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藏在心底深处的,那个她
当记忆在年华中老去,当画面在时光中凝固,当岁月把我们的身影拉的足够长,长得我们都记不起彼此的模样。——题记
在我的心底深处,一直存在着一个人的身影,可从未有人知道过她的存在,不论家人,还是我最好的朋友。
她,教会我成长;她,让我敬仰;她,充斥着我最珍贵的记忆。
“铃、铃、铃。”放学钟声的响起,让那群早已迫不及待的学生们冲向了操场各处。我,也习惯性地走上了那辆几乎每天都接送我的校车。车子里依旧闷闷的,空调也随着车子的年龄慢慢老化,耳边传来的还是那几个陌生同学的埋怨声。缓缓走向那个我的“专属位置”。停下脚步,我不禁皱起眉头,我旁边一个一直空旷的位置上有了一个陌生人的身影,散着乌黑的头发,靠在椅子上静静地睡着。坐下,习惯性地看着窗外。不知道经过多少棵树后,我的肩膀被人轻轻地拍了一下。到现在,我已经忘了我跟她聊过了什么,但我始终记得,在那以后,我们俩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友。
南方的树木总是四季不变的绿色,在那棵时不时掉落几片树叶的大榕树下,我跟她在那儿仅仅地坐着。我问:“怎么样才能让一个人更加坚强?”“流过泪,滴过血。”她回答道。我头疑惑地看着她,希望她能解释的更清楚些。她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微风吹起她的发梢也给我吹来了一句话:“流过泪的眼睛更加明亮,滴过血的心灵更加坚强。”虽然那时候的我太小,还未懂得那到底是什么意思,可是如今的我,把这句话珍藏在了我成长的字典里。
对于那时候的我,拿到一张小小的奖状已经是笑颜大开了,所以每次当她拿着一本本红色封面的证书时,我就由心底升起了一种开心,一种敬仰。
如今,花儿依旧芬芳,鸟儿依旧吟唱,那棵永远都是绿色的大榕树也依旧在那个地方守候着,只是再没有一个熟悉如她的身影。
当记忆在年华中老去,当画面在时光中凝固,当岁月把我们的身影拉的足够的长,长得我们都记不起彼此的模样,最起码我还有埋藏在心底深处的与她的那段时光。
广东广州花都区雅瑶中学初二:陈芊美
城
夕阳渐渐的降下海平面,苍茫天色。铅厚的云层布满天际,笼罩在这座城。细雨曼妙,点点滴滴,枝叶绿翠,摇摇曳曳。小园内,独自徘徊,北雁南归,正值回春之际。只是“咋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一场雨,冲刷了这座城。
夜色悄悄的蔓延,从这边到那边,展开了一场夜色交响。这座城,一切都被夜色覆盖。街上,人群熙攘,灯红酒绿,走走停停,已不知到了城市的另一边,这是一座小城,坐落江南,围山而筑,街景也甚是繁华。
青苔石上,落英纷飞,这是我的故城。
钱钟书说:在城里的人,都想出去,在城外的人,都想进来。这句话是不可置否的。一直以来,我都生活在这座城里,感觉自己的世界真的好小,像井底之蛙一般,想出去外面,领略世界的风采。可是当自己远走他乡后,却总会不可思议的恋念故城,是啊,人都是这样,身处一方,却总会期待另一处。
曾经有一场短程旅行,离开了这座城,到了另一个更加繁华的城,开始恋上另一座城的繁盛,我想,每一颗年轻的心也会如此吧。可是没过多久,我便开始想念想念——我心中的故城,我的家乡,我想念故城的风,故城的空气。身处另一座城,终于体会到了游子思乡的深情。于是,我踏上回程的列车,沿途的风景慢慢幻化成思念,倾注于一份深情的凝望,让风轻轻的捎回故城。久违了故城清新的雨点,久违了故城夜晚的皎月,久违了故城小路的夜风。终究回到故城的眷恋。
十七岁,也意味着我在这座城生活了十七年,岁月无声,像风一样从脸颊边拂过,稚嫩的脸颊也变的青涩而成熟。在这座小城,留下的故事也很多,蓦然回首,突然发现这样故事,也只是像一场电影一样,无法倒带。或许有一天,又或许在某一刻。突然明悟:岁月带走的是我们,却不是这座城,老去的是我们,不朽的却是这座城,我们只是这座城的匆匆过客,城印刻在我们记忆中,而我们却只是一阵风,吹绿这座城的风,吹完后,也是该走的时候……所以,我们要珍惜当下。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城,或大或小,却是无可代替。于是有了余光中的《乡愁》,每一个人都要有一份对家乡的热忱,不可失其本心,追名逐利,忘却家乡的育恩。不管怎样,故城的大门敞开,回或不回,它仍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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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她烟花再美只是瞬间,情话再甜只是谎言。——题记我和她在小学就认识,我们同一个班,只是对彼此都不太熟。我们一个天,一个地。她是班长,而我只是一个小组长。她是万人瞩目的红花,而我只是一片无人问津的绿叶。她有她的朋友,我也有我的朋友。我们实在相差的太大了,我们不可能成为朋友,我也没想过我们会成为朋友……但是再一次早读的时候,我在收本子,而她早早的在讲台上管,她应该以为我在交头接耳,便把一只在讲台桌上的黑笔扔了过来,重重的砸在了我的额头上。因为那只笔是没有套笔盖的。所以血液流了出来,很痛很痛,我的泪水在眼睛里打转,她就让我去水龙头清洗,我只好在嘴角挤出一点点微笑。后来,她也来了,她也来帮我洗了,她那纤细的手指头一回碰我,我心里暖暖的。但是从那以后,我的额头上就有了一颗黑点点,很明显,但是却被你称为是美人痣。后来,就用激光点掉了,它就永远变成了一道疤。应该是你觉得对不起我吧,所以你就试图想讨好我,你就和我成为了好朋友,你会教我作业,会和我一起玩,因为你,我又有了好多朋友。上了初中之后,我们又在同一个班,我们彼此都很开心。你有了很多朋友,我也是。你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而我只是一个中等生。我渐渐远离了你,我认为我和你不是一个层次的。你也不重视我们之间的友情了吧,因此我们的关系渐渐疏远了,再没有小学的亲近了。有时我和你说话,你也不会回答我。当别人问起我额头上的疤时,在之前,我只会告诉他们是小时候摔得,因为我不想让他们认为,我们之所以会成为朋友,是因为你想讨好我罢了。但是现在,我们的友情破碎了,也再没什么关系了……现在的你变了,变得骄傲了,有时看见你的那种尖锐的眼神,我都暗暗的下定决心,一定要超过你,加油加油!初一:陆佳露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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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沉沦在心底的她夜,如此的寂静,以至于连乌鸦粗噶嘶哑的啼叫也能听得如此清晰。一丝淡淡的泪水从眼角滑落,我的心,竟是如此的伤感、失落。一丝心灵的火光突然萌发出来,勾起了我一段无尽的回忆......曾记得那一年,我与她同桌,文静的她竟有此般的嗜好。因此,我与他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有一次,在那曾经满是绿色的长廊下,我们聊得如此的投机。“伽,可以说说你的志向吗?”她用那稚嫩的声音问道。我陶醉了,他那天籁般的嗓音真是无与伦比。“嗯......”我低头沉思了一会儿说,“做一个隐士,在那充满诗情画意的竹林里,每日鱼鸟作伴,引用那甘甜的乳汁,吟诗作画,好不潇洒快活。那......你呢,晶?”“做一名老师,这是我从小的心愿。我总是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与孩子们在一起学习游戏,和睦相处。”她那闪烁的瞳仁让我看到了他对未来竟是如此的憧憬。“晶,你听说喜欢喜欢什么颜色可以决定一个人的性格,你喜欢什么颜色呢?”我饶有兴致地问。她望着天空沉思了一会儿,说:“天蓝色。”我激动的说:“你和我喜欢的颜色一样!我从小就认为天蓝色最好看,她是那样的神圣,不可侵犯。”她被我夸张的动作逗乐了,笑的眯起了眼。不知怎的,我发现她的眼角竟流下了丝丝泪水,我小心翼翼地把她脸上的泪水拭去。然后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说:“请接受一个男生最衷心的祝福。”于是飞快地跑进了教室。 从那以后,我们下俩的关系越来越好,知道那个厄运的来到。那一天,晴朗而没有风,我一早来到学校却不见她的身影,我失落了。直到老师告诉我们大家晶去了时,我的心彻底的碎了。据说晶是因为在上学时为救一个即将被车撞的男孩儿逝去的。我哭了,既然相知相逢,又为何要过早的离我而去?我沉默了,我想起她的笑,她的泪,她的那份天真...... 那一年的秋天,在那满是离别的悲伤里,我伫立在那曾经满是回忆的长廊下,仰望远方的天穹,等待着她的回归......初一作文700字 初一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