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缺的人生,不一样的丰姿
拥有一个完美的人生和健康的身体,生命就难道真的会无比丰姿、熠熠生辉吗?相反,残缺的人生在俗人们的鄙弃之下,就真的不会变得格外丰姿吗?在我看来,残缺的人生亦是无比的绚丽多姿——尽管他们仅拥有如此。在现代社会里,健康人逐渐隐没,沉沦的伧俗被他们一揽无例的包纳,人们开始向“后退”进发……则那些拥有残缺的人生、罹难常人鄙弃的人们,就如警钟一番,时刻响起沉着伟大的鸣锣声;有如镜子一番,折射出光明的力量……这样的人很多,亦是很“少”,则我的身边就有这样一位残缺的伟人。
我同许多同学一样,家距学校较远。就此,自行车可就真名过其实的成了我的“千里马”,然这匹千里马问题蛮多,而我又无法直接修理。于此,到修车小摊修理自行车变成了我的家常便饭。且每次到达那里,看到那位老人在那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修理我的自行车,我总会感到一股无比温馨的暖流在我心田飘过,令我沉醉其中。眼睛一闭,眼前再现我第一次那动人的场面!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万物都沉寂了,只是街上那一辆辆汽车仍未休憩。路上行人接二断三飞驰而过,街道两旁那夏日里摆满的小摊小贩大都收工归家“享福”了,然街道侧旁的那位老人仍在哪里——毕竟学生们还没有放假啊!适值那日,我的自行车终于在我的再三虐待下出了毛病。我推着自行车首次来到那位老人旁边,试图让他修理。当时他见我推着自行车向他走来,并也连忙向我招手,会意让他来修。我便也没有固执,将自行车推到他那小摊后,我指着刹车的地方说哪里坏了,要他去修。他见我指了指那,也变不闻不问的修理起来。借着他修理自行车的机会,我得以打量他一番。只见他似乎为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身着一套深蓝色的旧衣,整套衣服虽旧,但极为整洁丝毫不像一个整日与修理机械打交道的小贩。他修理之时,将袖襟挽起,露出沧桑兮默的胳膊,且胳膊上血管隆起,折射出他生活的艰辛。略微往上,一头稀疏的黑中泛白的发丝布于起头。他目光炯锐,似晶石一番的双眼折射出无比的忠诚柔韧…。。他的形象已烙在了我的心底。一眨眼的功夫,他凭借自己娴熟的技艺,已经整顿好了我的自行车。离开之时,想他付钱。灵利的双手突然指向我,先竖起食指于中指,接着一手所有指头皆竖起来。这是,我迷茫了。猛地想起,原来这位爷爷是个哑巴啊!可我终究不明白他到底向我要多少钱,我就便当是10元算了吧——我想,这位老人赚钱也不容易,况且这些钱也一定够了吧。可当我转身推车走时,一股强有力的力量从背后拽住了我的衣襟。我转身一看,原来是这位哑巴爷爷的手,只见他的另一只手拿着7。5元的人名币向我拖来,满脸的诚恳。那刻,我开始明白:原来他当初竖起的指头代表修理费2。5元钱啊!我诧异了良久……就在我转身的那刻,我再度瞅到了他那双迥乎忠诚的双眼,那刻,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无比的柔情,隔着眼睛我再度他那金子般的心。
随后我骑上自行车,抛出一切杂念,一心专注看路骑车——我再也不忍心伤害他那寄寓深刻的目光了!
从那以后,无论我的自行车发生怎样的故障,他都一无所让的包揽了。在他难每一次的修理中,我再度一个伟人的伟大心灵与节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的中午和下午,那个位置便占据了一尊让我永远敬仰的雕像!
前些日里一个周六的下午,因叔父要去庆阳体育馆参赏美印两国的篮球赛,我便也一同随其前往去参观。由于去的较晚,我便也只能坐在较后的位子上了。在参赏比赛的过程中,我无意间又看到了那位憨厚的哑巴爷爷。他依旧没变,身着往日的那套旧装,坐在我的前排。当看到他时,我诧异了许久。但说实在的,哑巴爷爷看得极为投入——双眼注视球场,丝毫未有放松。经过一段时间的仰慕而视,我终于斟酌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正如“英雄惜英雄,好汉惜好汉”所谓。他的旁边坐着一位身价极高,但同样拥有一颗与他金子般的心的“绅士”。
看到这些,想起过去,我的泪水刷刷直流了下来。人们常说世道堕落了,高尚已只能在纸上谈谈而已了,但那颗,我的心有生以来第一次为这伟大真正无虚、无假、无欺的举动及心灵震撼了。在那刻里,我有种莫名其妙而神奇的情绪牵拉住不能自拔,一股复杂但又无比欣喜的情感在泪水的浸泡中蔓延……
夜晚固然伤心长久,但真挚的情感与高尚的人格又何其厉害,它们终将会燃起无比耀眼的光明之火,照亮人们内心的黑暗、销蚀人们内心的寒冷、温馨这个美妙的世界。
庆阳四中二年级:胡鹏祥
残缺的唯美
比起太阳她显得是那样的渺小,甚至要靠从太阳那儿借一点光来点亮自己;比起太阳她是如此的不完整,时圆时缺;比起太阳她是那样多额冰冷而又孤独……但即使这样她也还是一样的美丽!
月,你是自由的精灵,你是夜得情人;你带着你那并不算完整的美,向大海,向空气发出最最宁静的咆哮。你独自在寂静的夜里享受着只属于你的自由。我知道你也想像太阳那样被所有人爱着,让所有人都不能没有你,但是你却传载着天地间白天与黑夜的自由,你把仅有的光和美都洒在了人间。你然冰冷但却很美;你虽然时圆时缺但却多得很快乐;你不与日争光、争热、争宠;你不和白天比明艳,也不与星星比耀眼,你一直做你自己,陪着那不能没有你的夜……
有太多人向往着光和热,因为他们认为光和热就是自由和光明,可是当所有人都忽略月的时候我却爱上了她,她借了日的光显出了自己的美,她用自己的多变将日慢慢比了下去,她冰冷的夜得自由据为己有。
她是自由的精灵,是夜得使者,是自由像禁锢咆哮的见证者,她安静而又凄美,平凡但却无可取代、独一无二。你依靠着日的光,却过着自己的生活。
月,我渴望能像你一样春着别人的鞋走着自己的路;我想和你一样拥有属于自己的星空和舞台;我也想像你那样伟大、无私,把自己的快乐、自由和独特的美都分享给他人。
黑夜独舞催人泪,暗夜冷风独自由;翔空相伴无人知,阴晴圆缺依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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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我本人在地球上的雅号叫吕诗莹,年龄保密,身高你猜,体重不说,爱好很多,现栖身于大宇宙四维空间银河系第三号行星地球上。我,一张胖乎乎的脸,一双小小的眼睛,一张樱桃小嘴,常常扎着乌黑亮丽的马尾辫。别看我学习还不错,其实我也很贪玩,在家做作业常常做得很晚。其实我也偶尔不听大人的话。暑假我是在外婆家过的。当骄阳似火时,外婆说别出去玩太久,万一中暑就不好了,可我们就到村里到处乱逛,到小卖部买零食,一跑出去就半小时。当下起瓢泼大雨时,外婆家我们别出去,在家好好待着,可我们却拿着雨伞到处戏水、淋雨、捉蜗牛。我,优点一滴水,缺点一桶水。优点嘛!谦虚。即使我考了NO。one,也不会去炫耀,去显摆,去耻笑他人;优点还有懂事。每当爸爸工作完一天回到家,我都会给爸爸捶捶背、倒茶……缺点嘛!贪睡。每当上学的早上,妈妈都得叫我起床,可我却赖在床上,懒洋洋地说:“再让我睡会儿。”缺点:粗心。一次数学考试中,一题对我来说如此简单的应用题却做错了,就是粗心这个朋友,没让我好好看题目里的单位,害我做错了。还有一次做练习,我居然把加号看成减号。我,一定要跟粗心这个“朋友”“绝交”。瞧,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我,怎样?愿意和我交朋友吗?五年级:19797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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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有一天我拾起了被我锁在脑海抽屉里的回忆,我拿起钥匙打开了锁,一个个定格的画面便呈现在我的眼前,就如同一朵又一朵娇艳芬芳的花顺着绿色的藤蔓,缠绕上我的身体----那一刻,我想我是恍惚了。我还记着你那温暖的笑靥,眼睛微眯的样子,咧开红唇露出八颗牙齿,甚至还能看清一颗尚未换取的小虎牙;我还记着你在我的手冻僵的时候为我带上你温暖的手套;我还记着你站在灰绿色的火车上向我挥手告别……原来,我还记着那一切,只是试图去选择性地忘记,只是因为我太过在意------那段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日子……在你离开之前,我们几乎是每天一同上学,一同回家,一同玩耍。。。。。。不时你还回到我家里去做客,我妈妈总是会很热情地为你做菜,差我去商店买果汁给你喝……你一边对我妈妈甜甜腻腻地说“谢谢车姨”一边趁我妈去厨房的间隙对我满是笑意地挤眉弄眼,气得我咬牙切齿地扑过去打你,扯起你的耳朵大吼“少给我抢妈妈”!不过被我妈闻声冲出来将我从你身上拽开,方才作罢。为此我付出的代价是妈妈的碎碎念和你的低声坏笑。还有很多时候,我们总是在打打闹闹中度过的:某天,你趁着下课时我趴在课桌上闭目养神时偷偷在我的校服背后画一只小猪,并且小猪的头上写着我的名字;某天你指着班花对我说她长得真水灵,我贼笑着说你要是相中了就去提亲去,于是开打;某天,你笑嘻嘻地一个劲儿嚷着我最为忌讳的外号,一群男生哄笑,我的脸通红,浑身发抖……这样的时候,多到数不清了。我们算不算是小言里的欢喜冤家呢?有一年冬天,银装素裹,鹅毛大雪飘飘扬扬,为道路铺上一层雪白的地毯,为天地装点了圣洁的白色。寒假了,我接到你的电话,你说,走啊,出去打雪仗。我便应了下来。走的急,忘记了戴手套,结果到了场地我的手冻得通红且僵硬麻木,你不再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正了色,低声问我,你怎么了?我逞强,抿唇说没事。你二话不说脱下自己的手套,拉过我的手轻轻为我戴上,然后又嘻嘻笑着说,我不怕冻手,所以还是你戴着吧,女孩子细皮嫩肉的。说完,不等我说话便跑过去和那些男孩子打成一团。回去时,我分明看见你本来你嫩白皙的小手已经通红一片,有些地方还起了冻疮。我的喉咙忽然一阵哽咽,我发觉你虽然表面上挺没心没肺的,其实内心善良无比。这是另一个不为人知的你呀。你的父亲带着你要离开了,要在大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临走时你来看过我,你还是什么都没变,你对我说,嘿,我要走了哦,不要想我。我推搡着,嘟囔道,谁会想你这只跳马猴子呀?可是泪水顺着脸颊无法控制地刷刷流了下来。这是我第二次看见你换上了严肃的面孔,你拍拍我的肩膀,郑重道,其实,你知道吗,我一直觉得你很像我的妈妈,总是和我又打又闹的,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想,离开了根河之后,我真的会很想念你的。我懂的,我都懂的。。。。。。我知道你的母亲去了外地打工,平时会寄些钱给你。你和我说过很多很多关于你对大城市的憧憬以及你对你母亲的思念,我都知道的……。最后,在火车站里,当火车汽笛在不远处发出一阵长鸣,我意识到你终是要走了,于是我顾不得一切,扑上前去抱住你,紧紧地,用尽了我的力气,我在你耳边说,我也是,我也是,你是我这一辈子最好的朋友……似乎有一阵热流流进我的衣领里去了,我不知道那是我的泪还是你的泪。当火车消失在远方,我蹲在火车站的站台上泣不成声。我对你的爱,介于友情,近乎亲情。虽然我们总是吵架,但是,我明白,你我之间,还有着那么一层厚厚的温暖,包裹着你我。我相信,总有一天,你我会再相见,你知道吗,我一直等待着……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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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马,不一样的童年曾几何时,有一匹马,它有着蓝而深邃的眼睛,灰蓝布似的嘴,光洁的白毛,强健而优美的体型……就是这样美丽的一匹马,留给了“我”与维利酸甜不一的童年回忆……故事《童年的马》由长大后的在德国的“我”,参观汉斯一家的农场写起。忽遇的一匹美丽白马,使曾经的那匹拉车大白马在脑海中浮现出来……尽管家乡和莱茵河畔之间的距离很遥远,童年和此时此刻之间的岁月很悠长,但彼此交相辉映,两个不同的故事,因为同样的白马,被交织在了一起。文中的“我”与小维利有着截然不同童年。“我”的童年,是在乡下的田埂、河边的浅滩上度过。大白马吃的,是“一些碎谷草和糠粉,用水拌着”;大白马没有马鞍,是“光腚马”;猴子似的“我们”,“裤子打满了补丁,红红绿绿的布料映在河水里,差不多没有一个穿鞋的”。生活朴素,简单,却又充实。美丽的莱茵河畔,骏马飞驰的农场所承载的,是维利的童年。马槽中的“机制饲料,那样子有点像感冒胶囊,长条形,暗绿色,很硬”;全副武装的小赛马,有着“极合体极讲究的小马鞍、马镫,有彩色鞍垫,额上垂下了红色的丝质缨穗”;维利穿着“白衣、马靴、头盔,手提一副小马鞭”,生活富裕,充实,多彩。同样的年华里,遇见同样的白马,怀着同样的天真烂漫,却有着物质差距如此悬殊的童年,未免让人唏嘘不已。故事中,当“我们”这些孩子欣赏、抚摸着大白马时,“饲养员老木头咕咕哝哝地走过来,用手扳开我们几个小家伙,说:‘踢着!不怕踢着?’”;当哥哥为了取悦女友,擅自骑马而坠马破相后,罗玲子因为哥哥满脸伤疤离开了他;年幼的“我”竟将责任全部推给大白马,一度动过杀掉它的念头……饲养员老木头的好心保护,无形中疏远了孩子们与大白马的感情,抑制了孩子们对自然的探索,将好奇和思索的萌芽扼杀在了襁褓之中。罗玲子以貌取人,爱上的仅仅是哥哥英俊的外貌,是一种肤浅且不负责任的爱。不会骑马的哥哥为取悦女友擅自骑马,一味逞能,意气用事,没有考虑安全和后果,导致坠马的悲剧。哥哥的日渐堕落,也在“我”幼小的心灵中,蒙上了一层深灰色的阴影,为长大后的“我”对小动物心生戒备埋下了伏笔。而德国农场里的故事又是怎样的呢?当“我们”参观着农场时,“那个老太太大叫着,两手挥舞着奔向黑马,搂住马的脖子。”;维利的进行骑术表演结束后,童心未泯的客人们,在跑道旁为维利和他的小赛马欢呼雀跃着,汉斯夫妇和妹妹玛丽,激动地吻着维利,“幸福骄傲地快哭了”……汉斯和客人们,言传身教,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们亲于自然,热爱自然,那位德国老太太依然富有活力,可能就是因为对生活仍有一颗好奇心吧。小维利表演马术时,“我”所想到的,是可怕的意外;而汉斯夫妇用欣慰的目光,鼓励着维利追寻着自己的梦想,没有因爱而将维利紧紧护在身边。在鼓励声中成长的孩子,心中怎会不充满着对生活的期待和热爱呢?两个对比鲜明的小故事,引起了我们更深层的思考:我们循规蹈矩的生活,是不是丢失了些什么?有时候,身处大千世界的我们,因为都市中繁忙的节奏,因为楼宇间繁华的灯火,被蒙住了眼睛,遮住了心灵,渐渐淡忘起很多:对生活的追求、对自然的热爱……流沙般飞逝了。马儿的故事,仿佛唤醒了心中那份最初的单纯,那份赤裸裸地来到这世间时的单纯,像一湾清澈的湖水映在心头,开启了我们对美、尊重、责任、爱和人生的呼唤。童年,是心中一块充满故事的草地,有蓝悠悠的天,白柔柔的云,一个小小的自己静静地坐着,歪着脑袋,衔着草梗,沉浸在自己的童话里。对了,还有一匹马儿,一匹自由驰骋的白色马儿。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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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作文我慢步的朝着班级走去。刚进教室,他们就给我曾经享受过的一种感觉,一成不变的“疯狂”。太吵了,不过这也是我一直期待的感觉,太热闹了。接下来,吴老师就进来了,他还是使用他一贯的表情——严肃的对我们讲话。不过,这是用来吓唬以前的我们,早就落后了。正在吴老师讲的津津有味时,此时此刻的我却在想另外一件事情,快到八点半了,估计李泽彬快要来了,而且是从后门进。不过片刻,李泽彬就匆匆赶到,从后门跑了近来,然后对老师说对不起。嘿嘿,他一向都是这样的。随后,吴老师带领大家去领书。而我呢,在座位上写作问。忽然从门外传来一阵震耳欲聋声音:“大家好,我来了!”听到这个声音后,大家连忙散开了。也是,大嗓门郑霸来了,谁不让开呀!更恐怖的是,她一进来就抬起脚踩到桌子上,然后滔滔不绝的讲起她所谓至理名言,其实就是一堆废话而已。声音又大,而且口水四溅,喷得满桌子都是,谁能忍受得了啊!不过一会儿外面又传来一阵声音“开门呀开门。”听声音可能是我们班上的“某某”女生,随后是一阵猛力的踢门声。通常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对着门踢一下,再开门。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刚才踢门的人必定是张芮。没错,就是她,还是我聪明。黄埔小学,还是一样的,几乎没有任何的改变。不过,这种感觉我喜欢。然而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例如说;徐坤长高了,王子浩长胖了,李晟达瘦了一圈......其实这些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不值一提。不过,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明遥。他说他愿意与我重归于好了,不在是敌人。而且我们还弄了个焰星轩族,是为了表示我们两友情死灰复燃的见证,也是我们两写作的共同舞台。我们自称“文坛双剑客”,还要多招人手呢!记得以前,我们两个是水火不容,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有时,还大打出手呢!而且十分痛恨对方,一心想打击对方。有谁考试考差了,就奚落对方。或者对方不小心摔倒了一下,都拍手直叫好。经常是怒目相视,有时还在背后报复对方,对方还不知道哩!我们又成为好友后,明遥对我说;“你还记得在五年级吗?我们两个同时转到黄埔小学来,那时你狂写诗,于是我与你合作起来写,可怎么写也没有你写得多,有时你一天写个十来篇,我才写那么一两篇而已,真是惭愧呀!”听完他的话后我也感到内疚,毕竟我也曾经伤害过他。黄埔学校,二十几天后我又与你阔别重逢,才发现你与以前那么的相似,几乎没由于任何的改变,然而又有那么一点点的变化。小学的时候,我和她虽然在一个班,不过几乎不怎么说话,更谈不上做什么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对于我们彼此来说,我们非常陌生。但是因为上了中学后分班,巧的是我和她分在了一个班。当看完分班名单的时候,其实我挺沮丧的。因为没跟自己的朋友分在一个班,也没跟什么熟人分在一班,要是论熟,可能罗悦文和罗然,我都挺熟悉的。可是其他人和我确实在之前没什么交情。小学时候我属于人际关系不错,但是比较好的也就几个,跟别人也不怎么结仇的那种类型。所以说朋友并不太多。进了二班,其实我是有那么一点失望,因为二班里没有以前很好的朋友。于是开始试着交朋友。看完分班名单之后就看到上面有她的名字,虽然说不是很熟,但是毕竟以前是一个班的,所以就决定试着跟她做朋友。转头一看,她在我后面。我忘了是我主动还是她主动,反正是两个人一起去了那时候的六年级二班。在此之后,我们在班里就渐渐开始做起了朋友。她性格很随和,我属于那种大大咧咧的,但是她也很能接受我这种性格,而我也正是喜欢她这种性格。因为某些原因,中午吃完饭会去遛遛圈。其实有这种嗜好的人一般都是有那么一些未老先衰的倾向的家伙。不过也没办法,我的个人习惯嘛。忘记是哪天中午吃饭,我提出要去遛遛圈。不过如果我没有记错,操场上好像有她很讨厌的家伙。她问我:“是真的很想去?”我回答说:“是很想去,不过那家伙不是在么?”所谓那家伙总之就是一个很让人饭的人罢了。她说:“既然你想去,那么我陪你去吧。嗯……不过你要请我一个棒棒糖。”哈,我就知道她是这种人,有时候虽然说是很委屈她了,不过立刻会回给你一个大大的笑容并且管你要一支棒棒糖作为补偿。她就是这种人,不管我怎么任性都会由着我的性子,这一点对于任何人一定都很有吸引力。有时候她会在不知不觉中教给我那么一些课本上学不到,只能在她身上学到的东西,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我们就渐渐成为了很好很好的朋友,形影不离。她的性格就是很随和,我们之间似乎都是互相给对方鼓励,让对方学到些什么东西的吧。所有人应该都知道她是谁吧。1200字以上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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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爱不要总以为自己是孤独的。请记住:在你的背后永远会有这么一种人默默无闻的支持你,关心你,而他们就是你的------亲人。他们撑起的-------是我们的世界。-----------题记盛夏,虫虫们藏在草丛中,躲避灼热的阳光。知了趴在树上无精打采,还“吱吱吱吱-------”叫个不停,突然,一双大大的脚印盖在草坪上,刚刚接到北京电影学院录取通知书的简小衫从马路对面直冲进家门,这结果是她早就料到的。这猛女甚至连火车票都买好了。报志愿的时候,她就已经打算为梦想走遍天涯海角。简小衫很快开始收拾行李,她已经准备离开这个城市去北京念大学,攻读自己爱慕了已久的北京电影学院,将来做一名电影明星-------这是她的梦想,也是姐的梦想。梦想-------明亮的瞳孔里刚有了一点光泽,就立即暗淡了下去,究竟要不要告诉她?小衫在心里问自己,还是算了吧!人家现在指不定还没有时间待见我呢!小衫咬咬牙,继续埋头收拾衣服,骤然间从杂乱的衣物之间发现了一个粉色的香囊,上面绣着“简小衫”三个字。衫儿看到这个愣住了,呆滞了几秒钟,终于再也忍不住,趴在床上嚎啕大哭。衫儿想起了自己和姐姐、妈妈山穷水尽的时候……那时,胃癌晚期的父亲终于架不住疾病的折磨,医药费的昂贵,撇下了柔弱的母亲和小衫姐妹三人,俩腿儿一登天,驾鹤西去了。母亲哭得死去活来,几次醒来又晕过去,姐妹俩也伤心欲绝。可没有了父亲,日子还得过不是。借钱给父亲办了丧事之后,衫儿姐姐和母亲坐在炕上商讨以后的日子。小衫蹲在门口,一点也不想听到一丁点儿关于“生活”的事,其实,倒不如说是她自己害怕辍学。正因此而发着愣,忽然发现家门口对面的小土坡上长着一株极为漂亮的花。她跑过去,发现一尺多高的花株上竟然只长了两朵花,黄色的花蕊,白色的花瓣。风一吹,两朵花儿紧紧贴在一起。衫儿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来,摘下了那两朵花。忽听到背后传来一声呵斥:“住手!”她转过头来,发现姐姐正急急忙忙的朝这边走来,眉头紧皱,半是心疼半是慎怪的对衫儿说:“你为什么要摘这两朵花啊!”姐把衫儿手里紧紧捏着的花抢过来,小心翼翼的抚摸着白色的花瓣,生怕惊动了这一双受伤的灵魂。姐心疼的望着花儿,衫儿惊讶的睁大了眼睛不解的瞧着姐。“你知道吗?人世间的每一对姐妹,前世都是长在同一株植物上的两朵花,只有经过了一千年的修行,在下辈子才能投胎转世做姐妹呢!”姐抬起头,望着天空。------这样,衫儿就不会发现姐眼里的泪水和黯淡下去的目光……“衫儿,衫儿,醒醒,醒醒……姐要走了啊……”小衫在姐的叫喊声中睁开了朦胧的双眼,喃喃地问道:“姐,还早呢!你要去哪儿啊……”“姐要出去找工作,给你挣学费,姐决对不能让你辍学……”“什么,姐,你要出去啊?”“嗯。”姐低下了头,压低了声音。“姐和妈商量过了,去一家纺织厂,一个月工资五百块,干得好还有提成呢!……姐,哦,差点忘了……”姐从炕上站起身,拉开了柜子的抽屉,从里面拿出几个本子和几支铅笔,“这是姐学校以前奖的,姐一直没舍得用,现在送给你,你要好好学习啊……啊,差点把这个忘了……”姐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从衣袋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香囊,放到了衫儿的手心,“这是姐昨天夜里绣的,送给你,这里头垫的是昨天那两朵花的花瓣……呵呵,想姐了就拿出来看看……”姐用手拍了拍小衫的肩膀,转身拉了拉衣角,对小衫说:“姐走了,晚了就赶不上车了……““啊?姐,我送送你啊……”小衫还没反应过来,姐就已经走了,她只得呆呆坐在炕头,望着姐的背影,不晓得这只有十六岁的稚嫩的姐的肩膀,要怎样撑起这个家。不知不觉,眼泪簌簌滴下来,打湿了小衫手里紧紧握住的香囊。……小衫趴在桌子上,无精打采的做着新买的练习册。“这题真难啊!”小衫叹了口气,抬头望了望天空,想让已经劳累了一天的眼睛的休息一会儿。猛然间想起,姐姐已经八个月没回来了。唉,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想到这儿,小衫不由得叹了口气。“吱扭--------”大门被打开了,从门后闪出一人来,是个女的。穿着花花绿绿的漏背连衣裙,打着洋伞,头发高高的耸起,高跟鞋一扭一扭发出有节奏的清脆的“嗒嗒”声。哟,这是谁呀?衫儿正思索这家里是否有过这样的亲戚,却听到一声“轻轻的呼唤”:“妈,小衫,我回来了。”天哪,是姐,是姐,姐回来了!小衫听到这声音,像是在晴天接到了一个霹雳,她站起身,顾不得站在门口的姐姐,立马冲到厨房,对妈妈大呼小叫。“喊什么,喊什么,你这丫头老是疯……”妈妈被小衫吓了一跳,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连手里正在切菜的刀都没来得及放下,就急急忙忙跑出来,刚走出厨房门,就被眼前这个花枝招展的女人惊住了。呆呆的望了对方好一会儿,细细的打量这眼前这个“陌生人”。“妈,小衫,你们俩人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吗?”姐姐轻盈的走到妈妈面前,紧紧抱住母亲。母亲这才反应过来,眼前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女儿。“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走,吃饭去吧!”她喃喃道。小衫拥着姐姐走到炕前,一家人聚在炕桌子上吃饭,正话着家常,忽然姐像想起了什么似得,从随身带的小皮包里拿出一沓钱,放在桌上,对母亲说:“妈,这是四千块钱,您拿去还债,顺便在给家里添置点东西吧!”“你哪来这么多钱?”“还不是我表现好,厂里给我奖的呗!”姐姐说完便不再说话,母亲也不好再问了。姐在家里呆了两天就走了,说什么也不肯再留下来,也难怪,自从姐回来之后,村里人都用怪怪的目光瞧着姐,姐的心里也怪别扭的,其实,妈妈和小衫心里也很疑惑,姐这次回来变化怎么这么大呢!姐做的,究竟是什么工作?怎么会有如此高的收入?尽管衫儿和妈妈打心眼儿不相信姐会做什么出格的事,但是村里已经传开了关于姐的流言:人家都说,小衫妈的大女儿在酒店里给人当啤酒妹,整天穿着暴露的衣服,用着昂贵的化妆品。妈妈是在按捺不住,偷偷跑到和姐一起打工的邻居家里打听,这才知道,纺织厂的效益不好,工人们都走光了,更别提五百块的工资。姐在那儿干了几天就去了县城,她临走前告诉邻居他要找到一份赚大钱的工作养活妹妹。听了这话,小衫和妈妈更担心了,难道姐姐真的……不,不,尽管小衫心里一次又一次否定了这个“事实”,但是相邻们的流言还有上学时同学们向她投来的鄙视的目光,也让小衫的心理渐渐有了转变。姐回来,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热情的对姐了。小衫的变化姐都看在眼里,但姐没有说什么,只是得知这些后,就低下头,不肯再说一句话。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转眼间,六年过去了,除了姐每个月定时往家里寄两千块钱,能让她们知道姐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小衫和姐几乎就没有联系了。小衫那里连姐的地址都没有,就算有,小衫也不回去给姐写一封信,因为,小衫认为,姐,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姐了。如今,小衫已是一所重点高校的毕业生,准备要为自己毕生的梦想去打拼。可是,这样好的消息小衫都没有告诉姐。小衫很快整理好了衣服,带好了生活用品。全副武装之后准备进军火车站。票,衫儿早已买好了,沉重的行李都按捺不住小衫激动的心,小衫一路走来,连步子都是轻快的。终于到了车站,衫儿拿出票,刚想要冲进车里,却听见一个熟悉的女声音喊着:“擦鞋,擦鞋,谁擦鞋哟!”衫儿听到这声音,立马调转方向,顺着一路传来的美轮美奂的女声寻找声音的主人,她转个弯,来到一个停出租车的地方,发现不远处有一个少女正在巷子的深处,坐在一破破的凳子上,身上套着很土的衣服,猛然,刮一阵强风,少女哆嗦了一下,赶紧躲到巷子背风的角落,凌乱的头发任风吹来吹去。衫儿的心猛地一颤,这女的,衫儿是认识的……这何等熟悉的声音就像每听到家里餐桌旁的碗筷声一样,就像在家门口路过的人们爽朗的笑声一样,尽管六年了,她怎么能不熟悉这声音呢?但,这是在哪儿?这里,不是在那贫穷儿又温馨的家里,而是在喧嚣而又冷峻的水泥森林之中,她宁愿听不到这几个字,这几个从姐姐口里传出来的字。她走上前,对着蜷缩在墙角,背对着自己的女生,轻轻的叫了一声:“姐……”少女听见声音,迟疑了几秒之后转过身来,抬起头:“衫儿?”“你……你怎么在这儿啊?”衫儿脸上的表情立即变得很难看,像刚刚吞了一个没有经过咀嚼的包子。“额……那个那个……姐啊,我今天要走了啊,去念北京学院了……”“啊?你要走怎么也不给姐姐说一……”姐说到这儿突然停了下来,低下了头,埋头假装收拾东西。“这是好事啊,呵呵……”姐勉强的笑了几声,谁也看不到姐眼里的失落。姐说完这句话,就不在理衫儿了。衫儿就站在姐旁边,小心翼翼的问:“姐,难道……你,你六年来就靠擦皮鞋过日子吗?”“啊……”姐愣住了,随即又恢复了表情。“呃……其时擦皮鞋也挺好的,一天挣得不少啊!”衫儿就站在那儿,呆呆的望着姐,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告诉姐:“姐,我要走了……”姐“哦”了一声,脸上的表情欣喜了起来,她知道,自己的妹妹要去念自己心仪已久的大学了。姐再一次转过身,从随身带的大箱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给衫儿。“这是姐早就给你买好的围巾,一直没有机会送,今天没想到,在这遇见你了,呵呵……你拿好,北方天气比较冷,到那边好戴上……”“嗯……”衫儿接下了围巾,将它紧紧捏在手里,突然明白了一切,眼前的这个姐,为自己默默地付出了六年。六年前,纺织厂的效益不好,工人们都下岗了,厂子也倒闭了,和姐姐一起来的女孩儿都回家了,但姐没有,她告诉自己不能让妹妹辍学,于是,姐来到这个陌生的大城市,可姐没有文凭,又不愿意做哪些肮脏的工作。只好擦起皮鞋。来这儿的第一天,姐是露宿街头的。后来遇上了好心的女房东答应她可以先住房再交房租,姐才有了容身的地方。还有第一次回到家里,身上穿的衣服和打的洋伞,都是房东老板娘借给自己的,姐只是不想让衫儿和妈为自己担心而已,所以,一直用这样的方式掩饰着自己擦皮鞋的事实,只是姐没想到,姐妹俩竟然会因此而越来越疏远。六年来,姐一共往家里寄了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元。姐六年来,没有为自己买过一件衣服,甚至生活用品都很节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元啊,这就意味着姐在六年里,擦过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双鞋……衫儿湿润了双眼,姐正值花季的年龄,可那双原本芊芊的玉手上,又布满了多少因擦皮鞋而起的厚厚的老茧,原本嫩白的皮肤,也变得愈加粗糙了。“姐,我……”衫儿哽咽了。“没事儿,你做哪班的车?姐送送你……”衫儿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姐打断了。衫儿擦掉泪水,“姐,那我们走吧……”“嗯……”姐点点头,姐妹俩互相挽着手,向车站走去。背后,吹了一地的槐树叶,,,那些天网恢恢的情,被漫天飞舞的槐树叶的仙境掩藏的面目全非……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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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元宵节说起来元宵节也是个大节。一来它宣告一年一度的春节到此画个句点,所谓好好的收个尾。二来也是个吃节,虽然春节已经吃饱了撑的,但是意犹未尽,再来点圆圆的汤圆,有着一份传统的美意。到此为止,大家皆大欢喜。第三个更重要,闹元宵、赏花灯,民众恣意狂欢,有情人更是趁着热乎劲,喧嚣的场面,来个你依我依的约会亲密,演绎一个浪漫的“情人节”。今年的春节来得稍微早些,导致原本应该在开学后才过的元宵节,在寒假期间就与春节一起过了,作为小孩子不免有些失望,不过这也应正了元宵节作为春节的句号的意义,让上学的学子们“安心”开学。近几年总有文章说,现在的年轻人只记得西方的节日,而忘却了中国的传统节日,拿七夕节来说吧,没有多少人会记得过,而2月14日的情人节却有很多人记得。这也是没办法的,因为传统与西方实在是难以擦出什么样的火花。今年却非常巧,元宵节与情人节撞在了同一天,元宵节本身也有情人节的成份。据说在今年的元宵节,民政局挤爆了棚,来的都是婚姻登记的,因为两个情人节在同一天是千年难得一遇,许多夫妇都踩着好兆头,白天登记,晚上办婚礼,正好让家族的人聚到了一起过元宵节。我们家是经典的“南漂”一族,即使是在春节也不常回去,而元宵节通常都是前一天晚上去超市买一袋速冻汤圆,当天早上吃一碗汤圆就算过了节。今年的元宵节有些不同,爸爸妈妈和几个朋友约好了去一个朋友家吃饭,这让我有了些许的期望。早上6点多我就醒了,这是我假期里醒得最早的一次,我穿着一套粉色的睡衣,披着白色的羽绒服,走过客厅,伸手推开阳台门,随着阳台门吱吱推开,一阵冷风把我本来就凌乱的头发吹得更乱了,同时也吹走了还残留在我脑海里的一丝倦意,我走到阳台上,看见太阳从东边升起,但被些许灰色的云遮住了一部分,感慨万分:“又是一年春节的结束!”我回到房间,换好衣服,妈妈已经做好了早餐,早餐果然又是汤圆,让我诗人般的感觉,一下子拉回了现实世界。好不容易挨到了下午,我和妈妈动身去了那个朋友家,到那里时才下午三点,对于要吃晚饭的我们来说好像太早了点,不过早到总比晚到好。大人们去厨房里忙活了,我一个人霸占了整个电视机和所有的零食,没人跟我抢,也没人说我。我看着往年湖南电视台元宵节晚会的节目,度过了一整个的下午。下午6点多钟,其他的客人陆陆续续都来了,晚饭开吃了,阿姨做了一整条烩鳊鱼,一大锅羊肉,一大碗湖南扣肉……还有其他的美味佳肴,都是湖南带着辣味的地道菜色,大人们都赞不绝口,可是对于十四岁的我来说,它们都太辣了,每吃一口都要喝一大口饮料,我只对白切鸡和青菜感兴趣,其中的原因可能是我两岁就和爸爸妈妈定居在食味清淡的广东生活,家乡的味道早就在我心中变得模糊不清,模棱两可了。我是最早放下碗筷的,虽然阿姨说后面还有汤圆,但我已经被心中一缕莫名的悲伤包裹住了,起身去看电视。小我两岁的子鑫不久也过来和我看电视,他被电视里的小品逗得哈哈大笑,可我却怎么也笑不起来。叔叔突然间举起一本红色的本本说:“你们来看我和小芳的结婚照,五年前的今天,是我们结婚日子!”大家都予以祝贺,喜庆的气氛感染了我,我开始被电视里的节目逗笑了。谁也改变不了生活的节奏,因为他太快了,太坏了,让很多人无法回到家乡,可是节日却能拖住他,虽然不能让他停下来,但能让他慢下来,给我们休息的时间。今年的元宵节是不一样的元宵节,给了我很多的感悟。初二:刘怡珑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