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成长史
沿着岁月的河流,我在朦胧的记忆长河里追溯自己的成长轨迹,重温那似水年华的璀璨和斑驳……
我于2003年出生在广东的一个小镇上。
听妈妈说,我出生时天寒地冻。出临人世的我长着一双清新而明亮的大眼睛,犹如一汪清澈的甘泉。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妈妈给我取小名为小雪,即为纪念我的生辰,同时也希望我长大以后像雪花一样纯洁美丽可爱。从出生后到四岁间的光阴不曾有过清晰完整的记忆,但却是我人生中最美好幸福的岁月,因为在那期间,我像世上所有的孩子一样快乐,幸福地跟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还可以和可爱的小妹妹一起嬉戏玩耍。
童年的幸福美好时光在四岁时就划上了句号,孤独的岁月开始了。爸爸妈妈带着年幼的妹妹进城谋生了,我从此成了留守孩童。记得有一次,妈妈回来看我,我欣喜若狂,两个人依偎在一起,在被窝里说话到凌晨才睡去。等到天亮了妈妈要坐车返城的时候,我又哭了,脸颊上挂着两串珠帘,手扯着妈妈的衣服不放,舍不得……
渐渐地,我越长越大,在孤独寂寞中变得成熟懂事了。父母已让在外奔波,梧桐树依然苍老,可是即将小学毕业的我变的成熟了。寄居在舅姨家,我很听话,在学校刻苦学习,品学兼优,回到家后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因为懂事了的我已经能理解父母的心酸和无奈,体谅他们的劳苦,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上有了奋斗的目标,所以我不再把孤独视做生活的全部,稍显孤僻的性格也再次转变为活泼开朗了。
年华似水,童年的成长过程中充斥着孤独,可同时也是孤独让我成长了。而生命的场合将继续向前流淌,生生不息!
六年级:阮馨莹
身处动一个世界,心怀同一个梦想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文化表演,既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其实说大些,世界离不开中国,有着13亿人口的中国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说小些,中国也离不开世界,那么中国和世界也是融入在一起的,那么如此,这台文化盛会,文化大餐才能吃得津津有味。
散发着中国古典韵味的文房四宝笔墨纸砚,在清雅的古琴声中,我们看到一幅画作产生的完整过程,纸张制作、落墨着色、装裱成轴,今晚的故事,就将从这幅飘逸婀娜、变化万千的中国画卷开始画卷神奇地出现了场地中间,这幅长达七十米的巨大卷轴,在我们面前缓缓铺陈开来。琴声悠扬,水墨浸染,充满中国古典艺术的淡雅神韵。画卷上,墨迹漫卷,流淌变换,依次呈现出演化、陶瓷、青铜器等在中国文化起源和发展过程中极具代表性的文化符号。
一袭黑衣的舞蹈演员来到画卷之上,用肢体做墨迹,表现中国水墨画的打波写意随着舞蹈演员的动作,洁白的画纸上出现了起伏回旋的墨色线条。
完整的巨幅画卷中间,魔幻般地出现了立体的活字印刷品,方块汉字凹凸起伏,不断变化
整个活字印刷板层峦叠嶂,如水波涌动,此消彼长,充满动感的表演,将为我们呈现中国汉字的演化过程。活字印刷板中间,出现了一个中国古代的“和”字
一个“和”字荏苒千年发展变化,表达了孔子的人文理念,“和为贵”,彰显出中华民族的和谐观,历史悠久,传统优良。
巨大的活字印刷板变化出万里长城的雄伟之姿,这座人类文明史上最伟大的建筑工程之一,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勇气与智慧的结晶,象征中华民族坚强不屈的脊梁。
无数立体的桃花出现在活字印刷板的顶端,雄伟的长城形象逐渐被柔美的桃花覆盖,仿佛“突如一夜春风来”,让人们瞬间置身于满园春色、和谐浪漫的桃花仙境,表达中国人热爱和平的美好心愿。
不管谁问我觉得开幕式怎么样,我都毫不忧豫的回答,我被开幕式震惊了.从电视上那些传来的外国人们高度的赞扬,证明也震憾着世界.和一些外国网上,都毫不吝啬的以:太棒了,太棒了,太壮观,太震惊等等词语来形容.当然也会有人说只是一般,说张艺谋只懂得用人多来表演.还有些说中国人是用钱来贴面子,没震惊他们.我觉得这些都不紧要,古语都说:众口难调",何况十三亿中国人.但不管怎么样,这场开幕式够震憾大多数的中国人,更是完全整憾着外国人,我想做到这一点就足够赞叹了.何况把外国人震憾了个目瞪口呆!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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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成长史第一章上轩村的生活我出生在1993年9月29日的夜晚。从我出生那天起,这个家庭可就忙开了。为了给我起个好听的名字,大家可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爸爸说叫“江茜”。妈妈一想,如果用普通话叫,就成了“江西”,别人还以为是外地人呢。于是,妈妈说在中间加个“金”字,叫“江金茜”。妈妈把意见告诉大家,大家一致同意。我的童年是在上轩村度过的。上轩村是温岭市箬横镇的一个村庄。小时侯,爸爸在部队当兵,妈妈在家里开了一个零食店。我清楚地记得,每当夏天来临,妈妈总会买许多冰棍来卖。而我就常常偷吃。店里的柜台上放着一部电话机,因为村里有许多人家里没有电话机,有人打电话进来找人,就要有人去叫人,所以每次电话铃一响,妈妈就叫我去喊人。久而久之,我便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嗓门”。小时侯的我最爱玩警察捉小偷的游戏。有一次,我当“小偷”,飞快地向前跑。“警察”在后面紧追不舍。一条清澈的小河出现在眼前,旁边是绿油油的菜地,我“无路可逃”。眼看“警察”就要追上来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跑进了菜地,把菜苗踩得东倒西歪。后来,也不知怎么回事,摔了一跤,被“警察”捉住了。第二章我也怕鬼那时,我才五岁。在大家的眼里,我是一个活泼开朗、大胆的女孩子。确实,我天不怕,地不怕,什么妖魔鬼怪,我也不怕。大人们给我讲鬼故事,反而听得津津有味。我还常常给伙伴们讲鬼故事,他们听了,个个吓得直发抖,我却一点也不怕。可是有一次,我趁奶奶不注意,把老母鸡刚生下的鸡蛋偷走了,跑到河边洗鸡蛋。这时,邻居老爷爷叫了我一声,我转过头来,跟老爷爷打了一声招呼。一不留神,鸡蛋没拿住,从我手里掉了下去,我马上回过头来,鸡蛋就不见了。我想起爸爸讲故事时说河里有个河妖。“难道河里真的有河妖?”“不对,世界上哪有妖怪?”“可鸡蛋怎么会平白无故消失呢?”脑海里的两个黑白小人吵了起来。我起先半信半疑,后来越想越害怕,转身跑回了家。晚上,人们进入了甜蜜的梦乡,我却躲在被子里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老想着河妖的事。自从那次以后,我也开始怕鬼了。以前,妈妈问我要听什么故事,我总说要听鬼故事,嘴里还喊着“我才不怕鬼呢”。可现在,我却不敢听。如果夜晚妈妈出去了,我独自一人在家,窗外有什么风吹草动,我总会以为是妖怪来了,吓得钻进被窝。第三章到内蒙古去六岁那年的春天,爸爸从部队回来了,还带来许多水果给我吃。我一见到爸爸,就扑进他怀里。爸爸对妈妈说要到内蒙古去。为了一家人能在一起,妈妈答应了。我高兴极了,一个劲地喊着:“到内蒙古去啦,到内蒙古去啦……”兴奋了一夜。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就被妈妈叫醒了。我们一家人乘车到了火车站,买了火车票,坐在候车室静静地等待火车的到来。不一会儿,由远而近传来火车的长鸣,爸爸提起箱子,妈妈抱着我走上站台。我们检完票,走上火车,火车长鸣一声起程了。它载着我们越过丛林,跨过山川,穿过村庄……我坐在窗边,观赏窗外美景。一座座高大的山肩挨着肩,手拉着手。满山遍野都是参天的大树、千姿百态的花朵和青青的小草,仿佛是一幅美丽的风景图。火车经过一个村庄,我看到家家户户升起的袅袅炊烟和与我年龄差不多的小伙伴正在追逐、玩耍。最使我开心的是火车每经过一个站头,都会停留一会儿。爸爸就带我下车买吃的,什么瓜子啦,什么玉米啦,还有烧烤等等,我总是那么喜欢吃。2天2夜后,火车到站了。我们走出火车站,再乘汽车到爸爸的部队。从车窗往外看,是一片荒凉的山丘。顿时,我哭了起来。因为我离开了家乡,离开了亲人和伙伴,到了遥远的内蒙古,难免有点伤心。第四章在部队里我从小就是一个电视迷,看到电视上的战士穿着绿色的军装,手持枪,迈着整齐的步伐向天安门行进,威风凛凛,我多么羡慕啊!我还一直以我的爸爸是一名军人而感到自豪,所以我希望自己长大后也能成为一名军人。今天,我就可以看看部队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啦?我们下了车,走进了部队。部队是由兵营、仓库、机场组成的。我们上了三楼,走进一个房间,住下了。没过几天,我就熟悉了那里,和战士们成为了好朋友。白天,爸爸去工作,妈妈在房间里织毛衣,我就偷偷跑出去玩。我想起爸爸告诉我仓库里停放着几架战斗机,让我别进去。我从来就没见过战斗机,偶尔在电视上见过几次,真想亲眼看看。于是,我来到仓库前,真是天助我也,门竟然没关。我走了进去,仓库里到处堆放着钢筋,每个房间都上了锁,只有另一个门口开着,门口真的停着一架战斗机,好漂亮啊!我终于见到战斗机啦,以后回到家乡,我也可以跟伙伴炫耀炫耀。部队后面有个果园,种着许多果树,一年四季都有水果吃。在部队里,我这个电视迷也没落下一场电视剧。那时播放的电视剧是>。下午七点钟,我总是第一个到场,打开电视机,观看电视剧。第五章结交好友在部队住了几个月后,由于某种原因,我们搬到了家属区——一个大院子里。院子里住着十几户人家,每个房间只有10平方米大。房前是一片空地,长期住在这里的人们在空地上种了许多蔬菜瓜果。中午吃完饭后,院子里可热闹啦!大人们坐在屋外晒太阳,小孩子们就在菜地里玩捉迷藏。不一会儿,我就加入他们的行列中去了。渐渐地,我们便成为了好朋友。他们带我到院子旁的绿地上摘果子。绿地上长着许多棵参天的大树,其中有一棵大树上长着果子。他们像敏捷的猴子迅速地爬了上去,坐在树叉上,使劲地摇着树枝,那果子就纷纷地掉了下来。我抱住树干,往上爬,可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爬上去。他们见我爬不上去,就让我和另外几个伙伴在地上捡果子。一会儿,我们就捡了一篮子。爬上树的伙伴爬了下来,我们把果子平分,每人都分了一衣兜。虽然果子很小,但是却很甜,我们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在那里,我也常遇到倒霉事。比如爸妈出去了,我忘了带钥匙,被关在门外,哭着等到他们回来的事就常常发生。不过,比这更惨的事就是我们到离院子不远的部队里玩,我看见一个跳马,就坐了上去。谁知,这跳马里有个蜂窝。一下子,蜜蜂成群结队地飞了出来。我们撒腿就跑,成群的蜜蜂嗡嗡地追了上来。我们难逃一劫,每个人都被叮了一个包,真惨哪!第六章回到家乡一年后,我们回到了家乡。爸爸被分派到石塘工作,妈妈也找到工作,我进入太平小学读书。在这里,我认识了亲爱的老师和同学。老师教我们识字阅读,教我们做人的道理。我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真快乐。五(2)班江金茜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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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成长史【不懂事】小时候,我的脾气挺不好的,真的。上了小学乖了很多很多。爱校园的花花草草,还有树啊,跑道啊,很珍惜它们,有人破坏他们,自己总是在后面默默地将花草扶起。但是却没有勇气上前阻止。我相信每一个东西都会说话,都会笑都会哭,都有自己的思想。所以经常不忍损害。因为这个念头,每每看见美丽的花不会想别人那样立刻去摘,单纯地抚摸,因为我想,花儿摘下会很快枯萎,不如让它在树上多开放些日子。抱着这个念头,我不再向同学索要我所看上所喜欢的小玩意,只是玩玩看看倒不是什么“给予比索取更好”这种狗屁空话我从来不喜欢,我只是觉得,我不能好好收藏那些东西与其置于高格,不如不要。每到夏天最经常念叨的一句话就是“心静自然凉”,念叨了五六年了,好像是一年级时老师偶然说起的。不知怎的,我一直记得。夏天蚊子多,我老把自己包的紧紧的,和蚕蛹有得一比。结果硬生生逼出了一身汗,最后还是安了蚊帐舒心。【秘密】每一个女生都有自己的秘密和不可告人的事比如爸妈禁止看书熄灯了自己还是偷偷埋在被窝里看啊妈妈种的兰花是自己浇烂什么七七八八的秘密嘛也就那些......哈哈~【幻想,畅想】小时候,我就特别奇怪为什么别的小朋友都喜欢当公主期待王子?不过一是个童话而已我也非常看不顺眼别的小朋友把花涂绿,把叶涂紫什么乱七八糟的我爱自然,我不允许违背自然的画诞生在我手里。如果有人仔细看过我画的画就会发现,每一株植物都是那样般近似生活,全然没有该有的幻想....我畅想自己长大赚很多很多钱买一套房子,每一堵墙刷不同的颜色,淡粉,草绿,莹白,银紫,淡红淡蓝....落地窗,堆满了书,一个人关在屋子里一下午。要阳台,窗帘席地,不是洗衣服的地方,我要把阳台画成一节火车厢...挂上风铃,挂上小清新花草....【执着,恋旧】我执着。比如不达到目的决不罢休第一个物品在不喜欢也不换,哪怕喜欢的是第二个物品,得到的是第一个因为那个在以后绝对是最好的←这个是真理,我悟出来的...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但有时候非得到第二个物品不可时再换。←听不懂算了....反正这是脑抽的成长史。。恋旧。喜欢的人,事物,总是希望好好保留着,不愿放手所以我恋旧,经常会因为偶然一个人的几句话,一场邂逅找她个三四个月....也会希望保留自己第一次写的小说,所以御凰鼻祖文还在,风铃纪事还在。【多变】我是一个容易满足,但又很奇怪的人。比如说,你不经意间给我一点好处,我就会很感动,然后想方设法感激你。亦或是在以后的争吵间想起这件事,稍稍不骂太重。但可能你早忘记了。不管是谁,我都会感激,到现在玩博客写小说也是。别人给朵花,如果自个儿知道了,就感激到天上去了,恨不得立刻去人家那里飙花,访问。很奇怪,改也改不了。为此有时候我很郁闷,人家压根就不知道在不经意间给了自个好处自个又莫名其妙地对他(她)好= ̄ω ̄=2【恐惧】自己害怕篮球,真的。上小学四年级时,还没接触篮球。直接被篮球来个前后左右四次亲吻←_←最后一次有点脑震荡。之后看见篮球就吓哭了,那眼泪,说出来就出来。搞后来得连乒乓球都怕了。唉~3【改变】在没有QQ上与陌生人聊天之前,我一直很单纯(单蠢)←_←这个我敢发誓。聊过之后,觉得这个世界好神奇,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去探索。接触脏话,接触好多人好多事。然后会骂脏话了,也没有那么单纯了。不会先从前那样喜怒哀乐都在脸上我带了一张名叫微笑的面具,不爱骂人了,只是平和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别人面前我还是那个阳光爱笑的猫。也讨厌别人的不信任和质疑。不喜欢说出自己的真情了和痛,有个屁用相信别人,得到的是盐巴和嘲笑。所以我可以为他人一句话哭上一夜。倾墨一直说我脆弱。她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因为别人骂自己的一句话哭上一夜,第二天眼睛如此浮肿。六年级:吴培钰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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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鸡成长史有一天,我在街边碰上一个买小鸡的摊子,受不了小鸡的“诱惑术”,我就买了两只带回了家。从此,小鸡的成长史就开始了……儿童期——好斗有一次我去给小鸡喂食,小鸡一看有吃的了,就连忙跑去吃。小黄用他的身子挡住小文,想自己独吞一碗米。小文见硬闯不行就用脑袋来了个“横扫千军”,把小文撞开,自己大吃特吃起来。小黄刚回过神来又跑去抢……直到把米吃完,他们才停止了争斗。少年期——多动小鸡们渐渐长大了。不久,它们的羽毛长出来了,就变的多动起来,不愿呆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于是,它们就决定出去“闯天下”。一到外面,它们就到处布“地雷”(鸡屎)。可它们是怎么出来的呢?请看特写:只见小黄走来走去,好象在找一个最低点。突然,它猛的一跃,再一扇翅膀,就来到了箱子边上。再一跳就来到了地上。小文也顺着小黄的路也来到了地上。都是它们,害的我每天还要打扫卫生。青年期——贪吃小鸡们越长越大,身上也开始发臭,爸爸妈妈就把它们的家“搬”到了爷爷奶奶那里。由于爷爷奶奶那里伙食好一些我的鸡变的越来越贪吃。每次我去喂食,都要喂两大勺菜才能喂饱它们!有时它们还跑出来,跳到我的食盆里“大吃特吃”。如今,我的鸡已经长大。听说爷爷奶奶要杀它们,我可真舍不得啊……45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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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成长史前苏联著名的文学家、作家高尔基曾留下妇孺皆知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籍带来了知识,传递着精神,带动了人类文明的传承。一个人不可以没有知识。我也于书籍结下了不解之缘。刚刚认识字了,我阅读的对象大部分是连环画,像《三毛流浪记》一样的书籍,多图少字有拼音一会儿被三毛的贫苦生活而潸然泪下,一会被三毛的有趣行为而捧腹大笑;慢慢的,我可以阅读内容较短的故事,如《格林童话》、《天方夜谭》等中的一两章,被书中一个个正义的人物和一片片魔幻般的神话故事所吸引住了;随着年龄的增加和识字数的增多,阅读长篇的文章已是绰绰有余。几年下来我的战绩颇为丰硕,满满一书橱的书,有旧有新,有厚有薄,诸多作家所著,它们是我最大的骄傲。和很多男孩子一样,我酷爱看史书,虽然没文学书那样文字优美,没故事书那么有趣,但它能让我知道过去各国各时各地发生的事,增长见识。“千古一帝”唐太宗李世民有句名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有一套史书,叫《上下五千年》它记述了祖国五千年来的著名人物、经典战役、文学典故、科技发明、重大工程、风景名胜等。我把这套书读了三遍,仍不觉得厌烦,反而越看越精彩。阅读这本书,我就好像穿越到了古代聆听着人喧马嘶、锣鼓喧天、剑戟相碰的战场;目睹着爱国英雄们的风采,文人墨客们的佳作,祖国的大好河山;憧憬祖国美好的未来。对我来说,这本好书更能传递出一种精神:当遇到困难时想想李时珍28年来跋山涉水、餐风饮露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写成《本草纲目》便有了信心;害怕是想想文天祥的宁死不屈服敌人的屠刀,便有了胆量;失败时想想越王勾践被吴王打败后受尽虐待,但他不放弃,励精图志最终打败吴王,便有了必胜的决心,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吸纳历史人物的优点,就能使自己能优秀。俗话说“光说不练假把式”,让我们一起读书,让我们一起陶冶情操,让我们一起在书海你成长吧!7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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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成长史,最初的梦想我不会游泳、不会做饭、不会骑自行车、不懂音乐……一般同龄孩子会的我基本上都不会。那他们干这些事的时候我在干什么呢?我在画漫画。没错,我是一个二次元爱好者。我接触的第一部漫画是《谜之魔盒》,当时是觉得那些人物和华丽的服饰很好看,想着自己要是能画出那样的画该多好,于是便拿出纸和笔来临摹。刚开始的时候,画出来的人简直不像人,完全是畸形的。像头发呀,肌肉呀,衣服呀……这些该画得比较柔软的地方,僵硬得不得了,全是短直线拼在一起,像纸一样,毫无它原本该有的质感。后来就不服气,画不好就再画一遍,直到画好为止。地上白花花的纸团越堆越多,就这样一遍又一遍地练习,一练就是三年。这三年里,我又接触了其他动漫以及漫画,发现它们的画风各有不同。我也买了许多漫画教程的书籍,每一本都有两本语文书那么厚,最后的有四本语文书那么厚。我也发现《谜之魔盒》中有很多比例和透视是错误的。我从当初那本小小的漫画中走出来,看到外面的世界:《海贼王》、《进击的巨人》、《东京喰尸鬼》……我感到自己的渺小,也明白自己画得有多糟糕,我回到满是纸团的台灯下,用画笔在洁白的纸上留下黑色的痕迹。一遍一遍,又是三年。现在,我六年级了,我知道了明、暗面,黑、白、灰关系,受光与背光,线条与结构,透视与比例……我知道我不是最好的,但我不会再为了变好而拼命努力,因为我鼻梁上那副四百多度的眼镜。但我仍不会忘记。夜深人静,昏暗的房间里,发着微光的台灯下,笔墨画出的痕迹,笔尖因与纸摩擦而发出“沙沙”的声响,地上纸团堆积成山,书桌的一角,一张白色的A4打印纸,上面写着:我知道我不是最好的,所以要拼命努力变好,向梦想前进。我不会忘记,因为呢是我最初的梦想。六年级:墨星6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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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史我那永远散发着阵阵松木清香的“古董”书架上,满满的放置着一本又一本的书,它们新旧不一,但都记录着我的一段段阅读史。那时的“小人儿书”,永远都是我难以忘怀的记忆。那些已经有些残缺不全的“小人儿书”上,印满了一幅幅动人逼真的图画。虽然现在,我早已经把书中的故事给忘记了,但是我知道,正是这些有着历史印记的“小人书”,叩开了我童心的大门,教会了我许许多多处事做人的方法和道理。第一本让我真真正正感受到名著魅力的书是……是意境纯美的《老人与海》。《老人与海》的主人公是一位年迈的老人,以捕鱼为生。老人憔悴消瘦,而且他已经很久没有捕到鱼了,但他毫不气馁,始终不肯放弃努力,面对人们的冷落与取笑,老人不但没有感到难过沮丧,反而更加坚定与自热搏斗的信念。倾力的付出换来了丰硕的果实,老人用自己的成绩证明了自身的价值。在故事的最后,老人遇到了一群凶悍的大鲨鱼,鲨鱼残忍强悍,抢走了老人捕来的全部的鱼。老人依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终于打败了鲨鱼。虽然老人失去了所有的鱼,但我认为老人才是这场海上恶战的胜利者。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去拼搏,去奋斗,也许不一定会永远胜利,但你是充实的。这在我的成长道路上,可以说是一条很宝贵的人生哲理,我也愿意将之作为我的座右铭,激励自己不断前进。再有就是《西游记》,只要一提起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人们总是津津乐道。孙悟空多谋善断,济困扶危,恤孤念寡,在取经途中对一些危害人民的妖魔绝不放过,多次为民除害:在比丘国降服白鹿精,救了一千多个小孩子的性命;过火焰山时千方百计去借能灭火降雨的芭蕉扇,既为西行开辟了道路,又解除了当地人民的困苦。由于师父的误解,他几次被赶走,但是他人走心在,充分表现了他对师父和取经事业的无限忠诚。正因为如此,几百年来,孙悟空在人们心目中始终是一个可爱的神话英雄,也是我崇拜的偶像。我之所以对他满怀无限的崇拜之情,并非简单地因为他拥有着神通广大的本事,更重要的是他的那种人格魅力,个人觉得孙悟空集智慧与能力于一身的真英雄,虽然脾气急躁了一点,但是遇事之后总能冷静思考寻求对策,西行之路漫长而又充满艰险,他肩负的责任最为重大,一路上不怕苦不怕累,甘为马前卒为师徒几人保驾护航,面对师父的责骂与惩罚、师弟的嘲讽冷落、依然坚守着自己的使命,能屈能伸,乃真丈夫也。读过这部书之后,我似乎明白了为何它能够位列四大名著之中,也曾想像孙悟空那样,坦然面对各种苦难,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将它们一一解决。我的阅读史,有众多经典来装点,在我的记忆里,它们如一帘幽梦,留下阵阵芬芳。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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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史望着满柜的书,我心中暗暗想:读过的书,绝不会成为过往云烟,他们会化作甘雨,滋润着你的心田,使生命之花绽放。满柜的书,折皱的页角,悄悄地记载着我的读书史。记得刚学语,母亲便领着我诵读《三字经》。我读得十分起劲,“咿咿呀呀”仿佛不会疲倦。那时的我将读书当作一种游戏,并不懂也弄不懂其中的玄妙。读书兴趣的种子在萌芽。五六岁时,我无意间取出书柜的一本书,饶有兴趣地翻看了起来。那是一本《成语故事精编》,我费劲地理解书中文字的意思,对照着插图揣摩,读不明白就放弃,接着往下翻。夜幕悄至,母亲叫我去吃晚饭,我才不舍得将它归回原位。饭后,我放弃了最爱的动画片,默默地“潜伏”在书房里……这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成语就是囫囵吞枣,铭记于心对此的一句标语:“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要细细地用心去品读。”看了这个故事后,我当真一字一句,慢慢仔细地阅读接下来的故事,学会了耐心,也尝到了读书的滋味。上小学后,随着熟识的字词越发得多,读书的视野也拓宽了不少。我喜欢读一些有深度的文章,例如《朝花夕拾》;痴迷于林清玄先生淡淡的、雅雅的散文;曹文轩先生的系列纯美小说,也让我为之沉醉,也为之落泪;安徒生的童话二年级读了,六年级时再读,越是发人使人深思;那些冰心先生的小诗一品再品,翻来覆去,净化了心灵,也是一种美妙的享受。其实,这时我心中的芽也在一点一滴“散步在别人的知识与灵魂”中慢慢得到滋养,渐渐绽开花苞,由内而外而外散发一缕芳香——宁静而充盈的书卷气。伴着书香我渐渐向初中。我欣喜得知,学校每天设有一节阅读课。我惊慌不定的心终于平复下来。紧张的寄宿制生活中,倘若没有书籍,我又何从激发自己前进呢?我不敢想象。闲暇时,捧一本《骆驼祥子》,翻开序章。此刻我才发现,读书早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那心中的花少不了书籍这方沃土!书读得越多,我越会觉得自己太浅薄,迫不及待去寻觅、去探索、去了解那些我不知道的广袤世界。我会继续前行,让单薄的心沉淀于书香,持一卷在手,去塑造一个更具气质的自己,让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灿烂!8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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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落伍史”吾家有一“古董”爷爷,要是长期跟着他生活,总感觉自己还是个“古代人”。下面,就是我“落伍史”。“落伍史”之一:“盐典·盐水”篇“爷爷,给我钱买一瓶盐典吧,我都快渴死了。”我气喘吁吁地说。经过一阵激烈的羽毛球大比拼,我已是大汗淋漓,体内的水源已经消耗枯竭了。爷爷听了我的话后,立刻走到厨房里,盛了点开水,再加了一小撮盐,用筷子搅了几下,递过来给我喝:“你说的那个盐典,还不就是人家拿了一瓶水,撒了一点盐,包装起来就卖吗?还是喝这个盐水吧,既解渴成本又低,实惠呀!我们以前都是把这个当饮料的。”呵,爷爷那会儿是什么时代?现在又是什么时代,还喝这个?没办法,为了解渴,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咕嘟咕嘟”——哎,这味道怎么怪怪的呢?!噢,亲爱的盐典,我好想你……“落伍史”之二:“蛋挞·鸡蛋”篇为了奖励我这次期末考试的佳绩,老爸答应带我去肯德基饱饱口福,我自然是欢呼雀跃,什么,爷爷也要去?“不要啊,那我什么好东西都吃不了啦!”一到肯德基门口,我就“口水直流三千尺”,心里暗想着待会儿一定要敞开肚皮狂吃!终于轮到我点餐了。“阿姨,我要一盒葡式蛋挞!”“什么,要什么葡式蛋挞,不就是鸡蛋嘛,待会儿回家叫奶奶给你煮鸡蛋吃。”哎,我真是苦啊!“哎呀,没事,孩子好不容易来一次,就让他吃吧……”老爸还没说完话,爷爷就抢先叫阿姨取消了葡式蛋挞。接着,我说了一大串全被爷爷给否定了。最后,我只得拿了我认为比相当寒酸的但爷爷认为有营养的玉米棒和蔬菜汤……看着别人的小孩拿着汉堡狼吞虎咽地吃着,薯条大把大把地塞在嘴里,我甭提有有羡慕了。“落伍史”之三:“糖果·蚕豆”篇“恩,这大白兔奶糖不错!好吃!”“这个番石榴糖也不错!”“木糖醇就是有嚼劲啊!”老妈买回来的零食就这样被我这只小老鼠给偷吃了。我边看作文边吃糖,真是一种绝美的享受。桌上已经有一堆糖果纸了。噢,“古董”来了!“哎哟,你怎么吃了这么多糖,你就不怕蛀牙啊。你们现在的小孩挺会享受的,糖果还没有我床头边的那个蚕豆好吃呢!”我差点没晕倒,“蚕豆嚼起来可香呢!给你试试,保证你喜欢。”爷爷递给我一颗蚕豆,“咯”,哇,好硬啊,我牙齿没断掉就感到庆幸,爷爷的牙齿真好啊。“蚕豆有增台记忆力的健脑作用,还可以促进肠蠕动。来,以后就跟爷爷一起吃蚕豆,糖果尽量不吃!”哦,No,我不要啊!!、“落伍史”之四:“烤鸡饭·稀饭”篇“今天奶奶有事情没有回来做饭了,我们自己解决吧!”“爷爷,我要‘东方味王’的烤鸡饭,可美味呢!”一说到烤鸡饭我的口水就快涌出来了。“不好不好,现在有禽流感了,鸡肉最好不要吃,来点粗粮吧,天然一点。”接着,爷爷从钱包里抽出5元钱叫我到楼下快餐厅的打两份稀饭和蔬菜。真是可怜哪,人家家里吃荔枝肉、烤牛肉、番茄炒蛋,我们家就吃这个?爷爷吃稀饭配虾米不亦乐乎,还会啧啧嘴!而我呢,完全没有了胃口……大家看到了吧,时代在飞速进步,而我却不断“退化”。哦,我亲爱的爷爷,我要做“时代的先锋”,我可不想跟您老人家一起“落伍”啊!1200字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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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奋斗史每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定都会遇到困难吧!都会经历过失败的历程吧!也许,许多人认为只有经历过巨大困难的事,才可以叫做“奋斗史”。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奋斗史”,奋斗史不一定是要经历许多磨难的。只要是自己下了功夫努力去做,而取得成功都可以叫做奋斗史。我们小学生的奋斗史又有那些呢?例如:成绩不好,经过努力奋斗,而考得了一个满意的成绩。成绩下滑了、跳舞被人赶上了、羡慕别人被表扬、因为爸爸妈妈不在家……而我自己认为,最值得我提起的奋斗史就是羡慕别人被表扬和跳舞被别人赶上后自己的表现。就先说说羡慕的事吧!以前,我只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中等生。当然老师总是对尖子生和差生比较好一点,中等生嘛!就得靠在家自己努力了,你的苗子长出了一点,也就是有了进步,老师才会开始重视你,才会去拉你一把。就在五年级的第一堂数学课的时候,也不知道从哪来的一股劲,一定要老师开始重视自己,慢慢地我开始羡慕别人被表扬了,想起以前,别人被表扬我是一点也不理睬的。也许是因为那一堂课,韦老师说,现在都已经是五年级了,如果在不努力怎么行,有一些老师一般对尖子生比较上劲的,哪在吗办呢?只有靠自己在家努力呀!我当时便茅塞顿开了。这还真应验了语文王老师常说的一句话:“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5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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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委屈”史我,一个天真,活泼,开朗的女孩。小学一年级起我就当官,中队长,大队委,6年都在艰苦奋斗着。别的不说就这几学期我都受不了了,同学们有什么事都推到我身上,老师又怪我。我们班主任是出了名的爱管闲事,又很爱讽刺人!我呢,被同学称为“母老虎”,我是不是真的很凶呢?我自己也敢受不了,为此,我受的委屈可多了。5年级时,我就受了委屈。那天我和一个小弟弟一起上学,他帮我同学提书包,我手上拿着一本术和一个笔记本。那小弟弟很爱收藏明信片,他拿给我看了几张,我可真是爱不释手。也许是他看出了我的心意,送了我俩张。我一蹦三尺高,高高兴兴来到了学校。到了5年级的楼梯口时,好朋友小雪一眼就看见了我放在书和笔记本之间的明信片了,本不容易发现的她也发现了。我俩是好朋友,我见她喜欢就送了她一张。又来了几个同学,他们知道弟弟有明信片便向他要。人越来越多了,我们被围了起来。几经周折,我们出来了!上课了,大嘴巴“老徐”不分青红皂白就说我在走廊上分卡!老师别的不怪就怪我,老讽刺我。我差点就哭出来了。他们就怪我,我解释道:“我把它放在书和笔计本中间。……”他们不听,就骂我。老师也骂我!哎!40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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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史老师我的老师是一位很和蔼可亲的老师,有时也有些小严格,如同老外教师,我的老师是一位善于主任的老师,有一次,老师总开会,我碰巧遇到史老师,在开会前半个小时,我留下来做卫生。看到一位老师慌忙大叫:“糟了!我的报告没写。”那声音如同公元前200年街上砍腊肉的屠夫似的。史老师二话不说直接把自己的报告给了她:“大不了我就被骂一次。”那位老师就像被救济的贫民一样说了声谢谢。我的老师是一位认真明断的老师,还是一副火眼金睛。有一次,语文卷子发了下来,我立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偷偷看了一眼。100分!我顿时心花怒放,又向同桌的卷子望了一眼,哇,刚及格。她老鼠似的望着她那不值一提的卷子。上课以后,语文卷子订正,我像兔子一样跳着回来,课就在那一刻,我看见我的卷子60分,我大惊失色,立刻向老师反映。老师把我的名字擦了,看了一眼就发现了罪魁祸首,谢天行。老师还为此罚了他一个星期的值日呢,35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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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史努比”我的“史努比”河北省石家庄市运河桥小学二年级(2)班任潇柠“史努比”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他穿着红色的上衣,灰色小裤子。一双白色的厚底小鞋。看上去很精神。两只长长的黑耳朵,一个圆圆的黑色小鼻子,两只眼睛眯得像月亮一样,头上还戴着一个紫色的花环,显得特别可爱,我非常喜欢他。妈妈说:“那以后晚上就让他陪你睡觉吧!”每天晚上我临睡前,我都要跟“史努比”说一声“晚安”,然后我就让他睡在我的旁边,他总是先比我睡着。看着他睡熟的样子,我也就慢慢地进入了梦乡。我喜欢我的“史努比”,我爱我的“史努比”。简评:语言简练、语句通顺、重点突出。表达出了“史努比”的可爱以及小作者对他的喜爱。投稿:2005-11-1420:01:21300字 二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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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成长史在我的书架上放满了我爱看的书,这都是我这一年来新买来的书,因为从前的我是一个不爱看书的小女孩,是阅读改变了我。最近我刚看完了一本《木偶奇遇记》,《女生的秘密聚会》。它们的故事很生动,深深得吸引我,有时我读得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我被小木偶救自己的父亲时的那种精神吸引着,在茫茫的大海中小木偶在艰苦的寻找着父亲,我还被女生们那爱护树木的精神吸引着。它们让我感到原来读书比电视更快乐,书里的精彩场面,电视上是看不到的。有时我会不知不觉进入故事里,把自己变成故事中的一个角色我认识了许多新朋友,经历了许多磨难,最后欧文取得了成功。有些书可以反复地读,让我越读越受益,在书里我还能发现一些,我平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找到它们的答案,我的知识越来越丰富了。遇到陌生字,我会思考这是什么生字,怎么读,如果不知道,我就会请我的“助手”字典来帮忙,然后我会把这个字的意思查出来并记住,做完这些我还要把这个字写几遍,直到能默出来的时候我才肯罢休。如果这个故事读完了我还会把中心句找出来,然后理解这个意思,有时候如果我的理解跟它不同,我就会把自己的意思写在旁边。如果想看好书,必须要专心、精心和用心才可以记住,我看一本书至少要看3遍,第1遍留点印象,第2遍看一下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如果不懂我就会仔细思考,第3遍,我会再看一下有没有遗漏的东西。读书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好的知识量,也可以让你弥漫在故事中55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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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子的成长史_600字瓶子出生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一个寒冷的冬天。典型的水瓶座,据说很聪明,但这只体现在小学时的考试上,此后在学习上很少时候可以证明了。瓶子原来很胖,像熊猫,圆圆的,很可爱。瓶子一直都很白,除了小学时一次去野炊曾被晒得通红,不过后来几天又变回了原样,否则在中国土地上将出现一名红色人种。瓶子小学的学习劲头达到了九年义务教育的颠峰,所以理所当然的总是班里前几名;理所当然的成为各老师的得意门生;理所当然的年年带着“三好学生“的奖状过长假。六年级升学考试,瓶子既意外又意料之中的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初中。瓶子为这事高兴了整整一个暑假。瓶子上初中后认识不少人,社交能力得以veryvery大的提高。起先她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被老师重视,芝麻官也没捞到半个。就在她以为没希望的时候,她的学习成绩使情况发生了转机——班主任终于让她当上了小组长。“官“不是很大,比起她小学时的那些不知要小多少倍,但她还是做得很好,虽然那时对做不做那些早已经是麻木了。瓶子喜欢蓝色但常常穿白色的衣服;瓶子视力很好,好到曾经有时老拿同学的近视眼镜来戴,最后还是一点事也没有;瓶子喜欢听歌,但不常买CD之类的东西;瓶子脾气不是很好,尤其在很熟悉的人面前,但在比较陌生的人面前表现还是很好的,因此瓶子总能给陌生人(如:同学校不同班的同学和老师)留下不错的印象。瓶子喜欢外语,梦想着自己哪一天长大了,要学很多很多国家的语言,去很多很多的国家玩。550字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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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史我十分喜欢看书。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喜欢的书也不停的更换。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给我订了《幼儿画报》月刊。因为里面的内容有趣,字多半我都认识,还有里面的图画也十分好看,人物也提起了我的兴趣,每次拿到之后爱不释手,刚拿到一本就看完一本,睡前再让妈妈读两个故事。上了一二年级,这书就看不过瘾了。一面才几十个字,一下子就看完了,翻都翻着累。那些书就给了妹妹。我又读起了四大名著的青少版和《笨狼的故事》。这些书的一个章节也不长,语言很通俗易懂,还配有彩图,我有空就看,导致有一次失手把一本书掉进了洗脚水里……又到了三四年级,我开始看四大名著原版和《明朝那些事儿》。虽然原版用的是文言文,但十分好懂、内容更多。不过《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后面的结局太残酷,我只看过一遍。有时热血沸腾,有时暗骂小人,十分精彩。《明朝那些事儿》揭露了官场的险恶和一个王朝的兴盛衰败,让我感触良多。而且语言幽默,也不觉得非常严肃、古板、无趣,补充了不少历史知识。现在,我在看《重返狼群》。狼女经过九死一生,把狼儿子送回了狼群,让我感动。书里狼女对狼儿子的真情流露,还有苦中作乐,都让我印象深刻。为了保留小狼格林的野性,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深入草原,最后还顺带野化了自己。其中有些问题十分深刻,引人沉思。狼女真情把格林养大,格林也回报狼女,让我感动。我期待着以后会看什么书,那些内容是不是也会让我有不一样的奇遇呢。5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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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史拿破仑有他的战斗史;海伦·凯勒有他的奋斗史;华罗庚有他的钻研史……虽然,我生命的油灯还未尽,也要在此小论我12年来年阅读史。出生伊始,自然不会识字读书,所以也不宜多提。在爬行、走路、哭喊、含糊地叫家人等等一系列变化中,5年刷地过去了,我也在爸爸妈妈的薰陶下“呀呀”地念着卡片上画的动物名称,什么“猴子”呀、“老虎”呀在日复一日的朗读、记忆下也逐渐烙进了我的脑袋,其它一些什么“蔬菜”、“工具”也走入了我的生活,这便是我最初的阅读。此后,便在妈妈的怒呵下上了幼儿园。然后,便是6岁了,虽不懂得小学的音韵,却也全认得书本上大大小小的字。于是乎,看腻了图片,就抱着哥哥一年级的破书,跳过枯躁的“a、o、e、I、u”,看起大字课文来了,那时,一个小小的孩子抱着本书趴在床上和门外疯狂的孩子们,到也相映成趣。再到7岁,就背各老师送的书包,屁颠屁颠地上学去了。在小学,亲切的班主任送来的一本本小书,便成了我小学六年里的宝。从》格林童话》到《山羊不吃天堂草》,再到后来的《朝花夕拾》、《繁星春漾》,一本本书令我徜徉其中。再往后就是现在了,虽然学业要紧,但在睡前,空闲还是会掏出一本书来,放松身心,卸下一天的重负,捧起书。书架上一本一本或破旧,或崭新的书,也许不多,却铭刻着我短短的阅读史。2下一页@_@我是分割线@_@我的阅读史5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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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史书是我们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塑造我们灵魂的工程师。它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无限广阔的海洋……认识的书我从呱呱坠地就好像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一开始只知道那是一种“不干净”的纸,上面不知道给谁弄了许多东西,有黑黑的,红红的,总之不知道是些什么,没办法让我看清楚。真是的,光滑洁白的一张纸就这样给弄得脏兮兮的,一点也不好看。当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字,但是我还不认识它们。慢慢地,我开始学着用它们和别人说话,也在纸上写它们,其实那时候只能叫“画”它们。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意思,也感觉好笑。讨厌书上小学之后,开始觉得书这个东西还有点“神奇”,可是慢慢就有些懒散了,觉得读书浪费时间,还不如把这些时间用在玩上。可好景不长,随着年级的逐渐增高,书堆也开始慢慢增高,父母从开始的不干涉政策转为“霸权主义“,面对这“书山”,和父母的霸道,真感觉无聊又无奈啊!讨厌它!喜欢书上了初中之后,终于摆脱了家里的《唐诗宋词》、“四大名着”、《外国诗词大全》……真高兴,可以真正的“笑傲江湖”了,可由于同学们的影响,从当初的解脱变成了现在的想学习,总觉得不能在同学们面前当文盲,开始是《唐诗宋词》,后来就……由于我这个嗜玩如命的乐天派,这些书就没有一本完完全全被我读完过,真是悲哀啊!但至少知道我喜欢上了它,“这个有些脏兮兮的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的不干净的,以前令我不高兴的东西”。结尾在书中,我得到了李白的“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杜甫的“一览众山小“的雄壮豪迈……你呢?550字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