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900字

难忘

900字 初一 散文

春雨绵绵,纯洁晶莹,默默地滋润着小草,温柔地洗涤着绿叶,无声地孕育着正在绽放的桃李。  

人生漫漫旅途,擦肩而过多少人。有的早已淡忘,唯独他,铭刻在我的记忆中,难以忘怀。难忘他的严谨治学,难忘他的严厉无声,难忘他的谆谆教诲,难忘的太多太多……

难忘·那盏灯

记忆中,他给我的感觉,总是那样兢兢业业,那样一丝不苟,那样恪尽职守。在他的心中,学生永远是第一位的。那些扣人心弦的电视剧、精彩刺激的电脑游戏,在他的世界中,没有一丝一毫的缘分。他总是在晨露里迎接黎明,晚风中送走夕阳,斗室彻夜灯光。那盏台灯,陪伴着他度过了多少个深夜;那盏台灯,给他刻下了多少道皱纹;那盏台灯,给他增添了多少根白发。灯下的他,胸前一堆高高的作业本,戴着眼镜的他盯着作业本,手中的红笔不停地摇晃着,他时而停笔思索,时而翻阅资料,时而又奋笔疾书。空空的办公室,孤单的一个人,灯下的他,是那样的专心致志。

难忘·那眼神

不知为何,一直以来,我总会经常情不自禁地想起那眼神——严厉而锐利,如同透视般一下子看穿我的心。

那是在五年级的一堂语文课上,他正在讲台上滔滔不绝、热情洋溢地讲着。台下的同学们看到他把羊毛衫前后穿反,便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初,我并不在意,仍然聚精会神地听他讲课。可是,渐渐地,交流声越来越大,而他像什么也没看到一样,继续着他的讲述。而我却坚持不住了,最终加入了他们的行列。我和旁边同学正低头谈得甚欢时,突然所有声音戛然而止。我赶忙抬起头,却迎来他那严厉的目光。顿时,如同小偷被警察发现般,我做贼心虚地将头埋得很低,很低……霎那间,我羞愧得面红耳赤,我埋怨自己,责怪自己……

难忘·那教诲

当我烦恼时,他说:人生是一场棋,那棋手便是你自己,当你小心地把日趋减少的棋子放在最佳位置时,你已在无声的思索中长大。

当我遭受挫折情绪低落时,他说:人生是在大海中航行的一艘船,阳光明媚,风平浪静,固然让心旷神怡,但波涛汹涌,狂风暴雨何尝不让人别样情怀,精神振奋?

当我取得成绩沾沾自喜时,他说:不要为自己关上一扇门,这样你会看不到鲜花,听不到掌声,见不到彩虹。

这谆谆教诲,鞭策着、鼓舞着、激励着我一路前行。

敬爱的崔老师啊,如果没有您,我就不可能由毛毛虫蜕变成花蝴蝶;如果没有您,我就不会在人生的海洋中扬帆远航;如果没有您,我就不会将梦想的风筝放飞在广阔的天空;如果没有您,我就不会一步一步登上文学的圣殿。

崔老师啊,叫我怎么能忘记?

难忘“贝贝”

900字 初三 记叙文

我家的那只爱犬,名叫贝贝。

老家那地方有深山老林,林中有狼,听说,贝贝的爹就是只狼。那年贝贝的妈妈因耐不住寂寞钻进密林深处与狼“鬼混”,一不小心就生下了贝贝。

贝贝生性敏捷、剽悍,不乏其父辈习性。生气时龇牙咧嘴,凶相毕露,咄咄逼人,但因从小与人为伍,也就“认”人唯亲。每次我从县城上学回家时,是贝贝最高兴的时候,贝贝见到我就像见到久别重逢的亲人。这时,它就会远远地跑过来,两条后腿直立,两前腿趴在我胸前,头部紧紧贴在我的脖颈上,而每当此时我也会动情地拥抱贝贝。

可是贝贝有一个坏毛病很令人讨厌,那就是爱吃屎。这点坏毛病差一点使我6岁的弟弟丧命。

那年夏天的一个中午,小弟弟在家门口茅厕里拉屎,没等小弟弟抬起屁股,贝贝就迫不及待地钻了进去,结果,一下子把小弟弟拱进了五六尺深的茅坑。小弟弟在茅坑里乱扑腾,眼看着就要慢慢下沉,这下贝贝可就傻了眼,它先是围着茅坑狂奔不止,嗷嗷乱叫,继而把头伸进茅坑用嘴去叼小弟,但坑太深,几次险些滑进去都没叼住。这时,贝贝转身离开了茅厕跑回家,双掌猛抓家门且嗥叫不止。我妈开门后,贝贝猛扑过去咬住她的裤腿就往外拉。待妈把小弟从茅坑里捞出来时,小弟的耳、鼻、嘴、眼和全身都沾满了粪便。

妈看到小弟浑身污秽,刚穿的新衣服臭气熏天,而且差一点丧命,气就不打一处来,照着小弟弟的屁股就是几巴掌,而小弟弟哭叫着骂罪魁祸首贝贝。

贝贝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任凭小弟弟责骂和脚踢都蹲在地上一动不动。此后的几天里蛀贝贝看到小弟就躲,有时整天都不回家吃食,甚至夜不归宿,这令全家人颇感纳闷。

可是,我们家却出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那就是几乎每天早晨起床时就会发现门口有一两只野兔,有的身体还带着余温。野兔是小弟最爱吃的。

我们猜想这是贝贝叼回的野兔,事实上这确实是贝贝所为。贝贝这个有灵性的东西,它似乎是在“将功补过”。

此时正处于麦收季节,老家的麦季野兔特别多。大片的麦子割倒后,野兔就没有了藏身之地,只能钻到麦堆下躲起来。贝贝是逮兔的能手。夜里,它就跑到田野里'一个麦堆一个麦堆地找,一块地一块地地寻。野兔善跑,发现异常转眼间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但贝贝只要发现野兔就穷追不舍,且边追边发出狼一般的嗥叫,用不了几分钟野兔就会成为瓮中之鳖。贝贝捕到野兔从不自食,都一只只地叼回家,最多的一个晚上竟叼回家四只大野兔。

可是,后来,一连好几天既看不到贝贝叼回的野兔,也见不到贝贝的踪影,我们的心一下子都揪了起来,我们猜想贝贝肯定是出事了。事实上,贝贝的确是出事了,就在几天前,贝贝已经暴尸荒野。

原来,贝贝在田野里用嘴拱割下的麦堆去找野兔时,不巧惊动了一条毒蛇,毒蛇不偏不倚一口正咬在贝贝的鼻尖上。我们在山坳里找到贝贝时,发现贝贝的鼻子已经肿得像馒头一样大,蛇咬之处依旧清晰可见。

我们一家人把贝贝抬了回来,安葬在门前的小山坡上。那天,天阴沉沉的,下着蒙蒙细雨,我和小弟的眼睛都红红的。

从此,我家不再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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