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琉璃,七彩霓裳
半生琉璃,七彩霓裳 如若女子是一朵花,那么,我愿是一朵自由行走的花,四季,穿着各种七彩霓裳,婀娜地行走着,绽放属于自己的美丽。 ——题记
年幼时,母亲和姐姐们,觉得我穿红色衣服好看。因肤白,又胖嘟嘟的,穿红色的衣服,那叫一个白里透红,看着也喜庆,像年画里送财女童。于是把那些个,印着碎花的,大红,深红,紫红,衣服给我穿了个遍。心里那个腻啊,不知如何表达。张爱玲在《童言无忌》写道:永远不能忘记一件暗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能理解她的心情,真真是怕了那些个红色衣服,以致长大后,衣橱里再没有一件红色的衣服,从此和红色绝缘。
小学四五年级那会,忽然间喜欢黄色的衣服。夏天穿淡黄色衬衫,或裙子,冬天穿明黄色带白毛边的小棉袄,那些衣服都是远在上海的舅妈,根据我的喜好,或做,或买的。就这么一季一季的穿着,许是眼睛里只看到,春天那开在原野里,一片一片金黄的油菜花,觉得那是一种天地之间最美的颜色,那么娇艳明媚,于是就把那一抹黄色穿在了身上。黄色代表明亮,乐观,还有希望。
刚上初中那年暑假,姑姑从芜湖给我买了几件,水蓝,淡蓝的的裙子,一开始还拒绝不穿,等穿到身上,姐姐们都说好看,说看着清清爽爽,似刚长成的水葱似的。是的,那时我长得比较瘦弱,再说大了,也变得不爱说话,见人都是冷冷的,性格和这冷冷的的湖蓝、水蓝的颜色衣服相溶了。淡蓝,水蓝是一种冷艳的色彩,亦是一种纯洁的色彩。多年后,一次同学聚会,男同学还开玩笑说,他们记忆中的我,是一抹淡蓝,冰冰冷冷,不敢接近。现在的我接地气多了,还会笑。
不知何时,许是该到了恋爱的季节了吧,忽然爱上了粉色的衣服。那时,可以自己做主到商场挑,一件,又一件粉色的衣衫。甚至我的床单,用的笔,都是粉红系列的,大有,要把粉红色进行到底的意思。每天营造一个粉色世界,一个童话世界,幻想着自己的白马王子能来,看一眼这一抹粉色世界,能陪我一起做粉红色的梦。粉红是一种浪漫颜色,粉红也是一种柔软,那么轻柔,甜美,如棉花糖一样。良人说,永远忘不了,第一次,那穿粉色衣裙的我,如一朵粉粉的花,静静的开在那。
那些个青葱的岁月啊,一晃全都不见了。如今,再也穿不了那些个,淡蓝,粉红的衣服了。可是心里并不难过,成熟有成熟的美,只要会搭配,一样能穿出别样的美丽。
服饰是一种看不完的风景,而装扮是女人第一张名片。张爱玲说:你不要指望男人会因为你的心灵美而爱上你,其实,心灵固然重要,但是,发现心灵美是需要时间的。也就是说,当你不说话,站在别人面前,衣服就是一种语言。
越来越成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穿什么样的衣服,才适合自己。不求时尚,但求别致,求与自己气质相合。多少次,在大街小巷,到处游荡,如若看不中的,坚决不买。夏天,我的衣橱里的颜色,不再单一,而是七彩的。记得某次逛街,在一家小店里,一眼看见,那白底,上印细碎兰花的青花瓷上衣,喜欢,没试就买回来,后又配了一条纯白的裤子,穿来清新而雅致。还有那一件,领口淡湖色,白底,下摆是一幅江南水墨画的旗袍。这件衣服,是我逛街时,无意间,远远的,看见那橱窗里展示着,心就动了,好像见到前世情人一样,它在那幽幽地看着我,魂也被勾走了一样。推门,进去试,镜中的我温婉而端庄,真真的韵味十足。
那次试这件旗袍,在镜子前左顾右盼时,引来不少路人,停下脚步来看,还有几个女子,直接跑进来,要试我穿的这件旗袍,可惜都觉得穿的效果不好,看来衣服也挑人,于是笑了,赶快买下,走人。
这件旗袍点亮了那个夏天,单位的大姐第一次看我穿这件旗袍时说:远远的看你,觉得像从画中走出来的人一样。是啊,我已把江南的景色如行云流水般穿在身上了,能不成诗,成画吗,一件旗袍,穿出这种效果,已满足了。张爱玲说:衣服是一种语言,是表达人生的一种袖珍戏剧。那么,我愿意把这种美丽的语言进行到底。如若说,女子是一朵花,那么我愿做一朵自由行走的花,四季,穿着各种七彩霓裳,婀娜多姿地行走着,绽放属于自己的美丽。
半生的痛,无人为我读懂
烟花那么凉,风吹墨里香。瘦笔宣纸落,写下岁月长。晓风弄窗影,落香伴天晴。轻剪柳丝绦,只留一朵景。一笺心事落,万千雨画屏。禅心撩旧梦,问卿几时醒?
——题记
喜欢在清早唤醒文字,喜欢伴着音乐让心舒展,就像梅花开需要雪的缠绵。如果要在胸口刺青,一定是一支瘦了的梅花,要血色。入了心的就刻进血肉,让疼可以记载情常在,花开一瞬永不败!天亮了,可以听见鸟儿叽叽喳喳的轻唤,心事随着风流动。好想此刻有雨,缠缠绵绵的春雨,滴沥在心坎里。心的弦就像失忆的风筝,在无云的天上飘啊飘,却找不到一个风向标。
孟婆的汤碗,饮下去也许很甜,把一切都做了了断,再不会疲惫不堪。一个转身都有不用说再见,彼此就不在同一片天。有些人当你记住他的时候,他就走了,当你忘了他的时候,他就回来了。这世上没有永远,只有记忆可以寻根问源。若花无心,何须怨风之残忍,遗念于天涯勿自销魂,莫问,莫相寻。似乎日子久了,就习惯于这样的空心状态,时常就在窗前这样握着杯子无言的一站好半天。思绪会天马行空,亦会盯着一片云不眨眼睛,心丝一根根缠绕风景。有很多时候,是静止的,包括思想,就像一个空洞,自己清零,不再填充。有风吹进的时候,长发会滑落面颊,有些痒,这证明我还活着。一个人的世界没有风景。落花无人赏,岁月笑聘婷。
我要的不过一粥一饭的安暖,一个肩膀收留疲惫不堪。心很乱,笔就如同飘摇的小船,找不到一个点写下平安。浮生只是梦,为何还要让人痛不欲生,为何还要醒?此刻只想一支烟在指间慢慢燃烧,陪我忘了那些漂浮着的阴影。
是瞳孔变了色,还是风景被时间涂抹,错觉出现了,没有借宿的颠簸在这个结界里歇脚。草色三千随心倾,墨落一点云也淡。谁的牵念,谁的孤单,在峥嵘的岁月里撒了一张网,遮住了天,却没网住温暖的垂怜。半生的痛,无人为我读懂。花开花落,香无踪。梦太长,缘太浅,千年轮回里,谁是谁的挂念,谁是谁的亏欠?寂静里的花朵,是佛曾遗忘了的虔诚。云舒云展,总有一片叶子挂在树的顶端,不忍和离别把手牵,那亦是了悟之间不能堪破的执念。
有些日子,不管你如何不喜欢,还是如约而至了。这个节,还有那个节,要是可以屏蔽,真想绕过那特殊的日子,怕心会再度刺穿。零度里的睡眠,很不安,手脚居然在温暖的被窝里冰冷,身体蜷缩成了一团,呵呵!孤单一旦入了骨,就算是酷暑难耐,依然化不开心里的严寒。喜欢画饼充饥给自己修砌一个心灵的花园,一草一木,一花一鸟,逐一填充,就是要塞满脑子的葱茏驱散孤独的回声。可弄来弄去,我把自己放在了树梢上,成了风过后一片孤零零的叶子,一只巢里受伤的鸟。就算把自己刻画的很美,就像天使一样,也会和落花一样凋零,永远躲不开那失神的眼睛。什么都没丢,只是被偷风偷走了心情,傻傻的望着星空,眼睛眨啊眨,泪不听话的流个不停,梦非梦,醒非醒,就这样混沌里穿行。黎明,月亮瘦了,几颗散落的星星,趴在窗前,呼吸窗前的冰冷,一切安静的可怕,日子也被冻僵了,我不知道心推开窗子会不会被唤醒,可是我知道真的很冷……
为爱装饰温婉,就让缠绵游荡在指尖。虽然影单人成个,还是会在夜里把你的名字默念千遍,如果你有失眠,就是在我梦里流连忘返。明知相爱会让疼从新来过,却忍不住靠近那团火,千年的寂寞被点燃成了一言诺。就算明天会擦肩而过,至少曾经你为我心动过。你的孤单,我的寂寞,就像隔着银河的两颗星子落。月老的红线搁哪了,隔空离世的念飘荡着,可有一条船渡得过横亘了相思的无可奈何?
微凉的记忆,找寻不到暖暖的相依,原来天与地的距离,就是我望着你却遥不可及。只想在你的宠溺中睡去,让寂寞尘封在温柔的缠绵里,让花开的美丽。知道你也把我放在心里,默默疼惜,忍不住泪慢滴。或许风还是会带走一切,可还是想攥紧那仅有的一痕烫,焐热我的呼吸。半梦半醒间,黎明的门开启,只想一直在梦里,与你相依,我们拥紧彼此的方式只是在文字里默默疼惜,我还是我,你还是你,最后依然割地而居,慢慢忘记。风车不停的转,没人读懂天空的孤单。不敢说喜欢,更不敢说想念,愁绪在放电,让朝阳替我对你说: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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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裳少女的心如花,会为喜欢的人盛放,也会为喜欢的人凋零。有人的盛放与凋零如阳光下的红玫瑰,不管开与落都轰轰烈烈,成为旁人回忆中的传奇;有人的盛放与凋零如山谷中的野百合,不管开与落都无声无息,成为被时光掩埋的秘密。——桐华《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陈征的笑容很干净,他笑起来的时候,些许碎发散落额前,眼睛弯成阳光的弧度。我不知道五年是怎样的长度,是否足够让一些微不可见却深刻心底的伤痕逐渐被时光掩埋。很多次错觉距离那人早已远如隔世的影子,再于不经意间擦肩,仍是不忍回眸的悸动与荒落。一次偶然听到李玉刚的《盛世霓裳》:“百年人生,回首沧海一瞬,昨日霸王,今是何人……”蓦地别了脸奔至窗前,眼泪在窗台一摞泛黄的枫红信纸上晕成大朵大朵的欧石楠,才知道,原来路人和路人终是不同的,譬如绝尘而去的花香和刻满记忆的孤树,以及,宛然独唱尘世歌哭的华美霓裳。陈征整整比我大了一届,所以我们从来没有同校的机会,见他,只能在初高合一的联欢会上,听主持人报过《盛世霓裳》的序幕。这是五年中最后一次见面了。黑暗如此安详,只听得见寂寞在逆流成河的忧伤中不歇弄弦,而我如同晚霞映红在原野中的稻草娃娃般独自舞蹈,天地间只有低回的风歌。灯光投影中,先是款款将袖一抛,足尖踮,步步生莲,犹自抬腕,半遮面,忽于静默中侧眸回首,道声:“呀——”婉若哀猿,掷地有声。见妆容,黛眉拟翠深扫,眼边斜描苍烟飞霞,唇砂上得浓重,云容水貌,燕姿鲛然,箫筝起:“凤冠霞衣,抖落历史风尘,京腔京韵,梦绕紫禁……”我望见光亮中脂粉的苍白,那个曾经清澈的男孩子,只能以戏子形象作别。有谁知道,我曾刻意绕得稍远只为走他每日也许会走的小路?有谁知道,我曾在午间躲在高中的回廊上远远观望他欢笑着奔向篮球场?有谁知道,我曾在他寄存在我家中的戏服裙角上绣下我的蝶形签名?有谁知道,我曾在和他错身的拐角处静静陪他一起等他的女友?点头之间谁与谁注定有缘无分,只是又见他骑着单车迎面而来,仍可眯起眼睛,扬起嘴角,给我一个干净的笑容便可。“谁又临摹,贵妃一笑一颦,不经意,唱醉了,天下黎民……”我站起来,悄悄离开座位,轻轻走,到门口又停住,躲在后台的角落继续听着。五年,足够将一个梦幻出又幻灭了,或许我早就应知道,自遇见他一头红发轻狂不羁领着美丽张扬的女友走在大街上时就应知道,一切到此为止,各自好自为之。然而终是我将他记得太深太圆满,本以为两个人的折子戏会在时间之外反反复复地演下去,却忘记了时间之内本就是一个人的空台,恁的关甚么他人劫缘罢。“百年人生,回首沧海一瞬,昨日霸王,今是何人……”我不知道,是该怪他?怪我?怪命运?怪时光?还是什么都不该怪,沉静地对心底的那个声音说:五年前小女孩顺手捞起的旧箱箧,不是你的,该还了。枫红色的信纸,积了厚厚一摞,终于在窗台上永远沉寂,等待化为齑粉的命运。水袖洋洋觞觞舞成一条光阴的河,两条泛泛之舟,无什么该着的系念,我到底追不上他。“君从远方来,四海唱升平,盛世华章韵,起舞踏歌行……”谢幕,陈征匆匆地匆匆地走了,而我拼命在被他带起的红幕帘中躲藏,忘了再抬头看他一眼。苦笑一场旧日的梦就那么醒了,醒时发觉霓裳在梦中,人已不在,面前只余空荡荡的台面上尘埃飞扬。中考之后终于有喘息之隙去看一看陈征的名字,其时初夏的夕阳晚照,斜斜地投射过来,做了无数次潆洄嬗般的,好似苍烟飞霞。大风吹散了的记忆,我再也寻不到他,身,跟心底的故人学做一回路人,偶尔再看到火似的红发飘过,不期许笑容,留作了模糊似曾相识的背影也好。休惦念,求也不得,何况无求?放也是它,无聚无散吧……我也只能“静心听,听几许,天籁之音”。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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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题记:祝英台经过梁山伯的坟墓,不管周围的人如何劝阻,奋身投入坟墓,从此与梁山伯化为一对纯白的蝴蝶。我们都说这是一个浪漫的悲剧,但是,也可以说,他们是化为蝴蝶来延续他们死去的半生缘。佛说前世500次的回眸才换来今世的擦身。那么我和我所遇见过的人到底前世擦身过多少次?(一)小学?与我最好的那两个是凌和牵。印象最深刻的是五年级,大家一起坐在四楼的那个蛮高的围栏上,N只脚一起踢啊题,望着教室里面疯来疯去的人一边说话一边笑,每当老师一来就飞快地跳回地板,不断地傻笑。有时候二课的早上我会看见凌双手合上,闭上眼睛,那个时候我总会问她,你在干嘛?而她又会指着学校对面那棵很大的木棉树说,我在向那棵树祈祷。记忆中的我会在那里看着她笑,因为我知道她那种人属于天马行空的类型,不管看到什么都爱幻想,那个时候,我说不清她是幼稚还是成熟,因为她明白的比我多。而牵呢?六年级的血液我认为也不太繁忙,所以我们还是有很多的时间谈天论地那个时候她沉迷明星,而我沉迷动漫,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通灵王》里面的麻仓好,牵总是说,我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个谁这么丑你也会喜欢他。我呢?瞪了她一眼,说,你不懂他!她那个时候开始爱上追星,爱上偶像剧,爱上了业一起谈论买衣服的问题。虽然有的时候我不甘心就这样被她冷漠,但是呢,我知道我跟她还是很好的朋友就行了。我很怀念当时天空的蔚蓝。(二)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我从开始上查字典作文网的小学版,认识了很多的人,认了很多的亲戚。因为那个时候我也爱去百度,刚好那里开始翻起招亲的潮,所以我才查字典作文网也发起了招亲贴,骗了不少的小女孩做我妹妹。话说我基本上是第一个在那发招亲贴的,然后不知道为什么那里的人就爱招亲了。(当然,我说的是那段时间。)(三)相对的那段时间,我在百度上认识了呓语,铅丝和夜雪。她们对我很好,总爱说一些腐化的话(不解释,以免污染了纯洁宝宝的心灵。)大家这样打打闹闹,过了一个暑假。呓语和我吵过架,打过冷战,然后也都和好了。在网络上和我最好的那个就是她了,原来吵架真的会增进感情。不过,就是认识了她,令人生的转折点来临。就是那个时段开始心思变得复杂(正式迈入青春期心理了),总会担心这样担心那样的,呵呵,不过现在想想也真的很正常,不经过青春期又怎么到成熟期?呓语说了,当有一天你飞得更高,从天空中看到更多时你便会明白一切都是美好的。(四)初中以后,人际关系好了很多。跟大家一起的时候都好高兴。程啊以啊还有君啊……我们初一(11)班真是一个很欢乐的家童,虽然……纪律是差了点,学习是糟了点,人是懒了点……但是,大家在一起上课,每天都有欢笑!还有这么好的班主任!每天六点就起来,然后忙碌地洗刷,抓起书包就去饭堂吃早餐,回去的时候刚好是6:50AM。然后剩下的时间就去玩。上课的时候偶尔打一下盹,偶尔开一下小差,偶尔传下纸条……什么偶尔都干过,一下课大家就“活力四射”,比小学还要疯!最开心的时刻就是睡觉时间了。每天尽管都是重复,但都很充实。凌买学位去一中了,牵则在2班,牵忙了很多,所以都很少联系了。而凌只要星期六下午至星期天的中午才在,其他时间都在学校,感觉很纳闷。寒假的同学聚会没有去,原因是不想去,也不知道为什么。呓语她初3了,要准备中考,所以也没有见到她,反而认识了她的朋友熙和鱼,熙是个很可爱的六年级学生,我现在把她当成很好很好的朋友了,原因:一直都是她陪着我!鱼的话我跟她似乎挺冷淡的,可能我们不是同道吧…………后记:尽管我很怀念小学时蔚蓝的天空,但是我也一样很喜欢初中飘在天空上的朵朵白云。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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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生昨天晚上我看完了《我的前半生》。大结局在对后半生美好的期望和奋斗中又夹杂着现实世界的无奈,我不知道该把这部电视剧的结局称为圆满的结局还是悲剧,只是在感慨的是在这部电视剧中学到了很多道理,他们说过很有用的话太多,现在我却一句也说不出来,只是每个主角也教会了我很多。贺函,他是个职场精英,同时对社会又看得很透彻,很多听起来不中听却又很实在的话就是出自他的口中。最多的还是职场中的现实。他说:“你手上的案子不是我一个人在抢,我能抢走,说明你还没有做到滴水不漏,死的明白,才能避免重蹈覆辙。”事实也如此,对手不只一个,我们做的不是去埋怨对手而是加强自己的实力,这才是能紧握手中一切的办法;他也说:“工作的目的是赚钱,不要想着和同事做朋友,能交到朋友,就是惊喜,交不到很正常,应该韬光养晦。”在工作中我们很难再交到真心的朋友了,如果有那是幸运的,如果没有就如贺函所说在正常不过了;他还说:“路要自己一步步走,苦要自己一口口吃,抽筋扒皮才能脱胎换骨。”很多事情只有我们自己亲身体会了才有发表评论的资格,苦难也要自己去亲历才会体会到幸福的不易,从而改变自己。贺函说过的金句太多,句句在理。罗子君,说实话我认为她当家庭主妇的时候也没什么不好的,虽然挺败家,但是她快乐呀,后来虽然自己有能力了,但是却不再那么天真单纯,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可是在现实中能安稳做家庭主妇的还是少数,罗子君的成长与经历告诉我不管以后遇到怎样的另一半,自己还是要经济独立,不然会一无所有。还有就是不要嘲笑身边每一个无所事事的人,因为只要他们一努力必会令你刮目相看。陈俊生,我在网上看电视的时候一般都会开着弹幕,一般陈俊生出现的时候都是一片骂声,在我看来其实不然,他出轨虽然可恨,但是这不能就以偏概全的说他是个渣男。毕竟造成这个结局的最大问题在于罗子君。都知道陈俊生出轨的对象不是貌美如花的年轻人,而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凌玲,只因为她温柔善解人意,这就说明他不是个随意出轨的人,而是压力和家庭所迫。而且在后来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即使离婚了还是给罗子君生活费。在职场上他也是不会为了利益而出卖自己的老板。所以我认为他除了出轨之外,人品和待人方面都是没话说的。凌玲,同样她也是和陈俊生一样一片骂声,当然站在罗子君的角度上她简直该骂,但是既然那么多都站在罗子君的角度去想,那我就换个角度去说凌玲吧。其实一个人的好坏还真不是绝对的,以陈俊生的角度去看,凌玲就是好的,温柔贤惠,而且什么事情都为陈俊生着想。她并不是和其他那些小三一样只知道对方有钱就去巴结,她对陈俊生是真爱,或许这样看来她才是陈俊生妻子的最合适人选。唐晶,我看电视一直都期待自己有这样一个朋友,亲似姐妹,好到让自己的男朋友去照顾自己的闺蜜,而且是完全放心的。她这样大度的朋友现在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虽然最后他没有和贺函在一起,但是他们在一起那真的是压抑的,有种隐形的束缚在他们中间。她身上最值得我学习的就是不用世俗的眼光去看人。其实这部电视的主角们和剧情都教会了我很多成长的道理,希望我以后也和一样能活得明白。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200字以上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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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当我如新生的生命般睁开双眼的时候,是在冰凌山上的一座木屋里,这是那个叫池旧的男人告诉我的。我之所以用了新生这个词,只因为我丢掉了过去。我像一个刚出世的孩子,徘徊在这最初始的起点?记忆的空白。那是我看到的第一张脸:略红的双瞳,尖锐凛然却又流溢着一种说不出的神采。薄削的嘴唇微抿,唇弧柔韧,带着不可颠覆的定性。他看着我,紧皱的眉心舒展开来,说:“浅离,你终于醒了。从现在开始,你能跟着我走吗?”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只觉得脑海里涌上一波又一波白色的潮水,然后晃然间又化为一大片平静的空白。我忽然感到一种莫名的绝望,仿佛被抽走了灵魂。我对他微笑,说:“如果你认识我,请告诉我我是谁好吗?”我知道这种问法很傻,但是我真的想了解。他的眼底闪过一丝慌乱,仓促似流星,因为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他走过来,手锊过我碎紫色的长发。他对我说:“你叫浅离,是我未来的妻子。你什么都可以忘记,但是,请记得我是池旧。”就这样,我信从了这个陌生男人的话。他的声音坚定而威严,却让我心甘情愿地服从,并且深信。他告诉我说我是一个芄兰族的仙子,芄兰族是个很美丽的种族,只是力势单薄。但是因为每个族人都很善良,从来没有人去伤害她们。只是在前几个月,意外地受到了火族王子的强烈摧残。整个种族……几近全部灭亡。只有我,被他所救。绝望再一次在我的身体里像有毒的蔓藤,不断地在我的心旁缠绕。我低下头,隐约看到自己手臂上的皮肤有着紫红色的斑点,这是芄兰族特有的标志。我站起来,看着他被风吹起的发梢在肆意地翻飞,声音轻得连我自己都感觉底气不足,我说,池旧,我想去报仇。然后我把头垂得很低很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害怕看到他失望的眼神。但是我的耳边却传来了很随意的笑声,看得出,他一点也不惊讶。“浅离,当我告诉你这个事实,我就猜到你一定会有这种想法。我不想隐瞒你,所以我也不会阻止你。只是,以你现在的法力,除了失败,还是失败。”他句句话语丝毫没有纵容,并且斩钉截铁,但是这也让我相信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把目光对上他略红而眼睑微垂的眼睛,说:“池旧,你一定后悔告诉我吧?可是,我是芄兰族的仙子,族人的尊严是我存在时必须成就的使命。”他的眼里忽然掠过一丝忧伤,但是很快又被打碎。然后他把手搁在了我的双肩,有温暖的触觉渗进我的皮肤,他说:“你要知道,浅离,我对你从来不会有什么后悔。也许有一天你会恨我,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会尽全力帮助你,甚至可以牺牲我的生命。只是,不能是现在。”后来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望着窗外如春的景物在各处定格。我不说话只是因为我为池旧的话感到难过,原来记忆可以空白,但是感情依然可以犹存。冰凌山其实是个很奇怪的地方,此后的几天我才注意到这里虽然有春天里生意盎然的景象,但是空气里却饱含了冰冷的气息。只是这让我更加喜欢这里。我常常站在冰凌山上的悬崖边,任寒风刮过我的面颊,偶尔会听见石子滚入深渊碰到石壁时发出空洞而绝然的声响。每当这时,池旧会走到我的身边。他总会给我设一个很精致的结界,里面充溢着温馨的香味分子。他对我说:“浅离,我不喜欢你总是这样站在寒风里,至少会让我感到我不能给你幸福。”其实每次他这样做的时候我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也许我爱吹风就是想让他给我营造这种幸福的气氛。我看着天边灿烂若水的夕阳,常常一脸憧憬地对他说:“池旧,等我报完仇的时候想跟你在这里过一辈子,希望我们可以。”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我把什么都丢开了,包括我必须去执行的报仇。池旧,他应该有很高强的法力吧,因为他可以设出那么完美的结界,我常常看着他沉稳而好看的侧脸暗暗地想。只是,有些事也许就是这样了,它永远有它最孤傲的个性,从来不会去服从你的意愿。池旧说,以你现在的实力绝对不是火族王子的对手。于是我相信,我没有去。池旧说,如果我们可以安然无恙就在这里过一辈子。于是我信从,深信无疑。但是直到火族的几个小将踏上了冰凌山的湿土时,我开始怀疑我的幸福是否真的存在过。他们的手中都拿着火族最坚韧的武器-火岩刀,脸上有着邪恶而狰狞的笑容,然后他们把刀指向了池旧,说:“二王子,你背叛了火族,我们应玄灭王子的命令来擒拿你。如果你想少受点战伤的话,就马上跟我们走。”正想冲上去替池旧解围的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忽然“咯吱”地颤了一下,有骨骼断裂似的剧痛在我的心口一丝一丝地渗下去。二王子?池旧他怎么会是火族的二王子?我带着最后那丝侥幸的希望,把目光投向池旧。他一定会告诉我他不是,他一定会这样告诉我的。可是他却对着那帮火族人扬起一个很不屑的笑容,说:“那又怎么样?我现在不属于火族,我只属于冰凌山。要是你们真的想拿下我,有本事就先击败我。”说完,他的手心里逐渐地现出一小束火球,然后一圈一圈地跳动着火焰,泛滥蔓延,越现越大。那帮火族人的脸上开始显出了恐惧的神情,先前的傲然像潮水一般地在脸上“哗”地褪去。他们几乎是齐声叫出来的:“火诛球?原来他的法力没有尽失,快去向玄王禀告,走!”就这样,他们在这场不算战争的战争中落荒而逃。我想,火诛球应该是火族最厉害的幻术吧。但是这与我何干,我现在已经不知道站我身边的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了。“池旧,不,应该是火族王子。你说,你让我怎么继续爱你?”我漠然地看着他,声音平静地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可是我的这种平静持续不了多久就变成了震惊,池旧他的嘴角居然渗出了血丝,他牵了牵嘴角想和我说话却无力地倒了下去,在我的面前就这样地倒了下去。他像一个孩子一样紧闭着双眼,睫毛卷曲而修长。我把池旧扶到木屋里的小床上,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原来我对他的感情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只是现在,这个让我又爱又绝望的人,你让我该怎么办?“浅离,你现在不要说话,先听我说。”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睁开了眼睛,声音有些颤抖。我点了点头,其实我是真的想听他解释的,如果可以,我真的还想再相信他一次。“我是火族的二王子,池旧。我一直隐瞒了这个事实,现在看来我必须告诉你了。当时芄兰族的灭亡是因为我的哥哥,玄灭。他喜欢你却怎么也得不到你,于是他设计把芄兰族给毁灭,只是我抢先将你救走,不过也迫使离开了火族。你可以不信,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还有,对不起,我想我现在的法力不能保护你了,浅离。”说完后他开始将视线延向窗外,我知道,他是怕我看到他此刻的无措。最终我还是相信了他,我对他说:“池旧,我不需要你的保护。但是,我要杀掉你的哥哥,玄灭。”他看着我微笑,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因为玄灭拥有着火族最厉害的幻术,火诛球。而他,现在已经没有能力去施展这项幻术了。他说我想报仇只有一个方法,传说中芄兰族的仙子如果开了花,那么法力将无人能敌。可是至今为止没有一个芄兰族人开过芄兰花,就连死去的芄兰女王也是,这是芄兰族最大的遗憾。于是我开始努力寻找芄兰开花的途径,我明白,这是我唯一的机会。可是想不到的是火族王子玄灭那么快就来到了冰凌山,虽然这是我意料中的事,但还是有种措手不及的感觉。他有着和池旧极其相似的面孔,只是池旧的瞳仁是略红色的,而他却是火一般的鲜红。这让我感到有点栗然,因为这是火族法力高超和卑微的标志。如果是对敌立战,我和池旧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看到我,显然眼中略过一丝惊讶,既而脸上呈现出了不羁挑绊的笑容,说:“池弟,看来,我要多谢你了。开始我还为杀了浅离而可惜,不过你竟然用你高深的功力保全了她的生命。现在就把她交给我吧,你也可以没有负担地上黄泉。”他的笑容如黑色的莲花在氤氲的气息中肆意地绽放,带有着尖锐的利刺。我的大脑再一次开始迷乱,池旧,他的法力如此卑微,居然是为了救我?我忽然极想知道过去的一切,想知道池旧究竟为我做了多少事。第一次,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残忍。“我知道,现在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是,浅离。她、永、远、不、会、属、于、你。”池旧一字一顿地说出了这句话,神情坚定。玄灭手中的火诛球开始燃起,他看着池旧,还是一脸很轻蔑的笑容,说:“现在的你连最基本的幻术都已无力发挥,拿什么和我争?以前的浅离喜欢你,可是现在,又凭什么?你连她的法力都不如,哈——”说着,他手中的火焰夹着极其轰动的声响扑向池旧。我迅速使出芄兰族最高级的幻术,淡紫色的光晕在极力抵挡那团火红色的光焰。但是这点幻术在火诛球下明显地相形见绌,我发出的法力在渐渐地被那片火焰所吞噬。恍然间,身后传来了池旧平静如水却夹杂着无奈的声音:“浅离,看来我无法再给你幸福了。既然如此,我只能给你最后的幸福。”我在迫促的对抗中眼睁睁地看着池旧的身体渐渐,透明,可是无能为力。我知道,我要失去他了,永远。淡紫色的眼泪滴在我的手背上,我的紫光奇迹般地爆发开来。可是池旧,你叫我怎么幸福?天空一下子变得史无前例地澄澈,雪花却一片一片地开始纷扬,落在玄灭的火焰上,他的火诛球开始变的微弱。玄灭的脸色忽然变得极其地难看,口中艰难地吐出了几个字眼:“芄兰……开花,看来……我注定失败。”我看见他的身体也在慢慢地透明,然后消失在了冰凌山的上空。冰凌山又恢复了一片风平浪静,只是我的心已经彻底地冷却。回头的时候,我看见了我的身后长出了两片洁白的花瓣,上面有紫红色的斑点。颜色诡异,但是艳美无比。可是我最终失去了我的整个世界,惟有冰凌山,承载了我回忆的一切,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因为,过去的浅离爱池旧,而现在的浅离爱池旧一生一世。冰凌山不知何时开始下起了略红色的雪,似乎永不停息。在空中挥洒着温暖的香味分子,看来冰凌山再也不会有寒冷了。池旧他说的没错,他真的一直在保护我。我站在悬崖边,任那些纷扬的红雪落在我的眉尖,覆盖于我的花瓣,然后渐渐地,渐渐地,沉淀在我的记忆中……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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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半生我迟钝,多情,总是被人群丢落在后面,但我,没在意。岁月翻山越岭,难偷半日闲,看看脚下的万千风景;可不知不觉,我已走过了二十一年的光景,平淡、简单,就这样过了小半生。——题记我独自从风雨中走来,步入现今这个难以琢磨的世界,在弱肉强食的大环境下,追逐、奔跑,甚至争抢、辱骂、搏斗;就是这些流血的教训、恶俗的对峙、无耻的背叛,一点一滴,给生命凑足了原材料,凑足了一辈子。如今时光不复,如今肉身沉重,好些日子没见过彩虹了,可能是我太忙碌,错过了它转瞬即逝的美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不再走走停停,不再被江边忽升的一轮圆月所吸引,陈述一件事情也不再七拐八弯地描述;我渐渐收敛锋芒,不再因空穴来风的流言蜚语而暴跳如雷,更多的是沉默,默默着周围熟悉的一切,静静地离去,不闻不问。生活是条不归路,也是唯一一条能踩踏出希望和价值的路。除了阳光和空气,我总是不够富裕的。如果可以,我愿永远生活在春天里,伴着清风流水,闻着油菜花香,与阳光对望,不紧不慢,同亲人看晚霞落尽。但,这一切,都是梦,醒在黑夜里,如一针之痛,醒在我麻木而又盲目的生命里。我一直是个两面双生的矛盾体,一面我怀揣着对泥土的热忱,继承祖辈们耕耘的事业,另一方面我又萌生立志成为作家的梦想,肆意打破祖辈们孜孜不倦编织美好的梦幻。没办法,有些东西,像爱情,两个人开始即使并无交际,以后也会因同一诉求奔赴同一地点,由此产生联系,再产生深沉的爱,这就是一种宿命。原谅我,事到如今我还是热衷于梦想,辜负了你们的爱。从春天开始寂寞和辛劳的流程,直至冬天还未结束,因为又要开始新的轮回,无止境的轮回,直至死亡降临,才能逃离。佛说,因果不空,善恶终有报应,我亦会宽容命运的颠簸。迎来送往,任谁都难做一个安静的看客,随风尘起落、不惊扰繁华,随季节流转,只因你还会悲欢、喜乐。一年四季,新颜换旧颜,生活与梦想,情感与理智,谎言和真相,种种经历,令我满目疮痍,让我越来越满,越背越重,也让我越掏越空。曾经羞于启齿和小贩讨价还价,现在倒也学会了,学会了精打细算。不断从中感悟生活的甜蜜与艰难,守望一个平静的归宿。寒来暑往,已过了二十一年的光景。二十一年的光景,我的小半生,是那么平凡,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惊天动地,感觉还没真实的活过。我怀疑我在这个世界作恶多端,对爱我的人时常恶语相向,甚至有时对路边打趣的行人,都憎恶不已,但我和这个世界,依旧共生共存。二十一岁的风景,青春的玫瑰园荒草丛生,曾经那份最深沉的爱,连同羸弱不堪的身体和灵魂,慢慢褪去鲜艳的色彩,然后沦为过去,变成了回忆。这样,当你年老,在痛苦时、衰老时、病痛时、孤独时、寂寞时,偶尔还能拿它,怀念那些与青春有关的人和事,还有那些为爱逝去的喜怒哀乐。几番曲折,一念无悔,不再怕夜深。今年暑假,我离开了安逸的蜗居,去体验另一种滋味纷杂的生活。那一天,天空阴沉,细雨微澜,心有点冷。微闭双眼,列车越开越快,即将要离开这座生活许久的小城镇,意志一时变得消沉,我知道,很痛,忍一忍就过去了;每个人都有别无选择的时候,离不开,舍不得,或许是一种习惯和记忆,或是日久渐深的依赖。但我深知,人生是一条漫长而又没有终点的跑道,能走到最后的才勉强算得上生活强者,而信者得爱,谁也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这个夏天,告别,告别稚嫩、懦弱,离开庇护、溺爱,就是一种成长和独立。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像细水长流,事实证明,我错了。在某段异常艰难的时光里,比如失恋、车祸、生离、死别,人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巨痛,人是会一瞬间变老的。“世上有可以挽回的和不可挽回的事,而时间流逝就是一件不可挽回的事。”还有,还有那些即使再竭尽全力也还是无由无故、毅然决然离开的人。我迟钝,多情,总是被人群丢落在后面,有时也会被人嘲讽,但我,没在意。我们都太喜欢等,固执地相信等待永远没有错,美好的岁月就这样一日没一日被等待消耗掉。年华是好年华,却是经不起数的。所有的似曾相识,也许都曾有过一段难以启齿的美好。孔子有语: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古来稀随心所欲,八十耄耋;生命本就是一个逐渐递减的过程,人从母体十月怀胎到呱呱坠地,经历不能承受的分娩之痛,这一难熬的岁月,代表着新生,但也预示着生命的陨落,即奔向死亡的流域。人到了某个特定的年纪,总会陷入怀旧和沉思,但不要因为时光不复而难过,就忘了散发芬芳;人存在哪里,就在哪里绽放,如此,甚好。我的小半生,二十一年的风景,有过风和日丽,有过雷雨交加,平淡无奇间夹杂几许的辉煌和骄傲;但一生之中,从来到去,无论你年少有为,或大器晚成,无论多么妖娆的场景,到最后,都会归于平静。生命之扣被我反复打过无数个死结,浑浑噩噩,漫无目的,云里雾里,就这样过了小半生;心中茫茫然然,像失去了什么,又好像抓住了什么。但任何事情,终有答案。好景难常在,如果你不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就在明天黎明到来之前选择一种最舒适的姿态,将生活继续。至于我的大后半生,顺其自然,然后付出努力经营,因为我相信:“世界上收获最多的人,往往是付出最多努力和汗水的人,天下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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