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羽的“人际关系”究竟有多糟
在《三国演义》中,关羽是一个极受赞扬的人物。
就如后来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评价的:“惟于关羽,特多好语,义勇之慨,时时如见矣。”但抛开诸多的赞誉不讲,关羽的骄横傲慢和刚愎自用,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或许是受了“桃园结义”这种特殊关系和历史背景的影响,在刘备属下的“五虎上将”中,关羽是唯一一个敢“耍大牌”的人物。很多时候,连张飞的觉悟都不如,亏得关羽还熟读《春秋》、《左传》。没办法,有刘备这么个“黑老大”罩着,诸葛亮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敢太过较真。
与张飞的“敬君子,轻小人”不同,关羽从来都是傲上而不辱下。对待部属极尽关爱,对待上级却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样子。在其眼中,只有刘备没有别人,即便是面对执掌生杀大权的诸葛亮,也不太放在眼里。因此,排兵布阵,面授机宜,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况,诸葛亮基本就是能不用则不用。而关羽的这种处事风格,看起来是刚正不阿,义气深重。但长此以往,总也逃脱了不顾大局的嫌疑。
赤壁之战,华容道上,关羽放走曹操,按军律当斩,但因了刘备与之同生共死的誓言,诸葛亮只能从轻发落。如此的教训,一般人可能会记上一辈子,两世为人,自当洗心革面。但关羽就是关羽,不仅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在以后的发展中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事实也是这样的,关羽在很多时候,的确是有些本末倒置、不顾大局了。
对待顶头上司诸葛亮是这样,对待同僚也表现得极不友好。镇守荆州的时候,当听说刚刚投降的马超英勇,就派义子关平前去对刘备说:“父亲知马超武艺过人,要入川来与孟起(马超字)比试高低”,如此意气用事,搞得刘备好不紧张。后来还是诸葛亮回信说马超不及关羽,关羽才“遂无入川之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本就不是一个单纯切磋武艺的问题,而是关羽的高傲心理在作祟。从另一个侧面,我们看到的不是关羽的大将风度,忠勇作风,而是目空一切、狂傲不羁。
当听说老将黄忠也被封为“五虎上将”,关羽同样表现出了太多的不快。
刘备做了汉中王,派费诗前往荆州授关羽大将军印。于是关羽就问是哪五虎将,当费诗说是“关、张、马、赵、黄”五人时,关羽却勃然大怒说:“翼德吾弟也,孟起世代名家,子龙系吾弟也:位于吾等,可也。黄忠何等人,也与吾同列?大丈夫终不与老兵同列。”遂不肯受印。其气量狭小,不能容人,可见一斑。也就是费诗,知道关羽性格,佯笑着说出了这样一番道理:“夫立王业者,所用非一人……汉中王与将军如同一体:将军即汉中王,汉中王即将军,可与同休戚共祸福,不宜计较官号之高下,爵禄之多寡也。”直到此时,关羽方才有所醒悟。
如果说关羽的这些行为只是表现在集团内部还好办。但千不该万不该,在面对和处理与东吴的军事外交上,关羽同样表现出了一以贯之的致命弱点。
庞统死于落凤坡,刘备急于让诸葛亮入川。将荆州交割于关羽的时候,诸葛亮曾反复交代,一定要联吴抗曹,才能保得荆州的平安。既然有此嘱托,事关重大,于公于私都应竭尽全力,并积极主动与东吴搞好关系,至少也不应树敌结仇。而关羽不仅不按原定方针办事,反而一再逞强,单刀赴会,擅离职守,耀武扬威。
更要命的是,关羽既不懂外交,更不懂权变。因为双方一水之隔,出于安全和长久考虑,孙权主动向关羽伸出了橄榄枝,提出让自己的儿子娶关羽的女儿,从此两家结成秦晋之好,共同抵抗曹操。按说这么一个绝妙的机会,千载难逢,关羽要是真能从大局出发,摒弃个人恩怨,就应该愉快答应。不料关羽一听竟然又是大怒,并说出了连普通人家都接受不了的狂言:“吾虎女,安肯嫁犬子耶!”不同意就算了,为什么一定要说那些侮辱人的话语呢。唯一的解释就是,关羽不仅缺少大局意识,而且还有个出口伤人的坏毛病。
至此,关羽与东吴的关系是越来越紧张。而孙权受此大辱,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收回荆州,生擒关羽。终于,好景不长,就在关羽天下舍我其谁、陶醉得失去理智的时候,东吴吕蒙却率兵白衣渡江,智取荆州。关羽败走麦城,被东吴生擒杀害。
现在的问题是:荆州危急,关羽应该就近求救。当时刘封、孟达就在离得最近的上庸关。出乎意料的是,当刘封接到廖化送来的求救信后,却因为关羽曾对自己被刘备收为义子之事多有异议而耿耿于怀,心存嫉恨。因此按兵不动,眼看着关羽一步步走向灭亡的深渊。固然,刘封公报私仇,见死不救,罪不容恕,但由此也足以见识关羽的人际现状。
后来民间常有大意失荆州的说法,其实并不客观。
之所以如此评价,不过就是为了维护关羽的忠义形象。而事实就是,正是由于关羽的傲慢自负和不识大体,才导致了荆州的最终丢失。换句话说,荆州之失,也正是这个缺点恶性发展的结果。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兴趣与成才:跟着兴趣走
兴趣与成才:跟着兴趣走
最重要的就是去做你真正想做的事情,跟着兴趣走。
——姚明
爱因斯坦有句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古人亦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之者。”兴趣对学习有着神奇的内驱动作用,能变无效为有效,化低效为高效。
在姚明小时候,姚明的父母并没有刻意鼓励他把篮球当作自己将来的事业,他们只是让姚明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他们希望小姚明和普通的孩子一样读书、上大学、找工作,然后找到自己的生活方式。但姚明最终还是选择了篮球。后来他发现自己真的非常热爱篮球。
姚明、姚明的父母和他当年的老师、教练以及小伙伴都说,其实刚开始他并不喜欢篮球,对当年的他来说,篮球只不过是一种游戏。姚明的父亲姚志源说,小时候,姚明和其他男孩子一样,喜欢枪,后来爱看书,尤其爱看地理方面的书。有一段时间还对考古发生了兴趣,再往后,喜欢做航模,他第一次在体工队拿了工资,就去买了航模回来自己做。再后来就喜欢打游戏机了。
在学习上,姚明的父母从来不逼迫姚明,而是以启发施展为主,重视培养他的兴趣。这种方式让姚明享受到了学习的乐趣。长大之后,每当有人问起他的童年,他都会说:“我是玩过来的,没人逼迫我学习。”其实,他所谓的玩就是读自己喜欢的书,研究所有自己好奇的东西。由于乐在其中,就好像在玩一样。
中国父母都命令孩子放学后学这学那——音乐、绘画、跳舞。孩子们没有选择的自由,父母说了算。姚明的母亲从不强迫姚明做此类的事,她让姚明尝试做自己喜欢的任何事。她只要求姚明不要做坏事,或者用错误的方式做事。
姚明直到9岁的时候,才开始对篮球有点兴趣。到12岁时,他已经非常喜欢篮球这项运动了。父母把他送到上海体育学院,他在那每天都要打几个小时的篮球。由于姚明住校,离家的路途比较遥远,这使得他有更多的时间打篮球,他对篮球越发专注了。
姚明最喜欢的球员有三个,他们是阿瑞维达司?萨博尼斯、哈基姆?奥拉朱旺和查尔斯?巴克利,姚明还坦言他曾用“萨博尼斯”作为网名。在姚明心目中,萨博尼斯是篮球中锋技术的教科书,“简直拥有了所有位置球员该有的技术”。萨博尼斯是姚明刚开始打球时的偶像。姚明喜欢萨博尼斯打球的方式——娴熟的运球,用不可思议的方式把球传给空位的队友,精准的中远距离投篮。每当他在场上时,他都会效仿他的偶像打球的方式。后来姚明很关注当时的休斯敦火箭。这支球队以另一个敏捷的大个子哈基姆?奥拉朱旺为首,1994和1995年连续两年赢得NBA的总冠军。姚明迷上了这支球队,也非常崇拜奥拉朱旺。这些都使姚明对篮球更感兴趣,也使他打球的动力更足。可见,兴趣对一个人的个性形成和发展、对一个人的生活和活动有巨大的作用。
兴趣是指个体以特定的事物、活动及人为对象,所产生的积极的和带有倾向性、选择性的态度和情绪。每个人都会对他感兴趣的事物给予优先注意和积极地探索,并表现出心驰神往。例如,姚明对篮球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所以才会关注篮球,才会为篮球倾注热情、付出努力;还例如有的人对美术感兴趣,他就会对各种油画、美展、摄影都会认真观赏、评点,对好的作品进行收藏、模仿。
兴趣不只是对事物的表面的关心,任何一种兴趣都是由于获得这方面的知识或参与这种活动而使人体验到情绪上的满足而产生的。例如,一个人对跳舞感兴趣,他就会主动地、积极寻找机会去参加,而且在跳舞时感到愉悦和放松,表现出积极而自觉自愿。
具体来说,兴趣对一个人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未来活动的准备作用。例如,对于一名学生来说,对化学感兴趣,就可能激励他积累各种化学知识,研究各种化学现象,为将来研究和从事化学方面的工作打基础,做准备。
其次,对正在进行的活动起推动作用。兴趣是一种具有浓厚情感的志趣活动,它可以使人集中精力去获得知识,并创造性地完成当前的活动。美国著名华人学者丁肇中教授就曾经深有感触地说:“任何科学研究,最重要的是要看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没有兴趣,换句话说,也就是有没有事业心,这不能有任何强迫。……比如搞物理实验,因为我有兴趣,我可以两天两夜、甚至三天三夜在实验室里,守在仪器旁,我急切地希望发现我所要探索的东西。”正是兴趣和事业心推动了丁教授所从事的科研工作,并使他获得巨大的成功。
最后,对活动的创造性态度的促进作用。兴趣会促使人深入钻研、创造性的工作和学习。就中学生来说,对一门课程感兴趣,会促使他刻苦钻研,并且进行创造性的思维,不仅会使他的学习成绩大大提高,而且会大大地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所以,人的兴趣不仅是在学习、活动中发生和发展起来的,而且又是认识和从事活动的巨大动力。姚明因对篮球的兴趣而成为伟大的球星,我们也一样能因为兴趣而成就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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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关羽艺术形象关羽,东汉末期的蜀国大将军,武艺高强,对蜀国忠心耿耿。他是刘备的二弟,以前是卖牛犊的,很想参军,可是没机会。自从和张飞,刘备结拜后,他次次勇猛立功,曾经“投靠“过曹操,在清华小路,他奉命要杀曹操时,因不忘曹操的多年恩情,便放了他,最后荆州被吴国占领,关羽也在逃亡时被捕了。他宁死不向吴国屈服,吴王孙权只好杀了他。这说明关羽是个精忠报国的骁勇将士,轻敌,大意是他致命的弱点。他只顾着收复土地,而中了敌人奸计,之后打得弹尽粮绝,越守城兵越少,他这时才醒悟过来,但有什么办法呢?忠义,骁勇自负大意在他身上共存,但也导致了他个人悲剧。但他的死是光荣的表明他一心向蜀,“一仆不伺二主”的光明磊落。250字 三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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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羽作文篇一:忠义典范——关羽《三国演义》中,有睿智的诸葛亮,有智勇双全的关羽,有粗中有细的张飞,有常胜将军赵云……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人是关羽。“千里走单骑”表现了关羽的忠。故事中,关羽为保护刘备家小,被迫向曹操投降。尽管曹操给了关羽很多东西,比如:丝绸、珠宝、金银、锦缎……还对关羽上马一提金,下马一提银。最后,连吕布的赤兔马都送给他了,关羽仍不动心,只是道了声谢,依然对刘备忠心耿耿。最后,他知道了刘备的下落,连忙离开了曹操。而吕布,收了点董卓的贿赂就认他为义父,帮他打天下。关羽在华容道又体现了他的义。他不忘曹操对他的旧情,这才使曹操逃过一劫。“水淹七军”又说明了关羽的智。于禁、庞德扎营山上,被关羽看上了机会。一晚,关羽打开水库,山上被水冲了,关羽坐着预先准备的小船,生擒了于禁、庞德。“单刀赴会”中,关羽又是勇敢的。面对鲁肃的鸿门宴,他毫不惧怕,装成喝醉酒的样子拿鲁肃当“保镖”,离开了东吴。篇二:关羽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显英雄。“神威能奋武,儒雅更知文。天日心如镜,春秋义薄云。”的确,关羽自始至终都不失一个英雄的本色。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麦城之战失利,关羽面临着心与血的生死抉择,以他的才能,一旦受降,富贵权力会一涌而至,“玉可碎不可损其白,竹可破不可毁其节”他背负着忠君的沧桑与巍峨,透着不尽的壮烈与苍凉,留给世人一个从容赴死的背影,赤诚,隽永。其实在当时,见风使舵已成气候,哪国强大就降哪国的亦不少见,像马超,姜维,张松……或许在当时会威名远扬,但当历史沉淀到今日,他们也就暗淡无光了。一臣侍二主可以长安乐,但关羽宁死不降,蜀国的耻辱就是关羽的耻辱,这时,体面的义无反顾是唯一的。因为,中国人不仅活在生命的百年里,还注重活在千年的历史中。余秋雨说过:“没有悲剧就没有悲壮,没有悲壮就没有崇高”关羽的悲剧,又蕴含着多少沧桑的感伤和无尽的苍凉!都说胜者为王,我却一直在心里称他为“失败了的英雄”,不管定语为何,他依然盈满炎黄脉搏的英雄本色。关羽,演绎了千年不变的精魂,演绎了荡气回肠的凝重。忠义永存,英雄无愧。篇三:我最喜欢的三国人物——关羽大家一定都看过《三国演义》这本书吧!其中我最敬佩的人就是关羽,为什么最敬佩他呢?因为我看了关于关羽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就是《刮骨疗伤》。这篇文章的大概内容是:关羽在攻打樊城时被一支毒箭射中了右臂,于是关平就四处寻医,来给关羽疗伤,关平把华佗找来了。当时,关羽正在和马良下棋,华佗对关羽说:“这是被弓箭射伤的,箭头有乌头毒药,已经参透到骨头里了,如果不赶快治疗,恐怕这条手臂就没有用了。一定要在一个安静的地方立一根柱子,上面吊着一个大圆环,请您将手臂穿在环中,用绳子紧紧捆住,还要用布蒙住您的头部。这样我才可以放心的为你治疗。我要用尖刀切开皮肉,一直切到骨头,再刮去骨头上的箭毒,最后用药敷上,用线缝好伤口。只有这样做,我才能保证您平安无事。”关羽爽朗的笑道:“这个,容易!还要用什么铁环啊?”于是关羽伸出手臂,让华佗马上动刀。华佗操起刀,切开皮肉,露出骨头,骨头已变青,看来中毒不浅,于是华佗就开始刮毒了。悉悉悉……只听见一阵阵刮刀声。不一会儿,华佗就把关羽治好了。关于最值得我学的就是他的勇气,竟然连肉切开了,也一声不吭,真厉害呀!篇四:我眼中的历史人物之关羽在众多历史人物中,我最喜欢三国演义里的关羽,我不但喜欢他武功高强性格豪爽,而且更喜欢他重情重义。关羽,五虎大将排名第一。字云长,河东解人。曾在汜水关前斩华雄,虎牢关前战吕布而闻名天下。被曹操拜为汉寿亭候,为曹操杀了袁绍名将颜良文丑,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后终于回到刘备身边。后攻曹仁于樊城,水淹七军收降曹操大将于禁杀宠德,让华佗为他刮骨疗伤威名远扬。但因骄傲轻敌,兵败麦城,终被孙权所杀,死时才五十八岁。在他的众多故事里,我最佩服和最喜欢的就是过五关斩六将。关羽为了护送两位嫂嫂去投奔刘备路过五个关口,每到一个关口都会有人阻止。先是到东岭,太守孔秀话不投机俩人便打了起来,关羽手起刀落,一刀将孔秀斩于马下;接下来是孟坦,韩福汜水关太守卞喜,王植、秦琪,关-的武功出神入化,能敌千军万马,一路上他过五关,杀死了六大将,这就是有名的过五关斩六将。我想关羽如果不骄傲轻敌,对自己严格些他应该是一位常胜将军。关羽的一生让敌人闻风丧胆,是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的侠义,更是后人敬仰的英雄!篇五:忠义之士——关羽他,是三国时期蜀国的五虎上将之一,是刘备的二弟。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当今武圣——关羽,关云长。《三国演义》中,关羽在走投无路时投奔过曹操,曹操用良马、黄金、布匹诱惑关羽,试图让关羽投奔自己,但这些都不能改变关羽对刘备的忠心。一有刘备的消息,他急忙骑上马,带着两位嫂嫂追寻刘备去了。五关六将阻挡关羽一行人,但这六人怎能挡得住关羽追随刘备的脚步?关羽手起刀落,过五关斩六将,找到了刘备。赤壁大战过后,曹操带着他的下属连夜赶回许昌,却在乌林口被赵云袭击,又被张飞赶杀一顿,最后在华容道遇见了关羽。此时,曹操的军队已经人数不多了,要杀曹操轻而易举。但关羽想到之前曹操有恩于自己,便放走了曹操。当今社会缺少的正是关羽的这种忠义。有些人见利忘义,见到了钱就什么事也不顾了,还有些人对他人对自己的恩情置之不理,还在别人需要帮助时袖手旁观,甚至落井下石。想想关羽,他对刘备赤胆忠心,所以,不管曹操对他多好,他都要回到刘备身边。曹操对自己也有恩,关羽重情重义,在曹操被困时放走了曹操。关羽,忠和义的化身。如果现在的人都像关羽这样忠义,那该多好啊!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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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究竟有多远回想大一时,她爱上一个男生。可是她却不能选择和他在一起,因为他有一个相恋多年的女友。他们虽然不在同一所大学,但关系一直很好。乔退缩了,把自己关在家中独自呆了三天,然后毅然决定断绝和他的联系,继续过她独来独往的生活。其实乔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直到他的出现,他关心她,了解她,给她温暖。可是他只是因为乔很孤独,很神秘,而且长得和他的女友相像,才接近她的。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说话是在开学第一天,乔独自一人在学校的小花园散步。她终于考上了大学,虽然不是什么名牌学府,但总算是所大学,也算对父母有了交代。坐在长凳上,乔开始憧憬她的大学生活。父母一再交代不许她交男朋友,不只是因为怕她受伤害,还因为怕她嫁到条件差的人家,将来受苦。想着想着乔便开心地笑起来。正巧当时有个男生从她身边走过。听到那银铃般悦耳的笑声,他便注意到了长凳上的女孩儿。为什么她会笑,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她会和自己的女友很相像。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走到了乔身旁。“你好,同学。”他主动与她打招呼。对于这个陌生人,乔本不想理他,但竟也不知为何地回应了他“你好。”“请问你是新生吗?你学什么专业?”“你怎么知道我是新生?”他的话勾起了乔的好奇心。 “不告诉你。”他竟坏坏地想逗她。其实在上大学前,他就听表哥说在大学里穿牛仔裤,T恤的女生一般都是新生。因为她们刚从高中出来,还不知道如何打扮自己。不过,他却没想到身边的女生不是不会打扮自己,而是因为她喜欢这种装扮的宽松自在的感觉。就这样他们认识了。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们竟然经常见到对方。乔也很奇怪,在这所不算小的大学里,他们还可以经常见面,是缘分吗?在慢慢地接触中,他们互相了解。他知道乔常常自己一个人,很孤独。乔知道他有一个在外校的女朋友,而且自己跟她很像,同时乔还知道自己爱上了他。因为这是一场无果的爱情,乔放弃了。可在他们失去联系三个月后,他又来到乔面前。他失恋了,女友跟另一个男生好了。因为她耐不住寂寞,禁不住诱惑。他在乔面前哭了,他说他很爱女友,可她却有了别人的孩子。乔心软了,在他面前,她的 心竟然不听自己的。乔像他的女友一样照顾他,关心他。后来,她才从他口中得知他知道乔爱上了他,而且他对乔也有好感,只因为他的女友,才和乔三个月没有联系。他向乔请求做他的女友,让他照顾她。乔同意了。有一次男生在朋友聚会中喝醉了,乔便把他送回家。乔在帮他清洗身上吐出的污物时,听见他口中唤着另一个人的名字。是他前女友的,他还想着她。乔哭了,直到现在他还忘不了她。乔失望极了,决定在第二天跟他分手。分手时,乔只说了句“我们不合适,分手吧!”就头也不回地走了。此后他不停地给乔打电话,发短信,问乔他哪里做错了,为什么回分手。乔只得换了手机,找了一个追她很久的男生做假男友,才让他死了心。然后乔的大学生活也平平淡淡地过完了。而那个假男友,连乔的手都没碰过。回想起以前的事,乔的心又痛了。她知道自己还爱着他,可他却在大学毕业后立刻结了婚。在上海乔过得并不是很辛苦,她开了一家花店。因为父母不想让女儿受苦,就给了她一笔钱,可乔却打了一张欠条,说是借他们的,以后一定还上。因为她不想再靠他们了。乔的花店不只卖普通的鲜花,还卖一种叫“分手玫瑰”的花,其实就是把鲜玫瑰用机器做了一下风干处理。乔常常会拿一把躺椅坐在花丛中享受甜蜜的滋味。“分手玫瑰”和鲜玫瑰一样好卖。因为每天都会有男士买鲜玫瑰给女友,也会有人买“分手玫瑰”给要被拒绝的一方。电话铃响了,乔接到的是一个女孩儿的电话。她想预定一束“分手玫瑰”给男友。女孩儿哭着说她现在人在机场,父母要她去美国留学。她不敢亲口对男友说分手,只有送一束“分手玫瑰”来表达。女孩儿说完男友的地址,就把电话挂断了。乔骑上踏板,来到男孩儿家中。男孩儿独自一人,开门后看到的是一束干枯的玫瑰花。 “你女友送的,她走了。”乔冷漠地说。“她去哪里了?为什么没有告诉我?这又是什么?”男孩急切地问。“我不知道。我只能告诉你这叫‘分手玫瑰’。我的任务完成了,我要走了。”乔流利地说完这句话,转身离开了。这种场面乔已经见惯了。分分合合,这就是爱情。乔已经不再相信它了。乔躺在花丛里正在睡午觉。“小姐,请问这花怎么卖?我想给母亲买,应该选什么花?”乔睁开眼,看到一个男人站在她身边。“送母亲要选康乃馨。”不知为何,乔竟温柔地回答他。“哦,谢谢。顺便问一下玫瑰花多少钱一束?”“要几支的?”“三支吧!一块儿包起来。”男人微笑着说。乔把包装好的玫瑰和康乃馨交给男人,可他却转手把玫瑰又给了乔。“送给你。”他继续保持微笑。“为什么要给我?”“因为我想。”男人转身离开花店。真是莫名其妙,乔想。 反正自己赚了钱,管他呢。可乔却没有把花放回花丛,而是找了个花瓶插起来。有人送花的感觉真好。以后每隔几天,男人都会光顾乔的花店,而且在买康乃馨的同时也会买三支玫瑰送给乔。慢慢地他们熟悉了。男人有一次问乔:“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姐却总是一个人,你不孤独吗?你就没有遇到一个爱你的人吗?”乔没有回答,只是发觉以前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没有了。或许真的是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吧!而她没有对男人说,只因为不愿再重提往事。男人很明智,知道乔不想说,也就没有再追问。有一天,男人对乔说:“你帮我一个忙,好吗?我妈因为我一直没有女友,开始忙着给我相亲了。我可不要去,所以请你冒充一下我的女友,好让她打消这个念头。”“为什么会是我?你身边应该有很多女士在排队吧?而且现在不是流行租女友吗?她们一定很漂亮。”“求你了,帮帮我。我觉得你最合适。” 男人一脸诚恳地请求她。“好吧!”乔最终还是心软了。“那我明天开车来接你。不许反悔哦!”听到乔同意了,男人开心地说。乔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真的很漂亮。平时不愿打扮,只是很随意地着装,可今天为了他,竟破天荒地化了淡妆,再套上一身淑女装,连自己都不敢承认是她了。男人看到乔,同样也是一脸惊讶。“好美”二字不自觉地从口中说出。“我妈一定很满意你这个未来儿媳。”男人微笑着说。“你也不差嘛,穿得也很正式。”乔听到男人夸她,很开心地说。“儿媳见婆婆当然是件很重要的事,而我这个男主角也不能失礼吧!”男人打趣说。一切进行得很顺利。见过他的母亲,吃完饭,男人送乔回家。路上男人说:“我妈问咱们什么时候结婚,我告诉她老人家下个月。”“什么?谁要和你结婚!别忘了,我可是假冒的。”乔有些意外地说。“可是我已经和我妈说好了。那怎么办?” 男人故作着急地问。“那。。。。。。咱们就只能照期举行婚礼呗!”乔调皮地回答。“我也是这样想的。”男人开心地说。婚后,乔才知道其实男人早就注意到她了,而且在暗中观察很久,知道她没有男友以后,才向乔发起了进攻。男人还希望乔不要再卖“分手玫瑰”,因为他想让乔知道爱情是甜蜜的,长久的,而且他们永远都不会分手。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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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究竟有多远这是一段关于友谊和永远的故事。我不想说我们究竟是如何相识,又是如何成为朋友的。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或许,这一切都叫做缘。曾经在一起哭过笑过吵过闹过,甚至有时还生气到不行说过“永远都不要再见。”但是,这个永远只能象征短短的一天。倩是在小学二年级才转到我们班的,她就住在在我家前面的第二栋楼房里,每天上学放学都能就见到。可我们真正成为好朋友,却在四年以后。她家不大宽裕,在吃穿方面,她总是很简朴,因此很多同学都会嘲笑她。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她一直都没有朋友——除了允。在同学们的嘲笑中,她一天天孤僻起来。放学以后,每当我和同学嬉闹着回家的时候,总能看到她一个人背着书包踩着被夕阳拉长的孤单的影子独自一人飞快地走回家——允回家并不走这条路。她总是走在我们前面,不肯停下。或许,这就是寂寞,直到六年级的时候。那一年,我和她成了朋友。或许,她的影子正是从那一年开始,才没有再那么孤单了——因为有了另一个影子的陪伴。同学们很不理解,让我离她远一点。她们说,她性格古怪。我笑笑,仍然我行我素:她不是性格古怪,那只不过是她脆弱的心灵的一层伪装罢了。茜,她住在我楼下,和我同校同一个年级。但不知道为什么,上上下下出出进进四年了我从没见过她——直到第四年的开学的那一天,我才知道她的名字:茜。或许是缘,她告诉我她一直都在学二胡;我在学小提琴,我们是同一个老师!就这样,我们慢慢熟悉起来。我们不在一个班——她在重点班呢。不过,那个时候的重点班,无非是多收些学费,任科老师安排好一点罢了。即使是这样,在重点班或许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我在学校当大队委,每当我有事找他们班长时,总是看到他们同学鄙夷的目光“她是普通班的!”他们都这样叫道。尽管我并不自卑,但是,心里还是觉得挺难受。而茜不这样,她总是那么可爱,单纯。在六年级的时候,学校要拆房子重盖教学楼,所以把六年级的学生转到实验中学去上课。这样一来,我们的家离学校就远了很多。茜比起同龄的孩子有些矮,属于小巧玲珑的那一种。她转学了,转到了城关小学。她说,她妈妈对她说“你长得比较矮,而实验中学里全是初中生、大孩子,妈妈怕你被人欺负;而且呢,我想,城关小学也比较近一些。”她有了新的班级,也有了新的朋友,我们就这样疏远了。一年的时间,真的能改变很多。比如,单纯的茜学会了骂人;比如,我和倩成了好朋友。或许我应该先介绍下萱,但我想,还是应该先把允介绍完了再说她。毕竟,在我们四个人的友谊中,她还是个局外人。和倩一样,允的家庭也不大宽裕。我想,或许这就是她们刚开始能成为好朋友的原因吧。或许是物以类聚,可能和允在一起,倩才不会感到自卑吧。但和倩不一样,允是个开朗的孩子。她经常哈哈大笑,但我还是能从她的笑中看到一种叫寂寞的东西。倩和允,两个同样寂寞的人,或许是想同对方互相依靠,来获取丝毫的温暖吧。至于我和她是如何熟悉起来的,似乎可以这样回答:因为她是我朋友的朋友。因为都是朋友的朋友,我、倩、茜、允,就这样走到了一起。允很爱看书,我们也一样,我至今还记得我们四个在台阶上一人拿一本书“埋头苦读”的情景,映着和煦的阳光,或许那一刻就是永远。剩下的,便是萱了。她是真正和我小学同学六年的人。说过的,物以类聚。因为我在小学时学习成绩还不错,所以我们几个学习差不多的女生经常在一起恶作剧。因为学习好,同学中便会多一点忌惮,老师呢,也会相对的包庇一些。这样,就让我们养成了骄傲的个性。但,萱,她是不属于这一行列的。所以,她便成了我们恶作剧的对象。那时或许是觉得有趣,我本并不愿意去愚弄她,但和我一起的那几个女生这样提议了,我便也会去参与。这些,我想她也知道。或许是因为我和善一些吧,她并不讨厌我,倒很乐意和我一起玩。她的表哥也住在我们的小区里,因此放假了她经常来找我玩。就这样,似乎也成了朋友。那时,就是那么单纯,谁也不会想到以后会发生什么。六年级的升学考试,出乎意料的来的很早。接着,便是分区划分初中。原本如果分区我应该去城关中学的,因为不甘,我和茜都参加了私立中学的招生考试——私立中学是我们这一片教学质量最好的初中。它其实是归属于实验中学的,说白了就是实验中学的重点班,但为了应付政策,才独立了出去。五天后,发榜了上,我在录取榜的第六位,而一直到尾都没看到茜的名字。城关小学的声誉一直都不是很好,我想,或许她是受了小学最后一年的影响才没能考上吧,因为招生考试的题目毕竟不是很难。就这样,只有我进了私立中学,而倩、茜、允都去了城关中学。我想,从此,我该寂寞了吧。她们都祝贺我。我却笑得苦涩,我想,或许她们也一样。我们都知道:进了城关,能考上重点高中的可能几乎微乎其微!倩和允也就算了,但是茜!我一直不理解她的妈妈为什么不让她进私立中学——或许这就是社会的腐败吧——私立中学正当录取的学生只有160人,但一个年级真正的学生人数却是320人。也就是说,还有一半的人是通过别的方式录取的。只要多出些钱,即使没考上也是能进这个学校的。萱,她在实验中学。应该说是和我同一个学校的吧。但是,实验中学的普通班,甚至还不如城关中学!另外,我还得提起另一个人,他叫浩。是和我一起学小提琴的,但比我高一个级别。小学时他和茜是同班,学习成绩很好,期末经常是年级第一。由于他的妈妈在城关中学当老师,而城关中学向来生源都很少。所以学校规定了该校教师的子女必须在城关中学读书,因此本来考上了私立中学的他也不得不放弃机会,到城关中学来当“鸡头”——在这里,他每次统考都是年级第一。因为学习好,便可以肆无忌惮。似乎已成了学生之间的法则——只要你学习好,犯了什么错都不会受惩罚。浩的学习很好,是骄傲的学生,是被老师同学们宠着的学生:他可以毫无顾虑地去骂人。他和茜到了初中又成了同班,就坐在茜的前面,有一次也不免骂了茜。茜很伤心,她在空间的日志上写了很长的一篇文章。我这才发现看似开朗单纯的她的内心其实是多么的自卑,还有脆弱。我想,或许是因为骂她的人是浩吧。因为浩学习好,她便更感到了自己的悲哀。我去安慰她,我说我帮她骂回去,她却说不要。似乎她觉得这一切都是应该的,她说,“你是学习好,你干什么都可以。但我不行,谁让我不如他呢?我活该!学习就是一切!你不了解我!”听到这句话,我发呆了很长时间……茜,我们是好朋友啊……永远都是啊……倩和允不知为什么,很长时间都没见到了。我的朋友,便只剩下了茜和萱。萱进了实验中学,她成了那边女生的头。一次双休,我们相约见了面。在一起聊了很长时间,才发现,我们竟成了两个世界的人!在她,最重要的不是学习,而是人际关系。她说,他们都在“混”!就是那种看谁不顺眼便去找人群殴一顿的“混”!她说,“必须要找到靠山,不然会被别人欺负的。而我现在,你看,谁也不敢欺负我!现在,我才发现小学的时候我是多么的笨!像个白痴一样的憨!以后,谁要欺负你,你就找我!”我纵然无语……在我们这边学生争分夺秒片刻不停地想多背一些重点知识的时候,他们却在不停地去讨好别人,然后利用关系去打架!两个世界,距离是那么的遥远……六年的时间,就是永远?这段时间,《又见一帘幽梦》正在热播,茜很喜欢看,我便也陪着她看。她说,“九月,如果我们是亲生姐妹,你一定是那个光彩照人的绿萍,而我只能是平凡如石头的紫菱。”当时,我只以为她是开玩笑,便笑笑过去了。茜疯狂地崇拜紫菱的扮演者张嘉倪,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在别人的身上去寻找自己的梦想”吧。有一天,她在日志里写到“我有一个朋友,她头脑好,学习棒,个子又高。我真的很崇拜她。我真的有点怀疑我和她是如何成为朋友的,或许,我和她的朋友只是表面上的名义上的关系……她就像《又见一帘幽梦》里的绿萍,而我只是那个石头紫菱,我只能活在她的阴影里……”我知道,她应该是在说我吧。我给她留言:“不要这样想好不好,除了你,我真的没有其他的朋友了。”等下一次我再来看的时候,她已经把那篇日志删除了。但是,我不知道,是否她也将心里的自卑和对我们友谊的怀疑一起删除了呢?八月即将结束,九月就要开始了。当阳光不再灼热,当树叶开始变黄,当大雁开始南归,当果实开始成熟。我们的永远,又会怎样呢?九月,是否真的就是一个丰收的季节?永远,究竟有多远……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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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你究竟有多远淡淡的夕阳在远方西下,飘渺的思念和空气一起哭泣,思念是苦涩的。美好的记忆重叠而起,风儿吹过,枝儿摇曳,成熟的相思无奈抖落一地。好想好想,此时此刻,在这唯美的秋夜里,踏着一缕月的柔光,随着风的脚步,追梦到天涯。远方,有多远,而我的心,又能达到怎样的远方。心飘忽着,没有落脚处。而我的远方,在哪里,让我可以能够以一颗朝圣者的心去朝拜她。一个没有远方的灵魂,是不是就是悲哀的?没有心灵的高处,是不是就应该平庸地活着?想起了你的好,点点滴滴的回忆在思绪中飘飞,心中的雨季可否看到你四季的阳光。星空依旧,此时此刻的你是否也在遗憾呢?就这样牵挂着,思念着,不知不觉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撩人的秋风再度轻轻触动了我心底那根柔软的弦。在这晚秋的季节,每一个长夜里都挂满了成熟的相思,每一轮明月都散发着丝丝柔情。很多时候都在想,心在咫尺,却无法抵达,很简单的一个幸福,却要等到地老天荒。这漫长的以后,思念陪着月圆多少次,心痛又该伴着月缺多少回。听着那一直听不厌倦的歌曲,一首一首又一首,每当我思念的时候,只有这样才能缓解我的情绪,此时,内心深处的孤独你可懂?远方,有美丽的风景,有片片漂浮的白云,于是心就轻盈地向那边飘去。独自依窗凝望,感受夜风的清凉。有时候,我真的很需要有那么一个懂我知我的人关心着我,能让我欢喜让我忧。人生的精彩与升华,也不会轻易地就找到他。我要用柔情萦绕你,用温暖陪伴你,与你在这温馨、梦幻般的美夜里相依相偎,向你诉说着我今生的那帘幽梦。站在凄凉的黄昏下,干净的空气、清凉的微风迎面扑来。阳光洒漫天空,片片温柔依稀可见,对你的思念在心中时而模糊时而清晰。秋风轻轻吹散一地的月光,孤寂的窗前,月影缠绵,我沉沉地坠入秋夜。月依旧很明,思念依旧很浓,可是心中的那份情啊,依然在远方。黄昏下,我把对你的思念寄予夜晚的第一颗星星——黄昏晓,让它替我送给你一阵清风,带去我的问候。每每凭窗,心念处,人无言,月无声,长长思念无尽头。曾经,谁在远方呼唤,如今,雁飞南去,只是秋歌一曲,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有些故事不需要讲完就猜想到结局,或许,我们是心灵相通的,一声叹息,挥别于那个不开花的季节。因为有你给予我的一池温暖,这颗飘荡的心,情愿为你靠岸。送给你一缕月光,映着我的思念;送给你一片白云,上面有我的牵挂;希望同在月光下的你,过得比我好。夜静风轻,长夜漫漫,独守一盏孤灯,唯有星月相伴。虽然远隔天涯,难以相见,但心中那份柔软的牵挂,让彼此之间想起来便感到温暖。漫漫红尘路上,有这份深爱真诚相伴,我的心再也不寂寞孤单。今夜,轻烟依旧萦绕在窗前,一轮明月遥挂天边,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月色,让人心思飘向远方……金秋的飘香,金秋的收获,在清冷中渐渐远去。山水迢迢唯有情相寄,一声轻轻地叹息,幽幽思念的无奈。夜里梦白昼在想,不知你在何方,我迷失了方向,哦,我的梦在远方!如洗的天空上,清澈透明,不染纤尘,白云飘过,悠悠荡荡。在这个落英缤纷,萧瑟凄凉的季节,阳光依旧明媚,虽然风儿有些寒凉,心却依然温暖如春,只因有你美好相伴。黄昏下,我把一张幸福的网留给你,将我的思念与祝福传送给你!今生,你的健康是我每天的期盼,我的快乐是看到你开心的笑脸,这就是我一生最大的心愿。人生有一种美,便是做一个有追求的旅人,那个美丽的远方,一直在心中曼妙地灵动着。我愿意享受这种带着甜蜜的寂寞,愿意找一片洁净清幽之地,默默地为你用情守候,一生一世守护你的幸福。美丽的晚秋,迈着轻盈的脚步,不知不觉已到来。秋风吹起片片金黄的叶儿,如翩翩起舞的蝴蝶,纷纷扬扬,飘飘洒洒,悠闲自在的为晚秋坚守着最后的美丽。星空中星光照亮荧屏,闪烁着缤纷绮丽的梦想,祝福你所有愿望都能实现!远在天边近在身旁,你的身影已刻留我在心上,时时刻刻都不能忘。思念绵绵,爱在彼此心间漫延。无论何时何方,你的红尘永远有我守望的目光。风雨兼程的人生路上能与你同行共勉,我已经没有什么遗憾,渴望这种唯美永远相伴。愿:这种刻骨铭心的爱恋能陪伴着我们走过每一个春夏秋冬,走过每一个季节轮回,也愿我们的人生就像这晚秋一样一片金黄。我们心有灵犀,却不能跨越隔山隔水的距离,我们情意相寄,却不能相约天长地久,我愿意与你遥遥相守,守候这份无期的情感。哪怕一辈子也去不到远方,我依然还会把你放在心上,这份情,虽然相隔遥远,但是它依然美丽,只要心中有一场美丽的梦,凝眸远方依然会是明媚的阳光,纵然是思念的泪水潸然落下,也绵长了相思的时光,我的心,依然还会守望那个远方……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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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羽的兵器之谜马上就到奥运了,我——贝贝,代表我们福娃来视察一下人类的准备绿色奥运的情况。首先,象征水和海洋的我,当然要去查看一下水的情况了。我来到珠江边,水明显比以前干净多了,可还是呈现出点点污浊。一条小鱼游过来,我看它好像很厌恶这里的环境,精神也很差,好像奄奄一息的样子,全身也出现了和水里的污浊般的黑斑。“你好,鱼儿,你为什么这么憔悴呢?”“贝贝,你不知道呀!原本我们鱼儿一族,在哪也可以自由自在的嬉戏。我原来的家在那边的工厂旁的一条小溪里,可自当工厂大批生产后,不断排出对水质有害,对人体鱼体有害的有毒物体后,他们不断地为我们的家换新衣服,时而绿,时而红,一会又为我的家穿上黑礼服,人来到那里都不禁捂住鼻子。我可怜的妹妹、妈妈、爸爸都死在那里了……呜……我好不容易逃了出来,我上阵子听说,人们已对广州佛山的主要江河进行排污、水质管理,便兴冲冲的来到这儿安家了......可……可是……这里的水质也不怎么适合我安家,可好像这边也没比这江更好水质的江河了。”小鱼呜咽着说。我想到上阵子看到的书上的内容:如果人5天不喝水,生命就会终止,水只是人的一部分,可水是鱼的全部啊!既然人5天不喝水,生命就会终止,何况是鱼呢?如果人喝到这样的水,难道他们会不生病、不生存吗?想到这里,我不禁气愤的说:“这帮人真可恶!”。“不,他们现在是知错就改了,他们正竭力把水弄清,还我们一个美丽的家园!”小鱼满怀希望的说道。“那你自己珍重了。”看来,我只好这样说了。其实,我国是个缺水国,每人占有的淡水量不足世界人均水量的1/4。我国供水不足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目前我国660多个城市,有390多个城市用水紧张,其中,一百多个城市严重缺水。现在,这些工厂还这么污染水质,真是太令人气愤了!然后,我去到书店、商店等地方,在这些地方,我都发现了每一个人都带环保袋或已用过的塑料袋,我觉得很奇怪,便在书店问了一个小朋友。“你好,小朋友,为什么你们每一个人都带环保袋或已用过的塑料袋呢?”小朋友用她那稚嫩的若有所思的声音回答:“如果我们把塑料袋环保袋循环再用,每用一次就能减少一个塑料袋被用,就能减少一个塑料袋被扔进垃圾桶里,就能减少一个塑料袋被埋,就能减少我们的家园被污染,就能减少地球被毁的机会,如果我们地球上每个人每天循环再用2次塑料袋,减少我们的地球上一大部分土地不被污染,贝贝,你认为是吗?”“对!”我不禁感叹,人类啊人类,就连小朋友都知道这个环保这个道理,我们的社会大公民难道不知道吗?人类,该苏醒了,注意环保吧!接着,我乘车去野外,谁知道半路塞了车,我惊奇的发现有几辆摩托车没有喷出尾气,这也让我很奇怪。后来,我才知道,他们用的是节能减排的摩托车,能减不少尾气呢!终于到野外了,哇!好清新的空气啊!接着,我看见一大帮人拿着树种出去了,难道他们是偷树种的吗?他们拿这些树种干什么?我刚想冲出去阻止他们,可我想看看他们拿这些树种干什么,便偷偷的跟着他们,看到他们在公路旁植树,我一切都明白了。我不禁感叹万分:现在的人类已经开始注重环保污染的问题了,太好了!我顺着小路走了出去,看见人们围在路旁,便凑了过去。“嗨!贝贝!”原来是哥哥欢欢,他正在被一个运动员紧紧的握住呢!“哥哥!”我感到很奇怪,“你怎么会在这儿呢?”“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哥哥我喜欢到处跑!”哥哥欢欢风趣的说,“怎么样?视察得怎样?你看,这儿的人们多么热情,多欢迎我啊!”是啊!你可以仔细听一听,那欢呼声一浪接一浪,好像永远也不会停。在这欢呼声中,有一半的人把自己的垃圾放在垃圾桶里,有的呢,则一边欢呼,一边把地下的垃圾捡起来,丢在垃圾桶里,人们真正把环保与奥运连在一起。人没有了水,就不能生存;人没有良好的环境去学习工作,就不能把事做好;人没有了空气,就会死。几千年前,地球这位母亲为我们创造了许多:水、空气、肥沃的土地,食物,以及我们日常生活所需的煤矿等自然资源,我们的祖先为我们创造了使用这些资源的方法。而我们,把这些我们所依赖的自然资源大量开发,甚至使资源不能再生,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把资源污染了,让地球母亲已哭泣了千百次。幸好人类及时亡羊补牢,积极参加植树等保护地球等活动,在奥运来临之际,真正把环保、运动、奥运精神结合在一起,这才是绿色奥运的真正含义!我想,这个结果已经足够了,在我们福娃出现在大家面前时,我相信,碧水蓝天,鸟语花香,已不再是人类的梦想!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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