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羽纱裙
天是蓝的,海是蓝的,在纪思泉的心里,清丽脱俗的蓝色是最美丽的颜色,因为它既有黄色的明亮鲜艳,也有绿色的温雅质。然而仰望蓝天,自从雨季过后,总有几丝阴霾,她不愿看到。
往昔,仿佛成了过眼云烟,奢侈的美好。
思泉呆呆伫立橱窗前,她望了很久很久。许久,她面无表情的对依水说:“那条蓝色的裙子美丽吗?”
“当然啦!特别是穿在你这种天生丽质的舞蹈家身上!”依水毫不犹豫点头。
“真的?”思泉眼角一跳,闪过一丝晶莹。
“只是价格贵了些,要八百多元,不过你家这么富裕,买十条八条也不是问题。”依水口没遮拦的说。
“要是爸爸能在生日那天送给我就好了。”思泉叹了一口气,将目光收敛,移向了蔚蓝的天空。
“那是再好不过了,刚好元旦晚会到了,你不是有一双蓝色的舞鞋吗?配上银手链,再扎上一条淡色的丝带,将头发高高束起,仙子游凡啦!赶紧叫你爸买吧!”依水涛涛不绝的说着,全然未发现思泉的异常。
“我先走了!”思泉扔了一句话飞快的跑开来了。
“喂!小泉,你怎么啦!”
“我没事。”声音渐渐消失在人流中。
思泉用尽全身的力气奔跑,跑到了江边,她已精疲力尽,瘫软的用手扶住栏杆,眼泪默默的从眼中流出,折射着阳光的色彩,将自己拉入了回忆的炼狱。
“爸,联欢晚会那天我要跳舞,你能来看吗?”思泉充满期待地望着爸爸。
“噢!你看看。”爸爸漫不经心的说,右手提着一大堆东西。
走着走着,小泉看到一家服装店挂着一件蓝色羽纱裙,流苏耀眼,几朵蓝百合骄傲的盛开在肩上。
“爸,我想买那条裙子,它穿在我的身上一定很美丽。”思泉挽着爸爸的的微笑着说。
“嗯!好,去买吧!”爸爸放下东西打开钱包,抽出一叠钞票递给思泉。
“博安,我们才不到一千多了啊!给给思泉买了裙子,那我们晚装就不买了,明天,林董事长的晚宴我怎么去,那几件衣服丢死人,喂!到底你女儿重要还是我重要。”爸爸身边那个恶心的女人提着大包小包撒娇似的说道。
思泉没好气的白了一眼这个女人,要不是妈妈去世,轮不到你在这里作威作福。
爸爸犹豫了一下,伸出的手又缩了回去。
“下次再说吧!”爸爸无可奈何的说。
“爸!我还有事,先回去了。”纪思泉什么也没有说转身就走。
“哎!小泉。”爸爸不放心的喊了一句。
“好了,博安,纪思泉这么大的孩子,会照顾自己了,不用担心了,你帮我选一件高雅的晚礼服……”
江边,思泉痛苦的回忆着那天的事。
“爸爸没有错,他还是爱我的,是那个女人、妖精、魔鬼。她配不上爸爸,妈妈走了,没有人会了解我了。那个继母,她夺走了本该属于我的,我恨她,上天不公平,不公平,凭什么这样折磨我。”思泉将可以捡到的石头用力扔进水里,平静却暗流汹涌的江水,并没有被这些小石子击起太大的水花,仅仅泛起几圈涟漪。
有空的时候,小泉常常伫立在橱窗望着羽纱裙发呆、流泪。
生日的那一天,思泉起得很早,渴望的目光扫描着搜索着整个房间,然而她失望了。
“爸,我去学校排练节目,今天晚上举行联欢晚会。”思泉试探性的暗示爸爸。
“噢!”爸爸一拍脑门。
思泉小抒了口气。
“元旦快乐,去吧!爸爸相信你是最出色的。”爸爸微笑着捏了捏思泉的脸蛋。
“博安,帮我倒怀水。”
思泉盯着爸爸一秒钟,眉头微微一皱,默默转身向门外去。
离联欢会开始不有九个多小时。
思泉一直呆在窗边望着蓝天发傻,将一片片叶了撕碎,然后随手一扔,看到它们纷纷扬扬在天空中飘扬,眼中闪出几丝难以捉摸的安静。
“思泉,别跳了,休息一会儿。”依水向不停跳着的思泉召唤着。
“我不要,我不想停下。”优美的身段,清丽可人舞姿,跃动着少女特有的美丽脱俗。
“休息一下,离演出只有七八个小时了,你这样会……”依水拉住她。
“别管我!”小泉在舞镜前一遍遍地跳着。
她一直跳着,跳到她没有力气,摔倒地地上,思泉不停地喘着粗气,泪水顺着白皙的脸颊流下,冷冷的阳光像一把剑一样,在天空中游荡,刺破一切。
“不,纪思泉永远都是完美的女孩儿!”猛然间,小泉好像被惊醒了一样,从地上爬起来,吃力的向排练室外跑去,
一抹血色划破苍穹,只听到一声穿透心灵的呼唤……
“小泉,小泉,醒一醒啊!爸爸来了。”
“依水,她为什么会被车撞!你是她最的朋友,告诉我!”
“因为,因为那条……那条,你没有给她买的,蓝色羽纱裙。”依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断断续续的说。
“到底怎么回事。”爸爸急切的问。
“哎!不就是那天陪我去买晚礼取纪思泉看中的那条。”爸爸身边的女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叔叔,你忘了。今天是您女儿,纪思泉,十六岁的生日,她第十六个元旦,她一直希望你在生日那天能给她一个惊喜,把这条裙子送给她,今天的演出,她希望所有人能分享她生日的快乐,可是。”依水没有再说下去。
爸爸突然顿悟,紧握着拳头,狠狠砸在医院雪白的墙上。
“灵清,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我们唯一的女儿。”
“博安,没事的,小泉一定会没事的,她是你的好女儿,她没事的。”那个女人露出了惺惺之态。
“那她到底为什么会。”
“演出前她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舞衣,她不想让自己的十六岁生日遗憾,所以向王老师借了八百多元跑到那家服装店,然后……”依水刻意回避,没有说下去。
“林先生,很抱歉,您女儿伤势实在太严重,……”医生说罢,知趣的走开了。
“思泉,你挺住。”爸爸向医院外奔去。
……
思泉挣扎着,缓缓睁开了眼,发现四周一片魄。
“生日快乐!”爸爸喘着气,递给小泉一个印着蓝百合的彩纸包裹的盒子。
小泉用尽全身的力气触摸那个盒子,爸爸将盒子拆开,将一件流光溢彩的连衣裙平展开,纪思泉轻轻的抚摸着闲着蓝天大海光泽的裙子,清丽典雅,细密柔滑刺痛了小泉,她轻轻抓住曾经梦寐以求的蓝色羽纱裙。
“为什……什么,我不……不能再跳舞了,却把它送送给我,它已经失意义。”小泉虚弱的说:“不公平,一点也不公— 平— 平”纪思泉继继续续的话透着渐弱的气息,接着头一歪,缓缓的闭上眼。
“小泉,小泉,爸爸错了,是爸爸不好。”爸爸斯里竭底的呼喊,用手狠狠捶打自己。
此时,一切都晚了。
几滴晶莹的泪从纪思泉白皙的脸上没过,冰冷的蓝色羽纱裙孤独的飘扬……
黄丝带/咖啡
夕阳的余辉穿过厚厚的春霭镀在古老的银杏树上,枝头微微颤抖的,是思念....
当乱糟糟的心情理不开头绪时,喜欢到这个叫"挪威森林"的咖啡屋坐坐.大大的落地玻璃窗,红白格子的棉质桌布,还有玻璃瓶中等待开放的玫瑰,这一切都让人感到平静.更重要的是,透过玻璃,可以看到那棵挂满黄丝带的银杏树.
"5月29日
星期五
晴
......小时侯,和爸爸走在这棵树下,他会自豪地对我说,在这里,他遇到了最重要的人,是妈妈,幸福的脸上仿佛拥有全世界的阳光.和妈妈走过这棵树下时,她会低声对我说,在这里她遇见了最重要的人,是爸爸,泛红的双颊犹如羞答答的玫瑰.
我不屑,我认为这样雷同的话语定是编出来的,我感兴趣的是那挂满枝头的黄丝带.
今天,小雨告诉我,黄丝带代表思念.我不再觉得这是棵普通的树了,树枝上跳动的黄丝带有的已褪色,有的闪着鲜艳的嫩黄,显然,仍有人相信这一切......
窗外渐渐暗了下来,叶子在黄丝带间点点飘落,乘着风,以最优美的弧线坠地.我收回视线,不知什么时候对面坐下了一个人.竖起的短发显得有点不羁,眼神出奇宁静地凝望着窗外,微微上扬的嘴角让人肯定他被窗外的景色所陶醉.一只手托着下巴,另一只手的白皙修长的手指夹着勺子在漫不经心地捣着咖啡,偶尔一两滴溅出杯口,在杯沿留下寂寞的痕迹.
现在正是下班高峰时期,形形色色的人匆匆地从眼前掠过,外面一定很喧闹,而在这里,耳边回荡的一直是低低的吟唱:孤独的人都知道,寂寞并非消遣的东西......
6月11日
星期四
阴
今天,第一次喝咖啡,好苦.小雨说:"孤单的人是尝不出咖啡的味道的,因为寂寞的滋味远远苦于它.很高兴你能尝出它的苦涩,至少证明,有我在你不孤单....
意大利泡沫咖啡真的很苦,浓浓的苦涩泡沫懒懒地在舌尖划过,我不由地轻咳了两声.他回过神来,友好地向我点了点头,端起杯子,抿了一口,残留的咖啡将他的嘴唇润得很亮.
看到那根最长的黄丝带了吗?
我打趣道.
他感兴趣的看着我:噢,是你系的吗?
是,因为思念太长,所以黄丝带也很长.
那么见到你思念的那个人了吗?
他似乎很关心这类问题.
我苦笑一下,埋下头,忧郁的歌声传入耳际:孤独的人最清楚,无聊并非消遣的东西......搅着失去温度的咖啡,我故作轻松地说:
你相信吗,我失忆了.
失忆?
他的语气很吃惊,表情却依旧平静.
对,失忆.
我无所谓地说,
我对过去的了解仅限于日记中的内容,我的日记中出现最多的就是小雨,他的表情他的话语,他的一切一切都记在里面,我知道他对我很重要,我曾经那么在乎他,而现在........
我没有再说下去,因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我不愿在别人面前落泪,我觉得即使失去的再多,也没有必要让别人分担自己的眼泪,更何况面前坐着的只是一个和自己不相干的人.失忆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我弄丢了过去的一切,一切记忆都被封尘在一个古老的盒子中,我多希望能够拂去上面的灰尘,重新打开它,可是盒子遗失了,它意味着我读自己的日记时,内心没有一丝共鸣,可还得不停地提醒我自己:这是我写的,这是我写的!读到泪流满面都无济于事;它意味着自己和小雨可能无数次在人群中擦肩而过,可是我们形同陌路.
华灯初上,外面的黑暗一下子被掩藏了起来.我习惯性地端起杯子,啜了一口咖啡,冰冰的液体让它的苦涩毫无顾忌地冲击着我的味蕾,我皱了皱眉头.他理了理黑色羊绒大衣,长吁了一口气,眼中闪着神采:
咖啡苦吗?
恩?
孤单的人是尝不出咖啡的味道的,因为寂寞的滋味远远苦于它.很高兴你能尝出它的苦涩,至少证明,有我在你不孤单.
天旋地转,我的心被猛地撞了一下,指间的勺子抖落下来,泪水夺眶而出.
小雨?!
我哽咽着喊出这两个字.他的嘴角得意地扬了扬,眼里充满了宽慰.我将头扭向窗外,心里默默地说:谢谢你,我的黄丝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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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蓝色是宝润员工工作服特有的颜色,一种淡淡的透着生机的色彩,如星星点点的如阳光般闪耀在公司的各个角落,在奔波的道路上、在忙碌的车间里。远远的看,她汇成了一片、一片,那是天空的蓝,海洋的蓝,相信我,从你看见的第一眼,就难以忘却,被深深地吸引。在食堂吃饭后粗心大意的我把装着饭票的钱包丢在了饭桌上,直到第二天才想起急匆匆地奔到食堂,看见阿姨写着招领启事,找回了钱包里前一天新买的50元饭票,还有那蓝色工作服带给我的亲切感。也许蓝色就是这样的一种色调:深沉而内敛,却让你感到温暖。都说劳动者最美,而辛勤认真的宝润人尤为如此。在生产车间里,你会经常看见这样的现象:正对着粗纺车间门口是两台梳毛机,当车间工人不管是谁经过时如有发现问题,都会停下脚步解决它。当走锭机上批时,梳毛挡车工和络筒挡车工都会很快的赶来帮忙,这时大家就在很短时间里完成上批工作,让车子又重新运转起来。是的,在这里我想说我们是团结互助的宝润人,老师傅们会耐心的指导新来的员工,有时你会发现下班后他们还在讨论着工作上遇到的问题。交接班时各班组之间会相互帮忙打扫卫生。如果碰到谁家里有事,就会有同事出来顶班。工作之余,还会听到他们爽朗的笑声。这就是宝润人勤劳,团结,积极向上的宝润人。不管是在哪种岗位上,不管是老员工还是刚进公司的新员工,工作起来都带着种认真和勤劳,每一次汗水都忍不住急切地从工作服里跑出来为他们喝彩,也会给他们身上戴上朵朵光荣的勤劳花。上下班的路上或者在公司之外看见和我们的穿着同样蓝色工作服的人,都会微笑问好,也许并不认识眼前这个穿着和自己一样的蓝色的人,但是,彼此知道大家是在一起工作的人,是一家人,我们都是宝润人。天冷时常听见同事关心的问候:冷吗,一定多穿点哦。同事们总会给我糖吃,甜甜的味道就像现在的心情。还记得刚进公司的时候,我总羡慕别人穿着工作服上班,因为我没有,在工作、学习、生活的感受中我急切的期待着自己也拥有这一片蓝色,成为宝润蓝色天空中的一抹色彩,成为宝润蓝色海洋中的一朵旖旎的浪花。2009年底团拜会上,我们汇聚在一起,宣告我们来了,宝润,我们来了,我们也属于这片蓝。蓝色似天空的透亮,似海水的深邃,是一种感动,一种依靠,一种不舍。写到这里突然想起王菲《传奇》中的这句因为在人群里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这片蓝现在已经深深的刻在我的心里,伴随我每一天的成长,唯一可以说的是因为这片蓝,我决心和她在一起,一起为我们的未来努力奋斗。漾着南海的涟漪。鲜花的故事激励着无尽的后代人,后代人之中又有很多延续演绎着鲜花的故事。萋萋衰草中若隐若现的小路见证了一程又一程痛苦跋涉的挣扎,月夜霜桥上班驳的脚印印证了一段又一段步履的蹒跚。今日无须高举金樽,泪洒楼台,还酹江月;收起昨天,夹在历史的书卷中,埋入土壤里,尽情展现今日鲜花之美丽,若干年后留有的便是我们的残香1200字 高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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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梦_2000字我走在喧闹的会场中,努力寻找着那一抹身影;迷茫之中,一回眸,她正微笑着向我招手……玲是我升入初中以来的第一个同桌:对人温和,从不发脾气,有时还有点小懦弱;但是做什么事都很细心,曾经帮助因生病缺席的我整理笔记,那次也是我第一次如此认真地看她的字迹,字写的很轻,又很整齐;正如她的为人一样……(初夏伊始)刚刚升入初中时,我对突然增加的学科显得手足无措,根本无暇顾及与同学们交往;开学一个月了,我居然对这个班级以及玲的一切了解甚少。直到月考结束时,我才和玲有了一点点的交集。我依稀记得,在最后一科数学收卷时,全班同学都长舒一口气,小声议论着这场噩梦终于结束。我四处张望,找不到什么新奇有趣的事发生。一扭头,却发现玲一直专心致志地看着什么,我一瞬间对她有了极大的兴趣,低声问她在看什么,她用手语传达给我“作文选”的意思。我突然对她有些崇敬感,用略微夸张的口语回复道“哦”,虽然只有一瞬,但我还是看到了她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或许是当时的我比较外向,下课后我又与她聊了很多,虽说聊的都是些无聊的小事,但却让我感到了一丝暖意。也是从那时开始,我才开始真正认识玲。我们的班级是五周一次横向换座,我在最左边,右边是玲;换座后叶成为了我的第二个同桌。叶是和我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羽升入初中新交的朋友,虽然两人才相处了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但已经成为了好兄弟了,经常在一起勾肩搭背,很要好。与性格开放的羽不同,叶比较安静,经常有时半天不说两句话。我很好奇他们为什么性格迥异却又如此亲近。羽误打误撞的当了叶的前桌,我们这个四角区域也变得越来越融洽。我们都是住校生,周一至周五每天都要穿着宽大的校服走来走去,所以一到周六周日,我们就马上换上自己的便装。当时正值秋冬季节,所以我们也只能穿上厚厚的棉衣,都期盼着夏天的到来;但玲却不这么想,我曾听到她低喃了一句:“要是没有夏天就好了。”我很不理解为什么铃玲这么讨厌夏天的降临,我问过她很多次,但每次都被她用巧妙的借口避开了。这让我越来越感到奇怪,但要想弄清原因,只有坐等夏天的到来了。(夏之迷未)终于,到了初一下半年期中考试后,万众瞩目的夏天来了。我依旧在想着玲说的那句话,同时也在寻找玲在夏天有什么不同。但观察了一个星期,我还是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只是发现了一个很怪的现象:休息外出时女生大多穿裙子,男生穿短裤;我作为一名女生,外出时经常穿裙子,有时也会穿牛仔裤耍耍酷;但玲却是每次都穿牛仔裤,我原本以为只是巧合,但时间长了以后我发现,这其中好像有什么。星期六的早晨,我们四个约好去校外玩(学校周一周六的10:00~18:00开放校门),我想借机问一下玲。但等了大约十分钟,我们三个都来了,只有玲还没来,又等了十多分钟,终于看见了玲的身影,不出我所料,又是牛仔裤,天气这么热,她就不闷吗?我和羽异口同声地责问道:“怎么迟到了?”叶也在一边露出了疑惑的表情。玲看到后,略微急促的向我们解释,说是快要出发时才发现牛仔裤都洗了,临时去洗衣间弄干的。听到这,羽打断她说:“可以穿裙子呀!”玲听到后把头低下去,小声说道:“我没有。”我疑惑地发出了一声:“诶?”玲慢慢地抬起头来,眼中竟有两滴泪珠。我们呆住了,又听玲开口说道:“边走边说吧,时间快来不及了。”在炎热而空旷无人的街道上,玲向我们道出了她十年来的秘密。原来,在玲小时候有一次,她缠着父母去买裙子,父母拗不过她,就带她去买;在路上,玲一直催促着父母,听得她的父亲有些着急,看到就在马路对面的儿童服装店,他对玲和妻子说自己先过去,玲高兴地点了点头。可当父亲走在马路中央时,一辆小轿车飞驰而过……玲说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像是被人抓住一样,忽然间笑意全无,跑过去看,但爸爸已经倒在了血泊中……事后很长一段时间才找到肇事者,但在这期间,平日里爱笑,活泼可爱的玲不见了,变的郁郁寡言,从此之后一直留着爸爸生前喜欢的短发;看到裙子就会想起爸爸,所以……一滴泪,同时划过我和玲的脸颊。我意识到后马上将它拭去;走到玲的身边,也将她的泪擦去,对她说不要紧的,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现在即使是再严重的伤,也都应该愈合了啊,那道伤疤,就别管它了,就当是一次磨练吧。说罢,我紧紧地抱住了玲。玲把头埋在我的怀里,放声大哭。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到玲这么大分贝的哭声。叶和羽都低下了头,我知道,他们现在也一定很不好受。看着眼前这三人,我深吸了一口气,把抱住的力道又加紧了些伴着泪水轻声说道:“没事的。”泪流进嘴里好像没那么咸了。(盛夏降临)第二天一早,玲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先到。看着穿着白色裙子的她在校门口等候,我忽然间竟有些恍惚。“蛮漂亮的嘛!”这是我们三人共同的回答。玲听到后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说道:“那也有你们的功劳啊。”我不太记得那天的内容了,只记得我们一路上说说笑笑,过得比以往任何一天都轻松,因为玲她很开心。(夏末情长)时间小偷它太狡猾,不知不觉竟偷走了我们三年的光阴;如今,我们已即将走出初中,迈向高中的学府之门。现在,我走在喧闹的会场中,努力寻找着那一抹身影;迷茫之中,一回眸,她正微笑着向我招手;她还是和以前一样,一样的文静,披肩发加白色长裙把这种气质更好地衬托了出来,但在今天,这身装束却无端地染上了一层忧伤……玲作为学生代表,在讲台上讲话。她讲的话我现在大多都忘得一干二净,但玲当时说的一句话却让我依旧记忆犹新:“我在这里找到了对我而言很重要的朋友。”说着瞟了我们一眼,虽然一直忍着,我还是哭了。也许是机缘巧合吧,我与玲又再次相逢在高中校园中,相聚时我们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沿着开满了鲜花的小道一直走,一直走……我们在努力,为了未来而努力,不管是为了我和玲,还是远在他方的羽和叶,在又一个开满勿忘我的季节,我们的心,依旧在一起,像当初一样,紧紧相依,永不离弃。她的身影,在夕阳下格外亮丽。初二:刘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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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的裙摆什么都是突如其来那天是放学,我们一,二年级所有的女生都被赶到学校的操场上去排队集合,校长领着好几个人站在台上指指点点,那些人以前在学校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穿着很夸张的有好多口袋的衣服,还有人扛着一个很大的照相机一样的东西(后来我知道那叫摄像机)走来走去。校长的表情很严肃,秦老师则看上去很轻松,她拍拍我前面一个女孩子的肩膀说:大导演来选角儿啦,挑小演员,演电影!你们都要好好表现呢,选中了,也给我们学校长长脸!那些女孩都兴奋极了。叽叽喳喳叽叽喳喳个没完没了。我看着自己的手指发呆,看完了手指又看天,看完了天再看教学楼的一角,太阳晒得我晕头转向,我只盼望这一切早点结束。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人把我一把推到了前面去,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面前一个长着大胡子的男人点了点头说:就是她了。“她吗?”校长说。“她。”大胡子说。说完,大胡子在我面前蹲下来,问我:“想不想拍戏?”我想也没想就说:“不想。”大胡子一拍大腿说:“就是这个表情,就是这个感觉,绝了!”我被他弄得稀里糊涂完全没有方向。秦老师从后面挤过来,她兴奋地握着我的手说:“真好,导演选中你了,还不谢谢导演?快谢谢导演!”“谢谢导演。”我表情僵硬地说。导演指挥着他手下的人:“请老师帮着联系一下,马上跟她家长签合约,明天就开拍,小李,你今晚负责跟小孩子说戏!晚上让她住在宾馆里,别回家住了。”我忍不住转头问秦老师:“他们要干吗?”“傻孩子。”秦老师低声对我说,“这可是全国最有名的大导演啊,来咱们青木河拍戏,戏里要个小演员,选中你啦,多高兴的事啊!”“我不会演戏。”我说。“导演说你行你准行!”秦老师坚定地说,“这是全国最有名的大导演。”结果,那天我没能回家,一个大姐姐把我接到了青木河最有名的宾馆,是三星级的,饭菜很香,床软得让你一挨着它就想睡觉。我刚要睡着的时候来了个中年女人,她拎着一个大包,告诉我她姓李,是导演助理,负责来跟我说戏的,跟我住在一个屋。我那里不明白什么叫“说戏”,虽然很累很累了,但吃了他们的饭睡了他们的床就只好强撑着眼皮听她说下去。她从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本子,一面摇着那个本子一面开始跟我说故事:“有一个全国有名的音乐家,因为婚姻的不幸,离开了他最深爱的舞台。带着他有自闭症的女儿来到了乡下定居。”说到这儿,她停住了,看着我说:“你要演的就是这个音乐家的女儿。”“什么叫自闭症?”我问。她想了一下说:“就是不说话,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哦。”我说。“我继续讲啊,你认真听啊。”她摇着本子继续讲下去,“后来,一个美丽的乡村教师出现在他们的生命里,她给父女俩的生活带来了欢笑,女儿的病终于好了,音乐家也重新鼓起勇气,回到了首都他热爱的舞台。他复出后的演出非常成功,可是这时候,却传来了乡村教师患了绝症的消息……。在这部戏里,你虽然没什么台词,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是联系音乐家和乡村教师情感的一个纽带,特别是……”她讲到这里的时候忽然停住了,因为宾馆外面传来了一阵很嘈杂的声音,我们一起站起身来趴到窗口看,发现不得了,宾馆外面全都是人。好多保安一直在拦啊拦的,连警车都开过来了。“怎么了?”我吓丝丝地问。“还不都是叶眉吗。”李老师叹口气说,“她走到哪里都这样。”“叶眉是谁?”我问。“难道你不看电影吗?”李老师奇怪地看着我说,“或者,看电视?”我摇摇头。“她可是现在最红的明星啦。”李老师说,“在这部戏里,她演的就是乡村女教师,你到最后要喊她妈妈的,你是很幸运的咯。”“哦。”我说。我们坐回床边,李老师继续跟我说戏,但是我眼皮实在太重,最后很不争气地就睡着了。睡到半夜的时候,我忽然听到一声吓人的尖叫,我看到李老师从床上弹了起来,打开了房间的门。我也跟着跑了出去。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叶眉,她穿着漂亮的睡衣,披着长发,赤着脚,惊慌失措地站在过道里。指着自己的房间慌乱地说:“有,有老鼠。”“叶眉小姐,不可能的。”服务员慌慌张张地说,“我们这里是才装修过的,不可能有老鼠的。”“哎,我来陪你睡吧。”李老师走上前,拉住她说:“快睡觉快睡觉,明天一早就要拍戏,辛苦着呢,我替你看着,保证没事。”走了两步李老师忽然回头看着我说:“小朋友你怕不怕,要不也过来跟我们一块儿睡?”“我不怕的。”我说完,回了房间,关上了门。那个晚上,我并没有看清叶眉的模样。第二天一早,我在餐厅里吃早饭的时候,秦老师来了,她跟我说让我安心拍戏,每天晚上会过来给我补功课,还告诉我我爸爸妈妈也特别的高兴。我偷偷问她:“要拍多久?”“一个月吧。”秦老师说。“要那么久?我都不用上学,也不能回家?”“家嘛近,你随时可以回去看看的啊。”秦老师说,“学习我刚才说过了,你不用担心,我们学校会安排老师给你补课,你能上这个戏,不仅是我们学校的骄傲,也是我们全青木镇的骄傲啊。”“哦。”我说。“对了,你有没有看到叶眉,听说她在戏里演你的老师?”秦老师低声问我,“她是不是和电影里一样漂亮?”“我不知道。”我说。我没有看过电影,也没有见过叶眉。我当然什么也不知道。“记得给我要个签名。”秦老师走的时候,咯咯笑着对我说。吃过早饭,我被李老师牵到一个临时搭成的化妆间,叶眉已经化好了妆,坐在一个高高的椅子上,她穿着非常普通的衣服,但是她的脸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光彩照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有点傻傻地看着她。“嗨。”她坐在高高的椅子上跟我打招呼说:“你是蓝蓝吗,我们昨晚见过啦。”“我不叫蓝蓝。”我说。“在这部戏里,你叫蓝蓝,所以从今天起你就得叫蓝蓝。”叶眉从椅子上跳下来,拍拍我的头说,“快,叫我陶老师,我从今天起叫陶老师了。”她笑起来真迷人。我昏头昏脑地喊:“陶老师。”“你还要叫我爸爸。”一个浑厚的男声忽然从我的身边响起,我转头,看到一个中年的男人,他也长得很好看,干净,帅气,正微笑着看着我。后来我才知道他姓程,叫程凡,和叶眉一样,全国知道他们的人成千上万。“叫啊。”李老师在旁边催我。我叫不出口。“该你化妆啦。”就在这时候,有人把我从叶眉的身边一把拉走,“快,换衣服去。”救我的人是化妆师,他把带我带到一堆漂亮的衣服前,把衣服拎起来比划得我眼花缭乱,化妆师好一阵折腾,才终于把我收拾好了,我被他推到众人的面前,叶眉第一个叫起来:“跟我小时候一模一样呵。”“是啊,很漂亮很漂亮啊。”一堆人都在附和。就这样,我正式开始了我的“演艺生涯”。我在拍戏的前三天就爱上了这种生活,叶眉他们老喊累,可是我一点儿也不累。因为我在戏里不用说话,我被“爸爸”牵着下火车,找房子,找学校,坐在窗边听“爸爸”拉小提琴,一句话都不用说。导演对我说,只要用眼睛和心演戏就可以了,自闭症的孩子,是不会说话的。我很庆幸两点,第一点,不用说话,因为我的普通话实在是糟糕极了。第二点庆幸的是:自闭症是病,但不是神经病。我不能让人家笑话我第一次演戏就演一个神经病。镇上对剧组非常的支持,我们镇长还特别把他的家借出来给我们拍戏。镇长夫人对我也很巴结,称我为“小明星”,我一去,就给我拿饮料喝。程凡叔叔的小提琴拉得很棒,黄昏的时候,太阳落山了,他站在镇长家的院子里拉着小提琴,我的心就有些要碎裂的感觉,在这之前,我并不懂得任何的音乐。琴声让我的眼睛忽然变得潮湿,让我有一种想奔跑的冲动,可是导演一直要我玩玩具,脸上不可以有表情,要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我那时候觉得导演真是最残忍的人。后来戏演进去了,才开始觉得,自闭症最残忍,得自闭症真还不如得神经病。我们镇上有个神经病的女人,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挺甜,有时候我和童小乐到她家院子里偷葡萄吃,她也不骂我们,还冲我们直乐。可是“自闭”,真的是一点儿感觉也不能有。有一场戏,是拍我走丢了,我一直一直在青木河边跑,后来躲在了草丛里,“爸爸”和“陶老师”还有“村民”一起来找我,拼命地喊我的名字。就是那场戏,我看到了我真正的的爸爸和“大嗓门”的继母,他们是群众演员,一起跟着喊:“蓝蓝,蓝蓝……”喊着喊着就变成了:“小三儿,小三儿……”我听到导演骂他们说:“是喊蓝蓝,不是喊小三儿!”他们露出我从没见过的谦卑的笑容。我蹲在草丛里,脚开始渐渐地发麻,我看着我一直非常熟悉的青木河,忽然开始困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是来自大北京的著名音乐家的女儿蓝蓝,还是一直在这贫穷逼仄的土地上长大的小三儿?这种交错的幻想让我窒息,于是我这么想着,就昏了过去。导演本来就是要让我昏的,可我是真正的昏过去的。那场戏,导演说我“演”得逼真极了。好在我身体好,恢复得快。不过叶眉却是真的发起烧来,烧得很厉害,戏也不得已停了下来,镇长夫人买了药,又煨了稀粥来给她喝,我一口一口地喂她,叶眉强笑着说:“蓝蓝你真能干。”她不知道,这是我的拿手绝活儿,我五岁起就开始这样喂别人饭,直到她离去。那个人是我真正的母亲,演过这部戏后,我才明白我跟她之间的感觉淡到让人绝望的地步。我想再去好好爱她的时候,她已经永远不在了。我永远不会有机会去爱自己的妈妈,多绝望。戏停了,好多费用还得交,导演急得上火,三五分钟便到叶眉房间问一次可以可以上戏,我终于忍不住顶撞他说:“等陶老师休息一下不行吗?”导演看看我,甩门而去。叶眉伸出一只手,手心放到我的脖子上来,她的手心滚烫滚烫的,我把湿毛巾叠好放到她的额头上,让她睡觉,她听话地睡着了。第二天下午,叶眉的病终于好了许多,她坐起身来,让我替她梳头发,就在这时,李老师推门叫我:“蓝蓝,你有同学找你。”“让他进来啊。”叶眉说。过了好半天,童小乐才磨磨蹭蹭地进来了,他看了我半天后说:“你穿得这么漂亮,我都不认得你了。”我好多天没见童小乐了,他好像长高了一点点儿,书包带子拉得长长的,斜背着,装帅气。“同班同学啊?”叶眉问我。“不是,我们是邻居,我比她高一个年级。”童小乐抢着答。“那就是青梅竹马喽。”童小乐的脸忽然红得像个番茄。然后他拉着我说:“出去,我有话说。”我们在宾馆过道里的一个小窗户前站住了,童小乐问我说:“小三儿,你好多天没回家了吧?”“恩”。我说。“你还是回家看看吧。”“要导演批准才行呢。”“那你拍完这部戏回家吗?”“当然,不然我能去哪里?”童小乐用鞋在宾馆的地毯上蹭啊蹭的,蹭半天才回我说:“小三儿,你觉得咱们青木河最漂亮的是什么?“咱们这些古老的房子。”“不是。”“那是东郊的凤凰山?“也不是。”“那是什么呢,我说不上来。”“是你。”童小乐说完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就背着他的长带子书包慌慌张张地离去了。我回到房间,叶眉的辫子已经梳起来了,她看上去神清气爽,更加的漂亮。“陶老师,”我问她,“外面是什么样的?”“什么外面?”“就是青木河外面。”叶眉的回答让我觉得很失望,她说:“在我看来,在哪里都一样。”不过她又说:“等这部戏拍完了,姐姐带你到外面去看一看。”她戴上墨镜和草帽,要我陪她去商店买点东西,我想问她做明星是不是很累,但我没有问,因为我发觉这是个很愚蠢的问题,不累才怪呢。没想到爸爸等在宾馆的外面,他跟叶眉说好多天我都没回过家了要带我回家吃顿饭,叶眉拍拍我说快去快回吧晚上李老师还要跟你说戏呢。“对,快去快回。”我爸说,“吃完饭就送回来。”我跟着爸爸回到家里,“大嗓门”做了好几样饭菜,我爸把椅子往我面前一端说:“坐。”我疑心我听错了,他又说:“坐。”我坐下,他们俩轮流替我还夹菜,“大嗓门”问我宾馆里的菜是不是很好吃,我一扭头,忽然发现货架上的东西全都没有了。我猛地一回头,他们都把头低下来吃饭,不看我。“怎么了?”我说,“不开店了?”“哦噢!”女人说,“歇歇,太累了,歇歇再开。”我不知道他们有什么事好累的。“你拍戏不累吧?”爸爸问。“还好。”我说。“小三儿,”爸爸说,“你再去问一下那个导演,看有没有什么别的戏可以演的,我可以再跟他签一个合同。”“什么?”我没听懂。“就是拍完这个看还有没有什么要拍的!”爸爸说。“拍完这个他们就离开青木河了。不会拍了。”“你不问怎么知道!”爸爸急得开始拍桌子,拍完后可能觉得自己有点凶,又把语气低下来说:“你再问问去嘛。”我放下碗筷就往外跑,我一直一直跑到童小乐的家门口,拼命地敲门,他们一家子也在吃饭,童小乐的妈妈热情的招呼我说:“呀,小三儿,吃饭没?来来来!”我粗声粗气地对童小乐说:“你出来一下。”他摸摸后脑勺出来了。我把他拉到门外边,问他:“什么事,你一定知道是什么事,对不对?”“我也是听说。”童小乐继续摸后脑勺。“说啊!”我不耐烦地推他。童小乐说,“都是你姨妈干的好事,听说你后妈本来嫁了个老头子,可是她不喜欢,然后骗了人家的财礼钱后逃掉,再嫁给你爸爸的。结果人家找到青木河了,搬光了你家的货不说,还要赔一万块,不然就要你家的房子。”童小乐的妈妈也走了出来,她扶住我的肩说:“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管,小三儿你别急,你爸爸自然会有办法的。”我没有回家,我摇摇晃晃地回到宾馆,童小乐一直在我后面跟着我,见我进了宾馆的大门,才止步。叶眉买完东西回来了,桌上一大堆零食,她热情地招呼我吃啊吃啊,我说我吃不下,她说蓝蓝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没事。”我说。“蓝蓝你是不是累了,那就睡吧。”“什么叫合同?”我问她,“演戏是不是要签什么合同?”“怎么想起来问这个?”叶眉说,“你拍戏啊,何时拍啊,给你多少钱啊,当然要签一个合同了。”“为什么我没签?”“你还没成年,要签得跟你大人签啊。”叶眉说。“那我拍这个戏可以拿多少钱?”“这我就不知道了。”叶眉说,“改天我替你问问?”“不用了,谢谢。”我说。灭我又是好多天没回家。夏天来了。那天,是最后一场戏。夜里十点,专车送着我和“爸爸”直奔医院,叶眉早就化好了妆躺在病床上,“陶老师”要死了,她的脸色苍白,看着我和“爸爸”的到来,眼神里立刻发出光来。程凡“爸爸”应她的要求,给她拉起了小提琴,优美的弦律中,她微笑着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我扑到她的床头,哭着拼命地喊:“妈妈,妈妈!妈妈!”这是我在整部戏里唯一的台词。叶眉和程凡爸爸都演得好极了,他们深深地感染了我,让我完全忘掉了自己是在拍戏,我忽然想起了妈妈离去的那一天,我没有喊她,我甚至都没能看她最后一眼,她就那样苍促地永远地离开了。我扑到“陶老师”的床边,在程凡爸爸惊奇的眼光里,用尽全身力气呼喊着妈妈,几乎流尽了我所有的眼泪。我一只手抓住她的衣袖,一只手拍打着她的脸,我已入戏太深,生怕她会真正的离去。叶眉的眼睛睁开了一下,脸上露出欣慰的微笑,又闭上了。程凡爸爸也流泪了,他从后面紧紧地抱住我,泪水流到我的脖子里。导演激动地说:“CUT。”医院的门就在这时候被人猛地一把推开了,我擦掉泪水,看到的是童小乐,童小乐跑得一脸都是汗,他的手用力往后一挥,喘着粗气,瞪着眼睛,哑着嗓子对我说:“小三儿,你家,你家着火了!”我推开众人撒开步子就往医院外面跑,医院离我家不算太远,我奔出去没五分钟就看到了远外的熊熊火光,还有消防车呜呜作响的声音。火光印红了半边天,差不多全镇的人都出来了。我只觉得双腿发软迈不开步子,好不容易跑到近处,有人拽住我,硬是不让我靠近。童小乐也跑近了,叶眉,程凡爸爸,李老师,导演等都来了,叶眉一把抱住全身颤抖的我,把我的头按到她的怀里。不知道过了多久,火终于慢慢地熄了,我拼了命才挤到那片废墟前,看到有人抬着什么东西出来,跟在我身后的程凡爸爸一把蒙住了我的眼睛。那次火灾把我家烧得精光,还泱及了好几家邻居。这是青木河镇史上最大的一次火灾,死了三人,伤了六人。除了惨烈,它还牵扯着一些足够给人丰富想像的细枝末节,所以对于青木河镇的人来说,很多年后提起依然津津乐道或是心有余悸。死的三人中,除了邻居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婆,就是我的爸爸和“大嗓门”。我心里一直喊她“大嗓门”。直到她死,我都没弄清她的名字。很多年后,我才从童小乐的口中得知,这场“灾难”的确是大嗓门给我们家带来的,“纵火”的人本意是要吓唬吓唬他们讨回财礼钱而已,谁知道竟会弄假成真。童小乐说:“他们被抓到了,我去听了审判,你想知道他们最终被判了什么刑吗?”我摇摇头。这些对于我都不重要了,因为,青木河已经成为过去,小三儿都已成为过去。那些过去,早就随着时光灰飞烟灭不留丝毫痕迹。只要不刻意想起,就如同从来未曾发生。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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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大门在人生的河流里,有一个渡口,即使你已经驶离它很久很远,你仍然会随时想要回到这个渡口靠岸,去留连探望它的风光和气味,这个渡口,就叫做--青春。所以有人才会说青春是不死的,他只是一直藏在记忆里的蓝色大门内,随时等待我们翻箱倒柜重温他,也重新去解读他给我们的讯息。看完电影我在一直想自己是在哪一个夏天变成熟,变成了大人,又是在哪一个夏天明白了爱情与困惑,明白了什么叫做甜蜜的哀伤,整部影片干净,轻柔,没有杂质,让人丝毫感觉不到台北夏日的那种燥热和潮湿,“我叫张士豪,o型血,天蝎座,我是游泳队吉他社的,长得还不错啊.....我有什么不好。”陈柏林饰演的张士豪,是每个青春期少女都会喜欢的那种男生,干净帅气,笑起来有深深的酒窝还有一点点坏坏的味道,天歇座,O型,游泳队,吉他社,善良开朗又自在。我想陈柏林就是在演他自己,因为他的笑脸那么真实。林月珍的爱恋,是每个女生都会经历的爱恋,喜欢他那么久,却只能偷偷拍他的照片,收集他的垃圾,是不是很没用?我想起,那年夏天开始,我偷偷喜欢的那个男生,我记住了他的爱好,他的生日,他的电话号码,他的地址,他喜欢的颜色,还有他的笑脸,他坐在校园里轻轻叫我的名字,三年,喜欢他三年,却一直都只是为这些小事而欣喜和流泪,一直到今天,四五年过去了,我几乎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可是再次与他说话的时候,我却还是轻易地记起来,生日,爱好,号码,地址,模样。这样的爱恋一辈子只要一次就够了,因为你真的不会忘记,就在那个角落,一辈子都会为他保留的一个角落。孟克柔对青春的困惑,执着,隐忍,是我们十七岁时都会有的心情。也许那时我们骄傲地甩头就走了,也许我们表情安静,也许我们淡淡地笑着,也许我们轻轻推开了,也许我们自由自在地踩着单车飞奔着,但是我们的心里波涛汹涌,我们在心里拼命挣扎着,我们心里流泪了,我们学着放弃,我们学着重新站起来。“……我似乎看到多年以后,你站在一扇蓝色的大门前,下午三点的阳光,你仍有几颗青春痘。你笑着,我跑向你问你好不好,你点点头。三年、五年以后,甚至更久更久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的大人呢?是体育老师?还是我妈?虽然,我闭着眼睛也看不见自己,但是,我却可以看见你。”青春就象这部电影的基调一样,清新,干净,干脆。而这些是再也找不回来了的,真的真的回不来了。就像我看着孟克柔和张士豪踩着单车飞奔的时候,就像张士豪吃完水饺说,我吃饱了回家了的时候,还有林月珍安静地听着喜欢的人游水的声音,笑着说我们可以交往吗,还有孟克柔和林月珍在树荫底下闭着双眼想着未来的时候,我想我再也回不去,回不去那样的时候,那样的心情了。十七岁只有一次,走过了就回不去了。难过的时候我们总是这样想的,就是这样活过来的,好期望能快一点看到那一天哦,然后后来就真的发现,我们忘了是怎么活过来的,但是我们真的活过来了。想到过去的自己,想到逝去不久自己的青春。现在的我们已经成长,偶尔想到以前会觉可笑,可是关于我们的青春还是有很多甜蜜,很多美好。我想在每一个人的青春有过这样纯纯涩涩爱恋,隐隐的有哀伤也会有快乐。青春让一些人执著也会让一些人胆小,但无论怎样,那都是属于我们青春年少的特质,那是只有在那个年龄才拥有的美好。一路走来,我们在磕磕碰碰中成长,在阳光灿烂后微笑,摩擦着我们的青春的记忆和印记,那简单而淳朴热烈的青春,以后都不在有,那蓝色的大门离我们越来越远,偶尔的回忆,在伴随着这些年来的成长,胶片也被渲染上了新的色彩,纯净的蓝色渐渐已经模糊。。。。看完电影,心里有种莫名的情绪,耳机里一直在放着这安静旋律,安静得让人想哭,我想在我们每一个人的青春渡口都丢失过一些东西,或是忘记仔细去看的景致和风光,还有一些无法释怀的记忆碎片,和一直也都解不开的青春疑惑……我们留下了什么,就变成了怎样的大人。虽然我闭着眼睛,我看不见我自己,但是我却可以看见你。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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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大门台湾电影里似乎总是有无穷无尽的夏天,白色的或者碎花的短袖,肥大的短裤或者浅色的裙子,明媚的阳光或者漫长的雨季,以及细碎而忧伤的故事。台湾——这个有北回归线穿过的省份的电影,就象亚热带炎热多雨的天气一样,那么明目张胆的躁动,却能让人不由自主沉浸其中。《蓝色大门》就是这样的一部电影,符合所有台湾电影的经典特征:夏天,短袖,单车,海滩,少年,明亮的阳光,忧伤的主题,简洁的叙述。《蓝色大门》的那个夏天属于三个叫张士豪,孟克柔,林月珍的台湾少年。珍疯狂迷恋上了一个叫张士豪的男生,收集他喝过的矿泉水瓶,他用过的笔,他玩过的篮球,在纸上一遍又一遍写他的名字;让孟戴着小士的面具,跟她跳舞,拥抱,甚至亲吻。而在面具后面,是孟的张皇失措。珍初次的爱恋疯狂而懦弱,她让孟替她向小士表白,用孟的名字给小士写情书……而小士却喜欢上了不爱笑的,有点凶的孟。剧情似乎朝着烂俗的“三角恋”方向发展了,如果是韩国电影,大概就是这样了,但是台湾电影总能够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惊喜。小士执著地对着孟说:“我叫张士豪,天蝎座,O型,游泳队,吉他社,长得还不错啊,我有什么不好?”完完全全的只属于十七岁的台词,简单直接,没有丝毫矫柔造作。于是他们像所有十七岁的孩子一样开始恋爱……约会,牵手,去海边听摇滚音乐。然后是孟突然的提出分手,小士追着孟问:“为什么你要和我牵手,为什么又要和我分手?”孟鼓起勇气告诉小士,她喜欢的人是珍,她以为也许男生的一个吻可以让她变回“正常人”,就像青蛙王子的童话里的那个吻一样。所以她问小士,问体育老师,问他们想不想吻她。小士吻了孟,还是沉默……小士送珍回家,两人一路沉默。珍把那些小士的东西全扔了,一遍遍地在纸上写木村拓哉,却向孟撒谎说小士很喜欢自己——只是为了维护初恋仅剩的自尊。电影的最后,小士跟孟像开始时一样骑着单车在熙攘的马路上自如穿行,依然是宽大的短袖,青春的脸庞,顶着亚热带明媚的天空。然而经过那个夏天,他们不经意间地突然长大,划过皮肤的夏天的风,变成了无声无息又明明在耳边轰然作响的时间。《蓝色大门》的导演易智言说:我们会记得某个夏天我们多么出乎意料的突然变成大人,我们,会永远记住属于自己的那个夏天。孟开始独白:“小士,看着你的花衬衫慢慢飘远,我在想,一年后,三年后,五年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呢?由于你善良、开朗又自在,你应该会更帅吧。于是,我似乎看到多年以后,你站在一扇蓝色的大门前,下午三点的阳光,你仍有几颗青春痘,你笑着,我跑向你,问你好不好,你点点头。三年、五年以后,甚至更久更久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的大人呢?是体育老师,还是我妈?虽然我闭着眼睛看不见自己,但是我却可以看见你。”《蓝色大门》是一部很有节奏感的电影,像一首格律工整的小诗一样,细致,简洁,舒缓,没有丁点逼仄感,属于中国人的那种内敛,沉着。虽然没有同类型电影常用的长镜头,但是镜头转换非常干净流畅,丝毫不输长镜头的动人。易智言的镜头语言质朴充满张力,明亮的甚至有些刺眼的底色,衬托出初长成人的少年们面对完全不知道的成人世界时的孤独和无所适从。很容易联想到王小帅的那部《十七岁的单车》,同样的关于夏天,关于十七岁,关于青春的懵懂与萌动的电影。大约十七岁是一种解不开的情结,开始努力学习生存,努力跟随这个世界,成长,蜕变,那些快乐和艰难也许一辈子都会记得,包括敏感的导演们。无论易智言,或者王小帅,在他们看似从容的记叙里,是一种对那样年纪的少年的些许悲悯,些许怀念的认同感的寻找。没有人不会记得十七岁,即使过了很久,回想起来,哪怕是平淡无奇,都会努力让自己相信,那是些格外明媚的日子,好象总是在笑,在操场旁睡着,喜欢吃食堂的椒盐小排,看完了整套村上春树,迷恋春末夏初,做了一场梦……“在人生的河流里,有一个渡口,即使你已经驶离它很久,很远,你仍然会随时想回到这个渡口靠岸,去留恋探望它的风光和气味。这个渡口就叫做青春……”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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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飞扬当两条平行线相交时,一定是有一条线走错了轨道,因而会有错误的开始。而线总要回到自己的轨道,因而会有正确的结束,一切都是注定。一“当他倒下去的那一刻,我感觉,我的天似乎已经塌了。这就是我曾经发誓要爱一辈子的可吗?他怎么可以死在我的剑下?怎么可以!他蜷缩在我的怀里,安静地像个孩子,嘴角挂着笑容,好象在睡觉一般……。我的泪水早已模糊了双眼,可是可,再也醒不来了!可,你可知道哥有多爱你!天空又飘起了大雪,鹅毛般,纷纷扬扬落了下来。可静静地躺在我怀中,我似乎看到了去年的那个下雪天…………我的剑刺穿了我的胸膛,我第一次看见了这么红的血……然后,世界陷入黑暗中。”二几百年来,我一直重复着这个梦境,感觉很贴切,似乎是发生过的我叫蓝惜,是精灵国的大王子。我还有一个弟弟,叫蓝可。我们的父王威猛慈祥,母后温柔可亲。从小,我和蓝可就被王宫中所有的人宠着、爱着,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们王国里住的都是精灵,我们有着蓝色的头发,还有着蓝色的眼晴。蓝色是我们最具权威的颜色,它是圣洁的颜色。蓝可出生的那一年,我刚好100岁,那时的我已变成英俊的模样了而可,还是一个刚出生的小婴儿。第一眼见到他,一股暖流涌上心间,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他白的皮肤,可爱的脸蛋,一副童贞无邪的样子,我好喜欢。那时,我就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保护他,要让他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以后,我有生活不再那么空虚,每天除了练习法术外,就是陪着可。他还是个婴儿,我时常抱着他走遍大街小巷,看着别人投来羡慕的眼光,我心里真是高兴。可,他就是我的天下。三转眼间,100年过去了。那一天,我像往常一样练过法术后去找可时,没有见到摇篮里的婴儿,站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和我一样英俊的青年。我们俩对视了好长时间,不知怎么,他的眼光好像可,莫非……他说话了:“哥……”“你,你是可?”“恩,是啊!我长大了,呵呵……”我真的不敢相信站在我眼前的竟是我疼了100年,爱了100年的弟弟。蓝可,说实话,他太出色了,皮肤依然雪白,眼睛炯炯有神,几分冷酷中又渗透着孩童的稚气,我好爱他。可,这辈子我只爱你一个!这一年,我也200岁了,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父王和母后忙着为我选王妃,他们最终选中了宰相之女,她的名字叫蓝忆。母后告诉我,忆是个好女孩,温柔娴淑,让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蓝忆,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第一次见面时,她看我的眼神充满仰慕之情,片刻后,脸颊微微泛起了红晕,她是害羞了。可是,我的心里只有可啊!他是我的天下,这辈子我唯一的在乎,我心里真的没有任何空间留给忆。忆,对不起。忆告诉我,她爱我,她第一次见到我,就深深地爱上了我。我说:“忆,我们还是作朋友吧!因为我不能让可孤单一个人。”“可是,他是你的弟弟,你们……”“是的,我弟弟,我这辈子只爱一个人,那就是可”“没关系,我不在乎可是你惟一的在乎,我会等你的,因为我相信,等待会换来奇迹!”四我和可天天在一快儿,我很幸福,因为有可。他总是依赖着我,仿佛我就是他的天,我就是他的地,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哥,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吗?”“会,当然会,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那下辈子呢?”“我爱你永远,生生世世!”“哥,我也爱你,你是我惟一的在乎!”听一些花甲老人说,人类住的地球上,有一个叫江南的地方,那儿有一块叫“三生石”,听说把自己和自己爱的人的名字刻在上面,就会生生世世都在一起。我告诉可,我们去找“三生石”,把我们的名字刻在上面,我要我们下辈子也会相遇。“哥,我听你的”告别父王与母后,我们出发了。不过,我撒了一个谎,我告诉父王带着可去周游世界,增长见识。地球上的人似乎长的跟我们一样,只不过他们的头发和眼睛都是黑色的。经过了方方面面的打听,我们终于找到了那块“三生石”,它是一块很普通的石头,屹立在殉情谷边上。“蓝惜爱可,蓝可爱哥”于是,“三生石”上也刻下了我们的名字。但愿那个传说真的会实现。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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