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那个人
明明已经回忆得思绪万千,但却又不知道从哪里下笔,事情明明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但还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那么记忆犹新。为什么呢?或许,是因为你的那个诺言,我才会一直深深记住你,你一定要回来哦!
---题记---
每到放寒暑假,我最喜欢和期待的事情就是去乡下。因为,我喜欢那里的人的热情,那里空气的新鲜河水的清澈与及当时年少无知的我对那里未知的事物的好奇。
但真正追溯起原因的话,那也只是其中一个小理由,最重要的是因为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抛弃了烦恼开心快乐就够了,而那个地方的人事物恰好可以满足我的愿望。
在那个懵懂无知的年龄,我最崇拜的人不是叱咤演艺圈的明星,也不是男孩子们最喜欢的爸爸,而是我的堂哥。
因为他会很贴心的把那只捉过我的盛气凌人的大公鸡关在笼子里。再带我出去玩,他会随手拽一片树叶就吹出一段当地有名的山歌调调,在我羡慕他的时候又死也不说出怎么去吹,最后再在我委屈要‘下雨’的时候装着很无奈的教我秘诀;
他可以直接跳入江中很久不浮出来,在我这只旱鸭子犹豫着要不要下去的时候在我身后唬我一下,我要是生气了,他就会像变魔术一样从我的帽子里拿出一个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鸭蛋,然后信誓旦旦的说做蛋羹给我吃,但其实为了保证蛋羹的美味,最后动手做的还是心灵手巧得让我望尘莫及的堂姐。
最浪漫的事情,就是他把我找到老槐树下,然后他在树上把槐花打得纷纷扬扬的,我循声抬头一望,上空那白压压的一片立刻碎成小雪花飘落,又涩又甜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几乎可以让人陶醉。
不过,之后管着老槐树的大爷追着堂哥满村跑的时候,我一定在美滋滋的吃着槐花,至于他被弄成什么样子我可就不知道了。
堂哥在我眼里是个好哥哥,但别人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能干老实、学习好才是标准有出息的人,但他实在是太‘机灵’了,所以一些事情就会被搞砸,自然就是人人教育孩子的典范:
你看看,你要是不好好学习像王开宇一样,那你这辈子就完了!
但堂哥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变成大人眼中的好孩子、好学生。他说,他只是想当好自己,长大以后就没有这种机会了,正如那啥啥高耳朵的鸡说的:大人做错了事,所以上帝才会惩罚大人,小孩子还没有做错事,所以就好好享受吧!
我当时并不太懂这些,对于那只鸡也一直疑惑,什么鸡那么有学问,比堂哥家的那只大公鸡还厉害?鸡也会有耳朵吗?不过,我对堂哥的敬佩也是一天比一天的深。
但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的,叔叔本来就身体不好,后来在地里工作晕倒被送到医院检查的时候被检查出得了癌症。一家人好不容易凑到钱给叔叔治病的时候,就因为堂哥的顽皮,那些百元大钞一下子化为灰烬——堂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装有钱的纸箱烧了。
堂哥一下子成了全家的罪人,家里人的责备打骂,村里人的指指点点,这些对于堂哥来说实在是太难以承受了,堂哥几次当着我的面哭泣,我很怕,因为在我的影响里我从没有见过堂哥哭过,更何况是哭得如此伤心,堂哥后悔了,但后悔无济于事,钱已经被烧了,回不来了。
也许是因为承受不了了,也许是真的想负责人,堂哥留下简单的:“我要去打工挣钱,不赚到那么多钱我是不会回来的”纸条,便离开了家门。
一年之后,堂哥找过我,他的样子我差点认不出来。
憔悴的面容,无神的眼睛,没有了顽皮的微笑,没有镇定自若的神情,曾经小圆润的五官变得开始变得深刻,明显是瘦了很多。黑色的长发在风中凌乱纠缠,时不时抽到脸上,像是蘸了盐水的牛皮鞭,可以把皮肤撕裂,印上一道道深沟一般的裂痕,紧蹙的眉头仍然让人感到彷徨和痛苦。
我不敢想象这一年里堂哥经历过什么。
冬雨向来比冬雪还要寒冷,但堂哥穿得很单薄,寒风灌进了有些旧的灰色宽布袍中——那是他离家时带的衣服。
那像有无数看不见的针就这样随风刺过宽布袍扎进皮肤里,深深扎进温热的皮肉,扎进柔软的血管,停滞在骨髓,是刻骨的寒冷。
当时我哭着央求他回家,我说叔叔已经康复了,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叔叔阿姨为找到他几乎要疯了,只要堂哥能回家,叔叔阿姨一定不打他。
但堂哥只是淡然一笑,堂哥是大人了,上帝要惩罚他了。他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说到做到,等他赚到了那么多的钱一定会回来,不要告诉叔叔阿姨,因为他再也不想让他们为自己操心了。
我努力地挽留,我说,堂哥走了,就再也没有人会叫我‘木头木’然后被逼着说是‘两颗树’,再也没有人半晚给我讲鬼故事了……
但,走还是会走,我根本阻止不了他的脚步。
不过堂哥哥许诺说:小林,等到我回来的时候,给你买一堆糖,给你讲鬼故事,给你做蛋羹,给你摘槐花吃……
后记:
哥,那个每次被你叫‘木头木’都会哭的爱哭鬼一直等你回来。
故乡的雏菊
时光辗转 一晃离开故乡好多年
也不知故乡的河水 是否还那么清凉
故乡的桥下是否还有人悠闲的划着渡船
总想 让回去的伙伴捎回一缕炊烟 再
品一品小米饭的清香 把家乡的味道
永记在心田
那曾避风的港湾 散发着泥土的芬芳
在春风拂晓的日子 迎来
南归的燕
不知是谁用剪刀裁下 万缕丝绦
醉了柳堤 小草疯长
绿了田野 高山
远处飘来一股诱人的芳香
踏香寻源 是一朵雏菊
静静地开在 小河对岸
乡愁的情韵霎时 在时空里
氤染 故乡呀 雏菊
是你让我情不自禁 爬满墨尖
倘若再过多少年 我想
我爱你的心也不会变 那幽香的味道
那故土难离的眷恋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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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那个人在故乡,印象中最深的一个人是他,一生饱受苦难的老人,靠乞讨为生。黝黑如碳的皮肤,全身穿着破碎而厚重的衣服,每次见到他时,都拉着一车自以为是宝贝的破烂慢慢前进……前进……他的行踪是不确定的,每时每刻都为活下去而奋斗,游走于每个乡每个镇之间。我不知道他怎么那么熟悉路线,令人称奇!我们都叫他“傻二砖”,他来我们这个地方次数不少,传闻也不少,都是说他怎样的傻。他的形象烙在我脑海里伴我走过了小学时代。不久前,我偶然得知他的身世——在那个遥远的年代,这家伙是个稀有的大学生,20多岁,名字有点土,就叫二砖,家里有个老父亲和哥哥大砖。在青年时代他游遍了周围许多城市,正准备闯荡一番事业时不幸降临了,他和哥哥为了争家产反目成仇,急了眼儿的大哥冷不丁给我二砖一砖头,血不断从他头上涌出,他重重倒下了,不省人事。大哥也逃走了。现在没人管他,几周以后也算对得起他的名字,他奇迹般活了下来,然而却变傻了,开始乞讨生活……回想起几年前看到他的场景。一群人围着他指指点点,小孩子也在一旁蹦蹦跳跳,嘻嘻哈哈,我也凑上去,原来是他——傻二砖。他正做着饭,不时抬起头对周围的人报以微笑,不得不说他真的很乐观,做饭对他来说可能是最幸福的事了。饭很快煮好了,细细一看,破旧的罐子里只有几滴沾了油腥的白开水,他站起身,从车里拿了一个大麻袋,麻袋里装满了干硬的馒头,他小心翼翼跳了两个,然后一点一点的将馒头泡在白开水里,使它慢慢变软能吃,他将一块馒头细细嚼慢慢咽,那样子真是专心,还邀请我们想让我们也吃一点。我顿时对他充满同情,多么可怜善良的老人呀,想来现在也有70多岁了。却仍过这流浪生活,乞讨生活,上天真是不公呀!又有几年不见了,也不知您现在何处,只希望你能平平安安,好好活着。6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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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那天傍晚,我坐在妈妈的电车上,也许是累了的缘故,本来炯炯有神的眼睛变得无神了,我没精打采的低着头,看着电车走过的每一寸土地,我也许是走神了吧,突然,妈妈一个急撒车,我猛地回过神来,我缓慢的抬起头,环顾着周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一刹那,我无意间看到了一个人。他在过马路的期间,带着身黑墨镜的眼睛一直紧盯着眼前手里的那部手机,旁边那个妇女也许是他的亲人吧,紧紧握着他的手,生怕他走丢一样。我越看越觉得不对,如果是正常人,怎么会过马路的时候目不转睛地低头盯着自己的手机呢。这一刻我明白了,他,是一位盲人。是因为他害怕周围的人嘲笑他是一个盲人,用他的这个缺点,找机会讽刺他,对他窃窃私语,看扁他。他不想让自己在这一瞬间变成一个主要的角色。所以,他伪装成一个平凡的人,他宁愿沉默,什么都不说,就算他一辈子都隐瞒这个事实,也不想做一个被人看扁的人,甚至连他自己都看不起他自己。这时,我在他身上用他的感受体会到了,有些人,不会以那些被受伤害的人的感受,放到自己身上来试试,这样的人,到哪里也不会有人欢迎他,因为他,到哪里都是丑陋的。想着想着,我抬起头看他,他已经走远了,在我的视线里慢慢的变模糊,到最后完全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的这个世界里的人,为什么都不为别人所着想呢,让那些自卑的人都变的放不开,我要控告这个世界。六年级:孙瑾5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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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那个人是我父亲但我只叫“那个人”。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那个人”因为偷生产队的东西,还导致一个追赶他的人掉到河里淹死,成了罪犯,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母亲和“那个人”离了婚,带着我独自生活。小伙伴们常常拍着手齐喊:小树小树,有贼作父!我高声反驳:“那个人”不是我父亲。“那个人”成了我心底永远的伤疤。“那个人”出狱时,我正上小学五年级。母亲问我:小树,你还要不要“那个人”做你父亲?我摇头,很坚决:不要!“那个人”只好住到废弃多年的老房子里。后来,我考上了县重点高中,第一学期就得交四百多块钱的学杂费。母亲去找村支书,求他暂时给我在村灶具厂安排个活儿,好挣点儿钱凑学费。村支书同意了,把我安置在仓库里打杂。我看到“那个人”也在灶具厂做工。我耷拉着眼皮,不正眼瞧他。九十年代的那场洪灾,让我家陷入极度贫困。念高中那年,母亲又问我:你还要“那个人”做你父亲吗?我警惕起来:不要。母亲啜泣了:实话告诉你,这学期你用的钱,大多是他出的,我一个人就是拼死拼活也供不起你啊。我感到了一阵羞耻:早知道你用那个贼的钱,我就不念高中了。母亲瞪着眼,吼道:不许叫他贼,要不是他隔三岔五偷点粮食,我们娘俩早就饿死了。那个时候,大伙儿都饿,都偷……我不由得颤抖了一下,打断母亲的话:这事以后再说,好吗?母亲只得闭了嘴,低下头。高考后一个多月,我收到了一所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母亲很高兴,之后就问我:开学得带多少钱?我看看缴费清单,上面显示的数目是一千三,就随口说:得千把块钱呢。母亲开始掐指算账,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我狠狠心:大学我不上了,我想进灶具厂上班挣钱。母亲很气愤:你如果不想让你的后代也读不起书,你就得去读大学。母亲的话令我震撼,我动摇了,可是,我不想再用“那个人”的钱。在我看来,不管怎么样,那个人是做过贼的,而且还葬送过一条性命。九月初,母亲卖了猪和羊,凑了一千两百多块钱。她心情很轻松:一千块钱你用来交学杂费,两百多块钱作为第一个月的生活费。我张张嘴,但我没有吱声,因为母亲已经很不容易了。晚上,我动起了脑筋:空缺的钱到哪里去弄呢?我想到了村灶具厂的仓库,我不如先去“借”点灶具救急,等将来赚到钱再想办法将功赎过。说干就干,我溜出了家门。没想到,收购站的老板对我的“废品”很感兴趣,答应每个给我十块钱。我昏了头,红了眼,一发不可收拾,连续几个晚上出入仓库。当我的所得达三百块钱时,我提醒自己该收手了。可是,夜幕降临,我的心又开始发痒。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初衷的荒谬——我已经嗜偷成瘾,是一个贼了。我像瘾君子一样无力地对自己保证:今晚是最后一次,下不为例。我轻车熟路,爬进仓库,正要动手,忽然从窗户的缝隙里看到外面陡然冒出许多光柱,这些光柱显然在向我围拢。不好,肯定是村里发现丢了东西,在这里设下埋伏。完了,我的大学梦完了!正万念俱灰时,黑暗中蹿出一个人,借着朦胧的光,我认出他就是“那个人”。他什么时候跟踪我,是怎么进来的,我丝毫没有察觉。“那个人”举起一件灶具照我脑袋就是一下。我一懵,瘫倒在地。仓库的门被踢开了,电筒把屋子照得雪白。“那个人”凶巴巴地指着我:兔崽子,竟敢跟踪你亲老子,坏老子的好事!说着,抬脚还想踢我。人们一拥而上,将他摁倒,嚷嚷着:抓到了,抓到了,他还打伤了自己的儿子。阴差阳错,“那个人”又成了贼,而我,俨然是大义灭亲的少年英雄。我完全清醒时,已躺在自家床上。母亲眼睛又红又肿,手中捏着一叠零碎的钞票,那是我藏在被单下的销赃款。她神情恍惚,反复念叨: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委屈自己呢?我恍然大悟,是“那个人”拯救了我,拯救了我这个准大学生,拯救了我这个一直不愿叫他父亲的儿子。只是,我不能理解母亲所说的“总是”的含义。母亲似乎看懂了我的眼神:十几年前,他和另一个人到生产队偷粮食,被夜巡的乡干部发现,就一前一后逃跑,凫水时,另一个人小腿突然抽筋,淹死了。他被抓后交待,死掉的人是为了逮他这个贼才被淹死的。哎,被淹死的人家里比我们穷,为了那一家人能够得到救济活下去,他就撒了谎。现在,我希望你记住,他是个好人,你不是贼的儿子,你不应该干出贼的勾当。这些年来,我总顽固地认定“那个人”是个坏人!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有一个曾经坐过牢的父亲,他就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为了儿子,他不惜一切,再次背负起贼的罪名。我嚎啕大哭,为“那个人”的痛苦和伟大。“那个人”被判了四年有期徒刑。我想去看他,他托母亲传话给我:你别来,我永远不要你踏进这种地方。转眼我已经毕业并参加了工作,我取出攒了近半年的工资,敦促母亲:等“那个人”出狱,你们就复婚。母亲笑了,很欣慰。“那个人”出狱那天,我和母亲去接他。我上前帮那个人提行李时叫了一声爸,“那个人”顿时老泪纵横……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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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有人说,暗恋是最好的,因为它不会失恋,你一个微笑我可以高兴很久,一句话我可以记住一辈子。可是又有人说,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大声说出口,不然无意间幸福就会消失无踪的。但是,暗恋往往缺少的是那一份勇气。我就是这样的女生,没有勇气对你说出我喜欢你这句话。而现在,就在我们将要为自己的未来各自奔波的时候。我想对你说一句我喜欢你。我只想告诉你我曾经的想法,没有过多的想象,没有奢望过会和你有怎样的故事,我知道你有你喜欢的女生,而我也不过是你众多朋友中的一个而已。我只是想让你记得,多年前曾经有一个女生暗恋过你,好久……好久……直到现在,还有那种淡淡的感觉……你大我一级记得第一次见到你,你看到我的反应是确认了一下我们班级的门牌号,你说你记得这个班的生活委员是一个男生,但是现在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却是我。看着你那调皮又带有一丝懵懂的眼神时,我在心里大笑了好久,这个男生真可爱。第二次见到你的时候,是在会议上,部长在上面滔滔不绝的讲话,你却在下面,玩你的钥匙,把钥匙放在眼前,慢慢摆动眼睛却一直瞪着它。知道吗?那时的我在看你呢!呵呵,你像个孩子般的玩耍的不亦乐乎呢。那一次的会议,我还记得是你跑到我后面和一个女生说话,顺便问了一下,哪一个是高一四班的,因为高一的时候你也是。听到着我回了头,你笑着对我说了一句很有我当年的风范。那应该是我们第一说话吧!会议结束后,我高兴了好久。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傻了。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每次跑完操结束,一大群人走往教学楼的时候,我都在寻找你的身影。幸运的是我每次都能找到你。或许,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开始暗恋你了吧!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当一对陌生人。或许是幸运吧!给班级充饭卡的时候,我又遇见了你,在那个拥挤的屋子里。你看到了我,笑了一下,我却不小心踩到了你的脚,你却轻轻的摸了一下我的头。那时我竟然有心跳加快的感觉。好吧,是我激动了。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貌似比以前进了一点,看到你我会去上前和你打闹,那时候的我是我最开心的。不想让自己的小心思被你看破,有时候还会偶尔装一下倔强。呵呵,就是这样我会自己东想西想的胡乱猜疑。每天,不管是跑操结束还是中午打饭的时候,在人群中寻找你的身影成为我最喜欢干的事。有时候就那样远远地看着你,我就会高兴上一天。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你了。不过,我却对自己很没有信心,所以藏在心里是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我害怕说出之后我们会连朋友都没得做。是我胆小,我只能这样做一个傻瓜。时间慢慢的溜走,高一的生活也要结束了,我却选择了离开这个学校,因为我想去干我更想干的事情,而不是留在这里,枯燥无味的学习。而那样我们之间的距离便会更远。不过已经决定了离开,我就不会后悔,只是还是会对你有淡淡的想念。最后一次收拾行李离开的时候,我看向窗外却看到了你在对着我坐的这辆车的玻璃整理你的发型,那自恋的样子,到现在我想起来还是不住的上扬我的嘴角。如果我不说,我想你永远不会知道,玻璃的另一边坐着我,在那静静地看着你。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你了。现在已经有一年了,你也已经高三毕业了,以前还会奢望自己会回学校看一下,现在我们却越走越远了。我会有意无意的点开你的空间,看一看你那一些些自恋的照片,那算是一种感情的寄托吧!如果,你看到了这篇文章,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是好笑还是沉默,还是别的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的我很开心,不过我还是喜欢你,不过我不会成为你的苦恼,我还是喜欢我们现在的距离,不远不近,可以偶尔聊个天,已经很好了。你有了心爱的人,我第一时间闪过的念头竟然是祝福,以前的我好像更多的是难过。时间真的是个奇怪的东西,我不是以前的那个小女生了。现在我懂得更多的是守护,守护着你就好……喜欢你,也让我学到了好多,希望以后我会遇到真正喜欢我疼爱我的那一个人。你也拥有你想守护一声的女生。初一:陈栋懋1200字以上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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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梦,那个人还是那个人,还是那样的笑,还是那样的画面。可是如今,那些都只是梦。那个女孩,那样纯真灿烂的笑容,那样清澈明亮的眼睛,或许再也看不到了吧。记忆里的她,永远都是活泼开朗的样子,那样充满活力的她,曾经触手可及的她现在却那么遥远,像风,永远也抓不住。雨后放晴,我倚着栏杆,温暖的阳光轻抚着我的脸庞,暖洋洋的,让人感觉格外的舒适,我趴在栏杆上昏昏欲睡。一双手轻轻的遮住了我的眼睛,她故作很深沉的声音说道:“猜猜我是谁?”我嘴角勾勒起一抹笑意。也学着她的腔调:“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吗?你不就是我常说的猪吗?”说完后我夸张的大笑了几声,她气急的说:“你才是猪。”我不反驳,只是笑笑,然后又趴在栏杆上继续睡觉。她抱怨了几句,也学着我的样子,挑了个阳光充足的地方睡起觉来。我抬抬头,仔细的看着旁边的她。一头利落乌黑的短发,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一张薄薄的嘴唇,还有耳朵上那异常明亮的耳钉,太阳光反射在那枚耳钉上,熠熠生辉,显得有些刺眼,我不得不收回了我的视线。漫不经心地道:“你下学期还在这读吗?”她眼睛里闪烁的光亮让我有些捉摸不定。“也许吧,也有可能不在这读书了。”她的话让我有些沮丧,一时间倒没了言辞,就沉默了下来。她似乎也感觉到了我的变化,轻轻的道。要是我不在这读了,你会怪我吗?我扯着嘴角牵强的笑,怎么会呢,不管你做什么样的选择,我都会尊重你。场面冷清了下来,有些微妙的东西似乎在改变着什么。回家的时候,眼角有些微微的湿润。也许是她的话让我感到失落,亦或是我感觉到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正在一点点的被改变,让我觉得难过,无法适从。记忆里,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沉默的画面,微妙的气氛,甚至是最后道别时那一句冷漠的再见都让我太过遗憾。我记得那天晚上的时候,变了天,外面下着很大的雨。不禁的有些埋怨,这天,怎么说变就变。黑漆漆的天空,让人十分压抑。终于,那个寒假的一天。还是跟那天一样的天气。雨后放着晴。我正悠闲的听着音乐,享受着阳光的洗礼。一条信息跃进了我的视线:对不起,我想我没法回来给你过生日了,你在那里一定要好好的。我有一瞬间的恍惚,仿若回到了几个月前的日子。“你过生日的时候,我一定要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好啊,说好了哦。”“恩,风雨无阻,一定。”恩。“简短却又温馨的对话。我记得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被她狠狠地感动了一把,在心里默念,有这样的朋友,此生何求。可是如今,那个承诺像泡泡一样,轻轻一碰就碎了,让人来不及防备,泡泡就像风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几声清脆的鸟鸣唤醒了我的思绪。那一天,我出奇的没有嚎嚎大哭,只是一个人安静的流着泪。耳机里还放着那首goodbuy。世界似乎都静止了,只有音乐还在耳畔回响着。拿着手机的手有些微微的欤颤抖,我紧咬着嘴唇,眼泪流到了唇边,滑进了嘴里。是苦涩的,还有一点咸味。心里仿佛有什么被掏空了,甚至有种感觉,心脏有一秒钟的停止。不知道那样算不算得上撕心裂肺,只知道很疼很疼,疼到窒息。我哽咽着说不出话来,良久,才断断续续的说出一句话:没关系……我……说过……我会尊重……你的选择。我想,大概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雨后放晴的午后吧,因为有些痛,真的让我刻骨铭心。之后,我给她打电话,她不是不接就是匆匆聊几句就挂了。我潜意识的感觉到我们已经不是当初那阴影不离的朋友了。难过的同时竟然有着一丝丝的舒坦。因为我真正的懂得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句话的含义。慢慢的我开始释怀,把那份曾经带给我无数幸福无伤痛的友谊深深地埋在了心底,就让它这样沉淀下去。从那之后,她的头像再没亮过,手机号码也换了,我们再没有联系。直到一年后的那个春天,我无意间在群里看到她的消息。我一时间有些激动,后来才知道原来她早已换了qq号,而我的分组里也早就有了她的角落,只是我却一直不知道。我感觉有些可笑,但我还是很激动的让那个久违的她打着招呼,但她似乎没有为我们的重逢而感到喜悦。我有些迷茫,叹了一句:人总是归会变的。虽然在心里有些埋怨她这么久都不跟我联系,仔细想想,我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一定要联系我呢。有些自嘲的笑了笑,没了多大的情绪,对于这份友谊,我已经变得有些麻木。映入我的眼帘。看着那些趣事不禁的笑了笑。一行小字很清晰的写在一旁:为什么我总是和她吵架,我真的不想这样。我记起了一些事,那时候的我们有一段日子是经常吵架的,那是一段不愉快的日子。后面的话让我沉默了下来。”今天我又和她吵架了,明明只是一些小事,我们却面红耳赤的对峙着……“后面有很多关于我们之间的故事,看完之后,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情。轻轻的对着天空说了一句:“我们都是多愁善感的人儿。”我把日志本小心的放在抽屉里,轻轻的抚了抚它的封面,然后永远的关上了那个抽屉,至今都没在打开。是什么,来的悄无声息,走的不留痕迹,却激起所有色彩的轻舞飞扬?是什么,走的不留痕迹,来得悄无声息,可留下穿越一季的倾城歌唱?是什么,轻轻的来了,又悄悄地走了,在银装素裹的季节留下飘扬的白雪?是什么,悄悄地走了,又轻轻的来了,为孤独的女孩带来真诚的友谊?我想,大概是那份情,那个梦吧。初三:贺玉琴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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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个人_1200字风,呼啸而过,一个劲往地铁口里钻,虽然不很冷,但没什么人。一个女孩站在扶梯上,她的灰色围巾轻轻搭在白色的长风衣前,手臂自然下坠,有些宽的袖口微微遮住手,肩挎粉书包。灰色无点缀的长裤,也稍稍盖住黑色运动鞋。她双眸不大却透亮,0。鼻子嘴不紧不松按在脸上,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美中不足的是,她戴眼镜。她回忆:放学了。刚才,她和一个同学一起乘地铁回家,在同一站下车,但她出“C”口,那同学的妈妈通过电话告诉他出“D”口。终于各奔东西了……想到这,她轻轻笑了:“独行侠就是独行侠,虽然形单影只吧,还挺爽……”就在她要踏出地铁口的时候,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小朋友,等一下,过来一下,小朋友!”女孩立刻警惕起来:是不是坏人?!又稍一偏脸,她瞳孔放大了——陌生男人。喜怒不形于色的她,表面很镇定,心里却有些乱了,来不及多想,她用0。5秒快速想:先别管是不是坏人了—他要是坏人,还能容我搭话?!那就……跑!摆在她面前的有一条直行的大路,一条得拐弯的小路。她往前瞟一眼,想:虽然大路能回家,但是,周围的人太少,他容易跟上我——不行……来不及多想了,她又瞄了一眼陌生男子,他因为自己速度太快,还没有要追的意思。她转身向右抬脚便走,嘴角泛出一丝冷笑,喃喃道:“你要能找到我,我就改姓。”刚转过地铁口壁,一双黑色运动鞋就迅速蹬起来,围巾也飘起来,粉书包随着步伐一颠一颠地,短短的15米,应该已有刘翔的速度吧……也巧,在地铁口后面停了一辆吉普车,女孩挑挑眉,笑了:“天助我也!”接着,她像007一样侧身于地铁壁,向外望——外人看不见她,但她能把一切,默默尽收眼底:空空的便道前,那陌生男子只往这边找了几步,就回去了。女孩甩甩刘海儿,想:这就不追了?!也太不敬业了……诶?他要是再出来呢……再看看吧!1分钟,地铁口里指出来了几个妇女;2分钟,依然没有“熟悉”的身影;3分钟,地铁口没有刷新刚才的记录,她现在有点想笑——是谁逮谁啊?应该没人了……回家吧!她悄悄想。可她一抬头,差点叫出声来“?!”原来,小路上也有两个分支,一条是小胡同,一条是离家越来越远的大路了!而她的对面,则是一家“长河永和”餐厅。“啧……麻烦了……”女孩一声轻叹。她想:小胡同是能到家,但我够呛能走回去,绕里面更麻烦……当看到长河永和餐厅之大时,她眼前灵光一闪:去餐厅行不行啊?可小小几步,却好似有万里之遥。“被发现了怎么办?”“那你还回不回家啊?”“可,被发现了,说不定一辈子会毁在这几步呢!”“不都看半天了,没人!”女孩心里原本安静的天使与恶魔,第一次吵起了架。女孩推推眼镜,拿出手机刚想给父母打电话,想:稍等,如果我再打电话,被发现怎么办?这么远呢,不会吧……哦,对,我还要等他们呢……保险起见,去餐厅吧!“快!跑!”她现在真的希望自己有轻功。“嘶——有人!”她心一缩,“吓死我了,是个女的啊!”推开餐厅门,她小舒一口气。不顾服务员的问候,找了一个最隐蔽的地方坐下,拨通了父母电话……回家后,妈妈听完她的讲述,乐个不停——原来那“坏人”是和她一起回家的同学的爸爸!刚才,女孩的同学听错了,他也应出“C”口。同学的爸爸见只有女孩出来了,就想问问她,又不知道女孩叫什么,女孩误会了。见她没影了,马上给妻子打电话,而他妻子立刻通知了女孩妈妈。听完真相后,她也顾不得为那一场虚惊庆幸,而是在苦苦思索,以后怎么面对那同学和他家长……这个主角“她”,我认识,熟识,只要我回头看看——在一个叫“岁月”的河滩上留下的脚印就能想起那个与世无争、喜怒不形于色又爱思考的警惕冷静的独行侠—我。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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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瞧那个人作文本文是关于的文章,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范文一:瞧!我们这帮子人在我们班,那可是卧虎藏龙,这帮子人可谓各有千秋。先介绍我们班的“小霸王”——李柯,那可是叱咤风云的人物,你要敢动他一下,嘿嘿!快逃吧,否则你的死期到啦。再说我们班的“球王”——付桢,篮球场上,他用他英俊潇洒的风姿吸引拉许多球迷。“好球”“三分”场上呐喊起来。每次篮球赛都是他带领队员们“上场冲杀”我们班的“天才”——陈诗洁,那可是远近闻名的人物,自从他来到我们班我们可就“失宠”啦,每次一~二名都被她包揽,不过她也为我们班争夺拉许多荣誉。大家都挺佩服他的。哎哟,桌子拍的震天响。几个人从“野蛮班长”——文滔手中“落荒而逃”,连我们班的“小霸王”也被她管的服服帖帖的。瞧,“小霸王”又闯祸啦。我们去看看“野蛮班长”怎么处理吧!“李柯阿李柯,君子动口不动手,他只是说拉你两句,你怎么能打他呢?还不向她道歉。”“小霸王”自知理亏道啦谦。赶快跑啦。瞧!咱们这帮子人,有时让你伤心,有时让你快乐。令人哭笑不得,但正是有了他们,这个大家庭才丰富多彩。范文二:瞧我这个人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闪光点,世上,我最了解的人是自己,最知根知底的人是自己,我是个怎样的人呢?父母说我责任心强,老师说我善解人意,同学说我乐于助人,朋友说我心地善良······有时,我也在想,我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我很喜欢小动物,尤其是小狗,我对小动物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有一次,我骑车上学,险些撞到一只小狗,我赶忙下车查看,确认小狗无碍时,我才放心离去。瞧我这个人,还挺有爱心嘛!我有一个广阔的胸怀,有一次,妈妈不经意间把我的辛勤劳作扔进了垃圾桶,我虽心中有怒,但以不知者不罪宽恕了她。瞧我这个人,还挺豁达嘛!我乐于助人,同学们有不懂的地方总是找我探讨,我总是不厌其烦为他们讲解。有一次,同桌有道题总是不理解,与其他同学争执了一番还是似懂非懂,最后我只好出马为她指点迷津,她终于豁然开朗,明白了其中奥妙。瞧我这个人,还是热心肠呢!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对童话故事更是情有独钟,看了不知多少次,但总是百看不厌,每一次都能给我不同的体会。瞧我这个人,还有浓厚的读书兴趣呢!瞧我这个人:有爱心、心胸豁达、热心肠、有着丰富的兴趣。有时,我还挺佩服自己的。瞧我这个人,自我感觉还是不错的。我并不会在意别人怎样看我,我只求问心无愧。范文三:瞧那小子瞧那小子,他有一个胖乎乎的脸蛋上总是洋溢着笑容。他笑的时候,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露出稍黄的牙齿。全班同学都会被他的笑声所影响,我们的老师还说他的笑声可以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呢。瞧那小子,他上课虽然没有积极举手发言,但还是有认真听讲。虽然他的成绩不是全班第一,但也处在前几名。而且那小子从来没有过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念头,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是全班第一。瞧那小子,他人缘很好,几乎跟每个同学都谈得来,大家都特别喜欢他。当然下课有空.时,也喜欢一个人看看窗外,有是还会念念诗。瞧那小子,他是学校的学生干部,对待下级学生干部都是和蔼可亲的。虽然,他有时也会因为扣分条不够用或者因没抓住违纪学生而发愁,虽然他也会因上级学生干部的训斥而郁闷,但那都是少数的。瞧那小子,虽然作业字写的有点乱,但每次都是按时完成,虽然他的作业算不上什么优秀作业,但都是认真去做的,绝不是应付了事。我相信那小子,他一定会努力改正缺点,继续保持优点的。对,没错,那小子就是我,你们猜到了吗?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