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的锡兵_2000字
从前有二十五个锡兵,他们都是兄弟,是用同一把锡制的旧汤匙铸出来的。他们身穿红蓝搭配的制服,肩扛长枪,眼睛直视前方。他们都躺在同一只盒子里,盒盖打开时,他们在这世界上听到的头一句话便是:“好哇,锡兵!”那是一个小男孩拍着手发出来的欢呼声,因为锡兵是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小男孩马上在桌上排列起这些锡兵来,他们体形相同,只是最后一个只有一条腿,因为铸他的时候锡不够用,只能委屈他了;不过别看他只有一条腿,却站得跟两条腿的锡兵一样稳,因此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摆放他们的那张桌子上,还堆着其他许多玩具,其中最漂亮的要数一座硬纸板做的小城堡,透过窗户,你还看得到里面的一个个房间。城堡前面有几棵小树围着一面小小的镜子,看上去像是一汪湖水。几只蜡做的鹅在“湖”面上游来游去,它们的影子也倒映在那里。这一切都很美,不过最美的是一个小小的姑娘,她站在敞开的城堡门口。她是用纸板剪出来的,穿着华丽的纱裙,肩上围着蓝色窄丝带做的披巾,中间缀着一朵金纸做的玫瑰,闪闪发光,足足有她脑袋那么大。这位小姐是个舞蹈家,她伸展双臂,一条腿高高举在空中。锡兵起初怎么也找不到那条腿,还以为她也只有一条腿呢。 “她做我的妻子倒不错!”他心想,“不过她很气派,住在城堡里,我却跟二十四个兄弟挤在一个盒子里,哪里还住得下她啊!不过我说什么也得跟她认识认识。”于是他从桌上的一只鼻烟壶后面探出身子,从那里可以看到那位漂亮的小姐,她竟然一直单腿站着没有失去平衡。 夜幕降临,其他锡兵都进了盒子,屋里的人也都睡觉去了。玩具们活跃起来,有的串门,有的跳舞,有的打闹。锡兵们也在盒子里七嘴八舌地说开了,他们也想出来,可是揭不开盖子。胡桃夹子像青蛙一样跳来跳去,石笔在石板上跑来跑去——真是吵翻了天,金丝雀也给吵醒了,索性跟它们聊起天来,出口竟是诗文!只有两个在原地一动也不动,一个是锡兵,另一个是那位小小的舞蹈家。她还踮着脚尖站在那儿,展开两条胳膊;他还坚定不移地一条腿站着,眼睛从没离开过她的脸。 时钟敲了十二下,忽然啪的一声鼻烟壶的盖子打开了,不过里边并没有鼻烟,只有一个黑小鬼——那只鼻烟壶妙就妙在这儿。“喂,锡兵!”黑小鬼说,“不是你的东西你就别看!” 谁知锡兵对他不理不睬,好像没听见似的。 “那好,明天走着瞧!”黑小鬼说。 第二天早上,孩子们起床了,他们把锡兵放在窗台上,不知是因为风,还是黑小鬼在作怪,窗户突然被打开了,独腿小锡兵从三楼的窗台上倒栽下去。这一摔可真够戗!他头着地,腿悬在半空中,枪也被夹在两块铺路石中间了。 保姆和那个小男孩立刻下楼来找他。但是尽管他们离他那么近,还差一点踩在他身上,却没有发现他。要是锡兵喊一声“我在这儿!”他们也就找到他了;不过他觉得大喊大叫不太合适,因为他穿着一身制服呢! 没过多久,天上就下起毛毛雨来,雨越下越密,最后简直成了倾盆大雨。雨停以后,两个野孩子打那儿经过。 “看呀,看呀!”一个孩子叫道。“这儿有个锡兵!该让他驾着船去漂流漂流!” 于是他们用报纸叠了一只小船,把锡兵放在里面,让他驾着船沿小沟顺流而下,两个男孩就在两边拍着手跟着奔跑。突然,一阵急流涌来,纸船上下颠簸;到了急流中间,船走得更快,把锡兵颠得东倒西歪;不过他仍然那么坚定,脸色一点儿也没变,肩扛长枪,双眼正视前方。突然,船冲到一条长长的下水道里去了,那里漆黑一片,就像在他的盒子里一样。 我会漂到哪儿去呢?他想,啊,天哪!一定是黑小鬼在作怪!唉!要是那位小姐也在船上,跟我坐在一块儿,就是比这里再黑上一倍我也不在乎! 突然,有一只住在下水道里的大水老鼠游了过来。 “你有通行证吗?”水老鼠问,“出示你的通行证!” 锡兵并不答话,手里的枪握得更紧了。 纸船继续向前冲去,水老鼠紧跟在后面。它龇牙咧嘴地冲着碎木片和稻草大声嚷嚷:“抓住他,抓住他!他没缴过路费,他没出示通行证!” 但是水流越来越急。锡兵已经看到了下水道尽头的阳光,他耳边轰隆隆的水声足以让任何勇敢的人胆战心惊。你想想,下水道到了尽头,水流便会冲进一条大运河,他所面临的危险,就像我们顺着瀑布冲下悬崖一样。 眼看就要到下水道的尽头了,他却没法让船停下来,船继续往前冲,可怜的锡兵尽量保持直挺挺的姿势——没人认为在这之后他会退缩。纸船打了三四个旋儿,水已经没到了船边,它开始下沉了!锡兵站在水里,水没过了他的脖子,船越来越往下沉,纸也越来越软,最后水没过了他的头顶。他还想着漂亮的小舞蹈家,想到自己再也见不到那张脸了。这时,他耳边一遍又一遍地响起了: “冲啊,冲啊,勇敢的士兵! 冷酷的死亡就在你面前!” 纸船破成了两半,锡兵跌了下去,正在这时,他被一条大鱼一口吞掉。 哎呀!里面好黑呀,比下水道里还要黑,而且又窄又小!顽强的小锡兵舒展四肢躺了下来,枪却还扛在肩上。 那鱼游来游去,后来它拼命扭动身子,突然又停下不动了。接下来似乎有一道闪电射进它的身体,阳光闯了进来,一个声音嚷嚷道,“这是怎么回事呀,里面有个小锡兵!”原来那鱼被捉住了,在市场上被卖掉,又被带进厨房,然后被厨师用一把大刀剖开。她用手指把锡兵挖出来,带进屋了——人人都等着看这个到鱼肚子里游历了一番的大英雄呢,不过锡兵一点儿也不骄傲。他们把他放在桌子上——天哪,世界上竟然有这么神奇的事!——锡兵又回到了原来那个房间!他看到的还是那些孩子,桌上也还是那些玩具,那座气派的城堡和漂亮的小舞蹈家也还在那里。她仍然一条腿站着,另一条腿高高举在空中,她也那么顽强!锡兵感动得差点儿掉下眼泪,不过一个士兵流眼泪显然是不合适的。他就那样望着她,可她一句话也没说。 突然,一个小男孩一把抓起锡兵,无缘无故地把他扔进了火炉——这当然又是鼻烟壶里的黑小鬼在背后捣乱。 锡兵躺在那儿,感到一股无比可怕的热量,不过这股热量是来自炉火,还是来自炽热的激情,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光彩全都不见了,究竟是在历险中退去的,还是苦恼的结果,谁又说得清呢?他望着那位小姐,她也望着他,他感到自己正在熔化,但他仍然那么坚定不移,枪还扛在肩上。突然,房间的门开了,一阵风卷走了小舞蹈家,她像飘然而至的仙女一样飘到炉子里的锡兵身旁,化成了一团火焰!接着,锡兵熔化成了一小团——第二天早上女仆来倒灰,发现他化成了一颗心的形状,而小舞蹈家什么也没有留下,只留下了烧成黑灰的金玫瑰。
玻璃山上的公主_3000字
从前有个人,他在山那边有一座牧场,牧场里有个谷仓,他就在那里储藏干草。可最近这两年干草却比往年少了,因为每个仲夏节①前夕,正是牧草长得茂盛的时候,牧草就被什么东西一夜之间吃了个精光,好像来过一整群羊似的。这种事发生了两次,这个人无法再忍受了,于是他对儿子们(他有三个儿子,小儿子名叫辛德拉德)说——每个人都必须在仲夏节的夜里去谷仓里睡一觉,看守草地的那个人一定得留神,不能再像过去两年那样,让牧草莫名其妙地被吃光了。 老大很想去看守牧场,他说,他会好好看着牧草,不要说人和虫了,就是魔鬼也弄不到一根草。天黑了,老大走进了谷仓,躺下来睡了。半夜里,外面传来一阵隆隆声,就像地震一样,墙壁和屋顶都晃了起来。老大一下子跳了起来,头也不回地拔腿就跑,结果,这一年的谷仓就跟前两年一样,空空如也。 到了第二年仲夏节晚上,父亲又对儿子们说,他不能就这么年过一年地任凭牧草被吃个精光,他们当中必须有一个人去牧场好好地看守。于是,二儿子自告奋勇地去了。他也像哥哥一样,走进谷仓,躺下来睡了。到了晚上,外面又传来隆隆声,接着是地震,比去年仲夏节夜里还震得厉害。年轻人听到声响,吓得没命地跑了。 第三年,轮到老三辛德拉德看守牧场了,临走前,两个哥哥嘲笑他说:“得了,叫你去看守牧场真是找对人了,你懂什么,只知道坐在草灰边上烤火!”不过,辛德拉德没有理会他们。到了晚上,他走进牧场,来到谷仓,躺了下来,大约过了半个钟头,隆隆声又响起来,听起来十分吓人。辛德拉德想:好吧,要是情况不会更糟的话,我还受得了。过了一会儿,隆隆声又响了,大地也震动起来,谷仓里的干草在小伙子周围飞舞。辛德拉德想:要是情况不会更糟的话,我还受得了。但是,第三次地震和隆隆声传来了,这一次来得非常猛烈,小伙子还以为墙壁和天花板都要被震垮了。 不过,这次响动过去以后,周围一切都立刻归于平静。辛德拉德想,我敢肯定,这响动还会再来。不过,它却没再出现,一切都那么平静。于是他躺了下来,没多久就听到仓门外面有马吃草的声音。他悄悄地摸到虚掩的门口,想瞧瞧到底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响,只见门外有一匹骏马正在吃草,他还从来没见过这么高大、肥壮的好马呢。马身上还有铜制的马鞍、笼头和一副骑士的盔甲在闪闪发光。辛德拉德想:哈哈,原来是你吃光了我们的草,以后可不许你再吃啦。于是,他赶紧拿起火镰,朝马扔过去,那马无力逃脱,非常驯服地听凭小伙子摆布。他骑上马,驾着它跑到了一处只有他知道的地方,把马拴了起来。回到家里,哥哥们又开始嘲笑他,问他情况怎样: “哈哈,你在谷仓里肯定待不了多久!” “我在谷仓里一直睡到太阳出来,而且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辛德拉德说,“天知道是什么把你们吓成这样。” “得了,我们很快就知道你到底有没有看守牧场了,”两个哥哥答道。他们来到牧场,发现牧草安然无恙,跟从前一样又长又密。 下一年的仲夏节到了,情况还是这样:两个哥哥害怕去看守牧场,而辛德拉德去了。同去年完全一样,先是传来一阵隆隆声,接着大地震动起来,然后接连重复两次,但这三次都比去年厉害得多。等一切都平息了,辛德拉德又听见仓门外有嚼东西的声音,他轻轻地摸到虚掩的门口,发现墙边有匹马在吃草。这匹马比去年的那匹更高大,更肥壮,马背上也装着马鞍和笼头,还有一整套骑士盔甲,但全是银制的,闪烁着美丽的光彩。辛德拉德想:原来是你吃光了我们的草,以后可不许你吃了!于是他拿起火镰朝马扔去,火镰飞过了马的鬃毛,马立刻变得跟绵羊一样老实。辛德拉德骑上马,驾着它来到安顿第一匹马的地方,把马拴好,然后就回家了。 “没猜错的话,这回你又会告诉我们你老老实实地守了牧场的吧。”哥哥们又嘲笑他。 “是的,我确实是这么做的。”辛德拉德说道。于是两个哥哥又来到了牧场,发现牧草安然无恙,跟从前一样又长又密,但这并没有让他俩对辛德拉德好一点儿。 第三年的仲夏节又到了,两个哥哥还是不敢去看守牧场,因为他们被当年仲夏节前夜躺在谷仓里听到和看到的情景吓坏了,可辛德拉德去了。这回他遇到情况跟前两次一样:地震了三次,一次比一次厉害,最后一次把辛德拉德从一面墙上摔到了另一面墙上,然后一切都平静了下来。他静静地躺下不久,又听到了仓门外有嚼东西的声音,于是他悄悄地摸到虚掩的门边,又看见一匹马在吃草,这匹马要比前两匹马更高大,更肥壮。马背上也装着马鞍和笼头,还有一整套骑士盔甲,但全是黄金制成的,闪烁着金色的光彩。辛德拉德想:哈哈,原来是你要吃光我们的草啊,以后可不许再吃了!他拿起火镰就朝马扔去,火镰越过了马背,那匹马好像被钉在地上了一样,一动不动地站着,听凭辛德拉德的摆布。于是,他把马骑到安顿前两匹马的地方,然后就回家了。两个哥哥还是嘲笑他:“看得出来,你昨晚仔细地看守了牧场,可不是嘛,你看上去像是梦游了一晚呢!”可辛德拉德没有理会他们,而是叫他们自己去看。他们来到牧场,果然看到牧草安然无恙,跟从前一样茂盛。 这一年,国王的女儿要出嫁了。国王宣布,谁要是能够骑着马登上玻璃山顶,公主就嫁给谁。这座玻璃山就在王宫附近,不仅很高,而且光滑如冰。公主将会坐在山顶上,在膝上放三个金苹果,谁爬到山顶,拿到苹果,谁就可以娶到公主,还能得到半个王国。国王不仅把告示贴到了国内的每一座教堂里,还贴到了其他许多国家里。公主非常美丽,不管谁见了她,都会疯狂地爱上她。不用说,各国的王子和骑士都想得到她,以及半个王国。他们纷纷从世界各地赶来,穿着光彩夺目的服饰,骑着气宇轩昂的骏马,个个都认为自己一定能得到公主。 指定的日子到了,玻璃山下挤满了骑士和王子,还有来看热闹的老老少少,他们都想看看谁能娶到国王的女儿。辛德拉德的两个哥哥也去了,他们怎么也不愿带弟弟去,因为他在地里辛苦劳作,浑身又脏又黑。他们还说,要是让这个呆子跟着他们,别人一定会笑话他们的。 辛德拉德说,“好吧,那我自个儿去。” 当两个哥哥来到玻璃山下时,骑士和王子们正试着骑马往上爬,他们的马都跑得汗水直淌,却没有一个成功,因为马蹄一踏上玻璃山,就立刻滑下来了,连两码都爬不远。这并不奇怪,因为山坡像窗玻璃一样光滑,像墙一样陡峭。可是,每个人都想得到公主和半个王国,他们骑着马不停地爬着,滑着。到最后,所有的马都累得直吐泡沫,再也爬不动了,他们不得不放弃。国王见此情景,正想宣布让他们第二天再来,那时说不定情况会好点儿,这时突然来了一个骑士,骑着一匹人们从来没见过的好马。他身穿铜盔甲,马鞍和笼头也是铜的,这一切都光彩夺目。别的骑手都劝他说,不要白费力气了,爬不上去的,但他不听他们的话,骑着马径直朝山上奔去,似乎丝毫不费力气。就这样,爬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路程时,他掉转马头下了山。公主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英俊的骑士,当他骑着马往山上爬的时候,公主坐在山顶上想:哦,我多么希望他能爬上来啊!见他掉转马头时,她扔给他一个金苹果,正好滚进了他的鞋子里。骑士下山后就骑着马离开了,他的马跑得非常快,谁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当天晚上,国王把王子和骑士们都召进宫里,好让那个爬上玻璃山的人把公主扔给他的金苹果拿出来。但是,没有一个人拿出金苹果来。 也是在当天晚上,辛德拉德的两个哥哥回到家中,开始谈论爬玻璃山的事。他们说,最开始,没有一个人能爬上甚至是两码的距离,可后来来了一个骑士,穿着铜盔甲,马鞍和马笼头也是铜做的,老远就能望见他那闪闪发光的盔甲和马饰。他上到玻璃山的三分之一时,觉得一次爬这么高已经足够了,就掉转马头下了山,不过要是他还想往上爬的话,一定可以爬上山顶的。像往常一样坐在烟囱边的煤渣里的辛德拉德说:“我多想见见这个骑士啊!”“亏你说得出口!”两个哥哥嘲笑道,“不过,你看上去的确应该跟这号大人物站在一起,这样一来,你就更像一头肮脏的畜生了!” 第二天,两个哥哥又准备出发了,辛德拉德又求他们带他一起去,看看谁能爬上山,但他们说什么也不愿意,说他太丑太脏,没有资格去。“好吧,好吧,我自个儿去。”辛德拉德说。就这样,两个哥哥撇下弟弟,来到了玻璃山下,王子和骑士们又开始登山了。这回他们给马装上了粗糙的马蹄铁,可这无济于事,跟前一天一样,马蹄一上去就滑了下来,仍然没有一个人爬上去哪怕是一码的距离。马都累坏了,再也爬不动了,他们只好再一次放弃。 国王见此情景,正想宣布让他们第二天再来,好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但是他突然想起,最好再等一等,看看那位穿铜盔甲的骑士这天会不会来。可是,他却没有出现。正当大家翘首以盼的时候,一位骑士骑着骏马跑来了,那匹马比铜盔甲骑士骑的那匹马还要好。这位骑士穿着银盔甲,马鞍和笼头也是银制的,从很远的地方都能看见它们闪闪发光。别的骑士又叫他不要白费劲了,但是他不听,径直朝山上奔去。这回,他比穿铜盔甲的骑士爬得更高一些,爬了三分之二的路程时,他也掉转马头下了山。公主看见了他,觉得他比第一个骑士更好,于是就坐在山顶,盼着他能爬上来。当她看见他掉转马头时,她把第二个金苹果扔给了他,金苹果滚进了他的鞋子里。他一下山,马上就离开了,他的马跑得非常快,谁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晚上,王子和骑士们又都被召进宫里,去见国王和公主,但还是没有一个人能拿出金苹果。 辛德拉德的两个哥哥回家后,又谈起了爬玻璃山的事,谈起人人都骑马往上爬,却没有一个能爬上去。“不过最后,”他们说,“来了一个穿银盔甲的人,他的马戴着银马鞍和银笼头,噢,他可是爬上去了!他骑着马上到三分之二的时候,就掉转马头下山了。公主把第二个金苹果扔给了他,真是个好小子!” “噢!我真想见见他呢!”辛德拉德说。 两个哥哥嘲笑他说: “是啊是啊!他身上的盔甲就比你旁边的煤灰亮那么一点点,你这又脏又黑的家伙!” 到了第三天,情况还是跟前两天一样。辛德拉德想跟哥哥们去,可他们说什么也不带他去。他们来到玻璃山下观看爬山,还是没有一个人能爬上一码远。人们都等待着那位穿银盔甲的骑士,但他一直没有出现。过了很久,一位骑士骑着一匹人们从来没有见过的骏马出现了。他身穿黄金盔甲,马鞍和笼头也是黄金做的,一切都光彩夺目,大老远就把人们看得头晕目眩的。别的骑手都被他的英姿飒爽惊呆了,但他们还是劝他说,不要白费力气了,爬不上去的,但他不听他们的话,骑着马径直朝山上奔去,三跳两跳就爬上去了,似乎丝毫不费力气。公主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到了山顶,并从公主的膝盖上拿走了第三个金苹果,然后又掉转马头下了山,人们还没来得及跟他说上一句话,他就消失在他们的视野里。 晚上,两个哥哥回家后又谈起了白天的事。最后,他们谈到了穿黄金盔甲的骑士,说:“他可真是个好小子!世界上可再也找不到这么了不起的骑士啦!” “我多想见见他啊!”辛德拉德说。 “得了!他身上的盔甲就和老跟你做伴的煤灰一样亮,你这又脏又黑的家伙!”两个哥哥嘲笑道。 第二天,国王和公主又把王子和骑士们都召进宫里,好让那个爬上玻璃山的人把公主扔给他的金苹果拿出来。客人们依次来到国王和公主面前,先是王子,后是骑士,但还是没有一个人拿出金苹果来。 “一定有人拿到了金苹果,”国王说,“我们都亲眼看见骑士上了山顶,拿走了金苹果。”于是,国王下令,要全体臣民都到他的王宫里来,他要查一查,是谁拿走了金苹果。臣民们一个接着一个都来了,但还是没有人拿出金苹果。就这样过了很久,辛德拉德的两个哥哥也来了。他们是最后两个人,国王见他俩也不是,就问还有没有人没来过。 “有,我们的弟弟还没来过,”两个哥哥说,“不过金苹果决不可能在他手里!这三天他一直都待在炉子旁边。” “顾不上这些了,”国王说,“既然每个人都来过了,让他也来一趟吧。” 于是,他们只好让辛德拉德去见国王。 “你有金苹果吗?”国王问道。 “我有,这是第一个,这是第二个,这是第三个。”辛德拉德说着从口袋里把三个金苹果全都掏了出来,然后他脱掉破外衣,露出了一身光彩夺目的黄金盔甲。 “只有你才配得到我的女儿和半个王国。”国王说。于是,王宫里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辛德拉德娶到了国王的女儿。婚礼上,每个人都很快乐,尽管他们没有爬上玻璃山。要不是必须得离开的话,他们现在还在那儿狂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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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 之心_800字仿佛久远前的一个梦,那些可爱的人物又一次清晰生动地向我们走来……安徒生一生创作了一百六十八篇童话――安徒生童话就像是对一个个完整而充满灵性的生命的赞美诗,给人们带来美好的理想和光明的希望……专心致志地读完了书的最后一页,轻轻地合上了它,真是获益非浅,思绪也随童话之风飘得好远好远……“所有的锡兵都一模一样,有一个因为锡不够用,只有一条腿,但他依旧坚定地站着……”――《坚定的锡兵》这个故事,深深打动着我,使我十分感动,记忆犹新!那个“独脚锡兵”虽然身体并不健全,可他那颗心就如铁一般坚定……他对未来抱有坚定的信心――虽然他经历了无数磨难和挫折,但是他依然相信“失败是成功之母”,自己最后一定会走向光明,创造出自己美好的未来……最后,一滴源自我内心深出的热泪悄悄滑落,故事也在用可怜的“独脚锡兵”的生命燃烧着的火炉中,随着一个坚定的生命的熔化而结束……“独脚锡兵”没有带着对这个世界无限的怨恨离开这个可爱的世界――燃烧的火光中,他扛着枪,坚定站立的姿势依然清晰可见,他熔化在了火炉中,却永远留在了每一个的心中……现在,社会上有无数下岗职工。有些人像那个坚定的“独脚锡兵”一样,虽然下岗了,可并不觉得生活已经是一片黑暗。他们相信,经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会苦尽甘来;可是大部分人都对自己毫无信心,觉得生活已经毫无办法,所以并没有再去找工作。最后身无分文,只能靠着极少的救济金勉强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社会虽然进步得突飞猛进,可是不但有无数下岗职工,竟然还有成千上万的乞丐。乞丐大多数是年迈的老人,可竟然还有少数的年轻人!老人身体虚弱,遭儿女抛弃,又没有退休金……落得当乞丐这个可怜的下场完全可以理解;可是年轻人身强力壮,就算没有大学文凭,也完全可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下岗职工和年轻的乞丐与那个坚定的“独脚锡兵”相比,区别多么鲜明啊!“独脚锡兵”面临着死亡也毫不畏惧,依然坚定;下岗职工和乞丐只不过面临着失业,为什么不继续奋斗呢?“得到的,一定比付出的多”――只要努力,生活依然精彩!燃烧着的火炉中,坚定的“独脚锡兵”的生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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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灵大陆(三)上古神兵碎片_2000字清晨,在天灵城不远的空草场上,一个瘦弱的身影在大汗淋漓的跑步,那少年边跑还边骂骂咧咧的。“呼,累死我了,你这个死老头,要不要这么肯徒弟啊。”那瘦弱的身影不正是天灵城第一家族林家的大少爷,林青雷么。林青雷精神集中,突然从他眉心处蹦出一个淡黄色的玉玺,那林青雷右手拿着玉玺,左手伸出一根手指,指着玉玺道:“你个死老头,给本少爷出来,丫的,起这么早就不说了,还让我跑步。”说完,把玉玺一丢,扔在旁边。手搓了搓腰。还一边抱怨。“你这小娃娃,老夫要传授你的灵技在肉体上有着很大的要求,再说了,我让你买的药也对你的肉体有很大的要求。别抱怨了,今天就到这吧。”说完一溜烟钻到了玉玺之中。林青雷只能咬牙坚持了。哎,买药只能下午去了啊。午后,烈日炎炎,所有生物就像快要被烤熟了一样,天灵城的人个个都红着脸,像猴屁股一样,林青雷也不例外。“尼玛,早知道跑完就来了。”林青雷擦了擦汗,拿出了一张纸。那是林青雷从抄的药方,如果拿出那个火焰写的药方,不得烫死自己?走了很长时间,只找见了四味药。龙天帝一共开了十种药物,林青雷以为很简单就买到了,没想到龙天帝开的药方上的药这么难找。毕竟在这小小的天灵城最高就是三品灵药,龙天帝开的药方其中有三味是四品的。这让林青雷实为郁闷。走过一个路摊,龙天帝突然发话了。“哎?小林子,把这剑把拿上,好东西哦?”龙天帝突然在识海里说道。虽然他不能出来,可是他却对外界了如指掌。“师父,你脑子没坏掉吧,这只是个破剑把而已。”林青雷心中问道。龙天帝嘿嘿一笑,说道:“让你买就让你买,别那么多废话。”林青雷表示无语,问那老板:“老板,这破剑把多少钱?”“嘿嘿,公子真有眼光,这剑把乃是上古神兵的碎片,不贵一个低级玄晶而已。”那老板搓了搓手,猥琐的笑道。五灵大陆的钱币分为铜币,银币,金币和玄晶。玄晶又分低中高极四等,一块极品玄晶就相当于现在天灵城的所有物资,不,还要多。“我靠,这货抢劫吧。”林青雷心中问龙天帝。“不贵,那老板真说对了,那就是上古神兵的碎片,不过那老板肯定不知道,一定是瞎猜的、”龙天帝笑道,又道:“低品玄晶不就是五百金币么,给他,那几味药材,等哪天去万兽森林采吧。”林青雷满脸无语的表情,忍痛道:“老板,我,我买了。”“好嘞,公子慢走。不送啊。嘿嘿终于卖出去了。都三个月了。“那老板万万不知道,那就是正真的上古神兵碎片。……林家,林青雷房间“这破剑把看不出什么端头啊?”林青雷问道。龙天帝没有说话,手中凝出火焰灵气,面色凝重,手一挥,把火焰灵气注入了剑把之中。林青雷看见龙天帝似乎很艰难,满头大汗。龙天帝手中灵气注入完毕,长吁了一口,笑着对林青雷说:“小林子,心神汇聚,凝集灵力印记,打入剑把之中。”林青雷听了,闭住眼睛,眉头紧皱。突然,身边出现了五种颜色。龙天帝见了,惊呼道:“五种属性?”哪五种颜色凝集在林青雷手掌中,出现了一个极为玄奥的印记。“啪。”破剑把突然出现五种颜色,不过,没过三秒便消失了。林青雷身体一软倒在地上……良久,林青雷醒了,躺在床上,刚睁眼就看见满脸焦急的父亲,问道:“父亲,我,我这是怎么了?”“哎,你自己灵力薄弱怎么能外放灵力呢?不过你这样做,足以让为父多了一份安慰,灵力外放,只有散灵期强者才可以做的事。以后不许怎么冒险了。”林龙笑骂道。这番话是林青雷心里暖哄哄的。在他心里永远有个秘密:他其实是生活在地球之上,是个孤儿,在孤儿院长大,从小受了许多白眼,但他从没想过要堕落自己,发愤图强,努力学习。好不容易考上了好高中,本以为可以扬眉吐气了,可是就在一个雨天,在孤儿院宿舍正玩着电脑游戏。忽然一道雷电打在他的宿舍电线上,连了电,昏迷不醒。直到醒来后才发现自己被传送到这个世界了。“父亲,您放心吧,雷儿不会这么做了。”林青雷虚弱地说道。“那好,你休息吧,我吩咐下人为你做点好吃的,补补身子。”说完,林龙带着满脸的笑容走出了房间。林青雷起了身看见那把上古神兵的剑把之中散发着五种颜色,林青雷很是奇怪,起身下床,拿住了那上古神兵剑把,挥了挥,带起一阵剑风,只见墙上立刻有三处刀痕,林青雷不禁吸了一口凉气,这也太强悍了吧,紧紧只是个碎片而已。“小林子,吓坏了吧。”龙天帝从他的识海里出来笑盈盈的道。林青雷看见这猥琐师父破口大骂:“我*你妈,你让老子灵力外放,差点死了你不知道吗?”龙天帝听了,捧腹大笑,林青雷怒道:“笑你妹啊,你宝贝徒弟差点死了你还笑。”龙天帝笑着说:“哈哈哈,你……你逗死我了。哈哈哈,以……以你那灵魂强度,还……还能死了?哈哈哈。”林青雷满脸黑线,问道:“他妈的到底怎么回事。”龙天帝缓了缓自己的情绪说道:“小林子,你真认为自己是个废物吗?”林青雷怔了一下没有说话。“实话告诉你吧,你的体质乃是上古绝体混沌神兵体,你可知道这混沌神兵体的好处?”龙天帝严肃道。“好处?”林青雷挠了挠头。“没错,混沌神兵体称为上古绝体乃是因为它,会感应到神兵所在。我只是很好奇为什么今天在集市上你就没有感应到这柄‘天晶’神兵的碎片呢?”龙天帝疑惑道。“师父,什么是上古神兵?”林青雷问道。而龙天帝像看傻子一样看他,说道:“上古之神用的兵器,懂?”“好吧,那这‘天晶’……”林青雷正要说什么,龙天帝打断了:“这柄天晶,乃是上古之神天女的武器。上古神兵又叫天神兵,而天晶,是天神兵中的一种,武器里有神器之称。代表:仁爱。仁爱包容万物,平息所有纷争。当年天魔泛滥,上古之神围剿了三年还没消灭,于是为救苍生,天女倾尽八百万年修为,历四百九十年,以仙气驱动五昧真火液化五彩晶石,但要铸炼成剑,还须以自身仙躯去完成最后步骤.终于天女自断左臂化成子剑,牺牲双腿构成母剑.无奈子母剑并合为一,剑劲开天裂地,非凡人所能承受操控,念及苍生浩劫将至,孤立无援,天女将其真元融于剑中,庇佑后世得剑之有缘人,发挥天晶神能对抗天魔,灭恶惩奸!‘天晶’乃是上古十大神兵之首,随着主人的属性变化而变化。你知道你有几个属性么?”“额,这我就不知道了。”林青雷挠着头说道。而龙天帝,缓缓说出两个字。“五个。”林青雷听了,呆了呆。没有说话,龙天帝继续补充道:“而且,和‘天晶’是最搭配的五种属性。”初二:天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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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哥哥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我五年级那年,我的哥哥因为学习无望,在全家人的建议下,毅然选择了当兵这条伟路,并顺利通过了检查,马上便要启程。那时候我刚上五年级,不懂这一别意味着什么。又因为家中少了一个爱同我争吵的人,窃喜了许久。送哥哥走的那一天,我因为要读书,便没有去。放学回家时瞧见哥哥房门半掩,我推门进去,里面空无一人。一道夕阳透过玻璃窗射在哥哥整洁的电脑桌上,那上面还放着哥哥的一张照片。我明白哥哥已经走了,心中一阵小小的空虚,却还未领悟失去一个亲人的滋味。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也未见的哥哥回来。后来,长大了些,学会了上网,天地宽了不少。哥哥总爱在网上找我聊天,有什么事儿都要跟我讲一讲,话显得特别多。距离产生美,我们兄妹的情谊与日俱增。他告诉我他随部队到了甘肃酒泉,那儿是着名的卫星发射中心,让我极为羡慕。哥哥身在外地,却还像当初在家一样,帮我处理我的一些烦琐事儿。记得有一次,与同学有了不愉快,心里很不好受,便用手机同哥哥一吐为快。哥哥跟我讲了许多道理,还在网上同我同学说我只是小孩子脾气,好朋友在一起互相理解是基础……后来,与同学和好如初,对哥哥不甚感激。他笑着说:“当哥哥的,理所当然要照顾好妹妹啦。”听到这句话,我心里无限感伤。时间飞也似的过去了,我还是当初那个淘气好强的小丫头,而最能包容与疼爱我的人,却不在我身边了。哥哥当兵的两年后,我参加了小升初毕业考试。因为失误,未能考上着名的市一中。妈妈为此大发脾气,逢人就说我哪儿哪儿不好,使我心中一片阴云。哥哥知道后,打电话给妈妈,说了好久好久。事后,妈妈稳下心态,和我谈心。托哥哥的福,此后妈妈未再怪罪我,还帮我报了美术班,圆了我心中的美术梦。哥哥为此还开玩笑说:“以后我就可以向别人吹嘘自己有一个画家妹妹啦。”逗得我哈哈大笑。听说当兵很苦,有时候我真为哥哥揪了一把心。他却淡然地说没什么,还时常叮嘱我要好好读书。今年中秋节的时候,我边吃月饼边看电视,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哥哥。不知道他有没有吃着月饼,或是想起千里以外,等待着他的家。没想到第三天,哥哥就寄给了家里一封信。里面有两张照片,一张是他身着军装的样子,跟我心目中的哥哥简直变了样;另一张是他当兵的地方,酒泉边防那里,是一望无际的黄土,还有那上空挂着的一道彩虹。他在信中告诉我们,他已经开始带新兵了,大家相处得很和睦。他还说他准备再留几年,希望爸妈理解他。而我呢?虽然是很想他回来,可是为了哥哥的前途,不能这样自私。在学校看电视时偶然看到关于介绍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的节目。镜头对一个个身着军装的军人。他们是那样的威武严肃,令大家肃然起敬。我很骄傲地告诉大家,我的哥哥,他也在那里。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中学初93班初二:周宇巧10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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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_2000字老人家说:“能吃能睡是福。”而能吃能睡的不是人类,而是那可爱的动物——猪。猪,在解放之后,农家人的心中便是利益,便是解决温饱的重要物质。把它养肥,养大,好生待着他,让他像神仙一样活着,之后等待的便是惨死的命运。现在,一切都不同了,一切都是扭转的命运。猪成了人类喜爱的宠物。人们喜欢用“你是我的猪宝宝”来形容对恋人的喜欢。用“猪”来说明对方的赖床行为,没有斥责,更有一丝溺爱的情感。把对方的昵称用作“猪”,对方一般也不会生气,反而会有幸福得感觉。家人之间用“猪”这个词来喝斥对方,没有火药味,反而是浓浓的亲情。猪,现在在我们眼里,是那种可爱的宠物,是一种幸福的代表。曾经还有一首歌中赞美到他:猪,你的鼻子有俩个孔,猪……猪,是大众喜欢的动物了。也还记得小时候,家里总会养几头小猪仔。那个时候家里自制饲料给猪吃:剁草根、摘野菜、煮菜叶……而后弄好,我也屁颠屁颠的跟着大人去喂猪。因为毕竟是农村孩子,不怕脏,不怕猪咬,敢和猪玩,这下可就好玩了。猪仔一听见脚步声,便会激动起来,哼哧哼哧得叫。我呢,就是经常跑前面,在门口一直跺脚不进去。猪仔就哼哧哼哧的叫啊,可是半天都没人进去,猪仔就会认为是过路的人,又各自趴窝里去了。不一会,大人又进来了,猪仔便争先恐后的来争食。慢的猪仔就更被我欺负了,我抓他的小尾巴,他走不了了,我又故意弄他的小肚子,搞得更是咕咕响。每次喂猪都这样玩,猪也每次都上当,屡试不爽啊。猪是世界最幸福的动物,他拥有人们的溺爱,拥有能吃能睡的幸福生活。猪,我羡慕你啊。初二:珺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初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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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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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_2000字社会?!本就无公平可言。别人已经替你走过的歪路,请你不要再走。——题记我还是想把这种感觉记录下来。我时常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像小我两岁的弟弟说教,瞬间的内容无非就是好好学习。我总是有一种颇为自豪的情愫,毕竟我是以过来人自居,仿佛自己很成熟。而今天,我是作为一个听者,听一个过来人讲诉他的经历,劝告我莫要重滔覆辙。他是高三下来的一名学生。在他高二的时候,在社会上闯荡了一年。十六七岁的年纪社会也并不放过。就是这一年让他从一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一个理性的大人。他说:别太天真,社会远比你想象中复杂。他说他是做销售的,用他的话来讲就是给公司擦屁股,通俗的说就是做一些运送安装维修之类的技术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总是被安排去做各种各样的杂活。不能不做,因为你刚开始;没有报酬,因为你是一个学徒工。没有选择只能做下去。这项工作十分不容易,无论风雨雪晴,都必须一直不停的奔波,再不愿意也要硬着头皮去做,因为这条路是他自己选择的。许是刚开始的时候对新环境还抱着些许的好奇,所以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挺下来了。直到那一次——他说,那是个下雨天。早上六点就被老板喊起来去送货。十多件货物都挺贵的。因为下雨不得不用篷布遮盖,自己的手机也淋雨坏了,但他无暇顾及,因为一件货物的价格远比他的手机贵的多。他忙活了一天都没吃饭,知道是一天完工是老板请了顿饭。第二天早上,老板结算工资时,他一天的体力劳动仅得到50块钱。而什么重活都没做只是十分轻松开了一天车的司机的报酬却是他的四倍。他心有不甘。可也只能好声好气的问老板:“这给的确实有点少了吧?”他等到的答案却是:“你会做什么?你什么都不会做有什么资格讲价钱?!”他沉默了。他无言以对。夜里回到家像父亲谈及此事满是委屈,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孩子这就是社会一个你将来将要生活的社会。”他说,那天他想了好久。他想起那次跟人一起出去接单跑活“修空调”。其实不过是被耗子咬断了电线这样的小事却硬是被他哪位同事说成了电板坏了需要换新的这样的大问题。就这样本来五块钱可以解决的事最后用300元解决。他说起初他的想法和在座的我们一样,“十分坑啊!”可是后来所有经历的一切使他渐渐的懂得了“内幕”。那个同事有妻子儿女有一大家人需要他养。如果他最后只收5块钱,那他可能连跑一趟的邮费都不够。若他对任意一单生意都如此“仁慈”那他又凭什么维持生计呢?!这本就是生活本色。他说他工作的环境中大多都是未完成学业就出来混社会的人,也有一些是从技校毕业的人。他说他刚辍学时也偶尔会后悔。他问:“你们不上学后悔么?”他说,他们的答案大同小异,但有一个人的回答让他印象深刻。那个人说:“我曾做了十五年的大学梦。现在每当回想起来曾经的这个梦时。我自己都有点惊诧!不敢相信我曾经也是一个有这样一个梦想的人。”但是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他说,之前在学校的时候认为出人头地,有出息的含义就是考上一个好一本上一个重点大学。而当再次回到学校时,一年的社会经历使他的想法有所感官。并非只有考上好大学才能有好出路。只要是奋斗的人生便是精彩的,那是最有价值的!学校能够原谅的事,社会不一定原谅;老师能够原谅的事,老板不一定原谅。你将生活在现实社会,而不是网络虚拟世界和童话空间。是的,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存在。有人先你一步走了歪路,迷途而反,请不要再误入“歧途”了。学校亦是一个小型社会。身为学生,也相同于是社会上的公民。我们被学校上的各种各样的校规烧制着。一旦违纪,便会受到惩罚。慢慢的,我们开始抱怨这个“社会”以至于我们选择逃避——辍学。可当进入一个真正的社会时,我们又该如何逃避呢?努力学习一直是一个学生所面对的一个较之为永恒的话题。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我想答案已经十分明显,如同龙应台所说,获得选择的权利。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只为了青春的梦想只为了诗和远方。当你拥有足够的成绩时,便意味着你多了选择的权利。但上学一定不会是白上的,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丰富了你的人生经历。大家都曾听说过清华北大毕业生放弃高薪工作而卖猪肉的事,同是卖猪肉,一个是十分平凡的屠户,一个是高材毕业生。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高材毕业生会利用所学,经营生意直到最后开公司。而屠户却永远只能是一个平凡的屠户,因为他没有梦想,没有追求。梦想和追求是人人都有的么?答案很显然。是的。但是不同的见识经历决定了不同的梦想与追求。老班说,他的朋友中有混得不错的,也有混的很不好的。老班说,村里的朋友大多是未完成学业的,现在大多数已经娶妻生子,过着打工仔的生活。打工累的时候,就不想干了。当积蓄挥霍的差不多的时候,便只能再次背起行囊外出打工。周末时也会聚上一聚,几瓶啤酒,一桌麻将便足矣。师范大学的那些同学如今在全国各地当老师,混的也还算是将就吧。也有那么一两个朋友混的还不错。一个在北京有自己的公司,一个有自己的画廊,收入可观。老班说他们的生活不同是因为见识不同,见识不同是因为学历不同。其实说到底还是学习。迄今为止,我们也都已经走了十多年的学龄了。学习的重要性自然不必我多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每个人都做过梦,不过做梦和追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做梦很容易人人都会,而追梦这件事却是十分艰苦的,苦到可能你执着了十多年的梦也全会被偷去,然而只有吃尽这苦,才能尝到甜头。从小到大,我们也都听过无数感人至深的发人肺腑的演讲。那些演讲在当时也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我们一定的震撼。在当时,我们也一定都想着报恩孝顺,想着发奋努力。但是事后往往便又是似如无事人一般。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一时的热血。当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咬咬牙忍一忍,问问自己:“凭什么我不可以?”当你真正熬过最煎熬的那段岁月时,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你一定会感激当初咬牙坚持的自己。1200字以上 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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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草低见牛羊_2000字清风,悠悠地划过,带起了无际的草原,波浪般的青草,仿佛不堪重负,弯下了纤弱的身躯,恍然间看见一群牛羊模糊的身影。好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茫茫一片中,隐约间露出了一张清秀却又透露着稚嫩的脸庞,风轻轻地滑过了脸颊。慢慢地回味着嘴中那青草的苦涩,紧皱眉头、微眯双眼的我突然坐起,猛地吐出了嘴中的青草,朝天大吼:“***憋死了!”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了这一时的宁静,连远处那默默吃着草的牛也被惊动了,开始四处散开。咆哮一阵的我也慢慢地冷静下来,望着那已经重新空旷起来的草原,内心不由得一阵苦笑,好不容易等到这群牛聚集在一块儿,结果却被自己又给破坏了。重新倒入草原的怀抱,无奈的我又回想起了当初写生老师在我临走前时对我说的那一句话:“想要完成一幅好画,记得一定要做一件事:再离牛群远些的地方安安静静地躺下,闭上你的眼睛,听那风的呼啸,感受风划过你的脸颊,再去体会着远处牛的动静;等你能真正感受到时,情景交融,你才能生动地将那画面用笔描绘下来。”听上去就明显不简单,更可笑当时的我无知轻狂,不把这当一回事。在匆匆地道别后,我便踏上了这里的土地。第一次的到来令我十分兴奋,在这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处处都透露着青草的清新,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浑身上下焕然一新。兴冲冲的我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在草原上兴奋地“疯”了一天。只要你当时也在草原上,幸运的话就可以看见一个场面:一个小黑点一样的身影在远处的草原上乱跑乱叫,犹如一个小疯子般。疯玩了一天,自然是要办正事。再轻狂也不会傻到无视老师说的话,对于老师,我还是有基本的尊重。首先便是寻找牛群。第二天,我便按老师的要求,在广阔的草原上,如同无头的苍蝇一般开始了我的寻找。这一找可不得了,花了整整一个上下午!又因为是第一次做这事,饭菜也忘带,走了一会儿更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所以在这当中一口饭都没碰过。好不容易摸索着回到了家,我都快饿死了,可还是没看到半点牛群的踪迹。满脸疲惫的我,在狼吞虎咽一番后倒头便睡。第三天一早,我便“全副武装”地出去,开始了新的一天。虽然这次吃足了教训,但晚上回来的时候还是已经“弹尽粮绝”了,却仍然没有收获。就这样过了四天,终于让心灰意冷的我在晌午时分找到了牛群。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哪!欣喜若狂的我差点“老泪纵横”,心中感慨不已。话说这第一步虽然是做到了,但真正困难的才刚刚开始:先是让气血方刚的我躺下来不动,去听那缥缈的风声,真的简直会要了我的命,更何况我刚才还因为找到牛群而狂喜,哪有那么容易冷静下来。硬是“自虐”了四个小时,最终还是不得不颓丧地回了家。接着一段日子,我便循着自己的记号找到牛群,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仍旧是失败......终于有一天,在愤怒的我疯狂地发泄下,那群牛被硬生生地吓跑了......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从地狱到天堂,再从天堂重新回到地狱的感受,内心堪称崩溃。好在我毅力非凡,更是凭着那份执着再次直起了身子,继续去完成我的任务。随着时间一点点地流逝,我也渐渐开始适应起来,当中也偷学了不少“技巧”,比如你只需要去寻找一块风水草地,就一定会有牛群的身影。这一次,已经是出行的第二个月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想找牛群已经是易如反掌的事了。但真正的问题不在这儿:我还是不能体会到老师所说的意境。重新直起了身子,我打了个哈欠,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带着麻木的双腿,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缓缓地往回迈去。或许是疲劳过度的缘故,糊里糊涂的我竟然迷了路!再加上肚子的饥饿,我的头不免有些晕,双腿发软。在坚持了十分钟后,我还是撑不住了。顺着身体的惯性,我再次倒入了草地的怀抱,两眼渐渐的闭上了......沉睡中,我感觉自己像是跌入了无底的悬崖,就这么不停的下沉,不停地下沉,下沉......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感受到了一阵风,一阵微风,轻轻地扶起了下沉的我,随着它拂过了我的脸颊,我仿佛又找回了那熟悉却又陌生的感觉。是的!这和当时风划过我脸颊时的感觉如出一辙!清风裹挟着我,带着我来到一片草原,牛群安安静静的吃着草。像是“隔岸横州十里青,黄牛无数放春晴”又好似“平川十里人归晚,无数牛羊一笛风”隐约间,我变成了一道清风,卷着十里的清凉,悠悠地划过牛群,划过草原——恍然间,我又成为了牛群中的一头小牛,一边吃着青草,一边默默地享受着清凉的风,过着平坦的生活——突然,我睁开了眼睛,慢慢的坐了起来,一副令人陶醉的画面映入了我的眼瞳:青草微微的摇摆着身躯,一片牛群正默默的吃着草,清风徐徐飘来,吹过整片草原。但我真正只注意到一个:在这一群牛中,一头小牛一直低着头吃草。清风吹来,便扑打着耳朵,显得十分享受。那头小牛像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不紧不慢的抬起了头,一双朴实无华的眸子,与我那仿佛开出莲花般的眼瞳对视着——时间仿佛静止了......那一天,我画出了我一生中最成功、最生动,却又最朴素的画,我引用了一句诗作为它的画名:“风吹草低见牛羊”1200字以上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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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暮雅很喜欢现在所住的地方,她平生还是第一次住在如此热闹的市区。她一边极度悠闲自在地安置行李箱,一边凝望着华丽丽的落地窗帘在微风中抖动。马上就要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这种感觉真是太棒了。还有,即将开学,她很快就会结识很多城市朋友,在高级中学里她可以不用回家过夜,可以出入城市的酒吧、舞厅,这些都是乡村所没有的。她真是太激动了,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生活。开学第一天,一切都如她所想般进展。她结识了许多朋友,甚至有个男生要求和她约会,暮雅情不自禁地想:“我一定不能让别人发现我是农村孩子,我要受人欢迎,会的,一定会的!”没错,要约她的正事本校的富二代,暮雅觉得要想出名,成为他女朋友,无疑是最好的决定,可问题是,父母思想观念过于保守,一定会强加阻碍,因为他们说过,自己太小,学习是唯一的出路。暮雅很是纠结,他不想辜负父母的期望,倘若“一心只读圣贤书”,也许她会学有所成,但自己的青春,美好的城市生活就白白浪费了,“恩,我可以不告诉他们,他们根本不能理解,这次有多么的不同,为了我的新生活,豁出去了!”暮雅暗自决定。周五早上,暮雅被阵阵饭菜香味给熏醒了,她迫不及待地爬起来,简单洗漱了下,就冲进了餐厅,母亲为了她准备了丰盛的早餐,暮雅很感动,她甚至有一瞬决定放弃自己的选择,但她还是没有这么做,妈,明天我们美术兴趣小组要去公园写生,我就不回家了。”母亲笑笑,去吧,注意安全,父亲从皮夹里抽出一百元,说给她坐车时用,暮雅接过钱,突然觉得这张纸币比平常重了很多,她心虚地走出了家门。周六的约会很轰动,听好姐妹们说,这是他第一次主动邀请一个女孩,暮雅越发觉得自己的优越感更强烈了,她兴奋地为这次约会做了十足的准备,她为自己买了时髦的衣服,穿上了从没有穿过的高跟鞋,甚至化了妆,当她焕然一新地站在“男友”面前,他马上搂住了她的腰,搂得很紧很紧,几乎让暮雅喘不过气来。接下来,暮雅会见了自己男友的一些朋友,果不其然,他们一个个都很阔气,香车宝马,穿金载银,吃香的喝辣的,听爵士乐,跳交谊舞……暮雅更加感觉到自己以前是多么“土老冒”,约会给她的感觉很美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暮雅静静地等待。男朋友醉了,暮雅扶着他到休息室时,明显感觉到他走起路来有些摇晃,暮雅打算去楼下给她买瓶醒酒药吃,刚转身,子然突然拉住她,劲道很大,暮雅一个趔趄跌坐在他前面,他忽然吻住了她,暮雅极度反感,使劲地推开了他,大叫:“你醉了!”子然很生气,硬说自己没醉,接着屋里到处弥漫着烟味,子然抽起了烟,暮雅不敢相信,子然居然在吸那种玩意儿,子然又猛吸了一支后,蓦地摁倒了暮雅,试图和她亲热,此时暮雅才惊惶失措起来,她疯狂地躲避子然的触碰,并用劲全身力气挣扎着,泪水肆意流淌,她苦苦哀求子然,请他不要这么做,自已还是学生不能对不起父母……暮雅声嘶力竭的哀求,似乎有些打动了子然,他拽起暮雅,准备开车送她回去,子然发动引擎,将油门踩到底,不一会儿,汽车便疾驰如飞,由于子然此时正处于盛怒之下,暮雅知道自己的生命会有危险,她先是请求,然后只能祈求他开慢点儿,然而子然并没有答应她反而开得更快了,“菩萨保佑,让我安全到家吧,爸爸、妈妈对不起,我撒了谎,我不该欺骗你们的……”突然,她看见一道明亮刺眼的光,“天哪,救命啊,我们要撞车了!”她不知道自己受到了多大的撞击,只是感觉到突然间一切变得漆黑。她隐约感觉到有人把她从变了形的轿车残骸里挪了出来,还听到喊声:“快叫救护车!这两个孩子有生命危险!”她听到了喊声,尽管只是几句话,但是他知道事故中有两辆车。他想知道,子然是否活着,另辆车里的人是否还活着,在医院里,她醒了过来,但面对的事实却异常残酷,“你们醉酒驾车以致车祸,情况很糟糕。”当医生告诉她,子然死了,这声音一直在她脑海里萦绕,医生说:“我们已经尽力了,你看起来也很危险。”“另一辆车里的人呢?”暮雅哭了起来“很遗憾,他们也死了!”暮雅几乎崩溃了:“老天,请原谅我所做的一切吧!我不该贪慕虚荣,我不该去约会的。我对不起那些人的家属,是我害了他们,是我害了他们。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对不起,我撒了谎,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他们也不会死……护士、护士,你们能把这些话转告给我的父母吗?”护士小姐只是站在那里,没有应声,但她握着暮雅的手,安抚她情绪不要这么激动。没过多久,暮雅也死了。有个围观者问护士:“为什么不能答应那个女孩最后的请求呢?”护士小姐看着观众们,悲伤地说:“你们不知道,另一辆车上的人就是她的……”江苏徐州睢宁县睢宁高级中学高三:林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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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卢明摇了摇头,说道:“应该是很要紧的事。何叔平时总是那么冷静,他这次这么着急,一定是很重要的大事。”两人急急的赶路,卢明对这里的大街小道很熟悉,不一会,就挑一条近路,很快的到了何府。何盈照样从墙上翻了过去。她刚出现在自己房里,把衣服换好。就听到外面传来父亲有点愠怒,有点疲惫的声音:“小环,小姐到底到哪里去了?你还要瞒着吗?”小环显然被吓得不轻,她带着哭音的声音响起:“小姐,小姐真的只是在里面睡着了。她马上就醒过来了。”“那还不快去把她叫醒?”一声暴喝声响起。小环吓了一跳,马上应道:“是,是!”这时,何父的声音又响起:“应了,怎么还这样磨蹭?”正在这时,何盈的声音甜甜的响起:“父亲,何事急着找女儿?”一听到她的声音,小环大大的吐了一口气,差点坐到在地上。这时,一身女装的何盈走了出来。何父本来青白交加的脸,一听到女儿的声音,不知为何,居然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那声音中,竟是不胜苍凉。他抬头看着亭亭玉立,变成了大姑娘的女儿。一时眼睛都有些模糊了。过了好一会,他才低声说道:“离儿,过来父亲这里坐。”何盈应了一声,走到他面前坐下。何父打量着何盈,温柔的说道:“离儿,你也是大人了。”他脸上还残余着暴怒的痕迹,现在却又这么温柔,直让何盈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看着女儿,何父温和的说道:“盈儿,自从一年前你母亲过逝之后,为父我,忽略你了。”何盈连连摇头,说道:“父亲,你不用这么说。女儿知道父亲疼女儿的。”听到这话,何父眼睛一下子红了。过了半天,他才吞吞吐吐的说道:“盈儿,为父以前是谅城太守,你是知道的?”何盈点头,有点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来。何父眼睛看向外面,过了半天挥了挥手:“你们都下去吧!”他话中的你们,也包括了刚刚赶来的卢明。卢明不放心的看了一眼何盈,咬了咬牙,才也一并退下。等他们都走了,何父又说道:“当年,我在凉城,为一任父母官。凉城是我周国的边城要地。为父,哎!”说到这里,他沉默起来,似乎有点难以启齿的样子。过了一会,他才断然的说道:“离儿,你可知,你还没有出生,为父就为你定下了一门婚约?”“啊—”对着女儿惊异的表情,何父过了半天才说道:“本来,你这些年来,与卢明形影不离。不出意外的话,你应该是许配于他。可是,今天,你的未婚夫来了,他要求尽快把你带回京城去。”何盈小嘴大张,不敢置信的说道:“爹爹,离儿还没满十四岁!”何父有点苦涩的说道:“他只是接你过去居住,你们的婚礼,要等你成年了再举行。”何盈奇怪的看着父亲:哪里有这样的说法?自己与未婚夫没有成亲,却住在一起。这是哪里来的道理。何父也是一副不知如何向她解释的样子。过了一会才说道:“他,坚持如此。离儿,你收拾一下,过两天,就随他去吧!”说罢,他竟是看也不看何盈一眼,转头就准备离开。看到他的背影,何盈还是开了口:“父亲,你可是有把柄落在他的手里?”何父正在行进的身体一僵。过了一会才叹了一口气,说道:“总之,是你父亲欠了他们家的。离儿,你就当是替父亲还债吧。”说到这里,他竟是片刻也不愿意停留的样子,急步向外面走去。何盈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着父亲的背影,喃喃的说道:“怎么这么快?我还以为,还有一两年的zìyóu时间呢。”对于她来说,最重要的,就是zìyóu没了。至于两家的恩怨也好,以后的丈夫对自己是何居心也好,似乎并不在她的考量当中。这时,一个人看了看,见何盈站在那里发呆。便急急的跑来,冲到何盈面前问道:“盈妹,发生了什么事?”这个,自是卢明。何盈看着一脸着急的卢明,张了张嘴,还是准备告诉他事实:“父亲说,我的指腹为婚的未婚夫来了,要把我带到京城里去!”“什么?不可能!”卢明身子晃了晃,俊脸一下子变得惨白。他喃喃的说道:“不可能,我去问一下何叔叔!”说罢,他转身就向主院跑去。因为跑得太急,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何盈没有在意他的失态。今天这个消息,对她来说,太过于突然。她一下子还没有办法接受。她行尸走肉的走到一边的亭子上,抱膝看着池水发起呆来。不一会,小环就轻手轻脚来到她身边,叫道:“小姐,小姐?”何盈无神的看着她。小环拍了拍胸口,说道:“小姐,你别这样,可吓了我一跳。”何盈轻轻的说道:“小环,你退下去吧。我想静一静。”小环见小姐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停了一下,还是转身走了。夜sè,一会儿就降临了。何盈一直坐在原地动也没动。她似乎直到今天才意识到:她要嫁人了,还要与一个陌生的男人生活在一起。要容忍他碰自己,还要容忍他纳妾。这些遥远的事,一下子都到了眼前,让何盈一时之间,精神恍惚,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一个人走到了她的身后,慢慢的,在她身边蹲下,紧紧的把他搂到了怀中。何盈没有抬头,只是奇怪的叫了一声:“卢大哥?”卢明没有回答,何盈隐约听到了他的哽咽声。不由抬头看向他,轻轻的叫道:“卢大哥?你?”高三:2296630783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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