给车解锁的空当儿,我老远就瞅到了那个卖糖葫芦的小贩,我忘记了外公的嘱咐,径直朝小贩跑去。待外公解完锁,回头看我却没了踪影。他担心得紧皱眉头马上骑上车去找,一路大喊着我的名字。站在小贩旁没钱的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这一刻才发现自己和外公分开了。我满脸无助地向周围看去,希望能看见外公的身影,然而都没有。我后悔得哭了起来。透过嘈杂的买卖声,我竟听见有人在喊着我的名字,那声音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是外公!我循声看去,远处外公骑着那辆脚踏车朝我过来,阳光下的外公满头大汗,宽宽的肩膀给人一种稳稳的安全感,本来就人高马大的他,那会儿在我心里就更高大了。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但他却一把把我抱在怀里自责地说:“别怕啊,是外公没看好你,是外公的错。”事后,我还心安理得地吃着外公为了安慰我给我买的糖葫芦,满足地坐上车回家。那时候我很调皮,总爱到处乱跑,好几次就差点儿迷路了。外婆无奈之下总将我“囚禁”在家,外公却是向着我的,总在太阳快下山的时候骑着脚踏车带我去兜风。那会儿,太阳收敛了强烈的光芒,将金粉般的太阳光温柔地洒向大地,风不急不躁地吹着,总能抚痒人的心。家乡的景色我自然是不会刻意去欣赏的,因为我知道天永远都是那么蓝,云总是那么白,小河永远都是那么清澈那么绿……一切好像都不会改变。好几次我都在坐在外公自行车后座上睡着了,他总是一只手调整方向,另一只手扶着我,嘴里一遍一遍地说:“小胖不能睡啊,会掉下去的,腿要叉开点,不要被车轱辘卡住了……”记忆中的这句话就如涟漪一般,一圈一圈荡进我的心里、梦里……不知不觉中,十年过去了了,但这一切就如昨天发生的一样。记忆中的老式脚踏车早已没了踪影,外公也已离我而去了。人们常说十年就是一眨眼的功夫,是啊,可为什么我一眨眼,人生中最爱的两样东西都不见了?我很感谢那辆脚踏车和外公,感谢他们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陪我走过了我人生中最快乐最重要的时光……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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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书,那个人时光是被人漠视的珍宝,记忆是尘封的铁盒,往事是难寻的密钥。许多时候,宝藏会被重叠的日子推到最上方。人们总随手一抓就会获得惊喜。而我的惊喜,是那本许久没碰过的书。书被挤在书柜下方,我使足劲将其抽出。轻轻翻开,书页却依旧崭新,如同未开封。雪白的书页,就像记忆中少年的白衫。干净,纯粹。初见琛是回老家过暑假。依稀记得,老家的人们极其热情,那段日子经常有人请客吃饭。我本不喜欢热闹,却明白有些事情不能随心所欲,便乖乖与妈妈同去。人是极多的。我随意找了个位子便坐下了,却不知对面有人。”小妹妹。”我昂首。只那一眼,一个人便刻入生命。叫我的是一个少年。他身着一袭白衫,本是极为普通的颜色,穿在他身上却不知为何极其打眼;约莫十四五岁,却透着超乎年龄的沉静。哦,这是他的眼睛;他正握着一个玻璃杯,那双手指节修长分明。“小妹妹,要喝果汁吗?”温润的声音轻轻扰上了我脑海中的思绪。“不了,谢谢你!”我们就此聊了起来。我知道他叫琛。因我不与他在同一个城市生活,便都觉得对方的生活更有趣,交谈也更加融洽了。老家的日子有些无趣,妈妈便唤琛带我出去玩。琛便答应了。我当然乐意。琛虽只大我三岁,却已有一米八的个头。平白多了个哥哥,自然要出去显摆显摆。我们上了一辆老旧的公交车,没有空调,只得打开车窗。风将我的头发吹的有些凌乱,琛便取笑我。我自然不甘,要去摘他的帽子,他却一下站起来,我便够不着了。下车后我仍然想摘他的帽子,却只为了好玩。他拗不过我,便只得低下头任我将帽子取走。我得到了帽子却像得到了珍宝一样,得意的在他面前甩来甩去。他却极其配合地摆出一副气急败坏得样子。走了大半天,我们进了一家书店。琛与我都是极爱读书的人,便一个猛子扎进了书堆。他突然拎着我到一个店员面前问有没有郭敬明的新书。店员说有,便带我们过去。我思考了半天,问琛郭敬明是谁。他却摆出一副嫌弃的表情说,郭敬明是谁你都不知道还看书呢。我撇了撇嘴。他说,那我送你一本好了。我却还在因他的话而不快,就忿忿道:””不用!”他看出我的小心眼,便哄我说,好拉好拉不笑你了,我认错。我这才点点头。那本书名叫《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当时是极爱读的。两年后的现在,却不喜欢郭的文字了,我却一直没有告诉琛,只怕他知道了会不快。前些日子才知道,琛早就不读那些书了。虽不会与他争执了,可心中不知为何有些失落。我明白了。我们都更成熟了,会觉得从前读的书幼稚,会觉得从前做的事幼稚了。长大是件好事。可我也明白了,没有谁会再包容你的小脾气,没有谁会再低声下气的认错只为哄你开心,没有谁会再纵容你的为所欲为了。许久没有联系琛了。他肯定又长高了吧。下次再见面可不能让他取笑我比他矮。他还会穿那件干净的白衫吗?书静静的,依旧在桌面上摊开着。我合上书,连同那个白衫少年的影子,一起放入记忆的铁盒中,珍藏。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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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那些书窗前的泡桐树开了一年又一年,淡紫色的花儿在枝头散发着撩人的清香,这满树的馥郁淡雅的芳香,带着一丝乡土的气息跨越时空的维度来到我的面前,似乎,在竞争激烈,读书与学识越发重要的城市里,这种安静已是久违了。幼时在县城生活,家旁开着一家书店。店面不大,黑色的瓦,粉黛的墙,颇有烟雨江南之感,漆红的房梁,朱色的门帘上挂着一块匾,上书“未名”二字。依稀记得第一次来到书店是一个炎热的午后,我探头探脑的在书店门口张望,抑或是惊动了正看书的老板,老板轻轻打开了门,微笑着邀我进去,我好奇地跨进门槛,扑面而来的是一阵墨香,启鼻嗅,抬头,正迎上老板那含笑的双眸。我这才开始细细打量起老板。明显已近花甲,双鬓斑白,一张被岁月刻划的苍老的脸上纹理清晰,眼里散发着智慧的光芒,透着丝丝的慈祥,眼角噙着温和的笑,一双手上老茧密布,手里夹着一本刚刚在看的书,很自然地下垂,身上着着一袭白衫,一条军绿的长裤包裹着腿,给人以十分干净的感觉。他领着我来到一排柜前,指了指上面的连环画,轻抚了两下我的头,给我拎来一张板凳,拿起台上的抹布,掸去灰尘,然后又返回了店门口,理了理衣衫,重又静静地坐下看书。他看书的样子煞是文雅,阳光下,睫毛轻轻抖动,向左微微地偏着头,一只手指着书上的字一行一行仔仔细细地阅读,一只手拿着笔不时地在纸上圈圈画画。他时而闭目,时而锁眉,时而合书思考。当我拿着我喜欢的书,走出书店时,突然店外的那棵泡桐树洒下片片花瓣,如紫色的小精灵般在天空中,在我的书页里浅唱、低吟、漫舞,一切都如此美好。然而这样的美好并没有延续多久……时间在流逝,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喜欢踏进书店去品一杯知识的香茗了,他们开始喜欢那如烈酒一般刺激简单的电子阅读了。泡桐树也越发衰败,一如老板的书店般冷落萧条。那是一个阴天,我再一次来到那家书店。跨入门,店老板在默默地收拾书籍,将书一本放进他的书箱里,时不时用袖子擦一擦眼角的泪,身影是如此的单薄瘦弱。半晌才发觉我在身旁,他强露出了微笑,拿起身旁的几本线装书,郑重地递到我的手里,说:“伢儿,这些书你好好地留着,如今,这些似乎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了,但是你千万要记住,学而不思则罔,思考比读书更重要,从书中思,才能获得更多你自己的东西。”蓦然,窗外的最后一朵桐花也落下了,带着老板和他的书落下了,落下了,雨起了。风轻拂,院子里的桐花又落下几串,扑打着我的脸,我轻轻地取出老版的书,摊膝上,找一个空着的椅子坐下。此时,雨似乎小了些,甚至出现了些许阳光,依稀还能够看到店老板希冀的目光:孩子,只要你愿意,随时欢迎你来看书。我朝着店老板点了点头,露出了会心的微笑……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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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那位“老”朋友他那般严肃的脸上却总是挂着微笑,对我也如慈父一般,他是我的一位"老"朋友。那时的我由于交了一些"新"朋友,整天不务正业陪着他们游山玩水,以至于成绩下跌的厉害。忍受着一个假期爸妈不停的唠叨和无形的冷漠,终于盼来了新学期的第一天。刚一到学校,我就和同学们打成一团,一边和前桌下着象棋,另一边嘴里嚼着口香糖还不忘和同桌谈天说地,完全无视班主任的存在。就在这时一个中年男人走过来揭了我的棋盘,还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现在是上课时间叫我下课再玩。我轻视地瞥了他一眼,转身和同桌接着聊天。他仍不放弃,轻声告诉我这是上课时间,我当然是直接无视,跟我装清高,姐姐我家门框底,不欢迎!他见我不听他啰啰,就管我同桌,我同桌个软包,几下就服软了。一下课我就问同学刚那男的谁啊?同学跟我说他就是我们的新数学老师,好家伙,刚来就给我个下马威,诚心和我过不去是吧!跟我作对,他以为姐姐我是好惹的。那时的我不知天高地厚,竟如此放肆轻狂。往后的日子里在他的课上我就装睡,躺着,趴着,恨不得把床一起带进教室。他叫我起来回答问题,要么声音小的像蚊子,要么会就说不会。他曾数次叫我去办公室都无济于事。虽说是我诚心和他作对,但我从小就对数学有一种莫名的喜欢,越是难的题我越爱做,说来也奇怪,那些其他同学不会的题,对我来说却轻而易举。后来有一次,我旁边有一个同学一道题不会,把他叫过来,问他怎么做,因为那是课外作业上的题,看样子他好像没做过,皱着眉头在那想,我也好奇的凑过头来一探究竟,看了一遍那道题,我竟脱口而出那道题的步骤。他先是一愣,然后微笑着投来少许赞扬的目光,我才发现他对我是多么的宽容和蔼,然后他在课堂上当着同学的面表扬了我,我对同桌说就他那智商也配当我的老师,其实心里对他的看法也转变了许多,毕竟是被他肯了。呵!还不错哩!说实话在其他老师的眼里我就是朽木,不可雕,烂泥,扶不上墙,他是第一个肯定我的老师,哈!接下来,我几乎倾尽所有经历在课下找了无数疑难杂题,自己先做出来,再装不会去问他,还是都被一一化解了,我跟他之间也建立了友谊。我不再对他抱有敌意,我渐渐明白和那些同龄的朋友相比他这位"老"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可能是因为我自由散漫惯了,坏脾气一身也改不过来了,呵!他曾说过再聪明的头脑不学也就荒废了,他说我很聪明,只是缺少锻炼,当然这话不是对我说的,是他和别的老师说我偷听到的。离开母校久了,也没改掉我那自娇自惯以自我为中心的坏脾气,仍然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女汉子,也始终没有忘记那位良师益友,他让我明白,虽然师生平等,但也要尊重老师,这是最基本的家庭教养。后来在母校门口碰巧遇见,轻描淡写的说了几句,最后也不忘让我好好学习,从那以后就再未遇见……会的,总有一天会再相遇,那时,他会想看红旗一样抬头看我,他一定会为我自豪,我的那位"老”"朋友。那个人……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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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那个人世间人才千千万,或高冷骄傲,或阳光单纯,或毒舌黑腹,而今天我要说的,是一位文艺范儿的音乐女神。她是我的古筝老师,高高瘦瘦的,瓜子脸,单眼皮,高鼻梁,戴着一副椭圆形眼镜,皮肤极白。她的手指又细又长,指甲紧紧包着指尖,永远修剪得整整齐齐。她的虎口很宽,手指跨度比一般人要长,她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从小受音乐熏陶,因此性格柔和,喜欢穿复古的衣服,人淡如菊。在我没学古筝之前,我欣赏音乐的水平仅限于高昂还是舒缓,快还是慢,悲还是喜,我学的原因也只是弹古筝的女生给人感觉很优雅。而我学了古筝后才知道,一首优秀的曲子,情感不是由一而终的。拿《渔舟唱晚》为例吧,起初要表现的要多轻松有多轻松,想象自己是古代的潇洒公子,和友人在船上饮酒作诗,渐渐地,船行到水中央,没有了原先的平稳,湖面水波一圈,两圈,三圈……越来越急,越来越密,而这段,也是我觉得这曲子的难点,老师示范时,手进都已快到了只见虚影,每一个音却都很饱满,像是圆圆的珍珠串成一条线,嗒嗒嗒地滚落,密而不乱。到了最后阵阵揉弦和颤音,声音渐弱,直至消逝,就像船终于到了岸边,水纹慢慢变疏,再被抚平,岁月静好。如果说弹琴可以比作打游戏的话,那么老师就是那种走位准,击杀猛,高输出,打野和推塔都能兼顾的老鸟,当时的我就是个一不小心就给躲在草丛的敌人送人头,时不时大招打空气,动不动撞墙的坑队友的菜鸟。我这个小菜鸟被两个叫“摇指”和“琶音”给堵住了,一阵厮杀后,只剩一点血皮,于是我落荒而逃,回城后一度想下线,可又不甘心,于是请老鸟师父出山,一路打野,从多方进攻,终于打败了“摇指”和“琶音”这两个敌人。“摇指”和“琶音”就像我的一道劫,渡了劫,前路一片光明,让我真正明白学会一样乐器表面有多光鲜,背后就有多心酸,渡了这两样指法的劫,我发现后面还有许多劫,我痛并快乐地见招拆招。课余,老师经常会和我谈心,从音乐到艺术,从艺术到人生。她说,古筝和古琴是有些相似的,弹琴最重要的就是一个情,少了情,就像一具行尸走肉,有形而无神。比起古琴,现代人更喜欢古筝,因为古等更易学,音色也更好听,可内心平静的人才会懂,其实古琴更有魅力,寥寥七弦,却能道尽一个人心中风景,它的韵味,是古筝无法比的。她说,她觉得艺术是相通的,字如其人,琴亦如其人,她发现我的性格过于纠结,做事小心翼翼到拘谨,终归不好。她说文化课和艺术相比,文化课就像是多人登同一座山,一路可以相互作伴,取长补短,共享风景,一座登完登下一座,而艺术就像是独自冒险,不同的人走不同的路,路上的一切都独一无二,终点也是如此,也许根本就没有终点。画人难画骨,弹琴难出韵。我至今觉得,我仅仅学了古筝的皮毛,而我的古筝老师——党老师才是真正的音乐人。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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