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的原乡1200字以上

心灵的原乡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一缕清风,一片流云,一米阳光就这般清凉的沁入心间,涤荡了浮世烟尘,落尽了红尘喧嚣。山林之外,有人忙于解决温饱,有人忙于追逐名利,有人忙于填补贪欲,各干各的营生,没有谁会注意到,那个幽静的山林中,还有一个纯净如水,不染纤尘的俊逸少年。

施肩吾,一个没落的大家族之后,因生活贫寒,自幼便寄身于五云山和尚寺中,在青灯古刹的简净,松敲棋子的悠然,静水流深的素美,和佛祖的拈花一笑中,逐渐成长,可谓从未体味过一天承欢膝下的亲情与温暖。这是他的幸亦是不幸。

都说世事纷呈,而看在施肩吾的眼里,却是那般清简,仿佛山水就是他的红颜,日月便是他的知己,那满池的净莲,一如他那琉璃般明彻的心。天然璞玉,需要时光的雕琢,锦瑟人生,则要禅心的滋养。人生可以很简单,空山鸟语兮,心与白云栖;世界可以很明朗,风吹山林兮,月照花影移。他是与佛有缘的,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潜在着“世间无”的禅意。

少时的施肩吾并没有同龄人的顽劣与乖张,一个人,一卷书,一盏茶,一莲花,便可令他自适安恬,陶然忘机。心净,则世明,只有简洁之人,才能够体悟到世间的清喜。闲暇之际,他常会来到山的东侧,因为那里清幽僻静,是个怡情养性的绝佳地。

山有一亭,名为“余韵亭”,在那里,可以沐清风,看云起,枕石眠,醉花阴。亭子的近旁存有一池塘,称作“洗砚池”,是施肩吾每日必往的读书所在,池塘里胜放的,是他亲手所植的净莲,华而不媚,艳而不俗,点点娉婷的红莲于田田荷叶间,若隐若现,楚楚惹人怜,那袅袅余香醉了欢喜,也醉了忧伤,即便是匆匆往来的过客,只一眼,也足矣触动那早已蒙尘的心弦。

寒冬酷暑,物转星移,转眼几年过去,曾经那个听花开伴月明的少年已悄然步入了青葱锦瑟的花季,不知为何,当施肩吾再来到这片清幽僻静之地,一颗心已无法泛起涟漪,他不再执卷低吟,亦不愿同其他师父般,整日正襟危坐于蒲团,素手焚香,在梵音经呗中参悟佛理,“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不知何时起,他已恋上了云的无根无蒂、任意东西,恋上了水的从容飘荡、浩淼清凉。

每个人都是红尘的一粒芥子,欲要做到五蕴皆空,六根清净,实在太难。故而,一个简约的午后,施肩吾终是两袖清风,离开了五云山,作别了那里的一草一木,也许还会归来,也许这一走,便是永别。并非是他禁不住俗世烟火的诱惑,而是自然那直抵于心的魅力,让他无从拒绝。他想要云游四海,走访名山大川,遍览古木石林,到那更广阔的天地去,体悟人生的真谛。

在此期间,他访览了许多地方,了解了很多别具特色的风土人情,亦留下了不少清凉的诗篇,在民间广为流传,连白居易看了他的佳作都会自叹弗如。如此才情,本可以投到一个达官显贵的门下,求取功名,而生性淡泊的他,却在小有名气时,选择了归隐,选择了在白云溪水,落日烟霞中,参悟自然的玄妙。这次,他没有再回去,而另择了一片更为清幽的地方——洪州西山。

那里,流传着一个令人神往的传说,曾有十二真人在此闭关清修,悟道求真,最终功德圆满,羽化而登仙。“山不在高,有仙则名”,不论这个传说是否真实,都为洪州西山增添了不少神秘色彩,加之有春梅绽雪之素,秋兰披霜之洁,松生空谷之静,霞染层林之艳,更是让施肩吾倾慕不已,不忍离去。他说“若教西山得道者,连余便是十三人。”若可,他愿意在西山中寻觅清欢,皈依本真,成为参悟大道的第十三人。

倘若说离开五云山是施肩吾年少时的一时冲动,那么皈依西山便是他心智成熟后的深思熟虑。既然选择了这里,便不会再轻易离去。接下来的时间里,他闭户自修,不交人事,养性于云林溪壑,参悟于造化万物,皈依道家,寻仙悟真。遂世人称之为“华阳真人”。后在养生、练气,形与神、性与命等方面皆有所参悟,著有《太白经》、《华阳真人秘诀》、《养生辨疑诀》等比较经典的传世之作。

而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年),却因一个人的到来打破了西山原本的平静。多年前,施肩吾在徒步远游中曾交过一个挚友,名叫凌准,彼此志趣相投,互奉为知己。谁知这天,凌准的外甥不远万里寻到了施肩吾的清幽竹舍,向他谈及了大唐近几年来发生的巨变,如今奸佞当道,忠臣只能被疯狂的打击迫害,就连他的舅舅也未能幸免。听罢,施肩吾不禁拍案而起,志要南宫折桂,获取阶梯,为国扶正祛邪!

于是,他第一次离开了西山,直奔那纷繁而又喧嚣的乱世之中。通过科考,他以一鸣惊人的才情,被钦点为状元,可朝堂之上那拉帮结派,勾心都想和相互残害的不正之风,却让他感到深恶痛疾又无能为力。多少个难眠的夜里,他都会想到西山那清舍寒枝的静谧,和山水田园的安闲。不知何时,他已将灵魂丢在了西山,从此,便再难以割舍。故而,入世还不足一年,他便再不愿混迹其中,抖落下满身的风尘后,又悄然地回到了那片魂牵梦绕的清净地。

他自谓曰“仆虽幸忝成名,自知命薄,遂栖心玄门,养性林壑。”他说自己虽然在诗词文章上有些造诣,幸得朝廷的赏识,却自知命薄,不愿交涉于官场,亦没有求取功名之心,余生,只愿在西山隐姓埋名,栖心于玄门,养性于林壑,且将繁弦急管,交付于丝竹清音,用凡尘烟火,换一盏玉壶冰心。

自此,他便一直视西山为自己的归人,为灵魂的栖息地,即便是放弃那炙手可热的锦绣前程,也从不后悔。走过了名山大川,访遍了五湖四海,才知何处是心灵的原乡。然而,俗世的尘埃总免不了漂泊的命运,世事多纷扰,又有谁能够永享清宁,于纷芜中静养心性,处繁华中守住真淳?

他本以为余生可以安然如风,清凉似水的度过,在自然万物中感知生命的真谛,可怎奈,随着政局的渐渐失控,黄河流域战祸连连,朝廷的苛捐杂税日趋加重,东南地区战乱纷起,人间已没有了净土。也许,做为一个修行者,施肩吾可以独善其身,高蹈世外,在西山的一处无人问津的角落平淡终老,可他全身流淌的血液又无时无刻不再提醒他,他是施家的继承人,是整个家族的脊梁,在这江河日下,干戈四起的乱世,他又怎能独自苟活于世?

世间最大的讽刺莫过于此吧,有着一颗高蹈世外的淡泊之心,又有着一个济世救民的仁爱禀性。终于,时值暮年的他还是毅然地挑起了整个家族的重担,忍受着常人所不能理解的痛楚离开了西山,步入了现世的洪流乱烟中。无人知晓,在他离开之前曾为自己修下了假坟,因为他很清楚,既然踏出这一步,便再难以回头,但即便如此,死后,他也要魂兮归来,再续前生未了的修道宏愿。

翻过崇山峻岭,走过平原石川,远离了纷乱,亦无了喧嚣。终于,施肩吾带领族人来到了一处无人叨扰的世外桃源,这里水草丰美,鹜落霞飞,长天净,皎月明,暗香动,清风盈,它就像一副素胚勾勒的仕女图,只一眼,便足矣令人沦陷。然而,看在施肩吾的眼中,却少了一分清雅,几许灵性,没有谁会注意他那微笑的眼底,流淌的是深深哀怨,他那空芜的心间,永留的是不尽缺憾。也许,只有西山的一草一木才能懂得。

心灵的原色

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灯火阑珊之下,星空比人离的更近。蛰伏已久的声音苏醒过来,在心底,挣扎着要出去。

不再是稚子童言,是否依然可以直抒无忌?

                                                                                                                                                  ——题记

我相信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每每念及这句话,都为其中难以言尽的真挚情怀所打动。眼前仿佛缓缓绽开一幅临别的画卷: 长亭古道,聚散两依依。他们相知的手紧握,用生命去履行海枯石烂的诺言。然后,他转身上马,而她的笑在泪中流过。夕阳给万物打上温暖的余晖。他终于走了,留下她和山无言相对。她却感激并时时不忘,他比高山绿水还深沉的誓言。

在张爱玲的《倾城之恋》罩,“与子成说”被改写成了“与子相悦”。誓言不再,责任不再,要的,只是两个人在一起时的快乐。现在的人们都喜欢轻松的东西。坚持住一份真挚的美丽,许多人看来,不过是虚伪的努力。宁愿从一丌始就放弃相信,这样等到失去的时候,也不会觉得遗憾或是受到伤害。

于是,到西部支教的人都是冲着出名而去的。

于是,怜悯乞丐的同情心助长了惰性和社会中的不稳定元素。

于是,见义勇为成了贫苦人们智商欠缺的最好证据。

于是……

可是,如果世间所有人都不再相信爱,不再相信善良,不再相责任,难道不是最大的遗悔和伤害吗?

与子成说,与子成说。我明白,在这个水泥森林的都市,总会有一些美好而温暖的东西,让人毫不犹豫地去相信。

我喜欢,晨读时的露水,炸鱼排发出的欢腾香气,手心里传来的一个温度,诗文未落的白纸,陌生人的信任眼神和鸟儿努力扑扇着的翅膀。

从一开始,就深信不疑。

荒草地,黄麦田

有人说,依山傍水的田园生活是诗和梦,是只能意会而无法言传的仙境,是让人魂牵梦萦的地方。

七岁的时候,爷爷带着我在田问散步。湖边的芦苇站成了队列,却没有丝毫的嫩绿,只有墨黑和枯黄。这不是人间草木枯萎的颜色,而是梦中柔软的藩篱。

那天我们走了很长很长的路,渐渐地人烟稀少,大地僵硬。黑土地里面没有一丁点粮食,野草疯肆地长,荒芜得触目惊心。爷爷问我:“你打算用什么办法除去杂草呢?”

我毫不犹豫地答道:“用镰刀把杂草拦腰斩断。”

爷爷说:“草剩下的半截,雨过后就会又长出来的。”

我又说:“干脆,放把火把杂草烧掉。”

爷爷摸了摸我的头,说:“草的生命力是非常顽强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思忖了好久,说:“实在不行,就把生石灰撒在杂草上面。”

爷爷哈哈大笑:“生石灰的确是可以杀死草。但同时那片土地也保不住了,以后再没有活力了,种不出任何的蔬菜粮食了。”

我疑惑不解地问:“难道,杂草是注定除不掉的吗?”

我永远不会忘记,七岁那年,我和爷爷站在田埂上,面向芦苇,背向杂草。河里面不时有疲惫的水鸟落下来栖息,细伶伶的长腿踩破安稳如镜的湖面。那天,爷爷对我说:“除掉杂草的唯一方法,就是在上面撒下种子,到秋天收获麦田黄澄澄的颜色。”

想回到过去

我的故乡是南京。

六朝古都,众所周知。也是这个拥有沧桑经历的旅游城市的骄傲和资本。不过,缅邈的历史作为静态生物体,已是停止成长了的,只是静默地隐居在石城的一隅,较之这些年来南京市貌建设的飙速成长,古都的古意在不知不觉中渐行渐远。如果你特特寻芳,也许可以在巍巍明孝陵的肃穆庄严中,抑或是在秦淮浩瀚的烟渺中领略她那惊鸿一瞥。不过在大多数情况里的大多数人,只是在城市各个角落里忙忙碌碌地奔波,享受着现代化的日新月异所带来的便捷方便,同时带着三分疲惫地奔跑,努力跟上城市匆匆的生活步伐,无暇顾及到那一分古意在不着痕迹中消逝隐匿。 

作为和现代化一道拔节而起的一代,我深深受惠于它赋予人们的优越物质条件。就像新概念英语中说的,“最新的展览、电影、戏剧,不过是公交车的几站路而已。”有一次,我拎着大包小包的战利品从新街口繁华的商业区里突围出来,抬头望望钢筋混凝土堆砌成的高楼大厦,突然想起《上海1943》中的一句歌词:“老街坊,小弄堂,是属于那年代白墙黑瓦的淡淡的忧伤。”

蓦地有一种模糊的怅惘涌上心头。

绸缪萦怀的古意渐渐被摩登遒劲的现代替代,安静地蛰伏在破旧城墙不起眼的砖块里,不声不响。这应该是每个古城心里最柔软的疼痛吧。

他们说,每个城市都要长大,这是必须的。可是为什么,我还是那么恋恋的,想回到那个雨润烟浓的过去呢?

矛盾的孩子

我是个矛盾的孩子。我常常会思考一些很难的问题,最后连自己都找不到答案。

为什么童年时唱过的儿歌,我现在只能隐约地记得其中一些模糊的片段了?吹过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些儿时的旋律吹过耳边,像小小的号角呜呜地哭咽着,带着似水流年的青涩和忧伤,一遍又一遍,像潮水轻柔又坚定地敲打着我的心扉,瞬间就撕扯开一个粉红的伤口,无处躲藏地呐喊:如果是遗忘了,请带我回去,回到无忧无虑的豆蔻年华,就像童话里面的那样,没有喧嚣,没有躁动,干净得像一杯普普通通的白开水,好吗?

为什么童年时可以从早玩到晚的游戏,我已经不再感兴趣了呢?嘻嘻哈哈地和一群小孩子游戏了一个上午,跳房子、打钉钱、捉迷藏、扮家家……却不知终只是穿着新的外套,温习旧的记忆罢了。有一个小男孩突然问我,姐姐,为什么面向我们的时候有说有笑,一转过头却总是沉默呢?望着他柔软的头发,天真的眼神,我一下子呆住了,想原来我还是会沉默,难道我真的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也厌倦了从前最最喜欢的游戏吗?

为什么童年时吃个不停的零嘴,市场上都已销声匿迹了呢?记得从前的我活像只小狗熊,最爱的就是蜂蜜。奶奶给的零花钱,全被小狗熊换作糖,蹦蹦跳跳地在街上逛来逛去,手里拿着的冰糖葫芦,一会儿就变成了金黄的糖稀,糖稀很快又不见了,小狗熊抱着棉花糖,啃的满脸沾满白絮花。直到石板路上落满黑暗又浮起月光,小狗熊才带着满嘴的甜蜜,心满意足地回家睡觉去。可是现在,我找遍琳琅满目的超市,却找不到从前的甜食。马头牌冰砖和赤豆鬼脸们都到哪里去了,难道它们也随着韶光年华慢慢逝去,消失在海天相吻的尽头了吗?

我也只能这样安稳自己: 

没关系,记不得从前的儿歌也好。至少不会肆无忌惮地唱出飞走的调调,让同学鄙视嘲笑了。

没关系,厌倦了从前的游戏也好。现在学习这么紧张,哪里还有时间浪费在这些幼稚的事情上。

没关系,好吃的零嘴不见了也好。管不着馋嘴的女孩永远邂逅不到美丽。摄取热量过多,夏天就不能穿好看的棉布裙子了。

可是为什么说了这么多安慰自己的话,还是会觉得若有所失呢?

爱的天性

如果说爱会带来伤害,我绝不害怕会痛到哭。

爱就爱了,不去计较会不会头破血流,伤痕累累。

从前有个人在路边救了一只奄奄一息的蝎子,把它捂在怀里,给它温暖。蝎子醒来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狠狠用尾巴上的毒刺扎了那人一下。后来那人九死一生,总算没有死掉。有人便问他:你救一只有毒刺会扎人的蝎子,不是太傻吗?

那人回答: 我救人是我的天性,蝎子扎人是蝎子的天性。我怎么会因为蝎子会扎人,就放弃自己的天性呢?

这个故事很得我心。如果伤害是爱的天性,我不会因为怕痛就放弃自己追求爱的天性。

小时候打青霉素,小屁股肿得红红的,眼里含着汪汪的泪,却抬起小脸倔强地说:“不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六年级
散文
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