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魂灵》读后感1200字以上

《死魂灵》读后感

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高三:玉章落滦

《每个孩子都是天使》读后感

1200字以上 四年级 读后感

以一种几乎神圣的感情读完了全书,我似乎已经完全融人了这个单纯明亮的世界里,这个世界我们都曾拥有过,你的过去、我的童年、他的现在。

我从来不知道,一个孩子在大人眼里是如何地可爱,只是,每当妈妈高兴地说起我小时候干过的种种“坏事”,我总会很不耐烦地逃避这些话题,并且十分不理解母亲眼中异样的甜蜜与兴奋。是的,尽管我也曾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但我不喜欢婴儿,甚至有时还讨厌过小孩子,婴儿好像总是和尿布、哭声这些讨厌麻烦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他们总爱在我想静心的时候弄出些响声,他们的调皮也会让我心烦,让我无法专心地做作业。

让我开始渐渐喜欢上他们,大概就是因为这本书,书里孩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好奇的,所以他们流露出来的是人性中最真、善、美的一面。我好笑于安安的幼稚,他是一个男孩,听了妈妈讲的灰姑娘的故事后却下定决心以后要做一个公主,他的理由简单又充分:因为做了公主就可以嫁给王子,得到幸福;我常常被书中可爱孩子的语言逗笑,他们会把蓝色含糊说成“恩色的”,把bird(英语“鸟”)叫成“啵”,把“怪物”说成“外物”;我也会惊叹于小孩子们之间的兄弟情谊,一次,妈妈要打老大(他半不小心半故意地把老二的衣服剪成一条条),这个可怜的闯祸者在妈妈的怒视下只得把小手臧在衣服底下,连声叫着“不要打,不要打”,而刚会走路的老二则伸出两手环抱着哥哥的头,把笨重的整个身子覆在哥哥身上,喏喏不清地叫着“不要打,不要打……”妈妈被感动得悄悄离开了,身后满屋子的蛋糕味令人心醉。

可是,当我乐此不疲地将这些趣事一一道出时,我突然惊奇地想到,我的童年到哪儿去了?我是不是曾经也像他们一样可爱、美丽、惹人逗乐?现在的我不是个孩子了,我不会像三岁的安安那样穿着围兜裙撒着丫子在地板上跑来跑去,我不能依偎在妈妈怀里撒娇,我也学不会在母亲生气的时候装傻充愣,让她破涕而笑。我的世界里有的只是成堆的作业和准备不完的考试,我时常会惹妈妈生气,和爸爸吵架,每一次结果都是不欢而散。

我无比沮丧甚至悲哀,在这一片忧伤的思绪里,我恍惚又回到了从前:小时候的我老爱破坏东西,拆过板凳,弄坏过三个录音机;小时候的我很会耍小聪明,有一次,我趁着大人不注意,把家橱的抽屉一个一个打开,然后沿着边缘一级级踩上去,伸出小手把那罐原来离我有一米高的糖罐顺利地拿到手;小时候的我说话总是说不清楚.被逼急了就会咬人;小时候的我很调皮,喜欢爬上阳台看窗户外的风景,一不小心摔在地上,屁股还被衣架钩子戳了个洞,疼得我哇哇叫;小时候的我爱搞小花样,年纪不过七岁却要吵着嚷着写日记,写来写去也只不过是四个字:妈妈你好。歪歪扭扭的几个字,我却很得意,仿佛完成了什么大事一样,以为自己成了个大作家,沾沾白喜好半天。估计那时的我连什么是信和日记都还搞不清……记忆里,童年的我坐在撒满阳光的晒台上,温暖的霞光照着我手中的书,透过窗,我隐隐约约地听到大人们在谈话,像潺潺的流水,流入心田,舒坦、温馨、安逸,幸福笼罩着幼小的我。

“童年最幸福……”我突然从记忆的梦中醒了过来,嘴里还轻声呢喃着。我突然又想起前一天表姐对我说的话:“你们现在读书真开心,我现在实习工作了总感觉累,哎,不知怎么我又怀念起以前读书的日子了……”我明白了,要珍惜童年,不,要珍惜现在。生活是否明亮是要靠你去感觉的。我的童年没有淡去,它还在延伸,只是那个自以为是的童话单的小公主已经长大了,她学会了自已去寻找幸福与快乐。

阳光再一次照亮了屋子,墙上镜子里的我眼睛旁还泪痕未干,头歪着,脸上拖着两条鼻涕,只是那张嘴还傻傻地笑着,恍惚间,那个镜子前的女孩又回到了从前的模样,身后的世界明亮,发着热光,仿佛在微笑地告诉其他人:“每个孩子都是天使……而你们,这些天使们,都是上帝为你们爸爸妈妈创造的奇迹……”

四年级:会飞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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