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自己的灵魂同窗度春秋1200字以上

与自己的灵魂同窗度春秋

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学校小花园成排的老榕树。我拿着一本画册,坐在榕树暴露在地面上的粗壮的树根上。我旁边的是七七,她怎么也不肯坐在榕树长满青苔的树根上,她站着低着头看我的画册,时不时指着我的牛仔裤骂我不爱干净。一缕秋风吹过,我合上画册,抬头,看见被秋天摧残得只剩树枝的榕树,以及那被树枝割得支离破碎的蔚蓝无云的天空,还有七七那张和我极像的脸。我笑了。不知不觉,我们在一起,已经两个春秋了。

七七是我初中一年级的同桌,后来我们分到同一个宿舍。那时候开始,凡是见过我们的同学,都会说:哎呦你们长得好像!我们也仔细地观察过对方,除了一些细节的东西,其他的似乎真的挺像。室友们根据七七除了上学时间就一直穿着白衣服的特性,把七七当做我的灵魂,只要我们两个走在一起,她们定会假惺惺地狂吼:啊啊!沫沫灵魂出窍啦!当然,一秒后会被我和七七揪过来,然后拖进卫生间狂殴。

宿舍里,七七睡上铺,我睡下铺,于是七七硬要加给我一个难听的昵称:八八。原因让我雷了好久:七七睡上铺,我睡下铺,简称“七上八下”,于是我叫八八……我在努力忍住怒火,七七却到处张扬她的“文化”。其实那时候我没有出手打残七七真是个谜。不过最后以我的拒绝睡觉作为抗议恢复了我的名誉,因为我不睡觉,全宿舍的人都睡不了觉。

我和七七有很多的默契之处。

学校的套饭里,她不爱吃的我爱吃,我不爱吃的她爱吃。所以,如果你来我们学校的食堂,定会看到两个疯子挥舞着筷子,在对方的饭盘与自己的饭盘中来回移动。

七七擅长文科,我擅长理科。现在还没有文理科之分,于是我们在考试前,会趴在我的床上,她教我怎么写好作文,我教她怎么解数学题。“临时抱佛脚”我们是典型啦。

当然,我们也有很多不合之处。

七七很喜欢白色的东西,而我有时候会很不喜欢白色,比如说大晚上的,有正常人会把一条白裙子挂在宿舍墙上扬言“晒衣服”吗?为此我打过她好几次。

很多时候,老师让我们俩合作制作手操报,七七负责画画,我负责排版,百度负责资料。我们因为这方面冲突在食堂打过好几次架——食堂是我们完成任务讨论的“政治中心”。

说实话,我是七七的确是有几分相似之处,不仅仅是外貌特征,就连体型、步姿等等都很相似。很多人把七七当做我们灵魂,惊愕地看着七七,也常常把我们俩弄错。

于是,我们将错就错——

我在外面常常穿校服,七七常穿白裙子,偶尔我们会换过来(虽然七七不大愿意)。如果在街上出现了我们班的同学,那他准会冲上了,用力一拍我的肩膀:“七七!”后果可想而知……而我和七七沉浸在这种快感里,无法自拔……

我们甚至把头发扎得一摸一样。哦,忘了说,一般情况下,七七是披头散发,我是束马尾的。我们统一发型,托同宿舍的朋友帮我们拍一段舞蹈视频。那其实是初一那年联欢会我们排的第一支舞,后来放弃了。没办法,舞者就我和七七,画面就看起来诧异了一点:一开始七七是躲在我后面不露脸先的,因为我们身高体型都差不多,所以一时很难看出来。后来有一个八拍,七七悠悠地从我身后飘出来,作着比我的动作慢一拍却一摸一样的动作,因为宿舍光线本来就不好,所以完全不用后期制作,就有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视频发出后,被班上的同学传上微博,一时点击率飙升。最后在我和七七的威胁下,那个微博被删啦!

于是,学校的同学经常被我们搞得精神崩溃。

其实吧,真的觉得七七像我的灵魂,我们总是腻在一起,有时候穿校服,有那么一刹那我有点分不清谁是谁。

七七真的是一个很单纯的孩子,每次从她的眼睛里,可以看出她的童年,她就像是一个没有完全蜕变成长的孩子。

历史学帝国主义国家侵略我国时,总能听到她的喃喃细语:“我们又跟它们不熟,干嘛老来找我们打仗啊?”然后听到的就是她后面那女生的一阵阵叹息,而我早就习惯了。

我从不和她聊国际上一些弱肉强食的例子。其实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不去考虑那些血腥的场面也情有可原。她太单纯,她的世界观很简单,她心里的小世界也很简单,一切事物在她心里,都是理想状态的:没有战争,没有硝烟,没有饥饿,没有社会分化。这也是很多男生喜欢她的最主要的理由,也包括我……

别人总是,分辨我和七七,就看我们的眼睛,七七的瞳孔里是一片清澈的,犹如一泉溪水,我的瞳孔里却总有那么些杂质,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我很喜欢七七,她身上的许多东西都可以发出巨大的魅力,吸引无数的男生,以及无数的疯子——我,以及我们宿舍的男男女女们……

亲爱的七七:

我希望你做我一辈子的灵魂,不许拒绝!

七七,我爱你!

与蚊子作斗争

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还记得小的时候,姐姐总是给我出谜语,还有一个谜语让我记忆犹新:“我打你,打着我,打得你皮破,打得我血出。”就算我绞尽脑汁,我也想不出来到底是什么东西,会让人如此狼狈。我只好依依哀求姐姐叫她公布答案,姐姐实在揪不过我的纠缠,便告诉了我答案,答案竟然是蚊子,我万万没想到答案如此简单明了,我恨我自己这笨脑袋瓜,怎么没想到呢。

一说到蚊子,我就牙根痒痒,很不得蚊子咬我一口,我也咬它一口,为我这伤痕累累的脚报仇“血”痕,一到晚上,就开始深受其苦,又无可奈何,自己有斗不过蚊子。我在心中默默的盘算着怎样和蚊子作斗争好呢?看样子蚊子也不可小瞧啊,论体积上还是实力上,我都比不过啊,光是一只蚊子都打不过,何况是一个蚊子军团的蚊子们啊!普通的黑蚊还好,要是碰见几只花纹的蚊子那就麻烦了,花蚊不仅反应敏捷,而且下手那叫一个“快”,“准”,“狠”,一不留心就给花蚊“亲”了一口,准备举起手来“殊死一拼”,它早已逃之夭夭。留下一串大大小小的包 ,那包仿佛对我炫耀着它的宏伟功绩。更缺德的是花蚊喜欢叮你的脚底,痒又受不了,抓又抓不得,这和蚊子的战争越打越精了。

这么大的人,总不能老给蚊子欺负,我用老方法对付它们这群“害人精”。我开始实行我的第一方案——蚊香,一夜之间蚊子反倒多了起来,集体向我进攻,半夜那熟悉的打蚊声油然而起,我无奈的宣布第一方案失效。不久,我就开始实行第二个方案——放蚊帐,夜晚,蚊子倒不多,当我的被子从我的身边“悄悄溜走”时,恰好给不知这么下手的蚊子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机会”,半夜,那熟悉的打蚊声再次响起。早上起来,定晴一看,我大吃一惊,蚊帐上东一窟窿,西一窟窿,还有一蚊子挺着它的战利品,优哉游哉的向我宣布着“蚊群胜利的消息”,我不禁大汗淋漓,在这样下去,非死不可。

在时间和蚊群的逼迫下。我的脑海中闪过一段电视广告,对了!我干吗不买那些杀蚊的“好帮手”呢?在大脑的催促下,我买了一瓶“超级杀手”,准备在夜晚是和蚊子们做最后的斗争。睡觉时间到了,我在房间的每个角落都喷了“超级杀手”,便安心的睡下。刚睡不久,蚊群的乐队就先奏响了,没过多久蚊群开始进攻,我在瞌睡虫的催眠中,睡了过去,虽然我能感觉得到蚊群的叮咬,想反抗,由于用脑过度,我早好软绵绵的躺在床上束手就擒。

早上起来,看看战果如何,没想到床上连只蚊子的身影都没见到,地上蟑螂等小型昆虫的尸体倒不少,正纳闷着,看见了“超级杀手”说明书,原来那是杀虫的,不是灭蚊的,我顿时苦笑不得。老爸见我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便开怀大笑说道:“一晚上不见你,你就变胖了。”我一听,连忙跑回房间,对着镜子照,你说还真奇怪,其他地方不胖,只胖眼睛,眼泡鼓鼓的,眼球还带了点血丝,眼圈黑黑的,这分明是睡眠不足嘛。

我长叹一声:“你可与天斗,地斗,人斗,也不和蚊子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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