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墨
已经夏末了
她卷起头发,凝望星空。
时间过得真快。一年了,它来到这个城镇一年了
她总是一个人看花开花谢,日出日落.
她说无所谓.
贰
“请问你需要些什么”在一家简陋的店里她遇见了球球.那时球球对她微微笑
“你,不开心阿.”她一本正经的说
球球略带惊讶的看着她,安静的说:“这你都发现了啊”
“你微笑也掩饰不了你不开心.”
她说话就是这样,从来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
“呵呵”球球笑了,笑弯了眉
她呆滞了,为什么要笑的这么开心?明明不开心..为什么!?
“为什么笑”她缓慢的开口
“因为笑的感觉很好阿”球球调皮的冲她吐了吐舌头...
她说.笨蛋.
叁
那天后,她总是有意无意的在那家店闲逛。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把球球当成了朋友。虽然球球也是在夏末认识的。
球球闲暇时会和她随便聊几句
“你就像一柄剑一样”球球诡异的笑笑
“恩!?”她面无表情。
“可是我很喜欢你”
她笑了,弯眉.
脸红
“你笑起来很漂亮的”带着几分玩味的口气说.
她说.我也喜欢你.
肆
“有礼物送给你额”球球顿了下.“把眼睛闭上”
“恩”她随意的应了声.注视着远方.马上就要中秋了
“给你”
“饿...什么啊”她瞪大眼睛向四周瞧了又瞧
“为你拾一束阳光,愿你永远幸福快乐”球球眯着眼睛笑,笑弯了眼
她愣了愣,小心翼翼的接过球球当然祝福.轻声道“谢谢”
笑,弯眉
.亦脸红.
她说.球球.名字很好听.
伍
“我.要走了,”球球很随意的说.
她惊讶.“为什么?”
球球没说话..半天.“我喜欢你.。”
“诶?”她微微一笑.
“
以后多笑吧,你笑起来很漂亮.”
“还是要走吗?”她抬了抬头.
“夜..很美很美.”球球没头没脑的突然来一句.
她低下头.偷偷咬了咬下嘴唇
她说..随缘..
六
球球走了.
她又是那样了.
一个人看花开花谢,日出日落.
她每天都会去球球的店..
现在球球的店是一个老婆婆的.
她在这打工.
她说这是思念球球的最好方式
七
她转头.看见了球球的脸.
球球笑着.
她含泪.却固执得要笑.
她说.这是她最满意的结局.
天使的泪
“?”安蓝儿先醒了过来。
“妹妹!妹妹!快醒醒啊!”
没有反应。
“紫儿,我要吃你的早餐啦!”
“粉儿,我要撕你的周杰伦海报啦!”
“什么!”紫儿和粉儿一起坐了起来。
安蓝儿无奈的摇着头“你们俩真是……
哎。”
“我们怎么会在这里?”粉儿望着周围,很是奇怪。
“我们,好像,昏了过去,然后,醒来,就,就,在这里啦。”紫儿慢慢的说。
“我们要想办法走出去!”三个公主真是一条心。
忽然,那个声音又响起了“公主们,别费力走出去了!”
“你是谁?”还是异口同声。
“哈哈…”伴着一阵狂笑,一个男人冲天而降。
“你,你,你,你……”公主们基本上吓坏了。
“知道我是谁吗?”那个男人先发话了。
公主们下的不敢说话了。
“我,就是大名鼎鼎的纳塞鲁!”
“你就是我们父王的弟弟纳塞鲁?”蓝儿渐渐不怕了。
“哈哈哈哈…~~”一阵冷笑。然后,他拍了拍手,一个女人手里抓着两个人,从峭壁下飞了上来。那俩个人已经昏迷了。
三个公主不由得一起叫了起来:
“父王!母后!”
“哈哈…~”
“不!你不是纳塞鲁!你是恶魔!”紫儿公主愤愤的说。
“紫儿公主,我就是纳塞鲁,你说对了,我就是恶魔!哈哈~~”
“哼!不知死活的家伙!我们就是恶魔!连我伊凡露卡也不认识吗?哈哈!”
他们的笑声在悬崖里回荡,对,这里就是悬崖。
“伊凡露卡!把国王和皇后推下去!”
“哈哈…~”
“不要啊!”三个公主一下都哭了出来,跑到悬崖边。
“公主们,别着急啊,马上就轮到你们了!”伊凡露卡猖狂的说道。
“伊凡露卡!快!把公主们也推下去!”
眼看伊凡露卡就要接近公主们了,忽然,一个身影晃过,拦在了公主们面前。
“想伤害公主?先过了我这关!”
“雅钦?”是雅钦,不过,此时的她,背后有一双大大的翅膀,长发披在肩上,非常美。
“恩?雅钦天使,你来想干嘛!”
天使?雅钦是天使?公主们惊讶级了。
“纳塞鲁,伊凡露卡,
你们别想伤害公主们!”雅钦对着俩个恶魔说。
“艾米艾里——魔法水晶——雅钦——雪!”
漫天的雪花,霎时间把大地全部覆盖住了,大雪遮住了雅钦和公主们。
“什么!”纳塞鲁还来不急想,便被大雪覆盖住了。
“哼!黑暗魔法!让大雪停住!”纳塞鲁和伊凡露卡同时使出了黑暗魔法,雪立刻消失了,可雅钦天使和公主们也不见了。
“啊——”公主们下的都不敢睁眼了,因为,她们飞在了天上,下面是茫茫的大地,不对,是一片小小的云——她们站在云上。前面是雅钦,还有一个小女孩。她们飞到一片空地,停下了。
“以轩,谢谢你!”雅钦对那个女孩说。
“没什么”叫以轩的女孩转过身来,对公主们说:“我叫以轩,我是云水晶天使!”
“对了,我是雪水晶天使!”雅钦也对着公主们说。
“天使?!”
本集完,请看下集:我是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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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墨此墨,亦素,亦稠此爱,亦纯,亦浓系一方暗暗的爱着一笔纯明的墨落墨于白纸之上萦纡于成长之中挥斥单纯的稚爱吮吸浓稠的慈爱润泽枯槁的心版攒聚翱翔的意气笔尖溢出的墨素而不淡墨中稠系的爱浓而不溺广西贺州市昭平中学高二:邱灵英100字 高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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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唱浅痕刚开始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家里已经来电了,但是却坚持着翻出纸和笔。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想回归一下那种已经有点疏远的感觉。站在窗前看着很久没有打理的书桌,还保持着考试前的模样,杂七杂八的书在两边堆得老高,课程的书和各种资料摆在中间。仔细想想,才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在桌子上写字了。于是,把所有的东西都扔到旁边,空出一小块地方坐了下来。突然锋利的回忆,突然模糊的眼睛——五月天《突然好想你》刚刚看了一本书,看到很多人的过往,忽然有些想念自己的从前。那时候,就算是每天需要很早很早到学校,也毫无怨言,只是很期待很欣喜地想,马上又能见到你们。就像很久以后的今天,想起那些熟悉的画面,听到那熟悉的旋律,还是会不禁扬起嘴角。也许,并不是每天黏在一起就是重要,并不是一段时间不说起就是遗忘。只要节奏响起,还是可以默契地跳到一起。临期末考试的时候,在暗暗的教室里听着经纬度,季风气候,商鞅变法的时候,经常可以看见门外的阳光打进来,在黑板上演绎成很唯美的剪影,很美丽。想把它留住,却只能用眼睛记录那一瞬。望了望周围,夕阳把大家都染得很憔悴,各自干着各自的事情,互不干涉。很多次没有来由地想到,我们只是一群没有想好去路的人群,偶然遇到了一起,便在同一个空间里生活了下来。有时候很幸运看到窗外有一两飞鸟掠过,想到一句话,大雁旅行为什么不带东西呢。低头笑笑,我也不知道。也许那样比较潇洒,想走了就飞离,谁都找不到了。好像我们,如果站着累了,就靠着你休息一会儿。如果靠着倦了,就站起离开。不需要理由,不需要痕迹。只是暂时的依靠而已。不需久留,不需不舍,不需留恋。有时候,天气冷了,风吹过时,还是有点想念你们为我的愤愤不平。想把它定义为幸福,即使那么短暂。逝水比喻时光荏苒,终於我们不再——五月天《后青春期的诗》看过书中描述的樱花,之所以那么美丽,是因为树根下面埋了很多尸体。而且,在即将零落的时候,也是它最灿烂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心情,不知道有什么感受。只记得想要取得一瞬间的美丽便牺牲很多很多,却在即将失去才知道珍惜。前几天看了以前的日记,发现那时候自己就已经懂得要珍惜,可是还是一直在失去,珍惜,到底是怎样去做。摩天轮在顶端时,就会幸福吗。可是也只有那么一刹,幸福又会为你驻足多久。很多人很久不见了,忘记了喜欢的一句话是什么,忘记了习惯的动作是什么,忘记了最后有没有说再见。现实的生活,实在没有所有小说中那么浮华,注定的就不管经历多少挫折,最后的结尾一定是,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也不会太过悲壮生死相依。我们都在一边忘记一边纪念一边遇见。之前多么重要,渐渐地还是走向了浅淡。我们终究是抵抗不过时间,如此强大。很想寻找到一种布料,可以永远不褪去鲜艳的颜色。很想找到一朵蔷薇,可以永远不失去华丽的光泽。脑海里有的一个画面,一座很古老的华丽大房子,有着很精致的花园和很高的庄严栅栏。外面是永开不败的带刺的花。生命是华丽错觉,时间是贼偷走一切——五月天《如烟》人的一生,忙忙碌碌,到底在寻找什么。听过甚多例子,前途和梦想,你选择哪一个。思考着为什么不能两全其美,为什么前途与梦想必须要分道扬长。却始终不会有答案,就像那如果不能相濡以沫也不能相忘于江湖该怎么办。说了句每个人都不一样。我们都要学会放弃,很多很多。我们都要学会坚持,很多很多。在这个多少种物质多少无可莫测融合的世界,那些矛盾,很多不知从何说起。有一段时间很喜欢安东尼的文字和一起的那些很简单很阳光的图画,自己试着去表现那种感觉。却怎么也不能满意。当作旁观者的时候,还是比较容易满足,置身于当中时,发现那么不轻易。最终只有放弃,你看,又是放弃,这果然是好好生存,必须学会的技能。总是不能预测着生活,前段时间看一个动画片,是讲赛车的,有一个人说,赛车时,不要总是看着车,而应该看着前面的路。就像抓这些小鸡,如果看到它跑到哪儿了再去抓,就永远会比他慢一步,所以,要预测它下一步会跑到哪里。如果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的未来,就永远不会有那些因为未测而发生的悲伤以及因为不知而发出的惊喜,生活会不会平静了很多,平静好吗。也许吧,在厌倦了惊喜也悲伤以后。有时候的确很渴望风平浪静。讨厌那些节奏太快的事情,以及突然的词语。而且,只要有预测,就可以不会后悔。不像看那些电影听那些歌曲,可以不停的倒退,快进,暂停,播放。或是写文字,悲伤时可以让一个人死去,快乐时又可以让他遇到一个仙子复活了。很好奇,如果自己的生活也变成一部电视剧,自己在观看时,会不会也觉得像那些片子一样可笑无趣。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真的很有哲理。看书时很喜欢一段话。难过的时候,请留下我一个人。难过的时候,请你们都不要理我。难过的时候,请你们都滚。我不知道这句话的作者,到底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了了这些话,甚至忘记了自己看完的感受。只是又想起那句歌词,最怕朋友突然的关心。难过的时候,来关心来安慰自己的人,在往后,一定会一直很记得很重要,可是,在历经很多场离别,或庞大或渺小,或惊天动地或平淡无奇,但是,终归是离去。怀念却看不到的感觉会更伤心,更伤心。或者,是不想让人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希望无论何时,都能够像在舞台上一样光彩照人一样坚强一样让人羡慕。或者,只是很单纯地拒绝别人的关心。繁华的世界,虚伪的世界,灿烂的世界,黑暗的世界,耀眼的世界,疯狂的世界,急速的世界。难过的时候,请不要安慰我。难过的时候,请你们快乐。难过的时候,请你们忘记我。我们练习微笑终于变成不敢哭的人——陈珊妮《我们》小王子忧伤时,只要把椅子移动几步就可以看到落日的余晖,有一天,他看了四十三次太阳下山。并不喜欢忧伤,却总是被事情触伤。不想看落日的余晖,那样只会越来越忧伤。在大雪中蹲下身,把头埋在双臂之中。到底在排斥些什么。有时候很认真很久很久地去端详一样东西,会觉得原来一直以为很熟悉的东西现在看起来却如此陌生,很想触摸很想重新认识很惧怕的感觉。那些失忆的人,也许忘记了痛苦挺坦然的,其实,也是悲哀,要重新认识一切,曾经伤害自己的一切,怎能说,就不会再次受伤,怎能说,还能再次用失忆来忘记。看到无光十色的舞台上的你,冷漠的侧脸,华丽的舞步,化成了无数少女的偶像。辛勤的老管家,望着终于开出灿烂繁花的玫瑰。我看到冰凉屏幕上,你终于说出的言语。真的,那时候忽然感觉挺陌生的。那些熟悉的往日,好像突然走得很远,很远。很久不见刚回来的朋友,在QQ上说着好久不见了见见一面吧。才有时间想想的确是很久不见了,于是答应着好啊。是什么太匆忙,让我们疏忽。没想到,还有人记得自己,即使不知以后是否会陌生,挺好的。喜欢天之痕时看过一句话,那是我一生中最美的时光,也是我们共度之时光。我的一生,一直在遇见了很多很重要的人,那些都是最美的时光,都是和你们,一起共度之时光。上次M在空间的留言说,妹妹,时间真的就这样流走了呢..你也长大好多了.从我认识你时的小学生成长为中学生了..生命中有好多人,就像过客⒈样,只出现在特定的时候,随即再也不见.但我们都要学会感恩,感谢他们曾经出现在我们的生命里..才认真地想,一直没有好好感谢你们,总是不知足地在离别时说原来你是这样的人,我终于看清了。现在只是觉得后悔,很想再有一次机会,好好感谢一次。其实,只要主角是我们,离别,也是一样的精彩。就像珍惜遇见一样,应该同样去珍惜我们的离别以及一切。你松开我的手,说明天开始各自寻找幸福的轮廓——罗美玲《为冬天写的诗》耳边是很悠扬的天之痕的音乐。还记得那时候,坐在教室的后面,我们在一起很认真地画了飞船,说好以后要一起去月亮上。还记得一起玩时,严肃地要Z在一张纸上签了很多很多名字,说等她出名了就要去卖。还记得在晚上,我们在各自的家里在电脑上看节目,用QQ讨论着那个很丑的是谁,以及那个谁谁谁好傻。不管现在如何,那些都是很美很美的回忆,很重要很重要的珍惜。就像你们一样,那么快乐,那么温馨。亲爱的你们,即使现在我们已经不在一起,或者我们现在依然在一起,很希望我们都幸福,很幸福很幸福。不要为了彼此而忧伤,如果那样,不如相忘。不要为了离别而忧伤,像小四说过的,我总是告诉自己,就算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即使很舍不得,即使很伤心,还是会很希望你能帅气地转过身离我而去,去寻找你自己的幸福。松开手,不代表遗弃,只是在必要时去寻找一些需要的东西,在某天,我们都会带着幸福,再次经历意外的相遇。想起一句话,很喜欢。如果可以,我希望在未来还能遇见你,你们,要知道即使是痛苦,我也从来没有后悔过。是的。真的。即使要一个人忍受着黑暗,很希望,你们可以在光明的地方,好好幸福。千山暮雪,不记来时路。第一次看见这句话便很喜欢,脑海里是大山间覆盖满了白雪。走过时留下的脚印,马上又被再次覆盖了不留下一点痕迹。看着夕阳下,拿上背包,跳上了一辆大巴,然后,驶向远方去寻找自己的幸福。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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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的“墨墨”“墨墨”是只流浪狗,是我和外婆去小区花园散步时,它从小区门栏下溜进来被我们捡回来的。当我们把它带回家里时,全家人都反对喂养这只流浪狗,可能是因为它当时太脏了。但我和外婆却对这只“墨墨”情有独钟,所以强行把它留下来了。最不讨人喜欢的“墨墨”除了我和外婆,对其他家人都很敌视,要么就吠他们几声,要么就爱理不理的。于是,在外婆和我的几个星期的精心照料下,“墨墨”从原来那黑不溜秋的黑毛变成了毛茸茸的灰毛。虽然变了样,但我们依旧管它叫“墨墨”。一次,外婆的喉咙咳得很厉害,接着就发烧了。医生说要留院观察。在这段时间里,“墨墨”一直寸步不离地陪着外婆。它变得特别懂事,从不乱叫,一直到外婆康复出院。几个月后,外婆得了癌症。于是,外婆就这样去世了。我们全家人都陷入悲伤之中。“墨墨”也不例外,它在那段时间不吃不喝,一声不吭,失去了以前的那种活泼、机灵。每次我把食物塞进它的嘴巴里时,它总是全部都吐出来。然后,它会趴在地上,忧伤地闭上那双忧郁的眼睛,发出一种我从未听过的无助和微弱的声音。好像在说:“小主人,是我不忠,我没资格再吃你们的东西了。”几天后,“墨墨”独自悄悄地出门就没有回来了。第二天我和朋友出去玩的时候,经过外婆经常去的老人中心的门栏上找到了“墨墨”。我连忙抱起它,它一动不动的,感觉到它是那么的冰冷、僵硬。后来,看老人中心的保安告诉我,“墨墨”昨天一直趴在老人中心的门栏上,死活不肯走。所以也只好让它趴在这里过一个晚上。原来,“墨墨”已经死了。在我的坚持下,不顾家人的反对,我独自把“墨墨”埋在了郊外。我想:“墨墨”不会再没人爱了,这样一只忠诚的狗,它的主人将永远将爱放在它身上。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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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2)我买了两瓶墨水。深紫色的那瓶被命名为“紫式部”,颜色稍微淡点的被命名为“山葡萄”。奇怪的名字。这是我对两瓶墨水的第一印象。这两瓶墨水对于没有艺术细胞与文艺细胞的我来说,令我扑朔迷离----这可能就是吸引我的地方。这两种颜色并无多大差别,却给人以一种深邃迷离之感。小巧的瓶里装着这种深邃迷离的液体,瓶底铺着一层流金----五块钱倒挺划算。按照上面的使用步骤,摇晃使金粉散开,散开的金粉让我联想到了“纸醉金迷”的意向。可没有玻璃笔的我只好扭开瓶盖,用指尖轻轻蘸取,随后便在纸上如蜻蜓点水般的点了一下,便静静地看着墨水在纸上晕开,最终在纸的另一面看见墨稍稍浸出且干燥才断定:墨快干了。这时我才拿起纸来仔细端详,名为“紫式部”的颜色内敛,深沉,很符合我现在的性格特点,但“山葡萄”的颜色却相比于“紫式部”来说却更加绚烂----这可能是流金附和在上面的缘故。但不可否定的是,这种紫中带红的色彩给人以一种“生于阴影,却仍向往光明”的感觉----起码我是这么理解的。虽然从颜色上来看,我更偏向于“紫式部”的深沉内敛,但平心而论,我所向往的其实是在“内敛深沉中仍然存在着别人不经意间忽略的那一丝淡红”的山葡萄。或许正是因为我向往光明,所以在感情上更偏向于后者吧!不知不觉间,日暮西斜,但我的心情大好。拉开窗帘,让夕阳的余晖洒落在已干了的两滩墨水上,我沉醉其中,嘴角不禁仰起一个弧度。就这样发呆了许久,突然想起手上的的墨水还没洗掉,走进厕所洗手,却只抹除了一点点印记。望向窗外,夜已深了。“就这样吧。”我伸了个懒腰,倒在床上,看着手上微微发红的印记,幻化成一粒朱砂痣,随着指尖,进入我的梦里。夜深,今夜星河灿烂。65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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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香墨香我从小就在学书法,至今学了6年之久,我在这6年之中,勤奋努力,每天的一个小时练字让我爱上了书法。而在这些年里,让我更加由衷地爱上书法,有一个人的功劳,是绝对不能缺的,他,就是我的老书童----爷爷。一开始,我要学习书法时,爷爷是最最最支持的,哎,这支持可不光是嘴上说说的,为什么呢?接下来,你就知道了。每天回家,爷爷总是会带着一身淡淡的墨香在门口迎接我,唤我去写字,我进入小房间后,他又忙来忙去,急吼吼地摆这摆那。我看着爷爷那忙碌的身影,心中总是暖暖的,而这股暖流总会蔓延到我体内的每一个角落,把我一天的疲惫感尽数蚕食。一天,我从书法兴趣班回到家,开心得不得了!爸爸问我:“呦,什么事儿开心成这样?看看,都成一朵花儿了!”我兴高采烈地大声说:“今天老师表扬我了!说我才学了一年多,字儿就写得比学了三年的哥哥姐姐们好!老师还把我写的字儿展示到外面的白板上了呢!”爷爷一言不发地听着,虽然没有说话,但脸上的笑容却比春天的明媚阳光还要灿烂。高兴的气氛持续了一会儿,爷爷说:“这种被老师表扬的事儿,高兴么是要高兴的,但是不能骄傲自满啊!”我朝爷爷做了个鬼脸,便跑回了自己的房间里。大概是因为受到老师的表扬,我更加努力的练习,每天练字的时间从一个小时增加到一个半小时。在这段时间里,爷爷一丝不苟的站在我的身边,伴随着我,度过了一个个带着墨香的春夏秋冬……六年过去了,我成了书法老师的得意门生,一手厚重的隶书,一手飘逸的行书,一手隽秀的楷书……其中楷书我几乎可以算得上是炉火纯青了。我爱这股淡淡的墨香,更爱给我墨香的爷爷!65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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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墨淡了青春,末了年华,散了泪水。流星划过,紧紧抓住,不再放手。———题记走在雨中的街道上,初春的雨点淅淅沥沥,落在刚刚见绿的树枝上,几滴冰凉的雨点汇集在一起,然后顺着叶尖儿滴落下来,落在我那颗迷茫的心上。蓦地,心里起了一层雾,那雾越来越浓,笼罩了我的心我的身也模糊了我的眼。蒙蒙细雨,像轻纱般飘扬。看着身旁经过的少男少女的笑颜,想必他们一定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梦。我的梦,你究竟在何方?雨还在下,眼前o一片,心灵中的那层雾在我眼前肆无忌惮地缭绕着,张牙舞爪,令人望而生畏。不敢前进,害怕前面是一片汪洋,害怕跌入下去后,再也爬不起来。那些浓浓的雾,如铁牢一般,死死扣住,于是,一把锁,轻轻锁住了少女的青春,少女的梦。烟雨蒙蒙,前方的路若隐若现,看着那些丝丝雨点从我眼前划过,不留任何痕迹,那丝丝清澈的雨水儿始终不肯落在我的脸上,如流星般一划而过,即便思念,也不再从前。看着看着,心乱了,雾更猖狂了,却有了丝丝悔悟。又一滴雨点儿从我眼前划过,然后坠落,我猛地用手接住,“咔”,一把锁打开的声音在心灵中久久飘荡着,那把锁蓦然消失。心灵中的那层层五停止了猖狂,凝聚在空中。我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又深深地低下了头,悔悟着:其实“梦”早已寻在手中,不过是没有紧紧抓住,在不经意中遗漏了。于是,一个个“梦”在天际中同流星一掠而过,从未珍惜。突然,那层雾愈来愈浓,把我紧紧围住,然后将我提到半空中,伸出死神般的手,死死地卡住我的喉咙,我奋力地挣扎着,想要摆脱,却发现自己已变成一堆白骨,化着一缕青烟,随着那些浓雾一点点的消失。是的,以前的那个我已经死了,现在的我已悔悟,寻得了梦,并死死地抓住,不再放手。现在的心灵是一片澄澈,在心灵的最高处,有一个梦,一半是太阳,贮满了希望之情;一半是月亮,散发着柔柔的光。我笑了,疯狂地奔跑在雨中,欢笑着,狂奔着。我的梦,永远的梦,永恒的梦……6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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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路他踏出那扇散发着陈年腐味的朱红大门时,左手的袖尖轻轻拂过那朱漆已然脱落了的大门,激起千万粒的细小尘埃。他是要走了。“滚滚滚!”身后传来一阵催促的声音,刺耳的盘旋在他的耳边。他快走了两步,转过身去便看到那声音的主人的脸——带着伤疤而显得更加凶恶。他是认识他的。在他还是这朱门了的主人的时候,那男人便天天来找他,一口一个“大人”地露出谄媚的嘴脸。可现在,他已不是那朱门宅第的主人了,看见的便只是这渐渐缩小,最后藏进门后的一小撮胡子而已了。“真的要离开了,从此便不再回来。”他想着抬起了左手轻轻弹去染上去的那一小片尘埃。转身,把那朱门甩在了身后。“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他仰着头,无所谓惧地大声叫喊,“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这样的感叹间,竟没发觉自己的嘴角早已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线,慢慢定格。当他踏上那青石小路,当他闻到那熟悉的花香,当他看到那林中盘旋而上的炊烟,他便愉快得像孩童一般的疯癫,又跳又蹦地跑进了花田,开心地唱起了年幼时的歌谣。也许是明晃晃的天空特别容易催眠,也许是困倦来得比平时都要早,总之他一躺进着花田的软床,就进入了一个冗长的梦境。醒来时已是暮色四合。他匆匆地往家里赶,想要把刚刚梦到的景象描绘下来。他走后,便留下了那一大片似血的夕阳。“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方摘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妻看到了案上的诗,忙问他:“这诗叫什么名字?”他看着他的妻答道:“归园田居。”妻听了落下一串清泪,化开了有他落款的地方,墨迹一圈一圈地扩散开去。那是后世的人们都熟悉的名字。他叫,陶渊明。650字 高三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