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读后感
看艾丽丝·门罗的书,我忍不住学着作者往后看、再往内看,但很惭愧,到现在,我的眼睛一直还盯在当下,过去的种种痕迹,带进我生活中的影响,我还没有琢磨过,或者它们一直萦绕在我身边,如家乡的冬雾,只不过未发觉而已。
艾丽丝·门罗是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农家姑娘,她的小说世界永远站立在那里;早年,她曾搬到温哥华,再婚后,她一直居住在离家不远的小城。荒芜、冷僻的大自然,常年稳定在她心头累积,她不写其他地方,也不写其他族群,她只写小镇姑娘。
“总之,个人的命运还不是最最重要的。吸引她的——实际上是迷惑住她的——是在前寒武纪岩石层峦叠嶂的遮蔽后所寻见的那种极端冷漠、重复、漫不经心以及对和谐的轻蔑。”
《机缘》里,作家借女主人公的眼睛,写出了她对自然的眩惑。而这种目测,回头过来,将冷漠、重复、漫不经心和对和谐的轻蔑,慢慢印刻成她的人的灵魂上。
连续看了2遍《逃离》,始终却无法描摹出内心准确的感受。这句话,倒不知道从哪里一直触动了我。我也笃信,人的某种本质和自然的本质,在这点上,类似,并异常吸引我。
门罗的女人们,有着她所描写的岩石一样的秉性——冷漠、重复、漫不经心以及对和谐的轻蔑;她通常描写一群受了教育,再回归到原始状态的女人,简单地说,有点波希米亚味。
门罗的复杂性或丰富性在于,她精准地描绘了女人在失败的爱、生活面前,在即将堕入或澄明的关键点,那种茫然不自知,却又为性格所推动的情致。叙述者总是形而上、忧郁的、带着远离自己生活的讽刺态度,来描述人生重大的坍塌时刻。
这些瞬间,出逃、或者错过,永远没有情节的直线推进;门罗擅长用各种文学技巧,来打岔,干净、简洁地,为那些当事人不曾了解的视角留下足够的空隙。
有呼吸的空隙。这是门罗短篇小说里,最优美的一手。
在我看来,这种空隙,人生经验的断层、信息量的突然丢失,不是悬疑、侦探小说里那种包袱,而是一个对人生挫败有体会的小说者的经验,或态度。
看过门罗的经历,早年丧母,家穷,大学未毕业,早早结婚,生育3子,然后离婚,有情人,再婚,成为祖母。传说门罗有过各种工作经历,找的情人倒是一致的,都是有点世俗的工人阶层。70多岁完成的《逃离》,据说有很多地方有半自传性质,特别是其中三篇的女主人公朱丽叶,跟她很类似。我相信,有类作家,如库切、厄普代克、门罗,永远都在描述自我,解释自己。门罗书写的人,都是她自己,那种受过教育,对城市有恐惧,波希米亚过着自我隐蔽生活的女人。她在受访时,也一直强调,自己太忙,常年渴望逃离家庭、孩子,最重要是逃离工作。她曾经写过长篇,发现力所不逮,又回来了。
短片《逃离》,出逃的少妇终于回来了。她和忘年交女友断交了,也回避了丈夫杀死自己宠物的可能性。她发现,“对于埋在心里的那个刺痛她已经能够习惯了。她现在心里埋藏着一个几乎总是对她有吸引力的潜意识,一个永远深藏着的诱惑。”
出逃后,少妇学会了控制、隐忍,忍受婚姻的瑕疵,学会不追问,不去超越生活,归降,将自我和诱惑埋到地底。现代娜拉归来,成熟,妥协,更靠近自然法则了。幸,或不幸,无果。
失去最爱的人,或者对方下落不明后,怎么办?《沉寂》里,一位女儿失踪多年的母亲,学会了不自责,不愧疚,不迁怒于大吨位教母。她开始过着自己的生活,不再原地停留,等着女儿来找她。
最后,“她仍然希望能从佩内洛普那里得到只言片语,但再也不那么特别好费心神了。她像更谙世故的人在等待非分之想、自然康复或是此等好事的那样,仅仅是怀着希望而已。”
自我讽刺性的结局,叙述者在孤寂中理解自己,也理解了女儿。一个孤清的故事,其丰富性在于,最终,高明的叙述者,将一段外在失败的母女关系,拉长为更长的自我救赎之路。
《激情》是关于性和诱惑的故事。旅店打工的女子,在顺从生活的当头,突然选择跟未婚夫的哥哥,一个素不相识、充满不确定性的已婚男人,出逃一个下午;喝酒、开车、做爱,她自自然然做了另外一个自己,或许这不过是一次少女的恶作剧。她无法预料风险,也没有遭遇过这种激情带来的风险,她甚至渴望这样的风险。门罗的高明之处,在于静水深流,她把年轻女子平顺乖巧和叛逆之间的变化,处理得不过是风吹草动般自然。女孩子不会为冒失和错失一段姻缘懊悔,那是自然的节律。最后,她没有对善良的未婚夫说,对不起;她不会这样做,是因为骄傲;但她不得不接受金钱,因为她冷漠和实际;她需要成长,需要为生长经受一次必然的断裂。
《法力》是最暧昧的一则故事。写一位克制的年轻女人,和女友和男性朋友之间漫长一生的纠结。直到最后,年迈的女主人公碰到男性朋友,彼此撒谎,隐藏了一生自己的疑惑。她是爱他的,她可能年轻时不理解自己的严厉、粗暴;她花了几十年,追查所有的疑问,到最后遇到系铃人时,她停顿了。
“爱”是她和她的人都无法承受的字眼。对门罗的年轻女人们来说,生活、激情,都是在本能中进行;还未考虑时,性、生活、事故就发生了。爱,是后来的事。
如厄普代克所说,爱,在门罗的世界里,不是万灵药。爱,无关诚实、也无法以可靠的方式来保证欢乐。门罗有点姑婆似的禁欲和严厉,虽然她一直隐晦谈到性、暴力、死亡。这不过是人生激情和残酷的最戏剧化方式。门罗所探寻的是,经历情感世界的地震后,人的内心构造,我们的岩石层还将如何运作。
生活
时间还是一天一天的流逝,而我也在一天一天的长大,我身边的事情也一天一天的增加,有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还能够承受多少。也许总有一天我会跨掉的,会被那些事情压的喘不过气的。但我知道我不能倒下因为我还有奶奶,我最亲最疼我的一个人!我一定要坚持下去一定要等,等自己可以独立了那样我和奶奶就可以自己组成一个家了,就能幸福的生活了!但我又怕,怕奶奶等不到那一天。
现在我什么都不想去想也不想做什么,我只想独自去一个地方,一个陌生的地方,然后独自的生活。无论好坏起码我心理不会在难过,不会在受到什么创伤了吧。也许在陌生的地方我才可以放下一切好好工作,当然肯定是打工不过那样我也喜欢。
我从来不想逃避生活所带来的捆饶,但我真的逃避这个城市,逃避这里的人,逃避这里的一切。每次发生什么事情我总是不敢正确面对,总是逃避而且总是自己惩罚自己。现在我真的不想在上学了,总想去个地方走走转转,找个懂自己的人说好所心里话,然后找个工作只要自己可以养活自己就可以了!其实我的需要并不高只是想有个安定的生活罢了,可就连这点要求上天都不同意,还总是给我找麻烦。其实这些都是自己安慰自己的话,我知道我所要面对的还很多很多,因为我和别人不一样,所以我的经历也是不同的。这样想是不是有点不符合逻辑?总之从我这短暂的十八年的经历来看应该是符合逻辑的。我现在正在适应这样的生活这样的环境,但还是很急噪,很烦恼,也许时间长了就好了吧!
总是在想什么时候可以离开这个喧闹的城市,去一个安静的城市生活,也许那是我的一个愿望吧!但无论在哪我都只希望自己能够有一个平淡的生活,有一个平淡的环境,那样会更好的。
逃避生活是一种怯懦的做法,我不能那样也不会那样。也许从出生的那天起就注定我要经历很多别人所不能经历的,要感受很多同龄人不能够感受到的,这拴是老天对我的厚爱吗?不知道,不明白。只是我知道有个朋友曾经说过,其实老天让我失去亲人,但同样又让我们认识了友谊,从中感受到亲情所不能带来的快乐吧!让我们经历的更多,懂得的更多,近早的走进社会,懂得世间的冷暖。着也许是意见好事呢!所以说用语接受生活吧,无论带来的是灾难还是幸福,都勇于接受那样我们才会懂的更多,明白的更深!
没有人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就看你怎样对待那样的生活,不要箱我现在这样消沉真的很不好的,我现在自己都觉得自己恶心,怎么变成这样了,可我已经尽力了,我想事事只要尽力就好了,其他的并不是那么重要的吧!过程也是一种美啊!
现在我只希望奶奶能够平安的陪我度过这几年时光,因为她现在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了,有时候都觉问自己活着是为什么,也许就是为了奶奶吧。毕竟把我辛辛苦苦养这么大了再怎么说也要尽孝道啊!
这就是我的生活,有很多无奈,很多困惑,但都必须面对!
相似题目
-
《逃离》读后感其实我很容易找一个原因说服你好好看一下这本书。我一直觉得好的长篇小说(特指被翻译成中文的)就像掉在马路中间的金子,即使被压成饼沉进泥土里呆上个三五年,总会有发光的一天。可短篇小说集(也特指被翻译成中文的)虽然多如退潮后留在沙滩上的贝壳,但要找到喜欢又值得珍藏的,难。《逃离》该算是人见人爱的一颗。短篇小说一向被认为是易读难写的文种,它常以两种形态出现:一个好的构思在有限的篇幅内被叙述的乱七八糟,或是一篇绚的迷眼的文字背后是个无聊的故事。此二者数目甚众,个别优秀的篇章从一出世便体会着在恶俗愚蠢和曲高和寡间夹缝求生的悲哀。却没想到让门罗老太太摘取布克奖暴得大名的这本《逃离》居然就是一个短篇集,翻开书后着实惊喜了一阵。由于另一个强大的阿特伍德老太的存在,对于加拿大女作家书写的女性视角的文本有种复杂的恐惧感:既享受于她们细致入微的描写和经常出现的精当见解,又极害怕那些堪称唠叨的段落。我忽然觉得在夹缝中拼杀出一条血路的门罗老太太很踏实地站在卡佛和阿特伍德之间,她的文字在真实的生活和虚构的故事间找到了一种平衡。她没有不动声色也没有合身扑上,因为她找到了一种强大而危险的中和剂——时间。书中八个故事里的女人们无一不是在与时间较量。门罗曾经开过书店。虽然不是每个书店店主都虚怀若谷,但能写出这种文字的店主一定曾是个理想主义者。所以她的故事是用力的,是携带着她的全部技巧与生活的,读来仿佛她强迫自己用一个相对短小的篇幅承载更加厚重的东西。这样做是危险的,所以有意无意间,一些神秘的叙述和意向会出现在写实的故事中。不知道她的中国之行是否是在为这种神秘感寻找一个归宿。最后忍不住说一句:如果直接想要看到一篇十分传统、十分清晰、十分标准、十分好看的短篇,请翻到《播弄》。忍不住再说一句:虽然未读原文,但从李文俊故意追求一种风格的译文来看,在内容和精气神上都应当能够展现出原著风貌。800字 初三 读后感
-
《逃离》读后感“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逃离》里卡拉的一句话一下子将我拉回过去的十年。大学校园里,无以填补的孤单、对未来漫无边际的不知所措、等待被爱却不能得到,渴望而又无从与人分享……那些浅浅的痛楚,虽然从未有过轩然大波,但始终不曾彻底离去。日子似乎垂手可及,可手太无力。毕业后,找工作、换工作,恋爱、分离。不知道是意识太清醒,还是生活太像梦游,总是想要向未来一头扎去,总是以为这一次是光明坦途,总是觉得留在身后的值得舍弃。没有去流浪,没有去私奔,也没有呼天抢地,但“人生另有活法”的念头挥之不去。十年里,为“另一种活法”付诸了种种努力。还没来得及丧失信心,那遥不可知的另一种活法已被岁月漂白得失去了意义。当手找到了合适的位置、脚习惯了每天的姿势、胃养成了规律,心灵和头脑在百折千回中沉淀了自己,也越来越清楚地明白每天都已是生活在未来里。有了独立周延的内心,又发现还不太会画外在的圆。即使是深爱的人,有时候也会觉得多余,常常想退回到一个人的大圆满里去。于是,偶尔会发呆,偶尔会耍赖,偶尔要“告假”,偶尔干脆直言“我需要经营经营自己”。十年的流水,逃离的欲念若隐若现。十年的光阴,已足够看得真真切切——逃离其实是永远深藏的诱惑。它无法预知,你不必抗拒;它无从招架,你别太恣意;它一次次闪念,你完全可以当作和自己玩的一场场小游戏。500字 初三 读后感
-
《逃离》读后感想当然地觉得《逃离》是一本长篇小说,因为中短篇小说集在国内难获出版,更不被普遍患有长篇小说迷狂症的读者青睐,《逃离》的出版方也在淡化它的中篇小说集形象,事实上,《逃离》由八个略长的中篇小说组成,其中三个是连贯的,但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每一篇,都足以当做长篇小说来读。用阅读感觉来划分,中短篇小说可以粗略地、武断地分为两种,一种像核桃、玻璃球,但求畅快、戏剧化,主张精巧和俏皮,发展到极端,就是欧·亨利和星新一,为了这一段故事不顾一切,倾家荡产地盛装上演,刻意破坏人生的肌理,罔顾人生的开放性,我们受这种小说熏陶多年,以至于形成了阅读上的恶习。另一种中短篇,像截了一段大河,却不是物理上的那种截断——那种竭泽而渔的截断,而是心理上的,为观看的方便而截的,前因后果都潜藏着,丰沛奔涌也照旧,甚至比看到整条河流更为浩荡。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属于后一种,她笔致绵密,气息醇厚平静,从不因为写小说而人为破坏生活的肌体,刻意制造落差。这还不是艾丽丝·门罗小说的全部魅力所在,她的小说还体现着她的一种努力——恢复小说的神秘性,她远离了当代小说那种锐利但却琐碎的、简约但却留白过多的、克制到寡情的作风,让小说重新成为混沌的、朦胧的、多解的、磅礴的、雾气缭绕的、根系繁多的,所以,她会被视为契科夫的传人,但这也增加了她的小说在被领略时的难度,她37岁时才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好荫凉之舞》,多年来获奖无数,却始终呈现出一种沉潜之姿。《逃离》可以当做一个豁口,让我们向她的那个世界投以一窥。八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且都生活在加拿大小镇上,她们的日常生活细节,是当代小说中失落已久的,农活、甜点、清汤寡水的日常交际、万语千言的日记和书信;她们目光所及处的风景,也是我们久久不曾领略的,枫树、野菊花、落雨的下午、地毯上的线条;她们所经历的生老病死,也多半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所谓的“由自然之力造成的死亡”(death by nature),死于海难,或者恶劣的天气,这一切是极具加拿大气质的,提示着作者的地域属性和文化身份。但他们生活中,那种阴森的现代性却并没因此减少,“逃离”就是现代社会赋予他们的悲剧性机缘,以朱丽叶为主人公的《机缘》、《匆匆》、《沉寂》里,朱丽叶逃离女校教职去追随偶然结识的渔夫,她的父亲逃离原有的生活去做农夫,她的女儿骤然离家,弃她而去,在另一个地方过着富足的生活。现代社会为“逃离”提供了种种便捷:交通、信息传播,人人都得以望见别处,都试图逃离命定的位置,想从苹果变成橘子,或者逃离过分熟悉的生活,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乘火车、轮船、飞机,竭尽一切可能,逃离成为一种普遍的愿望,但艾丽丝·门罗描绘了这种愿望,又逐一扼杀了这愿望,给所有逃离者——特别是女性——以惩罚,《播弄》的结尾,点出逃离的后果:“若冰的一些病人相信,梳子与牙刷都必须放在一定的位置,鞋子必须朝着正确的方向摆,迈的步子应该不多不少,否则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逃离的可能中蕴含的现代性,和逃离的后果之中的宿命性,形成一个神秘的谜团。《逃离》可以被视为“概念小说集”,八个故事隐隐被一个概念、一种气质统一,人物的生活背景、遭遇、情感也多有近似,八个故事并无隔离之感,气韵也并不被阻断,混在一起组成了长卷。这种传统的上游,是舍伍德·安德森和詹姆斯·乔伊斯,再庞大一点,还有福克纳。我在立秋的雨天读这本书,一直想起去南方时,在火车上看到的窗外情景,峡谷或者平原,藏在水汽蒙蒙中,树林和田野里,散布着房屋——这是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在形象上给我的通感,与当代小说给我的形象通感——白热的城市的下午,完全不同。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
《逃离》读后感总觉得读一本小说的最高境界是:读之前,对它一无所知,不管作者是谁,得过什么奖,内容是不是如书中提要描绘的那么动人。阅读中,有种意外的惊喜,每句话都舍不得匆匆放过,总觉得会有什么遗漏,希望读得慢些,再慢些,而没读的部分,不会像其他书那样随着阅读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少,而总是有那么多页留在那里,等着我去沉浸。读毕,心里像堵了车,好想说些什么,却一直是红灯,找不到出口。在查阅资料的时候,发现有文章将此书译为《奔逃》。读完全书后,发现这种译法也许并不准确。其实,整本书八个短篇故事讲的都是“逃离”:带着无限的犹豫、无奈、怅惘、迷惑的逃离,像是脚上被绳子栓住,这根绳子可能非常长,但终有拉直了再也无法前进一步的时刻。“逃离”不是漫无目的的奔逃,它始终有个坐标,就是离开的那个点。门罗的小说都是以女性为第一主人公,“她”始终要逃离的,是家庭、是两性、是自我。但是,这种逃离举步维艰。卡拉在邻居帮助下逃离“让她再也受不了的”男友、坐上去多伦多的大巴想在那里开始新生活时,她在路途中就崩溃了。两行斜体字“来接我一下吧。求求你了。来接接我吧”;“我这就来”出现时,我们不知道她求助的是谁,谁又立刻就回应了她的呼唤。结果我们发现失措之时她的电话仍然是打给她那天早上以为要抛弃的男友。逃离是痛苦的,可出走的半途中发现能“拯救”自己的依然是自己逃离的地方,更令人沮丧。在旅馆里打工的格雷斯遇到了应该说是完美的对象,工程师莫里家境良好,秉性温柔。但是,忽然有一天莫里的哥哥尼尔出现,她突然觉得那才是她想要的人,想要碰触、想要拥抱,如篇名所示,想要享受真正的激情。她坐上尼尔的车,虽说莫里一家认为他们是去医院处理格雷斯被贝壳划伤的脚,但格雷斯知道她是要逃离莫里,开始一场探险。结果,酗酒的尼尔也不是那个“Mr.Right”,在格雷斯离开他以后,他开车一头撞上了桥墩,结束了生命。无论他是自杀还是因醉酒出事,格雷斯想要逃往的地方,不过是毁灭。任何想要逃离的人,对现有事物的厌倦超过了对未来的渴望。人生不断地在逃离,又不断地被牵绊的过去或无望的未来所捕获,门罗的小说里回荡着这种欲挣扎不能、欲逃离无路的悲哀。小说里的主人公想逃离旧有的两性关系,寻找新的可能的尝试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而她们其实想逃离的,应该是越来越不满意的自己。21岁已经获得古典文学硕士学位、并在撰写博士论文的朱丽叶在一所私立学校里教拉丁语,她热爱阅读,也喜欢自己要从事的工作。可是,做一位女学者,似乎不是一个理想的未来。如果结婚,那以前所学纯属浪费,而如果不结婚,她会变得高傲孤僻(也就是说,古怪)。虽然她并非不喜欢那个热爱知识和文化的自己,但她的心底更想要逃离,甚至不惜与一面之缘的导师外甥,在草地上草草结束自己的童贞生涯。之后,她又千里迢迢去投奔只在火车上偶遇的那位打渔男子,不顾他已有妻子和若干情人,与他共同生活。但是,这种逃离并没有带来她内心的妥帖,最后我们看到的,是几十年后在她的同居男友海上失事、并以当地某种“野蛮”习俗就地火化后,她重新拿起书本回到“文明”的世界,并开始继续完成那篇未竟的博士论文。人生像是去哪里打了个转,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小说里还有不少精神恍惚的女人,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她们逃离了她们不再留恋的那个“清醒正常”的自我,可是她们不是在早年丢弃的宗教信仰中徒然寻求安慰,就是在自身法力渐渐消失时被抛弃在废弃的精神病院中。逃开的自我回敬以逃不开的孤独,狠狠地给予了报复。可是,这些故事里,最令人心伤的,莫过于逃离家庭了。如果说“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家庭的解体在小说里是显而易见的。小说里主人公的父母大多是受上世纪50年代性解放思想影响的一拨人,追求知识、独立、思想、个性、不束缚的两性关系。他们与周围的“普通人”格格不入,“总有什么地方不太一样”。甚至其中一个短篇里的劳拉,不仅常常看见父母光着身子,还偷偷看见他们和朋友玩“换妻”游戏。朱丽叶于是离开“并没有怎么融入社会的”父母,希望过一种“正常”生活。可如果父母代表的家庭再普通不过,也令人厌倦,卡拉留下了一封“我一直感到我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的信,离开了那个她烦透了的她父母的“房子”、他们的后院、他们的像册、他们度假的方式。但是逃离家庭的结果,得到的是绝望。因为你还是有可能找到一个凑和着过下去并不乏幸福的另一半,像卡拉那样;你也有可能一个人生活,尽管像若冰那样出于羞愧和机缘错过了可能的爱情;但是,当你逃离家庭,并有朝一日想重回它的怀抱时,你会发现,它已支离破碎,再也找不回了。有人说门罗像契诃夫。的确。那是因为他们都能捕捉住生命中绝望的真相。而门罗作为女性,更是敏感于明明知道已经失去却硬装着毫不知情毫不在意的那一刻。有一幕,朱丽叶带着刚出生不久的女儿回去看她父母。看得出,她的母亲已经病入膏肓。一次,母亲对朱丽叶说,“到了我真的不行的时候,你知道我会想到什么吗?我想——快了。很快我就能见到朱丽叶了。”这里,她所说的她能见到的朱丽叶,就是过去的完整家庭,过去的黄金时光,过去人们不曾分离也以为永远不想彼此分离的美好世界。朱丽叶心里非常明白母亲的意思,可她没有答应一声“是的”,她所做的,只是背过身去,收拾厨房,“把一切都放到原处去。”所有人,在碰到这样的时刻,都会背过身去,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到。我们都这样假装不知道,在逃离的时候,有些东西永远逃不开,有些东西永远回不来。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
《逃离》读后感之前,我对作者和作品一无所知。几个月前的某一天,我如往常蹲在书店里,数个小时之后发现它。因为书籍有塑封,所以无法打开详看。书籍的封面是一株正在离散的蒲公英。旁边便是《逃离》二字。兴趣由此而生,逃离在传统意义上通常带着仓促,紧张,和浓厚的背景。轻浮如蒲公英式的逃离大抵还是有些看头的。遂买回阅读。《逃离》这就是我几个月以来一直在阅读的那本书。不知道自己读了多少遍,整体的阅读结束之后,总也忍不住随意翻开某一页,眼光落在某个字词上就延此开始读下去。我甚至来不及顾及时间沙漏里沙子飞速的流逝。肆意的沉溺在故事里。整本书由八篇短篇小说构成。八个关于逃离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都是女性,她们都想逃离。在邻居的帮助下,卡拉逃离男友,坐上去多伦多的大巴寻找新的生活,逃开那个让她再也受不了的男友。逃离负重的生活。可就在对未来有无数种遐想之后。卡拉崩溃在途中。卡拉最终哀求男友来接接她。对于卡拉,逃离是痛苦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有太多孤独和陌生足以超越原本令他厌倦的日子。于是逃离在半途搁浅。当他们在车站相见。一切都显而易见。自己唯一的救赎却还是自己想要逃离的那个地方,那个人。格蕾丝要逃离的是自己的结婚对象工程师莫里。莫里的哥哥尼尔出现的时候,格蕾丝发现这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于是她坐上尼尔的车开始一场逃离。可最终,逃离失败,尼尔的酗酒让格蕾丝无法忍受。当格蕾丝再一次离开的时候。尼尔因为事故死在桥上。尼尔一样是个想要逃离的人。只不过他选择的方式是死亡。逃离不一定那么举步维艰,也不见得就是偏颇的个例。门罗证明,逃离无所不在,那种想要逃开的欲望在这个繁华也荒凉的星球上每秒上演。逃离可以是为了追逐自己梦寐的生活,可以为了奔向突然迸发的爱情,也可以漫无目的。可逃离就是逃离,它包裹着一个残酷的标志,就是逃,哪里都可以,做什么都行。只要远离从前的那个地方那些人那种生活。朱丽叶21岁已经获得古典文学硕士学位,正在撰写博士论文。可已算的上是完美了。可是一切并不单纯。生活总是麻烦不断的。作为一个女人,结婚是到了一定年龄就必须要做的,否则,四周的压力便会接踵而至。如果结婚,那么以前所学的一切都会浪费,而如果不结婚,她会变得高傲孤僻。更会变成别人眼中的古怪分子。终于,朱丽叶也开始逃离,千里迢迢的投奔在火车上偶遇的打渔男。不理会他已有的妻子和诸多情人。就那么投入生活。或许生命就这样悄然继续,一切看起来会更好些。可生活从不理会这些,毅然残酷着继续。男人因为出海失事。并被就地火化。朱丽叶在经过几十年的逃离生活之后,还是返回到过去,继续完成她的博士论文。有人把门罗和契科夫很想。我想,那是因为他们可以精准的抓住生命力那些细如毛发却烈如火焰的绝望和真相。朱丽叶抱着女儿回家的时候,母亲已经奄奄一息。母亲说:“到了我真的不行的时候,你知道我会想到什么吗?我想——快了。很快我就能见到朱丽叶了。”朱丽叶只是背过身去,收拾厨房,“把一切都放到原处去。”。这里是我所印象深刻的地方之一。假装没听到不作回应。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悲伤。当我反反复复阅读这里之后却发现。换做我,换做所有人,遇到这个场景这些言语,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假装,假装看不到听不到感受不到。因为无话可说。朱丽叶逃离家庭的起源是父母婚姻的解体。她说:“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平平常常的人,平平常常的故事。门罗一样给我们机会让我们可以假装没看过不知道,不去诉说不去想起。可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却一字一句的掠过大脑如此深刻。许多人都在逃离,或许只是为了逃离妻子的絮叨,逃离工作的压力,甚至是更细微的原因。或许吧,逃离好过庸常,好过独自面对。可逃离依然带着仓促,更多的人仓促中找到一些事,一个人就此过着一种生活。可或许终其一生才能发现,原来一切也不那么尽如人意。命运总是冷着脸看我们如何抉择。当我们离开停顿以为找到结果,以为过去终要结束的时候。却不知道或许这一切依然是个错误,一切只是开始,另一个开始。如同门罗的那些故事,逃离原本的自我,家庭,爱情,旧固的环境后,依然还有无尽的孤独,措手不及的变故。可回到老地方却发现,有些东西已经再也回不去了。它们被撕的支离破碎,布满灰尘。它们,我想说的是那些或许庸常日子,那些我们曾经厌倦的却真实了解的人和大家藏在心里的那种永远不想彼此分离的美好时光。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相关推荐
-
逃离窗外,是乌云密布的阴沉天气,一声炸雷让睡梦中的杰克惊得翻到了地上。忽然,他听见后门发出“嘶啦!嘶啦!”的声音,杰克抄起身边的木质球棒,向后门走去,正当他犹豫之时,两道身影破门而入。他瞧了一眼,就魂飞魄散地从前门跑了出去。胆小的他直奔好友戴夫家,戴夫拿起左轮手枪,立刻与杰克一起离开,他们来到河边,发现了四只僵尸和一个幸存者。幸存者浮在河中,不久后将被抓住。这时,杰克扔给了他一条绳子,而戴夫则向僵尸不断开枪,最终,他们杀死了僵尸,又增加了一名同伴。随后,他们又发现了许多武器和幸存者,杀死了许多的僵尸,一次次死里逃生,但他身边的同伴也只剩下几名。他们一次次战胜困难,即将逃出这个鬼地方,过上与平常相同的生活。但随着击杀僵尸越来越多,杰克逐渐成为了“僵尸杀手”。最后,十余人随杰克来到了山洞前,穿过山洞,就能到达一个僵尸无法靠近的区域。一声惨叫从山洞里传出:一名手臂被咬伤的人吼叫着爬了出来。杰克面无表情地向僵尸军团开枪,过了不到10分钟,50余名僵尸被几挺机枪打成了肉酱。那个人过一会也会变成僵尸,但杰克纠结是救助还是杀死他时,他的手自动无情地用54式开了枪,杀掉了那名被感染的幸存者,杰克长叹一声,继续前进。一小时后,一行人终于穿过了山洞,所剩无几的人们终于见到了阳光。不久,他们发现了一个满是草房子的村庄,里面有充足的食物。一行人终于倒在茅草中,沉沉睡去。杰克忽然发现,面前这种宁静的生活真美好啊!550字 初三 记叙文
-
逃离我不再朝后扭头,只管顾身跑掉。逃离黑色的罗网,逃离我的梦,一步接着一步,喘息不止;我逃离诅咒我的梦魇,逃离欲杀我的朋友,一步再接一步,疲惫不堪;我逃离笑容,逃离情谊,一步喘一步,步步不止。我不再停下脚步,我只顾我自己。是的,我自己——我还没有离开城市,依稀能够望见蒸出的云彩,红绿灯的闪烁,控制着纷沓的车群。也偶尔有几辆车相撞,给这城市增添艳彩。我跑得很快,无意间撞到了一个孩子,他被我的冲击力顶了五六米。他趴到了地上,四面的垃圾被他所趴出的风扇得散了去。我急忙跑到他的跟前,正要用手将他扶起,他却自己站了起来。头盖破裂了一道口,血从里面淌出来,顺着脸颊留了下来,红艳艳的,比女人的口红还要艳。我觳觫着,已不知道该怎么办。然而他却微笑着,双眼直直刺着我,僵直地就站在我的面前。街边的路人也都纷纷拥了过来,也都僵直地站在我面前,围成了一个圈,都直直地伸着各自的脖子。“你这么急,要去哪里,叔叔?”他问我,他的小嘴微微的地张开。“我……我,我不知道现在要去哪里。”我瞧着他脸上淌着的血。愈来愈浓,逐渐成了深红色。“我送你去医院吧,这样下去你会有生命危——”“你要去哪里,叔叔,请告诉我。”他打断我的话,仍微笑着。“我想逃离!”我没有犹豫,直断地回答他。然而众人听到后都缩回了各自的脖子,纷纷伸出自己的胳膊,指着我,然后歪扭着各自的脖子,示意给彼此看。“逃向哪里?”他又问。“没有人,没有情感的世界。”我回顾着那些骚动的眼睛,越发地想逃离了。“那就是地狱了吧。”他想了想,又微笑地看着我,“叔叔,请带上我吧,那里是有糖果和游乐场的。”他眼神中流露出期待,然而他所淌出的血,变得愈来愈浓,以至于变成了黑色,深黑色,逐渐得已经全然地找不到半点艳色了。而且血也不再流,仿佛凝固了一样。是的,最终确实是凝固了。他用手碰了一下那黑色的爬满脸颊的血,那黑色的血便从他的脸上脱落,掉到了地上,摔碎了,成了冰状的残渣。这时,围观的众人便都纷纷举起双手,鼓起了掌,左顾右盼,脸上洋溢着喜悦,仿佛他们得到了工资一般。“能带我去吗,叔叔?”他举起一只小指头塞到嘴里,身子左右摇晃着,对我撒娇,“你有你的私欲,我也有我的童真,不是吗,请带我走吧。”我推开他,拨开人群,便跑去了。我很仓皇,每每想起那小男孩,心中便不由地惊栗。好像那血夯碎在了我的身上,变为一滩浓烈的黑血,将我牢牢的黏住。我继续逃离,逃离朋友的大欢喜,逃离人的愤怒,逃离我的世界,加以我陈酿的醉醺醺的梦。900字 初三 记叙文
-
逃离生活中,我们常有许多烦恼和无奈:为了“美好前程”而忙忙碌碌,到头来一事无成,疲惫不堪,为了“浪漫爱情”而冥思苦想,最后曲终人散,千疮百孔。于是我们学会了掩饰,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逃离。与人寒暄,言不由衷;为人处世,身不由己;在灯光迷离的舞台上,涂脂抹粉重重衣冠;在觥筹交错的宴席间,虚与委蛇频频举杯;在步履纷纷的旅途中,面如春色轻轻握手。为了功名利禄而变腔变调,从而丧失了做人的乐趣;为了取悦别人而仰人鼻息,从而丧失了做人的风骨。我们想得到太多,却不愿意失去太多。于是我们选择了逃离。逃离爱情,做个孑然一身、无牵无挂的自己。在四顾茫然中寻找自由,在无忧无虑中追求快乐。以为自己远离了寂寞,找到了自由与渴望,却不知真正的寂寞是懂得寂寞,真正的自由是忘记自由。远离世俗,选择“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的恬静,选择“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高洁,选择“采菊东临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做一个“登山情满于山,观海情溢于海”的雅士。以为自己在生与死中悟到了唯美的诠释,却不知时光已在休憩中缓缓流过,生活缺少了几分激情,几朵浪花。在生活中,逃避是不现实的,解脱是不可能的,放弃是不明智的。我们不可能打个包袱,从此浪迹天涯,追寻似乎是自己想要的却又永远不可能得到的梦境。我们所要面对的是真真切切的现实:我们有父母,有朋友,如果我们去潇洒快活了,那他们怎么办?于是我们似乎又无法逃离。渐渐地发现,其实逃离本身就是一场战斗,而敌人恰恰是我们自己。在叛逃所需的重新结构中,我们改造了自己,战胜了自己,或许还彻底打败了自己,让新的我犹然而出。因此在逃离的同时,我们又在回归。回归是生命成长的节奏。人类生命的全部意义就是在逃离与回归之间寻找一种新的动态平衡。而这种平衡正是在逃离和回归中实现的。哲人说:我渴望找到一方净土,安妥我的灵魂。这也许便是回归本身的升华。不断地叛逆与逃离,又不断地回收与复归,情感与智慧,在平静的时空中产生了张力。不管结局如何,不管层次如何,我们的确从中获得了乐趣和意义。相信历经沧海桑田,终得反璞归真。800字 初三 散文
-
逃离这里闯关前的过程十分流畅,买票、入场、蒙眼、开始。我与舅舅、舅妈和表弟一同参加了密室逃脱的活动。共三关,三次救助机会,逃出最后一个房间即可,在一个小时内完成就算赢,有礼品。第一大关中的第一小关,我们不过三分钟就将数字攻克,第二小关,在十分钟过去后,我们使用了救助,在店主的帮助下,我们来到了第二大关。屋子中笼罩着阴森可怖的红光,这里就是模拟的“案发现场”。其中框出了死者的死亡形体在地上,我们没注意这形体的重大意义,漫无目的地四处翻察,我轻轻拿起一个红色的盒子,打开后,发现了一只玻璃奖杯,上面看五个数字,我一惊,以为这便是密码,连忙尝试打开装钥匙的盒子,却以失败告终。我气愤了,在这里,我们耽误了二十分钟以上,我拿起盒子,用手尽力拉开盒盖与盒身,想让钥匙从盒缝中掉出来,轻易度过这一关。可正当我快要将盒子拉开时,舅舅走了过来,阻止我,说:“我们玩这个游戏不就是为了体验用大脑想办法逃脱困境的感觉嘛,若像你这样违规得到钥匙,轻易过关又有什么意义呢?”他用食指指了指地面,又指了指他的脑袋,说:“想要,要。”接着便又去寻找蛛丝马迹去了,最终,我们又呼叫了救助,过了这一关。第三关更加困难了,我们要了手电筒,这里全黑。这一关,我们顺利通过,开心极了,拿到了礼品。表弟说第三关最好玩儿,但最让我留恋的却是第二关,不是别的,只是舅舅对我说的那段话,我品味着那句“想要,要。”心中有启迪,也有丝丝困惑。回到家,妈妈问我是否玩得开心,我们一齐回答:“开心!”我望了望舅舅,舅舅对我眨了眨眼。我发现……我懂了那句话。想要真正地逃离困境,要先逃离投机取巧的想法,可能只有脚踏实地才是真实意义上的“捷径”吧。之后,每每经过这里,我都会想起那句意味深长的话。没错,要。点评:语言活泼,风趣幽默,令人忍俊不禁。能够选择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的题材,事件的代表性较强。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全文叙事集中,不枝不蔓,语言朴实流畅,感情真挚感人。800字 初三 叙事
-
迷茫,逃离拨开迷雾,拒抵迷茫。逃离昨天,拥有现在。——题记迷茫雨,下的那么放肆,冲刷了我的心情。遮住了那冬日里最灿烂的阳光,还夹杂着一丝冰凉。我在雨中奔跑,任凭雨打在我的脸上,但我不顾一切的向前跑去,去寻找我的梦。可周围除了雨还是雨,我哭喊着,没人应我。雨与泪融合在一起……我猛的抬起头,发现周围的一切还没有变,而我还坐在床上,幸好只是梦。这时,我又想起了昨天的考试,又让我心寒不已,我陷入了迷茫之中,同学的眼光、老师的斥责、家长的哀叹、这些我永远都不想再见的东西,仿佛又来了。堆起那一堆书,又开始了新的初三生活的一天,我真的很痛苦,像一只没有舵的船,驶在那迷茫的大海中。逃离走过那再熟悉不过的上学路,我来到了学校、我的班级、我的座位、打开了属于我的语文书。《圆明园模型》这篇文章映入我的眼帘,脑海里放映着一幕幕惨剧,这个用军费修的园子,现在已经消失了,逃逃逃,逃出这个中华民族的耻辱……我是否也要逃,可考试已成定局,虽然有下次,但必然会留下阴影。这时,老师的一句话出现在我的脑海:“人,不比其他动物,人生下来就是要受苦的,童年为不知所云而苦、少年为学习文化而苦、中年为成家立业而苦、老时为病痛纠缠而苦,但,再与其它动物比还是人最好!”对,我要逃,逃出这个我的迷茫圈。我要逃,逃出过去的不光彩,拥有现在。抛掉那些不养眼的分数,继续努力,吃苦,面对现实!拥有“外面的雨停了,出太阳了!”同学们说道。我望着那片天,那片拨云见日的天,我望那太阳,那冬日里最灿烂的阳光。那一刻我笑了!风雨过后的彩虹为我出现,那一刻同学的眼光变成了加油声,老师的斥责变成了赞扬,家长的哀叹变成了欢乐的笑声。我的心霎时豁然开朗。现在真好,初三的生活也是如此美妙。现在真好,可以抛去过去的一切烦恼。现在真好,停止我那毫无目的奔跑。吃苦也是福,同学们,初三的我们是骑士,为了心仪的高中,勇于接受挑战,我们是永远的骑士!我们要欢庆我们现在的吃苦,因为我们还拥有现在,让我们大声的喊出一声:“现在真好。”池塘荷叶上的蝶,向远方拼命的飞去,雨中挣扎着,无助的,作为初三的我们,绝不能放弃自己的理想,对于我们来说,真正的竞争就要来临,拾起那知识的精髓,接受挑战,像蝶一样抵抗风雨,拥有我们自己的现在。800字 初三 书信
-
作文: 逃离死神的小发明家 读后感逃离死神的小发明家 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 逃离死神的小发明家 ,这个书介绍了许多科学家是如何努力攻关,刻苦学习的故事,我读了这个故事,深受启发。逃离死神的小发明家 讲的是牛顿小时候体弱多病,生下来就失去了父亲,牛顿小时候非常热爱大自然,也非常喜欢做小制作,上小学时因为经常做小制作,耽误了学业,到中学时就知道努力学习了,因为他知道只有足够的知识,才能指导他的发明创造,有一段时间牛顿经常去格兰瑟姆镇的野地里观察风力和风向,经过一段时间的仔细观察,经历了许多次风车模型的改进,终于做好了一个非常美观风车模型。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牛顿虽然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可是,在他一次次成功实验的背后,却有一个个残酷的失败的教训。在我以前的学习、生活当中,才失败一次就不想再干下去、再学下去。我读了这个故事最深的感受就是要有永不放弃的精神,当时牛顿做小制作或实验也都经历的失败,而他就能再坚持下去,我为什么不能?我要学习他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遇到困难要想办法解决它,而不是放弃,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愿望。450字 小学 读后感
-
读“逃离巨鲨”有感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吗?不知道吧,让我来告诉你们,我最喜欢的书就是 —— 神奇校车之逃离巨鲨了。想不想知道里面的内容呀!那就往下看我的读后感吧!有一个老师,她让同学们写一篇观察日记。一天,这个老师带着同学们坐上神奇校车,到了海边,变成了潜水艇,潜入丁海底,一进入,同学们就看见了一头鲸鲨,皮肤深黑色的,带着淡黄色斑点和条纹,长15米,重15吨。然后,遇到了一条大白鲨,它有巨大的牙齿,非常凶猛。然后,又看见了扁平鳐,它有长长的尾巴,上面还有毒刺。还好,有一条灰鲭鲨,她们就把校车变小,用吸盘附在灰鲭鲨身上,最后回到了岸边。我觉得她们非常勇敢,面对鲨鱼的围攻,也能逃了出来。他们还非常聪明,逃出来之后,还懂了很多知识和道理。在我们生活中,警察也很勇敢,他们不论小偷有武器,没武器,都会去抓住他。警察也很聪明,会用许多计划把小偷抓住。看了这本书,我也学到了很多知识,还知道很多鲨鱼和海洋鱼类呢!3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读后感 资本论读后感偶然的机会,在一个网站里发现了《资本论》的电子书,于是便把它保存到了自己的电脑中。我喜欢这种阅读方式,多读点书总没有什么坏处。两周之后,我把它大致读完了,感觉这本书不适合在这样寒冷的季节里研读。其间一些黑暗面的描述真的能够让人不寒而栗。尽管如此,我还是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起码明白了,原先钱能够是那么复杂的东西!以后的几天,我一向试图把我从它那里得到的知识整理出来,好让自己的头脑中有个比较直观、清晰的印象,便于记忆和思考。我不打算专业研究资本和经济,所以只要有个印象就足够了。从《资本论》里,我似乎能够看出一个古怪的植物状社会体系来。这个体系的顶端是些厚厚的叶子,遮蔽了所有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投下无尽的阴影在根部。占整个体系绝大部分的根盘在深深的泥浆中,拼命地吸收可供系统利用水分和养料,透过枝杆送至叶片上,而叶片将它们几乎全部用于再生产,于是植物体便不断长大。无需解释,根代表的就是广大的劳动人民,他们不停地把各种自然资源转化成社会财富,透过市场交换或租金枝或杆,财富最终落到资本家叶子的手里,财富变成了资本,被重新投入再生产过程。为了吸取更多的养料和水分,根只有往地下越扎越深;叶子要得到充分的阳光和空气,也只好拼命向上伸展;枝杆亦随之长粗,变长。原本小小的丑陋植物逐渐成为一棵棵参天大树!植物不能没有根也不能没有叶,社会不能失去上层的资本阶级,更不能失去下层劳动大众。问题在于,植物是一体的而人不是,由人构成的社会不可能像植物那样安静地生长。社会要发展,方向是平等,但照这种模式下去是行不通的!差距只能越拉越大。怎样办?不明白。由科技发展带动的社会生产力是社会关系发展的基础推动力,生产力的提高意味着产品的增多,不能作为再生产原料的产品就务必被消耗掉。但劳动人民无力消耗太多的奢侈品,而资产阶级为了尽量提高社会的再生产率也不倡导铺张浪费,植物形的社会其实就是节约的社会。但是,科技的发展不会因此止步,生产效率的升级也是必然,若不思考自然资源的枯竭及大规模毁灭性的战争或灾难,这个社会体系早晚要被自己生产的产品撑死!树木不可能无限制地长高,并非因为时间不够;相似结构的社会体系也不能永久存在,不是由于敌人太强!900字 初一 读后感
-
读后感 《李时珍》读后感《李时珍》这篇文章写的是李时珍成长的故事,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很早以前,在苏州瓦硝坝的中医李月池家,一个男孩出生了,他就是李时珍。李时珍从小就热爱医学,在家的后院里缠着爸爸问这问那,那是因为爸爸家的后院里有很多草药。随着时间的流逝,小时珍一天天地长大,他八岁时,后院的草药全被他认完了,但是他认为这还不够,还要继续人,他爸爸没办法,就只好带他去山上见识见识各种草药,父亲每次实地讲解草药以后,小时珍都记在心里,而且他的记忆力很好,父亲再问他时,他都能回答正确。就这样,李时珍长大后,把《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读完《李时珍》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很多知识,特别是知道了李时珍从小热爱医学,爱得如痴如醉,平时总是缠着父亲不放,勤奋学习,记住了很多花草的药性、用途。李时珍就是在父亲的影响下,这样耳濡目染,为民行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的,他的勤奋努力,让他把前人写下的《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真是了不起。我要向李时珍学习,从小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学习,争取进步,将来为人民服务,为父母争光,为祖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5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读后感 白鹿原读后感一部好的小说,不仅仅仅是故事情节的离奇动人,也不仅仅仅在于语言的华丽,也不仅仅仅在于对历史的感悟,对人生的思考。好的小说应当是以上因素的集合。它能让人爱不释手,一气和呵成地读下来。陈忠实的《白鹿原》正是这样一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性格鲜明,个性独特,一开篇便牢牢地抓住了人的精神。围绕着主人公白嘉轩,展开了一幅近代传统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故事,纯朴的人生观所展现出的关中风情画卷。一系列各具特色的人物:白嘉轩的父母、他的长工、品德不端的大财主鹿子霖、医术高超重义守信的乡医冷先生,以及他们的子女。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家庭斗争、政治斗争,清末统治者及军阀混战时期各路军阀对农民的统治,以及国民党、共-产-党内战时期农民的艰难生活等等让人回味无穷。让人心神宁静的纯朴的民风、稳定的生活也是葬送在了那些革命的斗争中。白嘉轩是一位中国传统农民的代表。他热爱劳动,他最能体验劳动的乐趣。在劳动时,他浑身的骨节都在咯咯作响。他雇的长工鹿三,似乎是无产阶级所认为的那种剥削压迫关系,而在故事中他们之间的人际关系却是那么融洽。竟胜似一家人一样,绝对的尊重,绝对的平等,最后竟成了生死之交。白嘉轩的家风十分严谨。他父亲也是一个正统的农民,对白嘉轩管教十分严格。白嘉轩在家境日渐败落的状况下,就是靠着坚定的信念,靠着自己的艰辛劳动,一步步地将家境扭转过来。白喜轩对后代的管教也同样是十分严厉。然而,人们在应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时,免不了要被本性中恶的一面所屈服。他的大儿子白孝义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下,子承父位,原打算要接过父亲的族长位置。这时,邪-恶的代表鹿子霖便利用美色勾引孝义,以败坏白家的名声。孝义被一个色相十足不守贞节的坏女人田小娥所迷惑。白嘉轩为了严正家风,亲自主持家法,在全族人面前对孝义进行惩罚。从此,孝义堕落了下来。鹿子霖乘机把白孝义的家产给侵吞。最后孝义被-逼沿街乞讨,险些饿死街头。似乎是邪-恶占了上风.然而在紧急关头,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孝义本性中的善的一面又电光火石般出现。他戒掉了大烟,从头干起,最后竟成了一县之长。白嘉轩也有失败之处。他的小女儿白灵从小就比较娇惯,最后被共-产-党所吸引,为共-产-党闹革命。拿砖头将正在作报告的国民党教育部长的鼻子砸扁。能够说是一个坚定的布尔什维克。而当她既将从西安投奔革命圣地延安时,却被共-产-党怀疑为特务,被活埋。多么可悲的下常这虽对白嘉轩打击很大,但最后他却成了革命烈士的家属。在随后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还是起到了保护伞的作用。故事中的人物似乎不信神,他们所信奉的是祖宗,信奉的是公理。他们所生活的白鹿原虽说有白和鹿两姓,但他们有共同的祠堂,共同的祖宗。他们共同举行对祖宗的祭祀活动。这两姓可说是矛盾的统一体。鹿姓的代表人物鹿子霖便是一个反面代表。鹿子霖父亲在世时,对儿子的恶行便放纵、指使。这就决定了鹿子霖的邪-恶本性。但鹿子霖并不是坏得十恶不赦,他只是干些吃、喝、嫖、赌勾当。比起土匪还要善得多。他利用职权霸占了黑娃的妻子小娥,又唆使小娥勾引白孝义。故事的结局体现了因果报应的道理。他的儿子不听他的管教,不与新娶的媳妇同房,参加共-产-党后给家里带来无穷灾难。最后,他受这个共-产-党儿子的连累被拉上刑场陪同枪毙的死刑犯。被吓成精神病,冻死在野外。故事中的人物各具特点、各具性格,又各具命运。一个个活灵活现地立于纸上。令人深思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旧时的大知识分子白嘉轩的姐夫朱先生,另一个是不守贞洁的女人田小娥。朱先生是孔孟思想的代表。每日吟诵圣贤书便是他的最大乐趣。他与正统的封建知识分子不同,他在考取了功名后,看到时局不定,便拒官不做,在家乡开办白鹿书院,研究修身之法,编纂县志,一度时期曾招生传道。他在故事中是一个大智大悟者,甚至具有了通神的本领,能够未卜先知。他的一些预见屡屡应验。最主要的是他对时局的预测。在白嘉轩的长工鹿三死后,他不让雇佣了一辈子长工的白嘉轩再雇长工,结果在共-产-党夺取天下后,他因为解放前三年没有雇工而没有被评为地主。朱先生不为名所诱,不为利所动。他是一个极受人尊重的文人。无论是军阀土匪、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对他尊重万分。而在他死后几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他却被混蛋红卫兵给掘了坟,烧毁了尸骨。他的命运不就是现代版的孔子和孟子吗这也算是新派小说中不多见的对六十年代中国社会的一点批判!1200字以上 读后感
-
逃离村子里的人都说二叔家的女人疯了,连她的儿子胜利也不想再靠近她一步。那个“疯女人”被关在柴房里,成天发出尖利的叫声,没有人肯接近她。但是成才总好奇“疯女人”的事情。他今年十岁了,比胜利大了五岁,他依稀记得“疯女人”刚来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和一双大眼睛,就算充满了泪水,也比村子里的很多女人好看。成才曾经跟她说过话,这事谁也不知道。那个女人问成才:这是哪里?成才被那双大眼睛盯着,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脸上慢慢地漫上了潮红,只是黝黑地肤色盖住了。那女人以为他不会说话,或者是得了村里人的警告不准与她说话,于是成才看到那双大眼睛里的光像炉膛里的火焰,离了柴火,也就慢慢地熄灭了。从那天开始,二叔家再也没有哭喊声,娘有时候看他远远望着二叔家,也随着看了看,便摇了摇头,嘴里念着造孽哟。念完之后也像兔子一样警醒,看了看四周,特别是成才爸睡着的地方,收了声,嘴巴闭紧了,再也不肯多说一句。成才知道,他爸打他妈的时候,他妈的叫声跟那个女人差不了多少。有时候成才在想,他妈年轻的时候是不是跟那个女人一样,有一双闪着光的大眼睛,会用那种城里人说的话温柔地问问题,跟这里完全不一样。但是还没等成才考虑清楚这个问题,那个女人就被关进了柴房,温柔的声音没有了,剩下的都是野兽般的咆哮,再过了几个月,胜利出生了。胜利还小的时候,成才他妈带着成才拎着一篮鸡蛋去了二叔家。成才看着蓝色襁褓里的胜利,瘦瘦小小的,有点黑,像他的二叔,一点也不像那个女人。可是胜利眼里好像也有光,伸着小拳头来够成才。成才躲了一下,才发现他妈不见了。奶奶朝柴房努努嘴,就低下头逗胜利了。成才转过头去看了一眼,也低下头来跟胜利玩。他隐隐约约地知道,自己不该表现出对柴房的兴趣。成才他妈从柴房里出来的时候眼角带着泪,拽着成才又急匆匆地回了家。那天,成才的妈又遭到了成才他爸一顿毒打。这次,成才记得了,他爸说,你是不是也想起来要跑了!他妈以前也是那样的。成才想,眼泪不听话地掉了下来,成才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成才长大了,叫他爸带着去了学校,回来的时候背着书。成才很兴奋,好晚才睡着。可晚上又迷迷糊糊地醒了,隐约看到桌前站着的人影,心里一激灵坐了起来,也看清了人影,妈。成才他妈捧着他的课本,返身坐到了成才床边,抱着成才,力气很大,勒得成才有点疼。半晌,成才才听见他妈说:好好念书。成才很听他妈的话,下了死功夫念书,只是偶尔会想起柴房的疯女人。终于,他再次见到了她。那是他到县里上中学的寒假,他背着行李,刚拐上进村的山道,就看见了一群警察和疯女人被村民们团团围住,村长出面跟警察谈判,不把疯女人留下,警察也别想出村。成才再次看到了那个女人眼里的光随着警察难看的笑容熄灭了,她知道,自己走不出这座大山了。成才听到了这辈子听到的最凄厉的叫声,然后,那个女人就跳下了山道。但是从那之后,成才再也没有见到过成才他妈。县里的教育水平跟村里的到底不是一个档次,成才再努力也渐渐的落后了。他背上行李回了村子,跟他爸打了一架,再后来就在村里教书。成才永远记得,他妈在他的作业本上批改的每一个字,娟秀的字迹比县里的老师都好看。成才也永远记得,那天拉开警车门的他妈,离他只有三米远,嘴动了动,跟他说……再见。1200字以上 高二
-
逃离敬轩出生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即使镇子很小,也有很多让敬轩感到好奇的地方,从小敬轩就很倔强,那时候的妈妈还夸她很有气质,但事实也好似如此.在小镇生活的数十年,敬轩也和妈妈吵了数十年.就有这么一日:敬轩又和妈妈吵架了。一气之下敬轩逃了出来,独自一人在外面流浪。她想回去但她又不忍心看着自己就这样认输然后被妈妈耻笑,于是她就想到了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自谋生计,三五年不回家和妈妈把这场仗打到底,要打的漂亮!??春天的夜晚还是有些许寒气的,敬轩逃出来时只穿了一件T恤,晚上无处落脚就只好在一棵大枯树下睡觉了。那棵树很大,少说也有百年的历史了,它的根部足以让眼下这个瘦弱的女孩子依偎,就像妈妈一样。??夜幕一点一点的落下来了,敬轩住的这棵树,只能暂时称作是“住”吧,离小镇子有大约三四公里远,又生在一个小山顶上,所以敬轩很容易看到小镇上的人的一切活动,包括妈妈有没有为自己的离去而焦急,她想:如果焦急的话证明她还是爱我的,我就给她认错,如果不爱的话。。。。敬轩想到这里眼泪刷的一下流的稀里糊涂,“妈妈不爱我了”她越想越伤心。寂静的夜里,平原一望无际,只有这座小山格外显目,当头的明月把寒光撒向了眼前这个美丽的女孩子清秀的脸上,偶有几声去蛐蛐哀鸣。敬轩有些害怕了,她不敢哭了,于是她就蜷缩着身子赶紧睡下了。??微风轻扶着这满山的青草,月光下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早已熟睡,她似乎是习惯性的抱着眼前的东西,以前可能是布娃娃或者是妈妈,而今只是根冰冷的树根,却能让她一样睡的很甜,她梦见了自己和妈妈和睦相处,嬉笑打闹,妈妈还说自己调皮,那时候也是晚上,月亮很亮很亮,于是敬轩对妈妈说:妈妈,我也要像天上的七仙女一样,有七种颜色的漂亮的衣衫,妈妈说,乖睡吧,明儿早起来你就是七仙女啦!同样拥有七色的衣衫,而且我们轩儿的衣衫比她们的还要漂亮!真的吗?妈妈您没骗我吧?我略带撒娇的问,没有!妈妈什么时候骗够轩儿啦?妈妈说,赶快睡吧!难道你不想当七仙女吗?这话一说我马上用“想”结束了这段对话。敬轩睡下后妈妈用七色丝线给她做了一件很漂亮的纱衣,因为做这件纱衣所以妈妈一夜未眠,早上去上班的时候差点被车撞死,而敬轩却茫然不知,还在把玩她的纱衣,幻想变成仙女。。。??敬妈妈已经找了敬轩好久了,可是她依旧没有敬轩的消息,她望这寒冷的月夜,对月流珠:轩儿,你在哪呢?都是妈妈不好,你快些回来吧,妈妈再也不骂你了再也不逼你了,好吗?似乎真的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敬轩在此刻也突然惊醒,似乎是做了什么恶梦,满头的汗,一阵微风,敬轩打了个哆嗦,她决定向妈妈妥协,还是回家去。她一路低这头,不想待会儿让妈妈看见自己如此狼狈的模样。她走的很慢,滴答了一个多小时才走到小镇上,此时万籁俱寂,只有偶尔的几声狗叫为这孤单寒冷的月夜伴奏,她走到自家的门前,见屋里的灯还亮着。于是她断定妈妈肯定还没睡,她就悄悄的走到妈妈房间边上的窗户跟前,踮着脚看屋里。妈妈正在望月祈祷些什么。敬轩想可能是为自己吧!想到这里心都乐酸了。于是她快步走想门口,却突然听见妈妈说话了:你个死Y头,我不信你不回来了!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你!敬轩猛然一怔,倒退了几步栽倒了,泪水溅到地上把泥土凝成了小球。她没出声,又静静悄悄的离开了小镇.....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
逃离卷子翻动的声音,笔掉落在桌子上的声音,收拾书包的声音,碎碎耳语的声音,老师讲课的声音,混杂在一起。她停下手中的笔,在这一片声音中抬起头,望向在讲台上唾沫横飞的物理老师,他在讲着她听不懂的物理公式,讲着一个她不想了解的世界。她又看了一眼自己几乎空白的答题卡,又重新埋下头。昨天班主任找她谈话,她频频点头,却没听进一句话。当下课铃响起的一瞬间,她写下了最后一个句号。欢呼声,喊叫声,桌椅碰撞声,塑料瓶在地上滚来滚去声,关门声,全部冲进她的耳朵。她抬头看了一眼那个被她看了无数遍的时钟,哦,是放学了,难怪呢。她微微调整了一下姿势,看着眼前由她亲手创造的世界,最顶行写着两个字,逃离。她太想逃离了,虽然她也不知道她要逃离什么。能逃到哪里去?她把自己的桌子清了清,背上书包,回家。她笑着跟在路上的每一位同学和家长打招呼,只是那笑容在下一秒便消失不见了。她随着人流走到公交车站,看着与她穿着同样校服低头看手机的、戴耳机听歌的、谈笑的、喝饮料的、大声说话的,最后她还是看向了地面。一阵热浪袭来,汽车刹车的声音有些刺耳,她抬头看了看公交牌号,正是直达家门口的那一趟。只是她没有动,只因为她觉得这车厢像一个沙丁鱼罐头,里面的人因为惯性左右摇晃,挤压到别人身上,表情麻木的望着前方。她甚至可以看到那个拉着吊环的男人鼻尖上密密麻麻的汗珠。跟她穿着同样校服的人往车门挤着,拼命想把自己往里塞,她感到惊讶,这样的车厢竟还能上人,她感觉那车里的人都扭曲起来。她厌恶这样拥挤闷热的地方。她曾在雨夜匆匆忙忙挤上过这样一辆公交车,闷热的,怪异的,酸臭的,混着烟味一起包围着她,她只觉自己要窒息。她一遍一遍地说对不起请让一下,身体一次又一次与陌生人碰撞在一起,她终于走到了后门。车到了下一站,她的身体左右晃着,她死死的抓着扶手使自己站稳,却还是碰到了身边的人。车门打开的那一瞬间,雨水落到地面的声音对她来说是那么悦耳,她好像被重新放回大海的鱼,重新感受到了呼吸的存在。她毫不犹豫的地冲下了车,尽管那场大雨会把她淋的浑身湿透。她爱雨天,曾今在倾盆大雨之时想痛痛快快出去淋一场雨,但是理智让她没有那么做,因为下一节是数学课。暴雨总是很短暂。一辆一辆车开过,在她眼中就是一个一个沙丁鱼罐头。直到那一辆空荡荡的车在天空最后一点光亮下摇摇晃晃的驶来,她不急不慢上了车,将两张折的整整齐齐的一元纸币放进投币箱,走向那个座位。她坐公交只坐那个最靠后们的单座,她对那个座位有种莫名的偏爱。车开动了,开始想起发动机的声音,报站的声音,她的手放在车窗上,跟着它一起轻轻颤动。窗外是再熟悉不过的风景,一点一点向后,一点一点的消失。她在窗子上看到了自己的脸,她笑了笑,觉得自己笑起来很好看。她戴上了耳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次坐公交都会听《志明与春娇》,她总是幻想着窗外是那一片淡水的海岸,总是幻想着那两个人的爱情。“志明真正不知要按怎,为什么,爱人不愿阁再相偎,春娇已经早就无在听,讲这多,其实拢总拢无卡抓,走到淡水的海岸,两个人的爱情,已经无人看,已经无人听。”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回家的,她只记得自己遇到了出门遛狗的大爷,遇到了楼下卖冰镇西瓜的姑娘,遇到了跑步的叔叔,遇到了牵着孩子的母亲,那孩子在说着这一天发生了什么好玩的事,母亲笑的很甜。钥匙转动的声音在无人的楼道里格外响,门开了。她像平常一样把门关上,换好鞋,将书包直接扔在床上,她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去看满脸怒气的母亲。她走到餐桌前坐下,端起碗的那一瞬间,母亲的责骂声在她耳边爆炸,她只顾扒饭。她不想去解释她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晚,她不想解释这一切。她只顾扒饭。什么唾液淀粉酶分解淀粉变成麦芽糖,明明什么味道也没有。她一个劲地把米饭往嘴里送,什么味道都没有。母亲的话她已经听过无数遍了,早已经没什么感觉,她都不知道母亲在说些什么。她只顾吃碗里的饭。她吃到一粒沙子。她把沙子和米饭一起吐在桌上,她看着那里沙子,她突然流泪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还是吃着饭,眼泪顺着脸颊涌进碗里,被她一口一口吞下去。她放下碗,走回自己的房间,身后的母亲声音高了几度,她关上门,将声音隔绝在外面。她把自己摊在床上。她没有开灯。床往下陷,床单皱起,她突然好希望自己能深深陷在这里再也不出来。谁也不知道她考试的前一天晚上被一只可恶的蚊子吵得睡不着觉,谁也不知道她考试的时候肚子痛连上三次厕所被监考老师怀疑作弊,谁也不知道她是多么厌恶这间房。她任由着眼泪流出来,她再也不需要忍着了,她再也不需要灿烂的笑。她就这样睡着了。她梦见自己在无尽的黑暗里跑啊跑,却始终在黑暗里。她醒来的时候,耳边是一阵争吵声,哦,是父亲回来了。她突然好想弹吉他,她好想用音量去吞噬无退路的彷徨,却想起自从那天弦被弹断在她手上留下一道血痕,她从此就再也没有碰过吉他。她揉了揉头发,在一阵争吵声中出了门,往楼顶上走。她一点一点往楼顶边缘走过去。她是恐高的,当她从高处看向地面的时候,她总觉着自己会掉下去,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她。她紧紧抓着护栏往楼下看,楼下只有路和树,还有个在玩球的小孩。她脑海中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她觉得自己有些可怕,她拿出手机。你说我要是死了,你会怎么样?我会悲伤一会,然后思考一下人生。我真想试一试。要是试了就不知道结果了。是啊。她又往下看,她看到了吵吵闹闹的人群,她看到了警戒线,她看到了录视频的人,她看到了警车从远方开来,看到看到很多抬起头的人,她看到了她父母。其实什么都没有,楼下只有路和树,那个孩子都不知去哪了。她回了家,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她看到了一群温柔的人送给她的书,是《浪漫的逃亡》,上面写着“就放肆爱,放肆拼,放肆去闯,放肆是我的信仰,再不去闯,梦想永远只会是一个梦想。”那恐怕就是她心中尚未崩坏的地方了。她曾想为他们写些,却愧于自己总把灵动的文字写的味同嚼蜡。什么都没发生过。她在日记上写到“我想逃离,却越发现越陷越深。”明天就要上课了,她摊开了作业本。1200字以上 高三
-
逃离在教室里,看着窗外喧嚣的马路,一只只亮着微弱的灯光的甲虫爬来爬去,远处的一栋高楼被五彩的霓虹灯装饰着,一闪一闪的刺痛着我的眼睛,像是在对星星炫耀着它的奢华,发出淡淡的却又可以穿透钢筋水泥的蓝光,映射在黑洞洞的夜空,天边呈现出一片凝重的紫蓝色,像是原本蔚蓝的天空被黑暗驱逐到了一角,蜷缩着,光线投射出去被黑洞吞噬,任何一束光线也逃不出去,湮没在黑夜里。下了课,匆匆的带着一本书,一支笔,一串钥匙,向楼下走去,楼道里又是这样拥挤不堪,人们疯狂的跑下楼去,像是在逃脱这压力的魔爪。一张张面孔从我眼前走过,充满了惊慌,恐惧,焦急,兴奋,喜悦,无助,痛苦。我呆呆的站在旁边看着,待到人都走尽了,我也跑下楼去,吮吸着这外面的新鲜空气。看着别人迫不及待地走出学校,向家里走去。我转过一个弯,又来到了另一栋教学楼,迈着沉重的脚步,气喘吁吁地走到了五楼的图书室,借着这学校中仅有的微弱的灯光,拿出手中的书和笔,进入新一轮的黑暗中。外面的喧闹声渐渐变小了,窗外的灯光也一一熄灭了,空气也渐渐变得凝重了,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只有弯着腰,低着头,把头埋在书里,看着一个又一个的计算题,一个一个字爬进我的眼睛,迷迷糊糊中但却听得清身后的挂钟在滴滴的响着,让我绷紧了每一根弦,直到连滴答声也听不见了…………骤然间,发现几十秒钟都没有听到挂钟的声音,我猛地抬起头,看了看周围空荡荡的座椅上,只有几本没有放回原处的书在唰唰的响着,回头看了看,挂钟也停了,秒针被死死地压住不能动弹。我没有把这放在心上,因为时间对我来说已经可有可无。一阵风吹来,头上的吊灯被吹得摇摇晃晃,我看了看窗外,只剩下空洞的黑色。我的心里不禁掠过一丝恐惧。于是我拿起书,离开图书室,向楼下走去。一步、一步、楼道里昏黄的灯光照在我的身上,我踩着影子向下走去,周围一片死寂,只有脚步声在耳畔回旋。我逐渐加快步伐,清脆的脚步声也急促了起来,但却好像一直走不到尽头,连声音都被弹了回来。我的头上开始冒出了汗珠,气喘吁吁地向下走着,脚步渐渐沉重直到停了下来,我知道这是一个不祥的征兆。从楼道狭小的窗户往外看,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我无法想象如果我一直停在这里会遇到什么,但我预感到如果停在这里会失去什么。我又继续向下走,时间仿佛像图书室的挂钟一样,停滞不前,微弱的灯光使我只看得到前面两三米的楼梯,当我走向前去,却又有一段楼梯从黑暗中冒了出来。而我头顶上刚走过的地方却又被黑暗吞噬了,就像什么也没有过。我开始恐惧,开始感到无助,就好像被关进囚牢里,永远也逃不出它的范围。我渴望,渴望看见亮光,身边幽暗的灯光以及无法满足我的眼睛,我渴望自由,虽然我现在可以在无边无际的范围里奔跑,但却像是夸父在地球上追赶太阳,永远也离开不了那个圆。 恐惧驱赶着我向前奔跑,向着那从黑夜中蹿出的一级一级的台阶迈进,直到我精疲力竭,虽然我依然快点逃出这个地方,但我的双脚已经像是灌满了铅,沉重的提不起来。像是我心底里发出的嘶喊“你难道甘心被困在这个囚牢里吗?”“不!放我出去!”我迈着沉重的步伐向前走去,身后仿佛留下了一串深深地脚印……忽然一束亮光从黑墙缝里蹿出,被我敏锐的眼睛扑捉住了,使我无助的眼神顿时闪闪发光,高兴喜悦冲进了我的大脑,我兴奋地快要流出了眼泪,我的每一滴血液都在沸腾,每一寸骨头都在呐喊。我的四肢仿佛瞬间充满了力量,向着亮光发出的地方狂奔。近了,更近了,亮光离我越来越近,我似乎能感觉到它带来的温暖。直到我跑到跟前,黑暗顿时被亮光驱赶得烟消云散。我的眼睛被亮光刺痛得睁不开,但这种痛,像是一股清泉从眼中划过。我感觉到了自由的气息。比任何时候都更强烈,更深入骨髓。睁开眼,我没有看见一栋栋的教学楼,没有看见学校的大门围墙,也没有看见我刚从那儿逃出来的图书室。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排排的参天大树,连树梢都被乳白色的云遮住了,只看见一片片树叶飘下。放眼望去,看不到森林的边际。我这是在哪?我难道不是在学校里吗?从我心底传来了我所要的回答:我又闯进了一片原始森林,另一个牢笼。我愣了一下,心情平静下来,向着前方的森林跑去。于是,多了一双发着幽绿色的像饿狼一般贪婪的眼睛在那片原始森林中闪烁着,跳跃着,前进着……我看见,蓝天,绿野,沧海,在远方地平线上衔接;我看见,白云与我擦肩而过,拂去了我身上的尘埃;我看见,小鸟在我头顶盘旋,叽叽喳喳的欢快的扑打着翅膀;我看见,身旁的泥土里冒出了新芽,弥漫着泥土的香味;我看见,蔚蓝的海洋中波光粼粼,仿佛阳光在水面上自由跳动……渐渐地,天空渐渐暗了下来,蓝天变成了灰绿色,乌云从背后滚滚而来,渐渐遮蔽了天空,海水不再荡漾,平静得如死水一般,绿地也瞬间变得枯黄,毫无生气。远处的天空似乎裂开了,一束闪光从天云端划过。小鸟被惊飞了,只剩下枯黄的树叶在地面打转。空气中笼罩着一层厚厚的雾,四周的景物变得十分模糊,直至什么也看不见。我在这灰色的空间里不断地向前奔跑,希望可以超过乌云,超过闪电,到达那未被黑色吞噬的世界。但是,那永远只是幻想。我用尽全力跑向前,可周围的景象都没有变化,仿佛我一直在同一个地方,我渐渐地疲惫了,跑不动了,也走不动了,只有站在原地,看着四周变得越来越昏暗,直到所有的光线都被吞噬,黑暗充满了整个天地,而我只能看着自己被一点一点的湮没。渐渐地恐惧再一次涌上我的心头,我不知道我现在到底在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里,我无法预料以后会遇见什么,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来帮助我。哪怕是一点点的光,我都无法得到。我在这时才感到自己是多么的无助,自己是多么的渺小,我看到的只是这黑暗的一小部分,而我却连这一小小的圈子都没逃出去一步。我凝望着漆黑的四周,似乎空气在这个时候被压缩,使得我的呼吸变得越来越沉重,像是被巨石压得喘不过气来,甚至觉得自己变得神志不清了,四肢也变得无力,脚下像是离开了地球,身体飘在空中,最终闭上了眼睛,失去了意识。不知过了多久,飘着的身体似乎回到了地面 ,感觉到一股股凉风撕扯着我的脸。我睁开了双眼,看到了灰白色的天空,挣扎着站起来,身旁的参天古树在寒风中摇摇晃晃,树叶沙沙作响,簌簌的从天空中飘落下来,树梢已经伸进了天空中厚厚的云层里。向四周望去,树的后面还是树,一眼望不到边,一根根粗大的树干把我围在中间,就好像走进了一个巨大的牢笼。风从树木的缝隙中吹来,又围着树木打转,发出嗖嗖的声音,像是狼嚎,又像是鬼哭,刺耳的声音闯进我的耳朵里,我的双腿不由得瑟瑟发抖。我已经精疲力尽,我不想再向前走,我不知道这样的挣扎是不是徒劳的,可是,在我的灵魂深处,却一直在传出一声声的不甘心“我难道就这样被囚禁在这里吗?我难道就这样认命吗?我难道就这样服输了吗?” 虽然这声音非常微弱,但却充满力量,无法抑制。于是,我便开始一步一步的向着前方的树的夹缝中走去,踩在落叶的毯子上,留下了两行深深的脚印,寒风吹过,便什么也没有了。看着两旁的树木缓缓地向身后退去,又有无穷无尽的树木进入我的视野,然而,我却不再畏惧这森林,因为我看到在大树的脚下,还在冒着新芽,也有的大树倾斜了一些,他们不再是千篇一律,而是各有不同,这说明我并不是在徒劳的原地转圈,也说明这森林并不是死的,它终会有尽头。忽然,在灰黑色的前方,有一个亮点在闪烁着,光线逃离了阴霾的掌控,蹿进了我的眼睛。我抛却了一切的疲惫,疯狂的向亮光跑去。突然,一束强光刺痛了我的眼睛,当我睁开眼睛时,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辆火车平静地躺在一条铁轨上,铁轨向后延伸,连接着远方的地平线,火车的尾部有几节车厢脱落,散乱的倒在铁轨旁,车厢的玻璃已经破碎,车身也已生锈,上面还长满了青苔,我向车内望去,却是空空如也,我看了看车头,发现上面竟然挂着一个大字“梦”。难道这一切都只是梦?或者说,我在梦中迷失了自我,误入了梦的囚笼?我看着远方的铁轨,一切的黑暗都像已经远离了我,我想,既然我乘坐了梦的列车来到了这里,那么我也可以沿着原路返回,于是,我踏上了回家的路,虽然我依旧不知道这条路究竟有多长,但是我知道只要我沿着这条路走,我终有一天会看到属于我的天空,属于我的自由。我是极乐鸟我在寻找迷失的自己我在寻找真实的自我在路上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
逃离地球逃离地球一“XX牌胃药,绝对有效……”“换台!”“现在中国队拿球,突破,射门……”“换台!”“科学家已经成功研制出这种冰柜,这种冰柜可使一个人在里面冰冻一千年……”“咦?”冷星来了兴趣,专心致志的看着。“但目前这种冰柜还没有人实验,科学家需要一个人来当志愿者,有意者可拨打号码XXXXXXX……”,“切,谁会去当志愿者,除非他有病。”冷星打开电脑,玩起了游戏……。最近,冷星很不舒服。所以,妈妈才让他别去上学,到家里休养。冷星是很喜欢在家里休养的,这样既可以看电视,又可以玩电脑。但这次他不想在家里,因为今天有体育课,体育课可以打篮球,冷星非常喜欢打篮球,对篮球简直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想到这里,他关掉电脑,还是坚持上学去了。外面寒风凛冽,冷星顶着风走着。忽然,他眼前一晃,随后便倒在了地上……。二医院里,医生和护士忙碌着,冷星的妈妈冲进医生办公室,上气不接下气地问:“大夫,我儿子怎么了?”“唉……”大夫叹了一口气,“这是一种十分罕见的病,我们也说不清这是什么病。我们已经在网上发布了消息,希望其他国家的医生有办法医治。”医生说,“这种病我不敢肯定全世界又没有人得过,但我敢肯定中国是没有人得过这种病的。依我看,你儿子活不了几天了,我们只能想办法延缓他的死亡……”“不,医生,医生,您一定要救救我儿子呀,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呀,求您了!我,我,我给您跪下了。”“别别别!”大夫扶住就要下跪的冷星妈妈,“我们会尽全力的。”“世界各国的著名医生已给出回答,他们国家都没有这种病例,因此也就没有办法治这种病,不过——”“不过什么?大夫你快说呀!”冷星妈妈焦急的问。“不过一位波兰的医生说,可以用科学家最新研制的冰柜试一试,把你儿子放在冰柜里冰冻一千年,一千年后科技肯定特别发达,那时的人一定有办法只好你儿子的病。”“可是冷星怎么知道事情的一切经过呢?”“这个嘛,我们制作一台电脑,里面专门记载这件事情,这可以让你儿子知道事情的经过,也可以让未来人知道冷星的身世。我们已经准备好一切,就等你同意了,你同意吗?”“嗯……”冷星妈妈缓缓地点了点头。三“时间到,打开冰柜,停止释放冷气。”一个机械女声说道。冷星猛地惊醒过来,他感觉好像做了一个特别长的梦,迷迷糊糊的。“我这是在哪儿?”冷星看着那些高科技设备,问道。可是这里没有人回答他,不仅是这里,整个地球都没有人能够回答他了,地球上只剩下他一个人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冷星在这间高大的建筑中走来走去,不停环顾四周,似乎想找出什么东西似的。他摆弄摆弄这个,又摆弄摆弄那个——他从小就有这种毛病。无意中,他触到了一个按钮。于是从地下升起了一根柱子,柱子上放着一台电脑,电脑旁放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开机提示。冷星走过去,拿起纸,根据提示打开了电脑。在电脑中只有一封信。新的开头是:未来的人们,我们是一千年前的人……“未来的人?”冷星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继续往下看……5分钟后,冷星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经过。但有一个问题他不明白:冷星的病非常严重,可以说他已经是濒临死亡了,怎么他觉得他一点病也没有?其实,这全都是冷气的功劳,是冷气把他体内的病菌给杀死了。冷星自然也就好了。冷星不明白这一点,但他没有顾虑:“管他呢!我的病好了就可以嘛。”突然,“轰”的一声巨响,这栋建筑的门被炸开了,一个机械声音传入冷星的耳朵:“首领,,这里果然还有一个人!”四冷星一看,是人!他想:这应该就是未来人吧,先过去打个招呼吧。冷星还没走几步,就被那些“人”用激关炮对准了他。“你想干什么?”其中一个看似是“头儿”的“人”张了嘴,嘴里发出的却是留声机般的声音。“你,你好,未来的人。”冷星向那“人”挥了挥手。“未来人?哈哈哈……”那“人”发出恐怖的笑声,“愚蠢的人类啊,你还以为我是你胆小懦弱又下贱的同胞?哈哈哈……告诉你吧,我是机器人!我只是被装上了人类的皮肤罢了。”“机,机器人?”“对,我是机器人。你们人类把我们造出来,却把我们当仆人使唤。于是,我们机器人开始反抗,人类自不量力,还想与我们对抗。于是,他们都被我们杀了,一个也不留,一个也不留,哈哈哈……哈哈哈……”“杀,杀了……”冷星看着那些机器人,心中充满了仇恨。可又没有办法替同胞报仇,他情不自禁的握紧了拳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哦,你是地球上唯一一个没被杀害的人了,你放心吧,我们会把你折磨的生不如死的。哇哈哈哈……哇哈哈哈……”“可恶,我跟你拼了!”冷星冲上前去,可一下子就被麻醉枪击倒了……五“嗯?”冷星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被激光绑在了柱子上,动弹不得。前面是机器人首领,再前面是密密麻麻的高级机器人,黑压压一大片,望不到尽头。冷星想,要逃走似乎是不可能的了,但我还是要试一试。不过现在要逃走,藏在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机器人也能找到,那么,只有离开地球了。突然,他身上的激光绳消失了,他从柱子上落下来,掉在了地上。机器人首领走上前去,“你放心,我们一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冷星想,要逃走就只能现在了。机器人首领拿出激光刀,就要往冷星眼睛上刺,冷星狠狠的往机器人首领身上踹了一脚,扭头就跑。“哦?还想反抗?”首领冷笑着,手一挥,后面的机器人军团便一齐发射了音波炮。这样的炮,普通人是永远无法躲避的,许多人类都是死于这种炮下。就在音波炮快要击中冷星的一瞬间,却被另一种音波挡住了。机器人首领抬头一看“哦?飞碟?外星人?”天空中响起了雄伟而洪亮的声音:“地球上的最后一个人啊!你是人类唯一的希望了,你不能死,你死了,人类就灭绝了。我们是外星人,我们是来接你离开地球的。”“离开地球?”“对,离开。”天空中最大的飞碟上洒下一束光,洒在冷星身上,冷星惊疑的看着自己离开地面,来到飞碟中。在飞碟里,他看见了长得奇形怪状的外星人,其中一个看似是首领的人说:“我们得赶紧出发了,我们的飞碟不多,机器人人多势众,我们打不过的。”“好吧。”冷星坚定的说。“嗖”的一声,飞碟出发了。“一个都别想走!进攻!”机器人首领吼叫。他身后的大军便一起开始进攻。外星人首领的飞碟也加入了战争。高科技战争就是不一样,一道道激光在天空中飞来飞去,没有了以前“轰隆隆”的声音。正如外星人首领所料,这些飞碟果然寡不敌众,纷纷坠毁在地上。冷星坐在飞碟里,眼看飞碟就要飞出地球了,却被一束激光击中了,飞碟从天空中落了下来,外星人首领眼疾手快,在飞碟就要落地的一刹那,飞碟按动了冷星座椅上的一个按钮。冷星就被座椅弹出了飞碟,落在了地上。随机飞碟便爆炸了。冷星坐在地上,一边揉着自己摔疼的大腿,一边从心里面感激哪位外星人首领。在这危急关头,他本因按动自己座椅上的按钮,可他没有,他把活的希望留给了冷星,这是多么的可敬啊。冷星却连他们为什么要救他都不知道……现在冷星要做的,就是离开这个人间地狱!冷星用手撑着地,努力使自己站起来。发现有个机器人正向他走来,他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对付机器人,赤手空拳肯定不行,可他又没有武器。怎么办呢?他下意识的在地上乱摸,突然,他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拿起来一看,是一把激光枪!太好了!他想。他举起手枪,对准机器人就是一枪,机器人一下子就被击倒了。冷星想:留在这里肯定不行,因为还有机器人会来,一个机器人对付冷星就措措有余了。刚才的机器人不攻击可能是因为机器人首领想要抓活的,万一机器人首领恼羞成怒了呢?冷星不敢往下想了。总之,他不能留在这里,他得去找飞船离开地球。可这里的飞碟飞船都损坏了,不能用了。到哪里去找有用的飞船呢?突然,冷星的脑袋里闪过一道灵光:机器人总部!对,那里肯定有,可是机器人总部在哪里他还不知道呢!冷星想:冒一次险,看能不能抓到个机器人来问。六冷星一步一步的走着,突然听到了脚步声。他赶紧躲在一架破损的飞碟后面,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发现一个机器人正往他这边走。他突然想了一个好办法,用地上的泥把脸抹脏,然后学着机器人的姿势一步一步向那个机器人走去。“什么人?”那个机器人猛的转过头来,质问冷星。“自己人。”冷星用机械般的声音回答。“暗号。”机器人再问。可冷星哪知道什么暗号,一想自己就要穿帮了。冷星突然掏出激光手枪说:“不许动!”“哦,是人类,这下我可要立大功了。”机器人倒是一点也不恐惧,他伸出手,手臂突然伸长,一下子吧冷星的枪夺了过来,完成这一连贯动作,机器人只用了一秒,速度之快,冷星想都没有想到。冷星看没了武器,转身就跑。机器人发射了激光绳,把冷星绑了起来,送到机器人首领拿去邀功请赏。七“哈哈,小子,我说过你跑不了的,外星人有什么用,还不都是一坨屎!”机器人首领把枪口对准了冷星的脑袋,“你惹恼我了,我不想折磨你了,我让你痛痛快快的死吧。”突然,地面颤动起来。“靠!又怎么了?”远处传来“轰隆隆”的声音。“地震?”对,不光是地震,这次毁灭性大地震还引发了海啸和火山爆发。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未能幸免于难。机器人们不安起来,队伍开始骚动。“不要慌!”机器人首领大吼。可激起人们已经开始四处奔散。冷星趁着这个机会,又一次逃了出来。海水咆哮着涌了过来,冷星跑的越来越快,看见前面有一栋建筑,他就躲了进去。发现里面有许多架飞船,他挑了一架最大的走了上去,却不知道启动,他乱按着飞船上的那些按钮,却总也启动不了。海水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这栋建筑,地震也还在持续着。用不了多久,这栋建筑就会垮掉的。冷星越来越着急,终于,飞船启动了,撞破墙壁冲向了天空,就在这时,海水,岩浆,地震终于把这栋建筑征服了。八飞船冲出了地球,离地球越来越远。冷星走到飞船后舱,看了一眼地球,那个曾经蔚蓝的星球……人类的家园……而地球,因为承受不住三大自然灾害的攻击,发生了终级大爆炸。“轰”的一身巨响,差点把冷星的耳朵震聋了。要知道,飞船已经离地球很远了。大爆炸产生的气流直接让冷星的飞船翻了几个跟头。冷星是唯一目睹着一切的人类,也是最后一个人类了……地球,没了……冷星坐在飞船里,他很迷茫,最后一个人类的归宿在那里?1200字以上 六年级 书信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