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史
望着满柜的书,我心中暗暗想:读过的书,绝不会成为过往云烟,他们会化作甘雨,滋润着你的心田,使生命之花绽放。满柜的书,折皱的页角,悄悄地记载着我的读书史。
记得刚学语,母亲便领着我诵读《三字经》。我读得十分起劲,“咿咿呀呀”仿佛不会疲倦。那时的我将读书当作一种游戏,并不懂也弄不懂其中的玄妙。读书兴趣的种子在萌芽。
五六岁时,我无意间取出书柜的一本书,饶有兴趣地翻看了起来。那是一本《成语故事精编》,我费劲地理解书中文字的意思,对照着插图揣摩,读不明白就放弃,接着往下翻。夜幕悄至,母亲叫我去吃晚饭,我才不舍得将它归回原位。饭后,我放弃了最爱的动画片,默默地“潜伏”在书房里……这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成语就是囫囵吞枣,铭记于心对此的一句标语:“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要细细地用心去品读。”看了这个故事后,我当真一字一句,慢慢仔细地阅读接下来的故事,学会了耐心,也尝到了读书的滋味。
上小学后,随着熟识的字词越发得多,读书的视野也拓宽了不少。我喜欢读一些有深度的文章,例如《朝花夕拾》;痴迷于林清玄先生淡淡的、雅雅的散文;曹文轩先生的系列纯美小说,也让我为之沉醉,也为之落泪;安徒生的童话二年级读了,六年级时再读,越是发人使人深思;那些冰心先生的小诗一品再品,翻来覆去,净化了心灵,也是一种美妙的享受。其实,这时我心中的芽也在一点一滴“散步在别人的知识与灵魂”中慢慢得到滋养,渐渐绽开花苞,由内而外而外散发一缕芳香——宁静而充盈的书卷气。
伴着书香我渐渐向初中。我欣喜得知,学校每天设有一节阅读课。我惊慌不定的心终于平复下来。紧张的寄宿制生活中,倘若没有书籍,我又何从激发自己前进呢?我不敢想象。闲暇时,捧一本《骆驼祥子》,翻开序章。此刻我才发现,读书早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那心中的花少不了书籍这方沃土!
书读得越多,我越会觉得自己太浅薄,迫不及待去寻觅、去探索、去了解那些我不知道的广袤世界。我会继续前行,让单薄的心沉淀于书香,持一卷在手,去塑造一个更具气质的自己,让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灿烂!
语文,你给我留下了什么
语文是我一直以来最爱的学科。不知不觉间,我已执手语文一同走过了九个春秋。语文究竟给我留下了什么?
语文,你给我留下了语言,使我认识了近3000个汉字,积累了较力丰富的语言材料——词汇。年年坚持的早读习惯使我从中受益匪浅。还曾记得小学时代早读时壮观的景象,每位同学都专注大声地朗读着不同的课文。有的读“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有的读“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还有读“翻开断砖来……”的。那沸腾的读书声不禁使人感到神清气爽!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学会,见识到了许许多多的文字与妙词,令我大开眼界。
语文,你给我留下了较好的语感,可以使我缀字成文。上小学五年级那年,班级语文朱老师工作原因调走了,我们迎来了时而严厉,时而和蔼可亲的吴老师。而他上任送给我们的一份“见面礼”则是让我们叫苦连天——日记。写了半年日记,我便从刚开始的痛苦、麻木,转为了一种生活的习惯,又发现到了它的好。我原本生疏干涩的作文变得有了姿态与色彩,这一切都承恩于那天天坚持的日记。
语文,你给我留下了阅读能力,使我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看完大篇幅的文章与大部头的小说,并提炼出核心含义。我开始看书是在我还在上幼儿园时,那时的我并不识多少的字,但这并不会影响到我看书的兴趣。我会主动要求父亲给我讲上十几遍相同的故事,直至我可以自己独自看完它。上了小学,我的阅读量已早早将同龄甚至高年级的同学远远甩出一大段了。别人在看《稻草人》,我在看《老人与海》,等到他们在看《老人与海》时,我早就在看《浮生六记》《悲惨的世界》了。这使我感到了莫大的自豪。而每本书的核心内容与情感也可以不忘。
我已执你的手一同走过了九年了,你给我留下了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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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史回望自己的成长之路,书时时刻刻陪伴着我。打三四岁起,书就开始接触我的人生。每个晚上,我总求母亲讲一个故事给我听。母亲实在无暇费神为我编故事,就为我买来一套绘本。我如同饿狼,贪婪地翻阅这些绘本,一遍又一遍。真正感兴趣的却是那些图片,不是文字。爷爷知道我喜欢看有图的书,特地为我买了部连环画——《三十六计》。一部六册,一面一图,看得我不亦乐乎。到了一年级,我开始读童话。大段文字而没有插图的书我多少有些提不起兴趣,但也硬着头皮读下去。我慢慢发现了童话的独特趣味。小学中高年级是我读书的高峰期。我接触了小说,迷上了漫画,涉猎了散文,品读了名著。小说大多数短篇的,几乎一周一本,其余时间大多用于追漫画《海贼王》和《火影忍者》了。散文看的不多,只看了三毛的一些代表作。名著也就是四大名著而已,且《红楼梦》还没看完。但除此之外,大明的历史倒是钻研得很透彻。我去市立图书馆借《明朝那些事儿》,共七册,按顺序总借不到,只好借到哪册读哪册,如同拼拼图一般。不过,东拼西凑,还是看完了。《史记》原文也略读了些,多半是看些“列传”和“世家”以及情节生动、人物形象鲜明的章节。此外,我接触了关于科学的第一本书——霍金的《时间简史》,还兴致勃勃地钻研了引力波和中微子,了解了宇宙大爆炸和夸克。等到初中,散文照样看,依旧看得很少。我迷上了悬疑小说和科幻小说,又在市立图书馆断断续续读完了七部《哈利波特》,之后迷上了刘慈欣的《三体》。此书一度在中国大火,据说堪比美国的《沙丘》。我买下全套,发现名不虚传,达到了人类的科幻小说新高度,而且书中大量引用科学知识,显得非常真实,给灵魂以震慑。从听妈妈讲故事,到自己读绘本,再到读散文、看小说、追漫画、阅名著,书陪了我十年。读书会让我不再孤独,不再空虚,开拓了视野,充盈了思想。就让我在喧嚣的尘世里,寻一处宁静,品一杯清茗,伴一窗幽然,持一卷在手,让书继续陪伴我吧!7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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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史书是我们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塑造我们灵魂的工程师。它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无限广阔的海洋……认识的书我从呱呱坠地就好像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一开始只知道那是一种“不干净”的纸,上面不知道给谁弄了许多东西,有黑黑的,红红的,总之不知道是些什么,没办法让我看清楚。真是的,光滑洁白的一张纸就这样给弄得脏兮兮的,一点也不好看。当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字,但是我还不认识它们。慢慢地,我开始学着用它们和别人说话,也在纸上写它们,其实那时候只能叫“画”它们。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意思,也感觉好笑。讨厌书上小学之后,开始觉得书这个东西还有点“神奇”,可是慢慢就有些懒散了,觉得读书浪费时间,还不如把这些时间用在玩上。可好景不长,随着年级的逐渐增高,书堆也开始慢慢增高,父母从开始的不干涉政策转为“霸权主义“,面对这“书山”,和父母的霸道,真感觉无聊又无奈啊!讨厌它!喜欢书上了初中之后,终于摆脱了家里的《唐诗宋词》、“四大名着”、《外国诗词大全》……真高兴,可以真正的“笑傲江湖”了,可由于同学们的影响,从当初的解脱变成了现在的想学习,总觉得不能在同学们面前当文盲,开始是《唐诗宋词》,后来就……由于我这个嗜玩如命的乐天派,这些书就没有一本完完全全被我读完过,真是悲哀啊!但至少知道我喜欢上了它,“这个有些脏兮兮的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的不干净的,以前令我不高兴的东西”。结尾在书中,我得到了李白的“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杜甫的“一览众山小“的雄壮豪迈……你呢?5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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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史“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这几句名言皆出自诗圣杜甫,可见杜甫读的书可不少。可见杜甫读的书可不少,真希望我成为杜甫第二。我打小也爱读书。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结识了书,不过那时我还不会读书识字,只是妈妈为了哄我睡觉而拿起书给我讲故事。在妈妈的故事中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秘密:猿人是人类的祖先,恐龙十分高大可怕,很久以前我们钻木取火,等等。那时我才发现这个世界是多么美妙,我一闭上眼,就会想到埃及的尼罗河畔上有成千上万的人在修建金字塔,还有各种画面。那时或我觉的书是神圣的,崇高的很想快快长大去读很多很多的书。那时觉得真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在我心里有一种甜蜜的感觉:读书真好!渐渐的我上了小学再也不用妈妈每天给我讲故事了,因为我已经会识字了,渐渐的步入了文学的殿堂。可是我当时非常幼稚,每天除了《格林童话》就是《安徒生童话》当我读到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一伙高兴得不得了,看到白雪公主逃脱厄运以后不禁拍手叫好。可是到了高年级不是几个童话就解决得了的。那时我有一个很大的毛病,读书时像上辈子饿死的,书就像饭,我见书就读,也不管什么书,可是最后来了个消化不良,闹的“美文读了一篇篇,心中只有一点点。”可是到最后它让我整个小学阶段吃了不少亏,一见作文就像见了怪兽,即使会屠龙术也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到了初中就不一样了,我在网上看到了一段令我获益匪浅的话,“读书方法有许多种:着名作家刘心武有所谓‘狼式读法’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一目十行,匆匆翻页,颇似‘狼吞’;‘牛式读法’即不但细嚼慢咽,而且通过反刍,再加以精心揣摩;‘猫式读法’即慎重选择,分清好坏,吸取精华。”我现在更会读书了,作文当然也有进步。读书真好!朋友们,着名作家梁晓声曾经说过:“读,是一种幸福,”让我们都有来享受“读”的幸福吧!65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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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史五岁时,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来自姐姐的《寓言故事》。那是我的第一本书。蓝色为主打色,上面有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横向排版的8k纸。里面的字又大又漂亮,字上面还有一行小小的拼音。当然还有我最爱的插图。原本不大的书在幼时的我眼中却无比的厚重与庞大。也许从那时起,书就注定要融成我心中的一部分。还记得那书中有一篇故事就是写三只蝴蝶的友情。当时一年级的我,爱极了那美美的、飘飘然的蝴蝶,硬是要拉过来两个我最要好的伙伴去扮演那三只蝴蝶,然后天天“X蝴蝶、X蝴蝶”的叫唤着跑来跑去。现在想起来惹得我们仨发笑。第一本不带拼音的书是在七岁时买的《一千零一夜》,那些国外的神话实在让我搞不懂,总会想:不是盘古开天辟地然后女娲造人么,到了西方就成了上帝创造了世界然后亚当夏娃是人类的祖先。后来我才明白,是一个叫“文化差异”的东西在搞鬼。脱离了神话,开始拓展到各个领域。去看小说。当时对于我来说最好看的是《笑猫日记》是最好看的。接着是一系列杨红樱的书。其实印象最深的,还是那只会笑的猫与爱打滚的老鼠。五六年级时,开始看科幻、魔法一类的小说,典型的《哈利波特》还有一系列的《XX小王子》。在看完那些之后,我便有了写作的念头。也曾尝试着下笔去写,但总觉得不行。每次停笔去读,就觉得写的特别烂,然后就搁笔了。小升初的暑假,是我疯读名着的时期。因为姐姐爱看,所以家里有好多。《茶花女》、《汤姆叔叔的小屋》、《简爱》、《傲慢与偏见》、《雾都孤儿》大概就这些。其实有很多时候都看也看不懂,只好硬肯。实在不理解时就问问姐姐。总之那个暑假是一片天堂也是对于不爱名着的我来说是一片地狱啊!初中以后,学习猛地一紧张,每次都是手痒痒的望着书,却不得不去写作业。后来适应了,又重新拿起书,生活又充实起来。直到七年级升八年级时,我的读书观发生了改变。那年暑假我去了英国。同团的学哥学姐,个个都是优等生。与他们聊读书,我才发现自己读的真是少之又少。紧张感随即而来,蔓延在全身。从那时起,我便不再只看小说。常常看一些散文诗歌集。我在读书方面也误入过歧途。六年级有段时间,我特别痴迷言情小说,桌肚里、柜子里满满的都是。后来我一狠心抱着垒的高高的书,重重的砸在班主任的办公桌上,卖废纸去了。从此我与他一刀两断了。从出生到现在,我未曾停止读书,就像自身上的一部分,弃不去了。我相信今后的我也永远不会厌倦读书,并且会读一辈子。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我想他说的没错。学习是无止境的,在这世界上,有多少是我们知道的,又有多少是我们不知道的。应该都明白的清清楚楚的吧。所以,书是我通晓世界的途径,也是我一生的伴侣。河南新乡长垣县河南宏力学校八七班初二:杜祎晴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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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史一天,在无意中,我发现了这样一幕:吴懿芸一边怒气冲冲地责骂一些男同学,一边紧紧搂着一个正在低头哭泣的女同学,而受责骂的男同学的脸上渐渐浮现了不屑一顾的表情。看到这一幕,我就像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一天,在无意中,我发现了这样一幕:吴懿芸一边怒气冲冲地责骂一些男同学,一边紧紧搂着一个正在低头哭泣的女同学,而受责骂的男同学的脸上渐渐浮现了不屑一顾的表情。看到这一幕,我就像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吴懿芸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同学,连组长也不是,怎么能来管这些同学的纠纷呢?那些班长呢?这时,我听到了一些围观的同学的议论:“看看那吴懿芸,自以为是地管他们,真有病!”原来,那个正在哭的女孩子先去惹一个男孩子,一些男孩子就起哄,那个女孩子就哭了。天哪!明明是那个女孩子不对吗!吴懿芸怎么可以这样不明是非来骂人呢!那么她这个人岂不是也会在别人面前摆出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那么和这种人交朋友又有什么意义?就算是她最好的朋友也会心里经常难受。有一天,我在跑道上无聊地走着,忽然听见有人在窃窃私语,我赶紧竖起耳朵听。这时,只听见一个男孩的声音在骂吴懿芸白痴,接着又听见一些声音在不住地骂吴懿芸。我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百,然后匆匆地跑了。经过一番深思熟率,终于下定决心要把吴懿芸这个朋友给"out"掉了。所以,我和她就渐渐地分开了,最后,形同陌路。一次最让我能割舍,最能放弃的友谊。我一直没有后悔过,反而庆幸我割舍得早。5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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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史在记忆的心扉中,儿童时代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阙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在我5岁时,爸爸妈妈给我买了儿童绘本,故事书。每天晚上睡前,我都要让妈妈到我的房间来讲睡前小故事。如果哪一天妈妈没来讲故事,我就不睡觉,你总不能让一个幼儿园的小女孩早上起来长出黑眼圈吧!妈妈斗不过我,只好每天都过来讲睡前故事。想起那时,我也真够犟的。如果一个故事还没读完我就睡着了,第二天,我死活也不会让妈妈读第二篇的,那时我的记忆力可好了。在妈妈把四本故事书读完了,又读第二遍时,我仍津津有味地听着,那些故事是那么好听啊!《乌鸦喝水》中聪明的乌鸦用智慧喝到了水;《狐狸和乌鸦》中狡猾的狐狸说了成千上万的甜言蜜语,终于,把乌鸦的心给打动了,乌鸦一放声歌唱,肉就掉进了狐狸的嘴里……但是,这故事也毕竟只是故事,听了太多遍,也不会有意思。我上小学一年级了,学会了拼音,就自己读故事书,在那时,我又获得了新的知识。语文书中的知识也令我好奇:那些优美的诗句,令我陶醉。到了三年级,我学会了很多的汉字,可以看没拼音的书了,于是我就经常到图片馆去,看我喜欢的《淘气包马小跳》。一次,新华书店来学校卖书,可我只带了30元,可是“马小跳”要20多块,怎么办啊?我只好死了这条心,买了一本“马小跳”,如果我有更多的钱该多好!如果有更多钱,我愿意把所有不同的“马小跳”都买下来。直到四年级,我遇到了朱老师,老师发给我们一张叫阅读地图的表,那上面的书真多啊,《夏洛的网》,《我是白痴》,《草房子》等,这些吸引人的题目,指引我走向书的世界。一天晚上,我迟迟睡不着,于是,我就拿起床头的新书《城南旧事》开始看起来,这本书看好看,一位叫英子的小女孩遇见了一位被人们称为……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支撑不住了,只好把书签小心翼翼地夹进去,生怕书会裂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如今我已经五年级了,看的书也越来越多了,可作文还是写不好,可能是看的书还不够多吧!8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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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史我那散发着阵阵松木清香的书架上,满满的放置着一本本书,它们新旧不一,但都记录着我的一段阅读史。孩提时的小人书,永远都是我难以忘怀的记忆。一本本有些残缺不全的小书上,印满了动人逼真的图画。虽然现在,我已把书中的故事忘光了,但我深知,是这些有着历史印记的小人书,叩开了我童心的大门,学会了许多做人处事的方法和道理。第一个让我真正感受到名著的魅力的是《悲惨世界》。它朴实感人的语言,塑造了一群受苦受难的底层人物。在19世纪中期,贫困、无知让社会逐步变得混乱。但它描写了许多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人物,把人性的微妙跃然纸上。从主人公的身上,我看到了被生活所迫的苦役犯受感化后,冷酷的灵魂在瞬间焕发出动人的光彩,高尚的品质打动人心。他不断地做善事,把自己的爱奉献给了社会。他多次奋不顾身,用心中的赤诚点亮别人的心灵。更多的,书中有许多可增可恨的人物形象。在主人公难能可贵的精神与黑暗的现实对比下,我从心底一次次的流泪。希望人世间再多有一些美好、震撼人心的精神力量,谱写一个个壮丽的乐曲。随后,再次直抵我的心灵的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惨无人道的奴隶制压迫在我心头扎下了深深的烙印。对外族欺凌在当时是多么严重的社会问题。同是地球上的人类,同受着一方水土的滋养,却有着种族歧视。身为大自然繁衍出的一员,我们不论地位高低,种族如何,都应该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还有意境纯美的《草房子》,从平常事中流露出了真善美;神秘莫测的《世界未解之谜》,把一个个历史事件描写的扑朔迷离;充满坚强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从作者眼前的黑暗中看到了一线曙光;贯穿历史的《上下五千年》,使我穿越了时空,与古人对话……我的阅读史,有众多经典的书装点,在我的记忆里,如一帘幽梦,一阵芬芳。 / ̄\_/ ̄\┬┴┬┴? \┴┬┴/\ /┬┴?/ )┴┬?● ?┬┴?┴/\__/┬/┴?\\┴☆ ┬│ │┴│ │┬? ? /\*?___/? ?\ /\┴┬┴┬┴┬┴\___\?/?\?/?\▲△▲▲\/ /?.****? / //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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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乒乓球史六岁以前,我总觉得打乒乓球是一项一学就会的运动。可自从看了世界冠军王皓的比赛之后,我就改变了对这项运动的看法。有一次,爸爸在看电视时,时不时说好球、王皓加油。我十分好奇,丢下玩具,一个箭步冲到爸爸跟前问:“爸爸,你在看什么呀!”爸爸回答道:“我在看乒乓球比赛。”我觉得十分有意思,也在旁边看了起来。看完之后,我突发奇想,对爸爸说:“我们到学校乒乓球室打球吧!”爸爸说好。当时我还小,十分幼稚,拿起球拍,像拍苍蝇一样乱拍。心想奇怪了,我怎么打不着球,动作还很别扭,无论如何都打不出像王皓那样标准的动作。从那时起,我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学好乒乓球。于是便天天缠着老爸陪我练球。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于和同学之间打和平球已经不满足了。我想:我要打和世界冠军一样的球。于是我便在网上下载了许多乒乓球教学片,利用它们来学打球。过了一阵,我学会了拉、扣、等一些动作。我觉得自己的球技有了长进,于是决定和同学一决高下。经过几场较量,我还是打不过他们。我没有放弃,反而更坚定了我要练好球的决心。心想我要利用即将来临的寒假好好练球。寒假里,我拜我们学校的四大高手之一:王斌老师。请他做我的乒乓球教练,天天训练我。训练中,王老师不断教我打乒乓球的动作要领,纠正我的不规范动作,还教了我许多新的技术。一个寒假过去了,我的球技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开学后的一个周末,我和同学一起到学校乒乓球室去砌磋球技。经过几场艰苦的较量,我终于战胜了我们班上的五大高手,在我们班上被称为“球圣”。现在,我的球技在我们学校已经算得上是顶尖的了。二零零七年,我还代表二十一中参加了景德镇市中小学生乒乓球赛宽。在那热闹比赛场上,各个学校的高手在那儿挥拍猛打,小小银球来回跳动,有的在拉球、有的在扣球、有的在削球、有的在……。在这次比赛中,由于我们学校的运动员都是第一次参赛,显得很紧张,加上比赛经验不足,虽然很努力,但在小组赛中我们只得了小组第三名,没有进入下一轮比赛。但在比赛中我还是以二比零胜了一场。同时我增长了见识,学到了许多新的技术,结识新的球友,积累比赛经验……这就是我的乒乓球史。虽然只有短短的五年,却让我深深体会到:学习任何知识都必须付出艰苦的努力,才能有进步,有收获。8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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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史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书,因为读书可以让我们学习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的道理。我从二年级的时候,妈妈就开始让我读书,每天晚上放学回家后,我就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的欢乐。我看的书有许多,在这一些书里有: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世界上最魔幻的童话等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童话故事,名字叫《治懒病的魔羊皮》。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女儿到了出嫁的年龄,可就是特别的懒。一天,一个小伙子来到她家求婚,妈妈很愿意的答应了。第二天早上,小伙子出去干活,告诉妻子在我回来前要把午饭做好。可是到了中午,小伙子回来看到午饭没有做好,便取来一张羊皮,把羊皮贴在妻子背上,用棍子朝羊皮上打,妻子一动也不动,只是眼泪刷刷往下掉。第二天又是这样,可是到了第三天,丈夫并没有用棍子打妻子,回来时,午饭已经做好了。从此,这个女儿变了,她变得很勤奋。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懒惰是人最大缺点之一,勤劳是人最大美德之一。改变一个人的缺点,有时是需要一些巧妙的办法。读书其实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很大的帮助,因为每一本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有它对我们的启发,这样,我们以后就会懂得更多的道理,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小妈妈就告诉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记得原来的时候,我一起床,就叫妈妈给我叠被子,收拾房间,不管什么事情,我都让妈妈给我做,可是时间一长,我变懒了。妈妈就告诉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此妈妈不帮助我干任何的事情,时间一长,我就变了。每天早晨我六点半按时起床,起床后,先把自己的被子叠的整整齐齐,然后刷牙洗脸,就去奶奶家吃饭。吃完早饭后,写完了作业,我就先帮助奶奶把院子里拿扫把打扫一遍,在用地板擦把地面擦得干干净净,又帮奶奶收拾房间,我先用一块湿布把全部的桌子擦了一遍,然后用地板擦又把奶奶的房间擦了一遍。干完了活,虽然还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是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妈妈也笑了,夸我是个勤奋的好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们不但要认真的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更要帮助别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能干、勤奋的好孩子。运城中学 西校初一:裴李磊8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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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旅行史我少年出去旅行过很多次,不是做小轿车,而是骑自行车。回忆那段时光,太有趣了。第一次:那一天,一大早韩金鑫和郑战把我从床上叫起,说要出去溜着玩,我高兴地答应了。目标是是老王集,和后几次相对来说,这一次是最短的了。而最短的一次,却是我最高兴的一次,他促使着我爱上旅行。我们三人骑着自行车,说着、笑着、走着,把平时的真心话告诉沿路的风景,一朵花,摇摆着头为我们唱歌、一棵树,飘扬着枝条像我们挥手、一阵东风,浩荡的为我们吹去头上的烦恼。多么快活的一次旅行啊!这一次使我烦恼的心情开朗,我爱着这次旅行。但我正在想着下一次要去哪第二次:目标是鹿邑,这一次我快要气死了。在半路,我看到了很多“葬”字,一想就是没什么好事。我们继续走着,在回家的一个路上,两旁的树木仿佛垂头丧气,但太阳依旧那么金、那么亮,时不时有一阵寒风顺着麦草,肆无忌惮的打在我身上,我浑身哆嗦,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和赵虎(我的一个朋友)急速行驶,互不相让,在前面不远处,我看到一个五岁半的小孩,我生怕碰到他,于是向左,正在这时,赵虎竟向右,我们俩的自行车来了一次“亲密接触”,两辆自行车倒在了地上,不幸的是我的自行车脚踏板碎了,我推着自行车,整整花了30分钟才到了家。好一个“葬”字,葬送了我这次旅行的欢乐,但它阻止不了我旅行的脚步。但现在回想起来,也挺搞笑的。第三次:途径老王集,大仵,陈青集,最后我们到达了柘城北湖。我们欣赏着湖面美景。这次我们依旧骑的是自行车。我们欣赏着“树木丛生,百草丰茂,”欣赏着“清风萧瑟,洪波涌起”一样的壮观美景,想起李白的“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那么在我眼里:北湖就是貂蝉了。回家的路上,由于钱财原因,我没钱买水,那时正好是夏天,我渴得要命,到起台后,回家的半路上碰见了李祥顺,我和他打了一下招呼。回到家后,我连续喝了三瓶矿泉水,当时真的非常渴。但是我还是很满意这次旅行的,因为它是我旅行史上,路程最长、时间最长、最开心的一次。其实,我少年旅行的次数最少也有10多次,但是我记忆不是很深刻,也许是路途中没有新鲜、刺激、好玩的事吧。说实话,骑自行车旅行也挺好的,既能锻炼身体,又能增长见识,简直美上加美。我的少年旅行,现在回忆起来,充满乐趣,仿佛再现童年时光。8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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