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一文》有感
我比较喜欢读课外书。刚刚读完《80天环游地球》,接着就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今天读的是“得罪小狐仙的下场”文中的主角——尼尔斯,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不爱学习,喜欢捉弄小动物。文中主要讲的是:有一天,一只小狐仙去了尼尔斯家里,尼尔斯看到了就拿了个袋子把小狐仙装了起来。小狐仙请求尼尔斯把自己放了,并且说“只要你把我放出去,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尼尔斯听了刚想把小狐仙放了,可是他一想既然这样,干嘛这么爽快的放小狐仙出来呢,不如多要些愿望吧。然后又把袋子束了起来。结果小狐仙施了魔法,让尼尔斯变成了拇指一样大的小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贪得无厌,否则大家都不喜欢他,而且会很倒霉的。
大肥兔
开小吃店的阿姨家有一只兔子,它穿着一件灰色与白色交杂的“名牌”皮毛大衣,当它坐着不动时,从远处看就像是一块长了毛的大石头,貌似椭圆形的大头,一张吃起东西来十分快速的三瓣嘴,一对油油的,发油水光泽的大眼睛,短而小巧的前腿,尾巴像一个小小的绒球一样牢牢地贴在它的屁股上面。大肥兔十分贪吃,它是一只味口特大的杂食性兔子。一天中午,我撕了一片鸡腿肉,一些芹菜和米饭放在它面前,它见了立刻就朝鸡腿片扑了过去,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很快就把鸡腿片给干掉了,接着就向芹菜进攻了,然后它又三下五除二的把米饭吃得一点也不剩,连汁也没有放过,吃完了它就在自己的小窝里趴下来,懒洋洋的,好像是在边休息边回味刚才吃的东西。
可你们别看它味口大,它也十分的爱运动。有一次,大肥兔子直铁笼子,好像是在对阿姨说:“主人,主人,快放我出去,我在笼子里都快被闷死了!”阿姨见了便把它抱了出来,这下大肥兔子可乐得不得了,高兴死了,一出来就东奔西跑、上蹿下跳,撞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都掉了一地,阿姨见了,边捡掉下来的东西,边说笑,“小兔子,再这样,明天可要加菜了哦!就把你剁了,做红烧兔子肉了。”
这只大肥兔子可真是惹人喜爱,惹人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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