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在乡村
时间是一直在向前走的,它从来都不曾为我们而停留。但在人生的驿站中,我们却又总是停下匆忙的脚步来回味那些逝去的时光。那段走过的人生。
小时候的我骄傲得像公主一样活在同龄人中间。在热情而炽热的季节里,我穿着那些崭新的漂亮的带有花边的连衣裙奔跑在那一片又一片绿油油的麦田里,任风把裙子吹成老高老高……
我有位了不起的爸爸,他是村里的大能人,有位漂亮的妈妈,同样美丽的大方的姐姐和妹妹,我们一家人其乐融融,衣食无忧的生活在那片淳朴、美丽的土地上。小的时候,走在宁静的田间小路上,看着大叔大伯们在地里干活,亲切的叫一声,甜甜的一笑把眼睛笑成月牙形,他们也总会着停下手里的活,说上“美美,又长高了,变漂亮了啊!”那时的我会高兴得像只小鸟一样,又蹦蹦跳跳的走远。
爸爸妈妈不用干农活,我们家也照样能吃饱穿暖,因为爸爸在城里有份安定的工作,在那时他们的单位可是全县最红火的单位呢?又怎么会挨饿呢?不过这也是托了大伯的福。
每当吃过晚饭的人总会到我家的小院来聚一聚,大家坐在一起的纳凉,摇着小扇,摆着各色各样的龙门阵而奇怪离奇的事。我则和其他的小孩子拿着小板凳坐在他们身边如饥似渴的听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听到害怕的部分会双手蒙着眼睛或把大人的衣服抓得死死的,直至那些爱捉弄小孩的大人哄骗时,才肯松开。在黑漆漆的小院里我们闹着笑着直至夏天晚上的最后一点暑意消失……
我的童年就是在勤劳了一天的农民伯伯的龙门阵里开始的。
到了读书的年龄之后,我开始和堂哥堂姐们一起背起沉甸甸的书包,在天还未亮时就起床上学。闻着湿湿的空气,在浓浓的大雾中向村口的那条清澈的小河走去。河水太冷或太深的时侯,哥会背我过河,让着我--他的妹妹。
我们的学校就坐落于河那边的小山丘上,小河的水很清很澈,而河滩的上面有绿绿的草坪,高大的麻柳树,河滩上还有各种各样的鹅卵石。但等到涨大水,鹅卵石被淹没时,我们又不得不绕好几里的山路去学校上学。
这样的日子过了不久河上就建起了一座小木桥,是春桃伯他们用河滩上的麻柳树建成的,简单但很牢固,可以供我们每天上学放学回家方便些,他们建的时候,我们村子里的那些上学的小孩子们还跑到那儿去看呢?看着春桃伯,三伯他们把麻柳树砍下来锯成厚实的木板再用马黄钉一块又一块的定起来,而枝叶呢?就都拿回家晒当柴火烧。小桥建成了,我心里高兴极了,每当上学放学往上面过时,我回兴奋得在桥上跳过去,跳过来,还可以透过桥缝看清澈的河水和河里的小鱼儿。
我们是山里的孩子,山里的孩子个个都很勇敢,都很天真可爱。
那时我们最大的乐趣就是成群结伙的钻进山里,赶着牛儿,猪儿大山里去摘野果,野花,吹风,晒着和熙的太阳,有时还会背着背篓去摘猪草。山很大,树木很茂盛,我们就象是从马厩里刚放出的马一样,有的爬树,有的爬山,把猪牛放在一边,不管他们,只要他们不吃着庄稼就行。去地里掰几个玉米棒子烤着吃,随便砍根野竹放些生玉米煮竹筒饭,还爬上树去翻鸟窝……
我的童年在农村,他是我一生中最纯真美好的回忆。
我坐在教室里面,用山里孩子特有的自然淳朴的声音读着“一群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一个一字,一会儿排成人个字……”,直到黎民到来新的一天的太阳升起,带来希望……
哗哗的流水声,那条清澈的小河,环绕着我的家乡,哺育着那里的人们。我和我的童年在那里的快乐的,成长着。
在人生的驿站中我停下匆忙的脚步,回顾了我的童年生活,那些夕日的景象仿佛就在我眼前,可是当时间的钟声催促我向前时,我得回过头来,向前看,向前走,无形中我已拥有了坚强,成熟和不屈的毅力,去走向我人生的下一个驿站,去面对人生中新的一天。
我的童年学习生活
“叮铃铃!!~~~~”上课了,操场上不见人影!读者插叙:哎!我说作者,你可不可以别这么啰嗦啊!上课了,操场当然没有人啦。都回教室上课去了嘛!难不成有人还故意逃课到操场上玩啊!不被老师打个半死就算是万幸了!
额,这个嘛,嘻嘻!(不好意思)好了不卖关子了!大家请细看!!!
教室里,一片安静,老师在讲台大声的讲课。而我呢,当然是在听课的啦。这节课可真快——下课啦!!!!
我抱了一大堆的书回家,哎!真是受苦啊,小学还没这一半累呢!可是,谁叫我是好学生呢?不做做样子怎么行呢。走到半路,遇到我的死党。我连忙飞奔过去。
“救星啊!我的救星啊,你来的真是时候。再不来,我的手可就要断了。”说着,边晃着我的手臂。
“我说谢娇琼,别说的那么离谱,我可不是你的救星啊!只是碰巧而已!”别看他这么说,这会,他心里正高兴着呢。
“呵呵!”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过我的脸皮厚着呢,我照样走到他的车篮面前把我那如山重的书本放了下去,接着我又坐在了他的屁股后面。哈哈,注意,我主角的精彩一刻就要开始了!
“你来了就是不一样,我轻松多了,哈哈!”我轻松的说。
“你还好意思说,你来了。我就累多了!”郭思锦气喘吁吁的说。
“呵呵,不好意思啊!给你添麻烦了!”听了这番话,我感到羞愧。
“哎!不要紧啦,谁叫我们是死党呢,你说对吧!”他说
“恩恩,你说的没错,我们是死党!”我高兴的说到。我俩聊着聊着,忽然,听见耳旁响起一句熟悉的声音“哎呀,这只波斯猫啊!还载着一条辣椒狗,真是稀罕。”
“滚!别动不动就骂人,切!不懂礼貌的猪仔们!下次叫你们的妈妈教教你们什么是礼貌!”
“就是就是!”我旁边的郭思锦也表示赞同。
“切!你这辣椒狗,你懂什么!我们那里没礼貌了!瞎说!!我觉得没礼貌是是你们这两条猫狗吧!”他们幸灾乐祸的说。
听了这番话,我几乎气的脸都涨红了。郭思锦叫我别生气,别和这些猪仔一般见识。听了这话,我心里舒坦多了。
不久,我就回到了属于我自己的天堂——家。
哈哈,终于回家了。这一天好累啊。
初一:谢娇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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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乡村我和李晓明成为好朋友以后,李晓明就常常邀请我一起去乡下玩,每次都因为有事而没去。今天我终于可以去乡下,感受一下农村生活了。李晓明拉着我进了家门,我发现他们非常好客,我们一进门他们就叫我们坐下,倒茶、剥糖果,非常周到。可没坐一会儿,李晓明就拉着我去参观小花园,并热情兴奋地介绍:“这是一串红、这是梨树、这是石榴树、这是枣树。”我听得呆呆的:乡下可真好啊!有那么多的树木。李晓明一见到爷爷,阿姨把湿漉漉的水红菱的叶子连根拔起,帮我再采些,阿姨同意了。我们走过一大堆野花草地,我可费了不少劲,因为我穿的中裤,那些花上都有刺,刺在身上可痛呢,更遭糕的是,我在野花丛中摔了一跤,结果身上粘满了黑色的小刺,我不得不费劲地把它们拔下来。不过采红菱还是不错的。稻田里的小路上长满了密密的野草,那野草长得已经没过膝盖。李晓明走在我后面,他见我很高兴,就故意吓吓我:“小心点!水里有蛇!”我一下子惊慌失措起来。“别信他。”阿姨安慰我。可我仍然提心吊胆,害怕撞见水蛇,要知道蛇是我最不喜欢,最让我害怕的动物。走了一会儿,我觉得走不动了。李晓明来到我的面前,调皮地一笑,把我往后一推,抢到我的前面走。我可生气了,自己走不快,又不甘落后,只好连跑带走的边走边叫:“李晓明,等一下嘛,不要走太快!”可李晓明恍然不闻。我只好拼命赶上去,来到李晓明身边,脚已经禁不住微微颤抖。我用力想往前走,到他前面去,结果用力太大,自己一个筋斗摔了一跤,真糟糕,裤子都粘了泥,唉。拔了一堆萝卜,就开始拔青菜,拔青菜和拔萝卜一样,都不用费多大的劲儿。我们拔的萝卜和青菜,都让奶奶拿着,我们再去拔一些稻谷带回家。稻谷可真硬,一般的小女孩是拔不动的,就比如我,就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拔不动。再看李晓明,一下子把稻谷连根拔起。我的力气怎么这么小?!看来胖有胖的好处!六年级:王晓鑫6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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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童年的栖息地童年时,我住在乡村。那一座座山,一片片田,一棵棵树,一朵朵花,一只只虫子,都曾是我儿时最好的玩伴……每到初春,叫上小伙伴们,在田野里飞快地狂跑着。摘些野花、野草。但我最常做的,是摘清明草。清明草小小的,但同时又有点鼓鼓的,淡淡的青绿色显得特别可爱,讨人喜欢,就像小精灵。它总待在不起眼的地方,把自己藏好,小巧玲珑。清明前后,村里人忙着采清明草来做清明果。我一有空,总是帮奶奶摘。每在地里采满一包,就飞快地跑回家送给奶奶。奶奶看着满头大汗的我,乐呵呵地笑着,给我擦汗;我也与奶奶一起乐着,露出我缺一块的白牙。有时,我会拿块砖头,在地上画起格子,玩跳格子的游戏;或是叫上小伙伴各自画一些“建筑”,自己开起一家“商店”。“店主”得到田里去“进一些货”,然后摆在“货架”上。通常的货物都是花花草草,有些花草的汁水当饮料卖,有些青草当食物卖,还有些漂亮的小花当装饰品卖……我们把“钱”——小石子给“店主”,就能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春去夏至,初夏时,荷花飘香,蝉鸣聒聒,青蛙也开始“呱呱”地歌唱。我和小伙伴们总是溜到田野里,寻找小水洼中的小生灵——蝌蚪。我们找来杯子,将这些大自然的精灵们装在里面,看着它们游动。我们还总是很不解:为什么有些蝌蚪只有圆圆的大脑袋和小树叶一样的尾巴,而有些蝌蚪脑袋很小,而且还有脚?当时的我认为蝌蚪有魔力,会变魔术,一会儿变成“大脑袋”,一会儿变成“两脚怪”。现在每次回想起,总是为儿时的天真而笑着……有时我会遇见光滑碧绿的小青蛙,却从来没有遇见过像牛蛙那样的大青蛙。小青蛙的大小与几粒黄豆差不多,无论何时,看到的青蛙总是这般大小,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现在想想,却还是没有答案,也许只是巧合吧?然而这小小的青蛙不仅带着神秘色彩,还十分难捉:待你盯紧目标,一扑过去,却抓了一把泥,那小青蛙则不知跳到何处去了。青蛙太小了,不容易被发现,动作也十分灵敏。有一次我不小心,摔了个嘴啃泥,心里很不是滋味,想着:哼!臭青蛙,害得我这么惨,我总有一天要抓到你!到了秋天,爷爷和奶奶会从地里收割回许多毛豆。那一株株毛豆,堆得比小小的我还要高许多,在我看来,它就是一座“毛豆山”。奶奶为了锻炼我们兄妹几个,设下了这样一条规定——只要谁剥满一碗毛豆,就奖励谁五角钱。我们知道之后高兴得不得了,一蹦三尺高。毕竟对于儿时的我们来说,五角钱已经可以买到许多零食吃。在极易满足的我们的心中,五角钱已不是个小数目了。一有空,我们几个就会帮奶奶剥毛豆,看一粒粒翡翠似的毛豆堆积成一座小山丘似的满满一碗,就满心欢喜地大叫着:“奶奶,我剥好了!”奶奶总是乐呵呵地看着我们,把五角钱递到我们手中,我们总是高兴得欢呼跃雀。其实,得到奖励的同时,我们的小手指也剥得红肿起来,有点痛痛的。我总不愿意花掉钱,一直攒着,攒了多少已记不太清楚了,大概是二十几元。这是我一直为之自豪的事,因为弟弟妹妹总是一拿到钱就花光。冬季,雪,也是我最好的玩具,堆雪人,打雪仗……一年又一年过去了,乡村依旧是那个乡村,山也依旧是那座山。我,却已不是当年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孩子了。……但——乡村的一点一滴,我却一直铭记在心:慈祥的爷爷奶奶,小小的清明草,幼稚的游戏,神奇的蝌蚪,碧绿的小青蛙,一碗碗毛豆,一个个五角硬币……那乡村给我的记忆,美好而又纯真。儿时那一段时光就像点点繁星点缀在我心头,真的——很美好,很难忘,很灿烂……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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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童年旧事这次回鄂西老家,总想着找一找阿三。阿三是我小学高年级的同学。记得有一个学期,班主任分配阿三和我坐一位,老师说让我帮助阿三学习。阿三很用功,但学习一般。他很守纪律,上课总是把胳膊背在身后,胸脯挺得高高的,坐得十分的端正,一节课也不动一动。阿三有个坏毛病,年年冬天冻手。每当看到他肿得像馒头一样厚的手背、紫红的皮肤里不断流着黄色的冻疮水时,我就难过得很。有时不敢看,一看,心里就酸酸地疼,好像冻疮长在我的手背上似的。"你怎么不戴手套?"上早读时,我问阿三。"我妈没有空给我做,我们铺子里的生意很忙……"阿三用很低的声音回答。阿三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带着女孩子的腼腆和温存。知道这个情况后,我曾几次萌动着一个想法:"我给阿三织一双手套。"我们那时的十三四岁的女孩子,都会搞点很简陋粗糙的针织。找几根细一些的铁丝,在砖头上磨一磨针尖,或者捡一块随手可拾的竹片,做四根竹签,用碎碗碴把竹签刮得光光的,这便是毛衣针了。然后,从家里找一些穿破了后跟的长筒线袜套(我们那时,还不知道世界上有尼龙袜子!),把线袜套拆成线团,就可以织笔套、手套什么的。为了不妨碍写字,我们常常织那种没有手指、只有手掌的半截手套。那实在是一种很简陋很不好看的手套。但大家都戴这种手套,谁也不嫌难看了。我想给阿三织一双这样的手套,有时想得很强烈。但却始终未敢。鬼晓得,我们那时都很小,十三四岁的孩子,却都有了"男女有别"的强烈的心理。这种心理使男女同学之间界线划得很清,彼此不敢大大方方地往来。记得班里有个男生,威望很高,俨然是班里男同学中的"王"。"王"很有势力,大凡男生都听"王"的指挥。一下课,只要"王"号召一声干什么,便会有许多人前呼后拥地跟着去干;只要"王"说一声不跟谁玩了,就会"哗啦"一大片人不跟这个同学说话了。"王"和他的将领们常常给不服从他们意志的男生和女生起外号,很难听、很伤人心的外号。下课或放学后,他们要么拉着"一、二"的拍子,合起伙来齐声喊某一个同学家长的名字(当然,这个家长总是在政治上出了什么"问题",名声已很不好);要么就冲着一个男生喊某一个女生的名字,或冲着一个女生喊某一个男生的名字。这是最糟糕最伤心的事情,因为让他们这么一喊,大家就都知道某男生和某女生好了。让人家知道"好了",是很见不得人的事情。这样的恶作剧常常使我很害怕,害怕"王"和他的"将领"们。有时怕到了极点,以至恐惧到夜里常常做噩梦。好像从那时起,我就变成了一个谨小慎微的可怜虫。因此,我也暗暗仇恨"王"们一伙,下决心将来长大后,走得远远的,一辈子不再见他们!阿三常和"王"们在一起玩,但却从来没见他伤害过什么人。"王"们有时对阿三好,有时好像也很长时间不跟他说话,那一定是"王"们的世界发生了什么矛盾,我想。我总也没搞清阿三到底是不是"王"领导下的公民,可我真希望阿三不属于"王"们的世界。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爸爸突然在一个早晨,被划成了"右派"。大字报、漫画、还有划"×"的爸爸的名字在学院内外,满世界地贴着。爸爸的样子让人画得很丑,四肢很发达,头很小,有的,还长着一条很长很粗的毛茸茸的尾巴……乍一看到这些,我差点晕了过去。学院离我家很近,"王"们常来看大字报、漫画。看完,走去我家门口时,总要合起伙来,扯起喉咙喊我父亲的名字。他们是喊给我听,喊完就跑。大概他们以为这是最痛快的事情,可我却难过死了。一听见"王"们的喊声,我就吓得发晕,本来是要开门出来的,一下子就吓得藏在门后,半天不敢动弹,生怕"王"们看见我。等他们扬长而去之后,我就每每哭着不敢上学,母亲劝我哄我,但到了学校门口,我还是不敢进去,总要躲在校门外什么犄角旮旯或树荫下,直到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声,才赶快跑进教室。一上课,有老师在,"王"们就不敢喊我爸爸的名字了,我总是这样想。那时,怕"王"们就像耗子怕猫!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也很伤心。"我没喊过你爸爸的名字……"有一次,阿三轻轻地对我说。也不知是他见我受了侮辱常常一个人偷着哭,还是他感到这样欺负人不好,反正他向我这样表白了。记得听见阿三这句话后,我哭得很厉害,嗓子里像堵着一大团棉花,一个早自习都没上成。阿三那个早读也没有大声地背书,只是把书本来回地翻转着,样子也怪可怜。其实,我心里也很清楚,阿三虽然和"王"们要好,但他的心眼善良,不愿欺负人。这是他那双明亮的、大大的单眼皮眼睛告诉我的,那双眼睛,望着你时,很纯真,很友好,很平和,使你根本不用害怕他。记得那时,我只好望阿三的这双眼睛,而对其他男生,特别是"王"们,我根本不敢正视一次。很长很长的岁月,阿三的这双眼睛始终留在我的心底,我甚至觉着,这双给过我同情的挺好看的眼睛一生也不会在我的心底熄灭……阿三很会打球,是布球。就是用线绳把旧棉花套子紧紧缠成一个圆团,缠成西瓜大、碗大、皮球大,随自己的意。缠好后再在外面套一截旧线袜套,把破口处缝好,就是球了。那个年代的鄂西城小学校里,学生们都是玩这种球,缠布球也几乎成风,阿三的布球缠得很圆,也很瓷实。阿三投球的命中率也相当高,几乎是百发百中。阿三在球队里是五号,五号意味着球打得最好,五号一般都是球队长。女生们爱玩球的极少,我们班只有两个,我是其中之一。记得阿三在每每随便分班打布球时,总是要上我,算他一边的。那时,男女混合打球玩,是常有的事。即便是下课后随便在场上投篮,阿三也时而把抢着的球扔给站在操场边的可怜巴巴的我。后来,我的篮球打得很不错,以至到了初中、高中、大学竟历任了校队队长。那时就常常想,会打篮球得多谢阿三。然而,阿三这种善良、友好的举动在当时是需要勇气的,也是要冒风险的。因为这样做,注定要遭到"王"们的嘲笑和讽刺的。这样的不幸终于发生了。不知在哪一天,也不知是为了什么,"王"们突然冲着我喊起阿三的名字了,喊得很凶。他们使劲冲我喊,我就觉得天一下子塌了,心一下子碎了,眼一下子黑了,头一下子炸了……有几次,我也看见他们冲着阿三喊我的名字。阿三一声不吭,紧紧地闭着双唇,脸涨得通红。看见阿三难堪的样子,我心里就很难过,觉得对不起他。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想给阿三织手套的事了;阿三打布球,我再也不敢去了;上早读,我们谁也不再悄悄说话了;我们谁也不再理谁了,好像恼了!但到了冬天,再看见阿三肿得黑紫黑紫的像馒头一样厚的手背时,我就觉得我欠了阿三许多许多,永远都不会再给他了……阿三的家在"王一茂酱菜铺"的对面。我不知他家开什么铺子,只记得每次到"王一茂酱菜铺"买辣酱时,我总要往阿三的铺子里看。只见门口的台阶上下,摆着许多的竹筐、竹篓、竹篮子,还有女人们用的黄草纸,漆着黑漆的粗糙的柜台上,圆口玻璃瓶里装着滚白砂糖的橘子瓣糖,也有包着玻璃纸、安着竹棍像拨浪鼓似的棒棒糖……其实,在别的铺子也能买辣酱的,但我总愿意跑得老远,去"王一茂酱菜铺"买。也说不清为什么,只是想,阿三从铺子里走出来就好了。其实,即使阿三真的从铺子里走出来,我也不会去和他说话的,但我希望他走出?来……?有一次,我又去买辣酱,阿三真的从铺子里走出来了,而且看见了我。知道阿三看见我后,我突然又感到害怕起来。这时,只见阿三沿着青石板铺就的小街,向我走来。"他们也在这条街上住,不要让他们看见你,要不,又要喊你爸爸的名字了……"说完,他"咚咚"地跑了回去。我知道,他说的"他们",是指"王"们。望着阿三跑进了铺子,我又想哭。我突然觉着,我再也不会忘记阿三了,阿三将来长大了,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后来,考上中学后,我就不知阿三在哪里了。是考上了,还是没考上?考上了在哪个班?我都不懂得去打听。成年后,常常为这件事后悔,做孩子的时候,怎么就不懂得珍惜友情?中学念了半年以后,我就走得很远很远,到汉江的下游去找我哥哥了,为求学,也为求生,因为父亲和母亲已被赶到很深很深的大山里去了。从此,我就再没有看见阿三,但阿三那双明亮的、充满善意的眼睛却常常出现在我的眼前和梦中。人生不知怎么就过得这样匆匆忙忙,这样不知不觉,似乎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走过了许许多多的年月。二十多年后的一天,我回故乡探望母亲,第一个想找的就是阿三。出乎意料之外,我竟然很顺利地找到了那时的"王"。"王"很热情地接待了我,"王"有一个很漂亮年轻的妻子。这个年龄、这个时代见到"王",我好一番"百感交集"。说起儿时的旧事,我不禁潸然泪下,"王"也黯然神伤。"不提过去了,我们那时都小,不懂事……你父亲死得很苦。""王"说得很真诚,很凄楚。是呀,几十年的风风雨雨,我们都长大了。儿时的恩也好,怨也好,现在想起来,都是可爱的事情,都让人留恋,让人怀念……"王"很快地帮我找到了阿三以及儿时的两个同学。当"王"领着阿三来见我的时候,我竟十分地慌乱起来,大脑的荧光屏上不时地闪现着阿三那双明亮的单眼皮眼睛。当听到他们说笑着走进家门时,我企图努力辨认出阿三的声音,然而却办不到……阿三最后一个走进家门,当我努力认出那就是阿三时,我的心突然一阵悲哀和失望--那不是我记忆中的阿三!那双明亮的眼睛在哪儿?站在我面前的阿三,显得平静而淡漠,对于我的归来似乎是早已意料到的事情,并未显出多少惊喜和亲切。已经稍稍发胖的身躯和已经开始脱落的头发,使我的心痉挛般地抽动起来:岁月夺走了我儿时的阿三……我突然感到很伤心,我们失去的太多了!人的一生有许多值得珍惜的东西,可当我们还没来得及去珍惜它时,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一切都不存在了……阿三邀我去他家吃饭,"王"和儿时两位同学同去;我感到很高兴。我知道,这是阿三和"王"的心愿。很感谢我童年的朋友们为我安排这样美好的程式。我们这些人,一生中相见的机会太少了,这样的聚会将成为最美好的忆念。阿三的妻子比阿三大,也不漂亮。妻子是县里的"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望着蹲在地上默默地刮着鱼鳞的阿三和跑里跑外为我们张罗佳肴的阿三的贤慧的妻子,我感到很安慰,但却又一阵凄恻:儿时的阿三再也不会归来了,这就是人生……"……一九六九年我在北京当兵,听说你在那里念大学,我去找过你,但没找着。"吃饭的时候,阿三对我说。这是我意想不到的事情,望着阿三,我便有万千的感激,阿三终没有忘记我!"我提议,为我们的童年干杯!"我站了起来。阿三和"王",还有童年的好友都高高举起了酒杯。这一瞬,大家似乎都有许多话要说,但却谁也没说什么,我不知这一颗颗沉默的心里是否和我一样在想:人生最美好的莫过于友谊,友谊最深厚的眷恋莫过于童年的相知……我突觉鼻尖发酸,真想哭。临走,阿三开着小车送我上车站(阿三在县政府为首长们开车)。"很难过,我们都长大了……"真真没想到,临别时,阿三能讲出这样动情的话。然而,他的样子却很淡漠,很详静,甚至可以说毫无表情,只是眼望前方,静稳地打着方向盘。这种不动声色的样子使我很压抑,自找到阿三,我就总想和他说说小时候的事情,比如关于手套、布球或者"喊名字"的风波……然而,岁月里的阿三已长成一个沉静而冷凝的男子汉,成年的阿三不属于我的感情,我想。实在是没想到,临别,阿三却说了这句令我一生再不会忘记他的话。感谢我圆如明月清如水的乡梦,梦中,童年的阿三向我走来……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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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在别处——读沈从文《我读一本小书又读一本大书》随感在湘西那个美丽的小镇凤凰,总能看见一个矮小的身影沿着大街小巷游逛。他有时拎着书篮,过小溪的时候就将它顶在头上,有时干脆就把那多余的篮子交给土地神看管,自己跪到田塍上捉蟋蟀。他看人织绳子,织竹簟,做香;看人下棋、打拳,相骂,看磨针,剃头,打豆腐。还特别镇定地看人扎冥器,甚至看被野狗咋碎的尸骨,还特别不尊敬的拿木棍戳死人的头颅。当然,他也看满天斑斓的风筝,看树上累累的果实,听黄鹂悠扬的歌声。他为此不断逃学并乐在其中,因此每每要挨家人的惩罚,但即便罚跪的时候他也不闲着,他的思想天马行空,想着大地上的事情,他亲眼见过的,听到的,接触过的一切鲜活的事情。于是,渐渐的,人间生活这本大书被他一页页揭开,这颗灵慧的心从此用另一种眼光看世界,他的内心充满了世界上最真挚纯朴的感悟。他的感情“流动而不凝固”,如同涓涓的小溪,至清至纯,流出了这个最美丽的水乡凤凰,也载来了一位性灵作家――沈从文。沈从文一丝不苟的给我们讲他的童年,讲他如何变着法子逃学,讲小小的教室如何无法锁住他插上翅膀的心思。他的全部乐趣都在于教室外凤凰镇上各色各样的人和事,还有如今的孩子看不到的乡情野趣。也正是有了凤凰这个灵秀的好地方,沈从文这颗好奇的心才得以逍遥自在的捕捉人间每一缕情趣。沈从文的童年,无疑对他以后的创作起到不可撼动的作用。沈从文,厌恶世俗但又因其身上具有社会责任感所以并不愤世,而是将他一腔明净的心思寄于唤起人们对人性与爱的思考上。如果说他的思想是一朵不染的莲花,那么这颗种子,就是在童年播种下的。那用于贡奉人性的洁白象牙塔,其实在很小的时候就悄悄打着基础。然而,他的童年毕竟在别处,在中国最美的山水中,回到这一代青年人的童年,恐怕无人可以与沈从文比拟。八十年代的青年人也不乏思想深刻、认识清醒的,可是在如同工厂流水线般打造考试机器的教育制度下,这批年轻人多数成了异类、“愤青”。他们文章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尖锐的讽刺与批判。不做“沉默的大多数”的他们,敢于用自己的声音与热情表达人生观。比如韩寒、春树等。他们的文字一如这个城市的钢筋水泥般冰冷,总会令人掠过一丝心寒。也许与过去的文人相比,他们的思想深度毫不逊色,可这种深刻的认识是建立在对社会阴暗的失望与不屑上的。很少能从这一批年青人身上读到沈从文那种一派清波般的语言,那种像阳光下溪水潺潺流过心头的感受。多数时候,我会从他们的文字里读出心酸,由大笑到落泪,深深的被触痛,却无法感受到心灵上温柔的抚摸,不夸张的说,我从这些青年人身上读到绝望。而沈先生,至少能给予我们些许希望与鼓励。即使沈老对于拯救人性这个壮举有心无力,他依然能保持真自我而不会被同化。无论身在何处,他都记着他的凤凰,一片净土。他有可以守望的纯真与美好,所以保持着不渝的赤子之心。凤凰这个小学童因为逃学,明白了许多孩子一辈子也不会明白的东西。他说:“我就喜欢看那些东西,一面看一面明白了许多事情。”而我们无从逃学,我们只有一本又一本读着“小书”。终于,有人不干了,激流勇退投身写作,最终湮灭在各种各样的利欲中。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哀。我们不仅无法拥有一个很“童年”的童年。更可悲的是,我们连精神世界中最神圣的地盘也无力抵抗时代洪流的冲击。不是在沉默中灭亡,就是在沉默中爆发,要么,在沉默中腰包渐鼓。没有童年,所以想象无法插上翅膀。所以大人们都特别现实的抨击现实,然后再特别现实的继续着现实。沈先生的童年,在别处。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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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行记我有一个很大的乐趣,那就是游山玩水。有一次,我独自来到一个地方,这个地方风景优美,景色宜人。春暖花开,四季如春。真是如陶渊明在《桃花源记》里写到的那样,世外桃源啊。真是有一种乐不思蜀的感觉。那里的人看见我说,你是从哪里来的?我说明了情况。他们听了之后,然后用那里的待客之道招待了我,并留我在那里待几天。我留在那里每天和他们在一起生活,过着田园的生活。我帮他们除除草,松松土等一系列问题。过着农闲生活,在干活中,真是乐在其中。这应验了那句诗:“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后来我在这里找到了我的另一半,我的另一半是一个文静,勤快,贤惠的人。我没有沉浸在喜悦当中,又开始了新的旅行。在旅行前,她给我准备好了食物和衣服,并嘱咐我注意安全。我答应了,就走了。我这次来到一座不知名的山,我登过大小很多山,也没见过像这座山这么陡的。我准备好一切工作,开始爬了,我先把爬山绳放到远处的一棵大树上。我就开始爬了,饿了吃一口妻子准备的饭,渴了喝一口山泉水。就这样一步一步就爬上了山。真所谓登高望远啊,山的那边,景色优美。我想既然征服了这座山,不能在外面久留,以免让妻子担心,于是我就回去了。自从有了这个家庭我在外面的时间就少了,多陪陪我的妻子。柴城观景记柴城真是一个好地方啊!风景优美,空气清新,尤其是柴城山,早上站在山峰上,看红晕当头的日出,甚是好看。我想在不远的将来,我带着我带着我的女友,来到我的家乡。她说我们一起看日出吧,先开始我以为是她在开玩笑,没想到是真的。我说好吧。明天,我们早早的起了床,拿着厚点的衣服,就开始去。我们要想到达山还要穿过一片田地。我们走了一会就来到了山的脚下。到得山顶的时候,时间还早,我们就聊起了天,我们彼此都聊了双方的成长经历以及其他事情。聊着聊着,日出就出来了,我们俩不约而同地向东方看去。太阳徐徐爬上来,甚是好看。看完后,我们便回了家。在家里,母亲已经做好了饭,等着我们回来吃。我们吃饭的时候,母亲说,夕阳也很好。我们说好啊。下午我们吃了饭,就去了。夕阳照着我们缓缓落了。这就是我的家乡,别说是个小地方,可风景甚是优美。欢迎来到我的家乡。迷茫于其它世界里我在无垠的世界游荡着,迷失了自我,我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生活着,我无时无刻不再想着我何时能立刻这里回到我的生活去。我在想谁能能把我救出去呢?突然有个人对我说,过上一万年就有人救你。我想一万年就一万年吧。我耐心的等啊等,我等了好久也没等到,我就对那个人说,还要等多久啊?那个人总说快了快了。我等了好久还是没有等到,心想这么等下去不是办法啊。浪费时间也是浪费,还不如多做点事情呢。于是我就寻找到了一个安身的地方就住了下来。我四处找了一些木头,和一些茅草搭了一间小屋。我不求有多麽的豪华,只要能住就行。我独自生活在那里,先开始的时候,我勘察了周围的环境,适于种些什么。白天我穿梭在原始森林中,寻找那些小动物遗弃的那些种子和果实,晚上回到住处把它们分开。利用我在那个世界里学的知识,种植。(注:我是现代人,21世纪的人,迷失在那个世界的)。我先选择这个季节所种的的种子。我在这个地方过了几年,突然那个人说这对了,不能光等着,要做点有意义的事。他又说虽然你们的生活习惯和语言不同,你的种种行为和语言,他们不懂,但是他们会以不同的方式感谢你,感激你。然后那个人又说,先前我所给你说的话主要是考验你的,看看你是不是光在那里等,事实证明,你不是,你是一个充满智慧的人,与你在那个世界全然不同。我急忙对他说你怎么知道我在那个世界的事情。那个人说因为你对那个世界不满,所以是我把你带来的。我惊讶的对他说什么是你把我带来。那个人对我说是的,就是我,我要让你用你勤劳的双手,聪明的大脑来完成在这个世界的任务。我急忙对他说,(我当初不知道他的名字,所以叫他神秘人),我怎么离开这呢。神秘人对我说会有人救你出去的。我说那个人是谁?他在哪?我还要等多久啊?那个人说快了,离你不远,是你最重要的人。她会伴你一生。我听完这句话之后,很纳闷,心想这个人是谁呢?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等待着,继续在那个世界打拼(在哪里打拼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那里没有电,没有蜡烛,只有用火石点燃木头做的火把,那个时期还有野兽,时刻面临生命安全。)不知过了多久,我还是没有遇到。有一天,我路过一个地方,看见了一个女孩,在河边,不知怎么了,躺在那一动不动,我如同见了亲人一样,急忙跑个去,一摸快没气了。于是我做了一系列的抢救措施,我运用我在那个世界学的知识,不一会我就救了她。我看她很虚弱,我把她带到我住的地方,抱了一堆柴,让她暖和暖和。我又让她单独换了一身衣服。把那湿衣服放在火堆旁烘干。然后我把她留了下来,我就出去找了一些食物,拿回去做熟,我们一起吃。先开始她不敢吃,尤其是那些植物。我于是对她说,没事,你放心吃吧,没毒。她听了我说的话之后还是不信,最后我给她做示范,她就吃了。等到明天,我们吃晚饭之后,我问她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她说一言难尽啊,睡着觉就来了,还说来世就一个伴随她一生的人。我听后很惊讶,并对她说明了的来历。她惊讶地对我说,难道那个人就是你?我说是啊。开始她抱怨我,后来就好了。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新生活。后来,那个神秘人让我们出去了。说,你在这个世界里用那个世界所学的知识救了自己。回去多做贡献。我说好的。我和我的妻子,(就是那个女孩子),给社会做贡献。俗话说“一个成功男人背后有一个贤惠的妻子。(有删去的,那个女孩我想就是将来的你。)初二:韩庆铜1200字以上 初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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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的乡村是谁无故翻云覆雨,颠覆了我梦里的乡村,城市的喧哗,挽不住春花秋月--题记别人的城市,我只敢这样称呼。在这群人当中,似乎忽略了我的存在。在城市里生存,仿佛城市是一辆巨型的公共汽车,走走停停。他不属于你,也不属于我。每个人都似一个匆匆的乘客。用一张小小的车票,行驶在永不更改的柏油路上,完成一段自己的历程。我习惯于称家乡为我的村庄,没有人肆意来掠夺这个名字。在广袤的旷野,接天连碧的田间地头。忙碌着纯朴善良的农民,酣畅自然。城市在我的眼里似一个新型的产物。那些邻家小院,烟花柳巷逐渐被第次鳞比的摩天大楼所代替。灯红酒绿,富丽堂皇的外表,吸引着无数个来寻梦的人。人们只顾着索取,只想在寸土寸金的城市拥有自己一处立锥之地。但谁对城市负责?环境日趋恶劣,风气越来越差。因为城市永远是别人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某些时候,城市更似一个沦落风尘的女子,超负荷的压力已让她不堪重负。每天,都有无数的梦想者从四面八方涌入城市。多少人成功了,终于在城市里拥有了一块巴掌大的地方。终于把自己的血液融入了城市的脉搏里。以为自己就是城市的精髓,从骨子眼里渗出一股傲气。我始终称村庄为自己的村庄。从城市回到村庄,回到生我养我的土地。抚摸那些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在某处墙壁或者桌椅板凳上刻下的痕迹。我惊喜的发现,这些痕迹还依然那么清晰,不仅仅留在记忆里。甚至可以找到自己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条山间小路上踩过的脚印。这些人迹稀少的村庄,默默无语的为我保留着最纯真的童年。那些刻骨铭心的印痕,一下子把我拉到了过去的时光。每个农民都可以自豪的说。哪一块土地,哪一块丘田属于自己。哪一棵树,哪一株花是自己亲手栽下的。远远的看见村庄上空腾起的炊烟,甚至可以闻出那一缕是从自家的厨房里悠然飘散出来。这里的牛羊鸡鸭,杨柳,炊烟都赋予了灵气,永不会背弃主人。一条小溪欢快的跳跃着,一棵小树悠然的摇曳。我敢自豪的对天高呼,这里属于我,这里的村庄属于我。而生活在城市里的人,谁敢这么大气?大街是的物品林林总总,哪一件属于自己?除非你有足够的金钱,这一切永远都不属于自己。金钱在城市占了主导地位,简单成了一种交易。金钱如水,不可能固定在谁的口袋里。谁都知道城市丑陋的一面。人们一边在咬牙切齿诅咒城市,一边又张开双臂,虔诚无比的投入城市的怀抱。城市不断的在抛弃和抵触穷人,多少人居无定所,颠沛流离。而自以为是城市的精英,城市的富豪,哪一日不在糟践着赖以生存的城市?城市的上空的那些尘霾,哪一缕不是来自工业,哪一缕不是来自汽车的尾气?乡村人向往城市,城市人又口口声声的念着乡村。事实上,他们又恋恋不舍的蜗居在城市的一隅,对着村庄露出一副自高自大的嘴脸。其实我感到惭愧,在他们当中,有许多才刚刚擦干净脚上的泥土,身上的汗臭味还未消失。但此时却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来俯视乡村。望着原始的村庄,他们想得更多的是尽快脱胎换骨。甚至有一天开着自己豪华的坐骑,趾高气扬的行驶在乡村的土地上。还记得说上一句古诗: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来表达久违的思乡情结。我始终惦记着乡村。乡村好比一个慈祥的母亲。尽管识字不多,不知书,却达理。这种美德是上天给予的。只有村庄才有这样温暖的阳光和宽阔的土地。水草茂盛,牛羊成群。正是这一切,让乡下的孩子幼小的心灵尽情的汲取了天地之灵气。稚嫩纯洁的灵魂,早早的得到了洗礼。人们涌向了城市,眼里却望着远远的原始村庄。写一些乡村人都认为虚假的文字。不少文人墨客兴趣盎然,常以《田园诗人》,《山水诗人》自居自荣。那些文字的诞生如滚滚江水,滔滔不绝,而谁见过诗人在烈焰下抒写过乡村?今天,这些艺术家谁不是住在城市冷暖不侵的屋子里,对着乡村的严寒酷暑挥毫泼墨。曾几何时,那衣衫褴褛的乡民,被艺术家发掘。冠冕堂皇的搬上的城市的舞台。训练有素的舞蹈演员用兽皮,树叶遮盖着细皮嫩肉。在乡村豪迈粗犷的音乐中载歌载舞。试图用优美的舞姿来表达最原始的图腾。乡村终究是乡村,城市永远是城市。在世人眼里,城市俯瞰着乡村。千年不变,竟成永恒。我的血管里流淌着最淳朴的乡村人的血液。我的眼里却真真切切的装着别人的城市。千幢万幢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没有哪一块砖和瓦没有渗透着外来农民工的心血与汗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他们与城市溶于了一体,而城市并没有倾心接纳这一批批的外来务工者,常以最高傲的姿态审视他们。我曾引以自豪,因为我是他们当中的一员。即使在今天,我依然承认他们是我的兄弟姐妹,父老乡亲。别人的城市在飞速发展。地铁,轻轨,轮船,飞机。交通四通八达,日新月异。我们的乡村,土地开始荒芜。人们甚至不再珍惜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的心里依然憧憬着外面繁华的城市。渴望着某一天,在别人的城市里有一间房屋,一处安生立命之地。这是一个久远的梦想,我们终归要回到自己的村庄。那里有我善良的父老乡亲,他们用勤劳的双手在黄土地是耕耘收获。日日看炊烟袅绕,听犬吠鸡鸣。因为只有在那里我才敢歇斯底的呐喊。这里是我的村庄,孕育着别人的城市里永远没有的美丽,自然而纯真。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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