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霜冷长河》有感
读《霜冷长河》有感
高一(5)班隗巍
我之所为读后感,并无特定的框架,皆是有感而发,纯粹的记忆性感受。
余秋雨先生在一开头的序里就点明白了为什么写作此书,扣住了书名,因为他的一生都与河有缘,或者他的前世也是,这从那个似疯非疯的北京人口里便可得出,那个极具幻想的故事也许是他杜撰出来的,但是很容易让人相信,因为他的经历应该会有这类事情发生,并且让人羡慕之,心向往之。
这是一本讲述人生哲理和如何做人的散文集,其中固然有许多深奥的道理是我所暂时无法理解的,但同样有一些写出了我心中所想,使我为之产生共鸣,尤其是第二辑中“关于嫉妒”的几篇文章,读完它们,我想了很多很多……
人们常常要问何为“嫉妒”,所谓“嫉妒”,就是指对才能、名誉、地位或境遇比自己好的人心怀怨恨的一种心理状态。其实嫉妒是人的一种本性,它在生活中也无处不在。“奥塞罗在嫉妒,林黛玉在嫉妒,周公瑾在嫉妒,甚至连神话故事中那些顶天立地的天神也在嫉妒。”而事实上,人人都有嫉妒他人的经历,我们中又有谁能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个从不嫉妒的人?这正如余秋雨所说的“面对嫉妒,谁也难以充当一位居高临下的医生。这是我们城堡中一种源远流长的传染病,已有不少人因它而疯,因它而死,只是还留下了不少病情稍轻的人。”
余秋雨先生在文中不仅讲述了嫉妒得根源与嫉妒者得不幸,还认为嫉妒可以分为两种:高贵得嫉妒与卑下得嫉妒。“是的,嫉妒也可能高贵。”使人耳目一新。既然我们无法摈除嫉妒之心,那我们该如何使之降到最低程度呢?我想,关键使如何正确看待比自己优秀得人。周瑜之于孔明,是因为没有处理好这个问题,才使前者因嫉妒而丧命。对于比自己优秀的人,应该调整好心态,向他(她)学习,取长补短,将心中的不服化为前进的动力,而不能一味地嫉妒,这样才能不断完善自我,尽量减少嫉妒。当今社会是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我们将来走上社会,时时刻刻都会遇到比自己优秀的对手,如何处理好嫉妒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对于这点,人们常常会有两种表现。一是心中不服,便埋头苦干,竭尽全力,非超过对手不可;还有一种就是表面上对你心服口服,而内心却心怀怨恨,暗地里拼命打小报告,非扳倒你不可。这大概就是高贵嫉妒与卑下嫉妒的区别吧。我们当然应该学习前者,把怨恨、嫉妒藏在心中,将它当作鞭笞自己不断进取的长鞭,脚踏实地拼搏,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而不是指望靠一点小聪明,在别人背后捅刀以此来打倒对手。因此,我们应该尝试一下高贵的嫉妒,因为“它曾是一位学者在整理另一位学者遗稿时的永久性后悔,它曾是各处一端的科学家冷战结束后的无言拥抱,它曾是两位孤独诗人一辈子的互相探寻,它曾是无数贵族青年决斗前的默默托付……
嫉妒是人之本性,一个会嫉妒的人才是真实的人,我们应该学会高贵的嫉妒,将嫉妒降到最低程度,是它即便在破碎时也能体现一点人类的尊严。“人类多一点奥赛罗的咆哮、林黛玉的眼泪、周公瑾的长叹怕什么?”
我认为第二辑“关于友情”写的很精彩,人人都需要友情,友要经风经雨,经受考验,我们最重要的是珍惜友情。“人生在世,可以没有功业,却不可以没有友情。以友情助功业则功业成,为功业找友情则友情亡,两者不可颠倒。”说道人生,一个人最重要的是名誉。当名誉受伤害,有的人为了名誉的纯洁宁可选择死。从这本书中,我进一步了解到我国宋代词人、诗人李清照原来我不知道的人生经历。
其实,世间的孤独者也都经历过友情,也都有自己的朋友圈子,只是他们不知道鉴别与维护,不善于呵护与珍惜,最终被一一破碎了,以至最后孤独了自己。
常听人说,人世间最纯净的友情只存在于孩提时代。这是一句极其悲凉的话,居然有那么多人赞成,人生之孤独和艰难,可想而知了。那么友情的错位,是基于什么理解的呢?答案来源于自身和外界的混乱。就外界来说,人们习惯用功利和商业思维来判断友情的实用和交换原则,他们说,患难见知己,烈火见真情,似乎友情在为难之际及时出现,在经历考验之后才得到升华,这是对友情的苛求,但友情不是应急的储备,也没有接受考验的义务;就自身来说,或许因志趣、爱好、共同的事业奠定了友情的基础,但人性的差异,又往往不能因为“高山”都有“流水”,因拨琴弦,都有知音。我最近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们长期信赖的友情竟是虚假的,而这种虚假又并不出于恶与罪,而是出于我们自身对友情本身的错位和悖论,我们应该怎么面对呢?
先生回答得好啊:人的一生要接触很多人,不可能人人都能建立友情,因此应该有两个或者更多层次的友情存在。“宽泛意义的友情和严格意义的友情”。没有前者未免拘谨,没有后者难于深刻。宽泛意义的友情,是人们结识、好感、愉悦的集合,它的宽度是人们全部履历和经历的概括,它随人们接触外延的扩大而不断扩展,它与事业、地位、经历、方位、功利联系,没有数量界限;严格意义的友情,是一个人终其一生所寻找的精神村落,寻找途中没有任何功利性的路标,它是以生命来涵养的,这种友情不依靠什么,它在本性上拒绝功利、拒绝地位和身份,只不过是相互使对方更加快乐、温暖、自在、幸福,“都是无所求的飘落,都是诗化的高贵”。然而,这种友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你在如饥似渴地追寻,很可能友情与你擦肩而过,你没有在意,或无法辨认,也许等你蓦然回首的时候,不是来得太早就是来得太迟…
两只蚂蚁相遇,只是彼此碰了一下触须就向相反方向爬去。爬了很久之后突然都感到遗憾,在这样广大的时空中,体型如此微小的同类不期而遇,“可是我们竟没有彼此拥抱一下”。
余先生至此长叹:
是的,我们不应该在有这种遗憾。但是随着宇宙空间的新开拓,我们的体型更加微小了,什么时候,还能碰见几只可以碰一下触须,然后对视良久,终于紧紧拥抱的蚂蚁?
来一次世间容易吗?
有一次相遇容易吗?
叫一声朋友容易吗?
仍然是那句话——
学会珍惜,小心翼翼。
而我,也是那句话,学会珍惜,小心翼翼。
因为能在这么个时空相遇,不容易。
我常常想,如果我们上辈子就曾经相遇,那么在上辈子我们又是如何见面的呢?在一个平淡的下午,在两片书页中间那碰巧的一次抬头?在一个浓重的深秋,在晃动的珠帘边那不经意的一次张望?如果我们不在现在这种情景下相遇,我们还会相识相知?我们也许就擦肩而过,我们的人生也许就少了这么不浓不淡的一笔了。因此,学会珍惜吧~!
我喜欢读余秋雨教授的散文,因为先生的文章文化底蕴厚实。《霜冷长河》就是先生写出来的一些人生笔记,有回忆,有评述,有回信,有感想,文体不拘,只是谈心,让我在任何时候都感到有一位智者的陪伴,仿佛先生就在我身边…。
北京市燕山燕化附中高一指导教师高怀立
银千特
月光下的白银骑士和沼泽里的妖术行者。
万千游动的银光,是你发亮的眼。
沉默的星状灵魂,在梦境里飞行。
被咒语和盔甲镶嵌起来的荣耀,在战争里铸造起王国。
白银骑士以及妖术行者。
大地在千万年前并不是荒芜的冰原。只是慢慢地我们都走向了同样的巨大的寒冷。
眼泪的温度在风声里消散,热血凝固成尖锐的刺,突兀在心脏深处。
之后的百年,千年,尘土和喧嚣把城镇装点。有绿色的蔬果和温暖的布匹开始出现在繁华的市集。
我们存在过的宇宙,星尘缓慢流徙,发出飞鸟般尖锐的鸣叫。
凝固在没有空气的宇宙中,无法传递往更远的空间。
我们存在过的大地,参天的森林和蔓延的高草,在大火里变成银白色的灰烬。
我们存在过的时间,是永恒的滴答滴答的沙漏。
把回忆的长箭瞄准某一颗温暖而软弱的心。
然后松开用力的手指。
相关推荐
-
冷月霜冷霜月圆寒秋夜秀水仓穹月连天梦中微风晚月来月夜欢颜清风暖50字 高一 诗歌
-
读《蜥蜴》有感还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主任陈老师要求我们去读《读者》,其实我早就迷上了《读者》里面每一篇文章,不说全部是精读,但至少我一字一句都看了进去。不知是哪一期《读者》,里面有一篇文章,题目真的不怎么吸引人,叫《蜥蜴》,普普通通的开头,简简单单的结尾,可就是这朴实无华的语句,打入了我的心房,以至于让我提笔写下了这篇“不起眼”文章的读后感。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作者去沙漠旅行,走到了一棵仙人掌面前,有一只蜥蜴正仰着头,等着仙人掌上的露水滴落下来,作者没看两眼就走了。返程时,又遇到了那只蜥蜴,一成不变地仰着头,唯一变了的,是仙人掌上的水珠不见了,对!被太阳蒸发了。作者不忍心把蜥蜴丢在沙漠里,于是把它装入自己刚喝完的空塑料瓶中。第二天,当作者想把它埋葬时,奇迹地发现蜥蜴活了,于是把它又送回了原来的沙漠。文章记叙的是作者去旅游时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让我感受很深。蜥蜴可以说是起死回生。这一切,还要归功于文中这只蜥蜴的求生意识;塑料瓶中仅剩的一点点水滴救活了蜥蜴,这一点点水是蜥蜴唯一的希望,虽然很渺小,但它并没有放弃,反而用自己的意志战胜了死亡的威胁。蜥蜴很像一个众所周知的名人,或许大家都已猜到,霍金。霍金一生十分的坎坷,一个有着如此多的智慧的人,身上都有着疾病的禁锢,有着疾病的烦扰。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他也能够完成一部部巨著,为人类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他没有消极,没有沉默,反而和正常人的心态一样,乐观,积极,向上……和霍金,和文中的蜥蜴一样的人有很多,海伦·凯勒,史铁生等等。这些名人的故事,让我感到一种挫败感,想到自己平时的抱怨,平时对生活的不满,惭愧油然而生。这些人,这些物,每一件都在启示着我们要在逆境中生长,我们有健全的身体,而他们没有,他们都没有抱怨自己,抱怨生活的不公,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这样做呢?由这篇《蜥蜴》我联想与感悟到了许多。希望大家可以像蜥蜴一样,在逆境中升华。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800字 高一 读后感
-
读《童年》有感对于童年,我想,最好的诠释应该就是幸福了吧!像派大星一样无忧无虑地玩耍,像海绵宝宝一样天真烂漫地微笑。而对于阿廖沙,却是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群蚁排衙般的黑字,将我引进了一个心狠手辣的曲折故事。阿廖沙,出生在俄国一个木工家庭,家境贫寒,早年丧父,仅四岁同母亲一起寄居在外祖父家里,目睹并经历了层出不穷的暴行,这一切,都使他朦胧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阴霾与仇恨中。为了一点不起眼的小事,外祖父鞭打他使他失去了知觉,一连躺了几天;善良的工人“小茨冈”伸手去挡打在阿廖沙身上的树条,胳膊都被打肿了,不料,阿廖沙的两个禽兽般的舅舅要他去抬沉重的十字架时,一失手被舅舅们活活砸死了;舅舅们因为无聊,一次又一次地制造歹毒的恶作剧来加害老长工格里高利,用卑鄙的手段寻开心;出于嫉妒,他们把阿廖沙的父亲狠心的推进冰窟窿;为了争夺家产,两个舅舅大打出手,甚至打得头破血流;外祖父疯狂的殴打无辜的外祖母,导致粗发针残忍的扎进她的头皮里,天使般慈祥的外祖母却毫无怨言;舅舅无端地打死了自己的老婆,冷血的没有人性;当外祖父一败涂地的时候,便挥挥手将阿廖沙和外祖母赶了出去;继父整天不务正业,对于阿廖沙母亲的劝告无济于事,并用脚尖猛踢她的胸脯;阿廖沙十岁那年,母亲也撒手人间……合上书,我浮想联翩:是啊!在这儿,对于亲人,他们不闻不问;至于亲情,早已被龌龊代替。整个家残无人性。接踵而至的恐惧并没有压倒阿廖沙面对生活的勇气,但是,那一幕幕恐怖而又目不忍睹的画面还是深深地印在了年幼的阿廖沙心上,为他的童年蒙上了一层可望不可即的阴影。小小年纪,饱尝了太多的辛酸疾苦。我觉得,一个不曾拥有爱与被爱的孩子必定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吧。相比之下,我作为一个幸福的人,心中似乎燃起一份小小的骄傲。生活,像一条沉重无形的锁链束缚着他,令人窒息。而打开这把枷锁的人,我想应该就是他拥有金子般心灵的外祖母了。当阿廖沙正处在黑暗的边缘摇摇欲坠却又束手无策的时候,是外祖母用美丽动人的童话将他重新唤回光明、神圣的世界。并对他百般呵护、关心,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用无私的爱陶冶了阿廖沙高尚、坚定的情操。面对令人发指的污秽、丑陋、自私和贪婪。外祖母用行动给予了他善良的力量,使他的身心没有受到恶势力的腐蚀和摧残,是外祖母培养了他正直、坚强的性格。想到这,我暗暗的保证,要做一个像阿廖沙一样勇敢的人,无论困难再怎样恶劣,都要怀揣乐观的上进心,不能心灰意冷,即使再多的苦,也不能被扼杀灵魂。黎明的曙光,只有充满信心、具备实力的人才配拥有。可以说,阿廖沙的童年如同地狱一般纷乱,是外祖母为他驱赶屈辱与丑恶,唤醒了他心灵深处的光明,把他灰色的童年渲染成了五彩斑斓的另一个天堂,洗濯了他本应恶劣的灵魂。在阿廖沙的世界里,外祖母便是真善美的化身。从我心底里,外祖母的形象一直都是那么的高大、伟大,令人油然而生一股敬意……她拯救了一个人人敬仰的伟人,为世人保留了许多令人爱不释手的文学财富,以及阿廖沙本人对世界的影响之大。这个时候,谁又会想到,曾经的那个无知的孩子,竟然会是伟大的高尔基呢?我们的童年跟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所以,我们更应该懂得不怕挫折,孝敬父母,不奢侈浪费,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我想,这会是一本令我受益终生的书……山东日照东港区日照实验高级中学高一:安静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
读《莫扎特》有感《莫扎特》这本书使我感到坚持和勤奋的所得,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百感交集。1762年,在奥地利出现了一位6岁的音乐“神童”,这位神童几乎轰动了整个欧洲。这位六岁的小男孩,两只小脚刚刚踏得到琴上的踏板,一双小手却能在琴键上流畅自如地演奏大师们的作品,这是多么地惊人啊!这个小男孩——他的音乐,在整个世界都家喻户晓,拨动着亿万人的心弦,他被誉为——音乐史上的“乐神”,当之无愧。这位神童成为著名的作曲家,他就是沃尔夫冈•阿玛杜斯•莫扎特。莫扎特的一生是短暂的,仅仅活了35岁,然而他一生所创作的音乐作品,艺术技巧精湛,对欧洲音乐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面对死亡的莫扎特是乐观的,他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安魂曲》的写作之中,最终,他在《安魂曲》中永远长眠了。对于升初三的我们来说,天分这个词可能不适合于任何一个初三学生,而只有坚持和勤奋才是取得中考胜利的关键。莫扎特虽有天分,但也很努力刻苦地去创作,去突破,对于我们这些做最后冲刺的毕业生来说又何尝不是呢?我想不管怎样,我们应当利用这初三最后一年好好学习,有初一、初二没学好的赶紧补上来,毕竟这是基础嘛。紧接着初三的课程更不能落下。所以说在初三要勤奋,至于坚持,我们理当要坚持完初中的最后一年,作最后的冲刺,正如莫扎特在面对死亡时依然坚持写完《安魂曲》,含笑而走,而且他的音乐为欧洲的音乐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更是不可估量的一样。我们这一届毕业生虽说不要做出太大的突破,但至少要考出一个令学校、老师、家长,也令自己满意的成绩,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这些人物的传记,我也仿佛是在聆听他们的教诲,接受他们的思想,这对于我们的成长是非常有益的。650字 高一 读后感
-
读《如梦令》有感“常记溪亭日幕,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在宋朝溪亭的一处荷塘里,一位少女正在泛舟。脸色微红,似乎有一丝醉意。一不小心,小舟驶入了藕花丛生的深处,她用力地划桨,倒惊起了一滩鸥鹭,无奈兰舟还在打着旋……初读之下,便能体会到这首词的欢快和气氛。据说当年李清照的闺中词传出去后,京师轰动,他们都在为这位才女的才华所惊叹。《如梦令》这一词牌名为后唐庄宗曲。“如梦,如梦,残月落花重。”它本来不叫《如梦令》,经考苏轼把原名《忆仙姿》改为《如梦令》。其中以李清照与秦观二人最出名。李清照当时是快乐的。少女快乐的文字深深地映在我们脑海中。但是,“误入藕花深处”的少女,将来会不会误入一个比藕花溏还要深的深处呢?误入一个变乱尘间是否是她的命中注定?毕竟,她从辛弃疾身边走来,从软弱无能的宋末走来。当她深感“锦样年华水样流”时,回首韶华,又有多少泪水和淡然?“诗酒还需趁年华”。青春易逝,追悔莫及。何不放手一搏,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350字 高一 读后感
-
读《哈佛》有感最终于现实的人,就是那个从现在开始投资于未来的人——哈佛大学名言在最恰当的时候,用最轻松的方式,学到最有用的东西,这样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哈佛家训全集》编者寄语最近,我读了《哈佛家训全集》这本书,它一共分为12个部分,分别代表12个月份,一共有365个富有哲理的,妙趣横生的精彩小故事,里面蕴含着哈佛大学的教育精华。我想,它可以作为一本哈佛大学的教育理念简介来发售。一月:最大的智慧——认识你自己。有一句名言叫“聪明的人只要能认识自己,便什么也不会失去”,这句话我非常赞同,有时候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就胡扯,那么不光得不到任何东西,还可能连自己的命都丢了。二月:让潜能迸发——梦想的力量。有一个小故事叫:不妨多做几个白日梦,主要讲的是有40个小孩,能力都相同,但是有20个小孩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接受有关引导、鼓励他们去做白日梦的教育,但是他们长大后的结果有着很大差异。在生活中,有很多人会告诉你:别做白日梦了,想想现在吧。可是这可能会导致一个天才被扼杀。三月:品格高尚——成功的保证。告诉我们不管丢了什么,也不要丢了品格。四月:把握机会——选择的艺术。在熊掌和鱼翅不可都的时,一定要选择正确的道路。五月:仁爱之心——思想的兴奋剂。不被任何人爱,是巨大无比的痛苦;无法爱任何人,则生犹如死。——格林贝克。如果世间没有爱,那么人将变得冷漠;如果世间充满爱,那么将没有枪林弹雨;那么,让我们一起让世间充满爱吧!六月:控制情绪——生命的关键。心胸开阔、心态平和的人将拥有无穷的力量;性情暴躁的人会像我一样,得罪很多人,所以我们一定要控制好情绪哦!七月:独特的思想——自我的商标。在生活中,有同样想法的时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我们每次都和别人的想法一样,或者别人说什么是什么,自己根本没有想法,那么将来在工作岗位上,你就不会有任何突出的业绩,如果赶上金融危机,第一个被裁掉的就是你。八月:良好的习惯——生活的必需品。我们不能忽略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不要忽略每个小细节。比如,有个理发师,他师傅让他先把南瓜当脑袋练手,他每次剃完“头”都把刀子往南瓜上一插。师傅让他改,他却不以为然,然而有一回他给师傅剃头,门外有人叫他,他顺手就……九月:真挚的友谊——人生的止痛药。友谊是世界上万能的止痛药。十月:乐观的心态——创造力之源。悲观的人,创造不了什么,但是如果过于乐观,会受到大家的“鄙视”的。十一月:感恩的心——幸福的智慧。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一切美好的事物,感谢一切帮助过自己的人,那么你将得到的是幸福的一生。正如那首歌唱的一样: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作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我们人人都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十二月:另辟蹊径——会想有收获。虽然家长们常说:“这些事情都是前人费尽心血总结出来的,你照着做就行了,不要老问为什么”可是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连为什么都不知道,那又怎么能创新呢?而且创新不见得就是坏事,有时候创新能给我们带来很多便利呢!《哈佛家训》真的是一本好书,正所谓“故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希望大家都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好东西!1200字 六年级 演讲稿
-
读《匆匆》有感读《匆匆》有感我们今天读了朱自清写的《匆匆》,我的感悟很深。这篇课文紧扣“匆匆”二字,细腻的刻画了时间的流逝,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揭示作者对时光流逝匆匆的无奈和惋惜的主题思想。在书中,作者把时间的流逝比作浩瀚的大海,把时间比作极小极小的针尖上的水滴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是那样渺小,消逝得那么快。时间毫不停留,他无时无刻不再流逝,拦挡不住,挽留不住,我们要力求上进,不要虚度光阴,要知道日子是在生活的不经意中去匆匆的,时间看不见,摸不着,我们想,珍惜时间的时候,时间早就溜走了。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这句话说得多好啊!时间消逝得是那样快,我的生长历程也是如此,几度春秋,几度风雨,我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小毛孩儿成长成了一个爱时尚,懂事,即将步入中学的少女,六年时光,转眼即逝,无声无息,无影无踪。300字 六年级 演讲稿
-
读穷人有感课文记叙了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桑娜与渔夫主动收养以故邻居西蒙的两个孤儿的故事。从文中的8,9段可以看出桑娜的心情是互相矛盾的,实际上反映了桑娜同情穷人,关心穷人的品质,但又怕丈夫责骂她。从文中的24段细致地描写了渔夫做决定的前后过程,说明他有一颗甘愿自己受苦也要帮助他人的高尚的心。夫妻俩的想法不谋而合。文中我看到了一个充满爱心,乐于助人的穷苦劳动妇女桑娜,一个爽直,乐于助人的渔夫。阅读了此文,这使我想到一首歌:《爱的奉献》,我感受到文中人物的美好心灵。我要树立讲诚心,动真情,乐意用自己的爱心帮助别人的风尚。250字 六年级 演讲稿
-
读《红岩》有感历史被如沙的时光悄悄掩埋,当我们再度回首时,已了无痕迹。然而,当我们真正回首聆听和抚摸这尘封的历史记忆时,却总有那一串串的芳名在大漠的鸣沙中突兀、激荡。20世纪40年代末,在重庆歌乐山下,就有这样一群中华民族的儿女,他们受叛贼所害,被囚禁在那里,经受着种种苦不堪言、惨绝人寰的毒刑:皮鞭的撕咬,鲜血的飞溅,枪弹的呼啸,是他们再熟悉不过的“乐曲”,正义与邪恶,真理和无道,种种煎熬受着殊死较量。《红岩》就是这样一部描写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和狱中生活的长篇小说。它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共产党人的崇高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记得在小学时候,曾学过《红岩》其中一篇文章《新年大联欢》,讲述的是监狱里的政治犯被给予了特别优待,监狱里的人们诗兴大作,却处处讽刺了敌人,体现了爱党人士视死如归、无惧无畏的精神。今天,我又重温《红岩》,发现每一次品味都有不一样的感受,读过后的激昂、读过后对敌人的鄙视与憎恨,更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才叫坚贞、英勇,回首那段不可磨灭、血与火交织在一起的历史,才发现人生价值的可贵。从一个平凡工人成岗冒死熬夜刻钢板印刷《挺进报》,到许云峰斗智斗勇;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于革命,再到江姐受上级派遣到华蓥山根据地送药品,回想过去憧憬未来,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华蓥山纵队政委彭松涛被敌人杀害,人头高挂城头,却坚决要求到丈夫生前战斗过的地方工作……那一幕幕历史性的生死抉择展现在脑海里,感受着由平凡、渺小的生命换回永不熄灭的光华,更是我对“青春”二字有了一种触及灵魂的醒悟——像我们的生活在和平时代的青少年,根本没有尝过战争时期艰难生活情况下嚼树根的滋味,看似平常畅谈人生、理想,却往往不知自己生命价值的所在。过去的他们,吃的是霉米饭,睡的是潮湿地,受到的是皮鞭、碳烧,现在的我们,吃的大白米饭还叫哭连天,睡的是席梦思床还坐着噩梦,受的是长辈们的呵护,想想,我们的生活条件哪里比他们差?比起他们,我们都是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800字 一年级 演讲稿
-
读《童年》有感读《童年》有感我含泪读完《童年》这部长篇小说。阳光下,泪水在这本书上滚动。我的感情随着高尔基的命运不停变换着——我悲伤过、生气过、开心过、欢笑过。罗曼·罗兰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在俄国文学中,我没有读过比高尔基的《童年》更美的作品。”小说中的主人公廖尼亚四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租母带到外租父家。外租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经频临破产。廖尼亚还有四个舅舅,金钱,使他的两个舅舅和外租父反且。他们经常相互争吵,甚至发生殴斗。舅舅们所??的,正是母亲的那份尚由外租父保存的嫁衣。当初,他们甚至还曾至还曾??害死廖尼亚的父亲马克西姆。廖尼亚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啊,让人看了感到十分难过。人们总说金色童年,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而在廖尼亚的童年里,根本没有一点家的温暖。家人都为争夺财产,而四处充满仇恨。在暗无天日的旧社会里,却使廖尼亚有了一段不同寻常的经历,然而,他站在困难前却是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和廖尼亚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美好是旬丽多姿的,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是泪在蜜罐中长大的孩子,苦难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如此遥远的东西。我们没有体会过饥饿的滋味,不知道一粒米的珍贵;我们没有受过寒冷的煎熬,寒冷的日子里开着空调,屋里依然温暖如春;我们没有经历过廖尼亚经历过的苦难,认为小小的批评则是莫大的打击。我们变得越来越娇气,越来越软弱,好比温室里的花朵,经受不起一丁点打击。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珍惜这些对于廖尼亚来说遥不可及的梦想。我们还要学会感思懂得回报。——我们要不懈地努力和拼搏,创造美好灿烂的未来。600字 六年级 演讲稿
-
读《长恨歌》有感苏童曾经说过,上海有三个奇女子,张爱玲,王安忆,安妮宝贝。早就忘记了他是怎么评价她们的,只觉得上海是出精致女子的地方,如张爱玲的清艳,安妮宝贝的冷艳。而王安忆,只读过《长恨歌》一部,四个字,繁华落尽。王琦瑶是王安忆的影子,三小姐一样的在人后独自美丽。她的美丽是安静的,不招摇的。爱和恨就算是至深,看来也是淡淡的,走到了深处,才知道浓烈。王安忆的笔像是古时女子手里的绣花针,那一针一线,绣的都是女儿家的心事,描的都是上海背街小巷里藏的凄婉。她写的王琦瑶,是那个时代上海所有在深闺里微笑,心却早就飞到繁华场上的女子,“她们是平易近人的美,有点谦虚地,却又有些做作的讨好”。初看过去那种笔触太过细腻,没有我喜欢的女作家的磅礴凌然,可是读到王琦瑶、萨沙、严师母、康明逊在房间里做糯米圆子、吃火锅的时候,猛然觉得,那种细腻居然可以引得人的心里生出波澜壮阔的共鸣来。她写,这热闹虽然不是鼎沸之状,却是贴了心的。那种生活像上海很多小家庭必要过的小小节日,很温情。然后我方知王安忆的细腻绝对不是无谓的卖弄,是每一个字里都可以拧出灵气来般的滴水通透。她极力去描写的那种生活,是旧上海年轻女子闺阁里的心事。王琦瑶的心事是什么呢?是爱吧,或是一种模模糊糊自己也说不清楚的生活。李主任,她等过很久的男人;康明逊,她曾经爱过却离她远去的男人;萨沙,瘦弱苍白暧昧的少年;程先生,唯一一朵在她生命里浓墨重彩地开过的花,也是无声地谢了。留下了的是些什么呢?一个叫薇薇的,她生命的延续,一场上海小姐的盛宴,那些断断续续的情。这样像花朵盛放后的寂静,是难以想象的。这书的故事是如灰色一样温柔,低调的,即使是高潮也是缓缓而来,找不到顶峰。王琦瑶的身世跌宕,看来却这么理所应当。为什么?为她是个美丽动人的女子?为她是个总也逃不出保护的女子?为她是个没有大智慧的女子?也许她与所有小家碧玉一样,带着含苞待放的味道。有点娇憨的,早就不再是当初无才便是德的女子,可即使表面上已经被解放,她们终归在等。于是当有人伸过手来,又恰巧到了花期,王琦瑶便跟了他走。我相信她不是骨子里轻浮放荡的女子,只是总遇不到对的人。如康明逊,程先生。有时想想,她若是像蒋丽莉一样让生命俗气地滑过,会不会就不容易感觉到疼,后知后觉地,过一生?可王琦瑶的心注定她是不能成为一个平凡女子的——她的心太重。该要记住的,不该记住的,都被一点一点地藏在心里。王琦瑶有点隐忍地生活着,带着一点对未来的迷茫。她记住了康明逊,李主任。然而程先生的情,她却最终未领——虽然只是差一点的事情。这种擦肩而过,让王琦瑶的幸福更像午夜一现的昙花,美丽当中是缓缓流过的凄凉。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在白居易的《长恨歌》里他写的是绝代佳人杨玉环,用两个字形容这词最为妥贴,情殇。怕是王琦瑶在恨的,也是那样终而不得的爱。就算在旧上海她凭着美貌留下一席之地,曾像陈皇后般被金屋藏娇,最后也只留了爱丽斯的痛苦。若是都能忘了,王琦瑶不会恨,永远不会。应了那句绝美的词——人生若只如初见。我爱煞了深藏的决绝。只是她王琦瑶不能免俗,无法做到忘却这些曾经滑过她生命的男人,只好将他们的记忆背负着,像背负着一个家一般地,不舍不弃。所以即便是那样的恨,也是隐着爱的。王琦瑶将自己的一生浸透在带点甜蜜的苦涩里,心甘情愿,算是种妥协吧。因为对她来说,此生的情事就像烟花一般,即使稍纵即逝,在心里依旧是不变的印记。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
读《呼兰河传》有感读《呼兰河传》有感居敬小学507班杨青妤前几天,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这是一本充满无奈的“回忆式”长篇小说。整本书分为七大章和尾声。七大章主要写了呼兰河这个小镇几个主要的地方以及重要的风俗。萧红用不平凡的文字,描写出一个平凡又普通的小镇。著名作家茅盾先生曾经这样评价《呼兰河传》。“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个小城并不繁华,春夏秋冬无聊的交替,没什么好惊讶,就像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那些萧条的事一样平凡。这个小镇里,萧红将它描写得到处都好似暗灰色的凄凉的暗灰色如同一张纱布,不知不觉的笼罩着这个小镇,笼罩着那群愚昧的人们。遮住了如阳光般灿烂的人的笑脸。只是偶尔有“阳光”稀稀拉拉的的洒下来,但也是一逝而过。转眼即来的,还是暗灰色的“乌云”······灰色的色彩,平淡的叙述,将我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呼兰河城。在那里,人们和迷信,随处可见因愚昧、无知而发生的一个个悲剧······里面的人让我感觉可悲,他们愚昧无知,使一场场悲剧在这里发生。他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他们每天做着相同的事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悲剧,让我不知道哪个迷茫的人值得我去怜惜或是痛恨······呼兰河不仅只是呼兰河,它可以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有些扎彩铺是为死人而准备的。人死了,灵魂就要到地狱里去,地狱里边怕是没有房子住,没有衣服穿,没有马骑。活着的人就要为他做这么一套。用火烧了,据说是到阴间就样样都有了。怪不得城里人穷人都说“活着还没死了好”之类的话。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封建思想的受害者在呼兰河都成当时全中国的写照。当我翻到最后一页时,《呼兰河传》就读完了。而我的心情很久很久都沉浸在那一片灰中,又想起那段话了:读《呼兰河传》有感居敬小学507班杨青妤前几天,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这是一本充满无奈的“回忆式”长篇小说。整本书分为七大章和尾声。七大章主要写了呼兰河这个小镇几个主要的地方以及重要的风俗。萧红用不平凡的文字,描写出一个平凡又普通的小镇。著名作家茅盾先生曾经这样评价《呼兰河传》。“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个小城并不繁华,春夏秋冬无聊的交替,没什么好惊讶,就像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那些萧条的事一样平凡。这个小镇里,萧红将它描写得到处都好似暗灰色的凄凉的暗灰色如同一张纱布,不知不觉的笼罩着这个小镇,笼罩着那群愚昧的人们。遮住了如阳光般灿烂的人的笑脸。只是偶尔有“阳光”稀稀拉拉的的洒下来,但也是一逝而过。转眼即来的,还是暗灰色的“乌云”······灰色的色彩,平淡的叙述,将我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呼兰河城。在那里,人们和迷信,随处可见因愚昧、无知而发生的一个个悲剧······里面的人让我感觉可悲,他们愚昧无知,使一场场悲剧在这里发生。他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他们每天做着相同的事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悲剧,让我不知道哪个迷茫的人值得我去怜惜或是痛恨······呼兰河不仅只是呼兰河,它可以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有些扎彩铺是为死人而准备的。人死了,灵魂就要到地狱里去,地狱里边怕是没有房子住,没有衣服穿,没有马骑。活着的人就要为他做这么一套。用火烧了,据说是到阴间就样样都有了。怪不得城里人穷人都说“活着还没死了好”之类的话。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封建思想的受害者在呼兰河都成当时全中国的写照。当我翻到最后一页时,《呼兰河传》就读完了。而我的心情很久很久都沉浸在那一片灰中,又想起那段话了: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
读《呼兰河传》有感曾有人说过,想起张爱玲,那是一个泛着华美微光的苍凉手势。而读萧红的文字,则感受一种回荡在荒野上的寂寞低吟。 萧红的呼兰河是她童年的家园。“严冬一封锁了大地的时候,则大地满地裂着口。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几尺长的,一丈长的,还有好几丈长的,它们毫无方向地,便随时随地,只要严冬一到,大地就裂开口了。”这样一个东北小城,风土人情,来往婚嫁,平常起居,萧红淡淡的叙述,精心地刻画。她写卖馒头的老头、东二道街上的扎彩铺、一个提篮子卖烧饼的,又一个卖凉粉的,“卖凉粉的一过去了,一天也就快黑了。打着拨浪鼓的货郎,一到太阳偏西,就再不进到小巷子里来,就连僻静的街他也不去了,他担着担子从大街口走回家去。卖瓦盆的,也早都收市了。拣绳头的,换破烂的也都回家去了。只有卖豆腐的则又出来了。” 偌大的一个城,来来往往的人,能干的就那么几件事,能过得就那么一种生活。这儿的人最热衷于干的事就是看热闹,甚至只是一个女人追赶孩子的闹剧,就可以让周围的人看的兴趣盎然,全然忘记了自己。甚至由此还会发出今天过得真有趣的感慨。没有一个外来的人打破这死寂的生活。这样的小城,一点点把你拉进时间静止的暗域,挣扎不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茅盾说:“读萧红的作品,开始有轻松之感,然而越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萧红以犀利的笔锋剖析了人们灵魂中哪种可怕的惰性。比如那个泥坑子,“老头走在泥坑子沿上,两条腿打颤,小孩子在泥坑子的沿上吓得狼哭鬼叫。”然而“一年之中抬车抬马,在泥坑子上,不知抬了多少次,可没有一个人说把泥坑子用土填起来不就好了吗?没有一个!”呼兰河的历史,小人物的悲欢,都在冷静的笔调下娓娓道来。既有画卷般的乡土风情,也有压抑的蒙昧人性。她爱这座小城,却决不苟同。一直逃离命运的把握,却又一直想回到那个温暖的掌心。矛盾、冲突、现实与童心,交织着呼兰河城的气息,像有些发霉的棉絮暴露在阳光下,气味阴湿,但你绝无法抛弃它的旧日温暖。呼兰河的寂寞,萧红明白,萧红的寂寞,又有谁明白? 萧红父亲残暴,母亲早逝,幼年生活里仅存的温暖是祖父的疼爱。后来她受逼婚离家,只身到北平。再后来为逃避敌人追捕,流亡关内,及至晚年因肺结核死亡,年仅31岁。 在萧红的作品中,她从不回避残酷现实中的苦难和不幸,她描写贫困、饥饿、疾病、灾难,展现出一幅幅惊心动魄的人生。但在《呼兰河传》里,她依然倾注了爱意与童心,不乏诗意与抒情的笔调。那是因为有祖父,有他的后花园。书中也写过:“祖父不怎样会理财,一切家务都由祖母管理。祖父只是自由自在地一天闲着;我想,幸好我长大了,我三岁了,不然祖父该多寂寞。”这样的一个花园,“这花园里蜂子、蝴蝶、蜻蜓、蚂蚱,样样都有。蝴蝶有白蝴蝶、黄蝴蝶。这种蝴蝶极小,不太好看。…… 花园里边明晃晃的,红的红,绿的绿,新鲜漂亮。”“说也奇怪,我家里的东西都是成对的,成双的。没有单个的。砖头晒太阳,就有泥土来陪着。有破坛子,就有破大缸。有猪槽子就有铁犁头。像是它们都配了对,结了婚。” 小主人公,和她和蔼的祖父,使得这死灰般的生活底布上显现了一抹亮丽的色彩。与祖父在一起的日子让人看得兴致勃勃,无端地艳羡,“玩腻了,又跑到祖父那里去乱闹一阵,祖父浇菜,我也抢过来浇,奇怪的就是并不往菜上浇,而是拿着水瓢,拼尽了力气,把水往天空里一扬,大喊着:‘下雨了,下雨了。’”看到这儿,不由得会心一笑,可亲可爱的祖父,童真童趣的“我”,即使有“父亲的冷淡,母亲的恶言恶色,和祖母的用针刺我手指的这些事,都觉得算不了什么。”他们过着桃源般的生活,无忧无虑。 这儿,是存在萧红心中的唯一想念,恐慌境遇中的祥和之地。就是在梦中,看到漫天无际飞舞的蝴蝶、蜻蜓,也会同样开心地笑出来,好像回到了童年的花园。她一遍遍地重复,絮絮地讲述曾经的岁月,生活过的地方,放花灯的、唱台戏的、跳大神的,人们凑热闹,谈天说地,睡觉,吃饭,探亲……一切的细节,都是对祖父一起生活的深刻想念,对故园的渴求。 但,逃也逃不开的,是漂泊、游离、终苦一生的命运。“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 那园里的蝴蝶,蚂蚱,蜻蜓,也许还是年年仍旧,也许现在完全荒凉了。小黄瓜,大倭瓜,也许还是年年地种着,也许现在根本没有了。” 萧红的文字,一以贯之地清淡平静、一以贯之地荒凉寂寞。她将命运的起伏不定都向内敛化,让世事的荒凉和悲壮都隐忍在文字后,如同种子般,深埋地下而包含巨大力量,开出一朵寂寞之花。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
读《呼兰河传》有感《呼兰河传》是一部怎样的书啊?它断断续续,没有贯穿全书的线索,故事和人物都是零零碎碎的,一个片段跳入另一个片段,让人摸不到脉络。它以一个孩子单纯天真的视角,描绘一个小镇上世态人情,继续自己童年生活的点滴。开始读有轻松的趣事,可愈读愈会感到心头一点点沉重苦闷起来,直到最后情感波澜而久久不能平复。它是一篇叙述诗,一副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作者的眼里处处是新奇。春天。拔一个白菜,摘一个黄瓜,采一个倭瓜花心,捉一个大绿豆青蚂蚱,一个大蜻蜒从旁飞过,于是丢了黄瓜又去追蜻蜒去了。夏天。呼兰河的火烧云是很好看的,变化极多,一转眼,一低头,那天空的东西就变了。秋天。偏偏这后园每年都要封闭一次的,秋雨之后这花园就开始凋零了。冬天。储物室随便打开那一只箱子,里边一定有一些好看的东西,从而来消遣冬日漫长凝滞的日子。四季。自然的神奇带给作者生命最初的期冀和梦幻,童年的歌尽情流淌回荡在后园的小天地中,享受人生最纯真、未被世俗侵扰玷污的年华。但是,不幸,童年的乐趣总共加起来就这么多了吧。尽管还有唯一的一个玩伴,祖父。祖父慈祥而有童心,祖父的眼睛是笑盈盈的,祖父的笑,常常笑得像孩子似的。祖父拉着作者。一天到晚,门里门外,寸步不离,祖父授她唐诗,讲实在听厌了的故事。可是,小小的一点乐趣,怎么耐得住孩童渴求多彩新奇生活的欲望。在第四章,每节开头都是一句:“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荒凉的。”院中摆着的破旧物,没有缘由,任其自然,更没什么乐趣;房子外表高大威武,但内容空虚;不少的蜻蜓和蝴蝶在那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邻居们生活千年如一日的刻板单调,那粉房里的歌声,就像一朵红花开在了墙头上。越鲜明,就越觉得荒凉。作者描写童年生活是为了给在呼兰河的人的生活反衬和预示。呼兰河的人是寂寞的。他们都是像作者这样由小长到大的,但他们也已经习惯了,觉得理所当然。所以他们抓住一切看热闹的机会,不放过呆板单调生活中极少有的乐趣,哪怕只是一个时常淹牲畜的大泥坑也是盛举,是令人窒息的。家长里短,柴米油盐,也能让那些精神极度贫乏的人争吵上三天三夜。他们生活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冷了穿棉衣,天热了穿大褂,一年之中,必定要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日娘娘庙大会。这是精神上的盛举。呼兰河的人是愚昧的。节日的盛举,都是为鬼而做的,并非为人而做的。至于人去看戏、逛庙,也不过是揩油借光的意思。有的说,现在的学堂太不好了,有孩子是千万上不得学堂的。一上了学堂就天地人鬼神不分了。有的说他要到学堂把他的儿子领回来,不让他念书了。有的说孩子在学堂里念书,是越念越坏,比方吓掉了魂,他娘给他叫魂的时候,你听他说什么?他说这叫迷信。你说再念下去那还了得吗?相比起来,作者没有鲁迅那样强烈的一针见血的批评和嘲讽,而是以点滴的笔墨,缓缓地渗透作者对封建恶习的厌恶和悲天悯人的济世情怀。呼兰河的人是麻木的。小团圆媳妇是书中被封建观点迫害最深的,在那个没有一点人性一点温暖的非人间。“大缸里边,叫着,跳着,好像她要逃命似的狂喊”;“到后来她连动也不动,哭也不哭,笑也不笑”;“当晚被热水烫了三次,汤一次昏一次”;而周围人呢:“看热闹的人,络绎不绝”;“没有白看一场热闹,到底是开了眼界,见了世面”;“于是人心大为振奋,困的也不困了,要回家睡觉的也精神了。”他们眼见如此残忍的行为却大声叫好,一个人的死若是能带来点乐趣的话那就是好的,所以他们乐于看上吊,投河,跳井,自刎“反正不用买票,而且趣味无穷”。作者满含悲痛地描述了这种践踏生命,蔑视生命的行为,鞭挞又同情他们。是啊,这能怪他们吗?这能恨小团圆媳妇的婆婆吗?他们其实还是善良的,实在没有害人或自害的意思啊。他们同是被几千年传下来的思维、生活方式所迫害,最终成为一个个牺牲品。呼兰河的人是消极的。那些漏粉的人一直唱着歌,那唱不是从工作所得到的愉快,好像含着眼泪在笑似的。逆来顺受,你说我的生命可惜,我自己却不在乎。你看着很危险,我却自己以为得意。不得意怎么样?人生是苦多乐少。逆来的,顺受了。顺来的事情,却一辈子也没有。有二伯,老厨子,老胡一家,都是这样。不过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冯歪嘴子,他本该绝望,却镇静下来,照常生活着。他不似小团圆媳妇和王大姐那样无意的反抗,而是虽受限制,却寄寓着希望。《呼兰河传》就是这样一本书,风格明朗,笑里含着沉痛。以一个孩子的小视角,反映出中国的一个大时代。初二:fox破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
读《长袜子皮皮》有感读《长袜子皮皮》有感200字我读过一本名著,书的名字是《长袜子皮皮》。它是一本有趣的故事书,作者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这本书的主要角色有皮皮、杜米和阿妮卡,他们是好朋友。为什么叫长袜子皮皮呢?因为皮皮总穿着两只长袜子,而且一只是黑色,一只是棕色,很有特点。皮皮是一个爱帮助别人、喜欢独自生活、爱玩、非常诚实的小女孩,而且和我同龄,所以我很喜欢她。杜米和阿妮卡是兄妹,是一个听话的孩子。杜米从来不咬手指甲,妈妈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阿妮卡也很听话。她遇到不顺心的事从来不吵闹,她熨过的棉布连衣裙总是平平整整。以上就是这本书里的主人公给我的印象。我希望你们能爱上这本书。读《长袜子皮皮》有感200字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皮皮古灵精怪,力大无穷,活泼开朗。她独自一人生活却很富有。她性格独特,敢戏弄小偷,跟警察捉迷藏,还很会交朋友,花钱买一大堆糖果,分给孩子们。她力气大得像头牛,可以教训凶悍的海盗,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勇敢地让人无法置信她是个九岁的女生。皮皮不仅乐观而且生活自理能力超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烧的一手好菜,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度过,我很敬佩她也很向往像她那样的幸福生活!作为同龄人我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跟他相比很惭愧。希望现在开始她的故事可以对我将来的独立生活有所启发。读《长袜子皮皮》有感200字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小说《长袜子皮皮》。它的作者是瑞典作家林格伦。她的作品已经出版90多个版本,发行量达一亿三千万册。把她的书摞起来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把它们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周!在《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中,我见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皮皮!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古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她充满爱心,用自己的金币买了好多糖果和玩具送给镇上所有的孩子!我喜欢善良,勇敢,有趣而且独立的皮皮!更喜欢发生在她身上的那些妙趣横生的故事!同学们,你们也来读读吧!读《长袜子皮皮》有感200字她是一个充满幻想,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小女孩他有一个奇特的名字皮皮露达·维尔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费拉伊姆长袜子。皮皮非常的善良,有两个小偷来到了她的家,他没有报警而是和他们一起跳舞,给他们吃了香喷喷的奶酪和面包……最后皮皮还给了他们几枚硬币。还有一次皮皮到商店买各种各样的糖果,皮皮一下子就买了18公斤,分给了街上所有的孩子,还给了他们买了一只口哨,和自己喜欢的玩具。皮皮没上过学,可她知道我们不知道的国家。我们要学习皮皮的乐观精神,有时我们会为考不好而烦恼,而皮皮却不会为这些问题而烦恼。我喜欢皮皮,我更喜欢皮皮的乐观,善良的精神。读《长袜子皮皮》有感200字皮皮一生下来就没有妈妈,她的爸爸叫埃佛拉伊姆,是黑人国国王,皮皮也就是黑人国的公主。虽然皮皮是个公主,但皮皮一点也不像通话里的公主那样娇气,相反,皮皮身上的所有的优点是其它公主没有。虽然皮皮不漂亮,但她勇敢,善良,乐于助人,急中生智·····她用智慧帮黑人国建造更结实更漂亮的房屋;她遇到海盗和鲨鱼的时候特别勇敢,帮黑人国打败了这些坏蛋,保护了黑人国的稀有珍珠;她也把玩具送给需要的小朋友······我很喜欢乐观,大方,善良的皮皮,你们呢?读《长袜子皮皮》有感200字在维拉。维洛。古拉,搬进了一个小朋友,名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也可以叫它皮皮。皮皮的头皮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的像一个土豆,上边长满了雀斑,但自信的皮皮觉得长雀斑很好看。皮皮的力气大的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也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皮皮就是这么让人瞠目结舌。1200字以上 二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