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惩戒学生800字

适度惩戒学生

800字 高二

如今,师生关系,家校关系之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矛盾。由于家庭教育方式的不同,老师如何管理学生,成为了一道难题。老师是否应拥有惩戒学生的权力呢?我认为不应该。

在教师不具有惩戒权的当下,因体罚学生而出现意外的事件并不少见。如果教师拥有了惩戒权,那么这种事故是否会更加多发呢?这也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以怎样的方式惩戒?惩戒的程度如何?这些是任何规定都无法完全控制的问题。惩戒的方式和程度很难不受主观情绪的影响,一旦出现过激的行为,又该由谁来为这一切买单呢?

“严师出高徒”是很多人深信不疑的规律,所以,才会出现“惩戒合理”的思想和行为,甚至出现了家长建议老师以暴力教育学生的现象。但是,真正意义上的严师,应该是对学问对知识的认真负责,对教学的高标准与严要求,保证教学的质量和效率,而不是以棍棒教学,用暴力育人。

“熊孩子”是当今受人关注的社会话题之一,每一次有熊孩子事件发生,总会伴随着几乎人人喊打的暴力现象。暴力有时可以压制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以暴制暴成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那么,整个世界都将处于无休止的战火之中。

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一对“熊家长”,真正应该改变的是家庭教育。仅依靠暴力,即使孩子暂时屈服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教育方式只会在孩子心中留下暴力的阴影,对解决问题,没有丝毫的帮助。

曼德拉曾说过:人的一生中最值得荣耀的,不是没有失败,而是在经历失败后能够勇敢地站起来。孩子犯下的错误也是这样。犯下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停地犯同样的错误。知过而改之,并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才是对待错误应有的态度。法律惩罚犯罪者,并不是要求犯罪者永远记住罪行,而是为了防止犯罪再次发生。

中小学时期,是孩子身心成长的重要阶段,更应培养孩子对待事物正确积极的态度。对孩子进行惩罚,也许会让孩子认识到错误,但是,不一定能让孩子从内心深处改正错误。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老师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学校和老师在教育教学中,更应讲究方式,使用正确的方法,成为学生们人生之旅中的摆渡人。

惩戒学生需有度

800字 高二

青岛市在2017年2月15日出台了一项新规定,指出: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可进行适当惩戒。消息一出,众说纷纭。

学生犯错而不惩戒,会使教学秩序越发松散。但是,如果学生稍微犯错就大加惩戒,又会使学生精神高度紧绷,也不利于学习。所以,我认为,学生犯错,必然要惩,但惩应有度。

没有规矩,何来方圆?

每一所学校都会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维持基本的教育教学方面的秩序。有规矩,却无惩罚,那么,这些规矩就成了空中楼阁,空头司令,徒有其表,没有人会重视并遵守它。

请君试想:如果没有规矩,教室将成为食堂;操场充满了鸳鸯;电教中心变成了开黑圣所;音乐教室也变成了k歌佳地。到那时,学校不再是学校,而是变成了娱乐场所,变成了好玩者的天堂,好学者的绝望。

所以,在学校必须守规矩。只有规矩,才能保证教学的质量。

过度惩罚,何以育人?

近年来,学生自杀的案例逐渐增多。我觉得,发生这种事情,一方面是因为学生负担过重,压力过大;另一方面是因为学生神经过度紧张,导致精神崩溃。

试问:负担和压力是从哪里来的呢?又是什么导致学生们过度紧张呢?当某某老师布置了学生们写一天都完不成的作业却要求必须在晚自习完成时,这些作业自然就成为了负担。压力也因此而生。

学生们都把写完作业作为终极目标。宁可不吃饭,不睡觉,也要把作业完成。只因为完不成作业就会有极重的惩罚。在我看来,这样的教育,不是教育,而是地狱;不是育人,而是葬人。当学生们都成为学习机器,当学生们都患上了焦虑症,难道教育当局就心安了吗?

适度惩戒,方为大雅。

为师者,当以己为戒。学生犯错,当然应该惩罚,但学校应明确惩戒的范围和方式,把握好惩戒的力度,用规矩改变学生的坏习惯,用惩戒来塑造学生的未来。另外,对于教师,也应有适宜的规矩来管控。教师犯错,与学生同罪。唯有如此,中国的教育事业才能够蒸蒸日上。

人,天生就有懒散之心。没有天生自觉者,更没有天生无畏者,只有知规矩,守规矩,才能不断精进,逐步完善自我。

有错必惩,惩应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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