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羽的“人际关系”究竟有多糟1200字以上

关羽的“人际关系”究竟有多糟

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在《三国演义》中,关羽是一个极受赞扬的人物。

就如后来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评价的:“惟于关羽,特多好语,义勇之慨,时时如见矣。”但抛开诸多的赞誉不讲,关羽的骄横傲慢和刚愎自用,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或许是受了“桃园结义”这种特殊关系和历史背景的影响,在刘备属下的“五虎上将”中,关羽是唯一一个敢“耍大牌”的人物。很多时候,连张飞的觉悟都不如,亏得关羽还熟读《春秋》、《左传》。没办法,有刘备这么个“黑老大”罩着,诸葛亮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敢太过较真。

与张飞的“敬君子,轻小人”不同,关羽从来都是傲上而不辱下。对待部属极尽关爱,对待上级却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样子。在其眼中,只有刘备没有别人,即便是面对执掌生杀大权的诸葛亮,也不太放在眼里。因此,排兵布阵,面授机宜,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况,诸葛亮基本就是能不用则不用。而关羽的这种处事风格,看起来是刚正不阿,义气深重。但长此以往,总也逃脱了不顾大局的嫌疑。

赤壁之战,华容道上,关羽放走曹操,按军律当斩,但因了刘备与之同生共死的誓言,诸葛亮只能从轻发落。如此的教训,一般人可能会记上一辈子,两世为人,自当洗心革面。但关羽就是关羽,不仅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在以后的发展中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事实也是这样的,关羽在很多时候,的确是有些本末倒置、不顾大局了。

对待顶头上司诸葛亮是这样,对待同僚也表现得极不友好。镇守荆州的时候,当听说刚刚投降的马超英勇,就派义子关平前去对刘备说:“父亲知马超武艺过人,要入川来与孟起(马超字)比试高低”,如此意气用事,搞得刘备好不紧张。后来还是诸葛亮回信说马超不及关羽,关羽才“遂无入川之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本就不是一个单纯切磋武艺的问题,而是关羽的高傲心理在作祟。从另一个侧面,我们看到的不是关羽的大将风度,忠勇作风,而是目空一切、狂傲不羁。

当听说老将黄忠也被封为“五虎上将”,关羽同样表现出了太多的不快。

刘备做了汉中王,派费诗前往荆州授关羽大将军印。于是关羽就问是哪五虎将,当费诗说是“关、张、马、赵、黄”五人时,关羽却勃然大怒说:“翼德吾弟也,孟起世代名家,子龙系吾弟也:位于吾等,可也。黄忠何等人,也与吾同列?大丈夫终不与老兵同列。”遂不肯受印。其气量狭小,不能容人,可见一斑。也就是费诗,知道关羽性格,佯笑着说出了这样一番道理:“夫立王业者,所用非一人……汉中王与将军如同一体:将军即汉中王,汉中王即将军,可与同休戚共祸福,不宜计较官号之高下,爵禄之多寡也。”直到此时,关羽方才有所醒悟。

如果说关羽的这些行为只是表现在集团内部还好办。但千不该万不该,在面对和处理与东吴的军事外交上,关羽同样表现出了一以贯之的致命弱点。

庞统死于落凤坡,刘备急于让诸葛亮入川。将荆州交割于关羽的时候,诸葛亮曾反复交代,一定要联吴抗曹,才能保得荆州的平安。既然有此嘱托,事关重大,于公于私都应竭尽全力,并积极主动与东吴搞好关系,至少也不应树敌结仇。而关羽不仅不按原定方针办事,反而一再逞强,单刀赴会,擅离职守,耀武扬威。

更要命的是,关羽既不懂外交,更不懂权变。因为双方一水之隔,出于安全和长久考虑,孙权主动向关羽伸出了橄榄枝,提出让自己的儿子娶关羽的女儿,从此两家结成秦晋之好,共同抵抗曹操。按说这么一个绝妙的机会,千载难逢,关羽要是真能从大局出发,摒弃个人恩怨,就应该愉快答应。不料关羽一听竟然又是大怒,并说出了连普通人家都接受不了的狂言:“吾虎女,安肯嫁犬子耶!”不同意就算了,为什么一定要说那些侮辱人的话语呢。唯一的解释就是,关羽不仅缺少大局意识,而且还有个出口伤人的坏毛病。

至此,关羽与东吴的关系是越来越紧张。而孙权受此大辱,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收回荆州,生擒关羽。终于,好景不长,就在关羽天下舍我其谁、陶醉得失去理智的时候,东吴吕蒙却率兵白衣渡江,智取荆州。关羽败走麦城,被东吴生擒杀害。

现在的问题是:荆州危急,关羽应该就近求救。当时刘封、孟达就在离得最近的上庸关。出乎意料的是,当刘封接到廖化送来的求救信后,却因为关羽曾对自己被刘备收为义子之事多有异议而耿耿于怀,心存嫉恨。因此按兵不动,眼看着关羽一步步走向灭亡的深渊。固然,刘封公报私仇,见死不救,罪不容恕,但由此也足以见识关羽的人际现状。

后来民间常有大意失荆州的说法,其实并不客观。

之所以如此评价,不过就是为了维护关羽的忠义形象。而事实就是,正是由于关羽的傲慢自负和不识大体,才导致了荆州的最终丢失。换句话说,荆州之失,也正是这个缺点恶性发展的结果。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兴趣与成才:跟着兴趣走

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兴趣与成才:跟着兴趣走

最重要的就是去做你真正想做的事情,跟着兴趣走。

——姚明

爱因斯坦有句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古人亦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之者。”兴趣对学习有着神奇的内驱动作用,能变无效为有效,化低效为高效。

在姚明小时候,姚明的父母并没有刻意鼓励他把篮球当作自己将来的事业,他们只是让姚明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他们希望小姚明和普通的孩子一样读书、上大学、找工作,然后找到自己的生活方式。但姚明最终还是选择了篮球。后来他发现自己真的非常热爱篮球。

姚明、姚明的父母和他当年的老师、教练以及小伙伴都说,其实刚开始他并不喜欢篮球,对当年的他来说,篮球只不过是一种游戏。姚明的父亲姚志源说,小时候,姚明和其他男孩子一样,喜欢枪,后来爱看书,尤其爱看地理方面的书。有一段时间还对考古发生了兴趣,再往后,喜欢做航模,他第一次在体工队拿了工资,就去买了航模回来自己做。再后来就喜欢打游戏机了。

在学习上,姚明的父母从来不逼迫姚明,而是以启发施展为主,重视培养他的兴趣。这种方式让姚明享受到了学习的乐趣。长大之后,每当有人问起他的童年,他都会说:“我是玩过来的,没人逼迫我学习。”其实,他所谓的玩就是读自己喜欢的书,研究所有自己好奇的东西。由于乐在其中,就好像在玩一样。

中国父母都命令孩子放学后学这学那——音乐、绘画、跳舞。孩子们没有选择的自由,父母说了算。姚明的母亲从不强迫姚明做此类的事,她让姚明尝试做自己喜欢的任何事。她只要求姚明不要做坏事,或者用错误的方式做事。

姚明直到9岁的时候,才开始对篮球有点兴趣。到12岁时,他已经非常喜欢篮球这项运动了。父母把他送到上海体育学院,他在那每天都要打几个小时的篮球。由于姚明住校,离家的路途比较遥远,这使得他有更多的时间打篮球,他对篮球越发专注了。

姚明最喜欢的球员有三个,他们是阿瑞维达司?萨博尼斯、哈基姆?奥拉朱旺和查尔斯?巴克利,姚明还坦言他曾用“萨博尼斯”作为网名。在姚明心目中,萨博尼斯是篮球中锋技术的教科书,“简直拥有了所有位置球员该有的技术”。萨博尼斯是姚明刚开始打球时的偶像。姚明喜欢萨博尼斯打球的方式——娴熟的运球,用不可思议的方式把球传给空位的队友,精准的中远距离投篮。每当他在场上时,他都会效仿他的偶像打球的方式。后来姚明很关注当时的休斯敦火箭。这支球队以另一个敏捷的大个子哈基姆?奥拉朱旺为首,1994和1995年连续两年赢得NBA的总冠军。姚明迷上了这支球队,也非常崇拜奥拉朱旺。这些都使姚明对篮球更感兴趣,也使他打球的动力更足。可见,兴趣对一个人的个性形成和发展、对一个人的生活和活动有巨大的作用。

兴趣是指个体以特定的事物、活动及人为对象,所产生的积极的和带有倾向性、选择性的态度和情绪。每个人都会对他感兴趣的事物给予优先注意和积极地探索,并表现出心驰神往。例如,姚明对篮球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所以才会关注篮球,才会为篮球倾注热情、付出努力;还例如有的人对美术感兴趣,他就会对各种油画、美展、摄影都会认真观赏、评点,对好的作品进行收藏、模仿。

兴趣不只是对事物的表面的关心,任何一种兴趣都是由于获得这方面的知识或参与这种活动而使人体验到情绪上的满足而产生的。例如,一个人对跳舞感兴趣,他就会主动地、积极寻找机会去参加,而且在跳舞时感到愉悦和放松,表现出积极而自觉自愿。

具体来说,兴趣对一个人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未来活动的准备作用。例如,对于一名学生来说,对化学感兴趣,就可能激励他积累各种化学知识,研究各种化学现象,为将来研究和从事化学方面的工作打基础,做准备。

其次,对正在进行的活动起推动作用。兴趣是一种具有浓厚情感的志趣活动,它可以使人集中精力去获得知识,并创造性地完成当前的活动。美国著名华人学者丁肇中教授就曾经深有感触地说:“任何科学研究,最重要的是要看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没有兴趣,换句话说,也就是有没有事业心,这不能有任何强迫。……比如搞物理实验,因为我有兴趣,我可以两天两夜、甚至三天三夜在实验室里,守在仪器旁,我急切地希望发现我所要探索的东西。”正是兴趣和事业心推动了丁教授所从事的科研工作,并使他获得巨大的成功。

最后,对活动的创造性态度的促进作用。兴趣会促使人深入钻研、创造性的工作和学习。就中学生来说,对一门课程感兴趣,会促使他刻苦钻研,并且进行创造性的思维,不仅会使他的学习成绩大大提高,而且会大大地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所以,人的兴趣不仅是在学习、活动中发生和发展起来的,而且又是认识和从事活动的巨大动力。姚明因对篮球的兴趣而成为伟大的球星,我们也一样能因为兴趣而成就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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