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900字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

900字 初一 读后感

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由中国著名作家黄蓓佳老师编著的倾情小说—《我要做好孩子》,深深地被小主人公金铃的善良、正直、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的精神所感染。

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同时她也是个天真、活泼又顽皮的小女孩。金铃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自来熟”,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的上共同话题、从杂货店老板,小吃摊,美发厅、修自行车、还有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每天放学从学校到家不足200米的路程,她至少走半个钟头的时间。

金铃的学习成绩语文还可以,作文比较好,但最要命的是她太粗心了,错别字写的离奇,“即”写成了“既”啦,“在”和“再”不分啦,这一点我和她比较像。大致说起来,语文成绩也就在80—90分之间徘徊,数学就不太好了数学功课是金铃最不喜欢做的,尤其是四则混分运算,,里面夹着小数和分数的,她一看就头疼。10题最起码错6题。英语成绩也只能说马马虎虎,一般90来分,比如说吧,规定40分钟做张卷子,她不到十分钟做完交上去了,老师拿到手上一看,不是句首第一个字母没大写就是音标有错,英语老师很喜欢金铃;因为她读音漂亮,听力也很棒,就是粗心马虎,总之她就是这么一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活的快快乐乐轻轻松松。叫人气也不是,恨也不是的孩子。

金铃虽然人不大,但心地善良。修自行车摊的老爷爷突然中风去世了,留下了一个刚满六岁的小孙女幸幸。他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夫妻俩都很自私,谁也不肯要幸幸都怕孩子拖累了自己,幸幸只好孤单地跟爷爷过。现在爷爷说死就死了,幸幸是跟爸爸呢?还是跟妈妈呢?两边都在推脱,这时金铃站出来说:“让幸幸跟我回家住,好不好?”金铃为了让妈妈接受幸幸留下来住几天,跟妈妈费了不少口舌,最终妈妈还是答应幸幸留了下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这个本来还需要妈妈照顾的小女孩,却非常懂事的照顾着可怜的小幸幸。隔了一段时间,幸幸的妈妈来接幸幸回姥姥家住。金铃看着幸幸妈妈对幸幸无比冷漠的表情,劝妈妈把幸幸留下来住自己家,可是法律不允许,妈妈最终还是让幸幸走了,金铃大哭了一场,无比伤心。看到这,我的眼睛里也满是泪水。

其实,金铃成绩虽然不是最好的,出类拔萃的,但是她的正直和善良是让我无法忘怀的,我会永远记住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小姐姐,你的身上好多的闪光点值得我去学习的,我也会努力的做个好孩子。

我要克隆

350字 六年级 叙事

我要克隆许多的我,随着新时代的来临,人们有的事无法忙过来,忙来赶去到头来一件事都没做好,真应该像哪吒小弟和孙大哥学习学习怎么个“三头六臂”之术啊!

我要克隆!第一个的我将代替我写作业,因为有时太忙不过来了。

我要克隆!第二个的我将替我干家务活,因为从小娇生惯养的我对家务一窍不通,哦!对了!“我”克隆出来不会和我一样一窍不通吧?

我要克隆!第三个我要成为“雷锋二号”,在街上助人为乐,这样,我和“我”就会受到表扬啰!

我要克隆!第四个嘛,将当上一个士兵,保卫我们和“我们”的家园。“立正!向右看齐!向前看......”

我要克隆!第五个,我觉得“我”可以当个清洁工,不让我们家园成为一个“垃圾堆”。

我要克隆!第六个我让“我”当个歌星影星就足够了。当得当不上还是个问题啊,咳!

我要克隆!第七个,我决定了,当个“商业强人”,以赚来的钱补贴我家的生活状况,毕竟,我们都不怎么富裕嘛!

我还要第八个、第九个、第十个的我,“我们”虽然工作各不相同,但目的是相同的,让生活过得更加幸福,更加美好。

我要克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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