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魂灵》读后感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乞乞科夫来到某市先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打通了上至省长下至建筑技师的大小官员的关系,而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尚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他们当做活的农奴抵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高高兴兴地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的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当被人揭穿,检查官竟被谣传吓死,乞乞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泼留希金是《死魂灵》一书中写得最富个性特征、最富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是19世纪3至40年代俄国农奴主的典型形象。这个形象具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它表明:俄国的农奴制在摧残了千百万农奴的同时,也使它的主人堕落到非人的地步!
《死魂灵》里有很大部分在当时俄国小说创作情况上看是很试验的,果戈理用了一个比较保险的法子来成就这些试验,他用传统的单线索来贯串一系列的试验写法,穿起来一串儿,说不上是珍珠或者什么项链儿,至少是一串儿有规律可循的文本。嗯,他的每一块儿文本都多少用了些扯淡的笔法,这个我到是学会了,只是还没有笔力把自己想说的写得让读者看起来不太像是废话。原来有几个朋友说我的小说结构基本是从一个基点出发,然后兜圈子绕弯子,迷路,不知所云,语无伦次,信马由缰,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撒旦保佑我,又回到了故事本身,其实这些都是果戈理的那点儿印象指引我的。从事科研工作之后,不断的写科研报告、工作方案等等,现在我差不多已经康复了痊愈了,嗯,我已经学会了围绕一个命题进行立论、分析、辩证、结论乐,阿门。此时,再看《死魂灵》恰如看到了故人,别人微笑的地方我会大笑,别人大笑的地方我却无地自容。
果戈理说《死魂灵》是一部长诗,在客观效果上无疑是摆了读者们一道,这部作品在当时引起激烈争议并获得很大的销售量,我感觉得有80%是围绕“是否是长诗”这个命题发生的。不管果戈理的“长诗”定义是否合理吧,现在学界因此还争论不休呢,不管这些,以后我再写小说的时候倒是可以试试这法子,不一定是长诗,嗯,我可以说我的文章里有一部分是剽窃其他人作品的,具体哪里我不指出来,说不定也同样管用。得学会变通么。
我渴望成为男孩
在我小的时候,我一直跟着外婆生活,那是,我的姨妈和舅舅忙于工作,无暇去照顾孩子,就将我的两位表哥送到了外婆家。
外婆如果没有得癌症的话,今年也应该有82岁了吧,被检查出患有胃癌,是在她76岁那年,而我离开她回到父母身边是在她73岁那年,时间过得真快。
一直到现在,我对两位表哥还存有一点怨恨,在我3岁时,两位表哥就来到了外婆家,本就因为我是个女孩,外婆对我的感情一直处于不温不火,到了突然出现两个男孩,我的家庭地位呈直线状态下滑;由最初的吃一只鸡,我被分得一个鸡腿变成了只有一个翅膀,我对外婆的偏爱感到非常不解。
那是一个夏天,我和两位表哥随着外婆一起到了一片田地去干活,那时什么都不懂,我只能坐在一边看着他们在那“手舞足蹈”,我的皮肤也从白白嫩嫩变成了一个纯正的山里娃该有的肤色,回家时,外婆让两位表哥拿着一些工具,而我,却两手空空,我那是想着,这就是女生的“福利”啊,什么都不用拿。正当我沉迷于幻想中,一个不留神,一头栽进了路边上的田地中。外婆放下了手中的东西,连忙将我拉了上来。可我面对的,并不是轻声安慰,而是一顿骂,一直到现在,我还清清楚楚的外婆当时的一句话:“女孩子家有什么用,农活干不了,东西拿不起,不让你干事和拿东西了,你倒好,倒在田里面,哎,真不知道你爸怎么生出个你这么没用的东西。”
外婆的话真的伤了我的心,但我无力去改变我是一个女孩的事实,这也成了我童年的一个阴影,不喜欢外婆的阴影。
两年后,我回到了父母的身边。
又过了三年,外婆被查出患有胃癌。
在我一次去医院看她的时候,望着她那瘦弱的身体,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下,那时,我知道了其实我一点也不怨恨她,我其实一直都念着她,我其实一点也离不开她。最后的结论:我非常爱她,同时非常害怕再也见不到她。
我并不知道自己还能再与她见多少次面,我也格外珍惜着每一次见面,我开始喂鸡汤给她喝,却又不小心倒在了她的病号服上,与多年前不同,她没有责备我,却一个劲地安慰我:"没事,没事,擦擦就好了,哎呀,傻孩子,你别哭啊。“
我不知道她走的时候是否舒坦,母亲说,在她将要走的那几日里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她应该是被饿死的吧,身体明明那么虚弱却还一个劲地说着对不起我,他很爱我,却没能在活着的时候给过我温暖。
外婆,你怎么会没有给过我温暖?如果时间可以回去,我多希望在那个夏天遏制住我对你的不喜欢,我多希望能再回到从前,回到老家。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的话,我愿在出生时选择成为一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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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魂灵》读后感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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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热的魂灵炽热的魂灵——读《简?爱》有感总想出门远行,看千山万水各自的表情,一路上,即使跌倒,就算走的艰辛,也不觉得颠沛流离,因为有她的那份勇气,指引我前进……——题记简?爱是自由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静静合上《简?爱》这本散发着浓厚芳香的文学巨着,书中的每一个情节都在脑海中浮现,而这句话总会拨动我的心弦,令我无法忘却。我那迷蒙的泪光中,是简?爱永不幻灭的身影!简?爱坚强的。残酷的现实磨炼了这个不驯的天之骄子。她厌恶里德舅妈与肥胖的约翰,厌恶一切欺负她的人。她渴望自由,渴望平等。于是,她反抗了,而反抗的结果就是被送进劳德渥学校。简?爱是智慧的。在劳德渥学校,她冷淡孤寂地度过了八年。在这个冷酷无情的学校,她学会了许多。里德家的白茜曾这样评价简?爱:她弹的钢琴比里德小姐还要好,她画的画比里德小姐的图画老师画的任何一张还要好。当白茜知道简还学了法语﹑薄纱和帆布时,她惊讶无比。为什么简?爱会如此优秀呢?因为她对生活充满着追求与向往,对平等充满着渴望。简?爱是理智的。她有着自己的尊严,她也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在爱情上,她的感情是炽烈的,可是丝毫没有忘记平等的要求。她对罗切斯特说的一段话让我刻骨铭心——“我的灵魂跟你一样充实,我的心跟你完全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而是我的精神再跟你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面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噢,她是多么的坚强啊!她不在乎外表﹑地位﹑财富,她只是追求精神上的平等,追求平等的爱情。简?爱是勇敢的。在封建制度中,女性的地位是极其卑微的﹑渺小的,尤其是像简?爱一样出生低微的女性。可她并没有接受现实的束缚,她依然渴望自由,渴望平等,她不甘心过这种窝囊的生活,她的骨子里就透着勇敢的脾性。我钦佩她敢于反抗,敢于追求自由和平等的品质。读完《简?爱》,我彻底喜欢上了简这个人,并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人,一个敢于与命运﹑偏见抗争的人。简?爱是美好的。人来人往,潮起潮落,拜读《简?爱》,心中永远怀有一份勇气,一份坚强,一份喜悦,心中永燃一盏不灭的灯火,因为在简?爱的世界,有那多的美好令我无限向往。在那个充满爱的夏天,有爱情的浪漫,亲情的温馨,友情的坚贞,有她永远炽热的灵魂在净化我的心灵。简?爱是幸福的。虽然她命运艰辛,经历坎坷,但她的故事并非仅仅是灰姑娘的翻版那样简单。如今,我也在追寻着她的足迹,追求着自己的理想与幸福的人生……初三:馨玥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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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疲劳读后感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能够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但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但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能够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能够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潜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样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能够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但是,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就应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下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能够决定,莫言就应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能够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能够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能够明白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明白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此刻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能够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明白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但是,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适宜。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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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疲劳读后感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能够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但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但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能够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能够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潜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样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能够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但是,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就应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下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能够决定,莫言就应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能够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能够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能够明白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明白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此刻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能够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明白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但是,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适宜。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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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死书》读后感以前很少看盗墓小说,总认为荒诞不经、不务正业,这些天,不经意之间得到顾非鱼的《西夏死书》,一下子就被里面曲折的情节给吸引了,爱不释手,一天一部,囫囵吞枣地快速解决。看完后仔细回味一下,作者的历史功底确实是有,但也有些硬伤;情节有其生动曲折一面,但很多也是荒诞不经,毕竟是无巧不成书嘛;文学功底,例如艺术性、思想性、科学性那就缺得太厉害了,不过这毕竟是盗墓小说,不是艺术大家的大块头,不可强求人家。总的说来,这部小说有如下方面引人入胜:一、多线穿插,多条线索共同发展,但却是在唐风这个主人公合理汇聚。一部小说,特别是大块头,如果只有一条主线,不仅很难撑起场面,而且情节发展也受到很大限制,文似看山不喜平,作品如果开头刚展开就能猜到结尾,那还有什么看头呢?所以线索越多情节越复杂,但是这也是考验作者功力的很大一道门槛。这部作品在这一点上还是处理得较好,围绕着玉插屏展开多个方向,线索分明,却能分合有度,作者始终把有主动权。虽然有的时候有些牵强附会,但是瑕不掩瑜,基本能让人明白故事发展,顺叙、插叙、倒叙用得较好,尤其是揭穿谜底之时,能使人上溯线索,恍然大悟。二、合理铺垫,有头有尾。好的小说就需要适当的铺垫与呼应,否者故事发展太唐突,容易使读者不明就里。特别是像这样布下很多悬念、多线作战的悬疑小说,更需要铺垫,不经意间埋下伏笔,使人猜不到结局,但是最后揭开谜底之时却又能对的上号,合乎情理。三、适当渲染,制造气氛。盗墓小说总是需要悬疑,而且这类小说由于题材所限,财宝、凶杀、枪战、追缉、鬼神、恐怖都是不可少的花絮。有的时候我还真的是看的毛骨悚然,还有时书不看完死不休,一气通读。充满不少悬念性的描述,就能让人进入恐怖惊险的场面,不知道是我感性想象能力太强了还是我看得比较认真,不像以前那样一目十行,书看完了还不知道主人公是谁。四、环环相扣,剥皮见骨。小说即需要神游八表跨越时空,但更需要合理布局,结构紧凑,因为大部头的小说内容毕竟内容丰富,没有适当的人适当的事适当的线索串联起来,而是东一榔头西一锤子,很容易叫人思绪脱钩,最后不知所云。要在有限空间和时间内生动叙事,既要抓住读者思绪又不能落入俗套为读者所猜中,就要有自己的思考和想象,就要出得来,又要进得去,仿佛在黑暗之中穿越坑洞,前面有一道亮光指引,然而不是那么轻易走出,只是越来越亮,或者时暗时亮,使人有信心有好奇追寻,最终得到豁然开朗。当然,小说还有很多优点,我只是指文学叙事上的长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读了一部作品,不能仅限于看热闹,看完了什么收获也没有,我要从中吸取借鉴,为我以后的写作积淀编辑推荐: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更多读书笔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1】 【2】120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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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修之死读后感【第1篇】杨修该不该死,不去辩论。他的才能,绝对在常人之上--能轻易掀开曹操心思的外纱,可谓奇才。可是,他的智慧甚至不比常人--恃才放旷的杨修,带着些傲气,不知道尊重别人,他得罪曹操不知几次,让曹操恨再爱上;应该说,他不识时务。这个我正面对的社会,体现给我并让我在其中生活的社会,让我不得不累了自己,有时失去了真实--除非脱离社会。不过,社会是这个社会的,我是我自己的,我的梦想是我自己的。虽然完全实现自己的梦想很艰难,但不失去精神上的自己。有时需要伪装,必须伪装,那不要紧,因为那只是外套,因为那样做是为了自己的梦想,真正的梦想。当有一个梦想成真,便将外套换得更薄。有两种人最不被外事所累,一种是大智的人,他们看透了一切,看开了一切,变得无拘无束;另一类是大于的人,他们不琢磨一切,不在意一切,变得无拘无束。这两种人获得真实,充实,无论成为那种,都很不错。如果被注定活在他们中间的部分,就蔑视一切的黑暗,先往所有的光明。杨修属于夹心的部分,他分不清黑暗和光明,似乎只希望那个和了自己的胃口,不看干净。【第2篇】杨修,好一个奇才!杨修该不该死,不去辩论。他的才能,绝对在常人之上--能轻易掀开曹操心思的外纱,可谓奇才。可是,他的智慧甚至不比常人--恃才放旷的杨修,带着些傲气,不知道尊重别人,他得罪曹操不知几次,让曹操恨再爱上;应该说,他不识时务。从人情看,对他我是不爱也不恶,可我似乎应该感激他。杨修不识时务,最后决定了他的被斩。在这个人的社会中,其实有很多累人的地方。杨秀让自己不被一些事所累,他没有刻意压制自己本领的表现,而是随自己的心思。但他的这一点让他不适合在这样的社会中生存,他应该生活在一个纯真的社会中。虽然这样一来,他的一些才能便展现不出来,但他可以完全地活出杨修的所有。完全地活出真正的自己,无拘无束,我也希望,可是--这个我正面对的社会,体现给我并让我在其中生活的社会,让我不得不累了自己,有时失去了真实--除非脱离社会。不过,社会是这个社会的,我是我自己的,我的梦想是我自己的。虽然完全实现自己的梦想很艰难,但不失去精神上的自己。有时需要伪装,必须伪装,那不要紧,因为那只是外套,因为那样做是为了自己的梦想,真正的梦想。当有一个梦想成真,便将外套换得更薄。有两种人最不被外事所累,一种是大智的人,他们看透了一切,看开了一切,变得无拘无束;另一类是大于的人,他们不琢磨一切,不在意一切,变得无拘无束。这两种人获得真实,充实,无论成为那种,都很不错。如果被注定活在他们中间的部分,就蔑视一切的黑暗,先往所有的光明。杨修属于夹心的部分,他分不清黑暗和光明,似乎只希望那个和了自己的胃口,不看干净。杨修,好一个奇才!杨修,好一个奇才。12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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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之死读后感项羽生活在秦朝末年,自小胸怀大志,武艺惊人,正所谓“力拔山兮气盖世”,一身神力尤为天人。中国人历来崇尚统一,认为分裂不对,项羽也不例外。他建立了西楚霸王基业,却最终在乌江自刎而死,失去天下。项羽小时候,项梁教他读书,但他学了没多久就不学了,项梁又教他学剑,没多久又不学了,项梁因此特别生气。项羽说:“读书识字只能记住个人名,学剑只能和一个人对敌,要学就学万人敌。”项梁于又教项羽学习兵法。此时的项羽虽然年少,但却胸怀大志,令人瞩目。而后秦始皇到会稽游玩,驾大船渡浙江,项羽说:“秦始皇是可以被取代的。”更是令人敬佩,并非池中之物。鸿门宴上,项羽手握40万大军,而刘邦仅10万。倘若项羽真的想杀刘邦,又怎么能让刘邦逃走?他如果一定要杀刘邦,范曾示意时,就可杀。刘邦逃走后,张良把白壁献给项羽,项羽还肯“受壁置之坐上”吗?显然,项羽并不想杀刘邦,这也并不是“优柔寡断”。当时有资格成为项羽的竞争对手还有很多,而刘邦自愿放弃关中,前往比较偏远的汉中巴蜀之地,说句实在话,能打回中原的可能性实在是微乎其微。所以,项羽有什么理由要杀掉一个当时并没有多大威胁,未来威胁的可能性也很小的刘邦呢?垓下被围,在最后艰难时刻,他面对虞姬,面对宝马,他做了一首诗,“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项羽哭了,我们的霸王哭了。男人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项羽来到乌江时,亭长告诉他,现在整个乌江之上,只有我这一只小船,请大王立刻上船,汉军无论如何追不过江的。江东虽小,地方千里,数十万人,完全可以在那里再成就霸业。但是,项羽拒绝了。我可以输,但不服输!天要亡我,我便逆天!项羽宁可站着死,也不愿跪着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冲向汉军阵营,硬生生杀了数百人,最后身受重伤,自刎而死……平心而论,项羽项羽性格急燥,心胸狭谥,个人英雄主义严重,不懂得知人善用。他更适合当武将,并不适合当皇帝。但他身上有的,正是我们所缺少的,他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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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之死读后感有的人认为项羽刚愎自用,优柔寡断;而有的人认为项羽是一个重情重义的英雄人物。毛泽东评价项羽: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意思是要乘胜追击,“宜将胜勇追穷寇”,不能像项羽一样,贻误战机。宋代李清照曾写过一首诗:“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他活着是人中的豪杰,死了也是鬼中的英雄。在李清照之前,晚唐诗人杜牧曾写过一首《题乌江亭》:“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知道,大家对项羽的评价都是褒贬不一的。其实在我心里项羽是一位重情重义的英雄豪杰。在《项王之死》中,项王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可见项王即使自身都难保的情况下,可项王依然有情有义不忘曾陪伴他的宝马和女人。即使自己生命不保,也希望能将他人安顿妥当。在课文的第三段写项羽的东城溃围之战。共写了项羽的三次行动:第一次通过“项王大呼,驰下,皆披靡”来表现出项羽那势不可挡的气势。第二次行动项羽并没有动手,仅仅用眼神和声音就吓退了敌兵,“瞋目而叱之,赤泉侯人马俱惊,辟易数里。项羽那摄人魂魄的虎虎生威跃然纸上。第三次行动,项羽斩一都尉,杀数十百人,而“亡其两骑耳”。这三次的行动都写出了项王的神勇,和他那一股子不服输的气。在课文的最后几段,项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这番话发自肺腑,可见项羽是多么的知耻重义。在生与义之间,苟活幸存与维护尊严之间,从容地做出选择。项羽就是那种宁愿站着去死,也不愿跪着苟活的人。而在这时那位曾经“泣数行下”的血性男儿,这时反而笑了。“项王笑曰”的笑,不是凄然苦笑,而是壮士蔑视死亡,镇定安详的笑。他的那份在面对危机时刻的从容淡定深深吸引着我,感染着我。我想,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他把。在课文结尾更是写项羽慷慨赐头,“吾为若德”;在乌江自刎而死。更是可以看出项羽的高贵感和英雄气质,表现了项羽视死如归的豪侠性格。项王豪爽直气,有情有义。在我心里,项羽就是一位英雄豪杰,一个值得我欣赏尊敬的英雄人物。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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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修之死读后感杨修之死读后感500字之所以说是演义中的杨修,并非在说史,请史者勿对照。小时候,总听老师及尊长告诫:可别成了贾宝玉,聪明反比聪明误;再长大一些,又说听说了:收敛一些,不要成了杨修的下场!那时虽不知杨修是谁,却大约猜得出:人很历害,只是爱表现吧;最后很惨的吧。上初二吧,学了《杨修之死》那篇课文,才终于弄明白杨修的问题了!因大人训诫,我读三国是很晚的,其它倒较早。以后,从一些史料中得知,杨修竟与我等是“同乡”,应该是死于曹丕和曹植的争储斗争中;是曹操担心杨修所主谋的曹植集团会给既定的曹丕集团带来麻烦以引起政治动荡、生灵涂炭,而下决心除了这一能臣的吧?此论点不在此文讨论之列。从演义《杨修之死》中观照,用一句现代话说,杨修的个性太过张扬、太能理解、并提前泄露了领导意图,最终获得了彻底被炒。这一论点应该说与目前做事立世有违。现在的企业求贤、个人创业,多要求要能伸张个性、尽可能地发挥才干。所谓“有德有才,破格重用;无才有德,培养使用”。那么即使有德有才,如何被知道呢?依我看,可能只有去张扬表现了。只要说你能借助企业平台创造效益,并与公司提前约定利益分配,那么,你发挥的结果一般来讲,是不会成为杨修的。因而,在正确理解了“我从小所受之训诫”之后,又应从杨修的所做所为中吸取有益、有效之成份。师长们之所以不让在小时读三国,是要我以杨修为诫,是担心从小就不务实,去勾心斗角;或象杨修一样只顾表现而不注意言行的负面后果。这样又看来,三国还是要精读,以助能理解世事的运行原理;杨修也要学些,以便领导能发现提拔。只是要能把握轻重原则。目前,经济市尝社会运行规则已经进入了一个“销售时代”,人人都在推销自己;包括做管理、做市尝做工作;甚至做官、做文、做人;如果不去主动张扬,怕的是工作没成绩,连生活也解决不了的了。这个论点说清楚了,大家方明白了目前以些怪异的思潮,原是如何产生的了吧。原来这杨修是要学的,也万不可学得“过精”了!非要重一个德字的哦,要不然,曹操虽死了,“民心”二字,焉知是不能杀人的?我先借鉴吧,亦不能说得太明,不然有被“咒杀”之祸!800字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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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从黑暗中走来,上帝遗落在人间的天使诞生了。生命在夏花绚烂地喧哗几十年;然后,便又归于平静。带着泪,洗尽世间的尘杂和附庸,秋叶般地落了去,等待下一个轮回。庄子曰:“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这便是晓梦迷蝶的浪漫庄周对生命由生至死的最好诠释了。由虚无开始,由虚无终,便也少了几分纷繁的丝丝牵挂,而云淡风轻地越过阴阳,这便是如庄子的高人才能有所感悟的吧。于是,鼓盆而歌也成了不难理解的行为了。淡定自若的也有如陶潜者,“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在这“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的老人眼中,或许逝去只不过是寄身于自然而远离富贵、权势、功名、利禄的升华,孑然一身,借得菊花一缕魂而与大山同在,岂不快哉?然而,这之间总有一些灵魂的离去使人们无法作清水而饮。哀怨者有汨罗江上“吾不变心以从俗兮,固将愁苦而终穷”的屈子;慷慨悲歌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谭嗣同;感叹者有“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的楚霸王,凄婉者有“一朝春去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林妹妹……这一幕幕总是揪着人们的心,缠绕着,令人窒息。于是,有的人便会对死产生恐惧,疑惑,便开始追寻“死”究竟承载了什么,竟如此沉重。列车铁轨下的海子说,他只想去找一块圣洁如喜马拉雅的地方,然后,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为了救赎灵魂;藻鱼阁上如流星般坠落的王国维,要与国学、与古老的中华文化散落在地上,铺就一条华彩的路——为了信仰;萨都的广场上,板动枪的凡高,要如向日葵一样去收集一夏的阳光,逃逸出不理解的世界,这可怕的地方——为了精神自由。……有太多太多的船儿载着这些灵魂在海而飘,无论朝着哪个方向,那都是一种选择。正如席慕容所说,每一条要走下去的路,都有不得不这样选择的方向。向死而生,由此而知,死,亦是生的一种方向。佛说,“死”是人生八大苦之一。而我认为,这“苦”的含义并非罹难,而是一种历炼,或喜或悲,正如史铁生在地坛中感悟的生命一般。当看尽花开花落,便会有一种花落落花的对“死”的领悟8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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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死,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以另一种形式在延续。——题记死,总让人觉得畏惧,总被人拒于门外。生,是生命的开始;而死,也就是生的尽头,只是进入下一个轮回。所以,我们无须抱怨死的提早降临。当我们翻开尘封的历史,我们敬畏于他们的死,死得伟大,死得其所!“我没有错”的声响至今回荡在罗马那个燃烧维护真理的鲜花广场上,经久不衰!布鲁诺,站在熊熊烈火中,一脸镇定,因为你知道你的生命将在大火吞噬你的那一瞬间得到永生。为了让科学普照大地,为了温暖阴冷已久的人间,你毅然点燃生命之火,毫无惧色。一个年轻的生命,唱着死的赞美诗,噙着一如既往的微笑,走向了更为宽广的殿堂……“举世浑浊而我独清,举世皆醉而我独醒”,满腔的爱国热血无处释然,你选择了浩瀚的汨罗江水。有人说你傻,但你真的如此吗?不,如果生就意味着要从流于奸佞小人,只是讨楚怀王的欢心,那么生有何意义,又有何价值?当你纵身汨罗的那一瞬间,历史已悄然镌刻了你的名字——爱国诗人,屈原。死使你解脱了,使你重生了。很多人倾叹,“心底荷花”的沈从文,而我更以自己清纯的心铭记着王国维的幽香淡雅。有人认为,面对着“文革”的非难,死是一种懦弱的行为,只为了逃避现实。我并不赞同这种观点。还记得王国维死得那么平静,那么祥和。只有当一个人把心放得很平,当他充满了对美好事物的热爱,他才会选择在美好遭受破坏之前离去。这是多么崇高的品质啊!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万事万物周而复始。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其实是无须欣喜,也无须悲哀。但是要死得有意义,有价值——烈火中,布鲁诺坚信真理;汨罗水,屈原执著着忠贞;寂静处,王国维携着最美离去……我钦佩他们面对死亡的那份坦然。经常歌颂着梁山伯与祝英台为了坚贞的爱情选择死亡而化蝶双宿双栖;时常为海子因向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所感动;也常常惊叹向秀丽为挽救金属钠而葬身火海的勇气……死,不是生命的终结。死得伟大,死得其所,那才是生命的实质。所以,我们没有必要渲染死亡的凄惨,因为在死的背后,生命在延续800字 高一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