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个人900字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9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新学期开始时,我们五年级拆成了六个班级。在新的大家庭里,我认识了好多新同学:积极的羽淇、机灵的琦昕、幽默的文婧、知识面广阔的刘彤、活泼可爱的雅雯……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们班的班长——李蓉龙!

当老师宣布蓉龙担任我们班的班长时,我有些嫉妒了:哼,那个剪着童花头的女孩,也敢来抢我长达四年的宝座——班长。她能有什么能力?刚开始,我一直把蓉龙当做我的敌人,总想趁时机夺回班长的桂冠。但是,自从老师让蓉龙成为我的同桌时,我便发现,蓉龙其实是个宰相——肚里能撑船!

那一次数学单元测试,班里静得连地上掉根针都听得一清二楚。我正专心致志地坐着试卷。突然,蓉龙用手捅了我一下,说:“王滢,你有三角尺吗?借我用一下!”我刚想拿起三角尺借她,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说蓉龙作弊。这样,老师说不定就会把她的班长之职撤掉,让我来当呢!说干就干,于是,我敞开嗓门,大声喊:“蓉龙作弊!”这时,班里像剧场里发现了一个捣乱分子似的,炸开了锅,有的说:“连班长也作弊呀!”有的说:“既然班长带头作弊,那我们也可以作弊了!”也有的说:“这个班长真不称职,趁早把她撤掉算了!”老师也走过来,说:“蓉龙,你身为班长,怎么可以作弊呢?你要以身作则,在同学们心中树立好榜样。下不为例,否则就撤你的班长之职!”听了老师的话,蓉龙低下了头,脸像熟透了的苹果一样红。而我,却暗暗高兴……

放学后,轮到我值日。可是,我的肚子却疼了起来,像孙悟空在我肚子里乱蹦乱跳似的。我的头上冒出了热汗,趴在桌子上,站不起来,可是,越趴着肚子越疼,难受极了,真想吐出来。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过来,一只小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她,就是李蓉龙。蓉龙温柔地对我说:“王滢,你怎么了?”我有气无力地回答:“我……我肚……肚子……疼。”听了我的话,蓉龙急忙让我先躺在桌子上,然后拿起我身边的扫把,和蔼地对我说:“王滢,你先休息一下,我帮你扫地吧!扫完我扶你回家。”咦,我下午那样陷害她,她居然不记仇,反而还帮我扫地。想到这里,我的脸像煮红的了河虾,愧疚极了!我带着歉意对蓉龙说:“蓉龙,下午考试的时候对不起了!”“哎,没事没事,那么一件小事,首先也是我的错,自己不带好学习的工具。”说完,蓉龙又低下头,认真地扫起地来。看着蓉龙在班级里那忙碌的身影,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自从那天开始,我对蓉龙的嫉妒消失了,对她产生了一种敬佩之情,敬佩她那么宽容。而且,我还和蓉龙成为了“铁姐妹”,形影不离。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蓉龙能把班级管理得更好、更和谐!

我最喜欢的一个古人

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也许他就像划破天际的一颗流星,闪耀着最耀眼的光芒,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来的时候,天地似乎被照亮了;他去的时候,日月星辰似乎都变得黯淡了。大汉的天空由于他的存在而绚烂夺目,虽然不知他去向何方,但人们永远不会忽视他所留下的痕迹。他就是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少年军事将领——霍去病。

霍去病生为奴子,长于绮罗,却从来不曾沉溺于富贵豪华,他将国家安危和建功立业放在一切之前。公元前121年,霍去病被任命为骠骑将军,独自率领精兵一万出征匈奴。这就是河西大战。

19岁的统帅霍去病不负众望,在千里大漠中闪电奔袭,打了一场漂亮的大迂回战。六天中他转战匈奴五部落,一路猛进,并在皋兰山与匈奴卢侯、折兰王打了一场硬碰硬的生死战。在此战中,霍去病惨胜,一万精兵仅余三千人。而匈奴更是损失惨重——卢侯王和折兰王都战死,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被俘虏,斩敌八千九百六十,匈奴休屠祭天金人也成了汉军的战利品。在这一场血与火的对战之后,汉王朝中再也没有人质疑少年霍去病的统军能力,他成为汉军中的一代军人楷模、尚武精神的化身。

霍去病不仅有其他十九岁少年没有的气魄和胆识,还有其他十九岁少年比不上的聪明才智,他用兵灵活,注重方略,不拘古法,勇猛果断,深得武帝的信任。他少言多行,从不说空话。武帝曾经想亲自教他孙武兵法,他回答道:“打仗应该随机应变,而且时势变易,古代的兵法已不合适了。”  谁能够在十九岁时让武帝如此的器重呢?是他——霍去病!

同年夏天,汉武帝决定乘胜追击,展开收复河西之战。

此战,霍去病成为汉军的统帅,而多年的老将李广等人只作为他的策应部队。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配合作战的公孙敖等常跑大漠的“老马”还不如两年前的长安公子霍去病,居然在大漠中迷了路,没有起到应有的助攻作用。而老将李广所部则被匈奴左贤王包围。霍去病遂再次孤军深入,并再次大胜。就在祁连山,霍去病所部斩敌共三万余人。

经此一役,匈奴不得不退到焉支山北,汉王朝收复了河西平原。曾经在汉王朝头上为所欲为、使汉朝人家破人亡无数的匈奴终于也唱出了哀歌:“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从此,汉军军威大振,而十九岁的霍去病更成了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河西之战结束后,汉武帝为了奖励霍去病的军功,在长安为他建了一座豪华的住宅。霍去病当即以铿锵豪迈的语言回答:“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不沉迷于富贵豪华,对国家忠心耿耿,霍去病用行动最好的诠释了自己所坚持的原则--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面对如此的诱惑,仍能从容淡定的拒绝,天下又有几人能如此?又有谁能在十九岁时有了这份心境?是他——霍去病!

霍去病是霍仲孺的私生子。其父未曾尽过一天当父亲的责任,但霍去病长大后,知道了父亲的事,有次任骠骑将军出征时顺道到了平阳,霍去病便命下属将霍仲孺请到休息的旅舍,跪拜道:“去病早先不知道自己是大人之子。”霍仲孺愧不敢应,匍匐叩头说:“老臣得托将军,此天力也。”随后,霍去病为霍仲孺置办田宅奴婢,并在领军归来后将同父异母的弟弟霍光带到长安栽培成材。这是多么大胸怀,有多少人,能够做的到忠孝两全?又有多少人能够在十九岁时就有了开阔的眼界,宽广的心胸,过人的胆识和气魄?是他——霍去病!

虽然少年将军霍去病并不是完人,他曾经射杀李敢,也曾经御下严峻,但是再严峻他仍然是军神,所有的士兵都向往成为他的部下,跟随他杀敌立功。他一生四次领兵正式出击匈奴,都以大胜回师,灭敌十一万,降敌四万,开疆拓土,战功比他的舅舅卫青还要壮观。对于整部世界军事史和中国史来说,霍去病是彪炳千秋的传奇。

战场上披坚执锐血气方刚。

点将封侯趁年少,他独身闯。

战火硝烟,少年乱箭中成长。

梦中铁马冰河来,血染朝阳。

杀气荡,刀剑无情命运无常。

匈奴未灭不言家,年少轻狂。

扫尽狼烟,气吞万里响四方。

当日冠军临翰海,热血满腔。

刀光剑影中他毕生的梦想,

追求不远处那胜利的曙光。

他剑长三尺靠匈奴血来擦亮,

不惧埋骨他乡哪怕青山荒凉。

马革裹尸又何必为他们悲伤,

好男儿无悔潇洒世间走一趟。

“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就是霍去病短暂而光辉的一生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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