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书法艺术
?汉字书法艺术起源于中国的甲骨文时期,虽然那时候没有笔墨纸砚,而仅仅使用各种兽骨,石块,或者兽皮等原始材料,但是文字已经形成了最初书法艺术的雏形。欧洲的文字设计,却起源于古埃及时代,起源于法老帝国时期。
?书法艺术形式多样,并非笔墨纸砚所独具。任何材料都可以作为文字载体并可能发展成为书法艺术。书法艺术的本质是文字的书写艺术。凡是下了功夫,认真书写,并书写得具备了美学欣赏价值的文字书写方法,都可以归纳成为书法艺术。现今的人们论及书法艺术,习以为常的概念就是笔墨纸砚,当然很多人会认为毛笔,宣纸,墨汁,砚台等就代表了书法。这是一个错觉,是一种狭隘的认知心理。其他先不说,但就碑刻和印章,难道就不算书法艺术么?可见,只要是对文字进行艺术加工和美学创造的行为,都可以作为书法艺术来看,而不能局限书法艺术的具体工具和载体。
??书法艺术的本质,是艺术化和美学化文字书写的过程。也就是说,书法艺术的实质是针对文字进行美化的工作,而不是针对文字内容进行删改的文学工作。那么书法艺术到底有无具体的练习规范呢?
??我个人认为,创造美的书法,不存在严格的和必须的定论以及规范。人类的创造力是无穷的,想象力也是不可限制的,故而,用临帖的方式去练习书法,常常会扼杀书法爱好者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所以对于临帖行为,不予以推荐和支持。
??书法界的绝大多数人们,认定了练习书法的基本前提是练习楷书。但是,我却认为,楷书也不过是一种书写规范,而且,也仅仅局限于汉字的书写。如果用美学的观点和创造性地角度来分析,那么,书法艺术是不存在什么规范和定势的。书法艺术的本质,在于书写者能否书写出具备审美价值并能震荡人心的文字书法作品,而不是看他写出了什么符合某些概念化的规范和套路。
??故而,书法艺术的行为之核心本质,和绘画,文学,摄影等等其他的艺术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都是为了创造美,创造能打动人心的作品而进行的主观艺术创造行为。
??可是,为什么绝大多数人都在强调临帖呢?原因有三!
??一、强调临帖的人,把书法艺术狭隘的归纳为汉字的书写艺术。而汉字的书写艺术,的的确确有着不少名家名帖等着书法爱好者们去步人后尘的崇拜并模仿。
??二、汉字的书法艺术,讲究从最基本的笔划书写入手。而初学书法的人,往往不知道该如何下笔,不知道怎么写才能写好每一个笔划,故而,楷书中概念化的笔划结构模式,往往成为书法爱好者们常用的练习规范。
??三、很多人以抄袭和模仿为荣,喜欢把自己作为前人的弟子而沾沾自喜。他们竭力想要追求的是抄袭的水平和模仿的仿真程度。绝大多数人不懂也不想弄懂什么叫作书法艺术。他们错把书法当成了沽名钓誉的工具和行当,以为只要师从了某一位古人的书法帖子,就可以名扬世界,就可以登入书法艺术的殿堂。他们不了解艺术的真谛,也根本搞不懂美学和美术欣赏。
??书法艺术从属于美术的一个分支。但是绝大多数书法爱好者或者所谓的书法专家们,他们在事实上根本不懂得“美”是何物,根本不明白什么叫作创造和个性,根本搞不懂文字书写艺术和临帖模仿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他们只知道按部就班地去抄袭古人的作品,只知道以某一位前人的作品为师而把自己禁锢于某一种书写格式中。
??中国古人论及书法,有这样一句名言:“不见字形,唯见神采,方为上乘”。又曰:“飘若浮云,矫若惊龙”。而近代某一位国画大师更是语惊四座,谓曰:“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学其艺法以达自由之境者生,学其表面而至形而上者死。可见,真正的书法和国画大师们,最终强调的还是神采而非字型。
??前天去了京都市美术馆观看京都市展。在看完书法部门的所有作品后,只有一个感觉:颓丧!
??绝大多数作者都喜欢工于表面的模仿和抄袭,几乎没有一幅作品配得上“书法艺术”这四个字,如果去掉“艺术”两个字,那么里面的所有作品都无可非议。因为“书法”两个字代表的无非就是书写的方法。而所有书法部门的作品,毫无疑义都是形而上地模仿和抄袭了不少名家名作的书写规范。然而,如果把他们的作品称为“书法艺术”,那么就太糟塌“艺术”这个词汇的含义了,因为没有一幅作品真正具备了书法艺术的神采和魂魄:展出的作品全都是死气沉沉的东西,没见到一个活着的文字!
??形而上的抄袭和模仿,是从事书法艺术的大忌!
??真正的书法艺术,是书写的方法和艺术化追求之有机结合的结果。真正的书法艺术不局限于某种具体的使用材料以及某个国家的文字。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在丰富和繁荣着他们自己的文字书写艺术,所以,书法艺术是没有国界的。汉字书法艺术,也不过是世界书法艺术中的一葩而已。
??2008年6月9日
??山野居士
蛋炒西红柿
我先照着外婆的样子,先拿了三个鸡蛋,半个西红柿。配料嘛,就不用配了,因为厨房里样样齐全。我先把鸡蛋轻轻地磕了一下,那透明地鸡蛋清夹着黄澄澄的蛋心,缓缓流进一个大碗里,我细心地和了和,搅拌成糊状。接着我把西红柿洗净,放在案板上,左手按西红柿,右手紧紧握住菜刀,一刀一刀仔细地切了起来。哎!对了,外婆每次切西红柿时都把西红柿切得一小块一小块的,大概是为了炒熟后吃着更香吧!对,我也这么办。我把举得高高的刀对准西红柿的“脑门”一挥,哪知它像个调皮的娃娃,滚到了一边,害得我又得再洗一次西红柿。我轻轻地切着西红柿,可那些西红柿却歪歪扭扭地排成了一排。切完西红柿,我深深地吸了口气。
呼!做好预备工作了。我搬开电闸,倒上油。“滋啦——”我吓得把手缩了回来。锅利得油像金鱼吐出地小泡泡,四处飞溅,差点溅到我。等油热了,我把调好地鸡蛋清倒进去。又是“滋啦”一声,锅里顿时“噼噼啪啪”响个不停,豆大的油珠像调皮的孩子,一会跳,一会跑,让我不敢下手炒了,生怕那油珠在我身上安个家,“沙——”鸡蛋的边缘多像小姑娘裙子上的花边啊!过了一会儿,油慢慢冷了,鸡蛋变得又大又软,我拿起小铲,把它铲碎,并给蛋翻翻身。可有些鸡蛋好像故意跟我作对,我往左翻,它就往右“溜”;我往右翻,它却往左“跑”。这些且不说,还有几块鸡蛋老想往外“跳”,幸亏被我挡住了。我把鸡蛋铲了出来,把西红柿倒了进去,不断地翻炒着。当西红柿变软时,我又把金黄黄的鸡蛋倒进锅里一块炒。锅里红黄相交,看得我眼花缭乱。我迫不及待地用筷子夹了一块,吹了吹,吃了一口。哎呀!怎么没味!啊,忘了放调料。我赶忙找来调料,手忙脚乱地放了盐,酱油,忙得不可开交。我把蛋铲到盘子里,鸡蛋的香味迎面扑来,我已经垂涎三尺了,我忍不住捏了一块放进嘴里,哈,味厚香浓,酸甜适口,别有风味。我心想:炒个鸡蛋也不容易啊!外婆平时做各种各样的菜,多辛苦啊……
有人说生命是火。我想如果生命是火,那么生活便是煮东西了。哎!别笑我得了幻想病,因为我真的当生活是煮东西。当然,煮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味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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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人论现在的我们总是忧伤的。在我们的脸上或多或少的表现出来。但是忧伤总会过去快乐也会接踵而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宁愿用快乐换取忧伤5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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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是文学艺术之外衣落笔文题,想到中国当代著名书画家、教育家、史学家、鉴定家、红学家、诗人、国学大师、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书法家、文学家、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启功前辈为后世习书者留下的论书警句:“一个书法家必须是一个文学家,而一个文学家不一定是一个书法家。”这句话为后人提出了一条忠告:要想学好书法艺术,必先学好文学艺术。书者只有做到博览群书,积学储宝,书林慢步,博通古今,才能用书法艺术之线条美,呈现出文学艺术“水怀珠而川媚,石蕴玉而山晖”之境况;展现出文学艺术“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之境地;表现出文学艺术“气是风骨之本”之境界。只有这样才能用书法艺术的线条美,缝制出一件反映文学作品思想、文采、意境、风骨、境界得体的“外衣”。扼要概括地说就是用书法艺术之精气神去浓缩展现出文学作品之灵魂。当代的书法爱好者,在学书过程中存在着一种误区,不清楚书法艺术本身就是一种综合的文化,只知低头临帖校古字,不明读书万卷始通神。这种错误就若不做根基,就去盖摩天大楼;就若一个不识水性的人,冒然去横渡大江大海;就若一棵无根之树,去接受暴风雨的洗礼;就若不遵节令的农夫,寒秋才去播种。庄周曰:“长见笑于大方之家。”孟子曰:“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故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这个误区就若时下有人提出“行千里路”比“读万卷书”重要的观点,这简直幼稚愚蠢到让人喷饭的地步。试想,把一个文盲送到河北三国时期古战场的赤壁之下,让他以万古心胸引出怀古思绪,能写出苏轼前辈那气势磅礴,格调雄浑,被后人誉为词中“千古绝唱”的《赤壁怀古》吗?顶多能听写出“大江东去,狼淘尽”。让人笑掉大牙的错别字。笔者就三十多年习书经验之谈,认为一个书法爱好者应该认真地学习研读中国历代文学作品,研读古代汉语知识,研读中国历代文论,研读写作学知识并能行文谋篇。不懂古汉语的书法爱好者,那他还静止在一个半文盲状态,即使他练上一辈子字,书作也是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因为书法是一种“囊括万殊,载为一相”的艺术,如遥望古道,“高人君子”而来。需要书者用丰富的知识和阅历,去充实书法的精神内涵,努力做到“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把内容(文学)美和形式(线条)美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被后世誉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集序》,就是王羲之前辈学富五车文采超群,能够达到书文合一登峰造极的境界。如果看客朋友赞同鄙人文题之观点,那你在以后的习书过程中,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称体裁衣是做好“外衣”的起步称体裁衣是说裁缝师傅在做衣服前,丈量好主人高矮胖瘦的身体尺寸,这样缝制出的衣服才适身合体。如果把这个道理用在书法作品创作上,那就需要在创作前,把文学作品“丈量”一番,做出的“外衣”达到和“主人”(内容) 适身合体。为了避免做出的“外衣”和“主人” (内容)衣宽带松,那就需做到一是“外表研读”,二是“品质研读”,三是“价值研读”。(1)“外表研读”就是首先阅读出文学作品的第一印象。就若给人做衣服的裁缝师傅,首先粗略宏观地观察主人的外表性格。从前后观察可看到主人身体是否有驼背,从坐立走的姿势可看出主人的多种性格。驼背和急性子的人,在生活中走路姿势身体向前挺,前短后长的衣服穿在他们身上才合身。儒雅斯文和慢性子的人,在生活中走路姿势身体微向后仰,前长后短的衣服穿在他们身上才适体。例如为“大巧若拙”做一件“外衣”,首先要知其四个字的出处。当知其它出自《老子》一书,但也不能肤浅地只去理解其表意是说最灵巧的东西看似笨拙,那你就像盲人摸象得到的只是个片面的理解认识。你要联系起老子圣人在书中所有的“大”字去理解,“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曲、大辩若讷、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象无形、大音希声”,这样去粗略理解“大巧若挫”还不够,你要通篇阅读老子《道德经》一书后,再回头感悟这四个字,你才能悟到“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黑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晓谕后人的哲学思想,只有你理解了“大巧若拙”的深层含义,你就会毫不犹豫选择古朴的大篆或隶体去书写“大巧若拙” 了。(2)“品质研读”就是尽可能地去把握好文学作品的肌质,寻求出作者构思谋篇的各种要素,如:立意、用词、时间、情节、比兴、押韵、情景等。例如李白前辈《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是一首气势磅礴带有浪漫色彩的山水诗。遥望那雄伟壮观的庐山,群峰中峭拔高耸突兀而出的香炉峰,在晨阳的笼罩下紫气蒸腾烟雾缭绕。远看瀑布似一条巨大的白练,高挂在流动的江面上,瀑布带着万马奔腾迅疾而下的浩大声势,怎能不让人疑惑它是银河从九天之上泻落而下啊!李前辈的这首山水诗,纯用形象的词汇来说话,其中包括了“日照”、“香炉”、“紫烟”、“瀑布”、“银河”等统一协调的色调,再加上“生”(表现时间过程)、“遥”(表现人物视角)、“下”(表现事物形态)、“疑”(表现人物思绪)等词的配合,焉能不突出诗作品质之高远?这样的研读虽没有超出诗作文字的内容,但了解了这些主词之后,定然会确定书写这首诗,那几个词需要用重笔,那几个词需要用弱笔,那几个字需要夸张变形。通过“品质研读”这首诗,笔者认为这一件“外衣”用行草或狂草“缝制”更为适宜。(3)“价值研读”是寻求发现文学作品中的文化内涵,循着文学作品的内涵可探寻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例如选材书写孟郊前辈《游子吟》诗作,就应该进行一番“价值研读”,“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儿要离娘远游,母亲难舍子去。母亲她感受的是那种剜肉切肤之痛,有挂念、有留恋、有疼爱、有酸楚,于是乎母亲把这千滋百味复杂而又单纯的情感,都揉合在这一针一线上。“密密缝”看似简单的三个字,却凝结着天下母亲子女的无限疼爱。把母亲的日夜牵挂“缝”在了子女身上。作者站在拷问儿女孝心的境界,提出了小草般的儿女,怎能报答父母春日般的养育之恩呢?就是这样=一首歌颂伟大母爱的诗作,也蕴涵着儿女应该孝敬父母的美德,几千年来一直引起炎黄子孙的代代共鸣,警省地拨动着儿女孝敬关爱父母的心弦。僕以为书写这首饱含着孝母、敬母、尊母的诗作,必先备上一颗孝母感恩虔诚的心。怀着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心态,毕恭毕敬、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力透纸背地用楷书去完成。二、境界是做好“外衣”的布料文学境界是文学作品幻现在看客脑海中,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生活经历,带着诗意和思想觉悟与精神修养的想象空间与高度。刘勰前辈在《文心雕龙·隐秀》中用“境”的概念,评论了嵇康和阮籍的诗格,说他两个的诗“境玄思淡”,并提出了“为外之重旨”、“余味曲包”的萌芽文学境界初论。要理解体悟文学境界,需从“物境、情境、意境”三个方面入“境”。“ 物境”是作者对描写事物的神韵有了透彻的了解后,用文字逼真地描写出其形象。“情境”是作者在文学作品中加入了自己的人生感悟,“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驰骋想象力,表达出作者的思想境界。“意境”是文学作品具备了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结构特征后,又给看客一种韵味无穷的美感特征和感悟美好生命的本质特征。它们符合华夏民族的审美观,是抒情文学作品的至高境界,成为了从古至今文人墨客至境的追求。刘禹锡前辈“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超脱境界;李白前辈“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浪漫境界;王昌龄前辈“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保家卫国豪迈界;于谦前辈“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大无畏境界;王之涣前辈“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奋进境界。这些都是诗人们在心静中回味出的奇思妙境,所以说境界是“缝制”文学作品“外衣”所需求的绝好布料。三、书法的线条美是缝制文学作品“外衣”的关键缝制文学作品“外衣”的成功与否,取决于运用书法线条的功夫与技法。虽然形式服务与内容,但是内容决定、选择、制约着形式,反过来内容又反作用于形式。所以说在书写文学作品时要根据作品的意境,形成了运笔结字的轻重、萦带、方圆、涩疾、斂放、虚实、粗细、长短、聚散、伸缩、向背、俯仰、断连、疏密、刚柔等笔势去服务于文学作品内容。只有形式与内容结合的和谐自然,书法作品才能带给看客无穷无尽的思考、联想、思索与奋进。线条可超脱于内容的激情、境界,或一鹤飞天,或惊蛇入草,或马踏飞燕,或擒狮搏象,或狂风旋雨,或剑拔弩张,或笔走龙蛇,或龙飞凤舞,把文者与书者共同的情感,直截了当地宣泄无遗,将线条美发挥到登峰造极推文上升的境地,充分释放出文学艺术与书法艺术的精神力量。做好一件完美的“外衣”,不仅给看客一种赏心悦目的视觉美,还要引发出看客的想象共鸣空间,感受感染到书法艺术和文学艺术的精气神。一件“外衣”的缝制成功,得益于深厚的文学知识底蕴。赏之如甘露润肺使人心旷神怡,观后情入佳境趣味无穷。古人论书曰:“大抵饱学宗师,下笔无一点俗气而暗合古法,兹胸次使之然也”,亦云:“学书尤贵多读书,读书多则下笔自雅”,王羲之前辈论书曰:“藏骨抱筋,含文包质”,高二适先生说得更为干脆:“不好好读书,写到死也只是个写字匠”,这些都是对“外衣”的评价。笔者感悟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是让看客赏后数日犹觉神情在目,余音在耳,如若美女临去抛下秋波那一转也。行文到此用鄙人的一首拙诗收尾吧,“书法发自智慧根,观鹅会意悟笔行。夜雨泼下一得阁,滴点皆成屋漏痕。”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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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用墨的艺术书法是讲究墨色变化的,即所谓“墨分五色”——焦、浓、淡、枯和湿。这些变化,最关键的因素是墨中水分的多少。历史上许多书法家非常重视墨法,明代书家董其昌《画禅室随笔》中说:“字之巧处在用笔,尤在用墨。”清代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也说:“然而画法字法,本于笔,成于墨,则墨法尤书艺一大关键已。“墨之五色,各有自己的表现个性。浓墨有庄严厚重、神秘寂静和精神刚强等特点,淡墨有淡雅平和、内敛压抑和娇柔文静等特点,枯墨有轻灵飘逸、枯涩老气和苍茫古朴等特点,润墨有丰润柔和、酣畅淋漓和肉圆情温等特点。因此书法不论表现何种情感或何种意境何种风格,都必须从墨色个性来考虑。心内平静淡泊,宜用淡墨;肃穆悲哀,宜用浓墨;柔情似水,宜用润墨;烦躁不安,宜用枯墨。从意境来看,比如恬淡安适、沉郁悲凉、萧瑟凄清等意境,都适宜淡墨;华美壮丽、雄伟壮阔、寂静肃穆等意境,都适宜浓墨。墨色也与风格有关,气象雄浑、平静内敛、婉约柔美、悲壮古朴,与之对应的正是浓淡润枯的墨色。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用墨也与书家的个性和性格有密切的关系,孙过庭在《书谱》中说(佚名译文):“即使宗师学习同一家书法,也会演变成多种的体貌,莫不随着本人个性与爱好,显示出各种不同的风格来:性情耿直的人,书势劲挺平直而缺遒丽;性格刚强的人,笔锋倔强峻拔而乏圆润;矜持自敛的人,用笔过于拘束;浮滑放荡的人,常常背离规矩;个性温柔的人,毛病在于绵软;脾气急躁的人,下笔则粗率急迫;生性多疑的人,则沉湎于凝滞生涩;迟缓拙重的人,最终困惑于迟钝;轻烦琐碎的人,多受文牍俗吏的影响。这些都是偏持独特的人,因固求一端,而背离规范所致。”由此可见,性格决定了偏好、心态和选择,因此必然也会在用墨上反映出来。苏轼喜好用浓墨,说用墨“须湛湛如小儿目睛乃佳”,这和他豪爽大气的性格相关;清四家之一的王文志喜好淡墨,也和他淡泊优雅密切相关,清人梁有壬《两般秋雨庵随笔》中说:“国朝文字,刘石庵相国专讲魄力;王梦楼太守专讲风神,故有浓墨宰相,淡墨探花之目也。”书法常说血肉筋骨,血肉可从润墨考虑,筋骨可从枯墨求得。所谓燥裂秋风,润含春雨,很值得人们思索。蒋骥在《续书法论》中说:“用墨润则有肉,燥则有骨。肉不可痴,骨宜少露。笔得中锋,则肉在外而骨在内。”陈绎曾在《翰林要诀》中说“字生于墨,墨生于水,水者字之血也。水太渍则肉散,太燥则肉枯;墨太浓则肉滞,太淡则肉薄。”现代人们也说:“枯淡的点画显得筋骨强健,湿浓的线条显得血肉丰满。”同一种墨,如果用笔动静轻重徐疾处理得当,也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焦墨,由于墨中水分过少,很难出现层次和变化,但画家王永敬做到了。曹玉林在《全凭焦墨写山魂——王永敬山水画简论》中说,他用焦墨达到了“可谓枯淡中见苍茫,苍茫中见丰润,丰润中见骨力,骨力中见精神。”怎样形成墨之五色,这要具体来看,水分少自然墨色浓,水分多则墨色淡,但从墨淡来说并非只有清水稀释一法,还有先蘸少许浓墨,再多蘸清水,或先多蘸清水,再少蘸浓墨也可形成这样的效果,其实运笔快慢、沉浮甚至提按都会使墨色浓淡有一定的改变。包世臣所谓“笔实则墨沈,笔飘则墨浮“,就一定会有墨色的变化。黄宾虹说:”古人书画,墨色灵活,浓不凝滞,淡不浮薄,亦自有术.其法先以笔蘸浓墨,墨倘过半,宜于砚台略为揩拭,然后将笔略蘸清水,则作书作画,墨色自然,滋润灵活.纵有水墨旁沁,终见行笔之迹,与世称肥钝,墨猪有别.”林昌庚在《林散之晚年二三事》一文中说:”父亲写字是采用绘画用墨的办法。画法用墨有七种:积墨、破墨、焦墨、宿墨、浓墨、淡墨、渴墨。为取得不同的墨色,父亲总是先把墨磨得很浓很浓,然后破清水写字,水墨交融,洇散渗化,加上写字过程中笔上墨的多少不同,写出来的一幅字就有浓淡深浅,湿润枯燥等多种墨彩。日本书道家从用墨到用笔一直站在旁边仔细观看。起初,工作人员把墨磨好后,父亲仍叫再磨,过了一会儿以为磨好,父亲仍叫继续磨,一直磨到很浓很浓。日本友人觉得不可理解,这样稠的墨如何写字?等到父亲写字前,又要来一碗清水,用水破浓墨。这似乎是自找麻烦,墨磨得那么浓,又来加清水,既然如此,当初又何必拼命叫人把墨磨得那么浓呢?等到父亲用这种清水破浓墨的方法写完字后,墨色变化万千,日本友人不禁惊叫起来。“枯墨的形成,是书写中逐渐耗干水墨而形成,淡墨则会淡枯,浓墨则会浓枯。与之相似的是渴墨,渴墨是用墨过浓,水分极少,用笔略略加快,则会和枯墨一样出现飞白。唐代李绰《尚书故实》中说:“飞白书始於蔡邕,在鸿门见匠人施垩箒,遂创意焉。”清代梁同书认为:“燥锋,即渴笔。画家双管有枯笔二字,判然不同。渴则不润,枯则死矣。”显然他认为用墨少则是渴笔,这是另一种观点,那么少少蘸墨,自然会出现渴墨。而润墨是在用笔中宣纸上产生洇渗而出现的现象,洇渗如果漫出笔画轨迹就是“涨墨”,有一种特殊的表现效果。润墨效果的形成和纸张、用笔缓慢或墨中水分多密切相关。比如淡墨就更容易出现润墨的洇渗效果。历代有许多用墨的经验,如宋代姜夔《续书谱•用墨》中说:“凡作楷,墨欲干,然不可太燥。行草则燥润相杂,以润取妍,以燥取险。墨浓则笔滞,燥则笔枯,亦不可知也。”清代笪重光《评书帖》说:“矾纸书小字墨宜浓,浓则彩生;生纸书大字墨稍淡,淡则笔利。”现代也有人说:“墨的燥与润,浓与枯的变化与行笔的速度有着直接关系,行笔速度相对慢时,笔在纸上有瞬间的停滞,墨流多,故点画能浓,反之则枯。书写的速度快,墨则宜稍淡,速度慢,墨则宜稍浓。如果墨已调好,书写过程中运笔速度又变化不定,那么可以通过控制笔毫的含量来掌握墨迹。快书时多蘸墨,慢书时少蘸墨。用墨的核心技巧是‘纸墨相发’,用墨的关键技巧是施墨,由于水墨落到纸上有渗化的特性,所以,施墨之时,必须要把握准分寸,否则失控就会败墨,失去墨韵,其规律是:‘饱笔渗化快,渴笔渗化慢。’为使墨的控制准确而合度,如何把握笔速就是关键环节了。其要领是:‘饱笔须快,渴笔宜慢。’”用墨倘若不当,会出现各种弊端。欧阳询《八法》中“墨淡则伤神彩,绝浓必滞锋毫,肥则为钝,瘦则露骨。”这里概括了淡墨、浓墨、涨墨和枯墨处理不当而出现的负效应。现代也见一些丹书,或墨朱同用的书法作品,但还没见能处理的富有艺术魅力。我想也许丹书不符合“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理念,或者有背书法用墨的“大道至简”的认识,当然也与书法用墨的老庄思想底蕴——玄远淡泊、超尘脱俗不相吻合。总之,用墨有法,也无法。林散之在《书法自序》中说:“其始有法,而终无法,无法即变也。无法而不离于法,又一变也。”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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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略论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立的背景、法律依据和意义(—)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前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和律师资格取得制度1.法官、检察官的选任制度1995年前,中国没有对设立通过考试途径选任检察官、法官的制度。法官、检察官可由法院。检察院直接提名报同级人大任命。1995年《法官法》、《检察官法》通过并实施,根据两法的规定,两院系统开始分别建立起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考试制度,即规定通过考试者方能提请人大任命为法官、检察官。法院系统1995、1997、1999进行了三次考试。检察系统亦举行了三次。2.律师资格取得制度相对法官、检察官而言,律师资格考试是最早举办的法律师职业资格考试。1986年开始举行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规定考试取得资格才能申请执业。此后,1988、1990、1992每两年举行一次考试,1993以后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至年共举行11次考试,通过人数述达18万人左右。上述三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范围。科目没置。试卷组成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在应试人员范围方面,律师考试主要面向社会,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而法院、检察院的任职考试主要面向本系统人员,非法院、检察院系统的人员不得参加。在考试科目方面,律师考试的内容与范围最广,几乎涵盖了法学的所有学科。法官考试比律师考试科目要少,不包括国际法。国际私法。检察官考试面较窄,主要限于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和经济法律相对较少。在试卷与试题形式方面,律师考试是四张试卷,试题主要是选择题和案例分析;法官考试和检察官考试是三张卷,试题形式既包括选择、判断、改错形式的客观题,也包括简答、材料分析、案例分析、文书写作等主观题。比较而言,后两者的主观题比前者占的比重大,形式多。(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提出、论证、出台针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统一的上述情况,法学界一直呼吁能够建立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法律职来来实际部门多年来也一直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希望统一法律职业资格。XX年7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初审法官、检察官法的修改草案,部分委员又提出了建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议。法官、检察官法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时,有关部门也提出了同样的建议。针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在经过认真研究后认为,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家司法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社合各方面对建立这一制度已形成共识,且当前世界上许多因家均已实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建立这一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鉴于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准备进一步征求意见后采纳这一建议。(三)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XX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第22次会议再次审议法官法、检察官法,经过论通过的两个法律分别增加一项规定,即:国家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制度,xx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共同制定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由xx司法行政机关部门负责实施。至此,我国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正式建立,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正是这一制度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于XX年10月31日、11月1日通过中央电视台、各报纸正式向社会公开。《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共7章,22条。分为总则、考试、考试组织、报名条件、资格授予、责任和附则。“总则”一章主要规定了制定《办法》的宗旨、依据,国家司法考试的性质、效力,考试原则及组织实施和协调机构。“考试”一章主要对国家司法考试的时间、内容、科目、方式、考试的办法、方式、范围及评券事项作了较为原则的规定。“考试组织”一章规定xx司法行政部门和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报名条件”一章规定了报考国家司法考试所应具备的各项必备条件和要求。“资格授予”一章规定了每年度司法考试通过数额和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公布和资格授予等主要内容。“责任”一章就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的处理种类以及对应的违纪处理事项作了原则规定。“附则”一章主要规定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本办法的解释和生效等问题。这个实施办法是我国举办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工作规范,考虑到国家司法考试是一项新的制度,需要不断的发展和逐步完善,所以该《实施办法》确定为试行,待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取得经验再进一步修改固定下来。当然,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根据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对该办法确定的原则又作了更加具体的操作性规定。(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的重要意义建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全面实施党中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的进步,法制的进步,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作为法律职业的统一准入制度,作为保障司法公正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关系到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选择方式的变革,关系到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同业化和精英化,有利于共同提高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内的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标准,为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和律师队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将使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主体的法律职业人员成为一支具有共同的法律知识水准、共同的法律素质、共同的法律信仰的法律职业队伍,维~律的权威和统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法学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更紧密衔接,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从更深的层次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司法改革,对于建立科学、合理、而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司法制度也将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本身就是一次改革,这次改革对下一步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可以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主要内容(一)考试的性质和效力从国家司法考试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来看,国家司法考试是一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初任法官、检察官和从事律师职业必须而且只能从获得资格证书中择优选用。但通过考试者只是取得从事法律职业资格。获得了准入条件,能否实际从事法律职业,还需要具备各种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一些条件,取得资格仅为从事法律职业的必要条件之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颁发证书。所以,《《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将司法考试的性质定为,“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在当时设计考试具体方式时,曾有一些人建议实施两次考试。但由于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筹备时间紧迫,从XX年开始即每年举行两次考试的条件尚不成成熟。因此,在实施办法中仍规定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至于以后是否采取两次考试做法,还需要再研究论证。对于考试的内容和科目,在设计时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点是国家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关系,法学教育要适应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但国家司法考试也不能脱离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从目前的情况看,法学院校的本科教学主要是依据教育部确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这是高等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是法学专业毕业生必修的课程,也是法学院教学评估的基本指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后,法学教育界对国家司法考试十分重视,纷纷研讨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开始考虑改革、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建立法律职业引导机制,昼向司法考试靠拢。我们在确定考试内容、科目时充分考虑了这一因素。第二点是国家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资格考试,必须与法律职业相衔。要为司法部门、律师业提供后备人才,必须考虑用人部门的实际需求,要从职业准入的角度出发,全面考察应试人员的法学理论知识,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以及从事法律职业的素质和能力等。基于此,首次司法考试参照教育部法学专业14门主干课程的标准和要求,本着测试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事务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科目。(二)报名的条件《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5、品行良好。前述第4项关于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专业条件,根据法官法第九条、检察官法第十条、律师法第六条有关法官、检察官任职和取得律师资格的规定,应为: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第二,经司法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分别制定的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的原则意见审核确定,适用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此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有关“本决定施行前已经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的人员,仍然可以报名参加XX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规定,符合原《律师法》规定的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学历条件的人员,即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仍然可以报名参加XX年国家司法考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68条规定,前述所指的“高等院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三)司法考试的管理体制(或说是机制)中国刚刚确立的司法考试管理体制大体如下: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商定成立了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这一委员会的设立已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中做了具体规定。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是,就确定、调整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政策、原则进行协商、协调,就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健全、完善提供咨询。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是我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中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制度,但是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只是一个内部的、高层次的协商、协调和咨议的形式和渠道,不是决策机构,也不行使具体的管理和实施职能。司法部成立了司法考试司,对外称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作为司法部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同时,司法部还成立了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具体承办考务工作。此外《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考务工作。三XX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总体情况XX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总体情况是:全国共有360571人报名参加考试,有31万多人实际参加考试。报名工作总体上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界人士报名踊跃、人数众多。全国共有17个省、市报考人数超过万人,其中山东、河南、广东三省超过2万人。报考人员中法、检系统、法律服务行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考人数可观,近16万人,占总人数的44%。二是报名人员层次较高,高学历人员增加,法律专业人数增多,其中具有博士、硕十学历的6346人;具有专业本科、专科学历的29万多人,占总人数的81.4%。三是趋于年轻化。40岁以下共34万多人,占总数的95.1%;其中25岁以下的占40%。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于3月30日、31日举行。全国共设置317个考区,418个考点、12860个考场,动用4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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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详写和略写—谈谈详写和略写写记叙文,最容易犯的毛病之一是详略不当,报“流水帐”。“流水帐”是从前商店里用的益种帐簿,货物买进卖出,不论数量多少,样样都要在帐簿上记一笔。晚上结帐时,就要把一笔笔帐都报一遍。写作文,如果不考虑材料与文章中心思想的关系,不分主次详略,样样都写进去,当然也就象报“流水帐”了。怎样才能做到详略得当呢?概括地讲,就是要围绕文章的中心思想选择和安排材料,与中心思想关系密切的,就写得详细些;关系不大的,就略写或不写。还有,要写的事是大家都很熟悉了解的,就少写或不写;有的内容,提一下别人就懂了,也尽量少写;有的虽然别人不太了解,但不是文章的重点,略带一笔也就够了。否则就会形成“喧宾夺主”。下面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有个五年级的小朋友,送一篇他写钟作文让我看。作文题目是《一件难忘的事》,内容是写他入队戴红领巾的情景。按说材料选得不错。可惜他在作文中犯了报“流水帐”的毛病,该详的不详,该略的没略。结果作文没写好。这篇作文的开头写得还可以,用简短的话交代了时闸、地点和事情:“‘六一’儿童节这天,学校开庆祝会,我们一批新队员要在庆祝会上戴红领巾。”接下去,就不分主次详略了,用了很多文字记叙开会的过程:大队长宣布庆祝会开始,敲队鼓,吹队号,出队旗。先是大队辅导员讲话(记了很多讲话内容);再是校长讲话(又记了很多讲话内容);接下去是写向新队员授红领巾的仪式,“在队鼓声中,我们新队员排着整齐的队伍走上主席台,由老队员给我们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最后是写“呼号”,大会结束,“我”戴着新红领巾高高兴兴地回家去。开会的过程可以说是一笔不漏地写出来了,却没有根据题目的要求,把“难忘”写出来。看完作文以后,我问他:·“你觉得难忘的是大队辅导员和校长的讲话,还是戴红领巾?”“是戴红领巾。”“为什么戴红领巾只写了一句话呢?”“……”“当你听到宣布要新队员排队上台,敲起队鼓的时候,你有什么感想?”“我非常激动,心也跟着队鼓声突突直跳。”“为什么?”“因为我申请参加少先队好长时间了,看到别的同学都戴着红领巾,我也很想戴,现在,这个时刻终于来到了……”。“你往主席台上去的时候,有什么想法没有?”“我的心突突直跳,很紧张,怕走得不好,又有点难为情。我朝我们班的同学看了一眼,看到大家都笑嘻嘻地瞅着我,我忙低下了头。”“当老队员捧着红领巾来到你面前时,你看到了什么没有?”“我觉得有阵红光在我眼前一闪……”“戴上红领巾之后呢?”’·“老队员朝我行队礼,我也连忙回了个队礼。”“你会行队礼吗?”’“家里没人的时候,我对着大镜子练习过。”“你戴上红领巾以后,有什么感觉?”“我觉得红领巾系得不紧,轻轻拉了两下。我心里想: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染红的,我一定要好好珍惜、爱护它,我要做个名副其实的少先队员……”“你讲的这些内容很好,为什么不选择一些写到作文里去呢?如果把这方面的内容加进去,简要地提一下辅导员和校长的讲话,不就突出‘难忘’了吗?”他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从我手里拿回作文簿,对我说:“我回去重新写一篇!”后来,我又看了他修改的作文,果然比原来的好得多了。他去掉了与“难忘”关系不大的“讲话记录,’,详写了上台戴红领巾时的感受,详略就比较得当了。1200字以上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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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魏晋诗人对汉乐府诗歌艺术的继承-文档资料略论魏晋诗人对汉乐府诗歌艺术的继承历经了魏晋隋唐,汉乐府诗歌脱离了最初孕育它的时代依然魅力不减,与辞赋共同被视作汉代最具代表性的文学类型。汉乐府在后世这样光明的景象与魏晋时期文人创作乐府是分不开的。虽然乐府的发展出现了文人化的倾向,但是乐府诗歌艺术本身的特点还是得到了继承和保留。关于魏晋时期文人对汉乐府诗歌艺术的继承,本文将从创作传统、叙事艺术以及乐府古题这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一、对“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创作传统的继承傅玄《举清远疏》中说,“近者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魏文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其后纲维不摄,而虚无放诞之论,盈于朝野”。[1]在曹操、曹丕父子的影响下,传统的礼教遭到破坏,士人的观念也发生改变。统治者不再重视汉代采集民间诗歌来观民情的传统这一行为的政治意义。此外,动荡的社会现实为诗人创作提供了丰富的题材。在这一时期,文人大量创作乐府。“魏世拟作,大抵借古题而叙时事,因旧曲以申今情,题名之袭用,无异傀儡。”[2]尽管诗人的创作不局限于乐府旧题,但是根据现实的触发和感想来进行创作这一“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创作传统还是被继承了下来。文人恰好借汉乐府这一诗歌形式来抒写时事今情。沈德潜说,“借古乐府写时事,始于曹公”[3]曹操特别擅长创作乐府诗,今存的二十多首诗全是乐府。他继承了乐府现实主义创作传统,将自己的所见所感入诗。如《薤露》原本是挽歌,曹操却用来批评汉末皇帝任用不良导致贼臣祸国的事件。《蒿里行》则写了袁绍等群雄讨伐董卓的历史,同时也加入了诗人自己的观察和感受。他看到了豪杰之间的利益纷争以及战争给百姓和战士带来的灾难。那些描写战后场面的诗句读来让人触目惊心。《苦寒行》则是表现了军旅生活的艰辛。北上太行山,行军途中面临着恶劣的气候、崎岖的山路、野兽的威胁等等困难,这些都不免引起曹操的兴叹感喟。同时,他又从多个角度去观察和感受,既关照历史事件,也关注士兵的命运,还有的着重从自身的感受出发表现行军作战生活。曹操的诗在题材上丰富了乐府诗歌的表现领域,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曹操此风一开,文人大多开始这样写作乐府诗歌。曹植在延续了其父道路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呈现出一副与其父截然不同的面貌。早期创作上,作为贵公子的他多写宴饮游乐之事和自己在政治上的抱负。《名都篇》正面铺叙贵公子的豪游生活,先以美丽女子陪衬,接写猎禽、欢宴,略写斗鸡、击戏,展现了名都的盛景。后期创作中,诗人的表现内容走向了一条抒发一己之情,借所写之物来寄托和咏怀的道路。这一转变与他在政治上被怀疑、迫害,怀才不遇的遭遇有关。《野田黄雀行》借助黄雀的命运和放雀少年的行为,表达诗人对于朋友遇难自己却无力营救的痛苦心情。《浮萍篇》以随水飘零的浮萍起兴,借弃妇来侧面倾诉兄弟相残、自己一片忠心却被怀疑的郁闷之情以及希望哥哥能够回心转意重拾兄弟情义的愿望。钱志熙在《论魏晋南北朝乐府体五言的文体演变》中说,“曹植五言乐府,文人化程度更高,并且融合《诗》《骚》,丰辞伟像,显出词源深广的特点,但是与其五言诗感物言志不同,其乐府整体上看,仍是取材于客观,以客观寓主观。在文体方面,基本上是采用叙述体,受俗乐说唱体的影响仍然很明显。”[4]由此可见曹植虽然对乐府诗歌形式方面做了较多改变,但是在创作观念上仍然是自觉地对乐府诗和其他诗歌进行区分的。曹植诗歌的表现内容已经向内心世界深入了,但是这种内心世界的展现诗人仍然是依靠着客观题材。也即是诗人主观上仍自觉遵守着乐府诗取材客观的传统,这一客观就是“缘事而发”中的“事”。曹魏时期的文人在这一观念的影响下创作了大量作品。比如曹丕的《陌上桑》、《饮马长城窟行》、《董逃行》,曹睿的《善哉行》、《桡歌行》、王粲的《七哀诗》、《从军行》、陈琳的《饮马长城窟行》、阮瑀的《驾出北郭门行》等等。二、对重叙事传统的继承汉乐府诗虽然既有抒情诗又有叙事诗,但是它关注现实的精神品质和“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创作传统使其内容多以展现汉代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为主,因而叙事诗有着更高的艺术价值。曹魏时期文人的创作中就可见对叙事传统的继承。曹操创作的《蒿里行》、《薤露》真实地讲述了汉末的历史事实。王粲的《七哀诗》写天下大乱,百姓深受离乱之苦。阮瑀的《驾出北郭门行》从孤儿自己的叙述口吻讲述了生母逝后后母对自己的虐待。陈琳的《饮马长城窟行》则用对话的形式讲述了修筑长城给百姓带来的苦难。曹魏时期的叙事乐府已经有所呈现,基本上仍然是在汉乐府取材现实的基础上结合了时代内容进行创作。晋代的故事乐府专事于对故事的叙述,是对乐府诗叙事传统的进一步继承。这一时期萧涤非先生说,“晋故事乐府之大作家,厥为傅玄。”[5]傅玄创作了《惟汉行》、《秋胡行》、《秦女休行》等故事乐府。此外陆机创作了《婕妤怨》石崇创作了《王明君辞》也属于重叙事的故事乐府。《秋胡行》中秋胡戏妻的故事在《列女传》和《西京杂记》中均有记载。大致是说秋胡娶妻后不久做官离家,三年后拿着黄金归家想要孝敬父母。道途中遇到一位采桑女子,秋胡对她心生好感就拿黄金来调戏她。后来归家,才知道被调戏的恰恰是自己的妻子。妻子惭愧之下跳河而死。之前曹操、曹丕和嵇康所作的均超出了“哀而赋之”的范围,只有傅玄是在言秋胡。秋胡子,娶妇三日,会行仕宦。既享显爵,保兹德音。以禄颐亲,检此黄金。睹一好妇,采桑路傍。遂下黄金,诱以逢卿。玉磨逾洁,兰动弥馨。源流洁清,水无浊波。奈何秋胡,中道怀邪。美此洁妇,高行巍峨。哀哉可愁,自投长河。全篇讲述了秋胡戏妻的故事,从秋胡娶妻到做官离家,到显达归家、途中戏妻再到最后的妻惭跳河,基本上保留了《列女传》中记载的故事的完整性。各个情节之间的安排结构紧凑,环环推进,最终导致了秋胡之妻跳河的悲剧。全诗以故事的推进和开展为主要线索,同时又渗透着诗人自己的道德观念。《秦女休行》也是化用了史书中主要的情节。将庞氏女子复仇的缘由、经过以及事后自首情节上的发展都在诗中呈现。庞氏女的壮烈之举通过观者的反应来加以侧面衬托。复仇以后,烈女“直造县门”自首的行动更是表现出女子刚烈敢作敢为的性格。傅玄的故事乐府不但承袭着古题古意而来,并且在语言上也显示出一派古朴之气。不同于曹魏时期的据现实而作的情节性强的乐府诗,晋代的故事乐府不再是抓取某个片段某个单一的情节,而是将故事的来龙去脉集中展现,因此对情节的安排和把握上更见功力。此外故事乐府中涉及到的人物形象也比较多,但是诗人依然能够突出刻画主要人物,展现出人物性格的复杂性人物面貌的多样性。三、对乐府古题的继承“在中国古典文学传统中,古乐府诗可能是最具有规律性、最显而易见的一种传统。大量乐府解题和分类的典籍,以及无数诗人有关乐府的评论,都为这一传统保留或增加了许多近乎明文规定的要求,使这一传统更加具有约束力。而在这一传统中,乐府古题无疑是最为核心的因素,有关乐府诗写作的许多规矩,都是圈绕着古题而制定的。”[6]乐府的古题常起源于某一历史典故或传说,并且通常与某一乐曲相匹配。不同于其他的诗题,它对诗歌本身有着既定的限制。同时在后世文人的不断演绎中,其内涵虽有固定性但是又不断地被丰富。乐府诗发展到晋代,在内容上又回归到了乐府古题本身,很少再关涉现实。“而晋之作者,则多在古题中讨生活,借古题即咏古事,所借为何题,则所咏亦为何事”。[7]晋代的这一转向与当时的社会风气有关。晋代国家统一、社会安定,文人精神空虚、生活闲适便把空闲时间和兴趣放到对乐府的模拟上。以傅玄和陆机对《陌上桑》的模拟来看晋人对古题模拟的特点。傅玄模拟《陌上桑》所作的《艳歌行》基本上是遵循汉乐府的原意,保留了其基本的情节。拟作直言罗敷的美丽舍掉了原作中较有艺术价值的农人对罗敷美貌的侧面描写,降低了诗歌的艺术感染力。同为模拟《陌上桑》,陆机的《日出东南隅行》甚至抛去了使君调戏罗敷的情节。开头以“扶桑生朝晖,照此高台端”直扣乐府旧题,从外貌、体态、服饰等角度极力描摹淑貌惠心的女子以及春游的盛景。除了内容上接写女性的美丽便与古题再无关系了。曹植曾有《美女篇》同样是借助美女采桑这一古题之中的原意,但是却另有立意:美女虽好却难求贤良之士相伴。曹植的拟作与傅玄、陆机的明显不同,他的创作并非是依附古题本身。古题只是为他提供了一个线索,帮助他来完成自己内心愿望的抒发。而傅玄和陆机虽然也各有创作上的主张但是并没有在主题思想上脱离古题本身的限定。傅玄是儒家名教的守护者,他舍弃了古题中罗敷鲜明奔放的个性,转而塑造了一位合乎传统礼教的罗敷。陆机的拟作则只是顺承着古题中罗敷的美丽这一线索,完全变成了一篇写美人的作品。“虽然此种拟古乐府之本身,诚无足观,而此种拟古乐府之风气,则亦使晋世诗人产生不少指事针时之讽刺作品焉。盖模拟既多,合作斯出,于此亦组建汉乐府真精神之终不可掩也。”[8]傅玄的《苦相篇》《明月篇》关注女子的命运,张华的《轻薄篇》写轻薄子弟放逸浮华的生活背后却是对生命短暂的哀伤,这些作品都是比较有价值的。乐府古题本身就有着一定的本事及其相应的本义。对乐府古题的开掘后来也出现了多种形式。有以上所提到的寻其本事本义,有对某一题目下涉及的既定修辞手法的沿袭和保留等。古题的意义就这样不断被翻新不断被丰富,又吸引着更多诗人对其进行关注。四、结语魏晋时期文人成为乐府诗创作的主流,这一变化为乐府诗的发展带来新变。但同时他们也都自觉把握着汉乐府诗歌艺术上的特质,这与汉乐府诗歌这一艺术形式本身具有的独特性有着很大的关系。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不同历史时期对汉乐府的继承是各有选择和侧重的,不同作家在继承时也有着不同的创作倾向。这与时代背景和作家的主观意图有关。注释:[1]萧涤非:《萧涤非说乐府》,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1页;[2][5][7][8]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76页,第177页;第176页;第189页;[3]沈德潜:《古诗源插图本》,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19页;[4]钱志熙:《乐府古词的经典价值——魏晋至唐代文人乐府诗的发展》,《文学评论》1998年第2期;[6]颜庆余:《论乐府古题的传统》,《乐府学》第二辑2007年。1200字以上 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