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在幼稚与成熟的边缘_1200字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说年轻是一种资本,似乎青春是一次很美的演出,那些现在已不在年轻的人们都曾经是很耀眼的明星,现在已被人遗忘。他们说青春不再,就像丢了自己最珍视的宝物,可是,为什么没有人能记起以前的伤痛和迷茫?我不懂,也许是当局者迷。
四维说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他有着多彩的现实却又有暗淡的生活。他教会很多人蜷缩在黑暗里哭泣,于是很多人找到了难过的借口。从心里说,我很喜欢小四,因为他可以很天真地说自己是孩子,而不去装成熟;他可以在人群中看清自己的孤独,而不去骗自己我很幸福。
我不喜欢这两个字,很不喜欢。
我常常一个人,穿着规矩的外套在校园游荡,每天在那些沉着面孔的人中来来回回,像是很不着调。在我的眼前穿着我不喜欢的那种衣服,迷醉在烟雾中渴望得到尊重和目光的男孩,顶着精心设计的发型,逛了无数个服装店买到的衣服,盼着那个爱自己的人的出现的女生,总让我心里感到很凄凉。我不厌恶他们,尽管我们的生活就像是两个世界,尽管在很多人眼里他们是作为反面教材的问题学生。我总是相信,无论谁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们没有理由强迫别人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毕竟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我之所以感到凄凉,只是因为他们有我所没有的追求自我的勇气,可以把很多的东西丢到背后,虽然会有人说他们没有前途。而我不行,我有很多我要承担的东西,比如学业和我的父母,这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元素,起码现在是。我不想因为我的叛逆而让丢了学业然后让父母伤心,两个渐老的可爱的成年人已经为尚未长大的我付出了太多,我没有理由不去在乎。我依然会做我乖乖的中学生,一个让人放心的孩子,或许,每个人都有所取也有所得。
于是,那天,朋友说:你不成熟。
我的朋友,总是热衷于谈论。生活在这个小城,有很多的东西都和外面不一样。他们喜欢那种带着忧伤的青春小说,因为那里有他们追求不到的生活。那些女孩子,总在心里憧憬着那封写着爱的情书,把自己丢在等待里。她们津津乐道。她们喜欢把自己的精神搞得苍老,然后叹息。而我不这么做,所以我不成熟。
其实很多东西我并不是没想过,只是我不想说,这也决不是一个开放不开放封建不封建的问题。只是我更喜欢做一个孩子。我并不向往长大后那种复杂的生活,对我来说,孩子的简单与无邪比起深邃更让我倾心。即使我们说我们懂事了,可是就一定懂事吗?我看着操场上有着天真面孔守着自己的甜蜜的情侣,看着许多稚嫩的孩子演绎着分分合合,我找不到方向。我只是好奇那些急急忙忙追赶成熟的孩子真的不累吗?我一直在心里保留着自己的矜持,我相信爱并不一定要轰轰烈烈死去活来,尤其是现在。我不在乎我喜欢的人是否喜欢我,我只要一种精神的经历。未来是那么的不稳定,我无法保证将来会怎样,尤其是现在。我并不另类,只是我决定有所放弃。每次看见我最喜欢的人,我依然可以面无表情地从他身边经过,我很骄傲。我并不冷漠,我可以很爱很爱一个人,但我不说,我只坚持,幸福与爱只是一种感觉。
我带着幼稚而简单的笑走着,我喜欢这样。我不想过早剥夺自己做孩子的权利,那也是一种失去。
恩施印象
我去过山峰林立的神农架,去过碧水蓝天的青岛,去过历史悠久的古隆中,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具有民俗风情和奇特山峰的恩施。
土司城
走进土司城,你便走进了一座民族大观园。
一进土司城,一座高大的牌楼出现在我的眼前。看着这座牌楼,我心想:这座楼这么大,一定有许多好玩的东西。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跑进去看个究竟。先看到的是九进堂,只见两条龙威风的守在一边,好像两个守卫者。我们顺着楼梯向上爬,一直爬到了九楼。在这里既可以看到下面的房子、树林,又可以看到上面的天空和白云,我们沉浸在美好的视觉盛宴中。
“嗨!大家好!”一声响亮的问候把我们从睡梦中唤醒,原来是土司城的表演开始了。具有风情的《龙船调》,充满艺术气息的摆手舞……土家族儿女载歌载舞,把土家族的风土人情、民风民俗用歌舞的形式表现得淋漓尽致,这也是土司城吸引游客的一个亮点。
看着玩着,整个下午不知不觉过去了,明天我们将去女儿城游玩!
女儿城
女儿城的招牌由一块巨型石头雕刻而成,旁边有三个水轮,从大到小排列。大的约有两层楼一样高,中间的差不多和一层楼一样高,小的只有四五岁的孩子那么高。 女儿城有一条很著名的街——比兹卡大街。夜晚,大街上有五彩缤纷的灯火、精彩的小魔术、宏伟的雕像、精美的乐器……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就是女儿城的小吃。小吃五花八门,每一个都很美味,但令我最难以忘怀的是“回头客”里面的贝壳饭。在贝壳肉里加上葱花、牛肉和秘制酱料搅拌后蒸熟,就成了香喷喷的贝壳饭。我闻着贝壳饭,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贝壳饭芳香四溢令人回味无穷!
大峡谷
大峡谷最有名的应该是“一线天”和“一炷香”了。
经过险峻的盘山公路,走过绝壁长廊,我们来到了“一线天”。仰着头看上去,两座山之间果然只有一条缝。因为两座山相隔很近,中间留下的空隙非常狭窄,就形成了现在的“一线天”。
我们接着往上爬,爬到海拔1900多米才到“一柱香”。我觉得“一柱香”就是大峡谷的核心景点。因为那里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一炷香”是一座山峰,海拔2700多米,由于山形笔直,又长又细,酷似一炷香,因而得名。
快乐的时光总是一晃而过。此时,恩施城沐浴在夕阳中,被罩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远远望去,夕阳下的恩施城显得更加美丽、古老而神秘。它像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祖国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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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读书的路上_1200字行走在一条清幽雅致的小路上,晶莹的鹅卵石熠熠生辉,呼吸间都是淡淡袅袅的幽香,似檀木。前面有青岩白瓦的小屋掩映在菊花丛中,我轻轻推开木栅栏,一个青衣男子正在采菊,他面如冠玉,神情谈吐不似俗人。他没有介意我的打扰,递来一个青石杯,漾着淡淡的茶香。 时至初秋,几枚落叶在空中打着旋儿,而那片菊花却开得热烈而奔放。他向它们走去,就那样融入了菊花的海洋中。我看着他轻轻的弯腰,再弯腰。初阳映在他的脸上,有晶莹的水珠从他的额角滑落。他越走越远,青衫渐渐要和远山融为一体了,仿佛就此要消失不见。我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不问世俗,不露悲喜,偏安于山间一隅,像是深山中的隐者,翩然似谪仙。这是哪儿?我疑惑。远处古朴的两个字点醒了我:南山。我掩住了嘴,“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原来,他是名动天下的陶渊明。 轻轻的掩上篱笆门,我决心还他一个安静澄澈的环境。我继续行走在小路上,转过假山,我愣住了。眼前铺天盖地的全是粉色,那一片片嫩粉的桃花正从树尖跌落,春光明媚,落英缤纷,该是多么美好的一幅图画,可是我却听到了一阵悲伤细弱的哭声。 一个美丽的姑娘,手执一方丝帕,立在河边。旁边花锄斜斜地倚着,落花满地。她轻轻的蹲下身去,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只听见:“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尔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那样细软的嗓音,本该是吊着嗓子,吴侬软语的唱一曲江南小调,可现在却浸满了泪水的苦涩,悲哀凄凉的让繁密娇嫩的桃花都失了颜色。再也没有温暖韶光的美好,再也没有漫天桃花的浪漫。心儿随着她的声音起起伏伏,悲哀笼满了我的心房。我往脸上一抹,一片水泽,欲语泪先流。 我隐在假山之后,看她收拾落花,看她掩面而泣,看她挥墨赋诗,看她望流水携花远去满心悲凉。她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和陶渊明一样的高雅,一样的脱俗,不一样的,是神韵。 我拭泪继续行走在小路上,古朴厚重的香气缭绕着我。小径一绕,我望见了一片辽阔无边的苍蓝色大海。博大,浩瀚,吞吐日月,包罗万象。我拿过旁边的一架望远镜,立刻心中大骇:一叶弱小的帆船在浪涛中飘摇,上面一个老人看不清面容,约七十多岁,手里死死抓着网,网中扑腾乱动的不知为何物。老人保持这姿势已经很久了,似乎坚持不住。我立刻驾船过去。 他苍老的手粗糙如树皮,青筋绽露,烈日在他脸上留下了红痕,脸上像是刀刻一般,有纵横交错的皱纹。网外有一条大鲨鱼!我吓得倒退一步瘫坐在地上,他手里只有一柄鱼叉,想逃脱简直是做梦,可是他不管不顾,奋力的一次又一次用鱼叉向下方插去,精疲力竭,中途甚至吐了一口血。整整一天他都在不遗余力的与鲨鱼搏斗,从未露出一点的懦弱和沮丧。我突然想到了“人不能被打败”那句话,坚毅的老人,那具鲨鱼的骨架是他最好的勋章! 是的,这是一条由书籍构成的小路,在这条小路上,我看到陶渊明的高洁,林黛玉的脱俗,圣地亚哥的坚韧顽强。这条小路为我指引方向,带我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走在读书的路上,我受益匪浅!12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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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生命的路上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还未来得及凭吊零落在脚下的枯黄就不得不迎接如期而至的冰冷,冬的容貌已初见端倪。每个季节都是信守承诺的君子,在预定的时刻赶赴千年不变的约会,可是世间总会不断的有人在岁月面前爽约。前天又接到一个好友病故的消息,年轻的身影定格在永不会衰老的二十芳华,这已经是五年内的第三位。内心深处的震颤自不必多说,最近的日子里为何生命的脚步显得如此单薄!双脚能感受到大地的温暖证明自己还在走着,向着前方的虚幻抑或美丽,一切未知的想象都是需要用时光解读的符号。既然能有幸走着就回头叹息一声生命中的落伍者,继续上路吧,代替他们去看一看未来的世界,把脚步放慢一些,品味一下他们因匆匆走过而未来得及享受的生活。不知是日常的忙碌还是所谓的日渐成熟,习惯于把思维交付给平静的沉默。总喜欢斗室之内傻傻的静坐,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又逃避着什么。把心事交给没有回声也没有倒影的夜色,虽然略显苍茫的黑暗中没有痕迹,却承载着自己真正的诉说。夜的厚重包容着我的孤独,容忍着我的罗嗦。我不必考虑一言出口带来的是福是祸,也无惧被人察觉言语中蕴含的脆弱。一切白天的坚强伪装都可以卸下,可以体会内心深处真正的自我。害怕在白天观望别人的眼神,害怕其中反射出的身影不是自己的理想姿态。平常的日子里其实都是在为一种概念而活。一种概念把自己定位成一种角色,活着的责任似乎就是让自己的生命轨迹不要超出这一概念的外延,不要在别人的眼神中看出否定与排除,一种质疑的眼光所带来的战栗总是令自己心有余悸。过于敏感的心灵总是与幸福绝缘的,紧张与浮躁中的落寞无法用言语打破。与其这样不如选择沉默,选择用沉默将心灵的话语对夜色诉说。选择低头凝视脚下的土地,找寻自己走过的痕迹,找寻属于自己的记忆。言及于此,强说愁的滋味浓郁了许多。还是以一种生命固有的姿态上路吧,路上才有变换的风景,才有生活需要的真正颜色。既然害怕别人的评价又何必去做没必要的审视与猜测呢,脚是自己的,路的方向还不是自己把握。抛弃曾经自以为是的沉寂吧,那不是一种高贵的象征,更不能代表个人的卓尔不群。既然生来属于一个集体又何必把自己的心灵束之高阁而拒绝别人的访问呢?生命的长河永无止境,没有人能窥其全景,完成自我的生命段落就是对活着这一概念的最好诠释。敞开心扉,让自己的生命段落与别人重合,不要让同路人从身旁无声的走过,和他们交谈生命的感受就是在体会什么是活着。抛弃让自己痴情的夜色吧,它永远无法回应一个旺盛的生命,因为它守护的是死亡。走在阳光下,哪怕风雨中,只要这些才是属于生命的鲜活。祝福哪些已经在生命中远去的朋友。你们是在无奈的选择下把自己交给了夜色,而我作为一个能感受阳光风雨的行者有何资格与你们分享那份沉重的夜色呢,我也有属于它的那一刻,到我们在那一个空间相聚时再来把夜色述说吧,而我现在要完成的一段属于生命的路程,这段路程你们也曾经走过。逝者已远去,生者且自安……河南宏力学校初三:王运魁12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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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与城市之间游走乡村是我捻熟的地方,长大的每一天,我都围绕着乡村走路,有时是有目的的直冲向一个地方,有时则毫无目的的瞎转悠,闲散的象一只随处溜达的野猫。放牧牛羊就是瞎转悠,跟在牛羊的后面,看着他们吃草,他们走,我就走,他们停下,我也停下;牛羊是极其能吃又极其挑食的,因此总是低头觅食,边吃边找,走到哪儿算哪儿,蔚蓝的天,苍黄的地,天地间只有这群羊做伴,极其孤独却极其轻松,没有伪装,没有心计,痛哉快哉!我是天地一孤鸿。八十年代的乡村鲜有汽车,笨拙的我学不会骑车,到哪儿都靠一双脚,走路使我的双腿壮硕,至今不能穿微喇的裤子,引为憾事。独自走路是一件枯燥的事情,我常看远处的树遐想,冬天的树象一幅水墨画,背景是昏暗的天空,树木苍黑的枝条舒展开来,象是用毛笔画在天空中的,枝干纹理历历在目,这样看着便走完了几年的上学路。乡村在我的生命里留下了永远的闲散,无论什么事如果得拼了命去争取,我立刻会觉得索然无味,我喜欢随便做事,有成绩当然好,没有成绩也无所谓,事情一直做,总相信会做出来的,凡事粗略的知道就好了,若要精细的求解,在我就颇犯踌躇;这是典型的乡村老农思想。骨子里的老农思想并不阻碍我对城市的向往,虽然对城市只有浮光掠影的印象,却越发的渴慕,仿佛君子好逑的美人,在水一方,飘渺虚幻;求之不得,梦寐思之。这渴慕激励着我,努力克服老农思想,一步一步走进了城市。在寸土寸金的城里拥有了自己的楼房,在城里朝九晚五的忙碌,在城里大大小小的餐馆吃饭,赶着车来来往往的转悠,我试图用儿时的闲适心情装扮转悠时的心态,才发现基本不可能,一百件事在后面催着,恨不能再分出一个我来应付,哪里闲适的起!偶尔闲一下,还要在细节上完善自己,在学识上充实自己,在生活上力求百事通,在工作上更上一层楼。无论走在那里,总是人来人往,车来车往;无论在哪里做事,总是充满了规则和潜规则,一旦违反了规则,立刻就会受到惩罚,于是,心弦总是紧绷着,感受着四面八方的压力,即使身边美景如画,也常常没有感觉,美食琳琅,却没有食欲。城市给了你千万种的选择,于是有人茫然,有人浮躁,有人不知所措,有人禁不住诱惑迷失自我。每次累了倦了,就极其向往乡村,想念那里蔚蓝的天,苍黄的地,流动的羊群,水墨画般的树……。。尤其想念那种闲适的心情。于是回到乡村,在拔节时的麦田里徜徉,在纷飞的杨花里捕捉,在泥路上踩出脚印,在小溪流里泼几把水……。。只是不能长期住,时间一长就有种种不便,而且思想、话语、衣饰统统受到禁锢,乡村里个性,知性和前卫都隐身了仍旧回来,知道自己是离不开城市的,喜欢城市的前沿,包容,缤纷,个性和知性。我已长出千万条的须根,每一条都紧紧渗入了城市的钢筋水泥里,没有人逼迫,我全心全意的融入城市中,如同一个错爱了对象的痴情女子,即使知道爱人的斑斑劣迹,也依然痴情如故,即使有各种苦楚,只要一点甜言蜜语就能满足了。“不如归去”,常常在伤心时叹息,然后苦笑一下,归去何处?现代人最迷茫的时刻莫过于,想回家时发现无家可归。树欲静而风不定,子欲养而亲不待。世上无可奈何伤痛事,莫过于此啊。本文作者:月满西楼112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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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时候,每逢活动课,老师就会让我们玩一个游戏——击鼓传球。小皮球伴随着鼓声在一双一双的小手中传递下去,从第一位到最后一位,就这样,欢乐通过皮球传递到孩子们的心里。长大了,我们就多了一种挑战与拼搏的精神。每逢校运会,我总会参加一个项目——接力赛。在紧张、激烈的气氛下,接力棒传递的不只是班级的荣誉与骄傲,更是一种团结与合作的精神。有形的传递、无形的传递,就这样,生生不息,岁岁不改。文化圣火——薪火相传约公元前350年,两河流域出现了城市,还有最早的文字——楔形文字,率先跨入文明时代。然而,随着波斯人的入侵,古巴比伦王国灭亡,其文化传递逐渐丧失,在经历了希腊人、安息人和阿拉伯人的统治之后,大约在公元初年,古老的两河流域文明最终湮灭了。除此以外,古印度文化因雅利安人入侵而雅利安化,埃及文化被亚历山大大帝占领而希腊化了。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只有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人类文明史上唯一没有中断而延续至今的古老文明,一直传递下去。中国古代篆书、隶书、草书、行书一直传递至今,备受众多书法家青睐;古代的传统绘画如山水画、写意画等一直传递至今,被我们统称为“国画”,代表作《清明上河图》不仅是中国画的一大亮点,并且在世界也享有美誉;古代的文言诗词也一直传递至今,一直被编入学生的教科书中,当中许多千古传诵万遍,脍炙人口的作品更是影响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一脉相承、源远流长的传统中华文化需要我们一直传递下去,这更是实现中华民族文化伟大复兴的责任!徐悲鸿做到了,齐白石做到了,我们的父辈们都做到了,难道我们还能把它断送吗?冬日里的阳光——爱心传递爱心是一片照射在冬日里的阳光,使贫病交加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心是一泓人生沙漠的清泉,使疲惫口渴的人感到可贵的清凉。把爱心一直传递下去,这也是我们的责任!1979年诺贝尔和平获奖者德兰修女,被誉为继1952年史怀泽博士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以来最没有争议的一位得奖者,也是20世纪80年代青少年最崇拜的4位人物之一。她把自己的生命、自己的青春、自己的身家全都无偿地奉献给广大生活在苦难中人民,然而,当她去世时,她的全部个人财产,就只有一张耶稣受难像、一双凉鞋和三件旧衣服而已,但她传递给人们的是挽救苦难的无尽爱心。这时,又令我想起一名中国人——杜聪,哥伦比亚大学学生,哈佛硕士。本来略有洁癖的他,放弃了法国银行副总裁的职位,辞去年薪百万的工作,走进中国一个个的爱滋村,专职投助孤儿。4年里,他创办智行基金会,已经让4000多名爱滋孤儿回到学校,其中已有400多个考上高中,超过100个考上大学。他牺牲了许多,但他拥有的爱心使许多人绝处逢生。风,把种子送往到大地的每一角落,于是传递生命到处是繁花似锦;文化,把中华民族的精神与力量传递给一代又一代的学子,于是有了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文化历史;爱心,把冬日的温暖传递给人们,于是有了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感人精神。就这样,传递,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岁岁不改,源远流长。北京初二:412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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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我是一只企鹅,和所有的企鹅一样,摇摇晃晃地走在南极的冰地上,我的祖祖辈辈生长在这儿。我很平凡,黑色的外套,敞露着胸前的雪白。我并不多一对龙角,也不多一对天使的翅膀,更不能期待离开南极。可是,我的爱情在北极。他是那颗明亮的北极星,他闪亮的光辉是我的骄傲,我总是告诉我的伙伴:"我的爱人是那颗闪亮的北极星!"我每天都在痴痴的等待,寻找北极星哪怕一角的光芒,我总是走在南极的边缘,整个南极的边缘都有我的足迹。因为我想看见他--我的北极星。我一直痴痴的守候着这份孤独,因为我坚信他会来看我。我站在一块浮冰上,冰冷的海风吹得我的外套"呼呼"作响。我站了很久很久,不知"……今夕何年。"我知道,此时他那儿定是无边的黑夜,我担心他是否孤独,正如我的孤独。一只娇美的企鹅劝我:"别再痴痴等待,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你在南极,他在北极,两相望已难,两相守,定是梦幻。何况两极的恋爱,可能吗?上帝是不允许的呀!"后来,那只企鹅--她嫁给了他--另一只雄伟的企鹅,他们有了许许多多的孩子。我微微一笑,乘载了我满心的祝福。黑夜是无边的深渊,我的伙伴们都已进入冬眠,唯独我依旧守候在南极的边缘。我知道,此时他已隐入太阳强烈的日光中,暖暖的,舒服的躺着,我轻轻一笑,瞬间,又被忧愁所占据。"小妹,和我一起回去好吗?"一个低柔、亲切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摇头。"姐,他为什么不来看我?"海风已风干了我的眼泪,难道只有我在这边"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吗?我累了,至少在此时,我想放弃。"听我说一个故事,嗯?"在夕阳下,我和姐姐手牵手坐在了一起。"那天,我听两个人类女孩似乎在谈论着书中的一段内容'每一个女孩/曾经都是一个/无泪的天使/当她们遇上/心爱的男孩/便会有了泪/天使落泪/坠落人间/所以每个男孩都不能辜负/他们的女孩/因为她曾经为了你/放弃了整个天堂/……'懂了吗?记住,不管你在决定如何,姐姐都会支持你。"说完她静静地走开了。是呀,我怎能如此轻易就放弃?如果说等待是美丽的,那么即使是一光年的距离,我也愿意。席慕蓉曾说过:"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继续做的;有很多人,你以为一定可以再见到面的,于是你暂时放下手。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在你放手的一刹那,有些事情就完全改变了。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来之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永别了。""我不要让这种遗憾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我不要……"心底似乎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地呐喊。太阳暖暖地照着,照着我黝黑的外套闪闪发亮。对了,我不应该穿黑白的服装,他一定是怪我对他太不尊重。我脱去了黑色的外套,"轰!"鲜红、沸腾的血浴满了我的全身,缔造了那一瞬最炫的辉煌。我高声向远方呼唤:"我已穿上了红色的嫁衣,你来迎接我吧!"我倦了,我躺在浮冰上,奔流的激水,带我去北极,去找我的北极星。我笑了,我听见了奔流的激水说可以,我感觉身下的浮冰在飘动,它们一定是带我去找我的爱情,去找我那颗闪亮的北极星。痛吗?不痛。冰封了千年的爱情。南北两极的爱情是无可奈何的。也许有人说情感本没有对错,那就让它作为一个美丽的凄凉的传说流传;也许有人说这是一个教训,应该用理智修剪情感之树,把可贵的真情留给值得给予的人。很傻?但我下辈子依旧!因为"爱情本就意味着自我牺牲,更应是心甘情愿"的。12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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