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述
浓浓细细的眉毛,双眼皮儿,有点儿翘翘的鼻子,自诩为樱桃似的小口,这就是我,一个雪一样的女孩。
如梦如幻间,当雪花轻盈地在空中跳着舞飘落美丽的人间时,我总是痴痴地站在窗前,看着这个世界像被施了魔法一样,渐渐地变白,变成了一个白雪公主的童话世界。可以说,我对所钟爱的事物是不能自拔的,比如写作。雪后,当月亮婆婆带领着星星娃娃来到透明如冰的蓝天时,当万家灯火从夜幕上三三两两地熄灭时,我舒适地倚在床上,如丝如缕的思绪从心窝里一点点抽出来,于是我拼命捕捉着,发疯一般地奋笔疾书,写我的盘根错节的烦恼,写我的清风明月的悠游,写我的如梦如歌的幻想……
有句歌唱道,我的舞台我自己建造。也许,我没有机会出一本自己的书,(尽管我已经有了一百几十篇发表和获奖的文字),跟上千人来个面对面,来个签名售书,但是在写作的天地里足以让我感受着一切。那时,只觉得,我穿上了红舞鞋,在只有我一个人的舞台上跳舞,天上的千万个星星眨巴着亮闪闪的眼睛,在静静地观看着,没人喧闹,没人喝倒彩,没人吹口哨,更没人砸来废弃的饮料罐……是啊,我有着雪一样的梦想。
我更有雪一样的孩子气。洁白的雪花,总是以生命的本色出现在人们的视视野里,容不得一点点儿污秽。我不怕别人说什么,小孩就是小孩嘛,像大人那样说话遮遮掩掩,办事躲躲闪闪,有什么好的?我,常常会问大家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可惜,回答的都是“你怎么总是长不大?”“太弱智了!”别以为我毫不犹豫地“改过”了,不,我只不过会想,纯真是上帝馈赠给孩子的礼物,为什么人们总要戴着假面具生活呢?那不太累了吗?
确实,我在这方面满“倔”的,就像飘飘扬扬的雪花,从来就是在天地间自由自在地飞翔,不喜欢戴上枷锁,不喜欢束缚自己。
我有雪的柔情。我曾经把雪花放在暖和和的手掌里,看着她渐渐融化,留下一滩发亮的东西,那时她的泪,她受到了温暖,她感动了。我也是如此。我不为困难而哭泣,也不为痛苦而而落泪。我只为成功只为幸福而流泪!也许,这幸福在你眼前不足挂齿,这成功对你来说不值一提。但是我总想,人生就像一场戏,终有落下帷幕的一天,幸福能有多少,成功能有几何?所以,当我哪怕取得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胜利,我都会欣喜的掉下眼泪来,就像雪融冰消的时候,化着一江春水,从心头潺潺流过……
我有雪的品德。雪,从广袤的高天飞来,却从不把我们看低。她为人们铺上厚厚的天鹅绒似的白地毯,让人们踏过她的身躯,走出一条新的路。于是,她脏了,她溶解了。虽然无人问津,她还是默默无语地奉献。记得,我当语文科的小组长,虽说只统领着区区四个小卒,但从来不敢怠慢。一次,一个“部下”未能完成背书任务,根据不成文的法规,放完学后,全体的统统留下“陪绑”――陪他一起朗读课文。可是那“部下”却怪声怪调地朗读着,逗得大家笑声不绝。我丝毫不敢怠慢,傻不拉几地“独乐yue乐le”,结果嗓子喊哑了,也没能感化那三个小兵腊子。最终,还落得个“死人组长”的绰号。我不怪他们那样说,谁想读那些枯燥无味的“范文”啊?谁不要飞出笼子去享受自由啊?
从那以后,我更喜欢雪了,喜欢她那不拘一格的天性,喜欢她那“质本洁来还洁去”的生命本真。
只因为,我就是雪一样的女孩!
牡丹园
每当牡丹盛开之际,万人空巷,四海宾朋,争相观赏,十里长街车水马龙,处处欢声笑语。真是“花开花落二十日,倾城之人皆若狂”。
牡丹盛开,姹紫嫣红。数也数不清牡丹花,争齐斗艳,色彩缤纷,如同花海一样。这满街满园的百花之王,一片片随风摇曳,仿佛是女娲补天用的彩色石浆,仿佛是……嘿,红的、黄的、白的、绿的汇集在一起,织成了一片万紫千红的花毯。这可是秋意浓浓的洛阳“贵宝”。
在这一望无际的花海上,牡丹仙子披红挂绿,婀娜多姿。有两朵在那绿叶丛中,两朵魏紫亲亲密密的并肩而立,仿佛是一对孪生姐妹。如果游人不仔细看,还分辨不出来呢。
牡丹游人驻足观赏那朵朵美丽的牡丹,洛阳的牡丹,花大硕大,雍容华贵,秀韵多姿。她们不但美,而且而且还象征着繁荣昌盛、和平幸福、富贵,被人们誉为“国色天香”、“花中之王”。
多么美丽的牡丹园,它是洛阳的贵宝。如果要观赏牡丹,牡丹园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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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述你们认识一个小男孩吗?1米5高的个子,一双大大的眼睛,闪耀着一阵刺眼的光芒。一个红红的小脸蛋,像一位慈祥的老人微笑着,露出了白白而不整齐的牙齿,充满了对生活、对世界的热爱。这就是我,一个聪明的四年级学生。我有许多优点和缺点,优点往往是好的。我有自己远大理想,也有对学的不满意。总而言之,我就是我。我有一个癖好,就是太贪吃了。有一次,我看见了有人在卖羊肉串。妈妈说不行,我给妈妈死缠,讨价还机还价了好久,才同意了。我的优点是数学。一次,我去数学竞赛,69分。你们觉得差,这可是一等奖哟!我有一个理想,保送世界之最的哈佛大学,所以,我要在语文和英语方面努力了。这就是我------------一个聪明的、一个要求上进、一个爱唱歌的小孩。25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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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述【篇一:我的自述作文】我呀,就是佳作《美丽的武夷山》,我的年龄不大,才出生一个星期,我一出生,小主人就把我带到了教室,给老师一读,受到了老师的表扬;给小朋友看,他们举起了大拇指,小朋友们觉得回味无穷,读了还想读;拿给爸爸妈妈看,爸爸妈妈轻轻地抚摸着我,赞许地笑了。小主人还带着我去参加作文比赛,我给小主人得了个二等奖。这下小主人的名声可大了!他激动得一夜睡不着觉,白天他乐得屁颠屁颠的,还要把我打印出来,发表在报纸上,我好象轰动了全世界。我看小主人高兴,我也高兴,其实,这还不是小主人的聪明和智慧的结晶,不然我怎么会出名,怎么会成为佳作呢?当初,我的小主人可精啦,读到我的“名字”,并不急于动笔,而是像大侦探柯南审查罪犯一样审查我,非要在我的身上找到题眼、主题和重点不可,直到找到了他才肯动手。题目审查完了,小主人扣住中心,忙着寻找素材,比喻武夷山的山是红彤彤的山,树木长得又高又大又茂密,鸟儿们欢快地唱歌,小草长得又绿又柔嫩,许许多多的中外游人在这游览,野花美丽极了,像是一张张笑脸望着你,灿烂动人。山上的奇石这一块,那一块,好象一个个大力士在守护着武夷山,又像一只只大象在数山上的人数。这些材料想出来了,剩下的就等着小主人写我这篇大名鼎鼎的佳作了。材料备好了,怎么表达呢?我的小主人学作文可用心了!他在老魔头那里学了一个高招,什么高招呢?那就是用旅游变换法去写《美丽的武夷山》,把我写得如花似景、生动活泼。不然,我怎么会是二等奖呢?真亏了我的小主人,太高明了。瞧!架子搭好了,主题定好了,我的小主人拿起神出鬼没的钢笔,来了个一气呵成,洋洋洒洒地把我这篇佳作写了出来,就这样我就诞生了。看!他多会描述,别人写小草发芽了,可到了我的小主人手里,就写成小草从松软的泥土钻了出来,而且像一个大力士使出全身的力气钻了出来;别人写野花们探出了脑袋,而我的小主人则这样描写:野花们争先恐后地伸出了头,像一张张笑脸望着你,灿烂动人。我的小主人很聪明,想象力也很丰富,原本一只蚂蚁在树叶上玩耍,可小主人不这么想,他认为小蚂蚁正坐着滑板在山上跑来跑去;原本红红的土,小主人认为这是我们的战士和敌人战斗,是鲜血染红的。嘿!小主人真会拟人,他把春天比作春姑娘,把小草比作大力士。瞧!《美丽的武夷山》闪亮登场了,这篇作文写得这么好,你想不想知道作者是谁呢?告诉你,是写作高手张舒扬。【篇二:我的自述】大家好!我是一双非常干净的女童鞋,你们一定不知道我曾经还被遗弃过呢!此事说来话长,原来,我是一家有名的商店里的一双女童皮鞋。我可漂亮了:颜色是粉的,上面画着聪明的喜羊羊和美丽的美羊羊在快乐地玩耍,还有好看的小花儿……算得上是“百”里挑一了!一天,店里来了一位小女孩,我细细打量着她,只见她衣衫整洁,扎着大方的马尾辫!就心想:若她成为我的主人,那该多好啊!她一定会把我“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呵!这小女孩真是“踏破铁们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她真的把我买回去了。当时我觉得自己太幸运啦!可是,事实告诉我,我错了,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小主人会那样对我!刚开始,小主人对我还很好,也很爱惜我,每天都给我“整容”、给我“洗澡”,那时,我觉得我好幸福,谁也比不上我那么幸福。但是,我没有想到小主人是一个“喜新厌旧”的女孩:过了不久,小主人的妈妈又给她买了一双比我还漂亮的鞋。这双鞋也是粉色的,上面的图案都是花儿连串连串的,还五颜六色的,美极了!但是,如果你和她相处时间久了,就会发现她是一个十足的“狐狸精”!她每次讨好小主人,并把其它同类说的“猪狗不如”,当然,也包括我。这个“狐狸精”把我说的最惨了,说我老是故意撞她一下、打她一下,居然还说我在背地里骂了她……我真是气急了、火极了、也伤心极了,因为小主人总是对她xxxx,这使我很难过。现在,令我心寒的是,小主人听了她的“谗言”,渐渐不再理我了,有时,居然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慢慢地,我变脏了,越来越引不起小主人的注意了,再到后来,被小主人遗忘在她们家鞋柜的一个角落里,我真想找个地方大哭一场!两个月后,那个“狐狸精”因质量问题已经“下岗”了,也没法再对我冷嘲热讽了。这大概就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吧!现在,我的好日子终于来了!这不,小主人重新整理鞋柜,当她发现了我,立刻抚摸着我的“脑袋”说:“小粉小粉,让你受“苦”了!你……”我感动得热泪盈眶,想到这些天的苦,我忍不住“大哭”起来!小主人看了看我,叹了口气,拿着鞋油、操起刷子就开始给我“洗澡”!“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啦啦!洗刷刷洗刷刷啦啦……”小主人边唱边给我洗澡,我舒服地“坐”在小主人的怀里,任由小主人摆弄,好不惬意!我心想:啊!我的好日子终于来了!每天干干净净的多好!我要好好为小主人服务……那件事,我至今还历历在目,想起小主人对我说的真心话,想起小主人给我洗澡的那一幕,我就很高兴。那时,我是多么希望小主人把我永远的保留下去呀!现在,我的愿望实现了!我该多么开心呀!【篇三:我的自述】浓浓细细的眉毛,双眼皮儿,有点儿翘翘的鼻子,自诩为樱桃似的小口,这就是我,一个雪一样的女孩。如梦如幻间,当雪花轻盈地在空中跳着舞飘落美丽的人间时,我总是痴痴地站在窗前,看着这个世界像被施了魔法一样,渐渐地变白,变成了一个白雪公主的童话世界。可以说,我对所钟爱的事物是不能自拔的,比如写作。雪后,当月亮婆婆带领着星星娃娃来到透明如冰的蓝天时,当万家灯火从夜幕上三三两两地熄灭时,我舒适地倚在床上,如丝如缕的思绪从心窝里一点点抽出来,于是我拼命捕捉着,发疯一般地奋笔疾书,写我的盘根错节的烦恼,写我的清风明月的悠游,写我的如梦如歌的幻想……有句歌唱道,我的舞台我自己建造。也许,我没有机会出一本自己的书,(尽管我已经有了一百几十篇发表和获奖的文字),跟上千人来个面对面,来个签名售书,但是在写作的天地里足以让我感受着一切。那时,只觉得,我穿上了红舞鞋,在只有我一个人的舞台上跳舞,天上的千万个星星眨巴着亮闪闪的眼睛,在静静地观看着,没人喧闹,没人喝倒彩,没人吹口哨,更没人砸来废弃的饮料罐……是啊,我有着雪一样的梦想。我更有雪一样的孩子气。洁白的雪花,总是以生命的本色出现在人们的视视野里,容不得一点点儿污秽。我不怕别人说什么,小孩就是小孩嘛,像大人那样说话遮遮掩掩,办事躲躲闪闪,有什么好的?我,常常会问大家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可惜,回答的都是“你怎么总是长不大?”“太弱智了!”别以为我毫不犹豫地“改过”了,不,我只不过会想,纯真是上帝馈赠给孩子的礼物,为什么人们总要戴着假面具生活呢?那不太累了吗?确实,我在这方面满“倔”的,就像飘飘扬扬的雪花,从来就是在天地间自由自在地飞翔,不喜欢戴上枷锁,不喜欢束缚自己。我有雪的柔情。我曾经把雪花放在暖和和的手掌里,看着她渐渐融化,留下一滩发亮的东西,那时她的泪,她受到了温暖,她感动了。我也是如此。我不为困难而哭泣,也不为痛苦而而落泪。我只为成功只为幸福而流泪!也许,这幸福在你眼前不足挂齿,这成功对你来说不值一提。但是我总想,人生就像一场戏,终有落下帷幕的一天,幸福能有多少,成功能有几何?所以,当我哪怕取得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胜利,我都会欣喜的掉下眼泪来,就像雪融冰消的时候,化着一江春水,从心头潺潺流过……我有雪的品德。雪,从广袤的高天飞来,却从不把我们看低。她为人们铺上厚厚的天鹅绒似的白地毯,让人们踏过她的身躯,走出一条新的路。于是,她脏了,她溶解了。虽然无人问津,她还是默默无语地奉献。记得,我当语文科的小组长,虽说只统领着区区四个小卒,但从来不敢怠慢。一次,一个“部下”未能完成背书任务,根据不成文的法规,放完学后,全体的统统留下“陪绑”?陪他一起朗读课文。可是那“部下”却怪声怪调地朗读着,逗得大家笑声不绝。我丝毫不敢怠慢,傻不拉几地“独乐yue乐le”,结果嗓子喊哑了,也没能感化那三个小兵腊子。最终,还落得个“死人组长”的绰号。我不怪他们那样说,谁想读那些枯燥无味的“范文”啊?谁不要飞出笼子去享受自由啊?从那以后,我更喜欢雪了,喜欢她那不拘一格的天性,喜欢她那“质本洁来还洁去”的生命本真。只因为,我就是雪一样的女孩!【篇四:我的自述】我叫威廉,是土生土长的艾伯斯人,我的家在龙舟城。暂且不说我的家吧,先给你介绍介绍我们世界的情况。我们大陆分为三个国家:艾伯斯――我的祖国,是我们魔法师的国度;伊格斯――性格怪癖的游侠们的国度;玛尔斯――好战的战士们的国度【篇五:我的自述】看看、看看。他弓着背,像一只大龙虾似的,待会儿他妈又得唠叨了。通宵达旦的学习,不知道累吗?你的这种理解就大错特错了,千万别可怜他。我百分之百保证他正在胡思乱想呢!就知道征服全球、统一宇宙什么的。想当伟人嘛!没办法。当伟人?我并不这样认为。他以前当过班长,可知小子不遵纪守法,居功自傲,不得人心,在课堂上吹了一声哨就断送了他的职业生涯——免职了。就是那次,老师要竞选班长,有这么多双手举着,老师决定,干脆人当一天,看谁管理能力强,就让谁当。终于轮到他了,于是他就接过教鞭,重建王朝。可他一天总是不理朝政,“玩”字当头。直到下午,班主任来了,他在课堂上“不务正业”,想用哨子来吓唬一下同桌。谁知,用力过猛,正好被垂帘听政的语文老师逮了个正着,从此就把他“废”了。在墙角站着的他却是不以为然,觉得:伟人嘛,成长起来多多少少都要面临迫害的风险;伟人嘛就是要从小官干起。可他连顶芝麻官的乌纱帽都保不住,还有什么资格当伟人?算了,换个话题说吧。他的皇帝梦总也做不完,老想黄袍加身。有这个心愿是好的,可他从来不读政治和管理方面的书,却与历史“八拜为交”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不计其数。这类书对他走向政治舞台有个屁用,而他却如饥似渴的狂度不已,和大家谈起历史来,滔滔不绝,谁也说不过他。那天下午,老师让我们搜集一些关于古代经典著作的知识,他正好有事不在,同学们也没有给他通气,他的那些铁哥们真替他捏了一把汗,老师“五马分尸“得名额非他莫属了。谁知,他站起来,张口说道:“《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它属于“四书五经”之一,“四书”是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五经”是指《诗经》、《书经》、《易经》、《礼记》、《周礼》、《春秋》,“五经”中有两部礼所以有六部。”他的这番话夺得了阵阵掌声,现如今已成为我们班的“小博士”,他也有所成就啊!他经常与同学们斤斤计较,遇到鸡毛蒜皮的事总要一争高下,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是强词夺理炼成的,叫人讨厌。再说为人都是宽宏大量,就他这脾气,还当伟人,危险啊!总而言之,他是要干出一番事业的。他对兵法烂熟于心,竟在同学面前演戏起来。他自称“宇宙大帝”和“魔女”们一争高下,每次都落荒而逃。依我看,如果不把它打得衣不遮体,鼻青脸肿,他还真不知天高地厚。他自以为所向披靡,会成为世界的主宰。我想,他即使做上了龙椅,也会被灭国的,说不定还会被捉去当俘虏。你会想他不会卧薪尝胆嘛?算了吧!那个房子能关得住他?说不定哪天,化装成老百姓弃甲归田呢!诶,这家伙真是痴心妄想。不过,他和我长得一模一样,总在镜子里相见,如果还想对他有全方位深度报道,那就拭目以待吧!【篇六:我的自述】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头发,扎着一条马尾,这就是我,活泼可爱的裴静琳,大家也可以叫我“Paige”这是我的英文名。不过,很多同学叫我“赔精灵”,这是我的中文外号,但更多的同学叫我“Pig”猪,难道不是吗?有P,有I,还有G,不过我呢,无所谓,管他们爱怎么叫就怎么叫。我的爱好有很多很多,但是跳舞和弹钢琴是我的最爱。每天放学后,我都会弹弹钢琴,因为美妙的音乐让我忘记一切的烦恼。弹完琴后,我还会跳跳舞,只要音乐一响,我就会随着那美妙的旋律翩翩起舞,就像一位舞蹈演员在台上尽情地表演,有时候还会一边跳一边唱,不过我可是唱得不怎么样,也因为这样,所以被学校的合唱团当“垃圾”扔回“家”了。唉!虽说我的爱好有很多,但都只是爱好,没有一样是善长的,这可能都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样样都想学,可是没一样能坚持的。别人都是样样精通,而我没有一样精。大家可能都会觉得我是一个活泼开朗、阳光的女孩子,而且学习又好,肯定没烦恼,其实,我也有我的烦恼,我最大的烦恼就是体育考试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成长手册上体育这一栏很少获得“A”,多数都是“B”,二年级时曾被评过“C”级,以至我现在一看到她就会手脚发软,做什么都做不好,心里压力很大。说实话其实体育考试只有两个项目我是真的不行的,就是体前驱和一字马了,可能因为我的韧性不好,今天压下去,明天就痛得不得了,尽管我努力去练习了,也还是做不好,没办法,我已尽力了。在学习上,我最喜欢英语课了,因为我能从学习英语中找到乐趣,更何况我是英语科代表,不能不喜欢英语啊!虽说喜欢英语,但并不是每次考试都能考得高分,因为我这个人有个大毛病,是什么呢?你们知道的,没错就是粗心啊!从一年级开始,我就和粗心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以至每次我觉得我肯定考满分的试卷都因为粗心这家伙而被扣分,害我考不了满分!改天,我要把它拉到“黑名单”去。大家可能不知道,在家里的我和在学校的我是完全两个人,真的!妈妈常说我在家里是老虎,在外面是兔子!当然,我可不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我经常会在下课的时候在教室和走廊上追逐打闹,很多时候还会被老师批评。唉!说起来啊,我都觉得惭愧。这就是我,有点贪玩、又有点粗心大意、还有点调皮和任性,但是爱学习的裴静琳。【篇七:我的自述】我是个阳光的女孩,但我有时也很文静,因为我是有着双重性格的女孩。我和每个人一样,有优点,有缺点。跟缺点比起来,还是优点多一些的!我的成绩很好,但我也很喜欢玩。尤其是,我超级喜欢运动,如:高低杠、双杠之类的,我们班的男生都比不过我呢!和好朋友一玩起来就可以玩一整天,嘿嘿。不过我很会调节自己的情绪,下课时,特别激动的时候,上课了,我就会在5秒之内平静下来,就像没有发生过什么事一样。我喜欢紫色,很很很很喜欢。比如:我的表、车子、书包…能是紫色的,我的东西都是紫色。啊,你问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紫色的?我也记不清楚了…我喜欢冬,因为,我喜欢冬天飘逸的雪。雪花的形状,千姿百态;雪花的颜色,纯洁的能让人忘了一切,身沉其中。下雪的时候,如果在假期的晚上,我往往会在院子拿着手电,照着天空。会有无数的隐隐约约的小精灵,在手电的光芒下跳跃着。让我沉醉不已。我有一个令人惊异的习惯。那就是爱吃辣椒,辣椒面、辣椒粉、辣椒油、辣椒籽…用我姐的话说就是:一碗饭半斤辣椒,也不是这么夸张。每天吃饭,碗里(稀饭除外)都有好多下在饭里的小红辣椒,不然我就觉得太淡了。我可不是骗你的!有一次,我的好朋友魏雪玉来我家吃饭,我爸尽量尽量的少放了一点,魏雪玉还是辣的直喝水,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我这个爱吃辣椒的习惯是受我爸的影响。我在小时侯时,看见我爸在吃辣椒(我爸也喜欢吃辣椒),就说:“我尝尝吧?”然后,我一尝,就一发不可收拾的吃到现在。我们家3口人都爱吃辣的。但是,我吃辣椒从来都没上过火,而不吃辣椒,吃其他的反而上火。我爱写作,但我有点懒,想的东西都不下笔。我就是这样一个女孩,我姓付,名程程。你要找我就来界首逸夫一小来找我吧!1200字以上 一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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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述【篇一:我的自述作文】我,是一张普通的课桌,一天,我被一个学校的校长买了回去,我可漂亮了,方方正正的身体,穿着一身漂漂亮亮的淡黄色的衣服,还长着四条坚固的腿呢!开始,小主人可爱护我了,每天晚上都用新抹布给我洗热水澡,不让我的身上有一点点的脏东西。我心想: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好主人了。可是,好景不长,倒霉事开始来了。有一次,数学考试,小主人忘记带草稿纸,他就在我身上打草稿,小主人的铅笔真尖呀!我拼命地叫疼,可是小主人根本就不理我,他还是不停的用铅笔戳我,还是班长后来在值日时看到了我的“伤口”,帮我治好了,可是我身上还是留下了伤疤;还有一次,小主人闲着无聊,就用小刀在我身上刻了许许多多奇怪的图案,我痛得要命,不停地“吱吱吱”地喊痛,可一点用都没有!有一天班级里组织大扫除,有许多男生在班级里打打闹闹,一会儿一个巴掌飞向我,一会儿又是一个拳头飞向我,有时还会赏给我一记飞毛腿,我被打得东倒西歪,可他们却玩得不亦乐乎,真是气死我了。最可恶的是我的小主人还经常把垃圾塞到我的肚子里,我都变成垃圾桶了!小主人呀小主人,你为什么这样对待我呀?要知道,我可是你学习上的好伙伴呀!【篇二:我的自述】大家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动物园里长得最高的。看得最远的。呵呵,知道我是谁了吧!没错,我就是那可爱的长颈鹿。知道为什么叫我长颈鹿吗?那自然是因为我的脖子很长,能长到两米多呢!我的四肢很短,但强背壮.我的前?色可好看了,还有斑点,斑点的?色是褐钯,而我的身体是黄色的.褐钯色的斑点杂在黄色的身体上,显得特别好看!我的性格活泼可爱.而且助人为乐.但脾气有些倔强.朋友们可喜欢我了,还把我起名叫贝贝.我可喜欢这个名字了。我可是个助人为乐的好宝贝.有一次动物园里要开运动会了.我,小兔,小狗分在了一组比赛跑步.大家老兄当裁判,只听他一声令下:开跑.激烈的比赛便开始了.本来是我第一,小兔第二,小狗第三.跑着,跑着.后面传来一阵尖叫声,原来是小兔.我连忙停了下来,走到小兔旁边,关心地问:小兔,你怎么了?我脚扭伤了.小兔一边哭一边说:你别管我了,快去继续跑,否则拿不到第一了.看着小兔痛苦的样子,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抱起小兔,飞快地向医务室走去.最后这次比赛我没能拿第一,小兔一直觉得很内疚.可我却还反过来安慰她:不要紧的,我们以后还会有机会的,只要你没事就好了.大家了解了情况,他竟然宣布我和小狗并列第一.我有些糊涂,大象为什么要这样做.只见大象用力地握着我的手:因为我的表现让我们感动,这样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助人为乐的精神才是我们真正要提倡的……这就是我,你们一定了解了吧.怎么样?这样的我你们是否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呢?【篇三:橡皮的自述】我是一块精美小巧、引人注目的小橡皮,被整齐地放在柜台上,赢得了许多小朋友的青睐。一个小男孩一下子看中了我,把我买了下来。小主人刚开始对我爱不释手,小心翼翼。可是不到一个星期,我就不再受此厚爱了。终于有一天,我和我的兄弟姐妹都病倒了。一个个脸色苍白,遍体鳞伤,我不禁难过不已。晚上,我们在一起诉说着自己痛苦经历,橡皮姐姐痛不欲生地说:“小主人刚开始还很爱惜我,可是时间久了,就把我这儿画画,那儿涂涂,有时还扎我,弄得我混身是伤。”说着说着,大家都伤心地哭了。我看看橡皮姐姐,往日的花容月貌早已荡然无存,随之而来的是全身花花绿绿的图画,再看着千疮百孔的自己,看着痛苦不堪的伙伴们,我难过得眼泪夺眶而出。同学们,我们是文具,是你们学习的帮手,是你们朝夕相处的伙伴,却被你们每天当玩具一般受尽折磨,你们知道我们有多痛吗?请你们不要再伤害我们了,请好好爱惜我们吧!【篇四:我的自述】大家好!我叫张蕃旎,是小学四年级2班的学生。我,今年十岁了,个儿很高,弯弯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张瓜子脸,还有一张会说话的小嘴,后脑壳还拖着一个马尾辨漂亮极了。别看我小,我可有我的优点,爱好,梦想啊!有些时候也要调皮,捣蛋。爸,妈和老师喜欢我的是我做作业字迹工整漂亮,作业一丝不够,很少出现错误。在校除了学习读书,还主动打扫卫生。在家经常帮妈妈洗碗,收拾房间【篇七:我的自述】我,方方正正,鲜艳的外套上印着醒目的4个字——新华字典,对了,我就是字典。一天,一位戴眼镜的小男孩来到我身旁,轻轻捧着我,带我离开了书店。第二天,小主人小心翼翼地把我放进书包,我和其他书本一起高高兴兴地和他上了学,课上老师讲得非常仔细,小主人听得非常认真,当老师说到“说服”两个字时,小主人的眉头皱了皱。“叮铃铃……”下课铃响了,小朋友们都到操场上去了,唯独我的主人把我从书包里拿出来,一页一页地翻阅着,忽然他眼睛一亮,飞快地捧着我来到老师身旁说:“老师,那个说不读‘shuo’应该读‘shui’。”老师一愣,然后微笑地摸了摸我主人的头……晚上,我跟随主人回到家,他打开语文书朗读起来——襄邑道中,“咦,这个‘邑”怎么读?”我一听,挺了挺脊梁,“快点,主人,我来告诉你。”主人好像听到了我的话,把我拿到身边翻了起来,“原来读‘yi’。”小主人激动地说。听到主人的话,我也神气十足,因为我又一次帮了我主人的忙,“谢谢你,我的哑巴老师。”哈哈!我的主人竟然把我叫做哑巴老师,美得我找不到东南西北了。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陪伴着我的主人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看着屋里摆满了主人的奖状,看着自己渐渐发黄的衣服,我由衷地高兴起来,因为我实现了我自身的价值。【篇八:我的自述】过去的已化为历史。我本不想再提及此人,但由于他对我的确很好,我的良知驱使着我不得不提起他。他就是我中学时代的班主任——范智科,也是我心中的活雷锋。下面就请听听我对他的介绍吧:在我的印象中,他总是身穿一件深蓝色的中山服,但洗得干干净净的;他戴着一幅近似眼镜,这无意中显露出他的才华;他的腿恰似一个站立的圆规,似乎他将自己的一生献给教育事业对他来说是一个圆满的答复;他为人和蔼、正直,或许是由于自己出身贫寒的原因。因此,他对穷人家的孩子照顾得无微不至。在学习上,当你遇到难题时,他会俯下身来,耐心地讲解。在生活上,他会毫不吝啬地将自己辛辛苦苦挣的工资为同学添置一些学习用品。记得那时,我学习还可以,因此常常得到他的关照。可能是处于年龄的原因,他的溺爱助长了我骄傲、自私、自命不凡、懒惰的性格,而这些缺点形成一座“魔鬼城”,不停地吞噬着我的生命,慢慢地……慢慢地……我的学习开始滑坡,英语老师多次找我谈话。当我略有所悟时,就为自己定下严格的学习计划。为了完成它,我不惜一切代价。就这样我的学习没能得到改观,却陷入了命运的深渊。那时候,真可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心中似有重重抱负,但都是力不从心。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灾难一次次摧残我的生命,我连反抗的本领都不具有,唯一的选择就是顺从。光阴如梭,渐渐地我能“站”起来了,开始对自己的生活感到不满,于是我就开始奋斗,希望有一天能给自己十几年来的学习生涯一个交代,让自己的老师不再带着一丝丝遗憾,让自己的父母不再因自己的无知而日夜操劳。这就是我的表白,也是一个失败者的自述。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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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还是该写点什么,至少在我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最后一篇日志。纪念我所得到和失去的一切,以及我所认知的事情。小学。或许我在童年之梦里有过交代,但还是想以现在我的口吻去阐述一下。是的,我的母校是在那个诗意般的地方,以至于现在回想也略带点幸福的滋味,那里,我认知了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和事,或许,我真应该好好写一写,交给童年之梦吧,这里只做概括。我认识了我一生中最好的几个朋友,最重要和最大影响的人,先背叛我的人,以及我所有敬爱的老师们。带给了我许多,也带走了许多。不会忘记那些夜月和他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也不会忘记她所带给我的一切,当然还有让我明白我是多么自作多情的样子。也不会忘记任丽华老师对我的教诲,张峰老师对我的耐心,以及程涛老师对我的鼓励。不会忘记于敏老师对我的严厉,也不会忘记孟然老师对我的宽容,当然,还有叶百殷老师对我的理解。以及所有带给我知识和童年的老师,还有宋校长,感谢你们,虽然我舍弃了一些东西,但我却换回了一个完整的童年。常常做梦的时候会梦到他们,在伟大的地方,我们可以如初的那样嬉闹,没有利益的纷争,也没有感情的包庇,也许,那样的话,我会认识另一个她还有我。在这里,我做了人生中最大也最成功的选择,当然也犯下了人生中最低级也最失败的错误,我成功了结交了我最受益的朋友,却将大部分经历交给了一个没有如此待我的人。有欢乐,也有泪水,44个人,30个男生,14个女生,或者称之为男神或女神吧,至少我是这样觉的。他们的样子或许在印象中有些模糊,但却终不会被我忘记,只因一起走过的路,还有临别时留下的泪水,拼命的狂点相机想记住些什么,但时光终不会倒流。那样平静,最后一次回眸,最后一次微笑,六四,就这样远去。不会忘记,更不会遗忘。结末,想用二十四中黄启成校长的一段话,人长大后,总喜欢回头看但却发现一些宝贵的东西已经丢失了。在此,我谨记下我的小学生涯,以此为这最后一篇文章,更为自己的内心交一份答卷。我。不得不承认大自然的能力,能孕育出我们这样的生命。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只是在于能力的大小,虽然我信服科学,可我更加信服神的存在。虽然他可能不存在,但人生中总是需要一个信仰,没有信仰,人生或许会毫无意义。不过,我们其实受到的正是命运的掌控,有些人想要征服自然,却是徒劳的,大自然孕育出的我们,怎有容许我们去破坏她呢?何况,命运又掌握在她的手上。还是来说说自己吧,一生中最喜欢的,一个是猫,一个是文字,另一个是自然。很多人不喜欢猫是我所知道的,而大都都是因为猫是奸臣或是不忠诚,其实仔细想想人家何必要对你忠诚,狗对人的忠诚是要比人付出几百倍的,或许人们就喜欢不劳而获的东西。其实说猫也不是不忠诚,无论是钱钟书,还是老舍,都对猫有种特殊的宠爱,猫也对他们的爱有相应的回报。其实最喜欢猫的原因是因为大都很静,在你工作的时候,不像狗那样缠着你,你想要和它玩时,它也会陪你。一直相信猫是有第六感的,那种眼神是你觉对无法想象的,甚至于和人可以比肩的。至于文字,只是一个最为合格的伴侣,只为爱他的人服务,也会帮人排忧解难罢了。人的一生中总会有很多重要的东西,我已经错失了一份,但觉不想错失第二份,自然所给予我的,我会真挚的接受,如同阳光下的洗礼。12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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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的自述大家好!我是一只狗,我有一身雪白的皮肤,毛绒绒的外衣,还有一条雪白的尾巴,十分饱满,走在路上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我可是十分受宠的!我非常喜欢吃肉骨头。一看见肉骨头,我就两眼放光,马上扑上去用嘴咬住,到一个没有人和我抢的地方吃,好好的享受。如果肉骨头在人手中,我就会一直摇尾巴,并且表现出一种迫切得到的表情,眼睛一直盯着,肉骨头一动我也跟着动,直到得到这块美味的肉骨头为止。雪白的骨头,和我的毛色一样,看着就诱人,咬一口,清脆的声音,十分可口。我还有一个死对头——猫。每次看见它,我都会用愤怒的眼神看着它,还发出哼哼的响声,整个身体都在戒备状态。一旦和它打起来,就你一拳我一脚,或者趴在对方身上,压制它,战斗中,我们还会不停地叫,但最后只会两败俱伤。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狗天生就要和猫作对,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祖先不和吧!我一直希望做一只第一个和猫成为朋友的狗,但是,每次见到猫,又忍不住的想动手,不动手,就会被猫欺负,也许我们注定只能是敌人,不能成为朋友!我还喜欢睡懒觉。特别是在艳阳高照的时候,我喜欢静静地躺在一个阴凉的地方,享受太阳温暖大地的感觉,然后美美的睡上一觉。如果中途有人打搅,我只会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看是谁,如果是主人,我便不会理会,继续睡觉;如果是陌生人,我便会处于警戒状态,对着他大叫,直到他离开为止。每天我都没什么事可做,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我都在睡觉,享受这美好的生活,所以,我看上去有点儿胖胖的,但这并不影响我的美貌,我还是很惹主人喜爱,还让人觉得很可爱。主人平时很疼惜我,只要一有好吃的都会跟我一起分享,因此我的伙食很不错,经常有肉骨头吃,所以我的身材才会一天比一天臃肿,不过这都不妨碍我平时的工作。虽然我有点爱吃,有点小懒,但我还是对人类的作用挺大的。尽管在很远的地方有一块肉骨头,我都能够依靠灵敏的嗅觉找到它,正因我的嗅觉灵敏,我为人类做的贡献可大了。我经过严格的训练,可以当搜救犬,闻气味找到伤员的所在地,挽救一条人命。人类还依据我的鼻子构造研发出了电子鼻。我还可以做导盲犬,帮助失明的主人寻找方向,找到回家的路,我还能陪伴主人玩耍,我是主人最衷心的朋友。在危机时刻,我还能与坏人搏斗,为主人争取时间逃跑。再或者,我还可以看家护院,只要一遇到陌生人,我就会大叫不止,主人听到我叫就会赶过来,把坏人赶跑,所以我能够保护主人生命和财产安全。我还可以狩猎,在草原上,我可是猎人们的心肝宝贝,没有我,他们就找不到猎物的存在,战斗力就会削弱,还不容易成功。他们为了能够更好的生活,为了生存下去,对我都很好。我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希望大家不要伤害我。但是,总有一些坏人捕捉我们,甚至是把我们做食物,这令我们十分心寒。我们对人类这么好,而他们却恩将仇报,残忍的屠杀我们!我只是一只狗,也许对于某些人来讲,我只是在地球上活着,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但对某些人来说,我却是他们的朋友,所以,请你们善待地球上的每一个生命。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2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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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的自述大家好!我是一只小鸟,叫麻雀。在鸟类之中,我们虽然形象不美,但是十分可爱,并且拥有一个巨大的家族。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我自己吧,希望你们能喜欢我。我没有雄鹰那样威武,也没有翠鸟那样美丽。在鸟类中,我就是一只小小鸟。我的个头只有小孩子的拳头那样大小,与燕子身体大小进行比较,我比它还小一些。我背部的羽毛是灰色的,就像是一件素淡的披风。我头部的羽毛颜色是灰偏红的,像个锈红色的头巾。我腹部羽毛颜色是纯色的,像一件白衬衫。我的眼睛虽然小,但是十分明亮。我们特别喜欢动,就像是得了多动症,一动就停不下来。我们一会儿在树上跳来跳去,一会儿在大石头上蹦,一会儿在草坪停下来,叫上几声,仿佛一秒钟不动,就浑身不舒服。每次落在树梢上,还没站稳脚跟就飞到了其它地方去了。很多人说我们活泼爱动,十分可爱,几个小朋友还愿意给我们喂吃的呢!在动物界,我们算是最不起眼的了,因为我们的身体很小,并且也没有什么其它的本领,所以就十分不自信,胆子也就变得越来越小了,什么也经受不了。有时候,身边人们突然发出一声大叫、出现大的声响,都能让我们心惊胆战,随后四散奔逃。有一回,我们正在树上面叽叽喳喳的商议如何去寻找食物。突然,有一家人的窗户“砰”的一声关上了,把我们都惊跑了。由于我们胆子很小,所以在寻找食物时,那怕听到一点儿风吹草动,也会以为是敌人来了,就养成了小心翼翼的习惯。我们很喜欢叽叽叽喳喳地唱歌。在树林中,当我们唱起歌时,整个森林便充满了活力,森林中所有的动物,就不会感到独孤了。我们是肉食主义者,喜欢吃森林里的各种虫子,它们都是我们的美味佳肴。我们每年要吃不计其数的虫子,所以是庄稼的好朋友。但是,当秋天来临以后,我们吃的食物虫子越来越少了,甚至一周找不到一二十只虫子,吃饭成了一个最大的问题。当我们实在饿得不行时,只好硬着头皮去田里偷吃粮食。吃了人类的粮食,人类就把我们认成害鸟,曾经被列为“四大害”之一,与老鼠、苍蝇、蚊子归为一类,正是太冤枉我们了。比起我们的贡献来,我们吃掉的这一点粮食实在算不了什么,毕竟我们是为了活命啊,我们像人类一样,都有在这个星球上生存的权利。记得那时候人们为了防止我们偷吃粮食,想出了许多办法来对付我们,比如用假人吓唬我们。我们一开始也十分害怕,根本不敢来偷吃粮食。后来,我们发现这些假人根本不会动,索性就叫来亲朋好友一起吃,人们对我们恨得咬牙切齿。听爷爷对我说,在他们年轻时候,人们总是拿着盆子,拍打来吓我们的祖辈。由于人们都在地上站着,所以它们就不敢落到地上。实在是饿得不行,有的迷糊了撞到了墙上了。每当它们偷吃食物时人们就会攻击,我的前辈们伤亡很重。我们麻雀没有像燕子那样迁徙的习惯。在冬季食物特别短缺的时候,我们就会冒着生命危险,叫来伙伴到外面寻找食物。有一次,小孩子拿着弹弓来打我们。我们只好不断躲闪,在回去的路上只有我一个鸟安全回去,我的朋友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可能死了,也可能被抓了。这就是我的自我介绍,希望人类与我们真正成为朋友,不再发生上述的悲剧。12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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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的自述我是大名鼎鼎的科技产品——电脑。我呀,真的很神通广大哩!(不是吹牛)我可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不止的。我的工作就是为大家服务,这是我来到这世上的目的。现在,我都已经有十多岁了。我有一个漫长的经历要告诉大家,听好啦:我本来是一部新款的台式电脑,速度快,内存多……总之有很多很多的功能。一天,一位家长和他的孩子来买电脑。那男孩子眼睛很明亮,就像我的脸蛋——显示器的屏幕般。“小姐,我想买电脑。”那个应该是爸爸说话了。“欢迎光临先生,请问你要买怎样的款式呢?”售货员小姐微笑着问。“恩~~”那家长东张西望,望来望去,突然,他看着我,“小姐,我就要这台,好不好?”后半句他对在身边的儿子说。“恩!”男孩子看了看我点点头。“麻烦九千八百元。”售货员看着一本本子说,应该是单价本。“给。”那家长递给了一叠钞票。“请稍等,我去叫人包装。”售货员说完就走开了。于是,我被他们搬进了家门,成为他们家中的一员。“哈哈哈!”小男孩把我打开,然后上网玩了个痛快。“儿啊!别玩了,快睡吧~”门外传来了一把女声,应该是他的妈妈。“哦。”嘿!小男孩很乖,把电脑关了,这下我可以休息咯。第二天——“哈哈哈!”我吃力地睁开眼睛,天呀!才五点多,怎么这么早起来玩?“儿啊!别吵!”呵呵,太太又骂咯。“是~”第三天——“哈哈哈~”声音比以前小了很多。之后我适应了这种生活。终于一天——“哈哈哈!我胜利啊~”男孩子开心得把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下午——“怎么搞的!成绩差了那么多!而且视力下降了!”先生气得脸都红了。“泰(先生的名字),不要生气啊~。”太太在一旁安慰。“如果成绩继续这样,视力不正常的话!那电脑你不许碰!”“……”小男孩始终是早上起来玩电脑,他的眼睛越来越小了,是因为近视看不见终于期末到了——“怎么搞的!不合格!!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先生拿着成绩单气得眼珠都要爆出来似的。“爸……我看不清楚……”“哼!孩子他妈,出来!给我打给二手电脑店说我们这里有一台电脑卖!”呜呜呜……我要走了~我真的不想搬家,即使这里的小主人对我不好……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次的改变,使我的人生毫不遗憾。“又有一台电脑送来了,最近许多家长都把电脑卖给我们,真是的。”二手点老板摸着我的头说。“请问,有电脑卖吗?”一位穿着一身烂衣服的妇人说。“有,但是我想你买不起!”老板用轻蔑的眼光看妇人。“这台多少?”妇人不管他的目光,指着我说。“二千。”“我要了,给。”说着,递出几张破旧的一百块说。“谢谢惠顾,我们等一会儿帮你包装。”老板见有钱脸色变了,笑眯眯地说。“麻烦了。”我来到了一间破旧的房子里,既潮湿,又阴暗,我不喜欢。有一个小小的客厅,一张木沙发靠在墙上,没有电视,周围只有许许多多的废物,沙发上有一个头发凌乱的小姑娘在看书。“女儿啊~看!我给你买什么来了。”妇人说着把我从皮箱里抽出来。女孩抬起头,看了看我,高兴得合不拢嘴。“谢谢妈妈!”把我安顿好以后,她们便开始吃晚饭了。奇怪!怎么只有两个人啊?爸爸呢?我东瞧瞧西望望,哎呀!一张黑白的男人照片挂在墙上,难道……“来,吃多点。”妇人给女儿夹菜。“妈,你吃多点才对!爸爸不在了,整个家给你撑,多辛苦啊~”女孩说着就哭了。“孩儿,只要你努力学习就够了。”“妈,我一定要考上大学!让你过上好生活!”说着两母女都哭了。之后的日子,小女孩经常用我,但是我从来不见她上网玩游戏,只是上网看文章,查资料。而且她每次都会看一会儿电脑,休息一下,所以她没有近视眼。几年后,有一天——“哟~女儿啊!你考了全级第一啊!上重点中学了!”妇人高兴得看来可以含笑九泉了。“妈~我一定会努力的!”呵呵,我的经历讲到这里,最后那个小女孩,真的实现了她之前所说下的承诺。12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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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自述我是一扇门。我是一扇工龄不长而年龄不小的木板门。我为主人默默站岗还不到三十年,正当我年富力强之际,却被我的主人宣布已完成了自己的神圣使命,光荣退休了。我现在在主人的陈列室里静静地躺着,安度着我的晚年,并见证着我的主人的甜美生活。我诞生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我的第一任主人是一个偏僻山村的泥腿子——一位地地道道的老实巴脚的农民。正是他,在他家低矮的土坡房后面的小山上,砍了几棵歪脖树,经过刀劈斧砍,把我拼装而成,从而赋予了我生命。从此我便尽心尽力为主人看管好房屋。一年四季,不管刮风下雨,我总是勤勉地为主人守望着,俨然是主人的忠诚卫士。后来,主人好像是出于对我努力工作的奖赏,特地为我订做了一身漂亮的红外衣——把我由原来的土木本色油漆成大红色,光艳耀人!我别提多开心了!站岗之余,我也常和主人家的摆设,也就是我的本家——木桌子、木柜子和木凳子等相处在一起,有时还眉来眼去,拉拉家常,真是惬意极了!可惜好景不长。主人辛勤劳作,腰包渐渐鼓了起来。先是主人的土坡房摇身一变,成了红砖平房;接着我的本家伙伴被主人一一扫地出门:主人对自己的早年打制的木凳子看不上眼了——取而代之的是真皮沙发;木桌子变成铁腿转盘桌;木柜子换成了高档组合柜;就连伴他入梦乡多年的木板床也被束之高阁,换成了席梦思。我孤独,我失落——我的本家伙伴快要绝迹了。不曾想我的危机也接踵而至。主人家真可谓长江后浪推前浪,随着少主人的不断成熟,主人家的条件越来越富足了。日子是一天比一天红火起来。主人一家就像掉进了蜜罐里似的,每个人脸上都堆满了笑。少主人开起了大型加工厂,由务农人变成了一位农产品深加工的大商人。整天坐着小车到处跑,成天与外商打交道。于是我的致命问题出现了——个头太小了,把主人的小车拒之门外是我的第一大罪状;木板门,太俗气,影响观瞻,这也是我心知肚明的缺憾。无奈何,少主人一声令下,我便提前退休了。接替我的岗位是一位又宽又大又美观的卷闸门。我躺在陈列室里不服气地偷偷瞟一眼,不禁相形见绌——那个钢铁做成的大家伙的确比咱木板门要漂亮得多了!这真令我们木板门自叹弗如啊!也难怪少主人如此青睐它!让我没想到的还远不止这些。我的后继者——卷闸门的命运并不比我强多少。这不,没几年的光景,这位老兄也迅速下岗了。主人原来的平房现在开发成高楼大厦了。卷闸门又换成了高档不锈钢自控门,楼上配有视频装置。一旦下面有人敲门,主人在楼上就能清清楚楚看到来客,然后轻轻一摁按钮,门就自动打开。——我的天!这还叫门吗?简直就是一个机器人卫士!其安全性能与我和卷闸门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再遥想当年咱因被夜风刮得“啪啪”作响,害得主人以为半夜有贼行窃披衣而起,真让我无地自容啊!回想起我的先辈们伴随着他们的主人生生世世,直至斑驳腐朽,风烛残年,站岗到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主人鞠躬尽瘁;再想想我辈刚到而立之年,本应为主人继续工作却提前退休,心里不禁愧疚。但转念一想,谁让我们生长在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太平盛世呢?目睹主人的生活就像爬楼梯吃甘蔗——步步高,节节甜,我们又不禁偷着乐开了花!——这正叫生逢其时啊!我是一扇门。我是一扇工龄不长而年龄不小的木板门。我躺在主人的陈列室里,悠哉游哉地欢度着自己的余生。或许有几多孤独,但我绝不寂寞!12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