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1200字以上

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1200字以上 读后感

所谓的英雄,便是不辱使命!

今天我们的主人公——罗文,就是这样一位不辱使命的英雄,在他接到自己的上司阿瑟·瓦格纳的任务时,他本以为这只是一个玩笑,但是在得到阿瑟·瓦格纳肯定的语气“总统阁下已选定你与加西亚联络并送信给他,加西亚目前就在古巴的东部……此次行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他自己必须独立完成这项任务,因为这项任务只交给了他一人,他要设法将信送给加西亚。在麦金利总统给了罗文这封信,让他交给加西亚时,罗文并没有问“他在哪里?”。

现在,大学里的莘莘学子,最需要的是树立起这样坚定地信念:忠于信仰,敏于行动,集中精力去做“送信给加西亚”这样的事情。罗文接到命令后,他便坐上了午夜的火车出发了。由于战争尚未打响,任务更加扑朔迷离。当船驶入古巴海域之后,危险才真正的存在,罗文身上带着一封国会写给牙买加政府的公文可证明身份,但是,如果在轮船进入古巴海域之前美国便宣战,西班牙便有权利检查此船,由此,他便可能被当做战犯逮捕,这样危险重重的一路,直到牙买加之后,局势才会明朗起来,一步错,可能会导致满盘皆输。是什么支撑着他,我想那应该是信念吧,是一个军人的信念。

罗文就这样出发了,一路上的艰难险阻是我们都难以想象,这不仅是身体之苦,更多的是自我心灵的折磨,军人在军旅生涯中,生命完全交给了国家,但是军人的名誉却要靠自己来维护,否则弄不好会身败名裂。但我们都知道这次的任务不仅仅只是关系个人荣誉那么简单,它还关乎着许许多多人的生命,甚至一个国家的存亡。就好像手里拿着一块沉重的石头前行,不管前面是什么,都要艰难的迈出步伐,因为我们知道军人的天命就是服从命令。我想罗文的心理素质是非常强大的,在接到任务时,并没有畏惧,而是勇敢的前进。

我们知道,一个人的成功,绝不是单枪匹马,不接受任何人的帮助,不接受任何人的意见,就能成功的。一路上罗文得到了许多人帮助。先遇到的是两位马车夫,他们都是不善言谈的人,但都是有共同目的的,那就是罗文送到指定的地点。接下来就是吉尔瓦西奥·萨比奥,他是一位彪形大汉。他留着胡子,看起来很凶悍,他一只手少了一根大拇指。一眼望去,便看出他是那种经历过大风大浪和值得信赖的人。他的眼神里透露出一种真诚,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有了吉尔瓦西奥·萨比奥,对于罗文来说是他完成任务不可缺少的伙伴,当在遇到西班牙军队的巡逻舰时,吉尔瓦西奥·萨比奥拥有一个清醒的足智多谋的头脑,他的沉着冷静使敌人迷惑了,就此逃出了险关,吉尔瓦西奥·萨比奥是这次护送信件成功的主要人物。一件成功的事背后都有一群不知名的英雄,罗文也是这次战争中的一位伟人,他们的信仰和精神都让我们敬佩。

《致加西亚的信》写于1899年2月22日,写作时间不到一小时,却对人们的影响如此的巨大。在我们这个时代,众多员工的大企业里,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在浑浑噩噩、碌碌无为的度过着每一天,他们要么没有能力,要么没有坚强的意志,他们整日漫不经心、三心二意、无所事事。懒惰散漫、漠不关心、马马虎虎的工作态度,对于许多人来说似乎已经成为常态。他们的工作只是为了糊口度日,没有坚韧的意志。

现今的许多上班族,会出现这样糟糕的情况,当上级派发下来任务时,很多的都是能拖则拖,能推则推,如果实在逃不过了,还要找一大堆的借口,或是怨天尤人。如果你的上级派发下来的任务,你马上去执行,没有任何的异议和理由,并把它圆满的完成,你就是具有“罗文精神”,便是不辱使命。咱们换位思考,如果你是一个领导,你发下去的任务,你的员工都毫无异议的去完美的完成,那你会不会对他刮目相看,以后有什么重要的任务第一个想到他,并且想要设法把他留住。每一家公司或工厂,都存在着一种惯用的优胜劣汰制度,老板都会解雇一些工作不出力,无法给公司带来效益的员工,同时也会吸纳新的人才。无论公司的效益多好,这种优胜劣汰的机制都会一直持续下去。在现代的都市生活中,能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实属凤毛麟角,大多数人都会满足于现状,我们都知道,我们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是因为我们下定决心,是因为我们能够自己去做选择,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生活的安排。

别人对你的要求,永远不会超过你对自己的要求。如果任何人发现你工作中的不足,那么请不要给自己找任何理由,你要承认是你没有做到最好,而不能反过来为自己狡辩。真正的英雄,便是不辱使命!

刀疤豺母读后感

1200字以上 读后感

沈石溪,动物小说大王。《狼王梦》、《第七条猎狗》、《斑羚飞度》……从学生的口中听过无数的先生的著作。也不知因何缘由,直到现在,才开始拜读。《刀疤豺母》是我第一次读沈石溪先生的书,我的阅读速度不算慢却也算不上一目十行,这本图书却是继《活着》之后,我一口气读完的唯一一本了。

花一整天的时间,终于饱尝书中酣畅滋味,合上书,准备让眼睛休息休息,于是决定去逗逗家里的新成员——一只可爱的狗狗,名“十八”。十八犹喜草坪,一到户外便抑制不住往草坪里扎。一晃神,我竟把跟前的景色当作了高黎贡山朶玛尔草原了……

高黎贡山朶玛尔草原是一片高山草原,这里生活着一群以打猎、放牧为生的卡扎寨村民,而在远处的丛林里,生活着的是村民们最为憎恨的豺。书中的“我”是一位动物学家,偶遇稀少的金背豺而喜出望外,透过变焦镜头,仔细观察一番后,发现了豺群的“头领”——刀疤豺母。可“我”的当地向导强巴,自打三年前那件事之后,更是对当地人向来不喜欢的豺恨之入骨……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进山打猎,却没想遇到了两只豺,强巴一开枪便“炸飞”了雌豺的半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没过一会儿,公豺带着一大群豺回来围住了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而被豺群咬死,用作者的话说:“没有在高黎贡山与猎人生活过的人,很难想象他们和猎狗的感情多深厚。他们完全把猎狗看成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就这样,豺与强巴这个人类之间,结下了“血海深仇”。

后来,强巴让“我”和他一起去为雪娇“报仇”时,“我”执反对意见,却不得不帮忙。当豺群被火逼得走投无路时,刀疤豺母真挚的求救——做出了豺在撕斗时,输的一方放弃抵抗、人数服输、无条件投降的姿态。在豺的世界里,一旦一只豺做出了这样的姿势,另一方就会网开一面。本来就对强巴可怕的复仇手段持有不同意见的“我”,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豺群救了“我们”许多遍。可猎人与豺之间的积怨是根深蒂固的,最终,豺群被赶出了朶玛尔草原……

在幼豺被强巴“关押”以作为威胁狼群的手段,而刀疤豺母做出了严惩惹怒人类的公豺时;在强巴用可怕的手段进行复仇,想把狼群活活烧死时;在豺群被赶出朶玛尔草原时,我不禁全身寒颤,这样一个猎人与豺之间的相互伤害,这样一个手段残忍的猎人,难道不就是整个人类的缩影吗?于人类,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面对动物犯下错的时候呢?

2016年,发生了一个领国人所震惊的新闻: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一死一伤。事故是游客私自下车而导致,新闻一发出来,法院还未处置,却有人在声讨老虎,说应该被处死刑。实在觉得愤恨不公!幸好,最后对于老虎的处置只是圈养。若是遂了某些人的愿,恐怕不知要凉了多少人、多少动物的心。

相信很多人也还记得,就在上个月发生的“金毛犬事件”:月24日,佛山市一小区内,男子遛狗未牵绳,自己的贵宾犬朝老人的金毛犬冲了过去,金毛作为大型犬,与贵宾犬体型悬殊,处于本能反应,就将其咬死了。贵宾犬主人怒从中来,拿起棍子开始打那只金毛犬。期间还叫来了四五个人,用雨伞、凳子、千斤顶等不同工具打了二十多分钟,直至将狗打死。尽管在这期间老人将狗绳松开,想让狗逃走,但金毛处于护主的原因,最终还跑回了主人身边,因此,狗狗没能逃过此劫……见此新闻,除了愤恨之外,实在羞愧难当!

我不敢想象,失去自己视为家庭成员的狗狗的心情。所以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对于爱犬在自己面前死去的愤怒。可对于愤怒后的做法,实在无法认同!第一,养狗人最基本的常识——出去遛狗一定要牵绳,而贵宾犬主人没有做到,这不仅是对别人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爱犬的不负责任!第二,贵宾犬向人冲去,不论它会不会做出袭击的动作,都会给别人以惊吓,而自己未及时阻止。等到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再去进行所谓的“报仇雪恨”,简直愚蠢至极!第三,既然自己如此爱狗,那么金毛难道不是狗吗?且不说爱心,良心哪里去了?自己的爱犬是珍贵,但是,对于护主的狗,对于年迈老人,人性本该有的恻隐哪里去了?可,狗狗已经离世,只剩痛心与惋惜,以及同为人类的羞愧。

我原先是比较惧怕真实的动物的,总觉得对于动物的美好形象只保留在动画形象上,除了因为自己养了小狗而多接触到动物之外,也因沈先生而喜欢上动物类小说。时常反思,我们,自命为地球上最高等的生物,可于世界而言,带来的究竟是什么呢?或许,能够存在,就已经足够幸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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