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班500字

我爱我班

500字 六年级 写景

学校是我们进入的第一个小社会,班级是我们的第二个家。我爱我的“家”,老师,同学和我。

家是温暖的代名词,家是风雨中可以栖身的港湾,六年三班就是这样一个家。在这个家里,我们有那么多好爸爸,好妈妈,那么多可爱的兄弟姐妹,如此和谐。父母与孩子之间偶尔会出现矛盾,尤其是那几个调皮的孩子,总让父母不开心,很操心,但爸爸妈妈们总会有那么一股神奇的力量去化解一切。孩子之间的矛盾更是没有隔夜仇,大家笑一笑,握个手,又是永远的好玩伴。

任何名利都不会存在于我们的家,不过在学习上的竞争却异常激烈,要知道我们的目标是文明班级,所以对于学校中的一项项评比或者考试我们都会竭尽全力,61颗积极向上,荣誉感强烈的心紧密联系在一起,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走进我们班,你会有一股回家的感觉,这里的一张张面孔是如此亲切。这个家没有一个完美的人,却有一个个内心善良的人。告诉你,这里可是一个卧虎藏龙之地。就说我们的班长吧,他处处以身作则,优秀至极,看他的字可真是一种享受;我们班的学习委员,门门功课名列前茅;她的作文更是佳作,绝对会让读者犹如置身梦境……再看看老师们,语文老师循循善诱,数学老师方正质朴,英语老师慈祥和蔼……同学们各怀身手,老师们各有千秋,这组成了我们共同的家——六年三班!

我爱我班,因为我是其中的一员,这里有优秀的老师和可爱的同学,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永远温暖的家——六年三班!

功夫老人

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国一没什么功课压力,没什么值得烦恼的事,但因为年代的局限跟自己个性拘束的关系,一些现在年轻人觉得很?诺耐嬉舛袷青疽?㈧?悼橙舜笕?鹊榷几?乙坏愀上狄裁弧

我也不是刻意将自己搞成这么枯燥,只能说不同的个性会有不同的排遣方法,而我这个娱乐庸才在放学后的重大消遣,就是到书店站着看书。

站着看书,不代表我没钱买书。事实上我家是间纺织代工公司,在八○年代末期还算是个挺赚钱的行业,但是我根本就不想回到了无生气的家里。

当我爸的猪朋狗友霸占我家的客厅,把我家当酒家乱声呼喝时,我都会低着头闪过他们,溜到书店看小说。

一站,常常就是两个小时。

我看小说的品味也平凡得紧,不是金庸就是古龙,他们笔下的武侠世界深深吸引了我。一个拿着剑就可以痛杀坏蛋的简单世界,比我家可爱多了。

还记得那一天黄昏,我依旧靠在沉重高大的书柜旁,翻阅着金庸的《鹿鼎记》,看韦小宝怎么跟白痴俄国佬签尼布楚条约,如何将清、俄、天地会三方耍得团团转。

《鹿鼎记》要是看完了,金庸的武侠小说我就全看过一遍了。

“要不要看这本?”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

我抬起头来,发现一个老头正在旁边看着我,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是金庸的《笑傲江湖》,我早看过了。

“谢谢,那套我都看过了。”我微笑道,随即又回到书里的世界。

但我隐隐发觉,老人的身影仍旧伫立在我身旁,一双眼睛看得我发麻。

“那这本呢?很好看喔!”又是老人的声音。

我只好抬起头来,看看老人手中的书。嗯,是金庸的《侠客行》。

“那本我也看过了,谢谢。”我彬彬有礼地说。一个平凡的人,如我,总是拥有恰如其分的礼貌。

礼貌之余,这次我稍微注意到老人的样子。

老人的年纪我看不太出来,因为我分辨年龄的能力一直很差,不过他肯定是个老人,他穿着破旧的绿色唐装,脸上的污垢跟不明分泌物质掩盖了表达岁月的皱纹,但苍老还是不免从酸酸的臭气中流露出来。

我有点怀疑,这老人是不是店家请来的临时帮手,暗示我不要整天杵在店里看白书?这样一想,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我开始犹疑是否要马上离开,却又怕……万一这老人只是热心向我推荐书籍,我这一走岂不是让他难堪?

我的个性一向善良胆小,予他人难堪的事我是绝不做的。大家都说我怕事,也有人说我好欺负,更有人说我龟毛。所以我拿著书,心中却盘算着何时离开?该不该离开?怎么离开比较不丢脸?一时拿不定主意。

“这本呢?精彩喔!”老人又拿着一本武侠小说在我面前乱晃,我窘迫地看着那本书,是古龙的《流星蝴蝶剑》,坦白说,那套略嫌枯燥了些。

“那套我也看过了,真是不好意思。”我看着热心的老人,心中微感抱歉。

或许我应该假装没看过,顺着他的意思翻一翻吧?

但老人没有丝毫气馁之意,神色间反而有些赞许。

“年纪轻轻就涉猎不少啊!很好,很好。那这本呢?”老人从书柜上抄起一本布满灰尘的《蜀山剑侠传》,期待着我的答案。

啊,这套我的确是没看过,因为《蜀山剑侠传》实在是太长了!长到我完全不清楚它有几本?七十本?八十本?还珠楼主婆婆妈妈的长篇写法,我一向敬谢不敏。

“嗯,这套我没看过,我看完《鹿鼎记》以后一定会看。”我诚恳地说。

不料这老人眼睛闪耀着异光,扬声笑道:“很好、很好!小小年纪就知道去芜存菁,分优辨劣!这蜀山狗屎传满篇胡言乱语!什么剑仙、血魔!什么山精、什么湖怪!看了大失元神,不看也罢啊!”语毕,竟将手中的《蜀山剑侠传》从中撕裂,双手一扬,断裂的纸片在书店内化作翩翩纸蝶。

我当时心中的惊诧,现在也忘不了。

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真实的疯子,这种记忆谁也无法抹灭。

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这老人应该不是老板派来提点我的帮手,因为我看见气急败坏的老板踱步过来,手里还挥舞着扫把。

“出去、出去!要不然就赔我的书钱来!”老板压抑着怒火,低声喝令着老人,几个书店的客人好奇地朝这里张望。

那老板是个明理的人,一眼就看出那老人绝无可能付钱,要强送他进警局,却也可怜这精神失常的老叟。

那老人深深一鞠躬,语气颇为后悔:“真是失礼,我一时太过兴奋,却把您的书给撕坏了,我瞧这样吧,我身上钱带得不够,赶明儿我带齐书钱,一定双手奉还。”

那老人一口外省腔调,至于是山东还是陕西、山西的,我就不知道了。

“快出去,别妨碍我做生意!出去、出去!”老板的脸色一沉。

老人歉疚地摸着头,蹲在地上捡拾散落一地的书页,我很自然地跟着蹲了下来,帮老人将碎纸搜集起来。

“不必、不必!你快点出去就是帮着我了!”老板不耐地说,催促着浑身酸臭的老人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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