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围城》有感
《围城》,真的是一本有趣的书。它出自一个有趣的人,被称为“文化昆仑”的学者钱钟书之手。
《围城》它给我们显示了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的。它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和调侃,是一本睿智的书。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借褚慎明和苏文纨在饭桌上的小小炫耀,钱钟书表达了他对人生的看法。主人公方鸿渐的种种经历,回国船上,名义岳家,父母家,湘西道上,三闾大学,入而出,出而入的两番上海,种种“是非窝”,无不展示着人性的可怜、痛苦、感伤、窘迫、可笑、自私、怯懦、卑劣、狂妄、尴尬,当然还有快乐——悲剧中的快乐。
说到幽默,是这部小说的最迷人之处,连那个少年狂才——韩寒,都对此赞不绝口,说道:“钱钟书的幽默,是要把头扎进水里,才看得出。”不错,钱钟书的幽默,不是肤浅的幽默,而是一个智者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世的嘲弄。当我们读完后,回头再想,那描写的人,他的笑话岂不是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小说的结尾写道:“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了六下,然而对主人公方鸿渐来说,却都已成为过去,方鸿渐的是死是活,是重新开始,还是重归老套?”还有最后一句:“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是不是作者在嘲讽调侃之余,对人生也有着某种的感伤?
看完《围城》,感到有点朦胧。人生到底是什么?人这种动物,他的本性又何在?但一切都不能有一种太具体的分析。具体的思想和语言,它只能是一种感到。
韩寒的父亲曾说到李敖和钱钟书对韩寒的影响非常大,韩寒把《围城》都翻烂了。韩寒的成功,不能不说没有《围城》的影响。而学校的一位语文老师曾说过:“只要把《围城》读透,就不愁作文写不好。”这或许有点夸大其词,但《围城》的地位可见一斑。
学自行车那件事
小时候,看着同一条街上的大哥哥大姐姐们骑着自行车,是那么的潇洒。欣赏他们之余,我想:“为什么我就不能学骑自行车呢”?心里想着当然不行,要付诸于实践。从此,我就踏上了学自行车的道路。
那时,家里没有好的自行车,只有那种28号大轮子的车,而我又长的很小,所以我只能将一条腿跨在自行车上端的大梁下,就这么骑着。
刚开始骑的时候,由于不会,所以总是摔跤,一摔跤就被车子压在下面,父亲就赶忙从屋子里跑出来将我扶起来。即使这样做很危险,但他从来不劝我放弃,因为他不喜欢半途而废这种精神,所以他就一直鼓励着我。帮助着我。
由于怎么学也学不会(多半是因为害怕不敢学嘻嘻),父亲就在后面用手把住自行车,使我不会被摔倒。有一天,父亲照常像往常一样用手把着自行车,我在前面骑,就这么骑着骑着突然感觉后面少了一股力,有了一种挣脱了束缚的感觉,我也没在意,因为我正陶醉在骑自行车的幸福中。不经意的往后望了一眼,突然发现父亲正在远处向我招手,这时我才发应过来,原来他早就把车子放下了。就这样,我有摔了一跤……
回到家,我很愤怒的对父亲说:“你怎么不把着呢,你看把我摔的啊?哼”父亲依旧慈祥的说:“你也应该自己来了,我又不能一辈子都抓着你,不让你摔跤啊”
一丝冰冷之气从我的脚底直冲脑门,对啊,父亲不可能一辈子都照顾我啊,有些事我也是应该自己干了。就这样我就开启了独自练车的道路。
一次次跌倒,又一次次爬起。
终于,我学会了自行车,但是,但我在同村人面前炫耀我的车技时,我也知道了,以后不能只靠别人,这个世界上应该靠自己
瓦市45中学初三:周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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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有感钟书先生说他是“锱铢积累”写完《围城》的,杨绛先生说她是“锱铢积累”读完《围城》的,而我是“蜗牛步行”欣赏完的,当然这个说法有点夸张。说实话,我用了差不多一个月才把《围城》看完(利用的是课余时间),因此很多同学都笑话我说:“你怎么还没有看完?我已经看完了两本书啦”。当时听了,也有点不以为然,《围城》就像是一杯茶,要慢慢品尝,才能尝出其中的味道。读罢全书,掩卷沉思,我久久不能回过神来,还一直沉浸在小说里头的情景,仿佛自己在对号入座。我在想到底是谁的错呢?或者谁都没有错,两个人彼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人结合在一起就是一个错,才酝酿成这个伤感的结局。读《围城》,之所以读得这么慢,是因为里面真的有太多值得琢磨的地方了,真的可以让你完全沉浸在文字的魅力中,忘情得不能自拔。钱钟书先生以其丰富的人生阅历,给我们展示了用比喻做主菜的文化盛宴。那些比喻句相当的新颖,体现了作者超强的生活洞察力和敏感度。他不会把常见的比喻硬生生地插在书中,而是根据生活的发现,哪怕是很细微的事情,也可以让钱钟书先生把它加以生动化,从而拉近读者和《围城》的距离,使得读者在异乡遇知己的亲切感油然而生。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些难懂的字词和比喻句,这时就会停下来慢慢琢磨。“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真的很管用,读了几遍之后茅塞顿开,那一刻就如同在深夜里解答出了一道数学题,那种心情恐怕只有那解题人才知道吧!由此我不禁被感化了,告诉自己要学会观察生活,这世界本来就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一双会发现的眼睛。所有的文学创作都离不开作者的人生阅历与其对生活的发现和感悟。对于方鸿渐,很多女人都对他产生好感。他的风流倜傥,擅长言谈都是作者赋予他的个人魅力。但是作者对他更多的是讽刺,方鸿渐是那个时代典型的知识分子的代表,一个爱面子,虚荣心极强,依靠假文凭生活的“博士”。透过他,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社会的复杂,人的虚伪,教育和官僚的腐败。因为假文凭,方鸿渐失去了唐小姐,因为假文凭,他昧着良心地生活,总不得安宁。又因为假文凭,使他不能自信地做人,换工作也是像换衣服那样地快。假文凭,可能会使他瞒过他的丈人,父母亲。可是,永远都不可能骗得过自己的良心。除非我们是一个不会思考的动物,没有思考、没有感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也有一张脸,也有两足两手,可是他们只是比猿人稍好看一点,思想和大脑却还没来得及进化。感情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名词。他们戴着假面具招摇过市,竭力满足自己那“来之不易”的虚荣心,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作者借着主人公的性格特征,折射出来了人性的丑陋和当时腐败的社会。印象中一句话很深刻:“这鞋子里的泥巴,恐怕可以抵得上贪官所搜刮的地皮了。”当时我就在想,为什么是地皮呢?地皮下面是不是有更多的肥沃的泥土呢?还有一句就是:“他的眼睛并不顶大,可是反衬出许多政治家所说的大话,大而无当。”我觉得这话妙不可言,我的双手像被操控了似的,大脑皮层不断示意我拍手叫好,只是因为那时是午休,我只好作罢。《围城》确实是一部意蕴深刻的佳作,难怪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把它列进高中生必读书目,真希望有更多的同学好好读读这本书。12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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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有感韩愈讲:业精于勤,荒于嬉。爱迪生说:天才是99%的汗水加上1%的灵感。无数神童把这些话奉为真理,并且被这些话误导了一生。事实上,有很多非常聪明并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无法成功就是因为他们从小受到了错误的教育,养成了勤劳的恶习,勤勤恳恳的奋斗,最终却碌碌无为。其实爱迪生是因为懒得想他成功的真正原因,就编了这句话糊弄我们。很多人可能认为我这个神经病根本就在胡说八道,可事实胜于雄辩。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他是程个序员,懒得读书就退学了,他又懒得记复杂的命令就编了个图形界面程序,于是全世界电脑都长着同样的脸。世上最值钱的品牌,可口可乐,它的老板更懒,尽管中国茶文化历史悠久,巴西咖啡香味浓郁,但他实在懒得每次把这两样美味拌在一起喝,就弄点糖精加上凉水,装瓶卖,于是全球有人的地方,大家都在喝那种味道有些怪的液体。世界上最好的足球运动员,罗纳尔多,在场上动都懒得动,就在对方门口站着,等球一砸到脚,踢一脚,就成了全世界身价最高的运动员。有人说他带球速度惊人,不惊人才怪,人家一场跑90分钟,他才跑15秒,当然快了。除此之外,还有更聪明的懒人。因为懒得爬楼,他们发明了电梯因为懒得跑路,他们发明了汽车、飞机、轮船因为懒得每次都去计算,他们发明了数学公式因为懒得去听音乐会,他们发明了CD、MP3、MP4因为懒得做更难的计算,他们把第一个发明无理数的人扔进了地中海。。。。。。。样的例子太多,我实在懒得再说了。噢,还有一句房房废话有必要再提一—生命在于运动可你见过哪个运动员长寿的?那些胡子到了脚尖的还不是那些连肉都懒得吃的和尚如果世上没这些懒,如今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我都懒得想。人是这样,动物亦如此。最长寿的乌龟,他的一生几乎不怎么动,结果活了几十年,它懒得走,和勤劳好动的兔子赛跑,谁赢了?牛最勤劳,人们给它吃草,却还挤它的奶。熊猫傻了吧叽的,抱根竹子就能啃一天,结果全球人都喜`欢它。去哪个大公司看看,那些如我的笔尖一般忙个不停的人,工资几百,如清洁工,那些、把腚部往皮圈椅里一塞,闭着眼睛哼着小曲的人,每天只需说行或不行,年薪就是几十万。我费了这么多的笔芯,举了这么多例子,就为了说明一个道理:我们的世界是靠懒人来支撑的,如今这高科技的生活是秆小懒人所赐,现在你应该明白为什么你没成功过吧!懒不是傻懒,如果你想少干,就得想出懒的办法。一定懒出风格,懒出境界。我这费了半根笔芯的写的话,可能大多数勤劳聪慧的人都无法从中获益,但我坚信,一定有个别懒得去判别我说的话是否正确的人会获益匪浅。但一定要记住不是傻懒,要懒出风格,懒出境界。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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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有感不论在网上还是在生活中,我其实早就听说过围城的大名,这次接着暑假和自认为自己的阅读能力增强,便鼓足勇气买来阅读。《围城》文字繁多且细碎,这是我的第一印象,越往下读越觉得晦涩难懂,但却更有讽刺和教育意味……《围城》主要讲述的是留洋回来但并无真才实学的方鸿渐的故事。1937年夏,抗战初期方鸿渐到欧洲游学四年回到上海,住在已亡未婚妻的家中,因为于女博士苏文纨及其表妹唐晓芙发生了情爱纠葛,因此收到丈人家的冷落。他恋爱失败后,与苏的失意追求者赵辛楣成为好朋友,两人一起前往了三闾大学教书。一路上历经艰险,但发生了许多有意思的事情。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方不知不觉地卷入校内个人恩怨和里明争暗斗中,而他和助教孙柔嘉日趋亲密更引起他们的嫉妒。赵辛楣离校后,方鸿渐被校方辞退。方与孙结婚回沪,但他俩因琐事争吵,终于导致无可避免的分手。正如作者书中所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其实这句话还适用于工作等等,其实人的愿望大多如此,想得到自己得不到的,得到了又拼命想逃离。然而却不是所有人都如此,例如书中的赵辛楣,他有真才实学,也懂义气,虽然会为了感情而吃醋,但这个人却懂得自己想要什么,在看不惯三闾大学后,毅然辞职。在方鸿渐有困难时挺身相助。他知道如何生活,知道什么是适合自己的,他会为了自己梦想的事情努力,得到了也会更加珍惜,因为他们知道其中的不易,也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才不会在名利面前丢失了自己。很可惜,方鸿渐他在留洋期间不务正业,既不努力学习充实自己也不懂得珍惜时间努力生活,到头来只有一个买来的文凭和嘴皮子,没有读书人应有的气度和品质,毫无能力和担当,对待自己的妻子也是如此。其实,努力生活,懂得感恩,知道分清是非,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如此相信生活不会亏待与你的。.更不会成为像方鸿渐那样的人。700字 初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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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生起航读《围城》有感“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这是钱钟书爱人杨绛的话。《围城》这本书是钱钟书先生的得意之作,之前我是无心看这本书,只因了录取通知书里的阅读任务,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书名,头也大了。只是觉得“围城”这个词挺新鲜的,便也看了这本书。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看完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生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遐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地发现了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小说《围城》主要讲的是留法青年方鸿渐从海外归来后,总是不能安顿,一再踏上漂泊的旅程,作者借他一路漂泊的机会,涉笔成趣,广泛描绘了社会形形式式,写尽了处于历史转折时期的中国在文化、价值方面的断裂、错位、颠倒与冲突。小说中,作者讽刺自成一体,与革命作家的暴露型讽刺不同,道德、风俗、人情,无不笼罩在他的讽刺笔下,古今中外的警句妙语,随手拈来,织成充满机智和书香的讽刺文章。方渐鸿与苏文纨、唐晓芙,孙嘉柔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懦弱,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嘉柔的婚姻的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墙,曾经令方渐鸿向往,之后又无奈城中的无聊。围城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懦弱的方渐鸿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及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颓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直无情的大手掌控者。本就无才的方渐鸿也只会牢牢的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着朋友的施舍,义无返顾的踏进爱情的陷阱、事业低谷。《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会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才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重复却乐此不疲。在我看来,《围城》与汪国真的人生有相似之处,汪国真有三大境界。第一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二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汪国真对人生有如此高深的感悟,令人赞叹不已。而他却终究走不出自己的圈子,释怀不了内心的压抑而投湖自尽。《围城》也如此为自己的理想而追逐,却把自己锁进了笼子,想逃也逃不出。《围城》的成功,不仅仅与作者的学贯中西、广泛借鉴有着密切的关系,更与他的立意、价值密不可分。在我看来,钱钟书的《围城》的的确确是一部很耐人寻味的著作。12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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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艺术的珍珠链读《围城》有感仿佛是上演了一场妙趣横生而又很实际的喜剧,这便是我初读《围城》的感觉,钱钟书先生是位著名的作家,尽管我之前对他并没有深刻的了解,但通过《围城》,我便朦胧感觉到他是个带有些幽默,讽刺并很细腻的人。书中记叙了围绕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回来的一系列事情,通过描述主人公包括他身边的朋友的一些有趣甚至有些愚蠢的事,我也领略到了语言艺术的魅力,书中上百的别具一格的比喻令我更具体生动地体会到人物的心理及作者的感受。如数家珍般地,我拾一颗闪光的珍珠仔细端详。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后遇见苏小姐,苏用来遮阳的是一顶阔边草帽,“衬得柔嘉手里的小阳伞落伍了一个时代”。临走时,苏小姐站起来,“提了大草帽的缨,仿佛希腊的女神提了盾牌”……在如今的人才济济的时代,“沉默已不再是金”,我们都必须学会用巧妙的语言艺术去表现自我不寻常的交际能力,以此得到公司,社会,朋友的认可。掌握着语言的艺术,就如同在脖子上神气地戴起一串光耀的珍珠链,顿时使自己在人海中放起光彩。走进院子里,同样充满着用语言的魅力,院子里水管漏水,修理工被呼叫后很久才赶到,于是终于见到他时,一个妇女道:“在等你来的过程中,我家孩子已学会了游泳!”一阵欢笑后,修理工便红着脸惭愧地低下了头。再走进文学的华丽殿堂,我们还看见这样一幕,钱钟书先生在电话里对一位求见的英国女士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不错的,在中华五千年的渊博的文化中,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有一大批有卓越口才的人,如当今当红的于丹教授,听她讲话如沐春风般清爽。也正是这语言艺术,使中华的魅力更递进了一层。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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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Z中越来越像座围城。若是有人此刻是以一种俯瞰的姿态,遥望Z中,满山密林中那道规规矩矩沿着河道奔流的大河一定逃不开你的眼睛。倘若再去细看,在河岸的中心,那座有点像监狱的银灰色建筑在绿意中也应是十分显眼。“护城河”这是木小棉第一次看过学校的俯面图后脱口而出的名字。Z中像是座孤城,被河水紧紧包围着,仅留一面天然的出口,却形同虚设。兴许Z中总是没有安全感,便又在河外修了一座密林,像个可怜的孤儿,拼命包裹着自己乞求能多一点温暖。木小棉还没来得及扼腕三分,便被洛扬好笑的打断“这座林,这条河,甚至东校区外的那从野玫瑰都比Z中要大上许多年岁,当初校长就是看上这条河,才把Z中迁到这儿来。”木小棉红了红耳尖,也觉得自己挺好笑。早就听过西校区的高三党与自己东校区的初三党们为此抱怨不休,那些个夜色深沉下,不眠不休的挑灯夜读下,窗外树林张牙舞爪映在死寂河面上的样子可不是什么好风景。也是,不论是东校区还是西校区都远离着学校中心的教学楼,连座围墙都没有,堪堪的临着河,临着密林。虽然女生的“小洋楼”与男生的“老城区”相比不知好了多少,可在男女比例严重不调的Z中,仅仅两层的女生宿舍在足有六层的男生宿舍面前还是有点相形见拙的感觉。而这座围城的西北角是让历届高三削尖脑袋往里钻,高二奋斗的精神支柱,高一初中顶礼膜拜“Z中科技楼”。毕竟现在高考万人过独木桥的美好时代已经过去,如今他们面临的都是万人走钢丝。所以“一脚迈进Z科楼,一脚迈进一本线”的非官方校训还是激励着围城中的莘莘学子们。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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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有感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学到许多课外知识。我就从lt;lt;昆虫记gt;gt;中认识了许多有趣的昆虫,现在就和大家分享关于昆虫的知识。在《昆虫记》这本书中作者法布尔以其充满爱的语言向人们描绘了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在这里,每一种昆虫:蜜蜂、蜘蛛、螳螂……它们的习性、工作、繁殖、死亡……都活灵活现,充满了生趣。卷心菜毛虫也是一种有趣的昆虫。它们一个星期后从卵里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吃掉自己的卵,再吃身边的卷心菜。一个月后,卷心菜毛虫死了,从尸体里爬出来一种非常小的虫,叫“侏儒”,这种虫必须吃了卷心菜毛虫才能长大,所以,“侏儒”把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里。卷心菜毛虫十分有趣,它们出身后竟然吃掉自己的卵,而且出生后不知疲倦地吃卷心菜,一刻也不停。吃菜叶的速度也很快,一个卷心菜,两小时就吃完了,肚子好似个无底洞,昆虫界真是无奇不有!狼蛛从卵里出来后,会先从洞里出来,寻找母狼蛛,爬到母狼蛛的背上,因为母狼蛛的背上有小狼蛛需要的阳光:母狼蛛先前背对太阳晒了一两天,让背充满热量了。五六个月后,小狼蛛离开母狼蛛,织网了。不久,就交配下卵了。狼蛛真有趣,竟然能背对着太阳保持这个动作做两天,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而且小狼蛛离开后,她出去寻找食物。找到食物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丝毫没有要把食物分给孩子的意思,这可不是一位负责的母亲呀!昆虫千姿百态,习性也不同,真有趣!我喜欢昆虫,更喜欢《昆虫记》。五年级:炫动卡通6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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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有感读了《小萝卜头在狱中》这本感人肺腑的书,我百感交集,思绪万千。一腔对国民党的憎恨,一股对为国尽忠为国牺牲的英勇将士的敬意,在我心底油然而生。革命回忆录《小萝卜头在狱中》,生动地记叙了1494年重庆解放前夕,小萝卜头在那地狱般的牢房里以革命前辈为榜样,在艰难困苦中成长的故事。小萝卜头短短的9岁的一生中,没有尝过自由的滋味,他在敌人的魔掌中结束了他的生命,每次读到“小萝卜头穿的是妈妈改小的囚衣,吃的和大人一样,也是发霉发臭的牢饭,长期监狱生活把年小的他折磨得面黄肌瘦。”这句话,我感到十分愧疚,同样是差不多大的孩子,我生活在温暖美好的家,我有自由,有学校,有吃有穿。可我却时常浪费,时常挑吃拣穿。记的有一次,我们去饭馆吃饭哦,我点了一的桌子饭菜,以为是在外面吃,可以不顾的浪费,有的菜吃到一半就扔在桌子上,虽然那时我还很小,可现在看来那是一件可耻的事情。“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是啊,谁有能知道食物的来之不易!只有那些在牢里真正体验过艰苦的日子以及下地干活的农民才能体会到。小萝卜头虽然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他学习的机会,发奋图强,每一门课程都学的很好。没有笔和纸,他就用小石子在地上画,没有课本他就请爸爸,叔叔为他编写。比比小萝卜头,我们生长在新中国的儿童,是多么幸福啊!党无微不至的关怀着我们的成长。在家里爸爸妈妈照管着,再学校里有老师的指导。我们像小鸟似的自由自在地在蓝天下飞翔。看过这本书,小萝卜头的印象深深地印在我心中,我一定会向他学习。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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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置喙?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可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但《围城》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作者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奇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6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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