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道社异闻录(第一章)转校生_3000字
第一章:转校生
茗川市算是一块流油地了,这里面朝大海,有全国最大的深水港,南北被山川和树林包围,气候宜人,环境绝佳。而在市中心更是全国数一数二的金融区,无数的大公司都一样在这里能有自己的一片天。
茗川步行街,一个打扮简单的美男悠哉的闲逛着,琥珀色的双眸流露出惬意的神情,朱唇微翘起轻松的弧度配合略显飘逸乌黑的秀发,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
“同学,请问白兰学院怎么走”美男缺乏男人应有的粗犷,却显得优雅动人,美丽的脸庞少了一份俊,多了一份美,顿时眼前的女生看痴了。
眼前的女生仅有一米七余的身高,穿着也并不新潮,反而显得有些老土,鼻梁上略显夸张的眼镜使得整个人儿变得呆萌可爱。
“同学?”美男晃了晃手,略显歉意的微笑,依旧是那么的迷人。
“啊!对不起,那个……”女生恍惚过来,紧张的有些语无伦次。
“请问白兰学院怎么走,我似乎迷路了”美男白皙的皮肤,清美的五官怎么看怎么迷人,女生差点又深陷其中,不自觉的甩了甩脑瓜。
“直走,在汽车站坐520号车,终点站就是了”女生别开脸,生怕造成尴尬,可是仔细一想。
“你也是白兰的学生么?”女生惊问,却看到了美男手中的白兰校徽,一朵白银色的白玉兰。
“嗯,我叫尘颜,姓慕容”
“林梦兮,你好漂亮!”林梦兮完全是发自内心的感慨,却反应过来不妥,顿时的面色羞红。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说……”
“谢谢,他们也常怎么说我呢”尘颜的心情愉快,没有半点的责怪,顿时博得了林梦兮的好感。
“那个,我带你去学院吧,去晚了可是要记名字的”
“那麻烦你了”
“我姓慕容,名尘颜,来自彩云之南,第一次离开家乡,是个地地道道的乡巴佬,如果做了什么蠢事还请大家多多包涵”令人惊讶的自我介绍,十分自然的自我贬低,却又是显得幽默谦虚,尘颜现在讲台上仰望着阶梯台上的众同学,有惊异,羡慕,也有妒忌嘲讽。
“尘颜同学打算坐在哪里?”班导师站在尘颜身边,脸上挂着职业的笑容,相对于尘颜如朝阳般的微笑,显得实在是相形见绌。
“我想坐秦老虎的旁边”
“秦老虎?”班导师惊异,班级可没这一号人
“秦栢,我和他是发小”这下全班都沸腾了,唯独全班的最后排,一个人黑着脸瞪着讲台。
“哦,原来是他啊,他在最后排,应该在睡觉吧,你去看看在不在。”班导师略带着尴尬,这秦栢脾气确实不好,爱吼爱出手,但是极好的不对班里人动手,还喜欢替同学打抱不平,导师有什么体力活也可以请他帮忙,只不过他那吃人的表示实在让人惧怕。
走到最后排,四下里张望着,却是看到了一双锐利寒冷的目光,正是秦栢的怒火。
“找到了!”尘颜兴奋的向班导师挥了挥手,然后毫无顾忌的坐在了秦栢的右手边,完全不顾及秦栢想吃人的感受,秦栢的幽怨使得全班如陷冰窟。
尘颜不介意秦栢的目光,甚至于完全无视了秦栢的心情,拿出一本牛皮封面的书自顾自的看了起来。
“听说没!秦老虎克星出现了”
“阳光美男vs暴力美术帅哥!”
“老虎克星:阳光美男”
仅仅是上课的一个半小时,关于尘颜的消息在校园网疯传,几乎到了人尽可知的地步。当然,潜心读书的尘颜并不知晓。
下课广播响起,早已按耐不住的秦栢猛然把尘颜压制在桌上,脸上的愤怒使得全班喘不过气。
“你他丫的怎么来了,还嫌我不够丢人?是那群老家伙派你来的吧!你们究竟想干什么!?”秦栢的愤怒,却又是极度的手下留情,如果他想,让尘颜骨折完全是分分钟的事情。
“我……离家出走了”声音细小,以至于旁人都没听到,却是让秦栢如五雷轰顶一般,呆愣在了当场。
“你不怕他们捉你回去?”秦栢凑在尘颜耳边,把声音压倒最低。
“当然怕,这不来找你了么”秦栢手放了下来,尘颜也喘了口气,因为压到了书,脸上被印出了条红印子。全班同学看事情结束,也纷纷散去,本应该都走的,若不是秦老虎发飙估计人都走光了。
“我保不住你,关键时刻还是靠你自己,家族的人不会那么轻易的放过我们,小心点”说罢掏出桌洞里的手机便要出去,出门时却遇到了一个女孩,令尘颜惊讶嗯女孩。
“奈叶,今天你值日?”秦老虎难得的温柔,奈叶略有些慌张。
“嗯,你先回去吧”说罢低着头便进了教室。
“她叫奈叶?”尘颜看着奈叶瘦小的背影
“嗯,是日本人,不过在中国住了有十年了,我记得她才值日没几周,肯定是那帮家伙又欺负她了!”国内的反日情绪很重,连带着一些日本公民也受到了牵连,奈叶便是如此,她本身体质就不行,同班同学很多不理解的冷嘲热讽,别的班也常有人欺负她,甚至公然亵渎,原因就不多说了,只不过不分青红皂白的发泄情绪,和野兽有什么区别呢?尘颜心生怜悯。
“你去解决一下吧,这里交给我”尘颜微微一笑
“她长得好像,我想你也是这么觉得的吧”秦老虎不再理睬尘颜,转身便出去了。
第三章:“糊涂”的奈叶
“生病了就不要勉强自己,学校也是有校工的,请他们帮个忙,付点钱就行了”尘颜端着一杯水,是调剂好了的感冒灵,突如其来的关心让奈叶有些慌忙失措。
“那个,你看出来了?”本就瘦小的身影站在空旷的教室里,身体瑟瑟发抖着。
“发烧了吧,多少度?”尘颜拿过扫帚,递过水杯,奈叶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低烧,三十七度罢了”奈叶喝了一口,水温是调好了的,不烫却也冲剂充分了。
“我看不止吧,我是个中医,这种东西瞒不过我的”尘颜说的不错,只不过于中医他也只是略懂皮毛,于基本的望闻问切还是可以拿捏的。
“三十八度五……”奈叶喝下药,精神上好多了,却是教室也打扫干净了。
“那个,谢谢你”奈叶拿过扫帚,待会还要放还回去。
“没事,应该的”教室里只需要把明显的垃圾扫掉,然而进了白兰的大门基本没有几个是没素质的,所以扫地也并不是那么的累。
“你是资读书生?”学院学生分两种,工读书和资读书,工读书是学校录取的,成绩优异。而资读书则是付费上学,学费高昂,但待遇优厚。
“嗯,不太喜欢考学,太繁琐,如果不是为了秦栢,我估计都不会来上学”
“你们的关系好像很不错,很少见秦栢待人温柔”
“还好,这次我是背着家里来找他的”
“离家出走?你家里反对你和秦栢在一起?”
“嗯,还有就是受不了家里的管制,也算是解脱吧”奈叶低着头,在日本文化里离家出走是极不好的,子女无条件听从父母,这基本是日本道德的典范。
“那你现在有地方住么?秦栢那里好像住不下”这句话的信息量实在太大了,尘颜一时没HOLD住,这秦栢该不会把人给ban了吧?
“还没着落,不过带的钱够多,寻个旅店不成问题”
“旅店,不是长久之计诶,不如……你去我那吧”奈叶看着尘颜的面容,面露纯真的笑意。奈叶很爱帮助人,因此也十分的容易受欺负,尘颜看在眼里。
“那麻烦你了”
说麻烦,还真的是够麻烦的,奈叶本来身体就不好,虽然靠吃药降了烧,却又带着尘颜到处的购置物品,以至于回到奈叶家时已经很晚。奈叶家是一栋三层的小楼,奈叶本身就是资读书生,只不过为了和同学打好关系,才在值日表上挂了名,秦栢是极度反对的。小楼有些岁月,但并不显得老旧,仔细看不难发现这其中有着名古屋的味道。
“就你一个人住?”尘颜略有些好奇,一个人的话会很寂寞的吧。
“嗯,爸妈的生意在国内,很难来看我的”
“那为什么不回国,那样不可以方便很多?”
奈叶无奈的笑了笑,是啊,回国可以方便很多,也不用受气,也不用费力的讨好人家。
“我也不知道,可能有什么东西没拿吧”是什么东西呢?
小楼内满满的日本风格,对于日本人的奈叶这也理所应当,客厅和卧室铺的都是榻榻米,除了餐厅,其他的房间都放有坐垫。
“你可能会住不习惯,要不你去卧室吧,卧室里收拾收拾还是可以的”
“不用了,我蛮喜欢这样的”客厅空间很大,也有落地窗,窗前悬挂着风铃,窗外的后院有假山池藻,鹅卵石铺的小路环绕着整栋小楼,小路旁还有着几尊石灯笼,只是灯笼里只剩下蜡滴。
“喜欢嘛?每到夏夜,这些燃尽了的蜡烛都会燃烧”
“真的?”尘颜略有些不信,毕竟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
“真的,夏夜里这里也会非常凉快,池子里会有鱼的影子,假山会发出萧笛的声音”
尘颜略带着难以置信,看着这四周的布局,却看不出半点蹊跷。
半夜里,尘颜还在回忆着一天,说实话对于秦老虎的相逢他是极为高兴的,只不过对于秦老虎他不太敢过多的表露心情,他用暴力包裹了内心。对于奈叶,尘颜也十分喜欢,她很善良,很天真,也很可爱,以至于自己都有种保护她的冲动,只不过这种表现机会要留给秦老虎,想到这尘颜流露出一抹难以察觉的苦涩。
第四章:热爱插花道的色盲
学院上课很晚,八点钟才上课,整个上午也就只有两节课。奈叶起的很晚,已然的太阳高挂,她却还在赖床,等到奈叶洗漱完,尘颜早已准备好了早餐。
“感觉怎么样?烧退了吧”
“嗯,全退了”早餐很简单,寿司加皮蛋粥,尘颜的手巧,做的有模有样。奈叶尝了一口皮蛋粥,有着一股淡淡的药味,口味上不影响,被皮蛋给掩盖了。
“放了点中药,增强抵抗力的”奈叶不疑,吃的放心,甚至于迟早还有些意犹未尽。
早晨到校门口,却发现原本空旷的白兰大道变得拥挤,两旁是不少的学生摆的报名处,学生们来来往往,在其中不停的忙碌着。奈叶恍然。
“对了,这两天是社团活动日”也就是说这两天都不上课,而留出时间给社团收人。
“社团?好像很好玩的样子”眼下的白兰大道被各种横幅霸占,眼花缭乱的标语。
“奈叶社团么”奈叶张望着,似乎在寻找什么。
“嗯,我是公关社的,不过我只端茶送水,社长待人很好的,要不你也来吧,你想的那么漂亮,社长会很高兴的!”奈叶兴奋着。
“我再看看吧,如果没有我喜欢的再去,也不迟”奈叶点了点头
“那我知道了,我要去帮忙了,不然他们又说我偷懒”说吧兴奋的跑开了,看着奈叶脸上洋溢着的笑容,尘颜心下里也高兴。
“尘颜!?”一声惊呼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回头一看,正是昨天在步行街遇到的女孩,林梦兮。
“你也来了,真巧”尘颜看着她,原本略显老土的休闲装换成了蔚蓝色的校服,百褶裙随风飘舞,增添了一抹灵动,只不过那夸张的眼镜,实在不能恭维。
高二: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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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回母校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晃二十年过去了,我已经从一个普通的小学生变成了一个大学教授。
今天,秋风瑟瑟,一个美好的季节——秋天到了。“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想到这句诗,让我不禁回想起自己在母校美好的童年回忆。“叮咚”门铃响了,我开了门,眼前出现了一个机器人邮差,他对我说“教授您好”这里有一封给你的特殊信函,“请签收。”我签了字,打开一看,这是母校邀请我回去把我的学习经验、学习方法讲给师弟、师妹们听,让他们学习学习。
我立刻收拾好东西乘着超高速列车回到了我的母校——大沥实验小学,二十年了,我又回到这记载着我童年成长经历的母校。这的变化可真大,车子在天上跑,天空蓝蓝的,车子的尾气不见了。小河河清澈见底,不再流淌着垃圾。校门也从普通的校门变成了高科技校门,它对我说:“请拿出通行证。”我把信函放进了它的“嘴巴”里。我进了校园,看到了一个绿色的大温室,走进里面,里面可真暖和,里面的花数不胜数,有:玫瑰、百合、蒲公英、风信子……当初的小鱼池也变了样,之前那些孤零零的小鱼多了许多好看又美丽的小鱼。我走进空无一人的教室,哇!黑板、课桌教室全是高科枝。黑板像电脑可以保存,课桌自行车可以调节高度,一阵熟悉的上课铃响起了。对了,我还要跟师弟、师妹们讲学习经验呢!
二十年后的母校变化可真大,我爱我的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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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闻花香小城有一条巷,夜晚微黄的灯光微醺,更显悠长静谧,可白天却又热闹非凡,葱蒜香味吸引着行人的胃,女人的店就开在小巷里。女人是做锅贴的,煎的金黄的锅贴入口香软,尝起来竟有一丝香甜气息。女人不是很年轻,鬓角微微有些银丝,可她却像女子那么温婉,我更愿叫她女人。女人不急不忙的做着事情,有客人来时,只微微一笑,带你告诉她份量,她便不紧不慢地开始拿面团做锅贴,无客人时,她就织织毛衣,做做手中杂活,不刻意高声招揽客人,每次看她总是回你微微一笑。我习惯在女人的店里买锅贴,其实,只是享受她做锅贴的过程。我每次总是默默在旁边看着,看她熟练地擀平面团,看她力度适中的将面团贴在锅边,一切从容有序。我问她,为什么不用机器代替手工呢,她只是笑而不语,继续用手揉捏着面团。接过来的锅贴,周围有一圈被细细包好的纸巾,看,她做事总是这么细致,或许这也是她拒绝用机器加工的原因吧,机器加工总少了些人情味。后来才知道,她是我同学的祖母。同学说女人的锅贴里有栀子花和苹果酱。我说锅贴为何总有一丝香甜,原来是这女人的别出心裁。我想象着女人在配制酱方面时皱起的眉头,她一定是做了很多次实验才把栀子花和苹果酱混合在一起构成最美的风味。我脑海中又浮现出她细细挑选花朵,细细磨碎的场景。她如女子一样温婉独立,就算在制酱料,估计也会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吧。女人本是大户人家之女,却坚持到这座僻静的小城,我知道,她一定是厌倦那城市的喧嚣,更愿安安静静地生活。我去女人的店里的次数更多了。只有在女人那里,我才能认识到这个世界不再像陀螺那样快速的旋转。她的一言一行,安静而美好,好似有什么神奇的力量,抚平我心中由于学业、生活而带来的莫名其妙的躁动。我多么羡慕女人的生活状态啊,她骨子里的恬淡,映射到生活中,生活也变得安静闲适。可如今,人们思考利用电脑,联系利用手机,到处都是快节奏的生活,我想说,来女人的店里吧,吃一吃她亲手做的锅贴,感受久违的宁静与祥和。不知怎的,一想到女人,我就想到了一束带有露水的栀子花,虽枯萎,但花香却永存,慢慢,慢慢地散发……800字 高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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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正好,浮生未歇_3000字季节描着风景翩翩滑过,时光载着年华悄悄溜走。生命中那已然渐行渐远的十七载春秋,恍若一帘南国的烟雨,千百种情愫的碰撞与织叠,千百个镜头的回放与湮灭,经历过穹顶之上的沉潜与陶冶,领略了天宇之间的彷徨与奋飞,终究挥洒成缠绵的雨丝,飘落一地微凉的安然。然而,雨的使命却不止于此。在义无反顾的求索之后,在由内及外的静定之后,“润万物于无声”才是雨的终极归宿。烟雨如是,浮生亦然。生命中所经历的一切晴朗与阴翳,明媚与黯淡,都不能仅仅停滞于回味与感慨。就像那身披彩虹的田野,花开正好,浮生未歇。(一)乡心未满还记得初读东坡那首《少年游》时,正值自己第一次孤身出远门,去北京赴一场作文大赛的颁奖典礼。当飞机终于停稳的那一刻,心中的憧憬和喜悦陡然消散,一种难言的孤独感亦随之决堤。我不再是于层层遴选中“傲视群雄”的作文精英,我只是一个卑微而敏感的异乡少年,远离故土,举目无依。正因有了这样的阅读背景,我与这首诗才如此惺惺相惜。“此心安处即吾乡”,一字一句像诸神失落的火种,在北京那个多愁善感的雨夜,植入我幽暗的心房。也正是从那天起,我对“故乡”的理解逐渐拓展出许多新的视;8角。故乡于我而言,不再只是一些生活镜头与风景符号,它更添了一种悠远而深邃的情怀,一种超然而崇高的境界。也许我倾尽流年也难以修得“此心安处即吾乡”那通达生命的智慧,却可以矢志不渝秉持这样一种深层追求——让自己的喜好、执着与坚守,不仅仅流于物质,止于现实,束于时空。就像苏轼,纵使被冷冰冰的命运五花大绑,也依然能昂首挺胸地拖着满身枷锁放浪于形骸之外,骋怀于山水之间,何也?心安之处不在此也。然而,不久后一部介绍苏轼生平的纪录片,让我在重温这句诗时品出了另一番滋味。“此心安处即吾乡”,看似生无所待的洒脱后是诗人隐晦难言的悲伤。纵观东坡的命途轨迹,数十年的迁谪生涯将他的足印刻满半壁江山,故乡望不可及,亲友杳不可觅,唯有逐萍踪絮影相偎依。置身于如此充满“负能量”的境遇里,诗人要想保持住自己崇高的精神风貌,必须独辟一种思路,开拓一片净土,来陶冶情操、安放灵魂。了解了这样一种创作背景,也就不难品出”此心安处即吾乡”背后的无奈与酸辛。你说苏轼对故乡没有感情吗?非也。只是他的乡愁太深太重,且又归期难待,还不如将这份情怀埋在心底,止于笔端,免得像推翻多米诺骨牌一样,牵动太多尘封的伤痕。行文至此,”随心而安”这种对待故乡的态度已然失去了在现世推广的意义。《剑雨浮生》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我是一朵自由行走的花,不仅灵动地道出了电影主角的性格内涵,在“乡情”这个话题上亦给了笔者新的启迪。做一朵自由行走的花,不囿于一角逼仄的风景而错过整个春天,不固守一抹单调的色彩而拒绝所有季节。趁着生机依然年华璀璨,尽己所能走得更高更远,听群山回唱震颤单薄的心弦,任惊涛骇浪挑战未知的极限。花期有尽,行走无疆。出去看看这个精彩的世界,也让世界看看精彩的你。做一朵自由行走的花,无论走出了多远多长,都不忘自己生为胚芽的模样,不忘破土时第一缕慈爱的阳光。有一天,当你枝枯叶萎终于厌倦流浪,当你心生疲惫看淡掠影浮光,不再为丰富的阅历而自豪、辉煌的成就而骄傲,只盼着让每一瓣残红都回归于初生的土壤,每一片落木都飘零在熟悉的怀抱,一场心如止水的回望里,真正读懂了“故乡”。一言概之,莫因乡愁而停滞生命的步履,勿忘乡情而失去灵魂的港湾。“乡愁”是撒在刀疤上的盐粒,会重新悸动起淡去的痛楚与凝固的伤悲,带来劳神耗时的消沉和于事无补的憔悴。只有摈除这种消极的成分,“乡情”才能裨益成长,助力人生。去伪存真的乡情,小而言之,是对同行者的依恋与感激。偶然抑或必然,我们相识在苍茫的人海中,相伴于斑斓的年华里,曾经拥有的是梦,天长地久的是心。于是便爱屋及乌,牵挂故乡,因为那里有让你牵挂的人;大而观之,是对生命的认同与敬畏,将美好的时光、难忘的记忆、质朴的情怀,都熔铸成回首乡关时的满目温润。而那些曾织满一站又一站的凄风苦雨,那些新旧参差、深浅不一的心灵疤痕,亦在这目光中飘落成一地闪光的诗稿,字字珠玑,句句深情,惊艳了岁月,丰满了生命。身在征途,心在归路。率性往之,泰然反之。如此,乡心无缺,浮生无憾。(二)且听风吟洋洋洒洒的雪花绵延了整夜,仿佛是谁遗落的信笺,随风寄往未知的角落,被心事各异的观者签收成琐碎而含蓄的情怀。记不清自己摁了多少次删除键,我索性关掉电脑,在一片黑暗中静坐,凝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明明暗暗缀连成流动的星河,清波起伏,涟漪错落。时针往回拨几个刻度,一阵来电铃声彻底打乱了我的日程安排。安澜,三年前那次笔友交流会上与我相见恨晚的“川妹子”,即将随父母迁居海外,希望我能写一篇文章作为临别赠言。通话中,她的情绪已至崩溃边缘,那颤抖的声线后绝对是一双红肿的泪眼。安澜问我,她是否对自己身边的人和事投入过多?毕业、转学、搬家……每换一个新的环境,都要经历撕心裂肺的离殇和怅然若失的彷徨。她害怕离别,却无力扭转与过往渐行渐远的命途轨迹;她害怕结束,却不得不踏上一个个必将谢幕的生活舞台。“或许,成长本来就是一道刻满疤痕的足迹。”安澜最后的一声轻叹,在我心壁上撞出了长久而深沉的回音。如何划清过往与未来的临界线,定位理想与现实的平衡点,是人类永无止境的探索课题。写惯了“时光不老,我们不散”的温暖,又有多少人能在离歌响起时守住“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的超然?十八岁的路口,放下教科书,就是江湖。长相厮守的温存和策马奔腾的快意,流连往昔的缱绻和独步绝尘的旷达,偏安一隅的暖巢和踏破山河的苦旅,你只能选择其一,然后义无反顾地倾尽一生为之修行,至于最后的正果成熟还是青涩,甘甜抑或酸楚,都是生命的真味,冷暖自知,无怨无悔。喜欢安妮宝贝那句“用一首歌的时间,想念你。”歌起歌落,已划清了回忆与现实的界限,在两个时空间从容游走,洒脱去留。既温习了那些柔软而灵动的生活镜头,使其不致于被时光侵蚀而褪色、消弭,亦从中汲取了新的养分,比如一份细水长流的感动,一种幽微含蓄的情怀,一抹明净纯粹的色彩。为生命伏笔下又一站暗香浮动的旅程,深情款款,襟怀落落。世界之浩大,世事之冗杂,世途之艰辛,世景之无涯……我们是天地间的扬沙,彷徨着前进,回旋着升腾。失去了奋飞的姿态,便沦落为一缕尘埃;埋首于琐碎的过往,便错过了穹顶的风光。还记得中考后那个暑假,我随父母周游云南,奔走在高原雨林之间,辗转于苍山洱海之畔,一路的风花雪月,满目的气象万千,最终却将心灵寄放给一片不知名的旷野。就是在那里,我第一次读懂了风的智慧。江南水乡的风是婀娜妩媚的秦淮歌女,朔北大漠的风是万夫莫敌的蒙古铁骑,青藏高原的风是庄重超拔的苦行禅师……而我所说的旷野之风,除了将三者的精华糅然一身之外,更兼具一种微妙幽深的美好秉性,言者难传,神者易会。它既能滋养大山大河,亦可抚慰小花小草;拥有斗破苍穹的豪情壮志,也不失观花逗雨的遣绻柔肠;游走于泥淖死水之上而清新依然,穿行在低木细流之间而和煦不减。生于红尘而不染于红尘,安于俗世而不堕于俗世,依地势而变其速,历千障而守其轨。刚柔并济间捭阖乾坤,屈伸自如处纵横玄黄。侧身天地,独立苍茫,我愿生者如风,穿越明暗交织的过往,收藏美好,埋葬悲伤;开拓别有洞天的远方,起搏梦想,律动希望。既能在滚滚红尘中舞动禅者的淡泊与安详,又可于浩浩天宇上演绎勇者的襟怀与气场。用温和旷达的性情辉映深邃超拔的心灵,兼得生命之深度与温度,不仅摆脱了随波逐流的困窘,也避免了高处不胜寒的孤独。在被万般风景浓妆淡抹的生命旅程中,请偶尔停下脚步,斟几杯往事一醉方休,蓄一砚情怀挥斥方遒。当记忆停泊在成长的渡口,时光潮起潮落,搁浅了那些落英般纷繁而缱绻的镜头,逝去的无力挽留,存驻的自成不朽。一场沧海桑田的守候,太久;几番浅尝辄止的回味,足够。窗外,2016年的第一场雪像被光阴搁浅的记忆碎片,我敞开心灵将它们装殓,一点一滴拼接成你的音容笑颜——我流年深处恒星一般的存在。回首从相遇到离别的每一帧过往,都伴随着清风的吟唱,演绎通篇和暖,落款一笑淡然。安澜,成长彼岸,天涯此畔,我用一场雪的时间,想念你。别再让离别的泪水模糊了远眺的视线,别再被逝去的美好羁绊了前行的步履。对于生命而言,残缺,即是圆满。时光在走,盛筵将散。道声珍重,祝你勇敢。(三)千年一叹表哥从美国出差归来,送给我一本普利策新闻摄影奖的作品合集,“我在纽约直接看的展会,最喜欢《战争》那个模块——”他突然截住话头“你还是自己往下看吧,里面有太多东西是语言表达不了的。”其实无须表哥赘述,光是那占满影集一半封面的烫金单词“Pulitzer”已足够令我敬畏和神往。1917年根据美国报业巨头约瑟夫·普利策的遗愿设立的这项荣誉,经过近百年的时光冲洗,以其权威严密的评选程序、博大精深的人文内涵、和根深叶广的百姓口碑享誉世界,被称作“新闻界的诺贝尔奖”。因此我深知手中这本影集的厚重,它犹如一座望不到尽头的天梯,刻满生命的智慧与人世的沧桑,延伸向万古不朽的浩瀚星河,承载着精神的勇士们前赴后继,上下求索。是夜,我微敞窗扉,独守一庭空灵的月色,以目为履,踏上了这场注定震撼的视觉远征。整部影集被划分成数十个主题,其中,仅《战争》这部分就占去了半壁江山。我不禁暗叹:正如雨果所言——”人类走过的路,就是一部战争史。”谁料逐页看去,竟与原先想象中的“灰色空间”迥然不同。雪白的裹尸布下隐现着婴儿粉嫩的皮肤,殷红的血渍在深绿色的军装上徐徐绽放,秃鹫黄澄澄的尖喙探向伤兵仅存的一只宝蓝色眼睛,毒雾泛着幽幽的紫光吞噬了金碧辉煌的教堂,焦黑的枯木上一窝在硝烟中窒息而死的翡翠般的幼鸟……热烈的,柔和的,含蓄的,奔放的……一组组明艳缤纷的色彩交锋,一场场惊魂动魄的心灵蹦极。罪孽感如漫无边际的泥沼,我身陷其中,每一次自拔都是更深的沉沦。被凝固的悲伤和浓缩的绝望淹没了耳目口鼻,使我艰于视听呼吸。此刻,静谧的书房、柔和的灯光、飘香的咖啡……都成了我的罪证,躲在命运事先搭好的暖巢里,玩味着他们浸肝透胆的伤痛,观赏着他们刻骨铭心的苦难,到头来,却只是留下一声虚浮的叹息,几页轻薄的文稿,然后伸个懒腰,又躲进了安逸的梦乡。只要没有亲历其境,就永远无法感同身受——这就是战争,人性死角里最邪恶的一幅黑暗图腾。纵观人类百万年的进化长征,哪一座胜利者的丰碑不是用同胞的鲜血浇铸而成?哪一个伟大的转捩点不是用前人的枯骨架构而起?生产力的飞速发展给人类与生俱来的欲望加进了膨化剂,于是他们舍本逐末,他们颠倒是非,为自私安上各种冠冕堂皇的名号,将心灵辞典里所有温暖、美好的词汇一网打尽,然后用无休止的血与火包围了这个世界。于是乎,所有个体生命都变成了草芥,变成了棋子,变成了光阴洪荒中一粒至微至贱的流沙,转瞬即逝;变成了历史星空下一颗至卑至陋的陨石,来去无痕。唐代文学家李那篇脍炙人口的《吊古战场文》,以多元化的视角穿越时空,诠释战争,每一次品读都令我震撼良久——“浩浩乎!平沙无垠,夐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往往鬼哭,天阴则闻。”行走在李华的古战场,我触到连天衰草那一脉相承的荒凉,我听到百代冤魂那执着千年的向往,我嗅到万籁俱寂那死水无澜的哀伤。千年一叹,“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一叹千年,”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还?”羌笛胡琴奏不出这般凄凉,莺啼燕转唱不出此番惆怅,流年偷换,红尘辗转,还有谁会记得这个被时光遗忘的地方?除了我,除了淡淡的月光。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不爱众生者,岂能苟安一隅?独谋私利者,难逃涸泽之运。“铸剑为犁”并非虚幻的祈愿,“大道之行”也不是永恒的臆想。当鲜血和泪水定格了千年的过往,我们能否在痛定思痛后,重新提起历史的画笔,好好雕琢下一个千年的时光?高二:李路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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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道先生(第二章)_1000字我对着师傅干笑了笑,制止了他暴躁的心情,微微恭维道:“哎哟师傅!我不是早就算出来你不会被那蛇咬到的嘛!只是吓一吓你而已,谁叫你昨天没事跑到城里与几个美国妞亲亲我我,这不是师娘的命令嘛!”我眼珠子一转,呵呵的奸笑一声后,便不管师傅那铁青的脸色,直径走进了竹房。这件竹房是我与师傅师母,师妹一起居住,总共两层,第一层师傅与师母的居住所,这第二层是我与师妹的住所,当然我们之间隔着一块木板,但是隔音还是不是那么明显,至少我打个喷嚏师妹都能听到。楼下很简朴,厨房一件,卧室一间,然后便是大厅,大厅也不能算大厅,因为更本没有椅子可以做,全部都是竹子编成的竹桌,只能放东西并不能拿来休息坐下。我无趣的抽起放在我右身旁的一些竹签,竹签总共八十一根,在我们这一行称为竹挂,用八十一根竹签卜卦,效果还算不错。在伏羲那个年代,八卦开始但是,但是伏羲所创的八卦乃是先天八卦,而如今我们所说的八卦乃是后天八卦,阳为先,阴为后,但是也有人说阴为先,阳为后,这些都是能理解的,但是先天肯定为阳,后天为阴,先天八卦乃是根据万物本源的阳气所化成的挂数,能卜算过去未来,而后天八卦并没有多大的用处,最多就帮你卜算命数,并不能卜算将要发生的事情,当然我的意思便是如今的先天八卦已经在世上灭绝,真正能称得上先天八卦的挂数世上并没有,当然我刚才显露的那两手卜算之数只是根据先天八卦的卦象推算,并没有预算过去未来的能力,而竹挂是结合先天八卦与后天八卦的一些卜算之法创造,效果自然比后天八卦的推算还要精准准确,可是竹挂从古至今,也并没有多少人达到以竹辩识天下的功力。我捞起这些竹签,接着便是桌子上摆弄而起。竹挂与八卦同理,乾为天,坤为地,之后便有五行之位想相对其中,接着根据自然运转的规律以及一些公式便能卜算某个人的命运,甚至可以推算出一个陌生人的生辰八字还有寿命的长短,但是有一天就是使用竹挂的时候不能卜算自己的命数,在玄学一门里,如果一个算卦者如果强行卜算自己的挂数,那么十之八九他的生命已经接近尽头,也就是所谓天机不可泄露,如果一泄露,那么这自然的规律便会遭到破解,那么他的生命轨迹将会从新定夺,也就是改命。“修罗煞!”我突然惊呼一声,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桌子上的这个竹挂之象。修罗煞,命曰修罗命结,拥有此命结之人便会无事生事端,直到死也不能平息,子弟也会受到牵连,也就是并联九族。“这个人的命数真是悲哀,天数自由定夺,你也只能多做善来弥补你前世的因果了。”高二:某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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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校生我自己认为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但是132集就没了,我把自己认为比较好看的发上来,想看的话百度里搜索一下就好了。叮……,又是这个声音,朦胧中醒来,习惯性的抬表一看,5:45。老天哪,每天这个时候总会响起,两年来好像除了一次停电事情之外,竟没一次晚于3秒种……。苦命的高中生活又要开始了。我叫陈风,就读于ZJ省TZ市重点中学高二(11)班,在学校里面是很普通的一个人,长的还算可以,除了身高有点优势之外(身高1。83),其它一无是处。全年级800多号人,成绩稳居中游,平时就爱玩玩游戏,打打篮球,目前为止未发现有女生垂青于我。悲哀啊。再看一下表,5:50了,我靠,随便介绍一下也要5分钟……。还有10分钟时间起床,叠被,上厕所,刷牙,洗脸,再跑到距离男生宿舍楼500米远的大操场出早操,迟到的话做旷课处理,迟到2次以上的话送政教处参加学习班,学习一个星期的学生手册。我再靠,这还是学生过的生活吗?简直比军队还要军队嘛,不过在2年的严格训练下,这是难不倒我的,哈哈哈哈!本天才只用了8分35秒的时间就已经在操场中间纳凉了。突然,有人拍了我一下,转头一看,是我8年来的损友,叫卢锋,绰号野猪,已经忘记这个外号的来由了,好象从我认识他开始就这么叫的吧。这小子从小学三年级转学到我在读的学校,和我同班后开始欺负我,初中后虽然也是在同一个学校,但毕竟没分到同一个班,本以为终于逃离他的魔爪,没想到他老妈认为他跟着我比较有前途,硬是透过种种关系把他调到我这个班级。结果就是又蹂躏了我3年(最重要的是还经常蹭我饭吃!!这一点绝不可以原谅),没想到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已经习惯被他蹂躏了,竟然又和他上了同一个高中,以至于一直到现在还被他吃的死死。哎,遇人不淑的结果……“赶投胎啊,跑那么快”。野猪气喘吁吁的叫道,人长的胖了点跑几步路都喘,哈哈,活该。“喂,晚上有没有什么活动啊?”野猪问道。“大哥,搞清楚点好不好,明天是最后一次模拟测试啦,你要觉得下个星期的期末考试很有把握,我到是不介意晚上出去溜溜,不过你要是成绩掉出年级段10名外的话,暑假似乎不怎么好过啊”。和我这个混日子的不同,野猪在学校可是老师的风云宠儿之一啊,自从上个月把全国高中数学竞赛二等奖捧回学校后,春风得意好一阵子(不断的有MM来问他数学题目,当然春风得意啦)。“嘿嘿,你还是想想你自己吧,就凭我的实力,这次我看进前5都没问题,对了,昨天听熊猫说今天有个MM转学到我们班哦,只是不知道长的怎么样,按照小说上写的,一般都是个美女吧”。野猪边看着天上的白云,边咧嘴在那儿幻想。“喂,小心你的口水好不好,快要流出来啦,拜托,这里是现实,不是小说,只要不是恐龙就谢天谢地啦,还美女!点到了,快排好队吧,不然阿山来了,又是一顿批”。我摇摇头,打断了正陷入幻想中的野猪。阿山是我们的训导主任,在学校也是人见人怕的角色,什么大小事,被他逮到,准没好日子过,最可怕的是他的思想教育,能从党走的路线和方针联系到你自己的未来外加你爸妈对你的期望,而且每次都能教育上个几十分钟,这也太能掰了了了了了吧……,再加上我老爸叫校长要特别照顾下我,我们阿山哥教育起我来更是不遗余力。哎,我怎么那么命苦啊。由纪检部的同志们点完名,再梦游似的绕操场转了2圈,就开始做早操了。好不容易熬过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的早操时间,终于可以去吃早饭了,在老师的一声令下后,男生们都有如出匝的猛虎,往食堂的方向冲去,我和野猪自然是一马当先。到了食堂,我们一人排队,一人拿碗筷(真是配合的天衣无缝),“一份炒面一份炒年糕,一瓶牛奶,两个鲜鸡蛋,一个咸鸭蛋”,我大声喊道。“靠,每天吃那么多,你怎么还没撑死啊”?野猪笑骂道。“不吃怎么长啊,你以为长这么高很容易啊,都是靠这样吃出来的。”我咂咂嘴道:“身高可是追MM的第一利器啊,一高遮百丑嘛!”“到现在也不见有什么MM看上你啊”,野猪小声嘟囔着。以为我没听见啊……,本来中午想请你去吃牛排的,横街新开了一家西餐厅,听说厨师还是从欧洲聘来的,哎,看来你似乎对这个没什么兴趣嘛,那我只好叫勇子一起去啦”。勇子也是我们死党之一,全名叫潘顾勇,不过是高中认识的,我们三个人就是传说中的TZ中学三贱客啦(自封的)。野猪一听,话锋马上开转:“老大,你今天看起来真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高大威猛,英俊潇洒……以下省略100字,果然不愧是有TZ中学第一帅哥之称的风哥啊(我什么时候又成了第一帅哥了,汗~~,小弟刚才一时糊涂,知道错啦,还请大哥多多包涵啊”。“别肉麻啦,中午下课后叫上勇子到我教室来找我”。“知道了,老大,那我先去教室啦,你慢慢吃吧,早上还要去收作业呢,学习委员真的命苦啊,不象你,整天晃来晃去的,闲的很”。野猪边埋怨着边收拾饭盒去洗碗。总算可以清净会了,哎,吃顿饭都不安稳,刚准备享受我丰盛的早餐,有个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请……请问,同学,我可以坐在这里吗?”靠,要坐就坐,哪儿还来那么多废话。咦,等等,声音怎么那么好听啊,刚一抬头就看到一个长发飘逸的女孩俏生生的站在我的面前。……“请问,同学,我可以坐在这里吗?”蓝若雪又问了一遍,眼前这个看起来不错的男生是不是没听见啊?不可能的啊,可是他干嘛一直呆呆的看着自己啊,食堂的东西有那么好吃吗?看他好象要留口水的样子。想到这里,蓝若雪的脸又不争气的红了起来,食堂似乎已经看不见别的空位置了,呜,这样端着两个盆子站在这里好累哦,有点傻傻的感觉,他怎么还没反映啊,呜,我该怎么办呀!好美啊,我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惊中反应过来,“请问,同学,我可以坐在这里吗?”……………她?她不会是想坐在这里啊,今天什么日子啊,有这么好运?突然一阵冷气袭来,附近几张桌子上的男生都向我射来杀人的眼光,哈哈,谁叫你们傍边没有位置啊。不过好象以前没有在学校里看见过她啊,这么美丽的女孩,不可能没印象的啊。还会脸红,真的清纯可爱的可以啊,又呆了几秒钟,才回过神来。……走到自己的座位上,第一排第一桌(靠,为什么你1。83的个子能做第一桌啊)。还不是我们校长大人的关照,班主任竟以我坐在后面表现不好的理由,硬是掉到这里,说是什么便于管理(也用不着这么烂的理由吧,我的光辉形象啊!)。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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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校生崔云解释说:“知道这里是什么地儿吗?这是尖班!你是一个蹲班生,在尖班会损失我们的名誉。我们班不欢迎你!你必须马上离开!”林浩坐在地上向他笑笑,然后猛地一伸手,将崔云也拉倒在胶水地上。接着,他凑到崔云耳边说了一句话。2契丹公主的苏醒雨一进入的尖班有个非常特别的女生。她的名字叫离裳。同学们都说,她身上有股特别的气质。其实她和别的女生长得也没什么两样,都是一鼻子俩眼儿,可就不知道为什么,她的一颦一笑甚至她的落泪,都让人非常注意。也许是她偏瘦的缘故。但偏瘦的女生不止她一个,像同班同学贾小影,比她还瘦呢,可就是没她那股子劲儿。离裳自打进入太阳学校那天起,就像一个天生的班长一样登上班长宝座。这宝座一坐就是5年多,她的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了5年多。5年多之后,也就是一年半之前,她的学习成绩陡然下降,降到连学校里打扫卫生的阿姨都不相信的地步。同学们都说她的笔被恶魔从上帝那儿抢跑了,对此离裳没有任何解释和争辩。在这之后,同学们经常看到她满眼忧郁,甚至偷偷落泪,但谁也不敢问她,因为还没等挨到她的边儿,她就像受惊的蜗牛一样,把自己缩得连她自己都找不见了。当林浩跌坐到地面之前的那一刻,离裳正趴在桌上进入她的天地。那是一个独立的天地,年代还非常遥远……公元623年。辽河上游的草原上聚居着一个无比强大 、无比剽悍、无比崇尚英雄的契丹民族 。契丹族中有一位远近闻名的可爱公主,她很多年以后的名字叫离裳,当时她叫耶律离裳。契丹族分为八大部落,其中,有两个部落最为强大。一个是耶律离裳所在的部落,全部族员都姓耶律,叫迭剌部;一个是以萧姓为主的乙室部。契丹族八大部落强壮示意图突举品突吕不迭剌乙室楮特乌隗涅剌 这两个部落为争夺契丹族的统治权,几乎连年开战,契丹族人深受其害。后来,这两个部落的首领进行了一场艰苦卓绝的谈判,终于达成停战协议。至此,迭剌部和乙室部暂时偃旗息鼓。迭剌部和乙室部都有延绵百里的城墙。每逢周末,两个部落的族员便在各自部落的城墙外举行赛马游戏。耶律离裳经常一身便装地跑去观看赛马。赛马会上非常热闹,在场的除了观众就是赛手,没有王、公主和平民这种贵贱之分。所以,耶律离裳非常喜欢那种聚会。可是后来,耶律离裳就不去了。这是因为她在赛马会上,认识了乙室部的第一勇将萧见洪,萧见洪和她之间还发生了一件不可告人的事。去不成赛马会的耶律离裳依然向往那个地方。这天不是赛马的日子,她穿上一件蓝色的长纱衣,轻轻巧巧地走上废弃的城墙。这个废弃的城墙以前归属于一个小部落,顶层有个楼台,是观看赛马的最佳地点。一朵一朵的白云像画布一样挂在天空,一群一群的飞鸟栖息在城墙砖上。风吹过,纱衣飘飘,耶律离裳美若天仙。忽然间,耶律离裳发现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脚下的城墙竟笔直地升高了。升到离白云非常非常近的地方,风速一下大到连呼吸都艰难了,飞鸟也有些扒不稳城砖了。怎么回事?耶律离裳心下有些害怕。“公主!”靠城墙而立的是大将军萧见洪。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渴望。他此时出现,就是希望公主能答应他的要求。耶律离裳举棋不定。摆在她面前的是个大大的难题。萧见洪周围伫立着许多武士,都是他们乙室部的,虎视眈眈地盯着耶律离裳。耶律离裳更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公主,在下恳求您!”说着说着,萧见洪居然屈膝跪下。侍奉在他身边的武士也跟着他一齐跪下。耶律离裳的鼻子有些酸。她没办法答应他。两个部落虽然表面和好,但暗地里仍是敌对关系。她若隐瞒了这件事,就会被部落里的人当做叛徒,算是犯下了滔天大罪。耶律离裳拖着长纱,拧转身子走了几步。她不想让焦急为难的眼泪当着萧见洪的面落下来。“公主,您真的拒绝末将吗?”萧见洪的声音有些哽咽。耶律离裳对于萧见洪的身世,多多少少有些了解。他虽然贵为将军,但老妈却是个不识字的家庭主妇,老爸重病在身,天天卧床在家。答应他吧!耶律离裳擦掉眼泪的同时,暗下决定,就让自己当一次部族的叛徒。这时,耶律离裳听到身后忽然叫声大作。她急忙回转身子,看向萧见洪。遗憾的是,她满眼只有武士来回奔跑的身影,唯独不见将军。“将军!将军!将军!”众武士依旧拼命喊着。耶律离裳扒开众人,向城墙下找寻萧见洪的身影……城墙外深得见不到底,城墙下比蚂蚁还小的东西,根本看不清面目。“萧将军———”耶律离裳大声喊叫起来。就这样,离裳从契丹公主的梦境中苏醒过来.PS:离裳醒来会有什么反应,接下来又将发生什么事?。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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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校生林浩历14年9月1号。林浩历就是林浩的个人年历。林浩是一个高个子、爱穿酷毙的运动鞋的男生。林浩是北京约克中学的学生,这次开学原本该升初二,可是由于特殊原因,不仅没升,他还转到930公里以外的城市,继续读初一。林浩转入的这所学校叫太阳学校,在市里不算是重点学校。太阳学校有小学也有初中。学校里有个尖子班,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打败全市无敌手,成功超过美得无与伦比的校园环境,跃升为全校的最高荣誉,并稳坐荣誉宝座到初一。这里讲的打败可不是拳对拳、脚对脚的打架,而是学习成绩。雨一要进入的就是这个成绩顶顶顶好的尖子班。此刻,林浩高大的身影正闪过太阳学校的大门,优雅地踏上楼前台阶。15分钟之后,林浩出现在尖子班同学的视线里。他出现的那一刹那,班长宝怡确信,连调皮猴崔云都确信,他们从没见过这么帅、这么迷人的男生!林浩站在初一·9班的门口,迟迟没有迈动步子。眼前的班级太奇怪了。班里虽然坐着很多同学,但静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他们都在伏案写着什么。有几个人曾经抬起头瞟过自己一眼,但呆了一呆后,又不约而同地执笔在纸上画起来。1组最前面的是一个矮小瘦弱的女生。她好像写错了什么,扯开透明胶条,粘去纸上面的字迹。清脆的刺啦声猛然响起,全班同学都像受了惊吓一样,再次抬起头来。这一次,全班同学都清清楚楚地看到他了。开学第一天,学生按理都要穿蓝色校服,可转校生竟然一袭白衣白裤,脚上还踏着一双酷毙了的运动鞋。哇噻,太帅了!不过,帅又能怎样?蹲班生再怎么帅还是蹲班生!全班同学(除了离裳)都这样想。伫立很长时间之后,林浩觉得应该走进教室。他清清嗓子,将肩膀上的书包抖正。雨一走进教室,站在讲台前,放大音量说:“你们好,我是林浩。从北京转到这里……”全班同学一言不发地拿起刚写好的纸,举向他。那些纸都是从大单线本上撕下来的,林浩非常熟悉。纸上的内容齐刷刷的。上面写着——“蹲班生,Get Out!”时间在林浩的脑海中停留了片刻。这片刻足以使他沉静。缓缓地用目光走过那些纸。纸上的字有的俊俏挺拔,有的歪歪扭扭,有的像用尺子比着写出。在一层一层的纸浪之后,林浩忽然看到一个空缺。那空缺就像是大海决堤,堤口显出的是一个女孩。离裳!离裳此时正趴在课桌上。她的脸整个陷进臂弯中,发辫好像刚拆开,一绺一绺地垂在课桌上,黑油油蜿蜒蜒,可爱得宛如葡萄藤蔓。离裳坐在3组的倒数第二个。隔了不远的地方,也就是6组的最后一个,是个空位。林浩知道,那是自己的座位。林浩站着的姿势终于有变化了,他坚定地向他的座位走去。全班同学(除了离裳)同时“Wu”了一声,紧接着,雨点一样的纸片啾啾地飞向雨林浩。那感觉往浪漫了说,像极了雪花缤纷;往残酷了讲,就是迫击炮炮弹。林浩一直关注地看着离裳,他很想看到她的脸。可直到抵达自己的课桌时,离裳还是没抬起头来。愿望不能实现,这对每一个人而言都有可能。林浩也不例外。就像他本以为到这个班会得到同学们的欢迎,可是……林浩失望地摘下书包,甩甩漂亮的发帘儿,将书包挂向课桌前面的挂钩。他不会离开这个班的!在秘密没揭开之前,他不会离开这里!那可是个天大的秘密!忽然,他隐隐地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林浩挂书包的手停住。林浩不动声色地挑挑眼皮,看到前面的同学仍在瞟向他,只是他们的目光不像刚才那样直挺挺地射来,而是躲躲闪闪的,充满神秘。有陷阱?林浩将书包拿回到手里。他寻思,不管有什么意外,都要先坐下,看看再说。雨一再次甩甩额前漂亮的碎发,潇洒地坐下去。全班同学的眼睛一下睁大了。这之中也包括一直都置身事外的离裳。咔吧、吧、吧,然后是更巨大的咔吧声,林浩坐下去的座位就像积木一样,一层一层地向下消失掉,眼看他的屁股要撞到地面了。有人将桌椅上的螺丝卸下,就是想看他的难堪。这情况他还是第一次碰上。林浩暗暗鼓励自己,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要取胜!他赶紧撑起漂亮的双臂,支向课桌。林浩向来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课桌给他的支撑力量,足以让他的身体悬停在半空之中。可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他的手刚一挨到课桌,课桌也发出了咔吧、咔吧的声音。无可挽回地,林浩跌落到地面。同学们大声惊叫起来,其中以离裳的声音最为尖厉。雨一叹了口气,闭上明亮的眼睛。他想接受这个令人沮丧的事实——反正已经这样了,再追究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但是,接下来的事让他有些愤慨了。手摸到的是什么?林浩将手举到面前。那上面沾满了透明胶水,黏黏糊糊的,不时变换着可恶的形状,而且还奋力地向下滴落着。不用说,今早才穿的崭新的白衣白裤,还有新买的书包,全完蛋了。“泡椒(胶)鱼尾是我的拿手好菜!味道不错吧?”说这话的是调皮猴崔云。他嬉皮笑脸地蹲到林浩面前,双手抄在一起说:“你现在跑路呢,我还能跟你道个歉!这胶水衣服我也愿意拿回家叫我妈帮你洗。”林浩不解地盯着他.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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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神 第一章 异世重生_3000字石岩突然醒来,只觉头疼欲裂,脑袋仿若灌了铅,沉重无比。这是一个幽暗的石洞,石洞有一个篮球场大小,石地上堆积着累累白骨,十来具身着奇装异服的新尸散落在他旁边,尸体身上的衣服还很鲜亮,看起来并没死太久。这是哪里?还是加勒比海的巴哈马群岛么?%%%石岩是个狂热到近乎走火入魔的极限运动爱好者,二十七岁,母亲早逝,他父亲积累了一生财富,却在壮年因癌症身亡,他早早就继承了一辈子都挥霍不掉的财富。别人苦苦追寻了一生的东西,他唾手可得,一开始就拥有了。大好青春的摆在那里,却迟迟找不到目标,这种富有但没有方向的感觉,让他一直都郁郁寡欢。直到十七岁那一年,他接触到极限运动,才觉得人生突然有了趣味,因手中掌握着巨额的财富,他得以在这个不是寻常百姓可以参与的运动中大肆妄为。徒手攀岩、鳄鱼蹦极、低空跳伞、火山滑板、悬崖跳水、车底溜冰等等疯狂的极限运动,成了他最大的乐趣。他享受那种生死一线间令人血脉沸腾至窒息的惊险!十年来,所有最疯狂最凶险的极限运动,他一一尝试,哪里危险哪里要命他往哪里跑。十年的极限运动,令石岩身体素质极为优秀,数百次亲近死亡的体验,让他神经的坚韧程度极其变态,他自嘲自己是离死神最近的人。加勒比海巴哈马群岛的蓝洞探险,是他最后的极限挑战,这些蓝洞有的深度可达数百米,有些还如迷宫般的复杂,而且动作稍微大一点,洞底的淤泥就会泛起,不管佩戴的照明灯有多亮,你也完全看不清方向。所以不管是本领如何高强的潜水高手,跳进蓝洞前必须系一根钢丝。这是蓝洞探险家的生命线,钢丝拉到头就意味着到了潜水的尽头。如果还要继续往前游,那就意味着自杀,因为谁也不能不借助钢丝游出“迷宫”。据巴哈马海事部门统计,平均每年有20个极限潜水高手丧命蓝洞,大部分都是因为迷路而死。在这个全球最危险的极限探险中,石岩主动丢掉了被称为生命线的钢丝,进行了等同自杀的疯狂冒险,最终在神秘的蓝洞迷失。而在蓝洞,迷失就意味着死亡……%%%石岩瘫软在冰冷的岩石地上,借助于岩壁上闪烁的怪异微光打量着周遭场景,只觉脑海中似乎突然多了一些不属于自己的零碎记忆。那是另外一个石岩的记忆……那家伙名字和他一样,也只有十七岁,是个狂热的考古份子,对于各种古遗迹的考察达到了痴迷的地步,因为一副破旧的古地图,带着些家内的护卫历经半年的磨难才来到这儿。石岩皱着眉头,缓缓站起来,只觉浑身无力,身体孱弱。下一刻,石岩便意识到这一具身体并不是自己的,而是另外一个石岩,是那个只有十七岁的石岩。他勃然变色,突然惊讶的呆如木鸡。我果然已经在蓝洞死了,不对,我明明还活着,还是以一种匪夷所思的方式活着!……通过另一个石岩的零碎记忆,他知道这里叫做神恩大陆,这里没有科技文明,战乱不断,武者横行!在这里,许多人天赋异禀,出生不多久就展现出了神秘的天赋,有人生下来体内就有雷电之力,有人可以操控植物,有人可以在大地中随意穿梭,有人天生居有神奇的感应力,可以和妖兽心灵沟通,也有人体内含有冰霜之力……种种天赋千奇百怪,神秘异常,这些天赋异禀者,几乎都会成为武者,而他们身上的天赋,则是被称为“武魂”。“武魂”几乎都是天生的,只有极其少数可以通过某种奇遇得来,这种概率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也是如此,这个大陆叫做神恩大陆,因为武者都认为“武魂”是天神恩赐给他们的。不是所有的武者都能拥有“武魂”,相反,绝大多数的武者是没有“武魂”的,普通人可以通过后天修炼成为武者,却不能通过修炼拥有“武魂”,而特殊的“武魂”却可以令武者修炼速度加快,可以让武者的战斗力大幅度提高,可以让武者拥有特殊能力……因此,同等境界的武者,拥有“武魂”者往往要厉害太多,将来的成就也会比没有“武魂”者高上一大截,这些拥有“武魂”者在修炼的路上得天独厚,占尽了便宜。“武魂”可以通过血脉继承,而且机率很大。一般来说,如果父母中有一人拥有“武魂”,那么生下来的孩子有很大的可能性也能拥有同样的“武魂”,要是父母双方都有“武魂”,生下来的孩子就有更大的机率可以继承一种“武魂”,要么是父亲的,要么是母亲的,但几乎都只能继承一种。在这种情况下,也有极其小概率的情况发生,一种是生下来的孩子连父母双方的一个“武魂”都无法继承,成了普通人,这种概率很小,一百人对这种夫妇中才可能发生这么一次概率。比这个机率还小一百倍的,是另外一种情况——生下来的孩子能够将父母双方的“武魂”全部继承!这类武魂被成为“双生武魂”,而这种得天独厚的人也被称为“神之宠儿”!这种机率就更小了,在一万对双方拥有不同“武魂”的夫妇中,才有可能出现这么一个特例出来。%%%石岩愣在那儿,继续整理脑海中的零碎记忆……他这一具身体的原主人,来自于商盟的石家,石家拥有“石化”武魂,可以在战斗中令身体石化,使得身体坚硬如磐石,能抵御部分精元的侵入,随着境界的提升,“石化”武魂会更加厉害,几乎可以刀枪不入。可惜,这家伙却没有继承“石化”武魂,被石家认定为不是修炼武道的材料,这家伙本身对武道也没有一点兴趣,从小到大都没有在这方面钻研,只是将精力用在探索遗迹上了。这一趟就是因为一副破旧的古地图,才历经万险来到这儿,要不是这家伙手中有地图指引,他是不可能从层层灌木叶子的包裹中,找到这个被遮的严严实实的古老石洞的。“呜呜呜……呼呼呼……”恶鬼哭泣似的声音,突然在石洞内传来,石岩悚然一惊,猛地望向发出声音的血池。血池在石洞正中央,只有十平方米大小,池中满是腥红如血的吓人液体,血池内“汩汩”冒着水泡,水泡破裂后,发出鬼哭狼嚎的恐怖啸声,诡异无比。他知道身旁那些新死不久的护卫,正是因为血池中的啸声才突然疯狂,进而自相残杀,在石洞内纷纷陨丧,而另外一个石岩,也是因为受那些恐怖的啸声的影响,才会突然昏厥倒地不起。都是因为血池!石岩盯着那血池,表情沉重,那一声声的呼啸声,刺激着他的神经,让他从心底泛起一股子杀戮的**,让他生出一种杀掉一切身旁人的冲动!石岩依旧头疼欲裂,来自血池的呼啸声折磨着他,令他难以集中精力去思考。血池定然有古怪!石岩沉着脸,坚守心灵,多年来在生与死培养出来的坚韧神经发挥作用,他虽然依旧头疼无比,却还算是冷静,并且一步步朝着血池走去。“咔嚓!咔嚓!”一截截灰白色的枯骨在他脚底下碎断,石岩神色凝重,从石洞内的皑皑白骨来看,在他们没有进入之前,洞穴内应当已经死了不少人了,那血池便是罪恶之源,他想要探寻血池奥妙,岂不是自寻死路?越是靠近血池,那凌厉的呼啸声越重,如一把把尖刀狠狠地刺在他脑海,啸声中蕴藏着的杀戮疯狂气息几欲摧毁他所有的理智和冷静,要不是他多年来每每挑战极限,神经坚韧的变态无比,怕是早就承受不住了。血池旁边,一地的尸骨,血池中央,也有乳白色的尸骨隐隐浮现,不大的血池仿若修罗血海,不知吞噬了多少的生灵。石岩隐隐觉得自己之所以会灵魂来到这里,和这个诡异无比的血池有着莫大的关系,他觉得他或许还能通过血池回去,回到那个熟悉的世界,回到巴哈马群岛上的蓝洞。离血池越来越近,突然,石岩发现一个奇特的现象,那血池中的血水猩红浓稠,但他却没有闻到一点血腥味。相反,这里的空气竟然还非常清新,甚至隐隐有股不合常理的异香味,仔细感受,他发现那异香味竟然还是来自于血池!石岩满心好奇,更加坚信血池内必有古怪。又走了几步,突然,他脑海之中浮现出无边血海幻象,血海中无穷无尽的尸骨堆积成岛屿,有的尸骨保存完整,如白纪的恐龙遗骨,小山一般大小,血海中似乎一个声音不断地重复着:“杀!杀!杀!杀!杀!”石岩坚守本心,可心跳却不受控制的加速,窒息般的恐怖压力扑面而来,他感觉到了熟悉的死亡味道,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离死亡这么近过。他知道,下一步,可能就是死亡!然而,多年来的死亡探险,不但没有让他畏惧,还让他非常享受这一刻!正面死亡,在死亡中求生,正是极限运动的真谛!一步,一步,又是一步!在血池铺天盖地的压力下,石岩终于走到血池边上,看着不大的血池,石岩性格中疯狂的一面被激发,咆哮道:“我倒要看看你这一个小小的血池,到底有着什么古怪!”话落,石岩冷笑着纵身跳入血池。……高一:丨逍遥自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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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骁怪事异闻录一列火车飞速地从轨道行驶而过,已是傍晚,人烟稀至。潇洒哥缓慢地步行在人行道上,放学时老湿说的话让他一直心神不宁,一路都走得魂不守舍,以至于他耽误了回家的时辰,想必现在他妈已经做好了饭菜等他回家。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他完全想不起来。关于黑影什么的,反正他也不在乎。“糟了!已经七点了,赶紧回家!”潇洒哥看着手表顿时醒悟。潇洒也不愧负有“胖大海”、“肉弹方”的称号,从远处看,就像一个长有手和脚的肉丸子奔跑一样,偶尔街上有几路人与之擦肩而过,无不露出目瞪口呆之状。“不行了!得拦出租车。”潇洒哥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未几,潇洒硬是在马路上把一辆出租车给堵住了,“我靠!胖子,你这身材能挤进去吗?”“少废话,我有急事!”“不行!不行!这是新车。”“我出双倍价钱,这总可以了吧!”“呃——好吧!”就在出租车司机用手开门的一瞬间,也就是在平常,一秒钟的时间,黑暗降临到这个世界,无尽的黑色气流到处流窜,从餐厅到咖啡厅的闹市区再到荒芜寂寥的建筑工地。以及销声匿迹的太阳留在白云中的亮影,为之剧烈摇晃的……诡异而又神秘的深褐色火焰。潇洒哥在最初的一瞬间——“呃?”只能发出这样的叹息。抱着惊讶与疑虑,潇洒哥只身站在极其异常的景色之中,脚下只见一个火焰描绘成的,看不出文字还是图形的怪异图腾。正奇怪着,突然,他发现人们的姿势很不自然,眼睛都不眨一下,动作完全静止。“……开什么玩笑?”潇洒哥茫然了……他的反应如同正常人一般,企图将眼前的景象当成是个噩梦,这个逃避现实的心态,随即被出现在人群中的一个物体所粉碎。“哪尼?”潇洒哥震撼了,他看到他认为自己一生中看到过最可怕的东西——一只手,一只漆黑血腥的手从地底下冒出来,紧接着爬出来一只……丧尸!丧尸的眼珠异常凸起,里面布满了血丝,面貌异常狰狞,走路一摇一晃,和电影里的一模一样。(这是什么人在开玩笑吧?)潇洒哥的脚彻底软了。未几,丧尸抓到一个路人开始啃食起来,(路人继续僵硬……)但很奇怪,路人竟然没有流血!潇洒哥用手支撑在车子上,屁股不停的向后方挪动,很明显,他想躲到车子后面去。而倒霉的是,丧尸似乎意识到潇洒哥的存在,朝他走了过去,大概是认为潇洒哥的肉比较多吧!(潇洒哥泪流满面)被甩掉的路人身体化为一团黑沙,逐渐随风飘散。“雅媚蝶(等一下)!我不好吃啊!雅媚蝶”“站住!我爸是李刚,我爷爷是耶和华,我妈是圣母玛利亚,我舅舅是如来佛祖,我叔叔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如果现在求饶的话,我还可以放你一马!”丧尸依然未停,“这个,僵尸先生!过年了,也没送什么礼物给你,这点心意请您收下,回家后好好买包烟抽抽,以后的事还要请您多加关照!”潇洒哥抽出一张百元大钞,如献妩般双手奉上,其样子真是天真无暇,像天使般纯洁,只是脸上细密的水珠不停地掉落。丧尸停顿了一下,随即张开血盆大口直扑而来,“救命啊!”夹带着惊人的重量与速度,一个白色身影直坠而下,位于落下身影前端的脚尖直接踩进丧尸的脑门。“咯,唔噢!?”丧尸面对这样庞大的压力放出哀号,重重踩压而下的力量,让丧尸大半陷进迸裂的路面。站在潇洒哥面前的是一位身着银白色骑士铠甲手持中世纪长剑的英俊男子,身旁还有一位比他要矮一些的骑士。“多谢大侠救命之恩!”“伊鲁贝克大人,这胖子能在【结界】中移动,还能说话,好像不是一般人啊!”较矮的骑士对那位伊鲁贝克大人说。“嗯,此人灵力非常强大,应该不是【使徒】。”“难道是【魔界】的?”“不对,他身上没有鬼气,反而有一种让鬼惧怕的力量,如果他肯加入我们神殿,我们就有正面对抗【冥奥之环】的力量了。”“原来如此!”较矮的骑士说。潇洒哥听这两人说一些自己似懂非懂的话语,只有在旁边傻笑着。“你好,我是神殿骑士长伊鲁贝克。”“我是伊鲁贝克大人的侍从萨比。”“傻B?”(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潇洒哥这样想。“你好!我是刘骁。”胖子傻笑着说,“大人,要不要现在就把这个胖子带回去?”胖子的脸色瞬间变白,像被刷了油漆一样。“不要啊!”(潇洒哥的心声)“不用,我们先不要管这个胖子,快点完成教皇交给的任务比较好。”“说的也是,【结界】与魔界喽某鱿忠丫?得髁恕旧钜础苛魃尘驮谡庾?鞘欣铮?一崧砩匣匦鸥?静浚?呛?hellip;…”两人走后,结界消失,黑暗驱散,一如往常。花还是花,树还是树,汽车依然行驶在马路上,满世界迷离的色彩也未有什么不同,不同的是少了一个人。醒悟过来的潇洒哥,看了看手表,七点钟!他整个人懵了,“胖子,杵在那里干什么,上车呀!”出租车司机大叫道。“哦!”未几,潇洒哥就屁颠屁颠地回到家了……(未完待续)湖北实验中学初二:老湿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